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4月

机器人与错字

嗯,机器人是不能改错字的,这个大家知道。

那么,在受监管的情况下能以机器人账号手动改错字以避免占据最近更改吗?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11:23 (UTC)

那不是AWB么……--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4月2日 (一) 13:08 (UTC)

问:能不能对自己拍摄的图片合理使用?

比如说我不想捐赠版权,只打算合理使用?--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2月25日 (六) 08:22 (UTC)

什么图片?如果是哪种其他人也容易拍到的照片的话肯定是不可以的,因为没有必要合理使用。--MakecatTalk 2012年2月25日 (六) 08:24 (UTC)
(-)反对“对自己拍摄的图片合理使用”及“捐献一个低分辨率的图像”此类私心行为。维基百科无偿对所有人开放,也有赖所有志士无偿贡献。--百楽兔 (留言) 2012年2月28日 (二) 05:10 (UTC)
(-)反对,捐献一个低分辨率的图像,来代替高分辨率的图像的全部版权。同样违反知识产权--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1日 (四) 02:18 (UTC)
(+)同意但是(-)反对:虽然这样做有些“私心”,但如果禁止这样会失去一些图像贡献。--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11:35 (UTC)
分辨率并不影响版权,高低分辨率版本应视为同一图片。--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16:54 (UTC)
错。分辨率不同可以使用不同的版权。--百楽兔留言2012年3月5日 (一) 05:06 (UTC)
(!)意见知识产权,视为一样的-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5日 (一) 09:44 (UTC)
百乐兔你试试把新闻周刊的照片缩小到640X480传上共享标CC版权看能通过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6日 (二) 04:28 (UTC)
我又不是版权所有人,凭什么决定版权?你观念混淆了。新闻周刊把自己的照片缩小到640X480传上共享标CC版权一点问题也没有。--百楽兔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08:06 (UTC)
我的意思是,如果一张图片新闻周刊用来1024X768上传中文维基自称版权所有,然后再用640X480上传common用CC,则两张图片(内容一样分辨率不同)都应该视为以CC发布。--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15:35 (UTC)
没这回事。大图的版权可以比小图的版权严格。--百楽兔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4:26 (UTC)
呵呵。--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4:53 (UTC)
本来就是这样。Ben.MQ 2012年3月30日 (五) 12:49 (UTC)
╮(╯︵╰)╭--百楽兔(留言 2012年4月4日 (三) 09:43 (UTC)
可以。注意释出版权为不可逆转的,有顾虑的可以先作合理使用。至于内容相同分辨率不相同的图像会否被视作同一作品就要征询法律意见。如果只是要把将低分辨率图像以CC释出,我会建议先作处理,将图像变成派生作品,又或在释出时注明保留较高分辨率图像的权利,我记得CC亦允许作者加上附加条款,不过这样我觉得在维基计划里未必会视作自由图像,但权利是保障了。鼓励阁下发布自由图像。-Lakokat 2012年4月4日 (三) 12:43 (UTC)

关于“中国语言维基百科”的意见

新疆,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塔塔尔语、乌孜别克语都使用阿拉伯字母书写,和维吾尔语一样。而在统计页面的“中国语言维基百科”中,这些语言只有西里尔字母或拉丁字母版,这极不适应新疆网民们的阅读习惯。能不能照顾中国国情,像维吾尔语维基百科那样,为这些语言的维基百科增添阿拉伯字母转写功能? ──★──  2012年3月29日 (四) 12:03 (UTC)

我认为Special:统计信息中不应该出现这种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3月29日 (四) 12:33 (UTC)
建议用阿拉伯语转写,新疆街头的招牌上不用拉丁字母……不过招牌上好像只写维吾尔语……--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9日 (四) 12:36 (UTC)
我看不一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招牌上还写哈萨克语。 ──★──  2012年3月30日 (五) 09:29 (UTC)
我没看懂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在Special:统计信息#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中更改那些维基百科的名称,还是说在那些站点上增加一个转写功能?Ben.MQ 2012年3月30日 (五) 12:48 (UTC)
哈萨克文版的wikipedia有一个阿拉伯字母的转换。不过源代码好像非用西里尔文不可。恐怕很少有新疆网民会去那些版本。-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2年3月30日 (五) 13:34 (UTC)
@ ──★── ,新疆用阿拉伯字母我倒是知道,在Special:统计信息#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加上我是赞成,不过其他语言维基的话这里可能就管不着了……--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30日 (五) 13:47 (UTC)
个人感觉中国语言和新加坡语言的版本确实不宜出现在统计当中。这有点儿地域中心了-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2年3月30日 (五) 14:13 (UTC)
确实有些……--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30日 (五) 14:18 (UTC)
@Ben.MQ:我的意见就是在这些站点上增加一个转写功能,在从“中国语言维基百科”进入这些语言的维基百科后能直接登录阿拉伯字母版,方便新疆的少数民族网民阅读和编辑。 ──★──  2012年4月1日 (日) 11:56 (UTC)
我提议,如果大家没有异议,就将这个问题提交到元维基或者其他相关网站讨论吧。 ──★──  2012年4月5日 (四) 09:24 (UTC)
还是提交到维基媒体国际大会讨论吧。2012年4月7日 (六) 13:41 (UTC)

签名

刚刚行逛时遇到个签名没连结的用户,想好心呼吁一下却发现[1],好吧,上次我触礁的讨论在这儿……—— 天真傻子  §⇈ 狼来了!狼来了! 2012年4月8日 (日) 09:35 (UTC)

请制止兔子在多个专题模板的软性3RR行为

首先是贡献记录,亦即证据.然后说说这几个月的事情吧,既然兔子一直玩这个老梗,甚至以此作为自己TROLL的理据,那我的确也该好好给大家解说一下了.篇幅可能会比较长,还请各位见谅,我会试着精简(我素来推崇"有理有据",所以会尽量带上相关的链接).

最早的时候是兔子在三模板的软性3RR事件(那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我都快忘了,见兔子反复提觉得很无聊才回去重新翻了存档),请参见这一存档,当时兔子对他人的质疑的回答翻来覆去都是"这是事实,必须加上"和"请不要恶意推定"(归结是对是错各位可参照存档自行评判),而刻意忽视加入文字不仅冗长无必要,而且还有相当的贬义色彩(初始版本:这些评级可能只是少数甚至个别用户的意见,可能没有经过任何讨论,也不代表维基百科的共识,观感如何请各位自己评判,后面几个版本也大同小异),且影响到大量条目等事实,还多次刻意偷换概念(如将读者观感偷换成"恶意推定",也可见Winertai的发言),而且就是从那时开始大量使用红底色字体,闹得Winertai君也不胜其烦而选择离开讨论.

本来我也不想乱入这种讨论,但兔子的各种行为我让我觉得早已且多次违反了它声称自己所"倡导"的文明,勿人身攻击,善意推定(是不是仍请各位自行评判),而且简直就是在用"拖延战术"来求取"胜利"(实际上也成果卓著-Winertai君退出了讨论),令我甚为不齿,所以我开始参加讨论(不过这种讨论到我觉得该参加时就已经...),最后理所当然地变成了和兔子的尖锐冲突(我受不了整天在绕弯的讨论),摘我在讨论里最后的发言,这就是我认为兔子的错误之处(还是有点长,所以加了隐藏模板),讽刺的是这些东西兔子不仅没有反驳,也没听进去(后面再述),而是直接断章取义成了我的"罪证".

本来以为说了这些兔子也不反驳或许会有所悔改,但我错了-三模板一解除全保护兔子马上继续在无共识情况下强加自己的意见([5][6][7],参见11.22~12.8两次保护间的编辑记录),于是我立即申请全保护.于是我又想一段时间的冷藏期可以让兔子亢奋的大脑稍微冷静,而且我认为提报破坏的话不管是哪个管理员来处理都会倒霉地成为兔子的新靶子(我想大家知道我的意思的),不如放置Play,但我又错了,兔子马上又在世界遗产专题,WPBiography,中国专题(以上历史记录)三个专题继续强加自己的意见,而且对IP用户对它的回退给予"IP傀儡破坏"的回应(真是完美的善意推定),并刻意忽略IP用户的"在讨论页讨论"的要求而是我行我素,令人不胜其烦.这一切还没完,兔子又继续寻找新的模板来强加共识-WikiProject Video games,中国城市专题也被它加入"事实",更不用提在公告模板讨论里的表现了-再下去会是怎样实在不敢想象.

再下去是我的个人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我很难说出什么好听的话-当然不是指脏话),我也使用隐藏模板吧.

- Dr. Cravix ♪Eternal Reminiscence 2012年3月25日 (日) 04:32 (UTC)

注:这本来是发在"其他"版里的(因为这版被某人搞得乌烟瘴气,所以一开始没发在这儿),但想想还是移过来了,以符合主题...以上 - Dr. Cravix ♪Eternal Reminiscence 2012年3月26日 (一) 04:41 (UTC)

因为长年以来我都是用维基查询资料比较多,编辑讨论时间少,所以和百楽兔没有太多的交集,只记得确实在05年的时候就见过他,属于老资格维基人了。唯一一次我和百楽兔发生的小冲突,好像是很久以前在马英九条目,我不同意他编写的玉树临风这句评价,事后因为学业繁忙,也没时间上维基讨论了。真正对百楽兔的深刻印象是来自去年的政治风暴,看他被白河和Wing先后永久封禁又解封,感觉他和黄世泽,苹果派等权力欲熏心的人还是有所不同的,也不是影武者那种破坏者。

关于此次软性3RR行为的严重性我不太了解,只是希望百楽兔可以来和大家进行对话解决问题,勿发展成激烈斗争。

Cravix经常热心回复我的问题,在此先对你表示由衷的感谢。=)--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26日 (一) 19:52 (UTC)

嗯,很荣幸能帮上你的忙, it's my pleasure 现在头脑稍微冷静了,也再做一点解说吧.
其实兔子一开始就没打算要讨论(Flamelai君曾要求讨论过,无果,更不用说这两次),三模板讨论还是Winertai君提出的,参照那持续1~2个月的编辑战,我觉得如若不讨论的话,等再度解除保护后它照样会继续玩个够;
然后,不愿讨论是个问题,讨论中态度又是个问题,就像我说的,之前三模板那次讨论吧,不管别人提出什么理由它的回答都是"这是事实""不要恶意推定(我加这串文字的目的)",并把别人提出的技术性影响,用户观感等问题(我的回复也大概归结了)统统无视,这种"讨论"态度真的很难让人有好感,也难怪Reke君和Winertai君会选择退出讨论,亦是我如此反应的原因,更不用说它在许多讨论中表现出的态度都绝难称为友善,其封禁记录(请看理由)某种程度上也为一证.
就我觉得,人各有见很正常,但请以理服人,如果与共识有分歧也可以"保留意见",而不是认为"我即正义"将自己的意见凌驾于社群共识之上,把自己视为VIP般的存在(就像上面某人-抱歉,我觉得这更像是侮辱兔子),毕竟身在社群就该懂得尊重共识,更不用说自己连别人的质疑都无法正面回答了.
的确兔子曾经对维基做出不少的贡献,或许从这方面来说它是令人尊敬的,但也不能不说它的作为又让人极为不满.其实要我说,它倒不像黄世泽那种无可救药的政治魔人一样,它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太过自我,虽然说每个人多少都会有点自我,但这种程度真的让人难以忍受.唉,大概如上吧. - Dr. Cravix ♪All Along The WatchTower 2012年3月27日 (二) 00:57 (UTC)
    • 专题模板的性质属于留言,在讨论页留页应签名,那些挂模板的用户没一个人签名的,早违反维基讨论页的标准行为规范。而且专题模板也不该置顶伪装公告,已有误导之实,而你们这群反百楽兔的人只会一味反对,对问题视而不见,你们这种troll的行为对维基百科有害无益,让我不禁叹息,唉唉,摇头。--百楽兔(留言 2012年4月4日 (三) 09:40 (UTC)
看来对你的搞笑发言还是这个模板最合适,改造了一下免得误入分类.我就分点说吧,免得让人觉得太长.
  1. 好啊,再度偷换概念.
    1. 我上次的说法明显是个反问,借以说明你的"偏向性",现在反倒变成你报复性地到处强加意见的理由;
    2. 而又一极为有趣的是我引用你的"底色文字"也偷换成了"使用底色"(说来要不要我帮大家数数你在那次讨论中贴了几次这个笑话,"善意推定之王"兔子?).
  2. 至于所谓"IP傀儡"我也不知你意指何人(虽然我非常好奇你何以确定这是傀儡?又为何不肯说是谁?),但关于这事现在的问题很简单,
    1. IP用户(无论是不是傀儡)的作为是不是破坏?(这么说也奇怪,兔子强加共识反而不是"破坏"?)
    2. 你又是否有理由-甚至有脸面为这所谓的"破坏"去CU?
    我觉得如果你以"阻止你违背共识强加意见"作为CU的理由,你的存在感完全可以延续到CU区去-或者说成为CU的又一笑柄吧.
  3. 至于第二段话,真得给个"原创研究"-或者说"彻底脑补"的标签,可笑至极."专题模板的性质属于留言","早违反维基讨论页的标准行为规范","专题模板也不该置顶伪装公告"(如此奇葩般的判断让我觉得兔子讨论页顶"中文维基百科的大问题就是——参与者普遍素质低下"的自嘲是不是也是"伪装公告"?),我还要做什么评判么?退一步说,假使你是对的吧,自己强加意见时不说这些话,被人回退你所强加的"共识"时不说这些话,甚至别人要求你到讨论页说明理由时也不说这些话,现在却突然抛出这么个理由,谁都看得出你是临时编造出的理由,而且还一点也站不住脚.
  4. 而"为什么在两个版贴"这个问题又恰恰证明你根本就没有看文,我在最后附加的"注"已经把原因写得很清楚了,选择性无视的家伙还能作wikiVIP实在是wiki之耻.
然后个人意见.
最后我也说一句,如果不能反驳我开题的隐藏模板里的发言,还有我提出的反驳意见,就请回兔子窝自High(我可没加主语,"善意推定之王"这次打算说什么?),不要再来作zhwiki的笑柄. - Dr. Cravix ♪All Along The WatchTower 2012年4月4日 (三) 12:09 (UTC)
百乐兔踹共,解释为何每之回退时只是说“真人傀儡”而没有解释任何理由,你真的把维基当作游乐场吗?越看你越失望。--114.32.107.16留言2012年4月6日 (五) 08:46 (UTC)
IP傀儡大摇大摆在客栈现身,这真可谓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选择性纵容下的奇观,哈哈。--百楽兔(留言 2012年4月9日 (一) 05:42 (UTC)
  • 请各位去看看先前关于加注的讨论。一些人不反对加注,反对一些用语,所以我照他们的意思修正了用语;一些人要我一视同仁在所有类似模板加注,我也照他们的意思处理。现在反说我依照讨论而进行的编辑是扰乱、破坏,究竟讲不讲道理?--百楽兎留言维基百科:维权联盟 2012年4月9日 (一) 05:42 (UTC)
  • 现在我也不多说废话.最简单答复,对错各人自会判断.
  1. 你强调"共识",最后突然换成了"有些人".上面的第一点你也视而不见.
  2. 关于所谓IP傀儡的指控,我已经在第二点里说得无比清楚,也不再废话.有脸面只管提报"破坏".
综上,我的预言再度成为了现实-兔子继续选择性无视,沉迷在怪异的阿Q式精神胜利中.观众自会判断.-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4月9日 (一) 08:11 (UTC)

所罗门的噩梦,红色有角三倍速,无限的制剑者,(三),世界的未来,人类的希望,真·红莲·超绝·无双大师御用讨论区

关于个人评价 互助客栈

我建议维基百科能够在人物条目的个人评价部分提供一个标准,典型的例子之一就是毛泽东条目,里面的个人评价部分,很多都不是评价,或者无法视为评价。例如“毛泽东饿死三千万人”,这句话本身并非对他的评价。而“张三认为毛泽东是个屠夫”,这样的话才能视为评价。即使如此,如果张三是个不知名人物,他的评价能否纳入维基百科仍然是个问题。 有用户甚至把“人海战术”这样的东西也算作对毛泽东的负面评价,好像共产党的一切坏事都得算到他头上。建议维基百科能给出一个建议,或者方针。 Martingale留言2012年4月6日 (五) 02:40 (UTC)

没什么建议,删除就是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4月6日 (五) 07:43 (UTC)
只有中文维基百科中的人物才会专门列出一段“评价”,英文版那些特色条目,根本不把评价单做一段。这可能源于中国“春秋笔法”的不良传统,有事无事非要来个“太史公言”。“正面”、“负面”的分法也是不科学的,有人看来正面的东西在另一些人看了是负面。这种不良的传统,要是在中文wikipedia上彻底废除就好了-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2年4月7日 (六) 06:51 (UTC)
英文维基的评价一般把赞扬和批评分两段,但不明说是“正面”或“负面。--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4月9日 (一) 08:15 (UTC)
诚如铁铁的火大了所言,英文版对于有争议的人物也会设有“Legacy”或“Reputation”等评价段落(如Margaret ThatcherNeveille Chamberlain)。我没有阅读过毛泽东条目,但要是把每一个句子从一个段落都抽出来作独立看待,那当然不是“评价”。--ClitheringMMXII 2012年4月10日 (二) 15:44 (UTC)
没有明确出处也搜寻不到的不重要评论删掉喵?但是感觉不太适合--罪猫奈野:橙猫大萌紫猫同样还有蓝最关键的是灵梦猫!留言2012年4月16日 (一) 22:02 (UTC)

字词转换的撤销机制

Wikipedia:字词转换请求或候选只有增加转换组与针对过度转换的错误修复的请求页面,似乎没有提请撤销的页面,目前只能暂时利用错误转换页面讨论撤销,希望能设立提请撤销现有转换组的页面。我以为字词转换组应像条目、页面一样,应该也要有存废讨论的机制。 ——michddastro留言2012年4月23日 (一) 14:36 (UTC)

撤销不就是过度转换么--达师218372 2012年4月24日 (二) 10:52 (UTC)

关于公有领域的一个小疑问

如题,最近看到commons的commons:Template:PD-US-no_notice这个模板,不太明白其中的含义。准确地说,第一句话就不太明白:

This work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in that it was published in the United States between 1923 and 1977 and without a copyright notice.
什么叫without a copyright notice?看了这里的说明还是搞不太懂…只知道作者死亡70/50年版权失效这一说,这个1977年是怎么来的?问题可能有点白痴,解答多谢啦。——小烈 (找我?) 2012年4月24日 (二) 23:52 (UTC)

好像是有一阵子美国那边需要版权登记,不登记就不给保护(或延长?)....另外参考美国对较短期限规则的不接受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25日 (三) 03: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