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香港政治

由Jonathan5566在話題編輯請求 2022-03-11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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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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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項目的次序調整為立法會->政府->司法。根據三權分立理論;先有立法,才有執行(行政),再有司法。--水水 10:01 2006年3月22日 (UTC)

但平時所說的政府一般(狹義)指行政部門。我覺得以政府為首沒有問題 -- 13:38 2006年5月29日 (UTC)
但這個是「政治」模版而非「政府」模版。—水水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06:05 (UTC)回覆

為何某些編者執意將聯合聲明列作香港的「憲制文件」?這又有甚麼證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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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自欺欺人了,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當中沒有聯合聲明。--161.81.212.252留言2021年3月11日 (四) 20:59 (UTC)回覆

  • 這份文件充其量只能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聯合聲明有憲制地位,英國政府明顯認為聲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政策有約束力。--PastorPsy326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09:22 (UTC)回覆
    • 笑了,現在英國能控制香港嗎?「憲制文件」當然是誰控制香港誰說了算。現實是聯合聲明在香港不被視為「憲制文件」,你們就別再誤導讀者了。這個香港政治模板應該反映現實情況,而不是你們心中的理想。--161.81.157.196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6:54 (UTC)回覆
      憲制文件」當然是誰控制香港誰說了算[來源請求] 不對,是按照可靠來源說的算--葉又嘉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7:29 (UTC)回覆
      • 覺得不是按照可靠來源而是得按照香港實際法律條文吧。這是事實性內容不是觀點。憲法,國家的根本法,又稱憲章或憲制文件、基本法。香港法律中有無明文稱《中英聯合聲明》為憲法或以此建立香港法律?就好比《英愛條約》,它造成了愛爾蘭內戰但它依舊不是愛爾蘭的憲法或「憲制文件」--MINQI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7:55 (UTC)回覆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明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這是可靠來源也同時是香港法律的一部分。

          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既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不把聯合聲明視為憲制基礎,你們是不能把聯合聲明列為「憲制文件」,誤導讀者

          事實上,終審法院在剛果民主共和國一案的判案書第310段裏明確指出:「香港特區的法院採用普通法的方法解釋《基本法》,試圖根據《基本法》條文的文意和目的確立條文中的字詞的意思。按照這種方法,像《聯合聲明》和 「1990年的說明」 等 「公布前」 的文件,都可被接納為解釋的補助文件,因為它們都是可闡明《基本法》或其特定條文的文意或目的的外部資料。不過,只有在《基本法》的字詞的意思含糊不清和可合理地作出多過一項解釋的情況下,它們才會被用作輔助文件。」

          聯合聲明的作用是在特定情況下協助法庭解釋基本法的輔助文件,聯合聲明不具備基本法的地位,更不能視為「憲制文件」。你們不要再誤導讀者了。--161.81.157.196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9:41 (UTC)回覆
應該查詢一下「國際條約」的地位。例如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國際條約位階至少等同於法律。《中英聯合聲明》,是約定什麼合意條件下,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且登記在聯合國。無論依據國際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或香港基本法下的法制,《中英聯合聲明》絕對不會是「歷史文件」。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3月14日 (日) 05:00 (UTC)回覆
「歷史文件」之說就是媒體想「搞個大新聞」,上方討論提過,中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對此未予承認。--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5:29 (UTC)回覆
不是「歷史文件」不代表是「憲制文件」。類似《英愛條約》、《貝爾法斯特協議》。--MINQI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9:27 (UTC)回覆
你們誤會了,我是在談模板:香港政治的問題。--溫大善人留言溫大善人talk)在本主題以外只有很少或沒有編輯 2021年3月14日 (日) 20:20 (UTC)回覆
好吧,搞錯針對條目了。不過《中英聯合聲明》條目也得儲存,以後肯定還會有類似爭議的。個人意見還是那個:《中英聯合聲明》不是「憲制文件」,因為香港實際法律條文沒有明文稱《中英聯合聲明》為憲法或以此建立香港法律。類似《英愛條約》、《貝爾法斯特協議》不是愛爾蘭「憲制文件」或「憲法」一樣。--MINQI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21:24 (UTC)回覆
法院並不會以聯合聲明來審查一部法律是否違憲,只是視其為輔助文件,並不是「憲制文件」,上方有人提到「是按照可靠來源說的算」,那麼請加入相關一項的編者提供明確稱聯合聲明是「憲制文件」、「憲制性文件」、「憲制性法律」等的可靠來源。而且這裏沒有在講它是不是「歷史文件」,不是「歷史文件」的文件多的很,但他們都不是「憲制文件」;屬於「歷史文件」的英皇制誥亦是曾經的「憲制文件」。--【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3月20日 (六) 18:16 (UTC)回覆
  • (*)提醒:請注意不同地區法律體系的差異。可以說「憲制」在大陸和香港的語義有顯著分別。對「香港憲制」的理解,可能可以參照英國憲法的理解。中文條目憲法與英文條目en:Constitution有巨大分歧。中文條目中,反覆暗示憲制文件是一兩部法律,而英文條目中則稱憲制文件是 "an aggregate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r established precedents that [...]"。此模板中的「憲制文件」,實際上定義較為模糊。而《聯合聲明》等文件是否在此範疇之內,是一個無法爭論出結果的學術問題,建議直接恢復到最早的版本。有一些法律研究者認為香港的「憲制性法律文件」還包裹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人大釋法等文件。[1]在一些著作中(如[2])便展示了不同的觀點。第十七章(J. Chan and C.L. Lim)認為香港采成文憲法,而《基本法》便是該成文憲法。但在第十六章(D. Panditaratne)宣稱ICCPR和《基本法》同為憲法權利的來源,而HKBORO是前者在香港的施行方案。大多數法律著作都認同中英聯合聲明、ICCPR及HKBORO同為對憲制有作用的法律。——Yangwenbo99 2021年3月26日 (五) 08:39 (UTC)回覆
    另外,T:存在爭議似乎不適用於本問題。這是法律學者的爭議,而此模板是用於標註維基百科編輯之間的爭議。——Yangwenbo99 2021年3月26日 (五) 08:53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香港城市大學香港基本法實施研究計劃 (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相關憲制性法律文件. 
  2. ^ Johannes Chan SC and C.L. Lim (編). Law of the Hong Kong Constitution. 

某編者的新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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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信,請問《中英聯合聲明》是不是香港憲制文件和「聲明在聯合國備案,不過中國外交部聲稱《中英聯合聲明》已是歷史文件」有何聯繫?是在聯合國備案的就叫憲制文件嗎?《英愛條約》、《貝爾法斯特協議》都在聯合國備案,是不是英國或愛爾蘭的憲制文件?您有沒有看過上面的討論?雖然共識可以推翻與修改那您也得先提出異議而非直接去修改已經達成的共識。另外,您將榮譽制度刪去又是為何?--MINQI留言2021年11月27日 (六) 15:44 (UTC)回覆

改成「有爭議」了,根本沒必要在模板裡用這麼長一段文字敘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30日 (二) 02:02 (UTC)回覆
@Ericliu1912感謝。--MINQI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9:59 (UTC)回覆

編輯請求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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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求已拒絕--拒食木瓜 2022年3月12日 (六) 14:11 (UTC)回覆

Remove but not strike through "駐港英軍"--210.177.159.69留言2022年3月11日 (五) 10:31 (UTC)回覆

畫線僅表示該實體已不存在,但仍然有出現以了解香港軍事脈絡之必要。--拒食木瓜 2022年3月12日 (六) 14:1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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