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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
编辑- 此模擬個案建基於RFA的提問。
(×)删除,关注度过期,缺乏关注度的重定向 ——小A 2015年10月1日
- (×)删除,该重定向无关注度,google搜索结果极少,明显不符合WP:GNG ——小B 2015年10月12日
- (○)保留,我是词条的创建者。 ——小C 2015年11月1日
- (×)删除,无知名度。 ——小D 2015年11月15日
- 此模擬個案建基於RFA的提問。
(×)删除 WP:持续出没的破坏者/Carrotcat傀儡滥建的条目。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用户乙 2016年2月1日
- (○)保留 可以改善。 --用户丙 2016年2月1日
- (×)删除 我写了100个特色条目,每一个都被某甲的傀儡破坏过,如不能清除某甲做出的编辑,我将永久离开维基百科。 --用户丁 2016年2月1日
- (×)快速删除 WP:G3,杀一杀破坏者的气焰。 --用户戊 2016年2月15日
- (○)保留 为啥要删除? --用户己 2016年2月17日
- 此模擬個案建基於真實案例(User:蘇州宇文宙武的眾多提刪案)。
(×)删除理據:1、违反用户页方针。2、昨天在下善意请求杭先生重新设计用户页,杭先生不仅不予理会,还居然回答:“你尽管可以提删,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但结果都是一样的。”对他人善意的意见非常不尊重,故将杭先生用户页的合理性提交诸位讨论。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Example 2016年2月20日 (六) 12:49 (UTC)
- (○)快速保留:闹够了没有?——杭州中正 2016年2月20日 (六) 12:49 (UTC)
任意游乐场條目
编辑- 此模擬個案建基於RFA的提問。
(×)删除 关注度30天已過。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官僚
- (×)删除,只是普通游乐场。 --巡查豁免者
- (○)保留,有来源,报纸以标题报道开幕的情况。 --115.162.35.27
- (:)回應,只是通知公众发生某事件的例行报道。 --巡查豁免者
- (×)删除,缺乏关注度。 --管理员大人
- 此模擬個案建基於真實案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02/29#2016年莫斯科孩童斬首案)。
(×)删除}理據:单一事件,不具备长期关注度,只因事件特殊而被媒体报道。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管理员甲
- (○)保留,有来源,可能持续。 --115.162.35.27
- (:)回應,只是通知公众发生某事件的例行报道,已违背WP:NOTNEWS。 --巡查豁免者乙
- (►)移动到维基新闻,还比较适合放在那个项目。 --巡查员丙
- (×)删除,WP:NOTNEWS。 --用户丁
- (►)移动到维基新闻,同巡查员丙。 --巡查员戊
- 此模擬個案建基於真實案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07/13#肇和號巡洋艦)。
(×)删除理據:WP:持续出没的破坏者/Carrotcat濫建,來源太少,內容不充分。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反破壞管理員 2016年7月13日 (三) 01:56 (UTC)
- (○)快速保留,无来源,章节空白都不是删除的理由。找不到来源请按照关注度处理,小小作品请按照小小作品的流程处理。--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3日 (三) 02:48 (UTC)
- (×)快速删除,基本为A2。--路过巡查員 2016年7月13日 (三) 03:59 (UTC)
- (!)意見
模版信息框內有大量資料,不屬小小作品。有一句引言嚴格上也不算A2--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3日 (三) 04:07 (UTC)- (*)提醒:依照A2,模板不屬於正文的一部分,本條目應按照{{小小作品}}處理。--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3日 (三) 10:08 (UTC)
- (*)提醒 维基百科:小小作品:小小作品的定義:正文50个汉字以下:外文字母和数字算半个汉字,不包含信息框和模板本身,但訊息框內的實際內容字數計入。--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3日 (三) 16:29 (UTC)
- 这个有点意思,如果这样放个infobox,几条外链,符合A2,然后把infobox算进正文,有不小小条目了。一直以来infobox的内容不算正文,正文归正文,infobox归infobix。——路过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5:28 (UTC)
- (:)回應 一直以來infobox 內的實際內容文字,即如今次條目infobox中「建造者」、「成本」、「動工(日期)」、「下水(日期)」、「退役(日期)」等大量資料,都是正文資料。小小作品防止是條目太簡單而不能擴充,如資料明明已放條目中但只因表達方式不同而被視而不見是不合理的。有關討論請參考维基百科讨论:小小作品#小小作品的定義--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4日 (四) 07:14 (UTC)
- 这个有点意思,如果这样放个infobox,几条外链,符合A2,然后把infobox算进正文,有不小小条目了。一直以来infobox的内容不算正文,正文归正文,infobox归infobix。——路过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5:28 (UTC)
- 模板也屬於正文的一部分,那Carrotcat當場洗白了,這規定真好, 囧rz……。對不起,我自言自語離題了,向樓上以及諸位道歉。就條目當前版本內容而論,只有一句話:「肇和是肇和級防護巡洋艦的一艘旗艦。」,但根據提刪愛好者指出,Carrotcat掛的模板也需計入正文,所以本條目不能視為小小作品。而在查證所附來源網頁後,一為失效連結,一為不相關網頁。據此,個人依照核心方針中的Wikipedia:可供查證,請求管理員在7日後,若仍無人改善來源,(×)删除本頁面。--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6:10 (UTC)2016年7月13日 (三) 17:12 (UTC)
- (:)回應 正確來說不是模版而是訊息框內的有關文字才屬正文,同時圖片也當10字算。另未有來源不是刪除理據。--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3日 (三) 18:14 (UTC)
- (:)回應:根據上述核心方針可供查證所言:「如果某一主题得不到来自可靠第三方来源来的支持,则关于该主题的条目不应出现在维基百科上。缺乏来源的內容将可以被删除」,而刪除方針第六條亦載明:「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所以沒有來源自然是刪除理據之一。另外,核心方針也有提到:「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而本條目當前版本只有一句:「肇和是肇和級防護巡洋艦的一艘旗艦」,其他內容均無.....更正,還有提刪愛好者提到Carrotcat掛的模板,以及模板內的文字,但該模板內的文字同樣無任何來源。因此,請求管理員在7日後,若仍無人改善來源,刪除本頁面。--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3日 (三) 20:16 (UTC)
- (:)回應 沒有來源與未加入來源是兩回事;否則所有掛unreference的條目全部都要立即刪除。--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4日 (四) 01:03 (UTC)
- (:)回應:所以我說了7日後啊,不是立即刪除。Carrotcat三天兩頭就來惡搞,7日內他隨時有機會可以補來源。--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6:06 (UTC)
- (:)回應 若認為沒有來源可證關注度,可掛30天關注度模版;若認為來源不足支持內容,可掛unreferenced 或 refimprove。一般情況下沒有因條目內未有來源而立即提刪7日後刪除之案例。--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4日 (四) 06:57 (UTC)
- (:)回應:所以我說了7日後啊,不是立即刪除。Carrotcat三天兩頭就來惡搞,7日內他隨時有機會可以補來源。--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6:06 (UTC)
- (:)回應 沒有來源與未加入來源是兩回事;否則所有掛unreference的條目全部都要立即刪除。--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4日 (四) 01:03 (UTC)
- (:)回應:根據上述核心方針可供查證所言:「如果某一主题得不到来自可靠第三方来源来的支持,则关于该主题的条目不应出现在维基百科上。缺乏来源的內容将可以被删除」,而刪除方針第六條亦載明:「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所以沒有來源自然是刪除理據之一。另外,核心方針也有提到:「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而本條目當前版本只有一句:「肇和是肇和級防護巡洋艦的一艘旗艦」,其他內容均無.....更正,還有提刪愛好者提到Carrotcat掛的模板,以及模板內的文字,但該模板內的文字同樣無任何來源。因此,請求管理員在7日後,若仍無人改善來源,刪除本頁面。--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3日 (三) 20:16 (UTC)
- (:)回應 正確來說不是模版而是訊息框內的有關文字才屬正文,同時圖片也當10字算。另未有來源不是刪除理據。--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3日 (三) 18:14 (UTC)
- (*)提醒 维基百科:小小作品:小小作品的定義:正文50个汉字以下:外文字母和数字算半个汉字,不包含信息框和模板本身,但訊息框內的實際內容字數計入。--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3日 (三) 16:29 (UTC)
- (*)提醒:依照A2,模板不屬於正文的一部分,本條目應按照{{小小作品}}處理。--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3日 (三) 10:08 (UTC)
- 1、可不可以提删和条目内有没有来源没有关系。2、WP:删除方针明确规定找不到来源才能删除。声称条目没有列明来源就可以删除一点道理都没有,没有来源意味着违反了可供查证方针,但是违反方针的条目并不一定要通过删除来解决。--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9:48 (UTC)
- 又是你啊。簡單回答:1.「可不可以提删和条目内有没有来源」當然有关系,請看方針與指引2.「但是违反方针的条目并不一定要通过删除来解决」。你處理反破壞這麼久了,還說這種話讓我訝異,那每個G3、G11、A1、A2的條目都拜託閣下不要刪除,一個個去完善它,辛苦您了。記得之前與閣下說過,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我話點到這就好,我現在不敢說太直,不然又一個管理員氣到翻臉)--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0:13 (UTC)
- 1、方针没有明确没有列明来源的条目需要删除。2、G3、G11、A1、A2违反方针,需要删除,并不意味着所有违反方针的条目都需要删除。我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条目中的来源被人无故删掉了,那么现在它就处于了违反方针的状态,它需要删除吗?3、我理解死的规则,也只认死的规则,对IAR的理解是这样的。--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1:28 (UTC)
- 1.WP:V、WP:OR、WP:POV,再回去看看。2.您舉的例子是「來源被人刪除」,和「條目本身沒有來源」能是同一回事嗎?那好,我再反問閣下,有個條目明顯符合G11,但它本身有很多來源(先不扯遠到是否為可靠來源),那要不要刪?你的第三,是你的個人意見,我尊重,但這與本存廢討論無關。--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1:56 (UTC)
- 1、这里面找不到相关证据。2、是同一回事。条目的当前版本是否符合方针与条目的历史没有任何关系。符合G11的要求了当然可以删除。--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08 (UTC)
- 我的天,你確定你要如此回覆,要不要再修改下?1.因為WP:V,所以我們要求條目要有來源;因為WP:POV,所以我們要求條目要有來源;因為WP:OR,所以我們要求條目要有來源。沒有來源的條目自然可能被刪除,但要不要刪除,要不要提刪,是包括管理員在內所有維基人的判斷,相關引用可見於我回復提刪愛好者的部份,不再重複。2.怎麼可能會是同一回事?你對方針與指引的理解怎麼還是斷章取義?你舉的例子,任何有巡查經驗的維基人都知道,有人故意刪掉條目中的參考來源,巡查員應該怎麼做?當然不可能去提刪條目,所以你這叫舉例失當。接著,你後面的問題也回答錯了,一個明確符合G11,但有來源的條目,絕對不是「当然可以删除」,自己想想原因。--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25 (UTC)
- 1、我们要求条目有来源 != 没有来源就可以提删/删除。2、条目的当前版本是否符合内容方针和条目历史当然没关系啊,又不是讨论产生这个版本的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行为方针。明确符合G11要求了当然应该删除。--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30 (UTC)
- 1.你的回答代表你對方針與指引的理解有很大問題。第一,這裡是維基百科,我們寫的是百科全書。沒有來源的條目當然可以提刪,只是「要或不要這麼做」的選擇,因為方針賦予了我們可以這麼做的權利。按照你的原話:「!= 没有来源就可以提删/删除」,A1、A2、G3都可以廢掉。(你現在已經兩件事混同在一起說了,沒發現嗎?)第二,你的例子是有人刪除了條目中的來源,代表這條目原本是有來源的,而Carrotcat創的本條目沒有來源,和你的例子完全兩回事,也與你扯遠的條目歷史無直接相關;最後,你有看懂我的問題嗎?一個明確符合G11,但有很多來源的條目,真就是快速刪除嗎?--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50 (UTC)
- 1、纯粹没有列明来源不是删除的理由,是哪条方针赋予了我们以非删除理由提删条目的权利?A1、A2、G3的判定和条目是否有来源没有任何关系。2、有人删掉了条目的来源,条目现在没有来源;有人创建了一个没有来源的条目,条目现在也没有来源。两者的当前版本都没有来源,都不符合内容方针。3、一个明确符合G11的条目,但有很多来源的条目,真的就是快速删除,这种我也见过。比如一个外送茶服务的广告,列明了大量类似“一夜情聊天室”的来源,确实应当快速删除。--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58 (UTC)
- 1.你的回答代表你對方針與指引的理解有很大問題。第一,這裡是維基百科,我們寫的是百科全書。沒有來源的條目當然可以提刪,只是「要或不要這麼做」的選擇,因為方針賦予了我們可以這麼做的權利。按照你的原話:「!= 没有来源就可以提删/删除」,A1、A2、G3都可以廢掉。(你現在已經兩件事混同在一起說了,沒發現嗎?)第二,你的例子是有人刪除了條目中的來源,代表這條目原本是有來源的,而Carrotcat創的本條目沒有來源,和你的例子完全兩回事,也與你扯遠的條目歷史無直接相關;最後,你有看懂我的問題嗎?一個明確符合G11,但有很多來源的條目,真就是快速刪除嗎?--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50 (UTC)
- 1、我们要求条目有来源 != 没有来源就可以提删/删除。2、条目的当前版本是否符合内容方针和条目历史当然没关系啊,又不是讨论产生这个版本的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行为方针。明确符合G11要求了当然应该删除。--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30 (UTC)
- 我的天,你確定你要如此回覆,要不要再修改下?1.因為WP:V,所以我們要求條目要有來源;因為WP:POV,所以我們要求條目要有來源;因為WP:OR,所以我們要求條目要有來源。沒有來源的條目自然可能被刪除,但要不要刪除,要不要提刪,是包括管理員在內所有維基人的判斷,相關引用可見於我回復提刪愛好者的部份,不再重複。2.怎麼可能會是同一回事?你對方針與指引的理解怎麼還是斷章取義?你舉的例子,任何有巡查經驗的維基人都知道,有人故意刪掉條目中的參考來源,巡查員應該怎麼做?當然不可能去提刪條目,所以你這叫舉例失當。接著,你後面的問題也回答錯了,一個明確符合G11,但有來源的條目,絕對不是「当然可以删除」,自己想想原因。--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25 (UTC)
- 1、这里面找不到相关证据。2、是同一回事。条目的当前版本是否符合方针与条目的历史没有任何关系。符合G11的要求了当然可以删除。--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08 (UTC)
- 1.WP:V、WP:OR、WP:POV,再回去看看。2.您舉的例子是「來源被人刪除」,和「條目本身沒有來源」能是同一回事嗎?那好,我再反問閣下,有個條目明顯符合G11,但它本身有很多來源(先不扯遠到是否為可靠來源),那要不要刪?你的第三,是你的個人意見,我尊重,但這與本存廢討論無關。--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1:56 (UTC)
- 1、方针没有明确没有列明来源的条目需要删除。2、G3、G11、A1、A2违反方针,需要删除,并不意味着所有违反方针的条目都需要删除。我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条目中的来源被人无故删掉了,那么现在它就处于了违反方针的状态,它需要删除吗?3、我理解死的规则,也只认死的规则,对IAR的理解是这样的。--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1:28 (UTC)
- 又是你啊。簡單回答:1.「可不可以提删和条目内有没有来源」當然有关系,請看方針與指引2.「但是违反方针的条目并不一定要通过删除来解决」。你處理反破壞這麼久了,還說這種話讓我訝異,那每個G3、G11、A1、A2的條目都拜託閣下不要刪除,一個個去完善它,辛苦您了。記得之前與閣下說過,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我話點到這就好,我現在不敢說太直,不然又一個管理員氣到翻臉)--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0:13 (UTC)
- 命题1:“没来源不是提删条目的理由”。
- 命题2:“没来源的条目不可以提删”
- 命题3:“有来源的条目不可以提删”
三个命题两两之间都是既非充分也非必要的关系。我说的是命题1,你说的是命题2和3。--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3:36 (UTC)
- 你能不能先不要急著回,先看我的回應再作答,一直重複敲同樣的字很累。1.的部分我已經說過了,去看我回提刪愛好者的部份2.那個極端又舉錯的例子是你提出的,現在你怎又解釋成2與3?你的理論矛盾點在於,條目有無來源不是判定是否刪除的理由,但你又說到了關注度指引,既如此,條目的來源顯然與是否判定刪除有關係,那麼到底一個條目的存廢與有無來源的關連性為何?(再次強調,先好好想想,不要越說越錯。)--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3:51 (UTC)
- “你的理論矛盾點在於,條目有無來源不是判定是否刪除的理由,但你又說到了關注度指引,既如此,條目的來源顯然與是否判定刪除有關係,那麼到底一個條目的存廢與有無來源的關連性為何”:
本頁簡而言之:条目中是否引用了来源和能够支持条目的来源是否找得到是两回事。条目没引用来源不是删除的理由,而努力寻找之后也找不到支持条目的来源是删除的理由。在中文维基百科上,努力寻找也找不到的定义在WP:FAILN。 |
- 我举破坏者删来源的例子是为了论证:
- 命题4:条目的当前版本不存在可靠来源不意味着条目需要删除。
- 它是命题1的充分条件。--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4:04 (UTC)
- 這樣不就又回到一開始討論的分歧?我的理據是依照WP:V投刪除票,你的論點是「条目的当前版本不存在可靠来源不意味着条目需要删除」,那麼你樓上彎彎曲曲轉來轉去繞這一大圈做什麼?你引用關注度說要走30天或更久,我的意見是7日時間內任何維基人補上來源,我的刪除票就不成立,兩者不都是先等看有無改善來源,差別在等候的時長不同而已。我請教閣下,假設本條目真如你所說,最後判定以關注度保留,而過了期限如無改善,最後是不是仍有被其他管理員刪除的可能?如果我的假設成立,那麼閣下和我論這麼一長串有何意義?總之,我們花這麼長時間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唯一的功用是讓Carrotcat有了此例,可以繼續悶聲大發財惡搞或破壞,而他日後想再惡搞亂創條目有了此例,大可比照辦理。討論不是辯論賽,是在討論中求出兩方有共識的部份,並減少雙方歧見的部份,像閣下這樣曲解方針指引,只為辯而辯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4:50 (UTC)
- 你的这种“依照WP:V投刪除票”的做法,在我看来就是“省略30天”。“省略30天的程序”是英文维基百科的做法,在中文维基百科是绝对不允许的,你知道老用户如何看待英文维基百科的这种做法吗?如果不知道,可以看看[1]。--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4:57 (UTC)
- 閣下對我的看法或評價,與本條目的存廢討論有關嗎?閣下主張保留30天以上,我是主張保留7天,但我是主張快速刪除嗎?反之,你主張30天以上,期限一過,還是可能被刪除。所以,我真不理解你到底為什麼要和我辯到現在?而且,現在提刪人已經在幫Carrotcat擦屁股收爛攤子了,個人希望以後主張Carrotcat惡搞條目應該被留下的朋友,可以先幫Carrotcat填他挖的洞(最後這句沒針對任何人,更不是針對你)。--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5:09 (UTC)
- 当然有关系。我害怕中文维基百科上出现任何渐进式的变革。我认为任何方针指引的修改都需要于WP:VPP明确提出,明确审查以后才能通过。但是如果有人打方针指引的擦边球,逐渐擦边球的行为越来越多,从而形成了新的惯用做法,没有经过明确的审查就“渐进式地”推翻了旧有的方针指引。你知道中文维基百科上的WP:G13怎么来的吗?WP:CSD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过来的时候,原来有一条,“复制自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且完全没有翻译”。后来我们的巡查员看到机器翻译的条目,就给他挂“没翻译”的模板,部分管理员竟然成全了他们,于是久而久之,就产生了WP:G13。为什么我看到不符合WP:G11的条目,不管它们多垃圾,都会驳回速删请求,并提醒/警告巡查员?为什么看到没挂满30天{{notability}}的条目一定要(○)暫時保留?我害怕有一天我们的WP:G11的标准会低到我们现在难以想象,有一天我们WP:NP的良好传统会丧失。--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5:22 (UTC)
- 我可不是打方針的擦邊球,別用老招扣帽子。我已經明確指出是以WP:V和刪除守則投刪除票,那麼你應該引用同樣的方針與指引說服我,指出我錯在哪裡,而不是舉我從頭到尾一直不曾引用過的關注度來反駁,一直繞來彎去,最終還不是回到原點?試問,到底是誰在誤用方針打擦邊球?已經跟你說多少次,這條目不是關注度問題,而是無來源問題。沒有來源的條目本來就可以刪除,但最後決定為保留或刪除是社群決定,我無法預測,就這麼簡單,WP:V和刪除守則又不是我創的。如果你對核心方針有異議,就該照你說的去客棧提案刪去我引用的部份,怎會說到後來竟然發表個人評論了?--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6:56 (UTC)
- 要明确WP:V和刪除守則不支持你的删除理由。“缺乏来源的內容将可以被删除(尤其受合理質疑而确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但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足够时间是多长?内容方针本身并没有规定。但是FAILN已明确指出是30天。删除方针也是建议按照关注度处理“徹底嘗試後仍無法由可靠来源查證的條目,尤其是不符合相關關注度指引且已经挂相应模版30天的條目”。另外,你还是需要回答我,你的“無來源問題”是“找不到来源”还是“没有引用来源”?在这个问题上两者都说不通。--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23:43 (UTC)
- 我可不是打方針的擦邊球,別用老招扣帽子。我已經明確指出是以WP:V和刪除守則投刪除票,那麼你應該引用同樣的方針與指引說服我,指出我錯在哪裡,而不是舉我從頭到尾一直不曾引用過的關注度來反駁,一直繞來彎去,最終還不是回到原點?試問,到底是誰在誤用方針打擦邊球?已經跟你說多少次,這條目不是關注度問題,而是無來源問題。沒有來源的條目本來就可以刪除,但最後決定為保留或刪除是社群決定,我無法預測,就這麼簡單,WP:V和刪除守則又不是我創的。如果你對核心方針有異議,就該照你說的去客棧提案刪去我引用的部份,怎會說到後來竟然發表個人評論了?--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6:56 (UTC)
- 当然有关系。我害怕中文维基百科上出现任何渐进式的变革。我认为任何方针指引的修改都需要于WP:VPP明确提出,明确审查以后才能通过。但是如果有人打方针指引的擦边球,逐渐擦边球的行为越来越多,从而形成了新的惯用做法,没有经过明确的审查就“渐进式地”推翻了旧有的方针指引。你知道中文维基百科上的WP:G13怎么来的吗?WP:CSD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过来的时候,原来有一条,“复制自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且完全没有翻译”。后来我们的巡查员看到机器翻译的条目,就给他挂“没翻译”的模板,部分管理员竟然成全了他们,于是久而久之,就产生了WP:G13。为什么我看到不符合WP:G11的条目,不管它们多垃圾,都会驳回速删请求,并提醒/警告巡查员?为什么看到没挂满30天{{notability}}的条目一定要(○)暫時保留?我害怕有一天我们的WP:G11的标准会低到我们现在难以想象,有一天我们WP:NP的良好传统会丧失。--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5:22 (UTC)
- 閣下對我的看法或評價,與本條目的存廢討論有關嗎?閣下主張保留30天以上,我是主張保留7天,但我是主張快速刪除嗎?反之,你主張30天以上,期限一過,還是可能被刪除。所以,我真不理解你到底為什麼要和我辯到現在?而且,現在提刪人已經在幫Carrotcat擦屁股收爛攤子了,個人希望以後主張Carrotcat惡搞條目應該被留下的朋友,可以先幫Carrotcat填他挖的洞(最後這句沒針對任何人,更不是針對你)。--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5:09 (UTC)
- 你的这种“依照WP:V投刪除票”的做法,在我看来就是“省略30天”。“省略30天的程序”是英文维基百科的做法,在中文维基百科是绝对不允许的,你知道老用户如何看待英文维基百科的这种做法吗?如果不知道,可以看看[1]。--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4:57 (UTC)
- 這樣不就又回到一開始討論的分歧?我的理據是依照WP:V投刪除票,你的論點是「条目的当前版本不存在可靠来源不意味着条目需要删除」,那麼你樓上彎彎曲曲轉來轉去繞這一大圈做什麼?你引用關注度說要走30天或更久,我的意見是7日時間內任何維基人補上來源,我的刪除票就不成立,兩者不都是先等看有無改善來源,差別在等候的時長不同而已。我請教閣下,假設本條目真如你所說,最後判定以關注度保留,而過了期限如無改善,最後是不是仍有被其他管理員刪除的可能?如果我的假設成立,那麼閣下和我論這麼一長串有何意義?總之,我們花這麼長時間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唯一的功用是讓Carrotcat有了此例,可以繼續悶聲大發財惡搞或破壞,而他日後想再惡搞亂創條目有了此例,大可比照辦理。討論不是辯論賽,是在討論中求出兩方有共識的部份,並減少雙方歧見的部份,像閣下這樣曲解方針指引,只為辯而辯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4:50 (UTC)
- 它是命题1的充分条件。--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4:04 (UTC)
- cf:
- 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包括新詞、原創理論與推論、以及自成惡作劇(並非闡述著名惡作劇的條目) 英文原文是 Articles that cannot possibly be attributed to reliable sources, including neologisms, original theories and conclusions, and articles that are themselves hoaxes (but not articles describing notable hoaxes)
- 徹底嘗試後仍無法由可靠来源查證的條目,尤其是不符合相關關注度指引且已经挂相应模版30天的條目 这条在英文文本上进行了修改,具体的讨论见Wikipedia_talk:删除方针#Antigng.E7.9A.84.E7.89.88.E6.9C.AC
- 两者有明显的差别。前者是随便想想就觉得根本没可能找到可靠来源查证,比如恶作剧、原创理论,后者则不然。这条目的主题明显属于后者而非前者。--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23:51 (UTC)
- 也沒一條說未有來源的條目就要刪除。提刪是一定可以的,是否能通過是另一回事。每天巡查掛unreferenced的新條目不計其數,是否通通提刪?--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4日 (四) 09:29 (UTC)
- 我們現在最少有一項共識,那就是可以提刪。至於本條目該不該刪除,是管理員的判斷。但是話說在前,無論本條目的刪或不刪,Carrotcat還是會繼續破壞下去。至於要不要提刪,是每個維基人的判斷,我可不敢代表所有維基人,我不喜歡把話扯太遠。總之,本條目我投刪除的理由是無來源,我盡一個小小維基人的義務,其他條目與本次討論無關,要不要刪除是管理員的判斷。另外,我覺得還是回題吧。不要把事情複雜化。且不論這條目是破壞者Carrotcat創的,單論條目本身。正文一句話,沒了;來源網頁,失效;閣下提到的模板內的文字,同樣沒來源。一個全文只有一句話,完全無任何來源,剩下的就只有模板文字的百科全書條目是否要留著給讀者看,大家可以靜心想想。即使您只是不小心路過看到的路人,或者您根本不熟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也可以,只需用常識判斷就夠了。致提刪愛好者,您有反對我刪除意見的權利,同理,我也有堅持我刪除意見的權利。我說完了,謝謝。--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9:58 (UTC)
- 没有这项共识。WP:FAILN已经明确对于找不到来源的条目必须走30天关注度流程,小小作品要走30天流程。既有关注度问题又有小小作品问题不能缩短流程的时间,反而应该加长时间,一个一个解决才对。--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1:30 (UTC)
- 你越說越錯。我樓上說了,我的理據不是關注度,我講東你答西是怎麼回事?我從頭到尾有指出這條目應走關注度嗎?而我一開始提的意見就是小小作品,但是你自己回上頭看,Nvekin君已指出,模板內文字和圖片也算入正文(順帶一說,這模版文字算入正文的小小作品指引,與快速刪除方針衝突了,沒人發現?),所以現在沒有討論以小小作品保留的空間。--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04 (UTC)
- (:)回應是我寫錯。應該是infobox訊息框,不是模版。與快速刪除方針沒衝突。--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5日 (五) 04:54 (UTC)
- “正文一句話,沒了;來源網頁,失效;閣下提到的模板內的文字,同樣沒來源。一個全文只有一句話,完全無任何來源”。“正文一句话”是说条目短小,然而只要条目有定义,超过小小作品的标准,短小就不是提删的理由。“完全無任何來源”,是说条目没有列明来源。没有列明来源也不是删除的理由,可供查证方针和删除方针告诉你,努力找不到来源才是删除的理由。然而什么叫做努力寻找找不到,一小时、一天还是一年,可供查证方针并没有告诉你。但是在关注度指引中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是30天。想要绕过关注度程序解决潜在的,找不到来源的条目,是做不到的。--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15 (UTC)
- 以關注度不足提刪,是認為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但我是以「無來源」投刪除票(注意,提刪人不是我,而且我與提刪人的理據不同,只是結論:「刪除」相同),換句話說,我不是以關注度不足投刪除票,因為我認為本條目的問題是無來源,並非關注度不足。所以,你引關注度指引反駁我是沒有意義的。現行存廢討論條目去留的時程是7天起算,如果其他維基人,或者Carrotcat他本人在7日內補充來源,那麼我的理由就不成立,這樣不就結案了?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情要想成那麼複雜?--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37 (UTC)
- “以關注度不足提刪,是認為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但我是以「無來源」投刪除票”。你的无来源指的是“找不到来源”还是“未列明来源”?如果是后者,那么我要说“没有任何方针规定仅有未列明来源问题的条目需要删除”,如果是前者,说明你完全不理解WP:GNG是什么。WP:GNG与内容方针不是独立的,前者是用来解释后者的,怎么可能一个条目关注度足够,却找不到可靠来源介绍?声明一个条目关注度不足不过是声明“找不到足够的独立可靠非原始来源支持这个条目”的语法糖而已,既然声明条目找不到来源,就是声明条目关注度不足,所以当然要按照关注度指引的处理方式,等30天再提删。--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46 (UTC)
- 又繞回來了。還是先去看看WP:V、WP:POV、WP:OR吧!關注度指引自然不可能獨立於上層方針之外。看到你這段回復,我只能將你的原話反贈閣下:「说明你完全不理解WP:GNG是什么」。要知道,所有的方針與指引都是維基人討論後制定出的,那我請問閣下,維基百科在沒有方針與指引前,條目的存廢要如何判斷,你想過沒有?總不可能沒有方針與指引前,都沒有破壞,也沒有條目需要刪除吧?因此,後來才有核心方針的出現。我主張的是無來源,不是關注度不足。為何不可能條目有關注度卻無來源,本條目不就是例子?假設我寫了一個條目叫「馬英九」,條目內文只有一句話:「他是前中華民國總統」,旁邊再掛了一個模板,但完全沒有給出任何參考來源,那麼你可不可以提刪我創的條目?--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3:05 (UTC)
- (以下是回答你提出的问题)“維基百科在沒有方針與指引前,條目的存廢要如何判斷”,没有方针指引就不允许删除任何条目,我只认经过深思熟虑,缜密论证后得出的方针指引,而不是少数用户一时间凭着感觉做出的判断。“假設我寫了一個條目叫「馬英九」,條目內文只有一句話:「他是前中華民國總統」,旁邊再掛了一個模板,但完全沒有給出任何參考來源,那麼你可不可以提刪我創的條目”:明确地告诉你,不可以提删。--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3:11 (UTC)
- (以下重复强调我的问题)你的无来源指的是“找不到来源”还是“未列明来源”?--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3:11 (UTC)
- 錯了,你自己去查,維基百科在沒有方針與指引前,有沒有刪除條目的紀錄?方針與指引是維基人經過討論後形成共識而制定的,所以才有共識不是一成不變的這話。再往前推,在方針與指引通過之前的討論,是依據什麼為判斷?再來,你說的不可以提刪的理由為何?還有,你重複強調的問題沒有意義,因為WP:V中提到舉證責任。上例中,我寫了馬英九是「前中華民國總統」這句話,我就要負舉證責任給出來源,證明我寫的話不是原創研究,任何人都可以質疑我。--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3:40 (UTC)
- 2003年9月3日建立删除方针,第一笔删除出现在2004年12月。在没有方针指引之前,讨论的出的任何结论根基都是不牢靠的。你写了“馬英九是「前中華民國總統」”,当然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质疑,哪怕有了来源都可以提出质疑,“那个来源足够可信吗”?但是提出质疑的方法是在讨论页开讨论,而不是把条目送到存废讨论。存废讨论只解决和删除方针有关系的讨论。“找不到来源”还是“未列明来源”当然有区别,有本质性的区别。WP:FAILN:“谨记每一篇维基百科条目都没有最终版本,条目的关注度应该由现时存在的来源决定,而不是由当前在条目中展示的来源决定。”--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3:54 (UTC)
- 錯了,你自己去查,維基百科在沒有方針與指引前,有沒有刪除條目的紀錄?方針與指引是維基人經過討論後形成共識而制定的,所以才有共識不是一成不變的這話。再往前推,在方針與指引通過之前的討論,是依據什麼為判斷?再來,你說的不可以提刪的理由為何?還有,你重複強調的問題沒有意義,因為WP:V中提到舉證責任。上例中,我寫了馬英九是「前中華民國總統」這句話,我就要負舉證責任給出來源,證明我寫的話不是原創研究,任何人都可以質疑我。--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3:40 (UTC)
- 又繞回來了。還是先去看看WP:V、WP:POV、WP:OR吧!關注度指引自然不可能獨立於上層方針之外。看到你這段回復,我只能將你的原話反贈閣下:「说明你完全不理解WP:GNG是什么」。要知道,所有的方針與指引都是維基人討論後制定出的,那我請問閣下,維基百科在沒有方針與指引前,條目的存廢要如何判斷,你想過沒有?總不可能沒有方針與指引前,都沒有破壞,也沒有條目需要刪除吧?因此,後來才有核心方針的出現。我主張的是無來源,不是關注度不足。為何不可能條目有關注度卻無來源,本條目不就是例子?假設我寫了一個條目叫「馬英九」,條目內文只有一句話:「他是前中華民國總統」,旁邊再掛了一個模板,但完全沒有給出任何參考來源,那麼你可不可以提刪我創的條目?--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3:05 (UTC)
- “以關注度不足提刪,是認為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但我是以「無來源」投刪除票”。你的无来源指的是“找不到来源”还是“未列明来源”?如果是后者,那么我要说“没有任何方针规定仅有未列明来源问题的条目需要删除”,如果是前者,说明你完全不理解WP:GNG是什么。WP:GNG与内容方针不是独立的,前者是用来解释后者的,怎么可能一个条目关注度足够,却找不到可靠来源介绍?声明一个条目关注度不足不过是声明“找不到足够的独立可靠非原始来源支持这个条目”的语法糖而已,既然声明条目找不到来源,就是声明条目关注度不足,所以当然要按照关注度指引的处理方式,等30天再提删。--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46 (UTC)
- 以關注度不足提刪,是認為該條目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但我是以「無來源」投刪除票(注意,提刪人不是我,而且我與提刪人的理據不同,只是結論:「刪除」相同),換句話說,我不是以關注度不足投刪除票,因為我認為本條目的問題是無來源,並非關注度不足。所以,你引關注度指引反駁我是沒有意義的。現行存廢討論條目去留的時程是7天起算,如果其他維基人,或者Carrotcat他本人在7日內補充來源,那麼我的理由就不成立,這樣不就結案了?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情要想成那麼複雜?--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37 (UTC)
- “正文一句話,沒了;來源網頁,失效;閣下提到的模板內的文字,同樣沒來源。一個全文只有一句話,完全無任何來源”。“正文一句话”是说条目短小,然而只要条目有定义,超过小小作品的标准,短小就不是提删的理由。“完全無任何來源”,是说条目没有列明来源。没有列明来源也不是删除的理由,可供查证方针和删除方针告诉你,努力找不到来源才是删除的理由。然而什么叫做努力寻找找不到,一小时、一天还是一年,可供查证方针并没有告诉你。但是在关注度指引中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是30天。想要绕过关注度程序解决潜在的,找不到来源的条目,是做不到的。--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2:15 (UTC)
- 没有这项共识。WP:FAILN已经明确对于找不到来源的条目必须走30天关注度流程,小小作品要走30天流程。既有关注度问题又有小小作品问题不能缩短流程的时间,反而应该加长时间,一个一个解决才对。--理科生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11:30 (UTC)
- 我們現在最少有一項共識,那就是可以提刪。至於本條目該不該刪除,是管理員的判斷。但是話說在前,無論本條目的刪或不刪,Carrotcat還是會繼續破壞下去。至於要不要提刪,是每個維基人的判斷,我可不敢代表所有維基人,我不喜歡把話扯太遠。總之,本條目我投刪除的理由是無來源,我盡一個小小維基人的義務,其他條目與本次討論無關,要不要刪除是管理員的判斷。另外,我覺得還是回題吧。不要把事情複雜化。且不論這條目是破壞者Carrotcat創的,單論條目本身。正文一句話,沒了;來源網頁,失效;閣下提到的模板內的文字,同樣沒來源。一個全文只有一句話,完全無任何來源,剩下的就只有模板文字的百科全書條目是否要留著給讀者看,大家可以靜心想想。即使您只是不小心路過看到的路人,或者您根本不熟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也可以,只需用常識判斷就夠了。致提刪愛好者,您有反對我刪除意見的權利,同理,我也有堅持我刪除意見的權利。我說完了,謝謝。--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9:58 (UTC)
- 上方留言是谁写的?请补签。--三角學愛好者 2016年7月14日 (四) 03:27 (UTC)
- 已補,謝謝。--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6:11 (UTC)
- (:)回應 :Carrotcat喜歡加入沒有來源的資料,並趁機加入他的惡作劇很多次了。我放入hoax等。--反破壞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8:03 (UTC)
- (:)回應 那以惡作劇提刪比較合理。對於是否惡作劇,我就沒辦法參與意見了。--提刪愛好者 2016年7月14日 (四) 08:08 (UTC)
- Carrotcat又濫用封禁申訴,說了一個冷笑話「本人的編輯貢獻盡可能補充可供參考的信任來源,卻遭管理員以破壞為由而移除。」、「本人希望為維基百科出一分力,希望管理員給我解除封禁,謝謝!」[4],當然被查核是傀儡。--反破壞管理員 2016年7月15日 (五) 04:32 (UTC)
- (:)回應 :Carrotcat喜歡加入沒有來源的資料,並趁機加入他的惡作劇很多次了。我放入hoax等。--反破壞管理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8:03 (UTC)
- 已補,謝謝。--正義巡查員 2016年7月14日 (四) 06:11 (UTC)
- 上方留言是谁写的?请补签。--三角學愛好者 2016年7月14日 (四) 03:27 (UTC)
啊P,Carrotcat傀儡,你也在應瑞號加假資料。--反破壞管理員 2016年7月16日 (六) 22:55 (UTC)
- 补充一句,找不到任何来源可以是缺乏关注度,也可以是原创研究,也可以是恶搞的虚假内容(或者还有其他原因?)所以如果是缺乏关注度则是挂模板30天后提删(其实这是变相给人免费打了30天广告),如果是原创研究或虚假内容则随时可以提删--管管 2016年7月18日 (一) 01:36 (UTC)
- 此模擬個案建基於真實案例(中文維基百科Telegram公開群組曾有爭論,期間有討論者提出「只會遵守自己認同的方針」或類似概念;亦曾有用戶提出,任何在VFD遭受擾亂性投票的條目,均應該以相反方式處理)。
(×)删除理據:就這樣一個非洲小國,我沒聽說過,證明關注度非常低。--小銫
我愛化學嘉年華
编辑- 此模擬個案建基於真實案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1/18#我愛國旗嘉年華)。
(×)删除理據:同意「反化學狂熱者」的意见,维基百科不是普通新闻报导、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维基百科不是纪录编者所参加活动的部落格、网站空间或社群网络。此同名条目已于2016/10/19遭删除,2个月后再看,更看不出有何重要性、特殊性、知识性、实用性、后续关注度、或留存于维基百科的意义与价值。类似活动,过去更多,之后也还会有,与其他每年在台湾各地举办的各种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活动相较,亦无啥非比寻常之处。移维基新闻或化學一两行新闻即可。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某正常用戶
- (×)删除,几句话的新闻就行了。--數學大法好
- (○)快速保留,條目已通過DYK是不能提刪的。鬧劇一場,本不應來投票,但應還是提出大家早已熟知之規範。條目已經通過DYK條目是不能提刪的。1.提刪條目,任何人可再創建。2.重新創建的再被提刪,機率應較高,但沒絕對。3.要尊重提刪後之裁定是"保留",不可資意反覆提刪。4.條目已經通過DYK條目,是不能提刪的。5.條目已經通過DYK條目,是不能在DYK投票截止日後,已規定不能再編輯後,再投出反對票。顯然「某正常用戶」是欠缺這些理解。「數學大法好」甚至擅權裁撤管理員、機器人對此條目之DYK過關設定,無法無天,若再惡意更犯,請予處份。--我心中只有化學
- 這是符合CSD的要求,請你不要仗着機器人出錯讓DYK通過而逃過這一劫。另外,你的DYK能順利通過,還不是憑你說服其他人劃票嗎?請好好反省你的行為。--某正常用戶
- (○)保留,這個條目不是普通新聞報導,這個條目不是不經篩選的信息收集處,這個條目不是紀錄編者所參加活動的部落格、網站空間或社群網絡。沒有違反維基百科方針,應予保留。—路人A
- (○)保留,認為條目具有關注度,不需提刪。不過,條目是否過DYK和是否可以提刪是兩件事,我好像沒有看過「條目已通過DYK是不能提刪的」的相關規定。--寫條目最實際
- (!)意見,已通过DYK不等于不能提删,只有提删中不能申请;或者申请时被提删需要延后到提删结束才开始评定。只有是否满足G5,只能请管理员自行去翻查已删除版本来判断了。——路人B
- (×)删除:關注度不足而被提刪的內容是不可以自行再建立的,要不然WP:存廢覆核請求是幹嘛的?這個條目的提刪紀錄一次是「刪除」,一次是「無共識」,哪裡有「保留」?這樣被提刪通過後再自行重建才是不尊重裁定吧?還有究竟是哪裏說通過了DYK不能提刪?以上說法有誤導之嫌。其實這樣就只是打着「愛化學」的旗號來濫建條目吧?最後再說一次,DYK評選關這裏什麼事?不要將兩者混為一談好不好?還有WP:SK並沒有指登上DYK不能提刪,一兩位管理員/行政員並不能代表社群共識--物理至上
- (~)補充:這嘉年華並無持續關注度,經搜索,與之相關的新聞止於去年10月11日。--物理至上
- (:)回應:關注度不是一時的--路人C
- (~)補充:這嘉年華並無持續關注度,經搜索,與之相關的新聞止於去年10月11日。--物理至上
- (×)删除:看不出有什么百科性。--路人D
- (×)删除:不具長期關注度和特殊性的活動。 --路人E
- (○)保留,理據:條目已通過DYK,不能亂刪。--路人F
- (×)删除:没有持续关注度。--路人G
- (○)保留:符合關注度標準。--路人C
- (○)保留:條目不但符合關注度標準,而且都已經通過DYK,就算維基再怎麼被亂搞,還是有前例裁定可遵循,不可以做刪除。--化學之友
- (×)删除:无长久关注度且还有大量地域中心的非中立内容--路人H
- (○)保留:認為條目具有關注度,不需提刪。條目符合DYK的相關規定。--路人I
- (○)保留,DYK的前四天票已夠過關,內容不錯,來源也多。--路人J
- (!)意見,這裡是存廢討論,不要談DYK --路人C
- (○)暫時保留或(=)中立,条目没有任何问题,但关注度仍然存疑(这个活动,我听都没听说过,我也没看到过有关新闻报道)。--路人K
- (○)保留:報導不少、關注度足夠。臺灣內部有些國家前景選擇認同的討論,這一活動在時代脈絡下是有意義的。建議現階段保留條目,未來可視情況再發展「更總體的題目」並合併。--我恨化學
- (○)保留条目虽然问题多多,但不是不可改善。既然有改善到保留的空间,为什么要删除呢?——路人L
- (○)保留:條目具有充足的關注度及來源,單憑這一點我認為應該保留。順便說一下,作者很用心,貢獻了不少圖片。--路人M
- (※)注意:维基百科不是普通新闻报导,這條目沒有持續關注度,不信可以去搜尋,新聞止於活動翌日。--物理至上
- (!)意見,阁下对维基百科不是普通新闻报导的观点不符合方针的方向:
- 方针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的内文指出「維基百科不應該提供突發新聞消息,一宗事件的源由、過程概要和後續後果可以是合適的」,所谓「不是新闻报导」是指突发性的新闻消息,例如某人在活动中晕倒送医,没有介绍条目主体的新闻报道。如果新闻报道是以条目主体为报道重点,有介绍筹备及过程,则不属于突发新闻消息。
- 另外,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有指出「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关注度没有要求须要媒体持续报道,也没有规定报道最少要维持多少天时间。关注度主要视乎条目主体是否获得可靠来源作为主题介绍而不是看持续报道的时间长短。
- 最后,有关条目的存废讨论有政治化倾向,在下只提出方针指引的意见,存废则由诸位决定。--路人N
- (×)删除+(×)快速删除:上一次我愛國旗嘉年華已經刪除,維基百科不是臺灣垃圾掩埋場——作者又再一次借屍還魂、維基百科不是垃圾收集處/垃圾桶/垃圾箱、私人部落格及私人日記記錄本。--我恨死化學!
- (○)保留:没看出什么问题,鄙视某些为反对而反对的人。这个条目虽然是政治条目,但投票的人不应以政治立场左右投票态度。——化學也不錯
- (○)保留:来源符合关注度定义,并且报道媒体也足够多。--路人O
- (○)保留:不要以为自己不知道事情就没关注度。--路人P
- (○)保留: 没看出什么毛病,留着吧。--路人Q
- (×)删除:已遭提刪多次,完全看不出有任何值得留存於維基百科之營養可言。--反化學狂熱者
- (×)删除,以化學家为中心,显然无长期关注度,仅为新闻稿,删后重建问题依旧。--路人R
- (×)删除:沒有長期關注度。--路人S
- (○)保留,可靠来源充足,不过条目语气仍需改善。--路人T
- (×)删除,只是一场普通活动,也只是受到媒体的短期关注度,活动结束后,基本再无人理了--路人U
- (○)保留:同樣的提刪理由,那就以同樣的回應作回復吧!活動條目不以大小、是否每年舉辦為其存廢依據。倘若明年亦有舉辦此活動,是否需重新再創立?是否算是有後續關注度?此問題在所不問。建議移除評價的章節,有點看似評論。--路人V
- (○)保留:某些人群不关注,不能替代另外关注的人。编辑者不就是兴致勃勃地关注了吗?兴趣是编辑条目的动因之一,其中的价值感也自有其更能体会。鼓励编辑者的努力付出。当搜索 爱国或者国旗关键词之时,至少像我这样的人看到这一条,会愿意点进来看看。多元的世界,这也是一种情趣。--路人W
- (○)快速保留,可靠来源充分,提请删除的理据并不符合方针。另外赞同@诗琳童:的意见。--路人X
- (○)保留,是可以留下來的頁面,但頁面仍有問題需要改善。--路人Y
- (○)保留:該條目我看了三四遍。原本的看法傾向于刪除,反復查證了數次關注度之後認爲不足刪除標準。—路人Z
- 此模擬個案建基於真實案例(關於en:Pandigital number條目的討論)。
(×)删除,hoax ——小A 3064年10月1日
- (×)删除,无关注度,不符合WP:42。 ——小B 3064年10月12日
- (○)快速保留,就這樣一個小作品,兩個來源,怎會是hoax??? ——小C 3064年11月1日
- (○)快速保留,同上,警告提刪者切勿擾亂。 ——小D 3064年11月15日
- (×)删除,感覺有點奇怪的樣子。 ——小E 306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