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Marvin 2009/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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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读读名为您的第一篇文章的页面;若您在编辑条目时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助,您可以前往新手求助,那里,有经验的维基百科人会为您解答任何问题。 或者,您只需要在您的用户页中加入{{帮帮我}}
,很快就会有维基人前来为您解答问题。这里还有一些链接: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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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手应该注意的七种常见错误。
- 在中文维基里,间隔号的输入比较特别,详参Help:如何输入间隔号。
- 不知道有何可写?条目请求、待撰页面和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中列出了许多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的条目,欢迎您来撰写!
- 希望您能享受编写人类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乐,成为一名快乐的维基百科人。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Liangent(留言) 2009年5月1日 (五) 08:07 (UTC)
法轮功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至少有一项(如阁下在法轮功中的编辑)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邪教--123.110.182.150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10:02 (UTC)
关于著名人物一栏,本来按另一编辑意见,这些政治人物的单向意见,均可删除,因为我征求小南编辑的意见,得知希望保留正反面评论。而原先只有中共反法轮功方面的单方面意见,容易误导,我给出许多第三方媒体的相反意见,以示中立。其中付出了巨大的劳动。怎么会不具建设性呢?
可能已经受误导的编辑,容纳不了中立的苹果日报等第三方面媒体的信息?
那么我建议把正反方面的评论均作删除。
破坏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如阁下于法轮功的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123.110.182.150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14:09 (UTC)
小南编辑是图穷匕现了? 其实以个人偏见,严重破坏维基中立性正是阁下。请参见法轮功条目讨论页,我已经在那儿请维基管理员作出调查和裁决。 Marvin 2009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20:49 (UTC)
请停止一切毁损性编辑。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暂时不能编辑维基百科。--小南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3:51 (UTC)
破坏者非要咬定制止破坏者在破坏,这年头许多事人妖颠倒。 比如关贵敏条目,我删除不可靠来源且打不开凯风网连接,制止恶棍利用维基给名人造谣,以维持维基声誉,有何破坏之有?你凭什么撤消?刚才我撤消了你的动作,并在讨论页添加了关先生2011年12月27日演出时的照片。 我不希望看到你继续作恶损害自身,但你如非要如何,尽快请便。 我也已经向管理员写信,呼吁调查关注。 Marvin 2009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5:47 (UTC)
- 我真的好怕喔,拜托你赶快去检举我吧!(发抖ing...)--小南 (留言) 2012年1月8日 (日) 06:22 (UTC)
re
在下在法轮功条目的动作仅因为您添加的内容可能侵犯版权。请您在编辑维基百科的同时,注意相关的版权规则,谢谢。--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12:53 (UTC)
- 您的做法没错,但引用的内容必须通过自己的完全改编。保证在基于事实的情况下不侵犯版权才行,而不是仅仅列出来源。--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13:08 (UTC)
- 抱歉,可能您加入的内容改编仍不够充分。在下并非管理员,没有权限提阅已删除内容。此外您增加的内容对于整个条目相对冗余,一些知名度不怎么高的,关联度不怎么大的人的观点和事件没有必要放在上面。您在条目讨论页可能受到的观点局限较多,当您增加大量内容时,不妨到互助客栈询问意见。--AddisWang(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13:44 (UTC)
我编辑了许多内容,大多是严肃媒体上声明了版权释放只要注明出处即可的内容。如你所说,维基要求改编,象陈方安生一条,我是基于BBC报导的陈述,确实作了认真改编的。比之条目中其他引用,我的改编绝不逊色。相反小南在今天之前对于梁立人那条是原文照搬,而且把根本与此没有关系的成名牵涉到本条目中来,才是违反了维基规定(今天小南已经作了改编)。 我增加的回应梁立人的内容是太过冗余,这一点你说得有理。这是因为小南编辑不同意删除几大段落均复制于中共文汇报的“顶天立地:成名—西方训练出来的“恶犬””为题的文革性质批判文章。为了维护维基的中立性,我无奈之下只好引用不少第三方媒体来平衡这种大批判谩骂。 由于我赞同你这点意见,再加上其他编辑也认为应删除(详见相关讨论页),我今天对该栏作了删除。但小南据此认为我是在破坏。我不认同此严重指控,而认为这是顺个人观念而破坏基中立性的正是小南编辑。我已经在法轮功条目讨论页,作出呼吁,希望有维基高级管理员能对此作出裁决。 Marvin 2009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21:05 (UTC)
在下会仔细审查诸位的编辑在做判断,但提醒您,您编辑摘要中谈到“反法轮功网站”的新闻不可信,那么同理推论如果是法轮功或其支持者的网站内容也将不可行。请在编辑条目时不要掺杂您个人的对事物的倾向,谢谢。--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15:54 (UTC)
- 在下这么讲您可能会明白,首先,我不喜欢法轮功,就像我不喜欢共产党,所以我懒的去管法轮功和共产党互咬这种事情。对我来说,保持维基百科的中立,和条目的美观有序具有可读性才是重要的。我认为:是不是无稽之谈,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当然共产党和法轮法说的都不算。要做的仅仅是合理有序地将不同的观点放上来,正误由读者评判。当然您可以在共产党的观点加入“人民日报称”,在法轮功的观点前加入“大纪元”称等等。并且两方观点理应处于等同位置,而且不能有偏向任何一方的措辞。当然我的恢复仅仅为了避免您的编辑侵权,考虑不周请您原谅。--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16:57 (UTC)
回应
三个字:办不到。维基自有维基的解决方式,任何事请依造wiki流程来走。谢谢——小南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2:41 (UTC)
re
两位最近吵得很凶,关于法轮功这个东西我不想多说什么,希望两位克制自己的政治主张核个人倾向,以中立态度撰写百科,并包容对立观点的存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7:50 (UTC)
- 我是台湾人,不会无中生有就必须支持谁的想法。你要说政治主张也不太妥当,若有一种的话,就是它们极力反对的东西必有问题。——小南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8:00 (UTC)
您所说的观点只是辩护陈词,是否被法庭采用尚未可知,尚属于律师本人的个人观点,而北京市中院判决书里已经明确提出法轮功为邪教组织,显然直接明确地说明了中国政府认定法轮功为邪教。另外,法轮功是否中国政府被认定为邪教与正义不正义没有必然关系,与法轮功本身是否真的是邪教也没有关系,只是存在的事实,以正义与否良知与否来衡量只会造成事实上的不中立。—Snorri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20:19 (UTC)
认定邪教不是通过立法认定,而是通过法院判决认定的。其次,我已经说过,中国政府是否认定法轮功是邪教,与法轮功本身是否邪教没有联系,只是说明中国政府的态度而已。你给出的文章只是辩论法轮功本身是否邪教,与中国政府是否认定法轮功为邪教并不相关。有很多文章说法轮功是邪教,也有很多文章说法轮功不是邪教,但这些观点都与中国政府的态度无关。—Snorri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22:42 (UTC)
封禁
如果不是傀儡,为什么他不做声而你来申诉呢?乌拉跨氪 2012年1月26日 (四) 06:51 (UTC) :说明一下,最初管理员乌拉跨氪先生误会有一个ID而作了封禁,后来管理员查明是误会。Marvin(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16:36 (UTC)
Re. 星章
这类星章只是用户自己意思的表达,不是任何奖项,所以没有接受一说。此外,对于任何管理员权限的行为,都可以由任一管理员行使。如果你觉得我的处理不恰当或是错误的,都可以请其他管理员进行复核。乌拉跨氪2012年2月1日 (三) 17:14 (UTC)
法轮功的问题
这么明显的逻辑你还不认,我也没办法了。我没有误判,法轮功就是被判决书认定为邪教。你可以找足够多的没有偏见的中文使用者读一下,问问他们里面是否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我没有说中国政府认定为邪教或立法认定是邪教,但中国法院判决中认定为邪教是事实。—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20:26 (UTC)
re:关于邪教条目
讨论出现共识后会做相关处理--Kegns♖ 2012年3月17日 (六) 16:19 (UTC)
法轮功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小南(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12:16 (UTC)
封禁
Re:请白河先生关注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封禁完毕后只能移除封禁申诉部分的模板,并不表示能够将其他人的留言移除,这会当成是无视与他人沟通而被再度封禁,至于阁下与其他维基人之间所引发的争议,建议阁下先行阅读争论的解决以及Wikipedia:争议性陈述再来进行协调,加上编辑争议性条目需要长时间进行协调,因此必须先在讨论页进行沟通之后再来进行编辑,这是维基百科最基本的原则。另外,请不要持续的违反维基百科的共识,这只会让您的编辑不断的被大家回退,您应该也不希望每天花费这么多时间与心血一直被大家回退吧?试着与别人进行沟通吧,我不希望有人变成下一个影武者,而不是自己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事,都是别人的错,试着善意推定他人的行为而不是用恶意的眼光看待反对自己的事物。--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4月6日 (五) 14:02 (UTC)
RE:法轮功条目上大量偏向内容是你未经讨论添加的
我只是造维基的方针更新。又没人没强迫你要和谁发生笔战,要是不爽,不会别看?对我的言论攻击,没有半句有实际根据,本人只是就事论事,说什么利益的、私用的,又是没有半点根据的攻击!不然也不会派一堆像你这样的家伙出来消毒了~你要是再这样,恐怕会替你师父、帮法轮功找来许多无谓的麻烦,你要是不信邪的话,可以这样继续下去。(要是这样就可以致富的话,谁想要在这种没营养的组织上着墨,鬼才懒得理你们这堆鸟人)——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1日 (三) 12:43 (UTC)
- 老话一句,要是我违规的话,就去检举吧!我等你——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1日 (三) 12:43 (UTC)
哎呀呀!又搬出告人的步数来了,只会用“激将法”,料你们也搬不出新梗来。想必台湾的那位朱婉琪也会告诉你这么作吧,诉诸法律以求正义。所谓的“正规教育”,该不会是指“旁证”呗?又或者是抓准一般人在法庭上拿不出“证据”来??到底会是哪个呢??? 大哥你也帮帮忙,我想你该把最后一句的台湾“民主”制度,改成台湾“法律”制度了。——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1日 (三) 12:58 (UTC)
-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本人现在无罪;既然无罪,是要亮什么笑死人的真实身份?我只不过是一个小老百姓而已... 薄老头干的好事又跟我无关,你们要是带种,怎不去重庆市的地方法院告他,只敢在这边叫嚣。ㄎㄎ ——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1日 (三) 13:09 (UTC)
- 你提供的来源,在维基方针属于“不可靠来源”。其次,该连结内无提供中国法律条文的官方出处,因此不可信。我只是就事论事。——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3日 (五) 13:27 (UTC)
- 我再重复一次,六四天网不属于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新闻媒体”,你提供的第二个连结是论坛来源,维基方针明明写了论坛来源属于“不可靠”。别再给留言了,因为那与我无关。我没有义务帮你更新,更何况来源还是你自己找的;还是你把我当小老弟,想干嘛就干嘛的?——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3日 (五) 13:51 (UTC)
- 现在我宁可帮助任何人也不想帮你,为条目负责,并不代表必须对你交代什么,或者是该替你作什么。——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3日 (五) 14:31 (UTC)
- Wikipedia:可靠来源明定:这个来源是否有其自行的计划或是与他人的利益冲突、强烈或偏激的观点、以及其他容易破坏中立立场的观念?请切记利益冲突及不中立的观点并不总是浅显易见的,然而一个带有强烈观点的资料来源并不一定代表此资料是绝对不可以使用的,但是在编辑时请还是避免使用那些清楚地带有非中立观点的政治团体的资料来源,例如凯达组织、英国社会工人党(Socialist Workers Party)、或是Stormfront.org等。使用此类型的资料来源时,请设限于以一次文献的方式来描述该组织或其组织观点,但是必须谨慎地少量使用。 敬请合作——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13:57 (UTC)
- 该文不是一次文献,也就是初级文献。敬请配合,否则一律依维基规定处理。——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14:04 (UTC)
规定就是如此,没什么好讲的。听不进去,只是浪费我的时间,也包括你的。——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14:11 (UTC)
第三次的法轮功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至少有一项(如阁下在法轮功中的编辑)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敬请合作。——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1日 (三) 11:42 (UTC)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如阁下于法轮功的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小南(留言) 2012年4月13日 (五) 13:19 (UTC)
你在维基百科没有资格评论正常来源
就算是被判了罪大恶极的人,只要是说过的话,就可以引用。你只能举别人的反对观点,自己不能阻止。--Zhxy 519(留言) 2012年4月21日 (六) 04:16 (UTC)
- 看来你在领会我的意思,我不会深究。中立不是让你自己去选所谓中立来源,而是把已有的各种观点的罗列。--Zhxy 519(留言) 2012年4月22日 (日) 04:10 (UTC)
给您的星章!
编辑星章 | |
谢谢你!让我知道有些引文是共产党编的。而且与你的编辑中很理性,让我很佩服。Outlookxp(留言) 2012年4月29日 (日) 05:40 (UTC) |
- 深感Marvin阁下的修养很好,我本以为在李洪志先生的条目,您会跟我吵架,没想到您很有耐心在编辑摘要指出一般外人容易犯的错误。我一一去比较对过文章,真的发现有被共产党窜改。感恩。
- 关于月球空洞说,因为这名字不是我取的,但我看网络也蛮多这种说法,我改看看好了。--Outlookxp(留言) 2012年4月29日 (日) 05:56 (UTC)
- 维基也有一些人上了共产党的当,难怪阁下会跟一些人有编辑战,又辛苦又被误会。先生要多说明啊。--Outlookxp(留言) 2012年4月29日 (日) 13:22 (UTC)
- 关于月球空洞说,因为这名字不是我取的,但我看网络也蛮多这种说法,我改看看好了。--Outlookxp(留言) 2012年4月29日 (日) 05:56 (UTC)
Re
Wikipedia:UNDUEWEIGHT。--Mys 721tx(留言) 2012年5月13日 (日) 21:29 (UTC)
Talk:佛家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alk:佛家”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5/16#Talk:佛家”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Mys 721tx(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23:41 (UTC)
法轮功
你怎么这么喜欢编写法轮功相关条目,但是请注意中共的官方媒体应被视为可靠来源,如果不赞同,可以添加相应的反共网站观点(当然法轮功网站也是可靠来源),随意删除则是一种破坏。相信哪个要交给读者去判断,而不是你主观过滤后呈现给读者,尤其是你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使得这种过滤会非常糟糕。另,我也是住国外的上海人。-- 豆腐daveduv写上海留言 2012年5月29日 (二) 01:04 (UTC)
WP:VIP
您好,我已对阁下在WP:VIP的提报作出评论,如阁下有任何意见、异议或补充,请尽快提出,以便处理。同时希望阁下在讨论时保持冷静和WP:文明,对其他编者释出善意。亦希望阁下尽量避免因个人的观点和感情影响编辑。相信阁下明白维基百科的可靠性一大部分是出于其内容中立。如有疑问,欢迎与我联络。-Lakokat 2012年6月5日 (二) 05:41 (UTC)
- 补充一点,虽然不属正式方针,但
请避免作出任何形式的法律威胁,包括暗示。此等威胁会对维基百科和其他编者造成伤害。-Lakokat 2012年6月5日 (二) 05:50 (UTC)
- 既然阁下意识到一些言辞只是一时意气,希望阁下能假定他人的善意,WP:文明亦有提到我们应无视无礼的言辞。就如阁下对自己的质疑作出辩护一样,其他编者可能也有自己的原因,希望阁下明白互相尊重其中一环就是谅解。同时希望阁下面对攻击时仍能保持冷静和友善。对于中立,请参阅WP:NPOV,中立的要点是将各方的重要观点列出来,这可能与阁下对中立的看法有歧异。我尚未明白那些判例与该用户的行为有何关系。希望阁下明白封禁不是为了惩罚编者,而是防止破坏。我认为在这次事件,双方释怀比封禁重要。如果可以的话,请阁下主动释出善意。至于使用多个IP的事,请提供更多资料(如记录和页面等)。这段话可能包含了看下去无理和无礼的请求,我先向阁下致歉。-Lakokat 2012年6月5日 (二) 14:29 (UTC)
关于条目带 (机械)
我注意到阁下对这篇条目进行了如下修改:“带,也称传送带”。据我所知,在中国大陆并无此种叫法:作为传递动力的“带”(en:Belt (mechanical))和传输物体的“传送带”(en:Conveyor belt)在设计和结构上都有较大区别,不知是否为误解,谢谢。--Zuohaocheng(留言) 2012年7月2日 (一) 01:25 (UTC)
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至少有一项(如阁下在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中的编辑)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敬请合作。--娜娜(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15:03 (UTC)
- 请问有什么证据指证我的编辑不具有建设性呢?不符合你反法利益就叫不具有建设性?我注意到你创建许多反法条目,推荐提升关注度的页面;而对于与你反法意图不合的条目,则添加关注度模板,一个月后投票删除。你这些掩耳盗铃的动作,自认为很有建设性?另外,上次在管理员敦促之后,你现在声明了一个傀儡帐号娜娜,这比以前有进步,在这一点上遵守维基的规则。但你并没有声明你的许多专门反法IP帐号,这难道不是继续在违规操作?其实我的讨论页所有指称我不具有建设性的均属于你一个人添加(最初在指控时,你有意切换到用IP蒙面的方式,掩饰自己;后来你也承认不少反法IP编辑属于你一人在行动)。你经常指控他人是利益相关如何,但事实上你对我所作出的指控,才是由于与你反法利益相关,而对我一再作出不实指控。Marvin(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16:34 (UTC)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如阁下于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的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娜娜(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13:26 (UTC)
- 您的行为属“无故删除有来源的内容”,烦请遵守WIKI规定。再不然,那我只好以例行事项执行:依法行政。感谢配合——娜娜(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13:50 (UTC)
请停止一切毁损性编辑。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如阁下于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的编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暂时不能编辑维基百科。--娜娜(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13:54 (UTC)
re
恩,我看过你的“证据”,但无法说服我。既然某功被ZF认为是邪教,那自然可以加入到此模板,请尊重事实——如果你认为不是属于佛教类我可以在模板里开个新分类。PS:请在此页回复,见我的讨论页提示。--CHEM.is.TRY 2012年7月12日 (四) 12:08 (UTC)
- 问题正是中国政府从未把某功认定作邪教,是政法委发一些没有法律效力的内部文件而已。请参考这则报导: [再谈中国政府从来没有把F认定为邪教组织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pubvp/2007/02/200702282320.shtml] FLG不属于佛教类,这是FLG和佛教界的共识,只有邪教政法委机构的反法人员非要栽赃成佛教相关而已。Marvin(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12:13 (UTC)
- 关于这个主题,中国政府最新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根据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发[2000]5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这14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FLG。故请编辑先生不要因为自己反感于FLG,而任意在维基上假冒中国政府名义把FLG指控成邪教。Marvin(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12:35 (UTC)
Re:你给出的文献根本没有说因为是邪教而取缔
如果你觉得我原创,那我就无话可说了,这些来源作为一个国家的官方的应当是可靠的,当然了,如果你觉得这些来源不可靠那我也没办法。根据那些报道,足以说明其邪教的性质了。如果你要最直接的来源来说明法轮功被取缔的话。我也有啊:http://news.qq.com/a/20090727/001172.htm --A20120312(留言) 2012年7月24日 (二) 04:52 (UTC)
- 你所谓基于相应来源写的内容一说,又在是编造故事,你给的来源中根本没说是因为邪教而宣布取缔,你连什么时候取缔也不知道吗?取缔之前时中国媒体也并无你指控的哪些报导。这个条目中有许多中国媒体的报导。你可去完整读一下。不要因反FLG,就不顾事实编造故事。Marvin(留言) 2012年7月24日 (二) 05:45 (UTC)
我知道啊,但是时间问题并没有那么重要吧。过去有些事情甚至在几十年以后才被报道呢,这没什么稀罕的。而且很多内容都是有图片和视频资料的。当然,我知道你可能会用“伪火”之类的东西当挡箭牌。--A20120312(留言) 2012年7月24日 (二) 05:53 (UTC)
少拿方针和一些“严厉的警告”来压我,那些方针我都看过了,就算大陆媒体是“第一手来源”吧,维基百科并不完全禁止第一手来源,而且我也比较谨慎地使用了他们,否则我也不会去修改的。而且你凭什么认定某些报道是“虚假的”而另一些就是“真实的”?!综上,我没有做错什么,我也不会去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你也别说我“原创研究”之类的了,就说我在胡掰,搞破坏不就行了吗?何必写那么多字?--A20120312(留言) 2012年7月24日 (二) 06:55 (UTC)
你的一些措辞都是有暗示性的懂吗?至少我是这么理解的,另外,“任何人做任何坏事均得承担责任的”也适用于你。--A20120312(留言) 2012年7月24日 (二) 07:10 (UTC)
2012年7月
请停止一切毁损性编辑。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暂时不能编辑维基百科。请不要无故移除据来源的内容--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1:39 (UTC)
- 我现时暂不会对除关贵敏外的内容及编辑进行评论。他提供的是可靠来源,而您并没有提供。我无法支持您的观点。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2:14 (UTC)
- 现时我仅着眼于解决关于关贵敏的问题,请针对该条目编辑战提供合理解释。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2:31 (UTC)
- 1、来源标题不代表来源是否可靠。该来源并未违反所引述生者传记之规定。2、对于来源未提到的内容可删除,但必须保留其他来源提到的内容。3、在整体上,您可以选择使用折中的叙述方式,而不是删除对方观点,即是在保留双方观点的情况下进行叙述。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3:01 (UTC)
- 你可以删除“但是该消息被法轮功方面否认”这部分。您可以在文内注明这是网传,如果您有其在世的来源即可把整段改写。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3:56 (UTC)
- 如果他对你的编辑没有异议说明,这已达成共识。其次,两面叙述并不代表承认或否定某一方的观点或事实,其在事实上的争议并没有解决,所以我不支持移除模板。乌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5:05 (UTC)
re佛家
本来也想删掉原创内容就算了,但是实在太多,所以索性提删。而且链入页面也大多数指佛教。至于之前讨论后保留的,抱歉找不到。--CHEM.is.TRY2012年7月27日 (五) 11:56 (UTC)
凯风网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至少有一项(如阁下在凯风网中的编辑)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敬请合作。 --小南(留言) 2012年7月29日 (日) 17:30 (UTC)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如阁下于凯风网的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小南(留言) 2012年8月1日 (三) 09:30 (UTC)
RE
来源是你提供的,所以内容我引述里面的。这样还被你说破坏,我只觉得好笑。笑几声来听听,不知如何?--娜娜(留言) 2012年8月2日 (四) 06:30 (UTC)
re.凯风网
您好,根据页面保护方针,对保护页面的修改,需要有共识才能进行。--Aoke1989(留言) 2012年8月2日 (四) 12:00 (UTC)
- 对该版本实施保护,并不意味着支持该版本。现在即使是管理员,也不能随意修改争议内容,否则有滥权之嫌。--Aoke1989(留言) 2012年8月2日 (四) 13:28 (UTC)
法轮功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至少有一项(如阁下在法轮功中的编辑)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敬请合作。--娜娜(留言) 2012年8月8日 (三) 10:28 (UTC)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如阁下于法轮功的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娜娜(留言) 2012年8月9日 (四) 07:53 (UTC)
- 其实,你原创的内容还更多。而且还可以不取得社群共识,就改回你一意孤行的版本,争输了,又还可以跑去检举人。请问这是修练了什么神功之后的高尚逻辑?--娜娜(留言) 2012年8月9日 (四) 15:23 (UTC)
说明
目前为止,在本编辑的用户讨论页上,指控本编辑“并不具建设性”,均属于AISTSANSA编辑一人所作出。最初AISTSANSA有意使用一些IP蒙面登录来咬人,最近则改用其傀儡帐号娜娜出面。 AISTSANSA长达半年多对我的一切指控,均属于根本不成立的虚假指控。其在本人用户页上的留言中也是谎话连篇。其虚假指控和谎言致使本人蒙受莫大的侮辱。希望维基管理员能主持公道。Marvin(留言) 2012年8月9日 (四) 16:26 (UTC)
建议
我在special:最近更改中发现阁下常在编辑摘要中留言,建议修改条目前不如先与其他编者在讨论页充分讨论,以免落得破坏之嫌。--王小朋友(留言) 2012年8月13日 (一) 12:43 (UTC)
- 暂时没有兴趣。--王小朋友(留言) 2012年8月13日 (一) 22:09 (UTC)
2012年8月
您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条目是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发生进一步的骂战或编辑战。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范★kira★(o∩_∩o) 2012年8月16日 (四) 12:09 (UTC)
re spa
请注意我说的是“很多也是”,而你举的反某功人士明显不是具有代表性的例子。而且aistsana那个alternative account与其本人应视作同一人(她主帐号并不是专门编辑某功条目),这点我已经问过管理员了。--CHEM.is.TRY 2012年8月16日 (四) 12:37 (UTC)
2012-08-18之法轮功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至少有一项(如阁下在法轮功中的编辑)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敬请合作。小南(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03:46 (UTC)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如阁下于法轮功的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小南(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03:48 (UTC)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如阁下于法轮功在各地区的发展及影响的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小南(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03:48 (UTC)
请停止一切毁损性编辑。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如阁下于法轮功在各地区的发展及影响的编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暂时不能编辑维基百科。娜娜(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04:01 (UTC)
说明:
目前为止,在本编辑的用户讨论页上,指控本编辑“并不具建设性”,均属于AISTSANSA编辑一人所作出。最初AISTSANSA有意使用一些IP蒙面登录来咬人,最近则改用其傀儡帐号娜娜出面。 AISTSANSA长达半年多对我的一切指控,均属于根本不成立的虚假指控。严重破坏维基中立原则,任意破坏维基方针的正是AISTSANA。其在本人用户页上的留言中也是谎话连篇。其虚假指控和谎言致使本人蒙受莫大的侮辱。希望维基管理员能主持公道。 Marvin(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04:19 (UTC)
你在维基百科没有资格评论正常来源
我已经在你的讨论页说过一遍,你忘了?就算是被判了罪大恶极的人,只要是说过的话,就可以引用。你只能举别人的反对观点,自己不能阻止。--Zhxy 519(留言) 2012年10月5日 (五) 13:39 (UTC)
请停止编辑战
请停止继续在无任何编辑摘要和/或讨论的情形下撤销他人的编辑。--Jimmy Xu查 · 论 · 编 2012年10月15日 (一) 09:25 (UTC)
你在说谎
来源里写的明明白白。再改动的话我会提报破坏。—Snorri(留言) 2012年10月16日 (二) 22:36 (UTC)
- 看到你的回复了,我很是吃惊。我认为这是对我的严重攻击,本人一直力求尊重事实,从未想过要说谎。关于610办公室条目,该条目所给文献[1]中,确实根本没有说“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综合协调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机构”或类似的意思。你只要点击打开一读便知,不要学秦桧搞莫须有。如果你能从这则文献或任何其他文献找出来(我昨天在网络上搜索,也根本找不到任何来源支持这一说辞职,但有人在维基上原创的这一说辞,谬误流传,有别处引用维基),请帖给我。如找不出来,请不要闭着眼睛诬陷和攻击我。
- 另,关于研究会,我刚才再仔细读一下,那则长文的最后是提到一句,以前我没看到这一句,尽管我现在认为这则文献并非代表中国政府,但前次和昨天给你留言时我是没有看仔细。
Marvin(留言) 2012年10月17日 (三) 11:38 (UTC)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很多部门的工作。中国政府成立了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办公室,主要是为了综合协调各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自己看。—Snorri(留言) 2012年10月17日 (三) 11:44 (UTC)
- :: 谢谢给出引文,看来我只顾注意找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这样的字眼了,没找到这些字眼,我误认为没有。610办公室主任刘京在这个讲话中,盗用了中国政府名义,你把这儿的中国政府,如理解作代表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也是讲得通的(尽管国内网站上可找到不少证据,表明 610办或称防邪办只是挂着国务院的名义,事实上根本不是由国务院温家宝总理来管理的,而是由政法委周永康控制的)。 但你根据这则来源来处理,你的做法也是没什么问题。昨天我删除该条目第一段最后一句,这一件事,看来是我多事了,是我的不对(但我并非想说谎)。在此,谨向你表示歉意。Marvin(留言) 2012年10月17日 (三) 12:03 (UTC)
Re: 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
WP:PREFER,不算明显破坏,编辑争议而已。而且这类条目很难找到编辑战发生前的点,一概就近保护了。--Jimmy Xu查 · 论 · 编 2012年10月18日 (四) 12:18 (UTC)
2012年10月
条目修改
上个问题还没解决呢,我看还是两个问题一起在互助客栈讨论了。当然如果你再像上次那样一味的这则我那么我就只能表示遗憾了。--从不认为别人是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5日 (一) 03:40 (UTC)
还是去互助客栈吧,这个讨论应该是需要其他人参与的。--从不认为别人是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5日 (一) 03:5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