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P·L·卓華斯

由Jarodalien在話題優良條目候選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0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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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4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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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角縮略號和間隔號 編輯

    條目名稱中,使用P·L·卓華斯(字幕後接間隔號),然而文匯報明報等媒體都使用P. L. 卓華斯的寫法。縮略人名用縮略號「. 」還是用間隔號「·」,在中文出版界並無統一,但既然媒體使用多為縮略號,那麼應該跟隨。另一個折中解決方法是如東方日報等媒體一般使用「卓華斯」。鑑於「卓華斯」並無其他常用義項,可以直接使用。—Snorri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3:58 (UTC)回覆

    (:)回應,記得數年前社群已討論過,人物條目命名不應留有空隔(消歧義例外),因此您事前未作知會的移動是不恰當的。目前「P·L·卓華斯」的命名符合使用全稱原則、與原作者的原文筆名「P. L. Travers」互通,看不出有更改條目名稱的理據。--Clithering200+ DYK 2014年2月3日 (一) 14:22 (UTC)回覆
    「記得數年前社群已討論過,人物條目命名不應留有空隔」,請給出具體連結作為證據。另外請問「互通」是何意?「文匯報明報等媒體都使用P. L. 卓華斯的寫法」,說明了常用性,請回應。—Snorri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4:40 (UTC)回覆
    抱歉我記不起在那裡,但當時的意見現在仍可供參考,如果您希望進一步澄清,可在社群發起討論。此外,您提出的文匯報和明報的「P. L. 卓華斯」、以至是東方日報的「卓華斯」等都是很好的參考,但這些只是各種不同的「參考」,沒有規定我們一定要緊隨。正如報紙使用「湯漢斯」,但維基百科根據命名方針採用「湯·漢斯」。--Clithering200+ DYK 2014年2月3日 (一) 15:04 (UTC)回覆
    如果你不記得在哪裡,也許是你記錯了。這幾年我一直關注維基百科討論,我記得沒有這種討論結果。維基百科方針首先規定:使用最常用的名稱作為條目命名。「P·L·卓華斯」不屬於任何常用名稱(沒有任何參考作為憑照)。另外,我要說的是,百科全書依賴於第三方參考來源。不明白你的「只是各種不同的「參考」」是什麼意思。參考來源對於維基百科的決策是最重要的依據之一。綜上可知,使用「P·L·卓華斯」既無方針支持,也沒有參考來源證明其常用性,是不恰當的命名。—Snorri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5:18 (UTC)回覆
    簡單在網上搜查"JK羅琳"便會發現坊間鮮有使用「J·K·羅琳」的命名方式。事實上,維基百科使用的半形「·」符號在坊間很少使用,外間多數使用全形或其他例如您提出的「.」。或許維基百科制訂方針的時候應該想辦法制訂一個可以完全照抄外間做法,又不自相矛盾,也可以放諸四海皆準的方針(如果現實上可行的話)。--Clithering200+ DYK 2014年2月3日 (一) 16:27 (UTC)回覆
    Wikipedia:格式手冊指出:「在中文語境內,文字之間應該不留空格,惟仍有特例」,特例一部並不包括人名縮寫。
    Wikipedia:格式手冊/標點符號也指出:「間隔號可以用作標示外國人名或各民族人名內部的分界」,並表現所有半形「·」以外的其他間隔號都不應使用於中文當中。
    我想指出,「參考」並不是「抄考」,因為在客觀環境中也需要考慮方針的要求和其他實際因素。--Clithering200+ DYK 2014年2月3日 (一) 16:2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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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良條目候選 編輯

    P·L·卓華斯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人文學者 - 文學家,提名人:Clithering200+ DYK 2014年2月7日 (五) 18:28 (UTC)回覆

    投票期:2014年2月7日 (五) 18:28 (UTC) 至 2014年2月14日 (五) 18:28 (UTC)
     入選:6支持,0反對。--劉嘉留言2014年2月15日 (六) 06:0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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