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09年

不存在页面的讨论页

想找找其他管理员,检视一下Wikipedia:不存在页面的讨论页内的连结,有没有保留价值。--Hello World! 2009年1月5日 (一) 13:03 (UTC)

全文手工转换令目录不能显示

{{noteTA |G1=Show }}
加了这个, 条目中的目录不能显示。之前是没有问题的, 近日发现目录不见了。
eg. 占·基利W+ (留言) 2009年1月7日 (三) 00:06 (UTC)

 完成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1月13日 (二) 04:54 (UTC)

疑似语言机器人bug

重庆市跨语言链接出现错误,重庆市英文维基指向Template:AUS,其他语言也有类似错误。Wikixiangtan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20:10 (UTC)

请求删除此用户

这用户我在跨语言时打错了...这是一个多出来的用户,请求管理员删除,感谢 - Giyuki (留言)

用户是无法删除的。或者您可以申请改名—Ben.MQ 2009年2月27日 (五) 13:08 (UTC)

行政员前往确认。--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日 (日) 04:38 (UTC)

请更改{{Historyoutput}}

将模板代码最后所有的英文分类改成对应的中文分类,好像只有一个中文的。--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3月8日 (日) 14:18 (UTC)

请求改进cite book模板

{{cite book}}模板当前被保护,考虑到其常用性确实不应解除保护。但其日期(date、accessdate)格式与其他维基中文的cite模板不同,希望管理员能够协助尽快改进。-HáoYǔ¹ ㊢㊢² ³ 2009年3月14日 (六) 12:54 (UTC)

冠军侯条目有错误

条目内有语法错误--Jyu..(~福气世界~)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3:34 (UTC)

请管理员处理一下魔戒页面上的指环王

词条里面已经出现了一些极其怪异的名词 如“指环王远征队”,而且大陆也从来没有叫做《指环王》的译本,这个名词仅仅限于电影的翻译

我一开始以为是简繁转换弄出来的,但是现在觉得好像不是,请管理员处理一下。

--Flyflame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23:17 (UTC)

移除陈姓这一段

中国历史上南北朝时期南朝最后一个朝代“陈朝”(557年-589年),由陈霸先所建立的,以建康(今南京)为首都,国号陈。陈朝建立时已经出现南朝转弱,北朝转强的局面。陈朝刚建立时面临北方政权的入侵,形势十分危机。陈朝开国皇帝陈霸先带领军队一举击败敌军,形势有所好转。亡国君为陈后主陈叔宝,陈最后被隋的隋文帝所灭。

这段不是起源,衹是一段历史。—Mokaw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4:09 (UTC)

有用户在条目中打广告

不晓得算不算破坏,用户:Ming25192003在许多条目里加了疑似有打广告之嫌的外部网址。请有空的人检视一下他的贡献吧。--Kerry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15:32 (UTC)

更改标志

250000 File:Wiki.png--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19日 (日) 03:30 (UTC)

User:SH9002反复对我在亚夫方罍的编辑进行WP:骚扰和破坏。自昨日新建条目至今,该用户的破坏行为如下:

  • 三次在条目内容并未侵权的情况下挂上copyvio模板[1][2][3]。更有甚者,该用户挂上copyvio模板之后,既不在侵权提删页面提交,也不在用户页上通告,明显是针对我个人的WP:骚扰行为。这个条目现在的版本就是该用户破坏后的情况。
  • 在已提供参考文献的情况下肆意加入fact模板和or模板:[4]
  • 由于这几日我与该用户有过激烈讨论,有理由怀疑该用户是出于个人恩怨进行跟踪报复。

综上,User:SH9002在24小时内对同一条目反复破坏4次以上,严重干扰其他用户的正常编辑。请管理员对User:SH9002的行为进行适当处理。谢谢。--Gilgalad 2009年5月16日 (六) 15:37 (UTC)

Gilgalad在编撰条目时候,没有按照维基百科的方针编写条目,其内容有抄袭相关出版物内容的问题。-SH9002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9:04 (UTC)
麻烦你一一指出哪里抄袭。若有一句落实,我立马滚出维基,否则请你滚出维基。你看怎样?--Gilgalad 2009年5月16日 (六) 19:33 (UTC)
如有违反回退不过三的情况,请前往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便于集中处理。Mtbell请注意言辞,礼貌待人,勿行人身攻击。--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16日 (六) 20:05 (UTC)
我已指出问题,既然前面已经有User:Wing愿意为Gilgalad上载的内容担保,我就不过问了。反正到底谁骚扰和搞破坏,大家清楚。--SH9002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21:26 (UTC)
菲菇你好。我写这个比较生僻的小条目,为了查到足够的相关资料还是颇花费一些时间的,虽然最后写出来的只有几百个字。而SH9002加一个侵权模板只需要几秒钟,并且此人至今不肯承认我并未侵权,也不肯就他的破坏和骚扰道歉,这对认真写条目的人是极大侮辱。这种感情我相信你一定能够理解。如果不是SH9002反复骚扰破坏,我自然没必要搭理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就是这样。--Gilgalad 2009年5月17日 (日) 01:58 (UTC)

关于"黄任中"页面发生了编辑战...

管理员您好,我是加入维基第5天的用户 由于我在编辑"黄任中"页面时 有一项”后续事件及民间观点” 然而有位用户Earl of China 硬是要求我”不要谈怪力乱神”而屡屡删除页面 我起始和他沟通”您若不认同 可以在后面提出澄清看法 但你不能因为内容有怪力乱神因子而否定记述一个当代的价值观~不管这对或错 有道理或没道理”

后来我查阅维基的相关使用规则 是不是有禁谈怪力乱神 发现了编辑战这页面 才知道我的理念和维基相同的 请问管理员 要如何才能停止这个编辑战呢? Payer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9:06 (UTC)

请将“新中国”重定向到“新旧中国

用户:苏州宇文宙武硬要定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因这词只是政治术语,不是国家名称。—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02:27 (UTC)

User:Chia-heng多次错误加入保护模板

User:Chia-heng最近数次在没有保护的条目上加上{{protected|S}},请管理员留意。另外请管理员关注本页面的“尹学谦”Chia-heng(对话页 | 用户贡献)两节以及User:Chia-henglu这个帐号(本留言只是提醒,并非要求管理员对该用户采取任何行动)。--William915与我讨论2009年5月25日 (一) 09:09 (UTC)

该用户最近在多个条目中进行类似的编辑,请管理员考虑是否属于破坏:

  1. 将“日据时期”替换为“日治时期”
  2. 将“中华民国”删除或替换为“台湾”
  3. 将{{ROC-TW}}或{{台湾}}替换为{{TWN}}

--219.234.81.34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16:35 (UTC)

申请阻挡广告

申请将 www.dalaohu8.com 加入外部链接组挡名单,详见破坏状况--Morrigan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04:35 (UTC)

(!)意见只破坏了3次,不是很必要—Ben.MQ 2009年6月1日 (一) 04:47 (UTC)
可是该外部链接网站是个赌博电玩网站,应该是不会有需要连结--Morrigan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05:07 (UTC)


请求删除或半保护

条目龙城信息网被怀疑为广告,先前已被删除,现被重建,编辑者多次删除其他维基人所挂模板。已经演变编辑战。详情。请求删除或半保护,并请关注user:Lcwapuser:Wyj728。—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6月3日 (三) 07:58 (UTC)

关于自由时报条目

管理员您好:

 之前个人曾在该条目(自由时报)编写过部分内容,但最近发现该条目似乎已开始沦为无意义的笔战、甚至编辑战,连在下之前撰写的部分内容也被全然删除……。其中部分编辑来源,并未申请维基帐号,通常只有显示IP位址。

 所以特请管理员,是否能暂时将这项条目,暂时提升为半保护呢?另外请教您,通常遇到类似这样的编辑问题,维基常见的处理模式为何?

 叨扰多时、还请见谅

小南 2009年7月29日 (三) 03:47 (UTC)

用户潘荣才的封禁通告

今天,用户潘荣才页面存废讨论区里对其它用户进行了人身安全的威胁,我根据封禁方针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了永久封禁的处理。在作出该处理时,我作了以下的一些考虑:

  1. 封禁方针中明确规定,“进行人身威胁”和“威胁用户安全的行为”都是需要封禁的情况,而这种封禁是以保护其它用户为目的;而对于保护性的封禁,在封禁方针中也明确规定了封禁期限“通常为永久封禁”。
  2. 用户潘荣才在7月12日已因为“人身攻击”由管理员Wcam对其发出警告,但他没有因此而停止违反维基方针的行为,反而升级为对他人进行生命安全的威胁。
  3. 对他人进行人身安全的威胁,是严重违反维基相关方针的行为。在封禁方针中,“人身攻击”、“侵权行为”都有“持续”两字做为前提条件,必须是多次违反并且劝阻不听的才适合封禁,而“进行人身威胁”和“威胁用户安全的行为”没有“持续”两字做为前提条件。
  4. 对他人进行人身安全的威胁,在很多国家都是违法行为,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就对“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作出了相关的处罚规定。

综合以上4点我作出了永久封禁的决定,但另一位管理员人神之间在QQ里表达了和我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应该减轻封禁的期限。其它几位管理员则支持我的决定。故将此封禁作为一个可能具争议性的封禁按照封禁方针的要求放在这里进行通告,希望大家都来发表一下意见,谢谢。—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7月18日 (六) 16:43 (UTC)

这种对于人身安全的威胁言论若能证明属实,在台湾将触犯中华民国刑法的恐吓罪: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注:罚金为银元,一银元等于30元新台币,故本条文为新台币15,000元以下)。Bus88MRT (留言) 2009年8月12日 (三) 16:31 (UTC)

请求帮助,孔子世家大宗家谱图出了麻烦

这是我自建的页面,但是时常不能访问,即便打开了该页面,在编辑之后也会产生“HTTP 500 - 内部服务器错误”之类的东西,造成的结果是编辑不了,请问该怎么处理? ——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09年10月2日 (五) 03:38 (UTC)

关于翻译

九一一阴谋论条目中使用了劳斯莱斯,但Rolls-Royce在汽车领域的翻译是劳斯莱斯,但是在航空领域,似乎更倾向于罗尔斯罗伊斯,而且其中国网站上的翻译是罗尔斯罗伊斯,请问如何定夺?--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16:36 (UTC)

“罗尔斯罗伊斯”似乎是销售航空发动机的Rolls-Royce China官方的中文简体译名,应该考虑优先使用。不过,这译名应该仅限于大陆简体中文的部分,因为在香港跟台湾并不存在这样的用法。—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0月31日 (六) 17:02 (UTC)

不合理的删除

我曾经编辑的页面王梓怡以及曾建华都遭到了快速删除,我已经看了快速删除的原因,觉得非常不合理,他们两人都是漫画家,和林青慧小威老师等条目相同,都只是单纯的介绍,而且曾建华的条目也有图片,我认为资料来源足够,更不是广告宣传,如果是广告宣传,我早就打出了各种商品的价钱以及优惠等等,但是我知是单纯的介绍此漫画家的著作以及介绍,难道就要因此而被删除?我感到非常不认同。希望管理员可以帮我恢复页面,如果还是有另管理员质疑的部份,欢迎到我的讨论页,我可以做修改,也可以给各位合理的答复。希望条目不要再被莫名奇妙的删除。梦游漫画艺廊 (留言) 2009年12月25日 (五) 12: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