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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编辑

"维权运动是指人民维护基本权益的自发运动,约于2000年后在中国大陆冒起",何谓“冒起”?飞行员舒克 21:40 2007年1月6日 (UTC)

词条名应改为“中国大陆维权运动” 编辑

所谓的“中国维权运动”,只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民主运动,而并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将“中国维权运动”作为词条名,带有明显的“大陆中心”色彩。宜改为“中国大陆维权运动”。 ——自由华夏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10:49 (UTC)  回复

来源过分一手及新闻,需补充来源 编辑

此条目及相关模板需要补充来源,避免他人以WP:来源考量为理由,实质进行WP:CENSOR--(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02:30 (UTC)回复

中国维权运动是原创研究?? 编辑

注意,英文条目的评价与中文版本无关“维权”(Google结果显然“维权”讯息是大量的)与“维权运动”没有直接关系。--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8:56 (UTC)回复
此外,英文版的条目资料充足,中文版相较起来跟小条目没什么区别,完全可以当作原创研究推论。目前我挂的这些模板算是给足面子了,欢迎Wetrace自己挂上更多的模板。--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11 (UTC)回复
我举例说明,以邓玉娇案段落为例,里面没有一个字说明这跟“维权运动”本身有什么关系,以及有什么共同特征,倒是一味地描述事情的经过(还没有来源)。理论上说这段应该完全删除才是。--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14 (UTC)回复

顺带一说,你可以找你家好友,你的忠实粉丝hanteng给你从Googlebook、CNKI、大英帝国牛津大学图书馆等地寻找来源以修正条目。没有来源的内容,可以根据维基百科方针移除。谢。--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17 (UTC)回复

(!)意见--谢谢黑雪姬的说明,
  1. 我想您指涉的是条目本身质量编辑的问题,在下仍不认为您“改名”的作法是更好的。当然,如果能把英文版优良条目翻译过来,那就太好了。这个中文条目的质量应该提升。
  2. 建议Google搜索“中国/维权运动”、“中国/人权运动”,评估看看啰。(以在下个人搜寻的情况来看,“中国/维权运动”使用的比较普遍、大量)
  3. 此条目并非在下所编辑的,只是觉得您的改名作法---应该有更好的作法才是。
  4. 建议您不宜随便说谁是谁粉丝之类的...。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21 (UTC)回复
(!)意见建议你自己搜寻来源。--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24 (UTC)回复
(:)回应--谢谢建议,在下会协助补上相关来源;希望能翻译英文版的内容啰。还是请您让此条目“回家”,搬回中国维权运动,您觉得如何呢?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复
既然条目内容本身不明确,我站在中国大陆民众的立场之上,明确其内容含义,修正条目的名称,有何问题?烦请你先翻译英文版内容,我们再做讨论好不好?谢。--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44 (UTC)回复

此外,我不觉得一个对中国大陆没有充分了解的台湾民众,对条目名称有绝对的决定权。尤其是“中国维权运动”这个词缺乏明确定义的前提下,补充至现有的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才是对“维权运动”这一模糊不清的含义作出准确的补充。且目前的版本也对中国维权运动做出了合理的重定向,无论是站在读者还是站在搜索网站的立场上看,都无可厚非。--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09:46 (UTC)回复

哦对了,我对目前的定义补充了几个有益的来源,将维权运动的实际定义表述得更为清晰准确。--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10:23 (UTC)回复

可靠来源 编辑

见中英文及中国及外国的可靠来源,关于维权#参考文献。--(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2日 (三) 17:28 (UTC)回复

建议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 编辑

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请求移动,见en:Weiquan_Lawyers中文维基:维权的可靠来源,维权运动为中国特定时期的特有现象,而和人权在中国的维持保护的一般现象并非一致--(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2日 (三) 15:57 (UTC)回复

(-)反对:维权运动意义不明,不应该作为主要名称。目前的重定向已经可以很好地解释问题。--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23:58 (UTC)回复
(+)支持:此条目原名中国维权运动,不久前经User:BlackLotux个人改为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的权利范围,要比“维护人权”的范围更广,意义并非不明,只是条目内容待提升。媒体广泛使用“维权”、“维权运动”、“维权律师”、“维权人士”系列词汇。Wetrace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2:16 (UTC)回复
(-)反对,同BlackLotux--CHEM.is.TRY 2013年5月28日 (二) 23:31 (UTC)回复
(!)意见中国维权运动较适合,因维权条目已解释两字意思(“为公众利益及个人权利进行诉讼的文化”)也较常用,而加上中国则能让条目的对象更清楚。--Lssrn45留言2013年7月2日 (二) 14:45 (UTC)回复
(+)支持:新闻媒体惯用维权运动,但中国维权运动是比较清楚的名称。--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7月6日 (六) 17:02 (UTC)回复
维权条目:

维权一词特指中国2000年代威权体制改革开放下形成的,为公众利益及个人权利进行诉讼的文化....维权中国2000年代产生出的特有新词,而西方学者要到2000年代中期才注意到此新词所代表的社会及文化意义;而在历史发展上,“维权”一词渐渐比其他的类似词汇如“护权”及“维护权利”更常被使用,在2000年左右从缩略词变成一个新词。...

根据一项研究,维权一词在1992年以前完全没有出现过在人民日报,而后在时间上和和谐社会一词有类似的起落。在2004年至2006年间,当中国政府提倡消费者保护运动的“维权日”受到大量使用,然而在2006年后,维权一词一方面扩散到更多在消费者保护之外的其他领域,一方面总体的使用频率也逐年减少。

中国中央及各省市设有不同的“维权日”,从最早的(消费者)维权日(3月15日[1][2],到沈阳市(9月25日)及重庆市的“农民工维权日”[3][4],还有“职工维权日”[5]。中国共青团也曾办过“青少年维权日”相关活动。[6]


参考书目
  1. ^ Benney, Jonatha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erm weiquan. Defending Rights in Contemporary China. Routledge. 2013-02-15: 12–34. ISBN 9781136265471. 
  2. ^ 中国人大. 《中国人大》杂志编辑部. 2004: 55 [22 May 2013]. 
  3. ^ 中国劳动. 2007 [22 May 2013]. 
  4. ^ 当代工人. 《当代工人》编辑部. 2007 [22 May 2013]. 
  5. ^ 中国工人. 《中国工人》杂志社. 2008 [22 May 2013]. 
  6. ^ 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青团》 编辑部. 2001 [22 May 2013]. 
讨论请按理据

讨论请按理据,反对也请拿出证据,若没有可靠来源作理据的基础,那么共识的形成中就只能当成没有理据的边缘意见。--(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9日 (三) 06:09 (UTC)回复

请你清楚说明,维权是维什么权。--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6:41 (UTC)回复
黑雪姬已被永久封禁,由此该用户涉入此条目讨论不少,因此提请他人注意。--(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06 (UTC)回复

无来源内容 编辑

,或被称之为维权运动,是指于2000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维护基本权益的一系列自发活动的总称[1][2][3]。人权运动的主要诉求是在中国现行法律下要求法定权利得到保障和反抗权利被侵犯,与六四事件对比政治要求较弱。同时由于六四事件的影响,大陆地区民众逐渐将“人权”视作敏感字眼而改用“维权”作为掩饰。

以上来源

以上来源并没有指维权运动等同于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亦没有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等同于维权运动。欢迎其他编辑找到内容后回填。--(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7月2日 (二) 22:48 (UTC)回复

ref
  1. ^ 彭支援. 集体维权的法理学分析. [2013-04-22]. 
  2. ^ 邢克波, 周伟.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维权作用——人权约法与我国法律的视角. 政治与法律 2002年04期. [2013-04-22]. 
  3. ^ 黎尔平. 中国非政府人权组织面临的问题与出路. 法商研究 2006年03期. [2013-04-22]. 

维权运动 编辑

以下内容为特定时期及地区的“维权运动”内容,未能代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所包涵的可能内容,在没有可靠来源支持的情况下,移至讨论页讨论:

==历史沿革== 并无严格定义的「維權運動」一詞約在[[1990年代]]開始出現,在[[2003年]]逐漸成形,民眾透過[[遊行]]、法律控訴及[[媒體]]曝光等,挑戰政府或大企業的權限,以維護自身權益。運動由最初维护[[消費者]]權益、[[業主]]權益,後來已觸及公民政治權利等政治禁區,近年成為中國社會研究一個課題。一般認為,在[[中國民主運動]]影響式微的情況下,維權運動成為新的構成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挑戰的力量。在[[2005年]]後,由于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参加维权运动者日增,而受到中國政府的有选择性抑制,但中央政府也日益重视维权行动,开始对此类事件的媒体报道放松。 维权运动本身並非指單一的運動。如從[[1996年]]起,自一歲已雙目失明的[[南京中醫藥大學]]學生[[陳光誠]],開始替女人爭取權益,替農民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指控[[臨沂]]計劃生育部門處理絕育和墮胎等問題上违反了中央计划生育"七不准",侵犯[[人權]],被長期軟禁.[[2000年]]6月4日,黄琦因大规模有组织地在全国范围开展民间维权活动而被捕<ref>[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8-id-8133-page-1.htm 《中国社会民主党强烈谴责中共当局对黄琦先生的虐待:并祝愿黄琦先生早日恢复健康》,六四天網]</ref>。海外華人社區開始用「維權運動」一詞,形容這類社會行動。<ref>流氓政治與接力絕食運動 2006-03-01 開放雜誌 許行</ref> 不過,中國維權運動冒起,最初並非以爭取[[人權]]或任何政治權利的名义開始。在[[1990年]]中期,中國市民[[王海(打假)|王海]]揭發多宗假冒產品事件,引起媒體對消費權益廣泛討論,[[中國大陸]]開始出現一片「打假」熱,而原[[成都天网]]自1998年起相继开展了民间营救7少女、揭露20万农民强割阑尾事件等上百个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成功维权案件以后,「維權運動」的名字開始才受到大眾傳媒採用<ref name="中心简介">[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15-id-603-page-1.htm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简介》,六四天網]</ref><ref name="曾全福">[http://www.64tianwang.com/bencandy.php?fid=15&aid=69 《曾全福:见证中国最大的民间维权案件》,六四天網]</ref>。自此,但凡爭取基本權利為主體的民間運動,均被稱為「維權運動」。<ref>「北方狼」割袍斷義絕王海 2000-03-10 北京青年報</ref> ==部分案例== ===民间营救7少女=== [[1998年]]12月4日上午,四川省犍为县农民王长兴及其妻子前往成都市天网寻人事务所称:“我们的女儿被坏人骗到仁寿县北斗镇红豆歌舞厅,强迫卖淫接客,想逃都逃不出来……”当夜,[[黄琦]]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带领2名记者星夜前往四川仁寿县北斗镇,成功解救王某某等7位农村被骗少女,并为维护七少女合法权益不懈努力<ref name="中心简介"/>。得到中国官方上百家新闻机构高度赞誉,人民日报称赞天网"链接了千万人的情感",北京青年报称这是中国《[[1999年]] 九大网事》,华西都市报称《[天网]寻出人间真情》,深圳商报称《寻人事务所:用爱和泪水来经营》,深圳特区报称天网寻人,圆万家团圆梦<ref name="中心简介"/>,四川公安厅《警苑》称《万家团圆是我的心愿》。 ===20万农民强割阑尾事件=== [[1999年]]底,六四天网率先披露了巴蜀万名船员阑尾被切]事件<ref name="曾全福"/>。其后,《辽沈晚报》、《福州晚报》、《羊城晚报》、《华声报》、新浪网、《重庆商报》、《扬子晚报》、《江南时报》、《圣荷西水星报》、《太阳报》、《凤凰卫视》、《明报》、美国之音、多维新闻网、博讯、台湾明日电子报等国内外数百家媒体大量报道20多万农民被切阑尾事件,中国总理朱镕基做出批示,从此杜绝了该类事件的再度发生,保护了之后出国的近百万海外务工农民。 ===孫志剛事件=== {{main|孫志剛事件}} [[2003年]]3月17日晚,中國湖北大學生[[孫志剛]]被公安截查,指被違反《[[收容遣送辦法]]》規定,被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黃村街派出所錯誤收容,但收容期間被打死,消息在《[[南方都市報]]》曝光後,引起民間罕見的迴響,民間追索到國務院[[1982年]]頒佈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合法性,認為它是違憲的,三位法學博士上書人大常委會要求复審,結果國務院作出回應,廢除遣送辦法,改為救助管理辦法,涉案嫌疑人被拘捕之外,有關單位的20多名負責人也受到了黨紀行政處分。<ref>[[2003年]]中國大勢回顧中國新民權運動的興起 2004-02-01 開放雜誌 許行</ref><ref>[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2970000/newsid_2978500/2978592.stm 如何看孫志剛案 英國BBC]</ref> ===孫大午事件=== 同年,[[河北]]農牧商人[[孫大午]]因大量吸收公众资金被捕,結果獲三位律師同時出庭為他辯護,其中[[張星水]]律師申辯時指,人權是天賦的,法律是由人制定、理應為人類社會的公義服務,故惡法僵法必須廢除。他們連同五位學者向[[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重審「非法金融活動取締辦法」的請求,事件亦引起民間廣泛反響。 ===邓玉娇案=== {{main|鄧玉嬌事件}} 2009年5月10日下午6點左右,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的政府人員鄧貴大、黃德智、鄧中佳等人到雄風賓館休閒中心夢幻城消費,其間三位官員要求服務員鄧玉嬌提供「特殊服務」,但遭鄧玉嬌拒絕,三位官員惱羞成怒之下便試圖強姦鄧;起初鄧玉嬌力求和平妥協,希望雙方各讓一步,但對方作風惡霸無恥糾纏,其後鄧玉嬌在幾人衝突中,出於正當防衛目的慌亂場地抓起水果刀,刺傷鄧貴大和黃德智,隨後主動將對方送醫急救,撥打110自首。而鄧貴大則搶救無效死亡。其中過程,爭議頗多。當晚,鄧玉嬌被羈押在野三關派出所。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残疾人平等获得驾照权利=== 长期以来,大陆部分立法权被有关单位垄断,国务院部门自行制定的规章条例竟然具有法律效益,公安部为了降低监管难度,故意抬高入门门槛,禁止残疾人考取驾照,严重违反人权,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自此大陆民间残疾人自行组织多次集会抗议活动,大陆政府也较为关注此事,目前该政策有所松动,已经允许部分残疾人考取驾照,但还有大量的残疾人被无条件的剥夺考取驾照的权利。 ===其他維權運動=== 同樣是[[2003年]],中國企業[[ST輕騎]]出現嚴重虧損,四川小股東[[趙剛]]認為,ST輕騎並非經營性虧損,而是因為被母公司輕騎集團佔用的30多億元資金被「一筆勾銷」所致,開始提出「股東維權運動」;<ref>胳膊就要擰大腿──小股東趙剛的維權之路 2003-08-02 中國證券報</ref>這此數年間,全國各地亦出現多宗業主維權運動。 ==評價== 「公民維權運動」有幾個特點:一是以網絡為主要傳播與溝通渠道。去年幾波有影響的聯名都是在網上公開發動的,而且愈來愈多的人開始用真名上網聯署。二是以作家和法律界人士為領軍人物,上述一百零二人簽名信中,領銜的就有作家劉曉波、余傑;法學教授王怡、律師浦志強等。三是基本訴求圍繞法律條款,要求修改法律以維護公民基本權益。除了這封一百零二人簽名信提出對「煽動顛覆政府罪」作出司法解釋外,日前劉飛躍等幾百位公民聯名呼籲禁止藥品漲價太高等也是典型的維權舉動。 對於任何來自公民社會的挑戰,中國大陸通常不會置之不理任其發展。由於「公民維權運動」立場溫和,訴求正義,影響廣泛,對其的壓制也頗有難度,对中国政府提出的建立法制社会有促进作用。有人認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儘管表面上看無法與強大的國家政權抗衡,但它已經開始扮演一個當局無法忽視的政治力量了。<ref>維權運動禁不了 2004-02-05 蘋果日報 王丹</ref> ==相關維權個案== * [[陝北石油事件]] * [[太石村罷免事件]] * [[成都女業主自焚事件]] * [[馮正虎]]被拒入境事件 * [[譚作人]]案 * [[趙連海]]案 == 參看其他主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審查]] * [[北京安元鼎]] * [[2006年中國維權絕食接力]] * [[維權詩集]] * [[中國農民調查]] * [[汶川大地震死難學生調查活動]] * [[2011年陸豐烏坎事件]] {{reflist}} {{中國維權律師}} [[category:中国维权运动|*]] [[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運動]] [[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 [[Category:改革开放]] {{Link GA|en}}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7月2日 (二) 23:20 (UTC)回复

内容变更后,本人撤销移动申请 编辑

“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此命名空间的内容变更后,不再只是维权运动,原来本人撤销移动申请的原因消除,而“维权运动”此命名空间可以按可靠来源撰写特定时期及地区的运动。--(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7月2日 (二) 23:20 (UTC)回复

请求将条目名称移动回去 编辑

我已经在客栈提出移动回去维权运动了,唉也不知道怎么弄。为什么我的贡献会被别人删除呢?百思不得其解耶。--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16:49 (UTC)回复

(:)回应:请按可靠来源写,而非政治立场。[1]这里某管理员做出不好的示范。正因为有人不断要用一般有分岐意且原创无来源的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取代维权运动四字,我只好选择将此页面空间做为分岐意页面,再把维权运动中国维权运动拆分出来。拆分和移动不同。--(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7月3日 (三) 22:37 (UTC)回复

我觉得大家的内容都放上去,才是真的民主呢。您说对不?--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1:04 (UTC)回复

乌拉跨氪管理员7/5疑再次介入涉己争议“维权系列条目”管理&封禁 编辑

(!)意见乌拉跨氪管理员 上一次 未依方针回避之涉己争议管理、争议性封禁 Hanteng“一周”,却拒绝依据 维基方针之要求 做出说明。
  1. 维基时间7/5,乌拉跨氪管理员,再一次对台湾用户User:Hanteng进行争议性封禁“一个月”,同样是针对维权运动系列条目。被封禁者台湾用户User:Hanteng在其这一次的封禁申诉中,质疑User:乌拉跨氪滥用管理权的理由,包括疑似涉及“实质政治审查”,请参见 Hanteng 的封禁申诉《复检User:乌拉跨氪对User:hanteng作出的二次封禁》,并已转贴在《WP: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乌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争议管理&封禁[broken anchor]》,敬请社群朋友共同关注Wetrace留言2013年7月8日 (一) 14:11 (UTC)回复

“有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尽管表面上看无法与强大的国家政权抗衡,但它已经开始扮演一个当局无法忽视的政治力量了。” 编辑

这“有人”是谁?就是指王丹吗?是这样就直接说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7月11日 (四) 22:35 (UTC)回复

建议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 编辑

由于参与讨论的黑雪姬已被永久封禁而且乌拉跨氪Deltalk本人在此的扩大的讨论,我在此重新提请关于“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的移动讨论:

我主张移动的理据如下:

  1. 维权运动为特定的中国某段时期的现象,有其特定时空脉络和使用,此两字维权的参考书目及可来源为证,并非一般的“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可能包括时间更早的人权维护),目前条目内容指的是特定的维权运动而非中国有史以来的一般性的人权维护运动(如国民党训政时期的白色恐怖迫害有的营救活动)。
  2. 避免原创研究,回归多少可靠来源用语(含外国研究专书和中国法律出版物及人民社团出版物的多方来源)。
  3. 维权一词原官方用法未必指人权。试考虑并搜查人权日维权日(两者日期和中国特色有别)。

原有讨论见Talk: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并参考维权的参考书目及可来源。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21 (UTC)回复

那别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呢??-- ──★──  2013年6月12日 (三) 13:53 (UTC)回复
这种做法本就明显地域中心。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13日 (四) 13:29 (UTC)回复
(回User:Cravix)请明说“什么做法”“如何”导致不允许的地域中心。--(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3日 (四) 14:52 (UTC)回复
看题目就知道。不要混淆视听。另外,不要乱调发言顺序。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14日 (五) 00:23 (UTC)回复
请明说。另注意Wikipedia:讨论页指导。--(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6日 (日) 18:37 (UTC)回复
注意什么?明明在我之后回应别人,却故意将自己的回应放在我的回应之前,混乱讨论的先后顺序,而且还再犯——却仍振振有词,有趣。
另外,只要细看你的问题,就知道我根本不用点破:“请明说‘什么做法’‘如何’导致不允许的地域中心”。刻意强调“不允许”三字已说明你自己都不敢否定“地域中心”这一点。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17日 (一) 00:04 (UTC)回复
所以你回应的是 ──★── 的做法“就明显地域中心”吗?你还是没有表达出你指的是什么。--(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9日 (三) 18:17 (UTC)回复
(回User:Great_Brightstar ──★── )此条目内容本来就和“人权维护运动”六字无直接关系,您的问题更证明现在命名的问题。--(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3日 (四) 14:52 (UTC)回复

由于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条目中有不少的问题,杂混了一些不可靠和可靠的来源和内容,进而混杂了维权运动的主体,和中国人权的部分记录及评论。为回归知识的体系和可靠来源内容,本人已经维权运动内容拆分出来为新条目先,并请大家注意Wikidata的对映表如此:[2]。--(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19日 (三) 18:41 (UTC)回复

(!)意见--在下曾经参与了相关条目的编辑与讨论,提供意见如下:
  1. 先从程序面说,
    1. 此条目原名中国维权运动,从2008年一直到前阵子,已经维持约5年时间了,并对应到英文维基百科en:weiquan movement-英文条目中全篇都是谈“中国大陆发生的事”。但前阵子,黑雪姬说搬移条目就搬移改名,把几个 维权系列条目,都改名了,涉及原创研究。相对于其他用户提出了合理说明,黑雪姬提不出充分相对依据、且不符原意、不合程序、没有共识的强硬搬移条目,没看见哪些用户 出来讨论。
    2. User:Hanteng是希望合理恢复名称,都还在客栈公开讨论交换意见,不管立场或认知如何,至少User:Hanteng的作法较符合 维基百科的精神与方针。
    3. 关于User:Hanteng这项讨论串 被管理员 DelTalk...在下也是不明白。在下以前也曾经被删除过 条目讨论,不清楚 标准在哪?希望管理员告知,尤其当 管理员本身曾经涉入该议题的争议,依据维基方针对管理员的要求,希望能考虑注意“回避”或更谨慎些,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与质疑。
  2. 再谈条目本身“维权”的内涵定义
    1. 维权运动,就是中国一个现存的特殊、大规模的现象,全世界媒体都这么报导,本来条目名称也是“中国维权运动”,是黑雪姬硬改成“维护人权运动”,扭曲、限缩了原意。连新华网都得用“维权”词汇。
    2. 记得User:乌拉跨氪管理员 过去曾提删“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模版”,理由是“原创研究”,经过其他用户提出大量资料佐证,达成共识保留了模版。前阵子,该模版,被黑雪姬改名成Template:中国人权律师后,显然不符合原意,涉及原创研究;而且在“没有编辑战”的情况下 被User:乌拉跨氪‘永久保护’到现在…在下是不知道 基于什么理由要“永久保护”??(永久保护黑雪姬的版本)在下最初创建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模版时,User:乌拉跨氪管理员 严格质疑并要求“模版所列出律师之标准何在”,在下因此采用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官方网站“维权律师数据库”的律师名单作为来源,也获得同意与共识。但如今,模版被改成“人权律师”,显然与原始来源定义不符。对于此,敬请User:乌拉跨氪管理员协助纠正。
    3. 话说回来, “维权律师”、“人权律师”两者确实有差别。“维权律师”名词与现实的存在,其实是一个很大的现实讽刺与哀伤,普天之下哪个律师不维权?然而,在今天的中国,“维权律师”被中国学者称为“比中国矿工更危险的行业”,很多中国律师宁可投入商务,不碰弱势。台湾法律界也公开关心“维权律师”,美国纽约大学教授孔杰荣还写文章研究中国维权律师。从一贯“维稳至上”的TG当局角度来说,也许“人权律师”比较好听、比较不刺眼,反正各国都有“人权律师”。但我不知道为什么, 中文维基百科 用“维权运动”不行…??南方周末前阵子 封面人物浦志强,也是用“维权律师”称呼他。英文维基百科,en:Weiquan Movement维权运动条目还是GA吧!也没有人提出“地域中心”的问题。
  3. 是否涉及“地域中心”的争议?
    1. 相对于维权的概念,应该是中共政法委十多年来的维稳,在世界其他国家也有“维持稳定的政府作为”,但是中共的维稳成为一大特色,费用超过军费、还形成一位维稳沙皇周永康。国际媒体、中共官方媒体 都用 维权维稳两名词,不觉得有“地域中心问题”;如果这样,“方言”、“特殊名词”相关条目 可能都有问题了。
    2. 另个显著例子是“上访”,哪个国家没有伸冤、请愿的机制??那么是不是上访条目名称,涉及“地域中心”?而应该改成“中国请愿”、“中国伸冤”?但 在中国就叫做上访,还产生了“访民”、黑监狱、送劳教的问题。Wetrace留言2013年6月22日 (六) 13:13 (UTC)回复
(+)支持Wetrace的研究理论,部分中国大陆民众对民主的意识过于薄弱,混淆维权跟人权之间的关系,有些管理员又对此话题不敢说话。强烈支持条目回归至维权运动之中,民主万岁!!!!--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6月22日 (六) 15:05 (UTC)回复
这里的讨论主要是命名和来源,不管中文维基编者对民主或中国政治的看法为何,此条目的命名可靠来源和程序来看,本应如Wetrace就维基方针的解释来回归原名中国维权运动或更简要且无岐义的“维权运动”,注意不少中国官方一手来源及中国出版的二手来源研究,都也是用维权两字而非人权,如维权日。--(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1:00 (UTC)回复
此条目的命名不管回复到原名中国维权运动或我个人建议的“维权运动”都符何维基编辑方针的可靠来源等要求,请特定管理员注意编辑及讨论历史,做出正确的符何维基方针的措施,不管政治立场和意见为何,简单回归可靠来源及方针理据。--(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1:00 (UTC)回复

再摘要历史和方针:

  1. 已封禁用户黑雪姬搬移相关维权条目涉及原创研究,且没有共识讨论基础;
  2. 我现在只是回复没有共识的部分,回到有讨论共识且有来源基础的命名方式;
  3. 就可靠来源,我进一步建议用“维权运动”四字即可,无disambiguation 的必要。

所以任何管理员或编辑若要保留现在的命名,则有违反方针的问题,至于个人建议的四字或原来的六字,都符何可靠来源及共识讨论的记录。--(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1:18 (UTC)回复

  • 说真的,我之所以不直接点破,是因为我次次都要给人台阶下;不过,总会有人想自取其辱。我便直截了当地说吧:ht的所有回答都在躲避焦点。
  1. 看看Great Brightest君的提问:
    别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呢?
    ht的回答呢?只拿后面半句指摘。
  2. 然后,在我说“明显地域中心”时,又是怎么回答的呢?
    “请明说‘什么做法’‘如何’导致不允许的地域中心”
    再度没正面回答,而是刻意强调“不允许”,的确不言而喻。
  3. 接着,自己提出的议题根本还没共识就去移动,而且竟然是剪贴移动——无所不用其极。
  4. 最后拿出Wikidata对应表——我真的笑了,wd里两个外语条目,一是“Moviment Weiquan”,二是“Weiquan Movement”,明显拼音转写,指向不言自明,根本谈不上“地域中心”,竟能拿来对比?
  5. 剩下的论据(“意义重大”等等),几乎就是“ILIKEIT”的等级了。

就是因为有人望题生义不求甚解,也不去看可靠来源及条目内容,才会有人权(一般意义)及维权(特定时空及地域意义)的混淆。本人见此状况,才有“拆分”条目的作法:

  • 各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的历史,若有人有兴趣,当然可以按各国人权史来创条目。
  • 中国维权是单独的知识条目,是否为中国人权维护要按照可靠来源来支持写作,不可个别编辑原创。

换句话说,若有编辑坚持要写一篇中国人权维护运动的历史,那么就和“维权运动”未必是一样的东西,就如同台湾特定时空发展出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可以被视为是政治运动的一个例子。

也因此,正是有部分编辑及管理员因为坚持要采已封禁用户黑雪姬搬移相关维权条目,而不愿提供可靠来源来支持“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这原创研究词(按目前该条目有的内容来看,并非用此词),所以我才被迫选择使用“拆分”条目来挑出有明显可靠来源并无原创问题的部分重新改写。没有什么“剪贴移动”的问题。

简单说,只要各位想想,若五四运动在中国的可靠来源中,也被视为中国人权历史的一部分:来源如论中国人权文化的历史变迁中国人权发展50年,那么按照来源及方针写作的话,自然就有:

  1. 中国人权主条目
  2. 五四运动相关条目
  3. 维权运动相关条目

以上词汇都有对映的可靠来源,但“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实为特定用户新创的词,在华文出版界用的也多是“人权运动”、“民权运动”、或“维权运动”而这些词有不同的意义、时空、及例子。所以什么是符合方针及来源的命名就很清楚:

  1. 若没有新共识,那么照程序也是要改回“中国维权运动”;或
  2. 若有新共识及可靠来源可以支撑“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那么也应该尊重相关条目拆分的需要,将五四运动维权运动相关条目列为相关条目

目前可靠来源显示的很清楚:

至于是否地方中心,就是回归来源,没有人会认为五四运动条目有地方中心的问题,同理维权运动也没有,一切看可靠来源,若有美国维权运动、台湾维权运动,我们可以再讨论条目拆分或disambiguation 的问题。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5:44 (UTC)回复

地方中心及解决的参考案例

至于相关条目命名,到底是怎么样,请各位回归来源,避免原创研究,尊重共识形成的流程。--(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3日 (日) 16:32 (UTC)回复

OK,又是个好例子。那么,就这次拿出来的“五四运动”浅作分析,看看什么是借歪曲概念来掩盖“地域中心”。
“五四运动”和“维权运动”二词有何区别?提取关键词吧,“五四”——“维权”,一个是特定的时间点,配上“运动”,几乎是绝对的特指;而另一个呢,则是通用的词汇——而且还有歧义。这两点加起来,便恰恰意味着这个词没有绝对的定义,即使再怎么刷版也一样。
说得有点抽象,是不是看不大懂?OK,试着造句便一目了然。“X处发生了维权运动”,即使随便带入X,也几乎都能通用;再看第二句,“X处发生了五四运动”,如果随便带入,你肯定会有“WTF”的感觉。此间意义,已然不言而喻。
比较讽刺的是,在某模板的存废讨论里,保留票理由几乎都是“有来源”,却无以反驳反对者提出的“标准不清”和“定义不明”两点。
顺便谈谈有趣的事情。把两个议题杂在一起提出,然后若有人质疑其中一个,话锋便立马转向另一个,周而复始,或许也算一种新的厨文类型?暑假还很长,看来又会笑话诸多了——不过这么多“神奇”的笑话,的确让人有点笑不出来了。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4日 (一) 03:40 (UTC)回复
我觉得,Cravix你这样跟其他维基用户争辩是不对的。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理应给空间让广大的维基人发表意见。hanteng也只是对条目本身的“维权”一词发表其合理见解,维权一词已经出现在大量中国大陆使用的媒体资料之中,属于拥有大量合理来源,理应对此支持移动。--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6月24日 (一) 05:25 (UTC)回复
说得很好——那请问,我是否阻止ht发表意见?而且,我恰在发表“合理见解”,不是么?反复称“有来源”,却刻意无视其它问题(参上附讨论),也忽略掉ht多次回避问题的行为,我觉得,选择性无视以践踏“自由”,才是真正的讽刺。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4日 (一) 06:58 (UTC)回复
(:)回应--关于Dr. Cravix 说到:“在某模板的存废讨论里,保留票理由几乎都是“有来源”,却无以反驳反对者提出的“标准不清”和“定义不明”两点。”--
  1. Dr. Cravix 再看清楚该存废讨论串,最后我们达成共识(包括User:乌拉跨氪也同意,几位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也有据可查),以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维权律师数据库名单为“维权律师列表”标准之来源。并非没有回应。相对的,黑雪姬 或 User:乌拉跨氪 对于其他用户所提的说明与“原创研究”的质疑,并没有提出适当的相对回应。
  2. 其次,目前讨论的是,“维权运动”这个名词的问题。请问条目第一句(黑雪姬所改)“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或被称之为维权运动”…这句话是不是“原创研究”?列出来源中,没有这句话。Wetrace留言2013年6月24日 (一) 08:43 (UTC)回复
对于“标准不清”和“定义不明”的回应,仅能说明“有这种解释”“有个组织有相关列表”(任举一例:我明天建个组织,然后开列列表,能否帮我开个模板?),却无法正视通用性和歧义的存在,这就是“有来源就好”,无以反驳问题,后面删除票的理由也恰恰证明了这点。再看看这句:“最后我们达成共识”,真是微妙——怎样的“我们”能代表“社群共识”?
至于第二个问题,我所针对的恰恰就是更名为“维权运动”的潜在问题,而不是“应该改什么名”,因为这就是提案。既然提起,那顺便翻出黑雪姬修改前版本,看看首句是什么吧。
以上。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4日 (一) 10:57 (UTC)回复

比较两词搜寻可靠来源结果:

目前若就可靠来源来看,不管是Google Scholar还是CNKI,都是以"维权运动"一词为主,没有用"人权维护运动"。所以支持"人权维护运动"命名的编辑必须要提出可靠来源来证明此词不是原创研究,否则以此标题为条目的内容都有原创研究之嫌。若改名的要求受到不正当的管理员滥权介入保护,又不让正确有来源支持的命名出来,那么只好提删原创研究的 "人权维护运动"的页面空间。--(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25日 (二) 17:31 (UTC)回复

乌拉跨氪疑未经警告封禁Hanteng,请管理员出面说明 编辑

几个涉己争议问题,仍请乌拉跨氪管理员说明 编辑

乌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争议管理&封禁 编辑


建议创建一个条目以介绍人权维护运动,并列举各国维权运动之状况,如其他语言版本已有此类条目则翻译之,以此平息纷争。-- ──★──  2013年7月9日 (二) 13:56 (UTC)回复

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 编辑

有用户对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作出大量删除修改,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先前我还在这个条目上做了一点点贡献的,说删就删也太快了吧。我觉得嘛,维基百科就应该表达中国大陆人民的民主诉求,这种条目应该成为诉求表达的急先锋。建议将条目移动回维权运动,支持的下面打个赞。

另外我想问,有位自称是维基百科巡查员的用户,建议我去做页面保护,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来的就去提交了一下,居然还被拒绝了。请问页面保护能对内容修改作出保护么?-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16:23 (UTC)回复

如果没有编辑战或者是破坏的话又何须保护?其他规则可以参阅维基百科:保护方针。--KOKUYO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17:50 (UTC)回复

不同意维基百科就应该表达中国大陆人民的民主诉求,这种条目应该成为诉求表达的急先锋。另外可参照#建议改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维权运动”。--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8:23 (UTC)回复

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也不是宣传工具。维基百科可以介绍所谓中国人民的民主诉求是什么,但不该利用维基百科来当作什么“诉求表达的急先锋”。--祥龙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05:10 (UTC)回复

似乎条目又一次陷入了编辑冲突,为解决争议,我建议并已经执行了内容上的合并。--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0:30 (UTC)回复

(!)意见--关于冬菇蚝油捞面所提的新一次编辑冲突,在下看了发现,其实双方初衷及理念并不冲突。
  1. 维权运动中国维权运动条目对应英文条目en:Weiquan movement。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有原创研究之嫌,但改名屡遭几名中国用户反对,甚至管理员也涉入争议性管理。目前,User:Hanteng是尊重 几位用户对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保留的坚持,因此干脆就把“维权运动”内容,拆分到维权运动去编写,回归定义。在下赞成Hanteng的作法,并且认为 与冬菇蚝油捞面的想法 并不冲突。提供参考。
  2. 其次,维基百科的编写,就是依据维基五大方针就是了。Wetrace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0:48 (UTC)回复
感谢wetrace的支持,不过 我还是觉得,维基百科应该更为自由民主些,所以兼容并受比起一家寡言 要好很多才是。而且原本的内容也是 有来源支持的是吧,我觉得不应该 就这样删除才是--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1:00 (UTC)回复
WP:NOT直接视而不见?维基百科果然是在朝着百度贴吧和强国论坛的方向发展了。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7月6日 (六) 01:40 (UTC)回复
以前的Troll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现在则是“态度‘良好’,坚决不改”,我该说,暑假一来,还真是“日新月异”吗?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7月13日 (六) 09:23 (UTC)回复

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移动回维权运动条目的新讨论 编辑

这里本人建议,经过本人大量整理后的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条目,可以移动回维权运动,并取消重定向维持与英文版的同步一致。--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10:24 (UTC)回复

谢谢前辈的意见。--冬菇蚝油捞面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13:05 (UTC)回复
只由中国用,但从这连结的内容看,中国大陆不一定只把这字用在国内……--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4:01 (UTC)回复
(-)反对:“维权”里的权不仅仅是指“人权”。消费者维护消费者权益也叫维权,包括打假、退货索赔,小区业主为了反对附近建变电站集体散步也是维权。这里的权可不是人权,—Snorri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21:40 (UTC)回复
现在条目是有写 消费者维权日 之类内容 不是人权 才要移动吧?——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14:36 (UTC)回复

投票? 编辑

是否支持移动至中国维权运动,上面眼花缭乱,这里再开一个明确一下:

以投票代替讨论? 编辑

大家就尽管忽悠去吧 编辑

关注这事一段时间,感觉这归根结底就是维基的一种忽悠现象,黑的能忽悠成白的,腿脚好的也能忽悠瘸了。很多事情忽悠来忽悠去,就算是最简单的事情也搞不清楚了,外面人根本就难以参与。--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7月16日 (二) 11:31 (UTC)回复

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 编辑

这样说吧 1.有没有人反对为了使条目标题更简洁、精确而把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移动至中国维权运动 2.若有,原因为何,有没有替代方案可提出 ——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2:13 (UTC)回复

之前不是讨论过了么?基本都是反对移动。—Snorri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2:26 (UTC)回复
之前的讨论是有关是否同意把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移动至维权运动——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3:00 (UTC)回复
反对的理由都是一样的。—Snorri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3:04 (UTC)回复
不同。之前有用户关注以维权运动作为这条目的名字会否导致其内容变得地域中心,但用中国维权运动没这问题。——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3:10 (UTC)回复
我反对的理由都是一样的。—Snorri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3:14 (UTC)回复
你说“维权”里的权不仅仅是指“人权”。但这条目的内容的确不只描述人权。——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4:02 (UTC)回复
等全面改写完再说吧。—Snorri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9:35 (UTC)回复
该页面说述的维权内容已经全面超越人权内容了吧——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17:00 (UTC)回复

回应Dr. Cravix在本人讨论页留下的 关于之前讨论的一点说明 编辑

在下方选段回应。


先谈“地域中心”。ht(VGMAMS)言之凿凿地说“其他国家地区都没有‘维权运动’,所以不存在地域中心问题。”听着不错——那么,女权运动同性恋权利运动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算什么?若要扯上“诉讼”,此间的诉讼亦不计其数。所以说,事实不过如此:“对于本地的‘维权运动’,其他国家/地区不可能南辕北辙,用中文或汉语拼音来描述。”这就是enwiki择名之因,我从讨论开始便有提及。
在我个人所接触的范围内,是没人会把阁下提到的几个发生在中国大陆以外的运动叫作维权运动…但是由于在原讨论串中有人给出了证据证明在大陆有人会把大陆以外的这类事件称为维权运动,所以,可能可以用NoteTA来处理?因为香港台湾都很少用这种我会称之为具有大陆色彩的中文词语来命名事件,所以在这里港/台方的用字情况其实接近enwp…——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23:55 (UTC)回复

然后是“维权运动”一词。我可以说,“维权运动”的涵义太广泛,不仅本来就存在,而且意韵要更广阔得多(甚至我可以说任何诉讼/运动都是为“维护权益”);退一步说,就条目限定,“维权”相关事件叫“维权运动”(“XX维权运动”),而一堆“维权”相关事件也合称为“维权运动”(“XX地区发生维权运动”);换言之,“维权运动”是一系列“维权运动”的统合体,根本混乱。“有来源”很对,但两种说法一样有来源——我能拿出大量来源证明“dumpling指包子”与“dumpling指饺子”,那么dumpling就等于包子/饺子么?顺带一提,女权运动同性恋权利运动也是重定向。
如果只是偶发性事件则不会叫作运动,而只是维权,如果能搜集到很多维权运动相关事件的话,就不应逐一在维权运动条目中介绍而是另立维权运动列表,让维权运动条目集中介绍这风潮。顺便说一下 这问题无论命名如何都会存在的吧?——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23:55 (UTC)回复

简言之,其他语言维基百科的“Weiquan Movement”类命名有三层含义:“中国大陆的”、“中文的”、“在该语言维基面向地区知名的”。实际上,“中国的维权运动”或“中国维权运动”都无法完全涵盖之,而且听起来也很奇怪。因此我觉得,与其为换个仍然不好的名字而汲汲营营,不如先去注重条目的编写吧,名字自可从长计议。

我个人是认为条目命名能让用户从search engine找到其感兴趣的条目并阅读,其重要性不亚于内容本身…写好的条目没人看得到也是枉然…——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23:55 (UTC)回复
ref


根据可靠来源,重启条目拆分讨论 编辑

根据本人与乌拉跨氪 的讨论结果如此,现在本人提出相关可靠来源(详见User_talk:Hanteng#条目拆分理据)及范畴区分(详见“人权”及“维权”差异及重叠处),并以字句主义(literalism)“来源内容得有相关字眼为主的讨论”的高标准,来开启新讨论。

希望各位能尊重我和乌拉跨氪 的意见,以提供可靠来源为基础,再提条目名称命名的理据,为广泛取得意见,本人欢迎任何人找到符合字句主义高标准的可靠来源,去支持目前看来为原创的“人权维护运动”六字命名或其他命名或其他可独立成条的相关概念,和目前找到的其他拆分条目名称做来源内容比较相关比重后,按WP:due编修所有相关条目。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1日 (一) 08:07 (UTC)回复

补充:2013/10/22搜寻中国知网CNKI用exact search 找(点此按精确搜寻[5]

  • 含有“人权维护运动”六字为“主题”的内容:“此次检索结果无对应的分组数据”
  • 含有“人权维护运动”六字为“全文”的内容: 找到 2 条结果
  • 含有“维权运动”四字为“主题”的内容:找到 119 条结果
  • 含有“维权运动”四字为“全文”的内容:找到 1,788 条结果

因此按WP:due及学术关注度是否构成“主题”,显然“维权运动”为宜。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2日 (二) 02:22 (UTC)回复

目前编修方向 编辑

以下列的内容为个别主条目名称

  • 中国人权运动
  • 中国维权运动
  • 人权维护者

并将对无来源的原创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提删。--(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1日 (一) 07:46 (UTC)回复

2013年双11移动请求 编辑

双11快乐,请按Wikipedia:移动请求中“纯粹为修复错误编辑的结果”为理据,回退由User:BlackLotux做出的不当原创移动[6][7],将此页面(现名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移动回页面中国维权运动,以和中国人权运动有清楚区分。--(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1日 (一) 07:56 (UTC)回复

来源可用 编辑

  • 互联网与中国乙肝维权运动 张嫄 复旦大学 2011-03-20 [8]
  • 消费维权运动中的市场、国家与消费者组织:消费公民权的一个分析框架 林晓珊 学术研究 2012-07-20 [9]
  • 城市业主维权运动的特点及其影响 邹树彬 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 2005-11-15 [10]
  • 2004年的中国: 崛起的中国与世界 [11]
  • 上海业主维权运动: 机会及限制 [12]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10:20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国维权运动中的3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29日 (三) 06:04 (UTC)回复

建议改名:“Talk: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Talk:中国维权运动” 编辑

Talk: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 → “Talk:中国维权运动”:讨论页跟主题页应该同名。 – Kaihsu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07:2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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