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關主題的編者參與及協助編輯。 (2015年12月14日) |
電動汽車是指使用電能作為動力,:透過車輛。它屬於新能源車,按照動力來源分類,又細分為純電動車(BEV)、混合動力車輛(HEV)和燃料電池車(FCEV)。
進入1990年代後,以鋰電池為代表的儲能單元能量密度加速提升,解決了困擾電動汽車近1個世紀的續航難題,以特斯拉為代表的新興電動汽車品牌崛起,傳統燃油汽車廠商也在加速進行電動汽車的研發和生產。與此同時,電動汽車配套的充電樁、換電站、燃料電池配套,如加氫站等也在加速建設。在中國、美國,以及挪威、芬蘭等歐洲國家,也給予了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包括現金補貼、低息貸款、無償土地等。
歷史編輯
初期探索(1830~1870年)編輯
電動汽車的歷史比現在最常見的內燃機車要早。直流電機之父匈牙利的發明家、工程師阿紐什·耶德利克最早於1828年在實驗室試驗了電磁轉動的行動裝置[1]。美國人托馬斯·達文波特於1834年製造出第一輛直流電機驅動的電動汽車。1837年,托馬斯因此獲得美國電機行業的第一個專利[2]。在1832年至1838年之間,蘇格蘭人羅伯特·安德森發明了電驅動的馬車,這是一輛使用不能充電的初級電池驅動的車輛。1838年,蘇格蘭人羅伯特·戴維森發明了電驅動的火車。今天在路面上依然行駛的有軌電車是1840年在英國出現的專利。
19世紀末的發展(1860~1920年)編輯
隨著蓄電池技術的發展,電動汽車的運用在19世紀的下半葉在歐美得到了較為廣泛的運用。1859年法國物理學家、發明家加斯東·普朗特發明了可充電的鉛酸電池[3]。
1896年,哈特福德電燈公司推出可更換電池的電動貨車,買家只買下車輛,但不包括電池,然後在使用時再以每里計交付充電及保養費。[4]
19世紀末期到1920年是純電動汽車發展的一個高峰。在早期的車輛消費市場上電動汽車比內燃機驅動車輛有著更多優勢:無氣味、無震盪、無噪音、不用換擋和價格低廉,這形成了以蒸汽、電動和內燃機三分天下的車輛市場[5]。
發展停滯(1920~1990年)編輯
隨著美國德州石油的開發和內燃機技術的提高,電動汽車在1920年之後漸漸地失去了優勢。車輛市場逐步被內燃機驅動的汽車取代。只有少數城市保留著很少的有軌電車和無軌電車以及很有限的電瓶車(使用鉛酸電池組,被使用在高爾夫球場、鏟車等領域)。電動汽車的發展從此停滯了大半個世紀。隨著石油資源不斷流向市場,人們幾乎忘記還有電動汽車的存在。相對的,運用在電動汽車上的技術:電驅動、電池材料、動力電池組、電池管理等也無法得到發展或運用。
復甦期(1990年至今)編輯
隨著石油資源的日益減少、大氣環境的污染,人們重新關注起電動汽車。1990年之前,提倡使用電動汽車主要還是以民間為主,比如1969年建立的民間學術團體組織:世界電動汽車協會。世界電動汽車協會每一年半在世界不同國家和地區舉辦專業電動汽車學術會議和展覽(Electric Vehicle Symposium and Exposition,EVS)。
1990年代開始,隨著電池儲能單元的發展,以及對礦石能源儲量、油價不斷升高的擔憂,各個主要的汽車生產廠家開始在新能源車領域做出嘗試。在1990年1月的洛杉磯車展上,通用汽車的總裁向全球推介Impact純電動概念轎車。1992年福特汽車推出鈉硫電池的Ecostar,1996年豐田汽車使用鎳氫電池的RAV4LEV,1996年法國雷諾汽車的Clio,1997年豐田普銳斯Prius混合動力轎車下線,日產汽車也在同年推出世界上第一輛鋰離子電池的電動汽車Prairie Joy EV。1999年本田汽車發布、銷售混合動力車本田洞察者。
除了傳統汽車製造企業的嘗試外,也有新成立的汽車製造企業嘗試。如在2003年美國新成立的特斯拉公司和在中國大陸新成立的比亞迪汽車公司。兩者都以生產純電動車為主。其中特斯拉在2006年推出的Roadster跑車0~60英里只要3.9秒,每次充電可行駛400公里;而比亞迪在2008年12月15日推出了以磷酸鐵鋰電池為主的世界上第一款批量生產的插電式混合動力車:比亞迪F3DM,直到2010年5月才推出真正意義上的純電動車:比亞迪e6。
2020年代起,有國家或地區已經初步計畫在未來十幾年後禁售燃油車(預定禁止日期大部分在 2030-2040年),往發展電動車的方向去走。[6][7]
充換電站編輯
此章節需要擴充。 (2021年9月13日) |
為電動汽車提供規模化充電或快速換電來達到電能補給的能源站。
充電接口編輯
交流電AC:
- 參考IEC國際標準規範IEC 62196-2
- SAE J1772(又稱Type 1):北美標準,主要在北美、日本、韓國和台灣採用。
- IEC 62196 Type 2:歐洲標準,主要在歐洲、中南美洲、澳洲和印度等大部分亞洲國家採用。中國GB/T交流電標準以此基礎開發但不相容。
直流電DC:
- 參考IEC國際標準規範IEC 62196-3
- 組合充電系統(CCS)
- CCS1:衍生自 SAE J1772 在此基礎上增加DC端子實現快速充電,主要用於北美、韓國和台灣。
- CCS2:衍生自 IEC 62196 Type 2 在此基礎上增加DC端子實現快速充電,主要用於歐洲、中南美洲、澳洲和亞洲國家。
- CHAdeMO:日本直流充電標準
- GB/T 20234:中國直流充電標準
電動汽車組織編輯
參考編輯
- ^ Hungarian contributions to world civilization Compiled by Béla J. Kardos, 2000, page 4
- ^ 存档副本. [2011-08-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0-16).
- ^ The Automobile Age, 作者James J. Flink,1990,page 9
- ^ Kirsch, David A. The Electric Vehicle and the Burden of History.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2000: 153–162. ISBN 978-0-8135-2809-0.
- ^ 《Build Your Own Electric Vehicle》 , 作者:Bob Brant page 44-45
- ^ 2021 電車襲來》禁售燃油車玩真的,看政策法規如何牽動產業變化.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30).
- ^ 除了日本...這些國家也規劃禁售燃油車.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2).
參見編輯
維基共享資源中相關的多媒體資源:電動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