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國妖怪列表

由Jimmy-bot在話題有人故意找茬上作出的最新留言:9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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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編輯

神農氏、盤古、夸父、雷公、太歲星君…,會不太誇張了。—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0日 (二) 13:06 (UTC)回覆

就說了也包含與妖怪關係深厚的歷史人物在內,誰說一定是妖怪。何邦維 (留言) 2010年4月24日 (六) 05:21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標題就不應該是「妖怪列表」。—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4日 (六) 06:02 (UTC)回覆
那麼,像是在日本妖怪列表列表里,像繼體天皇與楠木正成就是人類啊。是因為大多數介紹的是妖怪,才有妖怪列表這四個字。何邦維 (留言) 2010年4月24日 (六) 09:02 (UTC)回覆
日本妖怪列表也需要先定義清楚列入其中的依據,跟這裡的情形是一樣的。我的看法是,一般人不認為是妖怪的都不應該列入。—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4日 (六) 12:08 (UTC)回覆
「因為絕大多數介紹的是妖怪,才有妖怪列表這四個字」。那麼是否裡面只要介紹了100個妖怪,就可以順便介紹99個人類?—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24日 (六) 23:28 (UTC)回覆
所以,怎麼辦,還有,前面所謂的誇張是指什麼?何邦維 (留言) 2010年4月25日 (日) 03:32 (UTC)回覆
就是指「無所不包」。應該將不是妖怪的剔除。—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5日 (日) 04:15 (UTC)回覆
我想過了,其實並不是只介紹妖怪才叫妖怪列表,而是把大量關於妖怪的傳說做整理,提到有關聯的事項應該也是可以的。或許吧。何邦維 (留言) 2010年4月25日 (日) 08:21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我認為條目需要改名。—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5日 (日) 09:50 (UTC)回覆
-P1ayer (留言) 2010年4月25日 (日) 10:13 (UTC)回覆

太麻煩了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何邦維對話貢獻)加入。

愈精確不是愈好嗎?—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6日 (一) 09:39 (UTC)回覆
若維持原狀呢?
支持分割。中文中的妖怪沒有如此寬泛的定義。既然叫做「妖怪列表」,裡面自然就應該只列出妖怪。—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11:02 (UTC)回覆
等一下,現在才發現,怎麼只有你們兩個人與我在討論,這個要更多人參與在做決定。—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何邦維對話貢獻)加入。
要更多人參與的話,我可以去互助客棧問一問。—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13:34 (UTC)回覆
至少有四個人參與討論了吧…。在中文維基裡對此類型條目有興趣者又不知有多少,所謂「更多人參與」是要多少?恐怕是沒有止盡的。依目前在此討論者的意見,歸納起來是多數贊成拆分條目的。—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6日 (一) 13:32 (UTC)回覆
還有,這邊我又想到了,不過我先要抱歉,一開始創建該詞條的時候只是直接把日文版本的轉錄上來,並沒有作太多加工。可是,我想了,並不是所有的神仙與傳說人物還是神獸都被列入妖怪列表里,有部分才被列入其中,一定有它的理由。不然再請大家調查資料再整理看看。而且有時,妖魔鬼怪和神仙之間更是難以劃分,不是嗎?何邦維 (留言) 2010年4月27日 (二) 12:24 (UTC)回覆
以及,豬婆龍除了是指揚子鱷以外,應該還有別的意思吧,拜託幫幫忙。何邦維 (留言) 2010年4月28日 (三) 08:51 (UTC)回覆
再插一句,怎麼這回就沒人和我回話了?何邦維 (留言) 2010年4月29日 (四) 09:09 (UTC)回覆
還有,魔神仔不是台灣的妖怪嗎?怎麼會出現在中國妖怪列表里?還是因為台灣最近才跟中國合併的關係?或是中國也有魔神仔?何邦維 (留言) 2010年4月30日 (五) 23:22 (UTC)回覆
那不是你加上的嗎?有疑義的話刪掉就好了。—Iokseng留言2010年4月30日 (五) 23:26 (UTC)回覆
魔神仔三個字不是我加的,其他才是我弄的。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11:31 (UTC)回覆
怎麼內容感覺少了很多,沒氣氛了。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22:03 (UTC)回覆
還有啦,你們的抱怨或許真的有理,日文那邊也在討論了。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1:32 (UTC)回覆

關於參考資料 編輯

以下這些,我沒有,如果你找得到這些書的話,可以參考看看。這幾本應該可以找到大部份中國妖怪的名稱。
-P1ayer (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14:14 (UTC)回覆

本條目幾乎是單一參考來源,且非中文著作,中立性很有問題。—Iokseng留言2010年5月1日 (六) 01:01 (UTC)回覆

  • 水木茂那本《中國妖怪事典》,其實有些錯,他把奉為神明、神獸的都當成妖怪?他是漫畫家,而非專門研究妖怪的風土學學者,因此只能參考無法盡信。但日文維基那邊受他的影響很大?-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23:46 (UTC)回覆
並不是所有的神明與神獸被當成妖怪,雖然影響大這倒沒說錯。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06:22 (UTC)回覆
不過從你的講法看來,妖怪博士也江郎才盡了,居然會把妖怪與神搞混。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41 (UTC)回覆
不,其實也沒錯,或許在他們的眼光里是這樣,因為日本認為鬼是神的分支,所以把好多東西說成妖怪。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53 (UTC)回覆
啊抱歉啦,其實我們也有我們的想法。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53 (UTC)回覆
還有既然會有部分神明、神獸被當成妖怪,應該會有他的理由吧?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53 (UTC)回覆
你所說的應該不是一般人的看法。—Iokseng留言2010年5月9日 (日) 11:21 (UTC)回覆
看情況吧。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18日 (二) 09:37 (UTC)回覆
我說看情況吧怎麼就沒人反駁,起碼讓我知道有沒有人同意。何邦維 (留言) 2010年5月19日 (三) 09:20 (UTC)回覆

新東西 編輯

不是才解決問題嗎?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21:20 (UTC)回覆

哪裡解決了?—Iokseng留言2010年6月2日 (三) 01:22 (UTC)回覆
如果要一再將神話動物、小說角色跟這裡所謂的妖怪混淆,問題是不會解決的。—Iokseng留言2010年6月2日 (三) 01:25 (UTC)回覆
不算混淆吧。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08:39 (UTC)回覆
應該說是關係深厚的相關事物吧。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3日 (四) 08:42 (UTC)回覆
這並非一般人的認定。—Iokseng留言2010年6月3日 (四) 09:23 (UTC)回覆
是嗎?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3日 (四) 13:13 (UTC)回覆
我想應該是。—Iokseng留言2010年6月4日 (五) 00:36 (UTC)回覆
不能連帶講嗎。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4日 (五) 08:57 (UTC)回覆
必要性不明顯。—Iokseng留言2010年6月4日 (五) 12:19 (UTC)回覆
也不代表不行啊。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4日 (五) 13:07 (UTC)回覆
沒說不行,但已經有其他的列表了,為什麼還要把本列表的定義擴大?—Iokseng留言2010年6月4日 (五) 13:19 (UTC)回覆
我覺得不是定義擴大而是本來就這麼大。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4日 (五) 22:24 (UTC)回覆
這似乎不是一般人的認知。—Iokseng留言2010年6月4日 (五) 23:45 (UTC)回覆
什麼叫一般人。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00:33 (UTC)回覆
您沒看見上面不認同的意見?—Iokseng留言2010年6月5日 (六) 00:35 (UTC)回覆
認輸,佩服佩服。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01:04 (UTC)回覆
還有既然議題結束,那麼模板也能拿掉了吧。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01:06 (UTC)回覆
模板是依需要而放置的,可按情況更動。—Iokseng留言2010年6月5日 (六) 01:33 (UTC)回覆

然後 編輯

沒有新議題了嗎?我不想在再討論沒用的。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05:18 (UTC)回覆

什麼叫做「沒用的」?沒有新議題不代表可以刪除別人的留言。—Iokseng留言2010年6月6日 (日) 08:19 (UTC)回覆
我可沒刪除哦。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08:53 (UTC)回覆
編輯紀錄是不會騙人的。—Iokseng留言2010年6月6日 (日) 09:22 (UTC)回覆
抱歉,那下一個議題是什麼。撇開舊議題。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2:32 (UTC)回覆
我說新議題是什麼。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08:53 (UTC)回覆
看來是談妥了。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08:46 (UTC)回覆
想到了並不是混為一談而是大開眼界。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09:00 (UTC)回覆
我想仍舊有許多問題。—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1日 (五) 12:10 (UTC)回覆
嗯。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14:47 (UTC)回覆
你們那麼多人對我一個人,我怎麼說得過,其實一開始我反對拆分列表是覺得雖然是妖怪列表但是講關聯大的東西其實也能讓大家大開眼界,拆分列表的話有可能有東西會被忽視。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15:21 (UTC)回覆
我認為「名實相符」比「大開眼界」更重要,雖然這裡只是將既有的事物整合而已。—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2日 (六) 00:45 (UTC)回覆
( ✓ )同意,維基百科應該是正確性比較重要。要讓大家多看某些條目的話,應該是在相關條目的參見放入連結或者試著參加新條目推薦使其登上首頁才是。-祥龍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00:55 (UTC)回覆
既有的事物整合也可以啊。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01:12 (UTC)回覆
話說回來,列表這種東西也蠻好玩的,找到東西就寫上去。寫了一堆感覺就很有成就感。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06:23 (UTC)回覆
還有,從前面的說法,準確信模板一旦貼上,就再也拿不下來了,是不是?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06:45 (UTC)回覆
想到了,實際上在妖怪列表上貼也包含與妖怪關係深厚的歷史人物在內這個也沒錯,實際上與妖怪關係深厚的歷史人物不是神仙也不是傳說人物更不是神獸。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17 (UTC)回覆
還有先不要拆分吧,另外兩個列表都沒完成呢。還是說你們都想拆分列表卻沒把列表完成。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19 (UTC)回覆
以及其實只要進入列表里的詞條中就自然可以分辨出什麼是神仙、傳說人物、神獸、關係深厚的人物、妖怪了。一起講也不是沒意義。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22 (UTC)回覆
(:)回應那這樣子這個列表還有意義嗎?叫妖怪列表卻有不是妖怪的東西在裡面,就像植物列表居然冒出了菇類一樣。雖然點進去就知道香菇是菌物界而不是植物界的生物,可是這麼一來就很顯然是這份列表本身就出錯了。這可不能用什麼我想讓大家也看看各種菇類的理由解釋。-祥龍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35 (UTC)回覆
倒是真的只有我一個人反對拆分嗎?報導一下。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23 (UTC)回覆
真菌也不是叫菌類植物嗎,同樣的。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21:43 (UTC)回覆
意思是未必是出錯,而且這些東西本來應該也算同類。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22:10 (UTC)回覆
不知道你到底清不清楚本頁面的討論,如果是,就不要再重複這些問答了。—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2日 (六) 22:42 (UTC)回覆
嗯,好,那我也提示,並沒有所有的神仙、傳說人物、神獸、關係深厚的人物都從該列表被拿掉,為何會有保留的理由?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0:55 (UTC)回覆
還有一開始到底是哪個白痴笨蛋在開頭寫「本條目記載了有關中國神話中廣為人知的妖怪。也包含與妖怪關係深厚的歷史人物在內。」?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1:43 (UTC)回覆
以及這樣寫有沒有意義,令神仙、傳說人物、神獸、關係深厚的人物在該列表存在的理由。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1:47 (UTC)回覆
就是因為有上述的問題,所以這裡才有這些討論,不是嗎?現在已經做了若干修正,你仍執意加上某些項目,莫非你故意忽視這裡的討論結果?—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2:03 (UTC)回覆
另外,這個條目不是你建立的?開頭的那段描述不也是你加上的?—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2:32 (UTC)回覆
那我也有說並沒有所有的神仙、傳說人物、神獸、關係深厚的人物都從該列表被拿掉。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2:46 (UTC)回覆
可是上面的留言幾乎都是贊成分開的,是不是應該尊重?—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3:38 (UTC)回覆
尊重是尊重,沒被拿掉是真的。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4:09 (UTC)回覆
我是說你們有忽略掉的地方。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4:12 (UTC)回覆
有些沒被拿掉的,請再檢查一下。—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4:13 (UTC)回覆
不能留下嗎?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4:23 (UTC)回覆
不是說要尊重討論結果,怎麼還會有此疑問?—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4:29 (UTC)回覆
有沒有既是神獸也是妖怪的,或有沒有既是神仙也是妖怪的?何邦維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4:41 (UTC)回覆
也許有,但應該不多吧。—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4:54 (UTC)回覆

回應上面的定義 編輯

找到妖怪的定義了,大家可以看看。[1][2][3] 你們說的妖怪,真的 ,你們自己親眼見過嗎

不要轉貼文章 編輯

給上面的 ip 用戶:這裡是討論頁,請討論跟條目相關的內容,不要轉貼一些網路上的資料,更甚者連格式都不改。—Iokseng留言2010年10月1日 (五) 08:33 (UTC)回覆

抱歉啦,我不大會轉格式,我是因為看上面在討論關於妖怪的定義,所以找相關的資料啦。而且怎能說跟條目內容無關呢?再說上面的分析應該嗯···,我認為啦,沒錯。
例如鳳凰,是具有中國的「氣」的生物,而且具有超越常規的能力,其出現具有不可思議性,雖然被稱為神鳥的,但她也是羽族妖怪的一員,只是處於這個種族的高端地位,本質上還是妖怪,但是因為數量稀少,能力強悍,樣貌神俊,又被賦予了幸福吉祥的寓意,從而被稱為「神鳥」,所以把她歸入妖怪也沒有不可以。
最上面的,看到了嗎?
你可以將上述的資料轉化為內文。這裡應該是表達個人意見的地方,而不是轉貼文章的地方。至於什麼應不應歸類為妖怪,上面已經有許多討論了。—Iokseng留言2010年10月1日 (五) 12:52 (UTC)回覆
OK,不過,我想現在大家也應該知道什麼是妖怪了吧。
說真的,雖然上面有許多討論,但沒有說出真正討論的。因為一開始講的是什麼算妖怪。再說妖怪列表介紹妖怪是理所當然的事,其他的不用硬套來。那位名叫何邦維的在討論的最後講出了一個關鍵的。我也認同。並不是神獸就不是妖怪,也不是神仙就不算妖怪。被當做妖怪的一定具有某些特徵。妖怪不代表一定是害人或是壞的。也有好的還有被崇拜的。甚至被當做神而被抬高地位。
我想大部分人不會認同這種將「妖怪」的定義無限上綱的方式。—Iokseng留言2010年10月2日 (六) 12:37 (UTC)回覆
  • 這是列表的條目,裡頭以各妖怪的名稱、簡介(附註欄)與交待一下出處,應該就夠了。不過建議在第0段補充收錄的標準(條列),避免再有無所不包的情況出現。如果還有其它外部網頁的內容,請用外部連結的方式,別再Copy過來了,以免導致侵權。還有討論時請用-~~~~簽名,別要別人猜是誰寫的?中國妖怪建議以古籍為準,近代動漫或原創研究,建議盡量避免。如是別名,寫在附註欄位就好了。-P1ayer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13:53 (UTC)回覆
  • 好,不過先說好,沒有所謂無所不包。至少我認為他的分析是正確的。至少他是從古籍等的研究得出的結論,其實他說的觀念在那邊大家好像也蠻接受的。58.220.233.41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19:46 (UTC)回覆
  • 不然,你們先用自己的話來分析妖怪的定義,在這邊跟我們說一下,你們所謂大家都能接受的是什麼定義?怎麼樣才是你們所謂的定義?其實我自己也不同意所謂無限上綱的做法。58.220.233.41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19:49 (UTC)回覆
對於參考資料大家可以看妖怪著作列表裡面中國的部分,應該也能分析出妖怪的定義來,我認為啦。58.220.233.41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22:34 (UTC)回覆

其實妖怪的定義在妖怪的條目的開頭有寫了啦,資料與來源還是從妖怪的歷史裡找來的。大家可以看看。願望大家能把妖怪建立成特色條目與優良條目。58.220.233.41 (留言) 2010年10月3日 (日) 00:42 (UTC)回覆

有一件事情我不打懂啦,那個鎖將「妖怪」的定義無限上綱的方式是怎樣?到底什麼才叫妖怪?還有什麼叫大部分人?114.94.89.250 (留言) 2010年11月6日 (六) 11:38 (UTC)回覆
也確實很多的神獸也是從妖怪慢慢變成神獸的呀。114.94.89.250 (留言) 2010年11月6日 (六) 11:41 (UTC)回覆

請協助依發音分類到各段落 編輯

Original research 編輯

由於西王母麒麟靈龜等仍然被列於此列表,在改善之前,將掛回原創研究模板。—Iokseng留言2011年4月13日 (三) 14:46 (UTC)回覆

那其他項目呢?完全不同意沒有任何怪異的傳說生物和靈獸被列入此表。—Iokseng留言2011年4月17日 (日) 04:30 (UTC)回覆
這也是要講的,是這樣的,先說好,不是所謂一定要有文獻記載說是妖怪的才叫妖怪,而是符合了妖怪本身定義和性質的才叫妖怪,文獻記載是其次,另外我當然知道,如果是傳說生物但沒有怪異反常的確不大算妖怪,不過至少怪異反常的生物都可叫妖怪,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妥。Stenvenhe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4:49 (UTC)回覆

移除爭議項目 編輯

哪些神、神獸、傳說人物在哪些版本是妖還是有墮落為妖或下界為妖的,如果找到記得補上說明。這個那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23:57 (UTC)回覆

有關122.116.178.52創建的大量有關中國神話中妖怪的條目 編輯

在下留意到,122.116.178.52最近創建了大量有關中國神話中妖怪的條目。由於條目被直接獨立出來,導致關注度和語言基調等問題更加突出。在下建議將這些條目(±)合併中國妖怪列表中。不知各位認為應該怎樣處理?--Techyan留言2016年1月14日 (四) 14:21 (UTC)回覆

照目前的條目長度來說,應該合併到列表中,留下重定向頁,等以後有更多內容的時候,再建立獨立條目。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6年1月14日 (四) 17:20 (UTC)回覆
的確合併到列表更為合適,技術上可以使用機器人調用API解決。--南瓜留言 | 貢獻2016年1月14日 (四) 17:25 (UTC)回覆
作者看起來有心想參與妖怪條目,不如讓作者註冊一個帳號,協助作者完善條目,補上參考文獻,以利其他編者對條目進一步擴充。--Jasonzhuocn留言2016年1月14日 (四) 17:39 (UTC)回覆
(:)回應:這樣也是可以的,目前的條目關於參考文獻也不是大問題,因為實際上每一創建的妖怪里都有寫出自的古文,一定程度上我覺得可以視為參考文獻。還是希望能完善吧。--南瓜留言 | 貢獻2016年1月14日 (四) 17:58 (UTC)回覆
一條《山海經》之類的記述的怪獸就算了,直接合併過去不用想。至於那些有一系列古籍記載的,希望可以據此將內容擴展一下,也許還能加入些文學作品記載,讓條目充實易明一點,否則這樣一句正文,那還是合併好。--Eartheater留言2016年1月15日 (五) 10:08 (UTC)回覆
他還真的是閒閒沒事做。--Engle躍丙申年快到了,釋放幸福吧! 2016年2月5日 (五) 08:28 (UTC)
有些條目資訊真的很亂!!:User:HellWK2016年2月5日

軒轅墳三妖沒顯示在中國妖怪列表 編輯

如題,寫到章節X的部分里,但是編輯好後沒顯示。這個那留言2022年11月7日 (一) 00:10 (UTC)回覆

 完成,儲存格不用減號,Special:Diff/74490269。—— 留言2022年11月7日 (一) 01:21 (UTC)回覆

有人故意找茬 編輯

如題,一下文獻造假,一下網站來源是個人號不合關注度,一下又格式不對,有種故意搞維基跟蹤騷擾的感覺。這個那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13:58 (UTC)回覆

@這個那:能不能指出是誰。請注意新手可能會犯常見的錯誤,請假定善意。--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15日 (六) 03:27 (UTC)回覆
@这个那:,您從6月起,已寫了快100個條目,條目的數量不算少。想確認一下,您最近寫的條目,還有之前條目出現的問題嗎?謝謝--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5:35 (UTC)回覆
User_talk:Mafalda4144這個人不光我,連User_talk:Kenny023也在搞維基跟蹤。這個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5:59 (UTC)回覆
@Mafalda4144, Kenny023:有人指控您「維基跟蹤」,請參與討論。
@這個那:翻了您三位的最近100條編輯,沒有找到「維基跟蹤」的內容,可否提供具體信息?提醒您務必假定善意,更多地關注對方的言論是否有助於改善條目。--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15日 (六) 08:55 (UTC)回覆
@落花有意12138君,首先此君大量創建不合格式且有可能不符關注度的小條目比如擺貨尼,大多是這樣的,條目內雖然有來源,內容大多為拼湊且待考證或考證困Special:Diff/78078898,另外條目內容大多不合格式,看了幾個以後決定更明確地提醒他Special:Diff/78069636,自己建的條目要自己負責整理,看來他不想負責,只想別人幫他改都是別人的錯。--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00 (UTC)回覆
另外請見Special:Diff/78055993,先前已有客棧提出討論,不過此君似乎無視各種提醒,上次也根本沒回應,更不說此君最近建立的條目多次被提報侵權和存廢討論,被提到這裡才會回應。此外我上次提報過他用不實資料建立條目,結果為此君被禁制建立條目五天,此君解禁後依然故我,看來此君不想正視自己的問題,請問,在我試圖溝通數次後,此君似乎沒有想調整自己的步調,那麼我可以提報到VIP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14 (UTC)回覆
嗯那麼我們就用焦山水怪這個條目來看好了,《點石齋畫報》他貼了生肉,但生肉沒有焦山水怪,所以,他怎麼能夠這麼確定,條目內的文獻指的妖怪,都是焦山水怪aka魚頭,是哪本文獻或學者做的統整呢?此外,水木茂寫的是魚頭,真的就是這個妖怪嗎?可是不是寫魚頭嗎?然後他先前侵權的老問題,在這邊又直接搬生肉進條目,這個不能怪他,很多條目都有這樣的問題,但也提醒過他不要跟著闖紅燈了,既然都被提過侵權,是否要注意不要再搬生肉進條目了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35 (UTC)回覆
@落花有意12138君,在下對此的主要看法與Mafalda4144君相同。--Kenny023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21 (UTC)回覆
啊對了,剛剛看一下,Kenny023君是「幫他」修正格式維基化,這樣不行喔,此君根本搞不清楚寫條目的基本格式,已經提醒非常多次了,還是沒想改進啊(攤手)--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52 (UTC)回覆
@Mafalda君,如果換上是我的話,腦子早就開竅了。不會按別人幫改的格式寫嗎?--Kenny023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57 (UTC)回覆
@這個那:請正視他人的意見,根據上述兩位所提供的信息,您創建了一些小條目,存在不符合條目格式、來源偽造問題。您可能是想為維基百科做貢獻,我承認您的編輯有一定的貢獻,但是請您在創建條目的時候稍微做一點讓條目更好看的工作,比如將條目首句里的條目對象加粗。請務必遵守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如果有不懂的問題可以問我。--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15日 (六) 12:26 (UTC)回覆
有人一直扯的什麼全形半角的是什麼東西不清楚。這個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2:46 (UTC)回覆
@這個那已經說過很多次了,也貼了格式手冊給您,您根本沒有看,也根本不在意,只是要繼續濫建分類和濫建小條目,是真的不知道要全形標點符號?我貼過格式手冊給您了喔,「句號。逗號,冒號:」,在中文維基百科,都要用全形的標點符號,您是來9小時還是來9年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3:02 (UTC)回覆
。。,,::全形半角句號都打給你看了,沒差別啊。這個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3:13 (UTC)回覆
還是請大家協助,在條目中加入相關問題模版,提醒條目創建者改善其問題好了,謝謝大家。--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3:20 (UTC)回覆
輸入法我自己試過改全形半角,但是除了像是維基的語法代碼用全形就空格大,除此好像就沒太大差別。比如全形~~~~會打不出簽名,然後半角這個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4:22 (UTC)就打得出簽名。回覆
如果是編輯維基語法全形不好打,半角比較好打。這個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4:24 (UTC)回覆
(:)回應:指摘對方為維基跟蹤行為,這種控訴是很嚴重且不亞於指摘對方是傀儡,請用戶在指稱他人有前述行為時,請基於善意原則嘗試理解,是否為「惡意」行徑或者非前述方針指引的「例外情況」,倘若為是,那麼請必須清晰的提供相關的編輯事證以供相關管理人員查證,並且嚴正向對方告知此等行為不適當;若否,那麼請基於善意原則推定及遵守禮儀的情況下,請向對方詢問原因,理解是否為自己的編輯行為有問題而導致後續其他用戶做善後修飾的動作,這點尚請提問者必須重新審視其個人的編輯方式是否真的有疑慮,以做後續的改善,以上說明,希望能理解。薏仁將🍀 2023年7月15日 (六) 22:59 (UTC)回覆

轉載我在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寫的: 我其實很想說主編並無誠實在編寫,而是胡亂放參考書來稱有關注度與掩蓋原創研究,導致連問他篇名都不知道:如宋定伯提供參考《驚奇與怪異:域外世界怪物志》是假引用,因此書是介紹西洋妖怪,根本沒提此條目,見目錄便知[4]夜叉 (中國)稱「佛教和中國民間傳說中的夜叉形象不盡相同」這是出自《聲色之城:市井江湖稗官野史》,但見該書目錄[5][6],他根本提不到哪篇有寫此文;王薰也是胡亂引用,寫「在水木茂的《中國妖怪事典》,裡面此鬼怪被記作「驢」」,但該書稱為「驢妖」,我想主編沒讀過《中國妖怪事典》;上次7月1日被Shizha以「屢次增加沒有可靠來源的資料」封禁貢獻對命名空間條目的編輯5日後,他依然照舊還更離譜,前3天時建《農桑經》所附參考是《__春秋 ___史與__科技》,哪本書叫此名的?總之,建議還是建議對「對命名空間條目」作部份封禁,讓他好好先改善文獻,而不是到處濫建,或先至少趁這空檔去讀《中國妖怪事典》。 —-Outlookxp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05:31 (UTC)回覆

  • (!)意見 主編可能感受到遭遇維基跟蹤,但其他用戶發現連串問題並檢查您的歷史編輯和指出問題,是合理的舉措。
    • 關於現有問題我的感受:所建條目維基化持續不足,且被多次指出後缺乏改進意願(例如上文,關於標點區別),或者對理解相關概念的能力不足。條目中複製古代原文偏多,並可能存在一些自行總結。
    • 關於多位維基人指出所建條目關注度不足或者引用造假,我的觀點是指控有半數合理、半數不合理。上文指出的「驚奇與怪異」,似乎{{無關引用}},U:這個那您沒寫頁號,書中未見相關內容,的確像是湊數的。《聲色之城:市井江湖稗官野史》目錄圖片和對應頁號97,是《半神:天龍八部的東土化之路》這篇文章,而此書相關頁,的確是在介紹「夜叉」在中外定義中的些許差異。其他多例關注度或「引用造假」指控也有半數欠商榷。可惜主編對數次的引用問題指出,態度是移除受爭議內容、自己稍加整理、鼓勵大家再做整理,沒有誠懇面對問題根源(條目質量)和已建條目,並且繼續創建。如腐鬼出現不成句、疑似存在錯誤總結,泰烏讓出現曲解原始來源,羅剎 (餓鬼)等數份條目存廢中的指控,許多書籍引編古代故事是否構成有效介紹和獨立關注度。
    • 如果共識為現有條目質量不可接受,建議條目空間部分封禁,後續的存廢和新建可以對部分條目執行草稿化、走WP:AFC——如果主編或任何人有意願再改進。--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6:27 (UTC)回覆
    主編目前的處理方式依然不可接受,將問題內容合併至其他條目不會解決問題。--AOE信箱 2023年7月21日 (五) 03:37 (UTC)回覆
    同樣反對直接合併。但如何覆核與有效解決,沒有很好的想法,擔心他沒有足夠檢視能力,傾向批量移入草稿/用戶草稿並重新審核,但將增加工作量。--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21日 (五) 03:46 (UTC)回覆
    這應該是目前最好的解法了,工作量是一定會有的。--AOE信箱 2023年7月21日 (五) 04:17 (UTC)回覆
    這個Special:Diff/78191389,我真心不知道此君是怎麼想的,是不是以為自己放了維護模板和小作品提醒就沒事了,此君在這個條目裡,引了一本繪圖圖鑑[7],還是用以往新增條目的方式修改現有條目,就這麼加了一句Special:Diff/78190926。剛剛看到泰烏讓才想到我一直沒有回頭去回復,我先前沒有表達很清楚,我想說的是,他找的妖怪(這麼說?)是有的,也就是說可能只有第一句是真的,但他為了要讓條目可以保存或看來豐富,於是蒐集了其它書配上文字來強化,或者是網路上搜到的相關內容,看來可以套這個文獻就套了,也有可能是這本書裡真的有這段話,但我們得要真的把書翻開才能證明書裡提到的是這個妖怪或說這件事,他建的條目大多是這樣的格式,要檢查起來勞心勞力,而主編又不想自己清裡,我先前提出的運動員小作品,是希望他能夠用這樣的方式,把不對的內容清理掉,只留下對的那段,此君也是看不懂,就跳針為什麼他一個來源可以,我這麼多來源不行,不行的原因是瞎湊啊,說到這金角大王和銀角大王,這麼明的東西,引了三條非西遊記的來源是何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出處不是西遊記啊。--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22日 (六) 19:27 (UTC)回覆
    草,這可能得請本人再來說明一次--AOE信箱 2023年7月23日 (日) 02:44 (UTC)回覆
@AOrdinaryEditor@Kenny023@Mafalda4144@Outlookxp@YFdyh000@落花有意12138@薏仁將,當事人已因違反禁制在條目空間被封鎖,請協助清理其今年年初開始的所有編輯,尤其是其在條目被刪除前後搬到已有條目中的東西。--🎋🎍 2023年7月29日 (六) 10:12 (UTC)回覆
好的、唉……都提醒了要珍惜、只有今年初起嗎(
順帶一提,對於分類較有經驗的前輩們,能否協助判定此君是否有過度分類的情形呢?謝謝幫忙。--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10:17 (UTC)回覆
對方執意這樣作也只能說是自作自受,要說檢視清理對方的編輯這個真是好煩心。--Kenny023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10:44 (UTC)回覆
只能多少撥空協助處理了...每天清一些,應該會清的完...只是有勞各位協助--薏仁將🍀 2023年7月29日 (六) 11:16 (UTC)回覆
抱歉目前還不行處理,因我到現在還在清理Qqqyyy的偽造,如今天的[8]。--Outlookxp留言2023年7月30日 (日) 00:06 (UTC)回覆
這邊想提個臨時動議,剛剛粗略了看了下,想分兩個方向整理,首先不是亂寫的內容,來源確定有提到的妖怪等等的,內文也先不整理了直接用重新導向的方式,將這些小作品導回原本的條目,比如說金角大王和銀角大王,是西遊記裡的妖怪沒錯,但是論獨立關注度和再擴充可能都有難度,直接用重新導向,並且在編輯摘要註明此討論以及沒有足夠要件不要移除重新導向,這樣的好處是,可以減少大家得要重新編寫以及驗證來源的時間,未來有興趣有能力的編輯可以直接重寫,也不用佔存廢討論空間。另外一個就是名字亂取亂寫的條目就直接提刪不重新導向。
舉例廁鬼,最早的出處應為酉陽雜俎,但此君引的來源卻通通沒有這本書,我的話會稍為再刪一點無關亂引的來源,然後重新導向至酉陽雜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30日 (日) 11:1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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