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投票/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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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投票
舉行投票決定是完全未經討論的。
投票一點也不Wiki,它只是一種多數專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Wikipedia從來處事都是以尋求共識(consensus)為目標。更何況現時中文Wikipedia的經常參與者不出十個,硬要投票也不會有代表性。為何不嘗試以理服人,尋求共識呢?
共識不是透過投票來達成的。投票這工具太方便易用了,更令它變得可怕。我不想看到中文Wikipedia以後有任何決定,參與者都懶得尋求共識,而只用投票來決定──那與我所認識的Wikipedia精神相差太遠了。 --Lorenzarius 2003年7月29日 12:12 (UTC)
- 看來我是心太急了?--Shizhao 2003年7月29日 12:33 (UTC)
以理服人,何時才能達成共識呢?總有人有不同的意見--Shizhao 2003年7月29日 12:37 (UTC)
不如將投票完全形式化如何?即,投票本身不具有決定意義,只適用於表達一種對個人觀點的簡明統計。然後由不同派別派出人來對問題分別闡述討論,進而進行下一輪正式投票。如此類推,直到完全達成共識為止(類似於美國的陪審團制度)。zhouxiao 19:27 2005年1月14日 (UTC)
就按大家比較熟悉的稱呼來吧,
當然為了嚴格起見,如果李世民是唐太宗,那麼李隆基最好是唐玄宗,而不要唐明皇。這樣比較統一。
Interlanguege links
- Please correct if necessary:
- de:Wikipedia:Meinungsbilder en:Wikipedia:Current surveys es:Wikipedia:Votaciones fr:Wikipédia:Prise de décision ja:Wikipedia:現在行われている投票 nl:Wikipedia:Stemlokaal pt:Wikipedia:Votações ro:Wikipedia:Sondaje ru:Википедия:Опросы sv:Wikipedia:Aktuella omröstningar
- en:Wikipedia:Survey guidelines ja:Wikipedia:投票の指針 zh:Wikipedia:投票
關於用圖標投票
關於用圖標投票以前曾經有過討論,參見,當時沒有異議就把模板刪除了。但是我現在覺得圖標投票還是很有好處的,很顯眼,通過圖形和顏色能夠比較清楚現實支持和反對的意見,況且刪除投票和新條目推薦投票目前沒有統一的文字,希望能夠恢復這些模板並使用之。--用心閣(對話頁) 09:10 2005年12月8日 (UTC)
- 我覺得中文也很顯眼。現在看來User:ROC的理由也很充分,目前我不知道為什麼用代理打開一個Wiki的網頁非常的慢,為打開整個互助客棧我刷新了5遍不止。 Wikicommons我都不敢上了……現在我認為不僅應當顧及網速較慢的用戶,也應該考慮一下是不是顧及一下投票人本身的意見?--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12:07 2005年12月8日 (UTC)
- 對顏色的反應和對文字的反應是不一樣的,況且現在支持和反對的用語沒有統一。如果是因為用圖像文件導致加載速度慢的話,可否考慮下面的替代方案。--用心閣(對話頁) 12:59 2005年12月8日 (UTC)
- (+)支持
- (-)反對
- (=)中立
- 這的確是個折衷的辦法,對於網路速度受限者不會造成太多傷害(相對於使用圖片),而對於色盲或其他辨色障礙者(好像約15%人口)也提供了文字。但我認為投票刪除這些地方,更重要的是道理闡明,形成大體共識,而不是統計票數;應用此類模板會不會容易誤導結論?而在通常是簡單票數決定的地方(例如管理員投票),則都開有「贊同」、「反對」、「中立」等不同投票區;這些地方,此類模板的優點就不明顯。--roc (talk) 07:12 2005年12月13日 (UTC)
- 後面可以寫理由啊,只不過是想讓投票內容在一大堆理由注釋辯駁中顯得醒目一點。除了管理員投票,授獎投票,還有刪除投票,新條目推薦投票, 特色條目評選投票,特色圖片評選投票, 這些地方用不同的顏色標明立場還是有需求的。 --用心閣 08:12 2005年12月13日 (UTC)
- 這的確是個折衷的辦法,對於網路速度受限者不會造成太多傷害(相對於使用圖片),而對於色盲或其他辨色障礙者(好像約15%人口)也提供了文字。但我認為投票刪除這些地方,更重要的是道理闡明,形成大體共識,而不是統計票數;應用此類模板會不會容易誤導結論?而在通常是簡單票數決定的地方(例如管理員投票),則都開有「贊同」、「反對」、「中立」等不同投票區;這些地方,此類模板的優點就不明顯。--roc (talk) 07:12 2005年12月13日 (UTC)
- 使用這個的最大好處是可以讓一些看不懂中文的用戶,可以明白我們對某些事件的立場。這是我承擔Steward工作以來的一個最大的感受之一:因為一些語言版本評選出的管理員需要Steward授予權限,但是個別語言版本的評選頁面由於所有的Steward看不懂該語言,而遲遲不能授予權限。這種情況一般我們要求是否可以增加一個英文的備註。也有一些語言版本使用用心閣的這種方法,真的非常直觀,一看就能明白。有一次我為某個語言版本提出撤銷管理員進行取消權限操作,雖然看不懂該語言,但是憑大多數語言版本習慣做法來判斷,取消了一些管理員權限。結果後來被反應把事情弄顛倒了,該取消權限的沒有取消,不該取消權限的卻被我取消了。因此我認為使用一個簡單直觀的做法是非常有用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00:56 2005年12月16日 (UTC)
投票的提議
近來發現有一些投票其實不需要見習編輯資格,我造了一個Invoting 模板,希望可以讓新來的維基人也能有投票的權利。當然,較具爭議性或較重要的投票,如: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Wikipedia:新條目推薦、Wikipedia:條目評選則保留使用Invoting 模板。
「投票/存檔1」正在進行投票,歡迎您提供意見並參與投票。投票者只能投一票及需留下簽名並須至少為維基見習編輯,但原作者不在此限。也歡迎您參與其他進行中的投票。投票完結後請移除此模版,到Wikipedia:投票中改變投票狀態並將條目加上[[Category:已完成的投票]] 。 |
建議新加的Template:Invoting public:
「投票/存檔1」正在進行投票,歡迎您提供意見並參與投票。投票者只能投一票及需留下簽名並須至少為註冊用戶。也歡迎您參與其他進行中的投票。投票完結後請移除此模版,到Wikipedia:投票中改變投票狀態並將條目加上[[Category:已完成的投票]] 。 |
另外,如實行將對Wikipedia:投票頁面作修改。--Stewart~惡龍 (講講講!) 18:43 2006年3月24日 (UTC)
- 其實原先的{{Invoting}}模板是否已經經過討論,便加上需要「維基見習編輯」的資格呢?,請參閱這裡。--Shinjiman ⇔ ♨ 01:50 2006年3月25日 (UTC)
- 是根據Wikipedia:投票#投票的指導方針的。--Stewart~惡龍 (講講講!) 20:11 2006年3月25日 (UTC)
- 建議投票模板恢復提示大家這裡有投票的功能,具體投票規則如何,資格如何確定還是參見投票頁的說明把。--用心閣(對話頁) 07:29 2006年3月26日 (UTC)
原始簡單的Template:Invoting:
「投票/存檔1」正在進行投票,歡迎您提出意見並參與投票。也歡迎您參與其他進行中的投票。 |
- 那你是建議恢復到像上面的未更新前模樣嗎??
- 若真的要回退,我也不能反對...不過我從不知道改善模板也是要經過大家的討論的...--Stewart~惡龍 (講講講!) 19:52 2006年3月26日 (UTC)
- 我已經回退,因為不同地方的投票人資格是不一樣的。對於模板的修改如果增加了一些內容當然要提請討論,如果只是修正格式,就不需要。參見該模板討論頁。--用心閣(對話頁) 05:18 2006年3月27日 (UTC)
- 那至少需是註冊用戶吧?! 「因為不同地方的投票人資格是不一樣的」所以我提議分2個模版...有問題嗎?!--Stewart~惡龍 (講講講!) 11:53 2006年3月27日 (UTC)
以下移動自:Template talk:Invoting
投票人資格
不要加入投票人資格的內容,不同的投票要求不同的資格。如刪除投票的投票資格為:
- 一個用戶的投票在下列條件下應該認為有效:
- * 在投票前已經至少參與維基計劃一個星期;
- * 至少進行過25次非細微修改的編輯
- 頁面的最初作者不需要滿足上述要求,但是只能投一票。
--用心閣(對話頁) 05:13 2006年3月27日 (UTC)
- 這個除了wikipedia:投票外,是根據?!^o^Stewart~惡龍->講! 09:39 2006年3月29日 (UTC)
- 根據Wikipedia:刪除守則的歷史和Wikipedia:當前調查(wikipedia:投票)的歷史,終於找到了有分歧的地方!就是User:vipuser將原來2個頁面相同的準則換成見習編輯的資格要求。但是兩個準則相差不是這麼的大。見下:
- 見習編輯的要求
- * 參與時間:7天以上
- * 編輯次數:50次以上
- 因此,我認為應該統一標準而不是使用兩套相重標準。模板的功能也是為指引維基人和方便他們找到相關的頁面和幫助吧!^o^Stewart~惡龍->講! 12:06 2006年3月30日 (UTC)
此條目中的投票人資格與各個投票區通用的標籤{{invoting|常}}互相矛盾。雙重標準會導致中立性受到影響。—Pagan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7:37 (UTC)
- 很高興對應模板已被作出相應更改。但建議把「同等資格者」解釋明白點。—Pagan (留言) 2008年2月6日 (三) 05:39 (UTC)
提議投票討論實施高德溫法則
在歐洲語言版本的維基,如果某用戶指責別的用戶是納粹分子、法西斯分子、共產黨分子等,或者指其言論是納粹宣傳、共產宣傳等,則會被管理員認為違背了高德溫法則,會立即查封該用戶,因為這不屬於條目內容的討論,而是給別的用戶貼上政治標籤,加以人身攻擊。鑑於中文維基也有個別用戶這樣進行人身攻擊,請求參考其他語言維基的這種管理模式,對於用以下政治標籤攻擊其他用戶的個別用戶予以查封:
- 納粹、法西斯、共產黨、漢奸、台獨分子、賣台、反中亂港……
投票權與編輯貢獻的聯繫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泅水大象提出一個有意思的想法,如果把投票權的大小和投票人的編輯貢獻,比如編輯數量、編輯質量聯繫在一起,會怎麼樣?我個人覺得這是個不錯的想法,對勤勞的人更公平。--travel 12:50 2006年5月18日 (UTC)
- 請給出「泅水大象」提出的想法的連結。
- 現在有些投票已經對新人和ip用戶進行限制:這只是為了防止破壞和馬甲。
- 讓投票的份量用「投票人的編輯貢獻」進行加權的傾向性太大了。對勤勞的人的鼓勵可能導致對知識的不公平。
- --Isnow 13:42 2006年5月18日 (UTC)
泅水大象的原話在上面關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民主的百科全書"的討論中,寫於12:40 2006年5月18日 (UTC):"突然想到如果以貢獻條目水準與數量來作為投票權的權重,一定會很有趣"因為與原討論議題有些偏離,我在這裡就新開了一個。--travel 14:16 2006年5月18日 (UTC)
哦,原來你只是"說說好玩順便諷刺一下"而已啊。了解。以前在海岸線的討論中你也這麼幹過,不是第一次了。--travel 14:19 2006年5月18日 (UTC)
- 就是怕人看不懂是講笑所以故意把那段話用括弧括起來,沒想到還是有人誤會,如果造成各位理解上的困擾,在此致歉。但是我認為在維基百科這裡制度就是要力求簡便可行,任何繁冗效益不彰的規則都是該反對的!--泅水大象 訐譙☎ 14:56 2006年5月18日 (UTC)
- 最開始你可沒有明確說那只是個笑話啊。使用了括號就表示裡面的內容是笑話了嗎?對不起,本人孤陋寡聞,以前從來不知道括號還有這麼一項功能啊!(是台灣流行的用法嗎?)該有的規章還是要有! --travel 15:08 2006年5月18日 (UTC)
- 大象和旅行兩位在譏諷麽?:) zzz....很睏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17:20 2006年5月18日 (UTC)
- To Travel君:象式幽默法是用括弧來產生笑果,如果看不出來也無妨,只是表示您我不同道不適合一起說笑,但並不致於影響對維基百科整體的貢獻機會,所以這部分跳過別再去深究吧吧!我要強調的重點是過度的繁文縟節只是種無意義的官僚態度,對於整體百科全書的改善並沒有多大幫助,若說在維基百科這裡有誰能比別人高尚更值得尊敬,作品貢獻多協助編務常的人就是這裡的英雄(不過說真的,吵到最後我也很好奇如果真的全部的管理員都重新改選,除了少數幾個失蹤許久沒再出沒的之外,名單會有多少變動?)--泅水大象 訐譙☎ 18:25 2006年5月18日 (UTC)
- 閱。--travel 14:15 2006年5月19日 (UTC)
- 象式幽默法我明白,我那個問題其實是反問。另外這個議題其實一開始大家已經明瞭背後的含義。大家議事論事,專對個人的譏諷的新議題大可不必。zzz....很睏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20:50 2006年5月18日 (UTC)
- To Travel君:象式幽默法是用括弧來產生笑果,如果看不出來也無妨,只是表示您我不同道不適合一起說笑,但並不致於影響對維基百科整體的貢獻機會,所以這部分跳過別再去深究吧吧!我要強調的重點是過度的繁文縟節只是種無意義的官僚態度,對於整體百科全書的改善並沒有多大幫助,若說在維基百科這裡有誰能比別人高尚更值得尊敬,作品貢獻多協助編務常的人就是這裡的英雄(不過說真的,吵到最後我也很好奇如果真的全部的管理員都重新改選,除了少數幾個失蹤許久沒再出沒的之外,名單會有多少變動?)--泅水大象 訐譙☎ 18:25 2006年5月18日 (UTC)
- 這裡是百科全書,不是論壇或民主試驗田。最近這種完全無助於條目增加的討論已經夠多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4:27 2006年5月19日 (UTC)
- 那什麼是百科全書?百科全書四個字在維基中僅僅是個條目,不是維基人共同達成的的方針或政策。--^-^夏目の雪^-^(魔咒aP@P@) 11:12 2006年5月22日 (UTC)
投票的舉辦
在維基媒體中,當有爭議和疑惑時,應以「討論」來達到群體群體共識,為首要解決目的的首要方法,投票是萬不得已而為之的動作。雖然如此,以目前中文維基媒體社群活動的狀況來看,還是有必要制定一個投票的流程,讓大家有依據可循。
依據維基媒體Wikipedia:共識的方針,過去值得作為討論+投票過程的範例包括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頁面和其投票後的「議事程序的意見及說明」(←請往頁面下方捲動)。分析此一討論過程,基本要素包含:提出討論的起因→行政事項(投票時程等規劃)→進行討論→若達成共識則不需進行投票,未達成共識時,依不同討論制定各方案→選項方案的討論和整理→方案決定→進行投票
應注意的事項:
- 投票發起人應為行政中立者,不宜參與投票過程。
- 討論宜在互助客棧等相關分類頁中進行,在進入投票流程後,在投票頁應附上討論過程供投票者參考。
- 依討論不同方面或結果制定方案,並開放一段時間的方案意見發表、修改、或捨棄。
- 方案制定後,進入投票,投票過程中,應禁止開放討論。
關於各流程的時間、行政規定等細則部分,歡迎大家討論。--KJ(悄悄話) 03:23 2006年9月5日 (UTC)
- 不應該限制「投票發起人應為行政中立者,不宜參與投票過程。」-- 百楽兎 03:32 2006年9月6日 (UTC)
- 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嗎?不可避免的,每個人都會有自己主觀的立場,如果一個投票舉辦人沒有投票權,在每個立案的制定和審核過程中,才會更為中立,如果投票舉辦人可以有投票權,容易發生將其他立案修改為讓自己的立案更容易通過的情勢。關於這點,如果不應該限制,也應該修改為「最後投票結果有同票數情形產生時,發起人才有投票權」。--KJ(悄悄話) 06:50 2006年9月6日 (UTC)
- 就議事角色而言,提案人不是主席,是關注議案的人,而不是維持議事程序的人,所以可以自由表達意見、參與討論及表決,不應該限制其權利。就議事程序而言,任何與議者若對交付表決的內容,甚至是對表決的方式有異議,都可以在表決前提出,所以很難有提案人能夠操縱議題的情形。-- 百楽兎 12:59 2006年9月6日 (UTC)
- 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嗎?不可避免的,每個人都會有自己主觀的立場,如果一個投票舉辦人沒有投票權,在每個立案的制定和審核過程中,才會更為中立,如果投票舉辦人可以有投票權,容易發生將其他立案修改為讓自己的立案更容易通過的情勢。關於這點,如果不應該限制,也應該修改為「最後投票結果有同票數情形產生時,發起人才有投票權」。--KJ(悄悄話) 06:50 2006年9月6日 (UTC)
個人傾向KJ的意見,或許可以這樣理解:
- 「提案人」是第一個發表意見的人,他有一個想法,提出來讓大家討論,如果能夠達到共識,也就不需要投票了。沒有共識的時候,自然就分成了幾種意見。
- 這時候需要一個「投票主持人」(建議提案人找一個沒有發表過意見的人),整理一下幾種意見,組織投票。
這可以避免提案人只為推銷自己的想法而組織的投票。--Isnow 19:01 2006年9月6日 (UTC)
- 所以兩位的意思是指需要一個主席。有主席是一件好事,有人願意出任主席當然也就沒問題,但如果沒有的話要如何解決,這是實施前需要考慮的問題。-- 百楽兎 01:23 2006年9月7日 (UTC)
最近加上的投票的指導方針規條
首先看看最近(13:57 2006年11月21日 R.O.C 版本)加上的投票的指導方針規條
下面是一个在维基百科上进行投票的指导方针,这些方针并未有任何约束力。 #發起投票前必須已經進行充分的討論,投票的目的是尋求或確立多數共識,而不是簡單的投票或挑逗社群。 #任何投票必須先募得超過9位見習編輯或以上編者的連署,方可開始。傀儡用戶不得重複連署,否則重複票作廢,傀儡用戶將被永久封禁,主人帳戶也可由管理員判斷決定給予封禁。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投票,將由行政員宣告終止或作廢。
我發覺有些問題,如下:
為甚麼這些重大的指導方針規條沒有經過討論的?如有的話,請問在哪裡呢?(已找到,在這裡)為甚麼這裡都沒有經過詳細討論,就實行有關建議呢?- 為甚麼這些指導方針未有任何約束力,而又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正式指引或方針,為甚會有由管理員/行政員執行的罰則?
- 為甚麼任何投票必須先募得超過9位見習編輯或以上編者的連署才可以開始投票?
- 中文維基百科有很多的權力均要由維基人投票或是討論後才執行,為甚麼投票可以不經任何由維基人投票或是討論,就可以行政員宣告終止或作廢呢?
請有關的維基人回答 --Railhk0512 14:26 2006年11月21日 (UTC)
投票流程主持人的產生方式
投票開設的基本要求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中文維基百科的投票方針,顯然已經不合時宜,也不合維基百科之正常事業與工作的需要。在系統性檢討並整理這個問題前(配合Wikipedia:討論、Wikipedia:調查、Wikipedia:徵求意見之系統改革),我想略修一下投票方針中的那句「任何維基人都可以發起對任何主題的投票」,改為:
- 發起投票前必須已經進行充分的討論,投票的目的是尋求或確立多數共識,而不是簡單的投票或挑逗社群。
- 任何投票必須先募得超過9位見習編輯或以上編者的連署,方可開始。傀儡用戶不得重複連署,否則重複票作廢,傀儡用戶將被永久封禁,主人帳戶也可由管理員判斷決定給予封禁。
-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投票,將由行政員宣告終止或作廢。
基本上,就是:1. 要先經充分討論,嘗試藉由對話等非投票方式解決問題的過程;2. 要有足夠連署(跟投贊同或反對票無關;連署即承認投票,可以將來投贊同或反對)。若有意見,請不吝提出。謝謝。--roc (talk) 06:09 2006年11月21日 (UTC)
- 聯署要求也太高了點。如果投票只是為了簡單統計人數或者達到簡單的調查作用,並非下一個重大判定或決定,聯署制度就會顯得很笨拙了。--風不息 06:29 2006年11月21日 (UTC)
- 也許將投票分為兩類:沒有約束力的「調查」,以及具約束力的「公決」;前者可沿用現時的方針;後者則可使用較嚴謹的方針。 -- Kevinhksouth (Talk) 07:54 2006年11月21日 (UTC)
- 我覺得『見習編輯』榮譽的要求不合理。因為有些用戶是拒絕榮譽的,又或者到了這個網站一段長時間的用戶構成不公平。--Shinjiman ⇔ ♨ 10:00 2006年11月21日 (UTC)
- 我把那句改為「具備約束力的投票,必須先募得10位或更多符合見習編輯或以上資格的維基編者的連署發起,方可開始。」增加「具備約束力的」限定,以及「符合見習資格」(不管是否實際接受了榮譽,但其編輯量必須達到資格的要求),大家看怎樣?我覺得具備約束力的,連署的門檻或許可以再高一些,到15位或更多;這樣可以促進發起人在公告板及互助客棧宣傳此項投票,並進行一定程度的預先討論(很多投票可以是討論過程中,大家中途決定採用投票方式完結討論)。
- 關於不具約束力的調查,可能會需要在「簡單容易」與「防止挑擾(troll)」之間尋得一個平衡,因為即便是一般的調查,也可以作為挑擾用的大坑,勾引很多人下跳陪著玩。或許可以定為3位或更多符合見習或以上資格的連署發起?--roc (talk) 17:31 2006年11月21日 (UTC)
- 對於投票資格,我也有同感。"見習編輯「的要求不如要求編輯次數和註冊時間。次數和時間達到現在見習編輯的要求則自動擁有投票資格,而不一定要獲得此榮譽。- Munford 00:31 2006年11月22日 (UTC)
- 我覺得『見習編輯』榮譽的要求不合理。因為有些用戶是拒絕榮譽的,又或者到了這個網站一段長時間的用戶構成不公平。--Shinjiman ⇔ ♨ 10:00 2006年11月21日 (UTC)
- 也許將投票分為兩類:沒有約束力的「調查」,以及具約束力的「公決」;前者可沿用現時的方針;後者則可使用較嚴謹的方針。 -- Kevinhksouth (Talk) 07:54 2006年11月21日 (UTC)
榮譽、授權投票,對投票人都要做出限制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以Wikipedia:申請成為行政員/Wrightbus為例,就出現了Jjws11月27日註冊,然後就跑來投反對票的情況。這種反對票毫無道理,是對候選人的不尊重,如果有人惡搞的話,一個人就可以左右整個投票結果。建議增加對投票人的限制,例如{{Invoting}},規定至少要見習編輯才可以參加此投票,才可以確保投票的嚴肅性。並且要立即執行此規則。--farm (talk) 08:23 2006年11月28日 (UTC)
- 我覺得以編輯數和註冊日數作判斷是可以接受的,但以任何維基榮譽換取投票權則是一種完全不能接受的方式。另參閱Wikipedia talk:維基榮譽與獎勵#有關投票與維基榮譽的關係。--Shinjiman ⇔ ♨ 15:01 2006年11月28日 (UTC)
- 一早便應該有規定了,只有維基見習編輯或具同等資格(編輯數及註冊日數)的維基人才可投票。除了避免傀儡,也可確保投票者對維基百科及被投票的對象有一定認識。 -- Kevinhksouth (Talk) 15:37 2006年11月28日 (UTC)
- 維基見習編輯等效於:參與時間7天以上 + 編輯次數50次以上。--farm (talk) 00:26 2006年11月29日 (UTC)
- 「參與時間7天以上 + 編輯次數50次以上」這個門檻太低,開一個戶口而達到這個要求實在太易。我覺得至少要設定為該投票發起前一個月就已經達到若干次編輯次數(次數多少可以斟酌,可用回50次)。我認為選特色條目和圖片等可以寬限多些;選管理員/行政員應有一定要求和資格。-利用者:Sl 11:24 2006年11月29日 (UTC)
- 那麼升一級吧:維基助理編輯或同等資格之維基人(參與時間30天以上 + 編輯次數250次以上),相信可解決以上的問題。一般到了這個級別,屬於傀儡的可能性極低。 -- Kevinhksouth (Talk) 14:53 2006年11月29日 (UTC)
- 「參與時間7天以上 + 編輯次數50次以上」這個門檻太低,開一個戶口而達到這個要求實在太易。我覺得至少要設定為該投票發起前一個月就已經達到若干次編輯次數(次數多少可以斟酌,可用回50次)。我認為選特色條目和圖片等可以寬限多些;選管理員/行政員應有一定要求和資格。-利用者:Sl 11:24 2006年11月29日 (UTC)
- 維基見習編輯等效於:參與時間7天以上 + 編輯次數50次以上。--farm (talk) 00:26 2006年11月29日 (UTC)
- Farm: 若「一個人就可以左右整個投票結果」,則可知社羣未達共識。--Hillgentleman | 書 21:53 2007年1月1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