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马公支厅

最新留言:4年前由克勞棣在话题新条目推荐讨论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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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一已废止的台湾行政区划日治时期望安支厅同属澎湖厅
    马公支厅条目由Sanmosa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Sanmosa讨论 | 贡献),属于“division”类型,提名于2019年7月8日 13:20 (UTC)。
    •   说明DC17第二作(改善工程)。 DC17 2019年7月8日 (一) 13:20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痛心疾首留言2019年7月8日 (一) 16:39 (UTC)回复
    • (+)支持。——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7月8日 (一) 17:44 (UTC)回复
    • (+)支持(*)提醒:来源内容错误:《台湾史》称1737年设通制是误植。应为通判。加红链时需要小心求证。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9日 (二) 02:14 (UTC)回复
    • (+)支持,但是(&)建议阁下首段“清政府设置澎湖厅,以通判为首领”行文非常奇怪,通常写“清政府设置澎湖厅,设通判为行政长官”比较顺,澎湖通判正式的官方名称叫做“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也可考虑填入内文,然后很意外阁下竟然没有纳2005年出版的《续修澎湖县志》做参考资料。话说在下身为澎湖居民,还是非常乐见马公支厅条目的更新--纪小桥✒️be a good writer🐍留言2019年7月9日 (二) 09:11 (UTC)回复
    • (+)支持Fran·1001·hk 2019年7月9日 (二) 11:47 (UTC)回复
    • (+)支持。--KMB-ATENU139Talk2019年7月11日 (四) 06:49 (UTC)回复
    • (+)支持,感谢贡献﹗--虫虫飞♡♡→♡℃留言 2019年7月11日 (四) 09:19 (UTC)回复
    • (!)意见:引言是否应该像与之同级的条目一样(如虎尾郡竹南郡曾文郡等等),列出现今所属的乡与县辖市?同时infobox也要列出现今所属乡市为宜,只写澎湖县是不够的。-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7月11日 (四) 14: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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