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 (生物)

Sanmosa在话题“生物物种的条目创建标准草案”中的最新留言:8个月前

物种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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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好,前些天看见有人在讨论物种关注度的标准。本人对此非常有兴趣,并且也真心认同物种条目存在泛滥的情况(尤其是高晶所造的条目)。所以在下特地帮大家撰写了一个草案,希望可以成为大家讨论的一个平台。草案可能非常不专业,还请各位帮忙完善。--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3:24 (UTC)回复

@Trz1118@A2569875@T45614631@Shizhao@Interaccoonale@Dewadipper欢迎各位前来参与讨论。--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3:33 (UTC)回复
这个方案过于严格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2日 (二) 03:15 (UTC)回复
同意。——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2日 (二) 05:29 (UTC)回复
我的草案在User:Dewadipper/Xi这里,主要改动有:
  • 放宽对中文正式名称的要求,由于两岸四地对鱼类学、昆虫学等领域长期投入不足,很多新拆分的分类群甚至是不自然分布于其境内的物种都很难找正式中文名,因此对正式中文名要求显然过于严苛。
  • 将主要分类单元的要求提高至。据我所知在节肢动物等研究领域一般是以科为单位进行研究,比如某次野外采集的总结会写此次采集了X个科的样本,而属一级的分类单元未必有足够关注,因此私以为将假定有关注度放在科及以上更为妥当;
  • 调低对属和种的关注度要求,以您草案中的标准私以为80%以上的物种都活不过AFD,而且维基百科不是印刷品,没必要对符合条件的物种小作品进行限制;
  • 升高对次级分类单元的要求。很多对某分类群进行基因测序的论文中都有“将甲、乙、丙物种划入一个新的族”之类的文字,而这些只有单一论文提及的次级分类单元未必能写出一篇信息充足的条目。反观主流的次级分类单元比如燕鸥亚科鲸下目都有充足的可靠来源描述,因此以2篇有效介绍划线私以为更妥当;
  • 将“已灭绝的分类单元”改为“化石分类单元”,主要是因为有夏威夷吸蜜鸟属这种在近代全属灭绝的情况存在;
  • 降低成立独立列表的标准,现在像是隆头鱼科这种“仅有”几十个属的条目内的分类列表也已经长到离谱的程度了。
以上,欢迎各位同侪继续讨论。——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2日 (二) 07:44 (UTC)回复
节肢动物以单个物种作为研究对象的论文非常之多,随便翻几本相关的期刊就能知道。在我看来,对新发现的物种或新命名的种以上分类单元可以稍微慎重一些,应该需要新分类单元描述论文以外的其他可靠来源有效介绍方可(例如对新发现物种的新闻报道,这种报道中常常含有该论文不包含的一些有用信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2日 (二) 08:25 (UTC)回复
这我能明白,但鉴于节肢动物极其离谱的多样性大部分的节肢动物不一定有除去原描述文献之外的记载,那些成为独立研究对象的节肢动物也不会因此妨碍创建相关的条目(满足收录标准的第1、2两条)。——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2日 (二) 12:59 (UTC)回复
@Dewadipper想问关于隆头鱼科的那个,为什么鱼类条目普遍都将属一级的条目重定向至科的条目,而其它物种并未发生这种情况?纯粹感到疑惑。能否将这些属条目都拆出来?这样就可以避免发生这样的情况。--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0:38 (UTC)回复
对于@Dewadipper的方案,大致同意,不过有一些提议:
  • 不赞同物种列表的标准,包含20个属的科比比皆是,难道都为它们去造一个页面?似乎只有鱼类条目才会出现将属重定向至科并将所有种都列于科的条目。
  • 我还是认为有无中文名可以成为是否收录的标准,以避免海量的非中文标题的条目出现,除非大家认为中维出现数以万计以学名为标题的条目不是大问题。当然,部分例子可以酌情处理,此规定不成为决定性条件。
  • 有无必要对不同界的生物制定不同标准(如单独为微生物再制定特别标准)?
--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6:15 (UTC)回复
姑且把客栈的讨论拉过来:

像嗜碘属这么短的条目已经能够按小小作品来处理了吧?

那确实是该做为小小作品处理,但我的问题比较像是这属的关注度几乎都依赖在该物种上,有需要特别对单型属/科/目做额外处理吧。(而且其实这算是高晶阁下滥建的条目之一,该属仅下辖一种Iodamoeba buetschlii,应该只建物种条目才是)

有谁可以列出各个物种的数据库、名录或是什么专题杂志吗?这样也好有个参考标准。(如鱼类通常使用FishBase为标准)

老实说我想这里应该没人知道全世界中有多少名录,还有当中哪几个是主流的名录。另就我个人较熟鸟类的部分而言就已经有分裂的情形了,就算不论我在客栈提及的TiF,较权威性、有在更新且较为近期、英维有在使用的就IOC、康乃尔大学的Clements还有H&M4国际鸟盟自己也有一套规则(他们负责处理IUCN红色名录的鸟类部分),而且这四家名录在一些部分上的物种标准并未有完全一致。
另鱼类那个属重订至科的状况,个人认为你应该去问问为何如此处理的高晶阁下,他近期的贡献还是这样重定向的。还有我不太支持再向下细分那么多标准,可能会有太长不看的问题;除非真的有人刻意搞出太多不受管理的条目。
然后因为讨论拉长了,我开始觉得可能会看漏一些东西,先静待草案把这些观点跟意见更新上去我再继续回。--WiToTalk 2024年1月4日 (四) 03:31 (UTC)回复
哺乳动物有MDD名录,而且这个名录也提供了总目、亚目、族等次级分类单元,植物可以看POWO。真菌名录我搜到这个网站:[1],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维护的,也可以问问靖天子是否有更权威的名录。另外sp2000.com.cn有一份每年更新的中国生物物种名录。——🦝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4日 (四) 06:43 (UTC)回复
中国的物种数据库这几年不了解如何。但以前的最常见两大问题:一是错误太多(相当一部分都是笔误),最常见的就是学名拼写错误和学名A的中文名与学名B的中文名搞反了这种;二是维护不周,常常项目结束没几年可能网站就经常打不开了,或者直接关掉了服务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4日 (四) 13:14 (UTC)回复
草案第二版
在下直接照搬了User:Dewadipper/Xi里非化石分类单元、化石分类单元、次级分类单元的部分。另外,在下应提议添加了单型的部分。稍微解释一下单型的部分,单型属之所以不参照其它分类单元重定向至种是因为据我所知有大量的恐龙(和众多的古生物)都是单型属,它们通常只建立属条目而没有建立种条目,如果把单型属按照其它分类单元处理的话那要移动的条目也太多了。除非再搞其它标准解决这一问题。不过,多次移动而造成单型的该怎么处理我不太知道,有谁可以再修缮一下吗?
User:Dewadipper/Xi里的物种列表部分我个人认为标准放得太低了,所以暂且不照搬。
关于中文名的我暂且先拿掉,不过我认为这一条非常有必要,具体细节也可以再讨论。--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4:49 (UTC)回复
建议您将该页面移动到Wikipedia:关注度 (生物),因为目前的内容显然不仅包括物种。--——🦝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4日 (四) 07:18 (UTC)回复
  1. “废弃”在国际动物命名法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是一个专门术语;异名并不是“废弃的分类单元”。
  2. 反对单型属将物种重定向至属条目,至少任何现生或现代灭绝物种都不应该如此,古生物另说。
--——🦝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4日 (四) 09:41 (UTC)回复
啊,我也同意这点,这也是我为何要在客栈说古生物跟近现代物种得分开处理的原因。古生物学多用属级研究,但现存生物是以种为基础研究啊...像我个人曾写过的鲸头鹳就不会以属级研究而是以物种研究,实际上该属(科?)还有两个渐新世化石种;还有鹃三宝鸟之类的。也是物种级研究比科属研究多,基本上google进阶的搜寻可以佐证现代物种不像古生物以属研究这点。
另外真菌有三个官方数据库(一些论文有写到),分别是Fungal Names、Index Fungorum跟MycoBank,但我就不熟差在哪了。--WiToTalk 2024年1月4日 (四) 10:04 (UTC)回复
那改为以下如何:
  1. 如果某个学名被认定为异名则应重定向至其最新分类。
  2. 所有单型非化石分类单元都应当重定向至其下级主要分类单元;而化石分类单元则需将单型属的种重定向至属条目。
当初命名为Wikipedia:关注度 (物种)是因为生物一词很容易联想到生物学,但显然本准则只包含生物分类学。如果各位同意移动那在下就去移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12:16 (UTC)回复
如果移动到Wikipedia:关注度 (生物物种)如何?另外还想问一下,目下除了亚科还有族的分级(如金刚鹦鹉族),还有像雀形目等还有一堆亚目下目跟类之类的,确定只将亚科跟亚属列入额外条件?--WiToTalk 2024年1月5日 (五) 01:01 (UTC)回复
更正一下,Wikipedia:关注度 (生物分类)才对。--WiToTalk 2024年1月5日 (五) 04:36 (UTC)回复
亚科、亚属那个部分是照搬User:Dewadipper/Xi里的,将亚科亚属改为宽泛的次级分类单元如何?如下:
  • 次级分类单元在拥有多于100个成员且成员数量不占其上级分类单元的75%的情况下也可以建立独立条目。(成员数量定为100与否还由各位定夺)
--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4:58 (UTC)回复
至于本页面的名称,我觉得可以先做完所有讨论和决定后,再投票决定名称。--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5:00 (UTC)回复
感觉是可以,不知其他人想法如何。--WiToTalk 2024年1月6日 (六) 06:19 (UTC)回复
我把英维的版本翻译过来了,根据以上讨论进行了少量修改并添加了一些内容:User:Interaccoonale/BioNT--——🦝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4日 (四) 14:50 (UTC)回复
本身觉得英维的那个版本范围有点太广了,后面都已经涉及到分子生物学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16:21 (UTC)回复
注明:以下的观点全从细菌这个领域的角度出发,如果和其他领域有巨大的差异的话,那可能要增加一些条例了,不然的话到时候标准定下来了细菌全都不符合标准,那就要闹笑话了。

例如,物种一般具有默认关注度,对于正式描述的物种而言这是正确的,但对于仅从宏基因组采样中观察到的物种或大多数亚种/分型/栽培品种/变种/变异株来说可能并非如此。

在下相信绝大部分从主流数据库里找得到的物种都是正式描述的物种吧,仅从宏基因组采样中观察到的物种或亚种等应该不会有一篇完整的文献(至少不会有很详细的描述如生态环境、与属内其他物种的基因差距、详细特性等),若是按照该标准的话,试问不符合标准的条目有很多吗,有至于要弄一个规范吗?

符合以下的原则的类别,可以认为其成员具有关注度

不是说在下要挑逻辑还是语法的毛病,但是根据上面的描述,物种一般具有默认关注度,那么还需要符合其他的原则吗?如果要的话,那么“具有默认关注度”这一点就失去了它的意义,在下之前的言论也可以无视。

此类成员被收录在完善、经过组织和审核的数据库或同行评审的论文中(表明其在相关科学界具有知名度)

还是以上所说的,绝大部分的物种都有收录于主流的数据库(主流就表明其在学界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按照这个标准,绝大部分的物种都具有关注度。

有除原始描述外的多则经过同行评审的后续研究的属和物种可以被认为具有关注度。

这个说法是肯定没错的,但是如果该物种只有原始描述而已,但是符合了其余的条例,也算是有关注度吗?
结论:按照这个标准的话,大部分(几乎可以说在网上搜索得到的物种)都具有关注度。魔方2024年1月6日 (六) 15:31 (UTC)回复
关于单型属的问题,我看了一下英维那边关于单型属的讨论,英维目前是对于物种有俗名的单型属,以物种的俗名作为标题,没有俗名的,以属的学名作为标题。理由是既然这个属是单型属,那种加词(种小名)就是确定的,没必要写在条目标题里面,应该优先选择简洁和易于识别的标题。我个人非常怀疑本地如此之多以属级建立的单型属条目是自英维翻译时无脑照抄的结果。--——🦝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6日 (六) 10:08 (UTC)回复
单型属的问题应该也分物种领域吧,比如植物单型属通常中文的种名和属名完全一样的,所以造种条目是合理的,因为更简洁。而其它生物则未必,如聚乙酸菌属的唯一种为瘤胃聚乙酸菌,那应该要造属条目还是种条目,抑或是造“聚乙酸菌”?古生物那边也基本是这样的情况。现存动物不太确定是否全部都有这个情况,我找到一个例子,肥鲵属的唯一种为商城肥鲵(一个单型属居然有两个条目,这也是高晶滥建条目的例子)。--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15:02 (UTC)回复
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单型要不设重定向,不重定向那单型条目写什么?—-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7日 (日) 09:17 (UTC)回复
微肿头龙问了高晶,高晶没回复,不过他不回复似乎是正常的。--——🦝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8日 (一) 15:07 (UTC)回复
草案2.1版
鉴于上述提到的三条改进无人提出意见,姑且当作各位赞同。另外添加了“确定最佳结构”部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8日 (一) 13:28 (UTC)回复
根据WP:7DAYS,是否可以拿回去做公示了?不过一个小建议,单型这字加个内链吧。--WiToTalk 2024年1月15日 (一) 03:31 (UTC)回复
已加,可以公示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4:00 (UTC)回复
等等,刚刚要弄成公示之前突然想到,所以名称还有需要移动到“Wikipedia:关注度 (生物)”吗?还是我之前提的“Wikipedia:关注度 (生物分类)”之类的?--WiToTalk 2024年1月15日 (一) 09:26 (UTC)回复
我建议移到Wikipedia:关注度 (生物),因为还有一个Wikipedia:命名常规 (生物),这俩是一个范畴的东西,名字一致较好。如果其他人没意见我就去移动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09:37 (UTC)回复
副知之前有疑问的 @Interaccoonale--WiToTalk 2024年1月15日 (一) 09:58 (UTC)回复
感谢提醒。我建议把我那个草案的例子搬过来,可以把其中关于分子生物学的部分删掉。--——🦝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15日 (一) 10:14 (UTC)回复
我还是觉得“有多于简单形态描述的信息;除去原始描述文献外,后续有专注于该分类群的研究论文;有专业图鉴收录该分类群”这几条很模糊,尤其是第一条,其次是第三条。--——🦝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15日 (一) 10:18 (UTC)回复
我已经添加例子部分了。这3条是照搬User:Dewadipper/Xi,阁下可以提供修改建议。或者,直接照搬阁下草案“判断关注度”部分?(虽然在下不认同部分条例)--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10:22 (UTC)回复
我的建议是把“有多于简单形态描述的信息”这条删掉,“有专业图鉴收录该分类群”这条把“图鉴”改为“图鉴、志书等著作”。--——🦝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15日 (一) 11:05 (UTC)回复
好的,已按照提议改善--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11:14 (UTC)回复
我没有意见了。--——🦝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15日 (一) 14:45 (UTC)回复
那名称方面呢,是要移到Wikipedia:关注度 (生物)吗,还是有其它建议。--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14:50 (UTC)回复
没意见,反正只是个名字。--WiToTalk 2024年1月16日 (二) 00:07 (UTC)回复
已移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16日 (二) 02:49 (UTC)回复
@T45614631 所以,公示的事怎么样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6:28 (UTC)回复
其实阁下也能自己公示呀...--WiToTalk 2024年1月23日 (二) 08:31 (UTC)回复
对不起,我没做过公示,也没见过公示的例子,所以不是很清楚该怎么做。--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1:13 (UTC)回复
其实我也没做过就是。--WiToTalk 2024年1月24日 (三) 02:43 (UTC)回复

希望确定某一物种作为独立条目创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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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是否有关于物种的收录标准

在看了许多物种的小小作品之后,产生了关于物种收录标准的疑问:维基百科应当收录哪些物种?在许多物种并没有一般意义上关注度的情况下,需要每个物种(甚至更极端点,每个亚种栽培变种)一个条目吗?

搜索后没有发现相关的收录标准,希望熟悉这方面的编者来解答,感谢。 --Trz1118留言来人救救金属学材料科学条目们吧 2023年12月16日 (六) 09:57 (UTC)回复

如果按通用关注度来看,绝大部分脊椎动物都可以满足通用关注度:1—2本图鉴+在线数据库就可以轻松写出一两百字的内容,如果有描述新物种的论文那就更好了。但是问题在于节肢动物之类的玩意一篇论文能直接描述十几种,而且绝大多数节肢动物除去描述的论文之外一般就没有下文了。我认为至少在动物的种一级别将规范定为“有基础形态学特征以外的信息”。——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2月25日 (一) 05:20 (UTC)回复
各位好,不知道大家还有没有在关注这个讨论,在下为各位拟定了一个草案,见Wikipedia:关注度 (物种)。草案可能很不专业,还请见谅--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3:25 (UTC)回复
阁下两边留言都通知到我了,所以就在这里一次性回复一些也许可以再讨论的内容:
  • 关于属层以上都有关注度这点,单型属、科、目物种可能需要另外处理,举例来说就像我前几天意外找到的嗜碘属到底有没有关注度可言?我觉得是没有啦...但反之也有单型属有关注度的,个人认为可能需要追加一句单型属视作物种级处理之类的。还有像海雀属的状况可能也须进一步讨论:这属目前是现存单型但有不少化石种。
  • “分类地位变动”部分:主流数据库的范围可能需要近一步讨论。之前浣熊阁下在澳洲小蓝企鹅的同行评审中谈及TiF名录是目前唯一有将该物种自小蓝企鹅拆分而出的名录,但阁下认为该名录分类处理很“非主流”。那现在该名录到底算不算主流?
    • 其实那名录好像还是我目前唯一已知会明确列出亚科/族层分级的鸟类名录,若确定次级分类单元可能会有关注度不够的情况下,taxomony模板是否可以调整成不会直接红链显示次级分类?不然有可能被反复建立。
  • 其实首段描述的内容是否有点冲突?这收录标准个人感觉比通用关注度苛。就像上面说的一堆节肢动物只有外观描述,可能就是一个有通用关注度但没该草案关注度的例子。
--WiToTalk 2024年1月2日 (二) 03:46 (UTC)回复
@微肿头龙顺便标记一下。讨论好像还真的裂成两边了...--WiToTalk 2024年1月2日 (二) 10:45 (UTC)回复
感谢提议及撰写草案,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
  • “该物种需与同属的其它物种有显著的差异,包括明显的形态特征、分布范围、习性等差异,否则不鼓励收录为单独条目”这一条非常主观而且容易成为原创研究。
  • “最少引用2篇以该物种为研究主题或对该物种有足够描述的文献”我建议改为“被至少一个综合性生物志书、生物名录或生物数据库承认”。
  • “已灭绝物种”部分建议排除因人类活动而灭绝的情况(视同现存物种)
  • 没有中文名称的条目必须有1000个汉字不合理。像之前高晶君创建的小条目Piprites在英维(en:Piprites)也就只有一句话(Piprites is a genus of bird currently placed in the family Tyrannidae.),因为确实没什么可写的,但是又不能不写,否则其下物种的分类框就会显示为红链;也不可能重定向到科的条目,因为这个科有100多个属。
  • “次级分类单元”部分,我认为大多数高阶(总界、亚界、总门、亚门、总纲、亚纲等)的次级分类单元基本都应该收录。
  • “如果该变动在学界仍有不同的声音,亦或是部分数据库不认定该物种作异名”——这个标准几乎没有意义,几乎所有分类变动都有不同意见。
--——🦝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2日 (二) 08:21 (UTC)回复
单型属、科、目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还可能是因为多次分类变动而造成单型。这种可能可以单独建立条目,也可能合并到其他分类单元更合适,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2日 (二) 08:45 (UTC)回复
首先,我建议将这里的讨论移动到Wikipedia talk:关注度 (物种)里,毕竟这个讨论可能不是一两天就能结束的。
在这里回复一些我有看法/疑虑的:
  • 嗜碘属这么短的条目已经能够按小小作品来处理了吧?另外,我觉得属条目也可以起到列表的作用(列出下属物种),所以只要不是特别短都可以当作有关注度
  • 有谁可以列出各个物种的数据库、名录或是什么专题杂志吗?这样也好有个参考标准。(如鱼类通常使用FishBase为标准)
  • 没有中文名的限制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海量的非中文标题的条目,不过如果遇到像Piprites的情况可以考虑酌情处理。如果认为1000字有些夸张可以放低标准?
--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1:19 (UTC)回复
我认为在客栈讨论效率会更高一些。--——🦝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2日 (二) 13:42 (UTC)回复
我在哪讨论都没意见,但这终究是要社群形成共识的提案,如果调整好还是得拿来这里公示就是了。--WiToTalk 2024年1月3日 (三) 02:57 (UTC)回复

生物物种的条目创建标准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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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通过。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18日 (日) 03:40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由于Wikipedia:关注度 (生物)草案已七日未有进一步讨论,现根据WP:7DAYS公示七日。

另外标记一开始希望建立收录标准的Trz1118及草案建立者微肿头龙两位阁下。--WiToTalk 2024年1月23日 (二) 08:34 (UTC)回复

“次级分类单元在拥有多于100个成员且成员数量不占其上级分类单元的75%的情况下也可以建立独立条目。 ”“下属成员多于300的科或属应当为成员创建单独的列表页面。若下属物种数量多余1000则应当按照次级分类单元继续细分。 ”这种要求过于细致。“除非满足以下的其它准则或通用关注度准则。”这说法至少出现了两次,但“以下”指的是啥?有点不明所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24日 (三) 02:44 (UTC)回复
  • 那要怎么样才不算“过于细致”?这些规定是为了让创建者有一个清楚的标准,什么情况下才应该建立列表/没有过多描述的次级分类。如果没有具体的数字可能会令人感到很模糊。如果阁下有什么好的建议也可以提供一下。
  • “以下”可能指的是其它准则吧。这项不是我写的,还请@Interaccoonale君介绍一下。
--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3:57 (UTC)回复
主要是具体数字的合理性是什么?为什么是这个数字而不是其他数字?例如990就真的不用细分了吗?具体应当如何我也没有特别想好,大概可以表述为“明显会对整个条目造成内容比例失当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建立列表条目或次级分类单元条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25日 (四) 09:13 (UTC)回复
如果定义模糊可能会造成分歧,比如有的人觉得100个会影响阅读,有的人认为1万个都无所谓,那该怎么办?当然现行的数字并没有经过任何考据证明其合理性,还期待有人可以提出较为合理的数值。不过我突然想到可以加入字节数当参考标准,比如内容多于10万字节的分类也应当成立单独的物种列表之类的。--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33 (UTC)回复
如同我之前在“Talk:韩愈鳄属#优良条目评选”所说的,我不认为什么这种单纯依靠一位学者的研究和化石证据建立出来的属和种有关注度。指引中对“化石分类单元”的指引恕我无法支持。--Ghren🐦🕖 2024年1月24日 (三) 11:48 (UTC)回复
我个人的看法是属一级的分类既然都能被建立且没有被认定为异名,那么应当假定有关注度。更何况古生物不像现存物种那么多,不会出现滥建条目的情况,所以关注度条件不必过于严苛。而种一级的,草案原先的收录条件是必须至少有2篇论文研究(可以理解为有多于一个团队对其进行研究),但许多人反对这项规定,认为太过严格。总而言之,我认为古生物属应当被认定为有关注度;种则未必。--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3:51 (UTC)回复
我认为不应该从古生物和现存物种的数量来决定关注度条件是否严苛,而是从关注度的本质来考量应该如何定立专题关注度啊。如同我之前在韩愈鳄龙的讨论所说,整条条目只是依靠Iijima 2022的一份论文的支持,而Iijima的论文对于“韩愈鳄龙属”来说是属于一手来源啊。这个属和种的存在还没有经过学界所检验啊。尤其是古生物的研究材料一般都不是很多,这更需要科学家们去审视这个分类单元或物种啊。这个逻辑上推至属以上的分类也是一样的。
WP:关注度 (天体)有这样一段话:证明天体的关注度的来源需要独立于发现相关天体的科学家或主要研究人员(primary researchers),否则则需要至少两篇不同的独立研究或不相关学者提出的天文学著作证明该天体的关注度,不过需要小心采用的来源的发表者是否与天体有利益冲突,将这套逻辑套在古生物甚至是现代的生物,不见得会有严格的问题啊。关注度 (天体)这段话本身就是从通用关注度类推的。--Ghren🐦🕒 2024年1月26日 (五) 07:12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最少引用2篇来自不同学者的研究是可接受且合理的要求,不过其他人似乎觉得这样太严格,可以尝试询问一下其他人的意见。(离题一下,如果一定要引用文献而不仅仅是数据库的话,高晶造的所有条目都得打上关注度模板了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月26日 (五) 08:27 (UTC)回复
支持该想法,毕竟是百科全书,就是要收确实有人认同的分类单元。另高晶阁下那些就...对,照这标准他所建的条目是通通不符现在讨论的收录标准,考量到他已经建立的数量,这有得清理了。(高晶阁下的情况在这之前也煮过一次就是了。)--WiToTalk 2024年1月26日 (五) 09:15 (UTC)回复
@微肿头龙我给一下个人意见:我记得之前制订天体关注度指引的时候我有特别引入上面Ghren提到的那句话。我认为生物关注度指引对于来源的要求可以类比天体关注度指引的现行要求设定。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月27日 (六) 11:38 (UTC)回复
关于属和种,我看法是建议以下3项满足两项方可收录:
  • 1)有多于简单形态与生境描述的信息
  • 2)除去原始描述文献外,后续有专注于该分类群的研究论文
  • 3)有专业出版图鉴收录该分类群
满足1代表基本可以写出小作品以上的条目,满足2代表除去物种描述外学界有对此物种的后续关注,满足3代表有专业人士(图鉴作者)认为该物种至少在特定地区值得特别关注。——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28日 (日) 00:07 (UTC)回复
专门的关注度不应该比普通的关注度更严厉,那这样的话这种关注度还不如不要,拿通用关注度就能应付。
2)当中的“原始描述文献”可以视为一手文献,这没问题,但又提到“专注于该分类群的研究论文”、3)提到“有专业出版图鉴”,又说“以下3项满足两项方可收录”,显然是在限制二手来源的范围,搞白名单制度。另外大部分生物书介绍生物的时候就是在描述形态与生境,而且字数不少,1)会让人感觉条目不应该只有形态与生境,你又声称设立1)的目的是“满足1代表基本可以写出小作品以上的条目”,但小作品在中文本身就是允许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06:08 (UTC)回复
1)专门的关注度之所以“专门”就是因为比普通关注度更注重于单一主题,且对该主题有更深入和更仔细的规定,若是专门的关注度比普通关注度还要宽容宽泛,那它的意义何在?你说“专门的关注度不应该比普通的关注度更严厉,那这样的话这种关注度还不如不要”,个人根本无法理解。如果造成你说这句话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关注度 (生物)里的序言提到了“未满足本指引的条目,若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则仍可收录”,那我建议把这句删了就可以了(没有任何条规说一定要加入这句话)。
2)确实是有些限制了二手来源,把第二条改成“除去原始描述文献外,后续有对该分类群进行描述补充的研究论文或报道”如何?
3)“另外大部分生物书介绍生物的时候就是在描述形态与生境,而且字数不少”,确实“大部分”生物都是这样的,但是也要分领域,我想你应该不是主编细菌的吧,很多细菌的形态与生境描述加起来都不超过50字(如果不要废话太多的话),我想如果一个条目仅有形态与生境描述,那想必该生物根本不具有关注度吧。而且你似乎搞错了什么,Dewadipper阁下说的只是“代表基本可以写出小作品以上的条目”,他也没说小作品不行啊。--魔方2024年2月4日 (日) 09:54 (UTC)回复
1)本身就没多大意义,实际上是某些事物不太好找到具有通用关注度的来源,由于有单独的关注度指引,就可以保留,例如某个铁路线的火车站(维基百科:关注度 (交通))。
当初就是有人看高晶创建生僻的生物条目不满,搞出这么一个生物关注度,然后就有人在站外说 “等生物关注度通过,高晶创建的生物条目就可以删了!”
2)可以
3)那些字数不足50字的小小生物条目是当初机器人刷生物条目的问题,其实仅仅只写形态与生境,200字以上都可以,各种大型物种数据库和生物书上就是。形态可以从头到尾描述的非常详细。关注度不应该具体规定有效介绍里面应该介绍什么。“代表基本可以写出小作品以上的条目”,他没有对小作品是否表态,那就要问问仔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10:18 (UTC)回复
第二点我隔几天再修改上去。另外个人认为专门的专注度应该是要覆盖在不见得通用关注度能用的条目上,比较像是文氏图的概念吧...没有谁比谁苛或不苛的问题。还有我认为“建立生僻的生物条目”不是问题,问题是高晶阁下创立的条目扣除下属物种的列表之后,往往都是正文不到50字的小小作品,疑似有WP:PLOT的问题,且还有各种单型分类单元被重复创建的问题。例如天牛科的属这条目到底是要怎么读...--WiToTalk 2024年2月4日 (日) 15:45 (UTC)回复
关于3是我当时打错字了,实际上我想说的是能至少写出小小作品以上的条目。关于1我认为生物关注度对标的应该是NT:ASTRO中要求提供除去原始论文或在线数据库之外的关注度理据。以及我不得不说高晶写的生物条目质量确实极其低劣,你扔到AfC里都不一定能通过。—-Aggie Dewadipper 2024年2月4日 (日) 20:09 (UTC)回复
"形态可以从头到尾描述的非常详细"。这单独看某个生物条目的话可能的确没啥问题,但是放大到整个生物条目领域,可能会造成大量重复性内容。比如一个种的条目的相当一部分的形态描述,在属一级都是共同的,而同科下属一级的形态描述,又有很大一部分在科一级又是共同的。所以一个好的生物条目的形态描述,只需要主要描述该分类层级独有的特征就够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2月5日 (一) 03:53 (UTC)回复
第二点描述已修改。另@日期20220626阁下是否仍有针对第一、三点的调整意见?我个人认同时昭阁下说的在各页面重复描述太多次没什么需要,不知阁下是否认同。--WiToTalk 2024年2月8日 (四) 02:35 (UTC)回复
那就先这样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2月8日 (四) 02:50 (UTC)回复
抱歉我没看懂您的意思,这个草案本来就已经限制了古生物条目呀。--——🦝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1月25日 (四) 09:41 (UTC)回复
我猜测Ghren阁下可能是不认为化石物种属也通通具有关注度之类的吧...?--WiToTalk 2024年1月25日 (四) 09:54 (UTC)回复
对,是这样--Ghren🐦🕒 2024年1月26日 (五) 07:26 (UTC)回复
@T45614631现在情况如何?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月31日 (三) 05:43 (UTC)回复
微肿头龙阁下好像去放维基假期,所以目前进度上停滞了,那我想就帮阁下接手修改?--WiToTalk 2024年1月31日 (三) 06:20 (UTC)回复
@Sanmosa已重新依照目前讨论内容调整,包含时昭阁下前面提的“过于细致”,还有Dewadipper阁下的第一条要求,合并某些重复性太高的分类,还有调整整体内容上的编排跟明确一些用语的定义。(我感觉像重写了,但意思应该没跑掉太多吧...)--WiToTalk 2024年1月31日 (三) 07:52 (UTC)回复
@ShizhaoGhrenDewadipper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月31日 (三) 08:40 (UTC)回复
我这边很晚了,完成手头上的编辑之后就要去睡了,明日有空再来参与讨论。——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31日 (三) 09:00 (UTC)回复
不完美,可接受。--Ghren🐦🕐 2024年2月4日 (日) 05:47 (UTC)回复
暂时先停一下,先解决1)2)3)的问题。--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2月4日 (日) 06:11 (UTC)回复

重行公示

编辑

目前三日不见有新意见提出,据WP:7DAYS可略过7天无新留言限制径行公示,故重新  公示7日,2024年2月18日 (日) 03:39 (UTC) 结束。有其他意见者请尽情提出。—WiToTalk 2024年2月11日 (日) 03: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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