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
嵇康(223年—263年)[a],字叔夜,三國魏譙郡銍(今安徽省濉溪縣)人,因曾官至曹魏中散大夫,故後世又稱嵇中散。中國古代著名的文學家、思想家、音樂家。為魏晉時期文人團體「竹林七賢」之一,與阮籍齊名,並稱嵇阮,同為魏末文學界與思想界的代表人物。他激烈抨擊世俗規範,主張順應自然法則,保全人的天性,積極推廣服食養生理論,在當時極具有非常高的聲望及號召力。後因捲入朋友呂安的訴訟而入獄[1],權臣司馬昭忌憚他的言論影響力會威脅司馬氏政權,在鍾會的建議下將其處死。
嵇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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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家、思想家、音樂家 竹林七賢之一 | |||||||||||||||
魏中散大夫 | |||||||||||||||
國家 | 魏 | ||||||||||||||
時代 | 三國 | ||||||||||||||
字 | 叔夜 | ||||||||||||||
信仰 | 老莊思想 | ||||||||||||||
氏族 | 譙郡嵇氏 | ||||||||||||||
籍貫 | 譙郡銍(今安徽省濉溪縣) | ||||||||||||||
其他名號 | 嵇中散 | ||||||||||||||
出生 | 223年 | ||||||||||||||
逝世 | 263年[a] 洛陽 | ||||||||||||||
墓葬 | 今安徽省渦陽市石弓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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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養生論》《聲無哀樂論》《與山巨源絕交書》 | |||||||||||||||
在他死後,其思想主張在東晉及南朝受到了極大的推崇,成為魏晉玄學的重要構成理論。隨着神仙道教的興起,嵇康本人則被神仙化,包括作為正史的《晉書》在內,關於他的生平事跡的記述中參雜了相當多神怪、傳奇的內容。而他堅持思想與人格的自由,不追逐世俗名利,為追求正義而犧牲的品質,被後世視作中國傳統文人清廉正直、不畏強權精神的代表人物之一。
生平
編輯早年生活
編輯嵇康的父親早在他還是嬰兒時就去世了,母親與哥哥在撫養他時偏於嬌慣而缺乏嚴格管束,使他養成了桀驁不馴的自由性格。[2]根據記載嵇康在年少時便顯示出過人的聰慧,他並沒有通過拜師或者進入學校來接受正統的儒家教育,而是通過自學來完成早期教育的[3],這被認為與其良好的家庭文化環境有關[4]。嵇康的所涉獵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歷史、音樂以及後來對他影響深遠的老莊學說等各個方面,令他在後來的日子裡贏得了多才多藝的讚譽[5]。
因為家族的財產和兄長的照顧,嵇康的早年過着優裕的生活[6]。雖然容姿俊美,才華出眾,但他卻不願修飾儀表培植聲譽,為謀求仕進做準備,而是過着自由自在特立獨行的生活[7]。成年後的嵇康迎娶了曹魏宗室女長樂亭主[b]為妻,官拜郎中,後又遷至中散大夫。[10][c]這些官職都是清淨閒散的職務,嵇康並沒有留下在官的活動記錄。
隱居與養生
編輯雖然有着良好的家庭背景,然而嵇康並不熱衷於當官謀富貴,沒有留下任何官場事跡。他嚮往出世的生活,隱居於河內郡山陽縣(今河南省焦作市),與阮籍、山濤、劉伶、向秀、阮咸、王戎等人交遊,並創作了大量表達通脫放達思想的作品,受到當時人的矚目,被稱作「竹林七賢」。
後又與呂安、向秀為鄰,以鍛鐵為生[11],不肯出仕為官。亦有說法稱嵇康鍛鐵並非為謀生。[12]當時擔任大將軍的司馬昭要聘用嵇康成為他大將軍幕府的屬官,他逃到河東郡去躲避徵辟。司隸校尉鍾會準備了盛大的排場前去拜訪他,遭到他的冷遇。好友山濤舉薦他代替自己的職務,他寫下《與山巨源絕交書》,列出自己有「七不堪」「二不可」,表明自己不願為官的態度。
關於不願出仕的理由,嵇康本人在《與山巨源絕交書》中曾經說明,是因自己性格慵懶以及志在長生而不願追求功名。嵇康不僅崇尚道家的自由思想,也相信道教服食長壽的主張。在隱居期間,他曾親身實踐前往山中採藥,並且意欲將養生作為自己的終生事業,而不願選擇出仕為官。文獻中記載有他與孫登、王烈等隱者道士的交遊。他還著有《養生論》,在煉丹服食之外主張清心寡欲修身養性的養生方式,受到當時人們的推崇。
後世學者大多肯定了這方面的原因,然而許多人仍然認為在這之外也有着政治上的因素使得嵇康選擇不仕。一種觀點認為是處於惡劣的政治環境下的自保。另一種觀點認為多少有出於對司馬氏政權的不滿,通過不仕來表達出與司馬氏的不合作,還有觀點進一步認為他是因忠於曹魏而選擇不與司馬氏合作。
絕響與身後
編輯嵇康好友呂安的妻子貌美,被呂安的兄長呂巽將其灌醉並姦污[13]。呂安憤恨之下想要告發呂巽,而將這件事情告訴了嵇康。嵇康與呂巽、呂安兩兄弟都有交情,結識呂巽尚在呂安之前,故勸呂安不要揭發這樁家醜,以全門第清譽。呂巽當即立下重誓,呂安也出於對嵇康擔保的信任而打消了告發呂巽的想法。然而事後呂巽仍感不安,於是先發制人,暗地裡誣告呂安不孝。而呂安因為相信呂巽之前的誓言,沒有揭發呂巽的惡行,而被判處有罪[14],流徙至偏遠的邊郡。呂安寫信給嵇康訴說自己的冤屈[13][d],嵇康得知後寫下《與呂長悌絕交書》與呂巽絕交[e],並毅然出面為呂安作證申冤,也因此與呂安一同下獄。
嵇康入獄立即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許多豪傑名士紛紛表示願與之一同入獄,以此來抗議司馬氏政權,要求釋放嵇康,有關部門出面勸解他們才遣散開來[17]。三千名太學生聯名為他請命,請求讓他去太學執教。然而這些努力並沒有成果,當時正受到權臣司馬昭寵信的司隸校尉鍾會向司馬昭進言,嵇康這個人具有相當強的政治影響力,可能會對司馬氏奪取天下的計劃產生威脅,勸司馬昭當趁此機會將嵇康剷除。於是援引「孔子戮少正卯」的春秋案例判決了嵇康和呂安死刑[18]。
嵇康在獄中反思自己的人生寫下了《幽憤詩》,並為告誡兒子嵇紹寫下了《家誡》。臨到行刑那天,嵇康於刑場上顧視日影,向兄長嵇喜要來了一把琴,從容彈奏一曲《廣陵散》,曲罷嘆道:昔日袁孝尼想跟我學習彈奏《廣陵散》,我總是吝惜而不願意傳授,「《廣陵散》於今絕矣!」隨後被處斬死在洛陽東市,時年四十[19]。
嵇康死後,他的好友亦為竹林七賢之一的阮籍也於景元四年冬季過世。而竹林七賢中的向秀則接受司馬昭的徵召出仕。嵇康之子嵇紹後來由山濤舉薦出仕為官,後成為晉朝之侍中,八王之亂中為保護晉惠帝而殉難,成為晉朝著名忠臣;然而其父之死,成為對其個人評價的最大爭議。[20]
評價
編輯- 成海應:「中散因山濤爲選曹郞,擧以自代,答書拒絶,因自說不堪流俗而非薄湯武。司馬昭,知其不附己,遂陷呂安獄而殺之。曺操欲簒漢室,則殺孔融,司馬昭欲簒魏室,則殺中散。彼二人者,其力雖不能禁遏簒奪,若扶植名節,使忠義之士,鼓其心則有餘。歷考前世革除之際,何甞不先誅鋤名士乎。中散臨刑,援琴而鼓,歎曰,廣陵散,於今絶矣。廣陵,卽諸葛誕起兵之地也。世語雲,康遙應毋邱儉,然儉高貴鄕公二年,擧兵廣陵敗死後,陳留王二年,誕擧兵討昭,敗死。已而中散見殺。非應毋邱儉,乃應諸葛誕也。以儉、誕俱在廣陵擧兵,故謬指應儉也。觀此幽憤詩,深有羨於採薇山阿,散髮巖峀。雖遁世遐擧如此,中散名重當世,而志於魏,安得免於禍乎哉。」(『硏經齋全集續集』 11冊, 文3, 題嵇中散幽憤詩後)
時代背景
編輯司馬篡魏
編輯東漢末年,因為長年的政治腐敗與土地兼併,在漢王朝的土地上引發了全國規模的農民起義——黃巾之亂。緊隨而來的政治更迭、軍閥割據,最終使得漢王朝四百餘年的統治走向了終點,也對這個國家的經濟以及生活於其上的人的思想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創傷。持續數十年的戰亂、饑荒、瘟疫導致全國人口銳減90%[22],以致出現「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23]的悲慘景象。
公元220年,在經歷了長達數十年的戰亂後,魏文帝曹丕篡位自立,迫漢獻帝劉協禪讓,建立了曹魏。緊接着,劉備、孫權也先後在西南和東南稱帝,建立了蜀漢與孫吳,中國進入三國時期。三國各自推行一定的休養生息政策,使得社會經濟在這段時期內經歷了一個相對平穩的恢復期。然而即使如此,由於政治上的對立,三國之間仍然不間斷地有大小戰爭爆發。
公元239年,魏明帝曹叡英年早逝,生前沒有留下男性子嗣,其認養的繼承人魏少帝曹芳當時也只有8歲。曹叡臨終時詔令宗室大臣曹爽與重臣司馬懿為輔政大臣,輔佐年幼的皇帝主持政事。輔政初期,兩位輔政大臣尚能分享權力,相安無事。後來曹爽重用鄧颺、丁謐等心腹,並聽從其建議,一方面架空司馬懿獨攬大權,另一方面任用主張新思想的官員改變舊行法令儀制,造成其與司馬懿及以蔣濟為代表的保守官員之間的關係急劇惡化。公元249年(正始十年),潛伏的司馬懿勢力對當權的曹爽勢力發動了史稱「高平陵之變」的政變。政變的結果,司馬懿以不殺為條件引誘曹爽主動放棄抵抗,但事後司馬懿違背約定將曹爽及其黨羽盡數族滅,其中包括與嵇康有姻親關係的何晏等許多有名之士,加上曹爽共計八族,「同日斬戮,名士減半」[24]。
此一殘酷的行為,拉開了司馬氏篡奪曹魏政權的序幕,也引起了忠於曹魏勢力的不滿與警覺。上位後的司馬氏開始逐步架空曹魏皇室的勢力,剷除異己。一些忠於曹魏以及恐懼司馬氏暴行的人不甘坐以待斃,屢次展開權力爭奪的反擊戰。在中央有着嘉平之變與甘露之變等政變活動,在地方上有着名為淮南三叛的軍事反抗。每一次對抗都以司馬氏的勝利告終,伴隨而來的則是又一輪的殺戮與清洗。同時代的諸多名士,如李豐、許允、夏侯玄、諸葛誕、王經等都因介入或捲入這些爭鬥之中被殺。
多變的政治天氣,使得一部分士人選擇居家不仕以避免捲入政治鬥爭中遇害。而另一方面,在一次次的平叛後,司馬氏逐一掃清了曹魏的殘存勢力,穩固了手中的權力,其篡奪帝位的野心也逐漸顯露,一部分不承認司馬氏政權合法性的士人也選擇以不出仕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不滿。作為應對,也是出於維護統治的需要,司馬氏往往以高壓的手段逼迫疑似心懷不滿的人出仕為官以表明政治態度。同時對于堅決抵抗的人以殘酷的手段予以抹殺,嵇康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被殺害的。
魏晉玄學
編輯自漢武帝「罷黜百家」以來,儒家思想被確定為官方所推崇的主流思想,經過兩漢數百年的發展,已然成為社會倫理與人們精神信仰上絕對主導者。然而東漢末年的大喪亂,卻對其統治地位帶來了巨大衝擊。殘酷的現實與極端的生存環境,使得兩漢以來基於儒家理論所構建的社會秩序瀕臨崩潰,湧現出如曹操「唯才是舉」,孔融「父母於子女無恩」等反傳統想法。太平道、五斗米道等道教思想也開始萌芽興盛,他們大多以法術、符水等形式替人治病,很快信徒遍及全國。社會各個階層的人,都開始自覺與不自覺地探求從更高的角度來審視生與死、人與社會等更深層次的問題,以期重新建立起新的思想秩序。
發生於魏少帝正始年間,由何晏、王弼等人積極倡導的玄學,便是在這個背景下應運而生。最初何晏等人採用援引道家觀點解釋儒家經典的方式,試圖調和儒家與道家兩大思想的矛盾,構建出新的以儒道合流為主體的倫理道德體系。由於權威大學者的積極倡導,一時間哲學研究辯論的風氣大盛,學術活動異常活躍,被後世譽為正始之音。然而隨着高平陵事變的發生,何晏等主導人物紛紛被殺,正始玄學戛然而止。
緊隨其後的便是以嵇康、阮籍等人為首的竹林七賢所引領的「竹林玄學」。與這一時期政治上的黑暗高壓相呼應,竹林玄學一反正始玄學儒道合流的態度,大力推崇道家「自然」的思想,激烈排斥儒家及司馬氏官方所主張的「名教」的思想。主張避世,主張不為世俗教條拘束,回歸人自然的本性與良知。他們將「名教」與「自然」對立起來,奠定了後來玄學的主命題——「名教」與「自然」之爭。
在嵇康因言論獲罪被殺後,玄學的研究曾經一度停止,但在西晉樂廣、郭象等人的活動下再次煥發出生機。東晉南遷後又與方士、神仙等神秘學說結合,乃至後期引入佛教思想,為後世道教與佛教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隨着門閥士族的興起,玄學成為一門顯學乃至社會流行受到上流階層追捧。至南朝宋時玄學正式設立官學,成為與儒學、文學、史學並立的四學,對中國三世紀至四世紀的思想與社會風貌形成有着不可忽視的作用。
後世影響
編輯藝術成就
編輯嵇康熱愛音樂,尤其喜愛古琴。他臨刑前顧視日影,從容彈奏一曲《廣陵散》,曲罷嘆道「廣陵散於今絕矣」,給後人留下了廣陵絕響的典故。他創作了古琴曲《風入松》,又作有《長清》、《短清》、《長側》、《短側》四首琴曲,被稱作「嵇氏四弄」,與東漢蔡邕創作的的「蔡氏五弄」合稱「九弄」。[25]他還著有《聲無哀樂論》,是中國古代音樂史上的重要音樂理論著作。
根據文獻記載,嵇康還擅長繪畫與書法。唐代張懷在《書議》中記載曾見過其草書《與山巨源絕交書》一紙,推崇備至,評價其為古今草書第二,僅次於有「草聖」之譽的東漢書法家張芝。又在《歷代名畫記》中記載收藏有嵇康的《巢由洗耳圖》《獅子擊象圖》二圖。但是這些作品未能流傳至今。[26]。
文學成就
編輯嵇康與阮籍是魏末晉初時期文學的代表人物,二人思想相近,是以並稱「嵇阮」。相較於阮籍以詩見長,嵇康的文學成就主要體現在散文上,故南朝文學理論家劉勰在《文心雕龍》中概括地評價二人:「嵇康師心以遣論,阮籍使氣以命詩」
嵇康傳世詩歌有五十餘首,其中以四言詩居多,《送秀才入軍詩》組詩為其代表。嵇康的詩常集用《詩經》中的句子,內容多崇尚淡泊自然的精神狀態與闡述清靜無為的哲學思想。其尚古的藝術風格傳承自曹魏初期的建安風骨,對後世的玄言詩與遊仙詩的成熟與盛行也具有重要影響,在詩歌發展史上處於着承上啟下的位置。但是這種在詩歌中夾雜議論的形式也受到批評,被認為對詩歌藝術性有負面影響。[27]。
嵇康詩歌感情色彩強烈,感染力強,受劉勰讚賞為「興高而采烈」,許多詩歌都激憤感慨,直言峻切,不作掩飾,如〈答二郭〉、獄中所寫的〈幽憤詩〉[28]。嵇康詩歌富有氣勢,如〈贈秀才入軍〉其九,描寫將士馳騁的英姿,擅用對偶,語氣勁健有力[29]。嵇康亦有作品境界美妙高遠,啟發讀者,如〈贈秀才入軍〉其十四[30]。
嵇康的文章流傳至今保存完整且沒有爭議的有15篇,其中有9篇是論。他文章隨性自然,文采飛揚,代表作為《琴賦》《與山巨源絕交書》。另一方面,他的論文富於思想性,魯迅稱讚他:「思想新穎,往往與古時舊說反對。」代表作《養生論》與《聲無哀樂論》在東晉、南朝受到高度推崇。[31]
宗教影響
編輯雖然在嵇康的時代並沒有成熟的道教及入教儀式,然而嵇康本人被認為是具有道教信仰的。他在著作《養生論》中提出的「神仙存在」及「長生可學」等思想被後世道教學者葛洪繼承並發揚,成為神仙道教的基礎理論。在他死後,被認為並未死去而是假託死亡,實則成仙脫離人間世俗,是一位被道教承認的屍解仙。[32]
卒年之疑
編輯西晉陳壽《三國志》稱嵇康死於魏元帝景元中,又繫於鍾會任司隸校尉期間[33]。劉宋裴松之《三國志》注稱西晉干寶,東晉孫盛、習鑿齒皆將嵇康之死繫於高貴鄉公正元二年(255年)。裴松之認為他們延續了西晉郭頒《魏晉世語》之說,其稱嵇康曾欲舉兵支持毌丘儉的謀反,於是司馬師在平定毌丘儉之後將嵇康殺害。不過裴松之認為這種說法不僅與各類資料中的事跡記載矛盾,也與干寶本人的說法有所衝突,應當以陳壽的記載為準。
臣松之案本傳云康以景元中坐事誅,而干寶、孫盛、習鑿齒諸書,皆云正元二年,司馬文王反自樂嘉,殺嵇康、呂安。蓋緣世語云康欲舉兵應毌丘儉,故謂破儉便應殺康也。其實不然。山濤為選官,欲舉康自代,康書告絕,事之明審者也。案濤行狀,濤始以景元二年除吏部郎耳。景元與正元相較七八年,以濤行狀檢之,如本傳為審。又鍾會傳亦云會作司隸校尉時誅康;會作司隸,景元中也。干寶云呂安兄巽善於鍾會,巽為相國掾,俱有寵於司馬文王,故遂抵安罪。尋文王以景元四年鍾、鄧平蜀後,始授相國位;若巽為相國掾時陷安,焉得以破毌丘儉年殺嵇、呂?此又干寶疏謬,自相違伐也。[34]
後世學者對於嵇康卒年有三種觀點:
- 魏元帝曹奐景元三年(262年)
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將嵇康被殺一事繫於景元三年冬下,但並未說明理由。[35]後人認為應當是由於鍾會於景元三年冬已轉任鎮西將軍[33],此為符合鍾會於司隸校尉任上殺嵇康的記載而做出的折中結論[36]。支持這種說法有元朝的白珽,明朝的郎瑛,清朝的吳榮光、姜亮夫、近現代蕭登福、童強等[37]。晉書記載嵇康死時四十歲[38],依此則嵇康的生年為黃初四年(223年)。
- 景元四年(263年)
持此說的多為近現代學者,理由是裴松之將《與山巨源絕交書》的創作日期在景元二年前後,文中載嵇紹時年八歲,而《晉書》載嵇康在嵇紹十歲時遇害[39],則中間有兩年差。鍾會雖在景元三年轉任鎮西將軍,實際離開洛陽卻是在景元四年秋[33],在此一年間仍存在兼任司隸校尉並讒殺嵇康、呂安的可能性[40],因有此說。支持此說的有劉汝霖、戴明揚[41]、莊萬壽等。
顏敏說山濤曾兩次推舉嵇康[42],一次是景元二年山濤初為吏部郎時,另一次是景元四年初置從事中郎[43],山濤亦升遷為從事中郎時。《與山巨源絕交書》寫於第二次。「十歲而孤」是虛數,因為嵇康死後二十年,嵇紹年二十八[44],反推則嵇紹實「八歲而孤」。嵇康死於景元四年,寫《絕交書》之年。
- 景元五年(264年)
李劍國說《與山巨源絕交書》中「前年」意為今「去年」,表明一年前山濤推舉嵇康[45]。呂巽為相國掾進讒又只能在景元四年十一月,司馬昭為相國後。史記山濤為吏部郎後,遷官而推舉嵇康。裴松之又說「濤始以景元二年除吏部郎」,山濤應在同年升遷散騎常侍,則《絕交書》寫於景元三年。再加上依嵇紹年齡所推定的兩年差,所以嵇康應卒於景元五年[46]。鍾會未必直接讒死嵇康,《晉諸公贊》則錯誤地將寫《與山巨源絕交書》之年當作嵇康卒年。魏鴻雁補充說諸書皆未說鍾會進讒後嵇康立即被殺,且鍾會可能兩次進讒[47]。第一次是嵇康鍛鐵,毌丘儉叛亂時,不過司馬昭未信[48]。第二次是寫《絕交書》時。後呂安被發配時寫信給嵇康,信中不平,司馬昭聞此而殺嵇康。
沈玉成反對此說,認為鍾會、山濤升遷、呂巽等理由不周全,《絕交書》應寫於景元二年,嵇康死於景元四年[49]。
家族
編輯譙郡嵇氏世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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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 | ||
嵇昭 | ||
二世 | ||
嵇□ | 嵇喜 | 嵇康 |
三世 | ||
嵇蕃 | 嵇紹 | |
四世 | ||
嵇含 | 嵇軫 | |
五世 | ||
嵇翰 | ||
六氏 | ||
嵇□ | ||
七世 | ||
嵇曠 |
嵇康的祖先原本姓奚,住在會稽上虞(今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市),後為躲避仇家,遷徙到譙國的銍縣(今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並改姓為嵇。[f]有文獻記載嵇氏家族是一個儒學世家[52],因此嵇氏家族被認為屬於社會上層的士族。但是也有觀點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本來沒有改姓一事,嵇氏本為賤姓,謊稱是由貴姓奚氏改姓,以提高自己家族的地位。嵇氏因與魏武帝曹操同鄉,在東漢末年戰亂時參與到曹魏政權中,實際上是在嵇康父親那一輩才開始發跡的。[53]
嵇康的父親名叫嵇昭,字子遠,在曹魏擔任督軍糧治書侍御史,[54]他在嵇康年幼時便已經去世,嵇康由母親和兄長撫養長大。嵇康有資料可考的兄弟有兩個。其中兄長嵇喜在歷史上有明文記載,他在西晉時擔任了揚州刺史、太僕、宗正等重要官職。[55]他與嵇康之間作有《贈兄喜秀才入軍詩》等組詩互相贈答。在贈答中嵇喜表現出了與嵇康截然不同的積極入世的態度,使得後世有猜測這種政治立場與價值觀的分歧對二人的兄弟關係產生了負面影響[56]。嵇康的另一位兄長,即撫養嵇康的那位兄長,在歷史上並沒有留下姓名和事跡,曾經一度被認為就是嵇喜[57]。然而學者們根據對相關資料的分析認為這位撫養嵇康的兄長應該比嵇喜更為年長,而且更早去世,因而確認了他的存在。[58][59]他與母親一同撫養嵇康,對嵇康影響巨大。嵇康也對他感情深厚,曾在《答二郭詩》等作品中多次提及他們的養育之恩。後來他與母親都先於嵇康去世,嵇康在《與山巨源絕交書》與《思親詩》中表達了自己深深的悲痛。
軼事
編輯- 鍾會當年剛剛寫了《四本論》,因為怕嵇康刁難,但又無法抑制自己心中想讓嵇康看看的欲望,將在懷中藏了一路的《四本論》遠遠地從門外扔進了嵇康家裡,立刻跑了。他似乎並不擔心嵇康會不會被《四本論》砸到。[63]
- 《世說新語·傷逝第十七》2:王浚沖為尚書令,著公服,乘軺車,經黃公酒壚下過。顧謂後車客:「吾昔與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飲於此壚。竹林之遊,亦預其末。自嵇生夭、阮公亡以來,便為時所羈紲。今日視此雖近,邈若山河。」
- 《世說新語·賢媛第十九》11:山公與嵇、阮一面,契若金蘭。山妻韓氏覺公與二人異於常交,問公,公曰:「我當年可以為友者,唯此二生耳。」妻曰:「負羈之妻亦親觀狐、趙,意欲窺之,可乎?」他日,二人來,妻勸公止之宿,具酒肉。夜穿墉以視之,達旦忘反。公入曰:「二人何如?」妻曰:「君才致殊不如,正當以識度相友耳。」公曰:「伊輩亦常以我度為勝。」
著作
編輯- 以下篇目參照《嵇康集校注》(戴明揚著)及《全三國文》(嚴可均撰)。
詩
- 《贈兄喜秀才入軍詩》十九首。
- 《幽憤詩》一首
- 《敘志詩》二首
- 《遊仙詩》一首
- 《六言詩》十首
- 《重作四言詩》七首
- 《思親詩》一首
- 《答二郭詩》三首
- 《與阮德如詩》一首
- 《酒會詩》七首
- 《雜詩》一首
書
賦
- 《琴賦》
- 《酒賦》
- 《蠶賦》
- 《懷香賦》
論
其他
- 《琴贊》
- 《燈銘》
- 《卜疑》
- 《太師箴》
- 《家誡》
- 《聖賢高士傳贊》
- 《春秋左氏傳音》
延伸閱讀
編輯[編]
注釋
編輯- ^ 1.0 1.1 嵇康的卒年在傳世文獻中有正元二年(255年)、景元三年(262年)、景元中等諸多記載,後世學者又提出了景元四年(263年)、景元五年(264年)的說法。南朝宋裴松之辯駁正元二年為謬誤,後世學者基本接受這種看法,但在《資治通鑑》的記載、相關人物的生平、嵇康自述的時間矛盾中產生爭議。目前大多數學者都認同嵇康的卒年在262年至264年之間,再加上《晉書》記載嵇康卒時年四十的記載,嵇康的生年則被推定在222年至224年之間。
- ^ 長樂亭主的名字史書無載,關於其的身份,一說為魏武帝曹操的兒子沛王曹林的女兒[8],一說為曹林的孫女。[9]「長樂」為所封湯沐邑所在地名,亭主是「亭公主」的簡稱,為漢魏時期諸王之女的封號之一,食邑規格為亭級,區別於皇帝之女所封的縣公主。(相信參考條目:公主(東亞))
- ^ 《北堂書鈔》中有嵇康著《游山九吟》,受到魏明帝讚賞,舉拔為潯陽長的記載。此處的「嵇康」系「李康」的訛誤。根據其他資料,嵇康並未創作《游山九吟》,這篇作品實為同時代的魏國文學家李康所著,《書鈔》所記載的事件亦系李康所經歷。
- ^ 呂安徙邊一事載於《晉陽秋》與《晉紀》,而寫信一事則只載於《晉紀》。《晉紀》所載的呂安與嵇康書的內容即《文選》所錄《與嵇生書》,嵇康之子嵇紹曾作文辨明這篇文章並非呂安寫給嵇康,而是趙至寫給其從兄嵇蕃的[15]。對於嵇紹的辯解後世並不全然相信,如《文選》兩說並存不做評價[15],也有學者認為嵇紹之言不足採信[16]。
- ^ 呂巽,字長悌。
- ^ 關於為何改「奚」為「嵇」存在着兩種記載。一種記載說是取「稽」字之形,「奚」字之音,以暗示家族本出於會稽奚氏[50]。另一種是說銍縣有嵇山,於是以山為名[51]。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晉書·嵇康傳》:東平呂安服康高致,每一相思,千里命駕,康友而善之。後安為兄所枉訴,以事系獄,辭相引證,遂復收康。康性慎言行,一旦縲紲,乃作《幽憤詩》。
- ^ 嵇康《幽憤詩》:「嗟余薄祜。少遭不造。哀煢靡識。越在襁緥。母兄鞠育。有慈無威。恃憂肆妲。不訓不師。爰及冠帶。憑寵自放。抗心希古。任其所尚。」
- ^ 臧榮緒《晉書》:「幼有奇才,博覽無所不見。」
- ^ 童強《嵇康評傳》,第70頁。原文:「嵇康早年並沒有像漢代經生一樣,負笈千里,授業名師,其早期教育可能是在家裡完成的。若是這樣,嵇喜在傳記中所說的『家世儒學』就不是泛泛之言了。」
- ^ 向秀《思舊賦》序:「嵇博綜技藝,於絲竹特妙。」
- ^ 《答二郭詩》:「昔蒙父兄祚,少得離負荷」
- ^ 《嵇康別傳》:「少有俊才,曠邁不群,高亮任性,不脩名譽,寬簡有大量。」
- ^ 《文選》卷十六,江淹《恨賦》注引王隱《晉書》,原文:「嵇康妻,魏武帝孫穆王林之女也。」
- ^ 《三國志·沛穆王林傳》注,原文:「按《嵇氏譜》,嵇康妻,林子之女也。」
- ^ 《世說新語·德行第一》注引《文章敍錄》:「康以魏長樂亭主婿遷郎中,拜中散大夫。」
- ^ 房玄齡《晉書》記載:「以自贍給」
- ^ 《世說新語·簡傲》劉孝標引《文士傳》,原文:「有人說鍛者,康不受直。」
- ^ 13.0 13.1 干寶《晉紀》:「安妻美,巽使婦人醉而幸之。醜惡發露,巽病之,反告安謗己。巽善鍾會,有寵於太祖,遂徙安邊郡。安還書與康,其中雲……」
- ^ 《與呂長悌絕交書》
- ^ 15.0 15.1 《文選》卷四三《與嵇茂齊書》題下註:「嵇紹集曰:趙景真與從兄茂齊書,時人誤謂呂仲悌與先君書,故具列本末。趙至,字景真,代郡人,州辟遼東從事。從兄太子舍人蕃,字茂齊,與至同年相親。至始詣遼東時,作此書與茂齊。干寶晉紀以為呂安與嵇康書。二說不同,故題雲景真,而書曰安。」
- ^ 《世說新語·雅量》嵇康臨刑條下余嘉錫箋疏:「羅獨明干寶之是,證嵇紹之非,其言甚核。五臣李周翰注,亦謂紹之家集未足可據。然則叔夜之死,實因呂安一書,牽連受禍,非僅因證安被誣事也。是亦讀史者所當知矣。……嵇紹欲為晉忠臣,不欲其父不忠於晉,使人謂彼為罪人之子,故有此辯。」
- ^ 《世說新語·雅量》劉孝標註引王隱《晉書》:「康之下獄,太學生數千人請之,於時豪俊皆隨康入獄,悉解喻,一時散遣。康竟與安同誅。」
- ^ 《晉書·嵇康傳》
- ^ 《洛陽伽藍記》、《晉書·嵇康傳》
- ^ 顧炎武《日知錄》十三:「忘其父而事其非君,當其未死,三十餘年之閒,為無父之人,亦已久矣,而蕩陰之死,何足以贖其罪乎?」
- ^ 《昭昧詹言》卷三,四0條
- ^ 《三國食貨志》:「在說不上是漢朝極盛時代的漢桓帝永壽三年,即公元158年,中國全國還能有1067萬多戶,5648萬多人,而到三國鼎峙之時,時間過去幾十年,人口銳減將近90%!魏蜀吳三家通共也只有147萬多戶,767萬多人,比今天北京市的人口還要少得多,大量土地荒蕪,流民四散」
- ^ 《短歌行》,三國魏,曹操
- ^ 習鑿齒《漢晉春秋》載王廣言
- ^ 見戴明揚《廣陵散考》第一節「嵇康所作之曲」,收錄於《嵇康集校注·附錄》人民出版社.1962
- ^ 書法之事見於唐代張彥遠《法書要錄》卷四錄張懷《書估》《書議》。繪畫之事記載與同為張彥遠所作的《歷代名畫記》,
- ^ 南朝梁鍾嶸《詩品》以嵇康的詩為「中品」並評價:「頗似魏文。過為峻切,訐直露才,傷淵雅之致。然託喻清遠,良有鑒裁,亦未失高流矣。」
- ^ 葉嘉瑩:《漢魏六朝詩講錄》(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頁344-345、349。
- ^ 葉嘉瑩:《漢魏六朝詩講錄》,頁355-357。
- ^ 葉嘉瑩:《漢魏六朝詩講錄》,頁359-361。
- ^ 《文心雕龍·體性》稱嵇康:「叔夜俊俠,故興高而采烈」又評價《聲無哀樂論》:「……叔夜之《辨聲》……並師心獨見,鋒穎精密,蓋論之英也。」魯迅的話,見於其文《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
- ^ 參考孫明君的《嵇康與文士道教》(《哲學研究》1996年第6期),該文還認為是嵇康創立了文士道教。
- ^ 33.0 33.1 33.2 《三國志·鍾會傳》
- ^ 見《三國志·王粲傳》裴松之注。
- ^ 見《資治通鑑》景元三年條。
- ^ 《嵇康被殺的原因和時間》:「系年而未系月,看來司馬光也沒有確切的材料,只是根據裴注所記和鍾會於此年冬離洛陽赴長安而得出的一個近是的結論。」
- ^ 《嵇康評傳》,第62頁
- ^ 《晉書·嵇康傳》
- ^ 《晉書·嵇紹傳》:「嵇紹,字延祖,魏中散大夫康之子也。十歲而孤」
- ^ 《嵇康年譜及研究》,第64-66頁
- ^ 《嵇康集校注》,第440頁
- ^ 顏敏. 《与山巨源绝交书》作年考辨. 陰山學刊:社會科學版. 2017, 30 (6): 35–38.
- ^ s:晉書/卷002:三月,詔大將軍府增置司馬一人,從事中郎二人,舍人十人。
- ^ s:世說新語/政事:《晉諸公贊》曰:「康遇事後二十年,紹乃爲濤所拔。」;王隱《晉書》:時以紹父康被法,選官不敢舉。年二十八,山濤啓用之
- ^ 《與山巨源絕交書》:前年從河東還,顯宗阿都說足下議以吾自代
- ^ 李劍國. 嵇康生卒年新考. 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85, (3): 40–44.
- ^ 魏鴻雁. 嵇康卒年考辨. 蘭台世界:下旬. 2012: 30–31.
- ^ 《與山巨源絕交書》:至為禮法之士所繩,疾之如讎,幸賴大將軍保持之耳。
- ^ 沈玉成. 嵇康被杀的原因和时间——与李剑国先生商榷. 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93, (2): 68–72.
- ^ 《世說新語·德行》劉孝標註引王隱《晉書》曰:「以出自會稽,取國一支,音同本奚焉。 」
- ^ 《世說新語·德行》劉孝標註引虞預《晉書》曰:「銍有嵇山,家於其側,因氏焉。」
- ^ 《三國志》裴松之引嵇喜撰《康別傳》:「家世儒學」
- ^ 侯外廬《中國思想通史》:「嵇喜所作康傳,則極其籠統地說「家世儒學」。俱未舉出其先世有怎麼輝煌的人物,似從其父起,才發跡起來,這是很可疑的。……考康家居譙國,乃曹魏發跡之地,則自其父由賤族而攀附升騰,實極為可能之事。」
- ^ 《三國志》裴松之注引《嵇氏譜》。
- ^ 《三國志》裴松之引注《嵇氏譜》
- ^ 《嵇康研究及年譜》第23頁:「大概在年少時兩人的感情還不錯……但由此可見他對嵇喜所執的絕望態度。」
- ^ 《元和姓撰》卷三,「嵇姓譙郡銍縣」下校文:「康乃少孤為其兄公穆所育」。
- ^ 《嵇康研究及年譜》,第19頁:「最重要的是嵇喜還出現在《晉書·武帝紀》太康三年(282年)九月里……這一年距嵇康之死已經十九年,如嵇喜是撫養嵇康的哥哥則至少已經七十二歲,早超過七十歲的退休年齡。……所以我們看嵇喜絕不是嵇康長兄,而且年齡大嵇康不多。」
- ^ 劉志偉《嵇康兄弟之謎與兄弟關係考辨》:「……可知他有一位哥哥在他38歲時或稍前的時間,已經去世。這位哥哥顯然不是指嵇喜。……《晉書》卷三十八《齊王傳》記載,當齊王攸「居文帝喪,哀毀過禮」時,司馬嵇喜進諫……可知,嵇喜在嵇康死後,直到晉初仍然活着。綜上,嵇康有兩位哥哥可以無疑。」
- ^ 《世說新語·德行第一》四三
- ^ 《世說新語·言語第二》一五
- ^ 《世說新語·言語第二》一八
- ^ 《世說新語·文學第四》五
- ^ 《太平廣記 卷317 鬼二‧嵇康》:嵇康燈下彈琴,忽有一人長丈餘,著黑單衣、革帶。康熟視之,乃吹火滅之,曰:「恥與魑魅爭光!」嘗行,去路數十里,有亭名「月華」,投此亭,由來殺人。中散心神蕭散,了無懼意。至一更,操琴,先作諸弄,雅聲逸奏,空中稱善。中散撫琴而呼之:「君是何人?」答云:「身是故人,幽沒於此。聞君彈琴,音曲清和,昔所好,故來聽耳。身不幸非理就終,形體殘毀,不宜接見君子;然愛君之琴,要當相見,君勿怪惡之。君可更作數曲。」中散復為撫琴擊節,曰:「夜已久,何不來也?形骸之間,復何足計?」乃手挈其頭曰:「聞君奏琴,不覺心開神悟,怳若蹔生!」遂與共論音聲之趣,辭甚清辯,謂中散曰:「君試以琴見與。」乃彈〈廣陵散〉;便從受之,果悉得,中散先所受引殊不及!與中散誓不得教人。天明,語中散:「相與雖一遇於今夕,可以遠同千載!於此長絕,不勝悵然。」
古代書籍
編輯- 《嵇康集》,三國魏嵇康著,魯迅據明代吳寬叢書堂本輯校並補遺[1]
- 《三國志》,西晉陳壽著,南朝宋裴松之注
- 《晉書》,唐朝房玄齡等撰
- 《九家舊晉書輯本》,東晉虞預、王隱、南朝齊臧榮緒等著
- 《資治通鑑》,北宋司馬光撰
- 《世說新語》,南朝宋劉義慶,南朝梁劉孝標註
- 《文心雕龍》,南朝齊劉勰著
- 《文選》,南朝梁蕭衍撰,唐李善等注
近現代書籍
編輯- 《中國道教史》,199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任繼愈,ISBN 7-208-00704-7
- 《嵇康評傳》,2006年,南京大學出版社,童強,ISBN 7-305-04558-6
- 《呂著中國通史》,1992年,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呂思勉,ISBN 7-5617-0844-0
- 《嵇康研究及年譜》,民國79年,台灣學生書局,莊萬壽,ISBN 957-15-0161-1
外部連結
編輯- 蕭馳:〈嵇康與莊學超越境界在抒情傳統中之開啟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漢學研究》,25:1 (2007),頁95-129。
- 陳士誠:〈從兩種論證揭示〈聲無哀樂論〉之結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何乏筆:〈平淡的勇氣:嵇康與文人美學的批判性[永久失效連結]〉,《哲學與文化》,37:9 (2010),頁141-154。
參見
編輯- ^ 嵇康集 - 作品 - 鲁迅图书馆. [202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