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历史
香港警察历史已有180年,自香港开埠后,经过多番脱变和转捩点;从首阶段的殖民地警察部队、于1970年代起现代化,至1990年代初期起进入第三阶段,发展成为服务型的警察队伍[1]。香港警队为全世界之三、亚洲之二(马来西亚警队亚洲历史最久,1807年成立)拥有现代警察制度以维持公共安全的警务机关[2][3][4][5][6][7][8]。
香港开埠初期
编辑1841年1月26日,英国军队在西营盘登陆香港岛。英国公使义律上尉基于习惯法,于同年2月2日向香港居民颁发两条法令:华人继续使用《大清律例》,惟废除一切的酷刑,非华人则遵从《英国法律》。同年4月,坚伟出任总理巡抚,由军队中抽调人手执行法例。义律于4月30日委任第26步兵团坚伟上尉为首席总裁判司,并且拨出1,400英镑财政预算用以建立警察队、兴建一座监狱及作为32名差人和文职人员的薪金。
经过3年多的筹备,政府于1844年5月1日根据1844年法令第12号(No.12 of 1844)在宪报上宣布正式成立殖民地警察队(Colonial Police Force)──Hong Kong Police Force。同时通过首条警察法例,授抒警务人员权力执行职务。首家差馆(即现今的警署)为大馆(指旧中区警署,于1845年在上环荷李活道差馆上街竣工)。此前的3年间,香港已经具备临时性质的警察队。惟至此法例颁布后,香港方才建立起一支具有纪律性及专业化的执法机构。当时,此种组织仍然是一个新的构想,英国伦敦警察厅(世界之首个拥有现代警察制度以维持治安的警务机关)亦只是于12年前成立。
创队次年3月,伦敦警察厅警司梅理抵达香港接管警察队,成为首任警察队长。梅理以爱尔兰警察队的制度为蓝本,将香港警察队发展至171人,在中区、香港仔及赤柱兴建差馆,同时首次招募华人,又提高对新入职的差人的要求。亦在同年,警队退休金正式成立,以保障警员的福利。
早期的警察事务极为广泛,除了负责公共安全,亦需要肩负起人口登记、出入境事务、海关、消防、税收、签发牌照(包括出生证明书、身份证、商业、轿子、山兜、人力车、车辆、妓院、大烟及狗等)、邮政、小贩管理及洁净局的相关事务等等。[9]
1862年,英国获得九龙半岛主权后,香港人口急速膨胀至120,000人,政府随即重新组织警察队,实施严明纪律制度。同年,昆贤出任警察队长,警察队从印度孟买步兵团招募人员,同时提高薪金,借此提高士气。6年后,田尼出任警察队长,警察队发展至598人。同年,香港消防处成立,灭火队脱离警察队;11年后,监狱署 (即现今的惩教署) 成立,主要事务亦转交由该署管理。此后,警察队从本地招募更多华人人员,且从爱丁堡警队招募苏格兰人来到香港担任警官。1869年,第一间警察训练学校成立。1870年代,警察队得以全面革新,并且有效率地运作,罪案数字随即大幅下降。警察队同时积极本地化,提高比例招募华人人员,及继续从爱丁堡警队招聘苏格兰人来到香港担任警官。期间,警察队亦在非洲和西印度群岛招募人员。1872年起,警察队开始从苏格兰及伦敦警察厅招募欧洲人警官来到香港任职。
1893年,33岁的梅含理出任警察队长,设立了警察训练学校(Police Training School),规例规定每名新入职者必须在该学校接受训练后,方才能够成为警员。1898年,英国展拓香港界址,3年内警察队在新界11处兴建警署,并且招募了300名警员。1904年,警察队开始使用指纹识别 (鉴证),为当年最先进,以及世界上最先采用此法的警察队之一。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
编辑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外籍警官离开香港,返回家乡参军。与此同时,政府召集平民加入警察队,共有352人宣读《香港警察誓词》,被委任为特别警察(原意雷同英国特别警察),组成特别后备警队,成为正规警察队的有力后援及支援队伍。同年,交通总部成立;警察队同时在沿岸和河流航行的船只上派驻主要由摩罗差所组成的反海盗部队,以设海关,此即为水警总区的初形。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
编辑1922年,警察队在山东招募人手以增强警察力量,在威海卫港口签订合约。同时依据人员国籍,分别编成英籍及印籍、华籍与葡籍三个大队。当时人员编号加上英文字母,以兹悉别人员的国籍及背景:A 代表欧洲(主要来自英国);B 代表印度 (摩罗差);C 代表粤人(粤差)[10];D 代表山东人(山东差)[11];后来加上 E 代表白俄罗斯[12]。除了上述种族人士投身警察队以外,还有来自澳门、葡萄牙、土生土长的欧亚混血儿,及同样为共和联邦的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加拿大等。[13]除了字母,当时警察队亦以人员的编号作为族裔的识别,例如:葡萄牙人的编号由3,000起,山东人的编号为由2,000起。[14]另外,于1940年代,警察队特别设立 F 代表于日本侵华期间负责防空洞秩序的人员,为数约30名。[15]
不同种族的人员所配戴的警帽有所不同,欧籍人员戴设有尖刺的头盔(后来改为使用礼帽),印籍警员以布包头,华人警员则使用圆锥状的竹帽(后来改为使用礼帽)。警员的夏季军装颜色为深绿色(后来改为卡奇色),冬季为深蓝色。当时,警员之间的通讯依靠吹笛,因此,当时民间有句俗语,“ABCD,大头绿衣,捉唔到贼,吹BB。”,描述当年人员的形象。
1923年,刑事侦缉处成立,同时附设摄影科,共有163人。两年后发生省港大罢工,警察队特别成立警察保护工人科。1927年,后备警队及当年负责防暴任务的冲锋队成立。
日占时期
编辑1941年12月,日本入侵香港期间,香港政府赋予警察宪兵地位,协助驻港英军及皇家香港军团共同抗敌。警务处偈力维持秩序,保护大众。期间,无数人员殉职。
香港日占时期,全数200名外籍警官被押进赤柱集中营沦为俘虏。大部分华籍人员仍然遵从训令,在局势稍为平稳时,回到所属警局报到,继续穿上军装当差。时而,警察被改名为“宪查”,军装亦有改变,警帽上的香港警察徽章被转换为五角星。制服左臂部分挂上了写有宪查编号的臂章,胸前挂上写有隶属的宪兵部及宪查编号的布块。高级的宪查制服为白色,穿长筒靴,腰佩军刀。当时,宪查当见到有日本军人时,必须以日语讲“辛苦了!”。
日本军队在广州、东莞及宝安县等地方,带来了华籍保安队队员,作为宪查的临时上司。于两个月后,局势被日本全然掌控后,保安队队员被送返中国大陆。日本对香港治行以军法统治,以致当时斗胆犯案之徒极少。疑犯如果被逮捕,会被带返警局纪录后,押往犯案现场当场处决。
日本无条件投降、香港重光后,该批人员继续留效于警务处。由于该批人员曾经于战争时执勤,因此警务处高层为兹识别,于人员编号种类上加上J代表于香港日占时期加入的人员。此外,全部在日占时期继续为香港治安作出贡献的人员,均获得颁授4个勋章(勋章刻有1939至1945),以表扬此批人员在动荡时期仍然紧守岗位。不久后,所有用作种族识别的字母一律被取消[16]。
香港重光后
编辑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香港重光,回归香港政府统治,外籍警官离开集中营,继续投入警察事务。不过经过3年多的集中营生活,警务处考虑到此批警官极须休养,因此于同年10月,此批警官纷纷被遣送回乡休假,于一段时间后,才再度回到香港继续服务。另外,于战争时曾经返回中国大陆的华人警员及警长纷纷回流香港报到。与此同时,警务处重新组织。1946年,新加坡警察部队队长麦景陶出任香港警务处处长,他向政府争取增加各级人员的薪金、福利及待遇。当时军器厂街的新香港警察总部正在兴建,应征加入警务处的投考人数以千计,当中多为退役外籍军人或为来自其他英国殖民地的警察队队员,至此,警察队发展至有2,401人。同年,海旁搜查队成立,以监察所有离港船只和乘客,作为反海盗措施。翌年,商业罪案调查科成立。及后,警察队于边境兴建了多座警岗,此批警岗俗称为麦景陶碉堡。与此同时,警察训练学校于1948年正式成立,提高了警察队的执法与准军事行动的能力。1949年,警察队开始招募女性督察,同时委任首任警察医官,并且成立警队化验室和警犬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警务设置数目从战争前的21座警署增加至35座警署及11座警岗。
1950年,999紧急热线设立,警察驾驶学校创立,香港警察乐队成立。同时,警务处出现首位化验师,并且开始招募女性警务人员,首批招募者为10名,于一年后毕业执勤。一年后,警务处开始从巴基斯坦招募人员。1952年年初,反贪污部成立。两年后,警务处发展至有4,965名人员。[17]1954年,毒品调查科成立。1956年10月10日发生双十暴动期间,警务处全体出动,促成两年后成立警察训练分遣队(即现今的警察机动部队)。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亦于翌年成立。1959年,特别警察后备队与特别警察队合并成为香港辅助警察队。
皇家时期
编辑1967年,香港亲共人士在大陆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下,发动六七暴动。由最初的罢工及示威,发展至后来的暗杀、土制炸弹放置及发动枪战(包括沙头角枪战等)。在事件中,所有警务人员取消休假候命,多次与示威者对峙,防暴及作出大规模的拘捕行动。六七暴动期间,最少造成包括10名警务人员殉职在内的52人死亡,包括212名警务人员在内的802人受伤,1,936人被检控;事件中总共涉及1,167个炸弹。香港警务处在防暴中的忠诚及勇敢表现备受赞赏,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了表扬其在此次事件中所作出的防暴贡献,于1969年4月赐封“皇家”头衔,成为皇家香港警务处,为共和联邦5支拥有皇家称号的警队之一[注 1]。同时,由雅丽珊郡主出任警务处和香港辅助警察队的荣誉总监。[18]
尽管有反贪污部的廉政部门,然而警务处与社会上下一样,六七十年代当时曾经存在极为严重的贪污行为。1970至72年,警察贪污、和黑社会合作等事常有发生。直至涉及贪污罪行的总警司葛柏落网,贪污风气才得以压下。直至1974年廉政公署 (ICAC)成立后,警察的形象才开始重回正轨。
授封随后,警务处处长薛畿辅改革香港警察职级制度,开创警署警长职级,用以替代刑事侦缉高级警长和刑事侦缉甲级高级警长等位低权重职级。1973年6月,葛柏涉及天文数字的贪污罪行被揭发,掀起香港市民神经,事件直接促使独立于警务处的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即现今的廉政公署)于1年后成立。3年后警廉冲突发生,数以千计的人员游行往香港警察总部聚会,同时请求时任处长施礼荣向政府反映问题。期间,一批比较激进的人员冲进位于金钟夏悫道和记大厦的廉政公署执行处捣乱,其中5名廉署人员被警务人员殴打至受伤,事件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总督宣布特赦方令事件平息。1979年,警务处从英国警察服务视察组邀请来3名高级警官到香港,全面检讨警务处的组织、警察力量调配、沟通机制及薪酬表等。经过数个月的研究,警务处及政府接纳了调查委员会的全数建议,作出了大规模的重新组织及一系列的改革程序[19],包括为人员定下可以维持生活的薪酬、福利及待遇、成立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以改善管理层与员佐级的沟通等[20]。在此为期5年的变动后,警务处的制度经历过大量大大小小的改革,纲纪获得重大改善。
1970年,侦缉训练学校成立;3年后,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训练学校亦告成立。1972年,爆炸品处理课成立,以逐步取代原先由驻港英军负责的相关事务。同期年代,警务处致力改善警民关系,投诉警察组(即现今的投诉及内部调查科)于1973年成立,警察公共关系科辖下的青少年组织少年警讯及首支特种警察部队特别任务连亦于1年后相继成立。1977年,警务处推行《无线电巡逻通话计划》,并且成立警察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1982年重组警区,奠定现今的警察区域性结构规模。两年后,警务处检讨建议,改革军装部指挥小组的结构,改善社区巡逻及轮更制度。
1980年代,随着香港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枢纽,社会空前繁荣,警务处与时并进,从准军事化的警政模式逐渐迈向以服务为本的现代化警察队;同时提高透明度,及对内部推行问责制。随着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警务处进一步本地化。首任华人警务处处长李君夏于1989年履新。而临近香港主权移交前夕,香港治安情况转坏,经常发生大陆人偷渡来港持械行劫的案件;一系列的事件亦深化了警务处进行针对性的检讨及改善,大幅度地提升警察力量,并且越来越专业。
1992年,警察搜查队成立,以接任原先由驻港英军负责的反恐搜查任务。
1994年起,警务处停止招聘外籍人员,以促进本地化;同年,警务处的外籍人员数目为790人[21]。
1995年,野外巡逻队成立,接管原先由驻港英军负责的边境禁区治安任务。随着香港主权移交临近,政治部于1995年解散,要人保护及反恐等内部保安任务交由至行动处属下的不同部门负责[22];同年,次任华人警务处处长许淇安提倡服务文化,制订了《优质服务策略》,引进了一连串新颖措施以推行、教育及加强服务。目标是发展一种服务文化,使到全体人员参与,不断改善警察服务,确保能够提供具备效率、效益及成效的优质警察服务,务求达致公众期望。其后,警务处展开全面的咨询,审核各方的意见及提议后,订立了“抱负、目标及价值观”。此份文件为警务处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导向(抱负),釐定了明确的职务(目标)及执行职务的指导原则(价值观)。1997年,在许淇安的领导下,警务处展开了《顾客服务改善计划》,将《优质服务策略》向前推进一大步。为求营造更为友善和亲切的环境,在策划及发展部的协助下,57所警署接受翻新工程。为求确保服务水平与时并进,警务处亦开始定期进行相关的独立民意调查和顾客满意程度调查。
香港主权移交后
编辑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名称恢复香港警务处原名并更换新的徽章;处长升格为香港政府主要官员,须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中公布。
2001年至2006年年间发生了3宗涉及警员徐步高的杀人案──徐步高枪击案,受到香港社会极高度的关注,3宗案件合共造成1名警卫、2名警员殉职及徐步高本人死亡,以及1名警员严重受伤。事件促成军装巡逻小队重新检讨其架构及指引,包括规定日后登门处理案件及晚上8时以后,徒步巡逻必须至少两人。
2005年,香港反对世贸游行冲突在湾仔发生,世界各国反对世贸组织和反全球化运动示威者齐集,发起游行及示威的主要是韩国农民,由12月11日开始。起初示威游行,引起零星冲突;至12月17日,韩国农民在湾仔区浪接浪的冲击警察防线、袭击警务人员,并且企图闯入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以阻止会议进行。会议举行期间韩国农民激烈抗争,袭击警务人员及冲击警察的防线,警察机动部队人员需要改为装备“铁甲威龙”,组织成防护性极强的阵式冲锋,成功抵御韩国农民的冲击。会议闭幕前夕,韩国农民失控,由初期的各处小规模冲击演变成集中全体的大规模骚动,部分示威者突破警察的防线占据湾仔多条街道,并且企图攻向会场,与警察机动部队发生攻防战,最终警察机动部队需要出动非杀伤性武器,包括:胡椒喷雾及催泪烟等去平息骚乱,至清晨时分开始及平静[23]。事件中910人被拘捕,做成包括61名人员在内的141人受伤。
2006年,警察训练学校升格为香港警察学院,以警察学院及大学混合的模式运作,成为香港纪律部队中唯一授予专上教育的学院。
2014年占领中环运动期间,香港警察在曾伟雄命令下,向在金钟街道的和平示威者发射催泪弹,做法备受争议,事件引发长达79天的占领行动,并延伸至旺角、铜锣湾等地。
2022年7月1日起,香港警队全面转用中式步操。[24]
纪录
编辑职级首任
编辑- 首任督察:1844年,Smithers & MacGregor
- 首位总督察:1875年,G. Horspool
- 首位高级警司:1951年4月1日,邰华(后改译为戴磊华)( P.I.M. Irwin )
- 首任总警司:1964年4月1日,莫礼信、敖礼利、郝乐夫、施礼荣、窦信及罗彼得
- 首位警务处助理处长:1948年10月1日,毕明达及卫理臣
- 首位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1964年4月1日,韦磊夫及管仪
- 首位警务处副处长:1938年1月1日,费度
- 首位警务处处长:1938年1月1日,亨利
华人首位
编辑- 首位华人督察:1843年,杨佐,为于警察队成立前,首位华人督察。[25]
- 首位华人高级督察:1961年1月1日,林大卫及林文浩
- 首位华人总督察:1954年1月1日,方奕辉
- 首位华人助理警司:1954年12月1日,方奕辉
- 首位华人警司:1957年12月1日,方奕辉
- 首位华人高级警司:1966年4月1日,方奕辉
- 首位华人总警司:1968年4月1日,方奕辉
- 首位华人警务处助理处长:1977年3月25日,司徒志仁
- 首位华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1984年6月1日,李君夏
- 首位华人警务处副处长:1941年,罗栋勋
- 首位华人警务处处长:1989年12月2日,李君夏
女性首任
编辑- 首位女性警目:邓婉湄于1954年加入警务处,在35年的生涯中屡创先河,包括成为首位女警目、首位女警长、首位警察训练学校女教官,并且是第一位女警务人员修读侦缉训练课程。
- 首位女性警长:邓婉湄
- 首位女性副督察:1949年12月1日,许锦涛(别号高健美 Kimmy Koh)
- 首位女性高级督察:1963年6月21日,J. Panter
- 首位女性华人高级督察:吕芷英和李爱莲(Lui Che Ying 和 Lee O'lin),1967年4月1日
- 首位女性助理警司:1958年4月1日,柏德力(Margaret Mary Patrick)
- 首位女性警司:1963年12月8日,罗慧侬(Marjorie Elsie Lovell)
- 首位女性华人警司:1971年8月1日,吕芷英
- 首位女性高级警司:1971年6月23日,罗慧侬
- 首位女性华人高级警司:1981年10月1日,王梁锦珊(Wong Leung Kam Shan Felicia)于1963年加入警务处,于35年的生涯中屡创先河,包括成为首位女华人高级警司、首位女华人总警司,于1995年获晋升为警务处助理处长,为当年有史以来职级最高的女性警务人员,表现卓越。于1999年3月光荣退休,服务期间,王梁锦珊获得多项奖章,包括于1981年获颁殖民地警察长期服务奖章、于1986年获颁殖民地警察劳绩奖章、于1996年获颁女王警察奖章及于1998年获颁铜紫荆星章等。[26][27]。
- 首位女性总警司:1977年5月14日,高迪华(Ann Calderwood)
- 首位华人女性总警司:1987年6月10日,王梁锦珊
- 首位女性警务处助理处长:1995年1月21日,王梁锦珊[28]
- 首位女性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2014年9月19日,赵慧贤[29][30][31]
- 首位女性警务处副处长:2017年7月8日,赵慧贤
岗位首任
编辑香港主权移交后少数族裔首位
编辑- 香港主权移交后首位少数族裔及巴基斯坦警员:2011年,吕文迪,华人与巴基斯坦混血儿,母为香港人,于香港土生土长,于文法中学中七预科毕业。[33]
- 香港主权移交后首位少数族裔由警员晋升督察及首位少数族裔见习督察:2017年,吕文迪(现任元朗警区署理总督察(刑事)[34]
- 香港主权移交后首位少数族裔及巴基斯坦女性警员:2012年8月18日,海内(Heina)[35],于香港土生土长[36][37]。
其他首任
编辑轶事
编辑于1950年代初,男性警员新入职的起薪点月薪为124港元[38]。 1952年,男性警员新入职的起薪点月薪为165港元;1962年,男性警员新入职的起薪点月薪为220港元,女性警员新入职的起薪点月薪为180港元(同时不属于长俸制度的)[39]。1964年,督察的薪酬为980港元[40]。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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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香港警察学院结业会操致辞全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闻公报》 2008年10月18日
- ^ 香港繁荣稳定有赖优秀警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闻公报》2009年1月10日
- ^ 曾德成赞赏警队是优秀队伍[失效链接] 《星岛日报》 200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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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队的国籍与种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警声》第777期
- ^ 占Sir on Duty——警队“共和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头条新闻》,2010年9月10日
- ^ 占Sir on Duty——不同国籍的警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头条新闻》,2010年9月14日
- ^ 警队上世纪珍品再出更 博物馆翻新重开 展览中国近代文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明报》 2010年11月28日
- ^ 元老级退役会会员谈警察历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826期
- ^ 警隊歷史:第一個壹百年. [2010-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警隊歷史:現代警隊的雛型 1945-67. [2010-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占Sir on Duty——警员薪酬发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头条日报》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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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衝出亞洲 走向世界 (PDF). [2010-11-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3-09-2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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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警务处退役同僚协会专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826期
- ^ 占Sir on Duty——好仔不当差? 《头条新闻》,2010年9月17日
延伸阅读
编辑- Kam C. Wong (黄锦就). Policing in Hong Kong: Research and Practice (London: Palgrave, 2015)
- Kam C. Wong (黄锦就). Policing in Hong Kong: History and Reform (Boca Raton, Fl.: CRC Press, 2015)
- Kam C. Wong (黄锦就). Policing in Hong Kong: Policing in Hong Kong (Aldershot, UK: Ashgate,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