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文三語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1997年成立後推廣的語言政策。兩文為中文和英文,三語為粵語、英語和普通話。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1997年成立後實行「兩文三語」的語言政策:中文、英文書寫,粵語、英語和普通話口語。第一語言是粵語、或族群母語,第二語言是英語和普通話。
中文書寫以繁體中文為主,隨著香港與中國大陸的交流增多,認識簡體字的人及大量源自中國官方及民間用語也有不少傳至香港,部分香港人書寫時會在大量繁體中文下夾雜少量簡體字。
另外,早年部分香港作家及香港傳媒將粵語用字直接刊於出版讀物,成為粵語白話文,隨後漸漸普及,現在這些字已被香港政府正式化為香港增補字符集中的粵語漢字。
香港由於缺乏必須使用普通話的場合,因此部分香港人的普通話能力都限於基本的簡單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