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评选

典范条目评选

这颗拥有一角破裂的星星,表示正进行典范条目候选的条目。
这颗拥有一角破裂的星星,表示正进行典范条目候选的条目。

这里是典范条目评选页面。典范条目是中文维基百科条目的最佳范例,具体标准见什么是典范条目

如果您认为一个条目符合典范条目的标准,请在这里提名;如果您认为一个典范条目可能不符合典范条目资格,请在这里提名重选。每位自动确认用户都可以为条目表达自己的立场。提名者可以自陈观点并对反对意见辩护。不建议一次提名多项作品,因为短时间提名太多很难做到公平客观。投票前请阅读如下标准。


典范条目展现出我们最好的作品,并有专业的写作水准和介绍且大致附有可靠来源可供查证。

典范条目除了要满足所有维基百科条目的内容方针,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它是——
    1. 编写良好的:它的行文具有吸引力和专业水准;
    2. 全面的:它没有忽略主要事实或细节,并将主题置于内文中;
    3. 考证充足的:针对相关文献进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调查。声称可以由高质量的可靠来源进行验证,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得到内文引用的支持;
    4. 中立的:它公正地展现观点,没有偏颇;
    5. 稳定的:它不受正在进行的编辑战影响,除了回应典范条目评选外,其内容每天都没有明显的变化。
  2. 它遵循格式手册,特征包含——
    1. 序言:一个简明的序言章节总结了主题,并为读者准备了后续部分的摘要;
    2. 合适的结构:多级目录,划分有层次但不过滥;
    3. 引用一致:在标准1c要求下,使用脚注列明来源,可以使用哈佛参考文献格式,也可以使用{{cite}}系列引文模板。
  3. 媒体恰当。它在适当情况下有图像和其他媒体,简洁的题注可接受的版权状况。图像遵循文件使用方针非自由图像或媒体必须符合包含非自由内容的标准,并附上相应的标签。
  4. 长度合理。它始终聚焦于主题,而不会深入不必要的细节,并使用摘要格式

目前有3个提名条目。

特色内容

典范条目工具

提名程序


提名程序
  1. 在提交评选之前,您可以将该条目放入同行评审,征求各位维基人的意见,经过润色后再行提交评选。
  2. 请确认您是自动确认用户(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编辑至少50次),否则提名无效;
  3. 仔细审阅被提名的条目,确认是否符合典范条目的标准
  4. 同一个条目请勿在距上一次优良条目典范条目评选结束后不满30天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惟上一次评选由提名人于提名后48小时内撤回者不受此限。
  5. 若条目本身是优良条目,其典范条目评选期间可提出优良条目评选以作重审一次(只限一次)。优良条目评选被提出时,其典范条目评选会被暂停,暂停期间在典范条目评选的投票将会视为无效,但仍可提供意见。而当其优良条目评选结束时:
    • 如条目丧失优良条目资格,其典范条目评选则会被视为无效而结束并进行存档。
    • 如条目保留优良条目资格,其典范条目评选则会被恢复,且结束时间亦会相应延后以补回暂停期间的时间。
  6. 典范条目提名时若被检查到应为列表而非条目时也视为无效。
  7. 存在侵权内容的条目提名无效;
  8. 如果提名为新评选(当前不是典范条目者),请在条目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AC}}模板;如果提名为重选(当前为典范条目者),请在被条目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AR}}模板;
  9. 如果条目是要重新评选典范条目,建议提名人查看条目修订历史或讨论页,并在主要贡献者的用户讨论页上告知,好让条目能在投票期间进行改善;
  10. 点击这里提交新的提名。填了提名模板之后保存编辑即可。


投票程序


  1. 参与评选的用户必须为自动确认用户
  2. 仔细审阅被提名的条目,确认是否符合典范条目的标准
    • 您也可以指出该条目不适合置于维基首页,若是如此,该条目即使列入典范条目,也不会在首页推荐;
    • 如果要收回或改变意见,使用删除线“<s>...</s>”划去原意见,说明理由并签名。
请使用以下代码表明您的立场,除{{yesFA}}外,其他须附上理由!
表明立场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 中立 意见
代码 {{yesFA}} {{noFA}} {{中立}} {{意见}}
效果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 (=)中立 (!)意见



存档程序


  1. 评选期为14日。评选期结束后绝对票有至少8票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和“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绝对票就是8),且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票数低于或等于总票数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计入总票数,仅有参考意义),该列表就入选或维持典范条目(如果已经是典范条目)。如时效已过未达要求,提名条目从名单删除并存档。

典范条目评选的整理步骤如下:

评选
重审
  1. 通过典范条目评选:
    • 将提案讨论从本页里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在条目顶部或底部加入{{Featured article}},并同时至条目的维基数据处更新。
    • 删除条目讨论页的{{FAC}}{{FAR}},并同时使用{{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将条目列至Wikipedia:典范条目
    • 这一个页面适时更新增加数值,并在这一个页面适时更新减少数值;如果已经入选的条目在入选之前是优良条目的,请不要忘记同时在“Wikipedia:优良条目”列表里移除该条目。
    • [[Wikipedia:典范条目/<条目名称>]]为当选条目撰写一篇简介页面。
    • 如果条目曾经被撤销过典范条目,请在Wikipedia:已撤销的典范条目中条目名称后面加三角形。
  2. 未通过典范条目评选:
    • 将提案讨论从本页里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删除条目讨论页的{{FAC}},并同时使用{{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1. 维持典范条目状态
  2. 撤销典范条目状态


参选条目内容问题处理程序


侵犯版权:
  1. 在参选时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若在投票期结束时,侵权内容仍未完全移除,则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落选。
  2. 在获选后发现条目参选前存在侵权内容,除非另有明显共识认可该条目在移除侵权内容后仍然符合标准,否则该条目须立即进行重审,条目的资格以该明显共识或重审结果为准。
  3. 在获选后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
提交新的评选提名
中文维基百科内容评选
条目 新条目推荐 · 优良条目 · 典范条目 其他 新闻动态 · 同行评审 · 特色列表 · 特色图片

🎯 评选标题 👍 👎 状态 ⏲️ 💬 👥 🙋 最新发言 🕒 (UTC+8)
1 中国环境史 7 未当选 截止 18 8 Banyangarden 2024-11-13 12:26
2 圣训 3 3票 4天后 3 3 Alankang 2024-11-12 09:06
3 想见你 (电视剧) 1 反对1 12天后 4 3 Mikupuff 2024-11-14 20:48

中国环境史

编辑

中国环境史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历史—历史话题,提名人:Banyangarden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2:17 (UTC)[回复]

投票期:2024年11月2日 (六) 02:17 (UTC)至2024年11月16日 (六) 02:17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一) 02:18 (UTC)起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内容充实,来源充足,文句流畅。Banyangarden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2:17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Waylon1104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1:15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相当凝练。--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5日 (二) 11:26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用了两天时间通读完,完全符合甚至超出FA标准。惟建议行文统一“千米”“公里”口径,个人认为不必加注英制单位。--Amazingloong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49 (UTC)[回复]
    统一“千米”“公里”口径不必要,直接添加字词转换即可。--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6日 (三) 00:14 (UTC)[回复]
    (~)补充已经代加了。--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6日 (三) 00:16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主编很厉害,难得一见的巨作!-- Pathfinbird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5:22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30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A.K. 留言签名 2024年11月12日 (二) 00:51 (UTC)[回复]
  • 我看见上面有人说:“用了两天时间通读完,完全符合甚至超出FA标准。”因此我带着较高预期去阅读这篇条目,然而,我越仔细读,评价就越下降,乃至跌到了GA以下。
    • 导言说: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整体的趋势为持续恶化,至1970年代末期环保意识抬头才开始改善。该内容未见于后面引用的[4]:105,而“历史上其变迁速度越到后来越快……”等以[4]为注脚的话,只是在每句话里稍微改动了[4]原文的几个字。
    • 导言说:在20世纪后期,工业化与消费文化的崛起,加速了自然环境的变迁。然而[5]:1写的是而自20世纪以来快速的工业化进程和消费文化的崛起进一步加速了中国自然环境的变迁与退化。无缘无故地把[5]的20世纪改成20世纪后期。导言似乎没有意识到,[5]并不认为有所谓中国生态环境“至1970年代末期环保意识抬头才开始改善”,所谓变迁仍是退化,以至于同一段落竟自我矛盾。
    • “史前”章节有言:公元前6000至前5000年,关中地区农民开始烧地以耕种,人们不会一直耕种同一块土地,而是会在每一片土地上耕种几年,然后抛荒数年再来烧地耕种。又有言:在长江流域和黄土高原,两个农业系统(Fire Ice:哪两个农业系统,之前解释过吗?)滋养了越来越多的人口,由于不进行休耕,用来畜养牲畜的牧场则越来越少。表面上看可以解释为:公元前6000年实行休耕,而到公元前2000年的某个时间点实现了连作,因此并不矛盾。实际上文献[5]以为,从公元前一万年到前二千年,南方的水稻和北方的稷都是高度“自我维持”的,“不进行休耕”。然而学界主流观点认为,春秋时期中国北方地区才从休耕制发展到连种制,少数学者认为,秦汉仍普遍实行休耕制。(见代国玺《休耕制与战国秦汉的土地制度》)而查阅文献[7],似不是以关中考古证据而论关中古代农业,而是以休耕制的普遍推行情况来说“即使是在长期居住的遗址内,人们也不会一直耕种同一块土地。”
      • 面对中原的进犯,匈奴结成联盟加以反击。美国学者的笔法,确令本中国人奇怪。秦破义渠而筑长城,赵破林胡、楼烦而筑长城,燕破东胡而筑长城,秦赵燕遂边于匈奴。匈奴冒顿单于南并楼烦、收复河套、东击破东胡、西击走月氏,势盛一时,而侵汉朝。此《史记·匈奴列传》所言。这原来叫作“匈奴结成联盟加以反击”,是我需要更新学术版本吗?我并不清楚。
      • 秦汉政府也有保护环境的措施,制定名为“月令”的法律,当中规定“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意即不要使池塘干涸)和“毋焚山林”,文献5译者注:《礼记·月令》。《礼记·月令》竟是法律,这又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
  • 暂时看到这里,日后未必继续。Fire Ice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45 (UTC)[回复]
    • @Fire-and-Ice感谢意见。
    • 1.“至1970年代末期环保意识抬头才开始改善。历史上”云云是由另一位编辑加上去的,来源没有这句。今已删去。
    • 2. 已删去“后期”二字。
    • 3.“在长江流域和黄土高原,两个农业系统”中的“两个农业系统”,就是指“长江流域”和“黄土高原”。阁下说:“学界主流观点认为,春秋时期中国北方地区才从休耕制发展到连种制,少数学者认为,秦汉仍普遍实行休耕制。(见代国玺《休耕制与战国秦汉的土地制度》)”代国玺的文章代表学术界主流观点吗?代国玺以外的研究就不可以引述吗?
    • 4.“面对中原的进犯,匈奴结成联盟加以反击。”这一点没有写错,阁下的确须要“更新”学术认知。有关“面对中原的进犯,匈奴结成联盟加以反击”,阁下除了可参阅条目来源马立博《中国环境史》页96-98,还可参考王明珂《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部族》、狄宇宙《古代中国与其强邻:东亚历史上游牧民族力量的兴起》等著作,不赘。
    • 5.“月令”的确是法令。马立博《中国环境史》页127:“秦和汉制定了名为“月令”的法律条文”。阁下也可参考于振波《从悬泉置壁书看《月令》在汉代的法律地位》一文[1]。“月令”不同“《礼记.月令》”,知道吗?
    • 耑此。--Banyangarden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15:41 (UTC)[回复]
      • 3.长江流域和黄土高原是两个地区,或者称为农业区,能叫作农业系统吗?我并不是以代国玺文章代表学术界主流观点,代国玺文章就是我的参考文献,其中列举了十多条农业史文献来讨论这个问题上的主流观点和少数观点。
      • 4.文献5写道:到公元前300年左右,长城在“一大片草原的中间”建立起来,区隔了北方的游牧民和长城以内(或以南)的牧民与农耕人群。在随后的一个世纪中,中原人对游牧民——中原人统称之为“胡”——土地的侵占迫使分散的游牧部落联合组成了草原上的强大联盟——匈奴,”如我前述,根据《史记·匈奴列传》,匈奴以其军事强权兼并了楼烦、东胡等北方民族,而王明珂和狄宇宙显然也不打算推翻《史记·匈奴列传》记载的这些基本事实。狄宇宙引用《史记》指出,冒顿单于征服了北方草原的诸多民族,建立了匈奴国家(见《古代中国与其强邻》第217-218页)。所以我不太清楚王明珂和狄宇宙对马立博有什么帮助,军事扩张形成的匈奴帝国能叫做“分散的游牧部落联合组成了草原上的强大联盟”吗?“匈奴结成联盟加以反击”又是什么意思,秦、赵、燕北筑长城后,匈奴才作为一个部落联盟出现?至少狄宇宙介绍的各种观点里(他没有下定论),匈奴人都是古老的民族(第197-199页)。
      • 5.即使承认《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确是法律,但上面可见的条文仍然是“毋侵水泽□陂池□□”、“毋焚山林”,而非《礼记·月令》中的“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虽然可以有一种“《月令五十条》证明了《礼记·月令》的法律性质,所以《礼记·月令》的某些条文可以作为法律引用”的逻辑,也需要对这一逻辑的必要说明,才不至于误会。查阅马立博参考的Environment and Law in Early Imperial China (Third Century BCE—First Century CE),是中文翻译的问题,上面说的废话太多了。
      • 讨论学术观点的分歧很累,我希望不用再谈四和五了。Fire Ice 2024年11月12日 (二) 17:56 (UTC)[回复]
        • @Fire-and-Ice感谢回应。
        • 3. 据阁下引述,代国玺文章与条目所述并没有冲突。阁下具体有何建议?
        • 4. 狄宇宙《古代中国与其强邻》页184:“是中原诸侯国的军事扩张导致了对新的领土的兼并以及对游牧族的驱逐,之后,……匈奴的攻击很可能是对之前华夏族的扩张的一种回击。”王明珂《游牧者的抉择》页149:“当南方农业邦国凝聚成为华夏帝国,北方草原游牧部族也凝聚成“国家”以与前者对抗”。此二书说明了“面对中原的进犯,匈奴结成联盟加以反击”。书名提供了给你,阁下请细细读,不要东拉西扯。
        • 5. 条目讨论的是作为法令的月令﹐没有引用过《礼记.月令》。不知阁下为什么还在《礼记.月令》纠缠下去。
        • 耑此。--Banyangarden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18:54 (UTC)[回复]
          三、条目对于休耕的观点总体是主流观点,即之前是休耕制,到汉代实现了连种制,然而引用马立博的坚持“不进行休耕”“毋须休耕”的两处,与代国玺文章所述主流观点和少数观点冲突,与条目本身持有的观点冲突。四、我并不否认,匈奴因应中原的扩张和统一、形成了自己国家、进行对中原的反击(虽然狄宇宙用词是“很可能是回击”)的这样一种学术观点,此前匈奴已长期作为一个部落联盟存在,匈奴国家建立的过程是一个强化联盟和军事扩张的过程。如果秦国武力兼并六国可以称为“南方农业邦国凝聚成华夏帝国”,将匈奴武力兼并草原部族称为“北方草原游牧部族也凝聚成国家”自然也不过分,只是我不认为这两种叙述是常用的、精确的描述。五、条目所引用“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是马立博的中文译者误从《礼记·月令》对译,然而马立博转引的,是“毋侵水泽□陂池□□”“毋焚山林”英文译文。--Fire Ice 2024年11月13日 (三) 01:19 (UTC)[回复]

圣训

编辑

圣训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宗教、玄秘和神话,提名人: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09:38 (UTC)[回复]

投票期:2024年11月6日 (三) 09:38 (UTC)至2024年11月20日 (三) 09:38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五) 09:39 (UTC)起

想见你 (电视剧)

编辑

想见你 (电视剧)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文学和戏剧-电视剧,提名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19:31 (UTC)[回复]

投票期:2024年11月13日 (三) 19:31 (UTC)至 2024年11月27日 (三) 19:31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五) 19:32 (UTC)起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依据包含原始副本近似复述以及复制三项指引,略抽看条目内部分内容,拍摄与取景章节中的来源32和来源33,对应条目内文字,几乎复制贴上只改了几个字;
演员与角色章节,颜毓麟最后一段对应来源26是他脑中抽离记忆,把变态的片段都删除了,来源文字是是我脑中抽离记忆,把变态的片段都删除了,也是类似的编写方式;
创作与背景章节,第三段来源10对照条目文字,是用拼接的方式改了几个字,举例条目内写的这也是他们为什么选择在开头花一整集去描述女主角怎么样压抑自己的悲伤,原始来源文字是这也是我们为什么选择在开头花一整集去描述女主角怎么样压抑自己的悲伤
我认同整理详细写得也很认真,第一次评选意见已经有人指出问题点,现在看来当时并没有改善多少,故提出来讨论,是否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以及是否涉及侵权,能改善的空间有多大。--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19:31 (UTC)[回复]
  • @Tisscherry已修饰以上您提出的近似复述内容。这篇条目是我首次参与重大编修与提名评选,在编写上有许多不足,评选时被提出有侵权疑虑的段落,在当时也有依建议进行修改。个人觉得若发现条目内容有问题,可以先在讨论页提出,任何建议在讨论后我都能配合改进,若修改后仍有疑虑,再提重审也不迟。以上为个人浅见,谢谢。 𝕄𝕀𝕂𝕌ℙ𝕌𝔽𝔽 2024年11月14日 (四) 12:4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