图书馆: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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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注音符号第二式,或称注音第二式注音二式国音二式,是中华民国198090年代采用的译音系统。

注音第二式属于国语罗马字拼写方案,中华民国教育部出面邀集学者进行修订,1986年正式公布。

施行法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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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台(75)社字第○三八四八號

 主旨:公告「注音第二式」,自公告之日起正式使用。
 說明:一、本「注音第二式」係修訂民國二十九年所公布之
      「譯音符號」。
    二、「注音第二式」自民國七十三年五月十日台(73)
      社字第一七六九八號公告試用一年,已試用期滿,經檢討
      修正,茲公告正式使用。
    三、附「注音第二式」於後。

缘起及研订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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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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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从明朝末叶海禁大开之后,欧西人士纷纷东来,或传教,或经商,或敦睦邦交;为便于学习中文,采用欧西a b c d e等字母以拼注中文汉字之读音,于焉开始。万历年间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利马窦之著“泰西字母”,天启年间传教士金尼阁之著“西儒耳目资”,系统渐趋完整。清朝以后,英国使华外交官威妥玛著“语言自迩集”,所制订之威妥玛拼法,流传尤广。举凡教会、外交界、邮政、海关、新制学堂及学习华语者,竞相采用,今民间所采用之人名地名译音,仍多为威妥玛拼法

民国建立后,教育部有鉴于国语文统一读音之重要,乃于民国7年(1918年)11月公布国语注音ㄅ、ㄆ、ㄇ、ㄈ等,即今之注音第一式。嗣复鉴于东西洋交通日渐频繁,罗马字译音之使用范围日广,乃于民国17年(1928年)9月由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另公布国语统一会委员钱玄同赵元任林语堂黎锦熙刘复汪怡周辨明等所制订之“国语罗马字”,以资应用。民国29年(1940年),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决议改“国语罗马字”名称为“译音符号”。

研订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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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音符号”设计精密,但因其四声拼法变化较为复杂,初学颇感不便,公布虽将近60年,却未能普遍使用。教育部为因应外籍人士及华侨子弟学习中国语文之实际需要,乃于民国73年(1984年)1月邀请内政部国防部外交部中央研究院、国语推行委员会以及国内各语文中心与各大学之语音学教授多人,举行座谈会,交换意见。决定仍以民国政府原先公布之译音符号为本,予以修订;并推举国内实际从事国语文教学及对语音学有研究之专家学者张希文李壬癸李鍌王天昌张孝裕何景贤李振清吴国贤陈进成刘兴汉刘森陆震来等十二人,于2月28日成立专案研究小组,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由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常务委员李鍌教授为召集人,王天昌教授负责纪录整理。

研究小组经多次集会讨论,就原公布之译音符号,分别与威妥玛拼法耶鲁拼法林语堂拼法,及国内外可能见到之其他拼法,逐一比较其优劣繁简,决定下列三点:一、以民国政府原先制订公布之译音符号声母韵母基本拼法为准,略作修订;二、改用现今通行之四声调号以表示四声;三、修订后之译音符号,定名为“国语注音第二式”,以与国语注音第一式并行于世,俾应教学所需。

教育部依据研究小组拟订之草案,先行于民国73年(1984年)5月10日公告试用一年。试用期间仍陆续搜集各方意见,交由研究小组审议讨论取决,再作修改。定稿后乃于民国75年(1986年)1月28日正式公告,并与ㄅㄆㄇㄈ等第一式列表对照;另附拼法说明12条供国内外各界人士采用。

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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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与桃园县曾经在路标上使用,但新路标使用汉语拼音。
  • 国道路标也曾经使用过,但在 2003 年以后改用通用拼音,2011年以后改用汉语拼音。

拼音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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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注音第二式”是中文译音符号的一种,也就是把中文字翻译成英文的书写方式。它最大的优点是依国语发音直接译写,而非意译,并且加注声调,让人一目了然。而通用拼音是政府为了与中国大陆做出区隔而制订的;使用上其实很接近。不同的是在拼字时,所使用的拼法不同。注音第二式是以外国人的使用法来拼音的,但是通用拼音是采用中国人的用法来拼音。

类似于国语罗马字(Gwoyeu Romatzyh),

  • 空韵(舌尖元音 )在国语罗马字下为y,注音第二式分成2种,翘舌音之后-r,舌齿音之后-z
  • 韵在国语罗马字下为“el”,注音第二式下为“er”。

声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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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唇音 唇齿音 齿龈音 卷舌音 龈颚音 软颚音
清音 浊音 清音 清音 浊音 清音 浊音 清音 清音
鼻音 m [m]
ㄇ m
n [n]
ㄋ n
塞音 不送气 b [p]
ㄅ b
d [t]
ㄉ d
g [k]
ㄍ g
送气 p [pʰ]
ㄆ p
t [tʰ]
ㄊ t
k [kʰ]
ㄎ k
塞擦音 不送气 tz [ʦ]
ㄗ z
j [ʈʂ]
ㄓ zh
ji [ʨ]
ㄐ j
送气 ts [ʦʰ]
ㄘ c
ch [ʈʂʰ]
ㄔ ch
chi [ʨʰ]
ㄑ q
擦音 f [f]
ㄈ f
s [s]
ㄙ s
sh [ʂ]
ㄕ sh
r [ʐ]
ㄖ r
shi [ɕ]
ㄒ x
h [x]
ㄏ h
边音 l [l]
ㄌ l

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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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 韵:-r(翘舌音后)、-z(唇齿音后)
  • 介 母:ㄧ: -i,yi、ㄨ: -u,wu、ㄩ: -iu,yu
  • 开口呼:ㄚ: a、ㄛ: o、ㄜ: e、ㄝ: ê
  • 复 韵:ㄞ: ai、ㄟ: ei、ㄠ: au、ㄡ: ou
  • 声随韵:ㄢ: an、ㄣ: en、: ㄤang、ㄥ: eng
  • 卷舌韵:ㄦ: er

结合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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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有声母时
    • 齐齿呼
      • ㄧ: -i
      • ㄧㄚ: -ia、ㄧㄛ: -io、ㄧㄝ: -ie
      • ㄧㄞ: -iai、ㄧㄠ: -iau、ㄧㄡ: -iou
      • ㄧㄢ: -ian、ㄧㄣ: -in、ㄧㄤ: -iang、ㄧㄥ: -ing
    • 合口呼
      • ㄨ: -u
      • ㄨㄚ: -ua、ㄨㄛ: -uo、ㄨㄞ: -uai、ㄨㄟ: -uei
      • ㄨㄢ: -uan、ㄨㄣ: -uen、ㄨㄤ: -uang、ㄨㄥ: -ung
    • 撮口呼
      • ㄩ: -iu
      • ㄩㄝ: -iue、ㄩㄢ: -iuan、ㄩㄣ: -iun、ㄩㄥ: -iung
  • 单独成韵时
    • 齐齿呼
      • ㄧ: yi
      • ㄧㄚ: ya、ㄧㄛ: yo、ㄧㄝ: ye
      • ㄧㄞ: yai、ㄧㄠ: yau、ㄧㄡ: you
      • ㄧㄢ: yan、ㄧㄣ: yin、ㄧㄤ: yang、ㄧㄥ: ying
    • 合口呼
      • ㄨ: wu
      • ㄨㄚ: wa、ㄨㄛ: wo、ㄨㄞ: wai、ㄨㄟ: wei
      • ㄨㄢ: wan、ㄨㄣ: wen、ㄨㄤ: wang、ㄨㄥ: weng
    • 撮口呼
      • ㄩ: yu
      • ㄩㄝ: yue、ㄩㄢ: yuan、ㄩㄣ: yun、ㄩㄥ: yung

拼写方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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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母符号b, d, g, j(i), j, tz为清音不送气;p, t, k, ch(i), ch, ts为清音送气
  • 舌面声母翘舌声母虽同为j, ch, sh ,但舌面声母仅可与细音韵母(即齐齿呼撮口呼相拼,j, ch, sh 之后必有“i”;而翘舌声母不可与细音韵母相拼,故j, ch, sh 之后必无“i”音。因此不至于相混淆。
  • 空韵“帀”在翘舌音之后者,写作“r”,在舌齿音之后者,写作“z”。但若在声母符号中已有r或z,可省略一个r或z。
  • ㄦ之拼法用er;但在拼写儿化韵时,仅需在各该儿化词韵母符号后,加r尾表示之即可。
  • “ㄨㄥ”与声母相拼时为-ung
  • 非开口呼韵母,无声母相拼时,
    • iy,单独使用时做 yi
    • uw,单独使用时做 wu
  • 单韵母“ㄝ”符号单独使用时作“ê”,拼合时则作“e”。
  • 四声调号:阴平为 ˉ,阳平为 ˊ,上声为 ˇ,去声为 ˋ,加在韵母之主要元音上端。不加调号则为轻声
  • 采用词类连书时,若遇前后二音节有相混可能者,以隔音短横“-”加在其间,作为音节分界线
  • 人名译音,依照中华民族姓名习惯,在前,在后。凡姓或名的字不只一字者,前后二字音节应加音节线。
  • 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第一个字母应采用大写。日常使用上,人名、地名之拼音可不加四声调号,以兹便捷。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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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汉字拉丁化 Category:现代标准汉语拼音系统 Category:台湾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