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哆啦A夢

由A-Chinese-User在話題骨川スネ夫的適當譯名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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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7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15年1月11日同行評審已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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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擅自更改不正確資料 編輯

先向User:Gonbom說聲抱歉,非常歡迎您加入一起編輯,但是您修改過的資料與原本所編輯資料出入太大,而且並不符合原先的參考來源。所以如果您有更好的參考來源與資訊,歡迎您先提出在討論頁裡討論,這是個特色條目,請勿更改沒有有效參考來源的內容。謝謝您的合作。--發表者:阿佳真的很囉唆! 07:01 2007年3月28日 (UTC)

有關スネ夫的譯名 編輯

喜歡將スネ夫的中文名「小夫」改為「脛夫」的人請您提出正確文獻,如果您能找到哪裡有「脛夫」這種正式名稱,那我會考慮寫進去。另外,如果您真的懂日文,請您去仔細看看日文的ja:骨川スネ夫裡面寫什麼。如果您再持續破壞,我將申請保護此條目,還請您自重。→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10日 (四) 12:27 (UTC)回覆

骨川スネ夫的適當譯名 編輯

中文官網的骨川小夫是為了遷就新譯名而擅改的,在中文官網中的連剛田武都被改成剛田虎,任何會日語的人都知道「スネ」的漢字為「脛」而不是「小」。日語中對瘦巴巴皮包骨的人會取笑為「骨皮筋右衛門」,有一句俗語「脛を噛る」意為依靠父母過活,與「骨皮脛を」(助詞的を發音為お)同音的「骨川スネ夫」隱含著「瘦巴巴依靠父母」之意。作者這樣的命名巧思也可以在其他角色上看到,例如「出木杉英才」有「出來(でき)過(すぎ)英才(えいさい)」之意。中文官網為了遷就新譯名而亂改角色全名,破壞了作者的用意,十分不尊重作者,而Wiki在網路上擁有廣大查閱人,編輯「骨川スネ夫」者採用中文官網不負責任的譯名,造成錯誤譯名廣泛流傳為同等罪過,對不起作者,請更正「骨川スネ夫」的全名。

  • 您說的內容我都能理解,但是這裡不是日文教室,也請您理解維基百科只需要事實,也就是現況大家全部認同的事實。如果您對於中文譯名有異議,請您去向各大官方網站抗議,而不是在這裡擅改事實。假使有哪個官方網站照您的意思改了,您放心這裡一定會收錄。→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10日 (四) 15:29 (UTC)回覆

「維基百科只需要事實」說出這句話的人,竟然刻意忽略「骨川スネ夫」漢字為「骨川脛夫」這個事實,我實在不懂你們的邏輯。既然如此也請將「剛田武」改成「剛田虎」吧!中文官網裡是這樣取名的。採用錯誤的全名,使它在網路上廣泛流傳,你們這樣的行為實在對不起作者,真噁心,我鄙視你們這樣的作法。

您鄙視歸鄙視,但是「事實就是事實」,是誰教您命名是以語文常規或常態來做標準的?有哪本書又曾經寫出來「骨川スネ夫」是等於「骨川脛夫」?如果有,請您提出佐證。維基百科本來就不一定是以的描述為出發點,而是需要以來源為依據來陳述事實,請您在這裡發飆之前先去熟悉一下這裡的定義以及規則。或許您所說的是對的,也或許您認為作者是那樣想的,那些都沒關係,請您提出有利的佐證,並且再次請以您的論點去向官方網站抗議,只要作者願意為您出面澄清事實,只要官方全部同意您的看法,這裡一定會收錄事實的資料。否則就請您繼續噁心下去吧!→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10日 (四) 16:07 (UTC)回覆

作者早就去世了。有哪本書曾經寫出來「骨川スネ夫」是等於「骨川脛夫」?有上千萬本日語字典裡「スネ」的漢字為「脛」,既然無論如何你們都要忽略「骨川スネ夫」漢字就是「骨川脛夫」這個事實,那也請將「剛田武」改成中文官網的「剛田虎」吧!不要有兩套標準。

原作者去世還有現任作者存在!那不是忽略,而是無論在中文版或日文版都沒有那種稱呼,所以無法加入您的意見。同時您主張修改的是一個表格,也請您注意那表格最上方有寫著是依據哪裏的譯名。至於胖虎的本名感謝您的提醒,那確實是我們忽略到了,我會更正。→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10日 (四) 17:07 (UTC)回覆

不要再改名吧!!!大家都不想常常改名,對不對?—ドラえもんののび太

野比のび太的適當譯名 編輯

「野比伸太」也該改為「野比大雄」,中文版沒有那種稱呼,維基百科不一定是以的描述為出發點,而是需要以來源為依據來陳述事實。

文筆問題 編輯

在這篇文章中許多地方出現了文筆欠通順,累贅,混亂或語法有錯誤的情況。我知道大陸,台灣,香港以及其他地區的華人對中文的運用有所不同,但我想有些問題是共通的,起碼在維基的討論頁中我沒有見過類似的「風格」。建議修正此類錯誤,否則這個條目難以成為真正的特色條目。Snorri 2007年6月1日 (五) 15:52 (UTC)回覆

我曾經試圖改進一些問題,但又被改回了。現在列於討論頁中:(錯誤用黑體標示)

  • 正文第一句:
哆啦A夢為日本漫畫家藤子·F·不二雄筆下著名的漫畫動畫作品,主要是敘述是一隻來自22世紀的貓型機器人哆啦A夢,受原本主人野比世修的託付,回到20世紀,幫助世修的高祖父野比大雄的故事。
我從未見過任何中文作品中有類似表述。建議改為「主要敘述了"。
  • 另一位漫畫家藤子不二雄A,有時會被誤認為作者之一,雖然與藤子·F·不二雄曾經長期共用「藤子不二雄」此一筆名,但是實際上藤子不二雄A並未參與《哆啦A夢》的製作。
句中的兩處提到藤子不二雄A,實為累贅,建議改為:
另一位漫畫家藤子不二雄A有時會被誤認為作者之一。藤子不二雄A雖然曾與藤子·F·不二雄長期共用「藤子不二雄」此一筆名,但是實際上並未參與《哆啦A夢》的製作。
我認為改成「但是實際上後者並未參與《哆啦A夢》的製作」即可。—出木杉 2007年6月2日 (六) 02:39 (UTC)回覆
  • 在緊張焦慮與凌亂的狀況之下,成為創作出「哆啦A夢」這個角色的開端。
什麼成為了「創作出「哆啦A夢」這個角色的開端」?這句話缺乏主語。建議改為:
緊張、焦慮與凌亂,是作者開始創作「哆啦A夢」這個角色時的狀態。
反對,在後半句加入「藤子」即可。如:在緊張焦慮與凌亂的狀況之下,成為藤子創作出「哆啦A夢」這個角色的開端。—出木杉 2007年6月2日 (六) 02:39 (UTC)回覆
依然欠缺主語,「成為」是謂語,而「緊張焦慮與凌亂的狀況之」為狀語,並不是主語。請問這句是不是由日語翻譯而來的?可以這樣改:在緊張焦慮與凌亂的狀況之下,藤子開始創作出「哆啦A夢」這個角色。—LungZeno(talk) 2007年6月11日 (一) 14:00 (UTC)回覆
  • 到了1973年時,《小學五年生》和《小學六年生》也開始刊載本作品,在小學館發行的每一本兒童學習雜誌上刊載的《哆啦A夢》內容在各學年別的雜誌上大多不同。此外,在1979年《快樂龍》(CoroCoro Comic月刊)漫畫雜誌創刊中,《哆啦A夢》就佔了雜誌七成的篇幅。而根據電影版所繪製的原創漫畫也在《CoroCoro Comic月刊》上開始連載。最多在1980年時曾同時連載於8本雜誌上。
同樣的,最後一句缺主語。讀者無法知道到底是「根據電影版所繪製的原創漫畫」還是「《哆啦A夢》」「曾同時連載於8本雜誌上」。建議改為:
最多在1980年時,《哆啦A夢》曾同時連載於8本雜誌上。
在這樣一個敘述主題非常鮮明,即「哆啦A夢」的文章中,省略這個主語絕對不會讓讀者產生歧義。—出木杉 2007年6月2日 (六) 02:39 (UTC)回覆
  • 總計在《哆啦A夢》中由藤子·F·不二雄親自執筆的內容共有1345篇(包含短、中、長篇的合計),加上變身君(1974年~1975年日文原名バケルくん又譯作變身娃娃)一起共同出現的作品共有1433篇(但其中『空中つりセット』(中文譯:空中釣魚組)與『さかさカメラ』の扉(中文譯:顛倒相機之窗),『空氣放送衛星(第26集)』『與靜香組成甜蜜的家園(第35集)』『用逆夢藥作個好夢(第36集)』的後半たかや健二[2]所執筆的內容除外)。
其中的「是」字是多餘的。加上後反而彆扭。我想編寫者想表達的內容是:「......『用逆夢藥作個好夢(第36集)』的後半內容たかや健二[2]所執筆的,此部分內容除外。」建議刪掉「是」字。
  • 這些其實是是大山羨代即興的演出,在原作品並不存在,反而成為更加深入人心的獨特風格。不過也因為如此,某些非常忠於原作的原作派,以及日本電視台版本的支持者否定的意見存在
「也」字放在這裡毫無理由。前面並沒有可以與之並列的內容。另外,「持」和「存在」語義重複,只需要說「某些非常忠於原作的原作派,以及日本電視台版本的支持者對此都持否定的意見」就可以了。
  • 快樂龍漫畫雜誌處於黎明期時,哆啦A夢就佔了其中七成以上的篇幅,並以「大爆笑趣味漫畫」的形態奪得許多人的迴響。但是作品利用「大雄即使得到哆啦A夢的幫助但也是失敗」的搞笑型態與作風,卻受到學校、家長、教師等教育層級的許多不良批判。也因為如此,在近年的大長篇等電影作品中,明顯地轉型成以「友情」為主題作風而改變其型態樣貌,不過在搞笑的業界中認為這偏離了原本「不行的傢伙做了什麼也是不行」的搞笑漫畫主題,使這部作品遭到搞笑漫畫業界的排斥
這段話非常彆扭。首先,我對「形態」一詞想要表達的內容有疑問,這似乎僅是台灣地區的用法,會造成大陸用戶的困惑。我希望能用「形象」或別的詞來替代。第二,「奪得」「迴響」是說不通的,建議改成「贏得廣泛迴響」。
不對,在大陸,「形象」一詞更多指的是一個人外在的容貌,較少指內在的內容。而在這里是用於內在的。後者我沒意見。—出木杉 2007年6月2日 (六) 02:39 (UTC)回覆
第三,「作品利用...的搞笑型態與作風」不通,因為搞笑型態與作風是作品的性質,怎麼能利用呢?我想這裡要表達的是「作品利用...搞笑的作風」我建議改為:
但是作品中「大雄即使得到哆啦A夢的幫助但也是失敗」的搞笑型態與作風也受到學校、家長、教師等教育階層的許多不良批判。
因為其中已有「但是」一次,後面的「卻」重複了,可改成「也」。
第四,「在近年的大長篇等電影作品中,明顯地轉型成以「友情」為主題作風而改變其型態樣貌」,這句也是缺主語,應改為:近年的大長篇等電影作品明顯地將主題風格向「友情」轉變。
最後,「不過在搞笑的業界中認為這偏離了原本「不行的傢伙做了什麼也是不行」的搞笑漫畫主題,使這部作品遭到搞笑漫畫業界的排斥。」這句結構冗陳,有礙閱讀,應改成:
不過搞笑業界認為這偏離了原本「不行的傢伙做了什麼也是不行」的搞笑漫畫主題,因而加以排斥。
  • 不過上述這些所舉例的批評例子,主要還是因為哆啦A夢這作品的名聲太所產生的結果,也哆啦A夢這作品誤認為是「教育型態的漫畫」所導致的誤解
句中「舉例」和「例子」重複,「因為」和「所產生的結果」重複,最後一段結構完全錯亂。應改為:
上述的批評誤將哆啦A夢這作品認為是「教育型態的漫畫」,主要還是哆啦A夢這作品的名聲太大所產生的結果。
把「舉例」改為「舉出」或者刪掉就好了,不能把整個前半句都刪除掉。—出木杉 2007年6月2日 (六) 02:59 (UTC)回覆
  • 也曾有人發表過論文,認為同作者的另一作品《奇天烈大百科》應該是「作者自己針對哆啦A夢一個對照」,「作者利用自己的手來批判哆啦A夢,也就是說作者自己也認為那是一個不好的作品,是對於過於盲信者的一個警鐘」。但是論文中提到《奇天烈大百科》是作者晚年所創造的作品,實際上《奇天烈大百科》卻是刊載於1974年1977年的作品,這是論點中的一大矛盾。應該是動畫版的印象太過強烈,而給這位作者一個時間上的錯亂所造成。再說1974年當時哆啦A夢還不算是很出名的時期,在那個階段作者另外畫出一個哆啦A夢的對照,這樣的想法很難成立。
我懷疑這句話是由日文直接翻譯的,保留了太多的非中文的特徵。「作者利用自己的手」似乎太無情了,自己的手還需利用麼?直接改為「用」便很好啊!盲信本來就是指沒有理由的盲目的相信,程度已經很高,不必再加「過於」了。「實際上」一詞已經暗示著對比與轉折,加「卻是」顯得多餘。又一次,「但是論文中提到《奇天烈大百科》」,「也」字是多餘的。
應該是動畫版的印象太過強烈,而給這位作者一個時間上的錯亂所造成。這句話結構錯亂。
我改正如下:
也曾有人發表過論文,認為同作者的另一作品《奇天烈大百科》應該是「作者自己針對哆啦A夢一個對照」,「作者用自己的手來批判哆啦A夢,也就是說作者自己也認為那是一個不好的作品,是對盲信者的一個警鐘」。但是論文中提到《奇天烈大百科》是作者晚年所創造的作品,實際上《奇天烈大百科》刊載於1974年1977年,這是論點中的一大矛盾。應該是動畫版太過強烈的印象給這位作者造成了時間上的錯亂。再說1974年時哆啦A夢還不算是很出名,在那個階段作者另外畫出一個哆啦A夢的對照,這樣的想法很難成立。
建議這麼改:
也曾有人發表過論文,認為同作者的另一作品《奇天烈大百科》應該是「作者自己針對哆啦A夢一個對照」,「作者用自己的手來批判哆啦A夢,也就是說作者自己也認為那是一個不好的作品,是對於過於盲信者的一個警鐘」。但是論文中也提到《奇天烈大百科》是作者晚年所創造的作品,實際上《奇天烈大百科》是刊載於1974年到1977年的作品,這是論點中的一大矛盾。應該是動畫版的印象太過強烈,而給這位作者一個時間上的錯亂所造成。再說1974年當時哆啦A夢還不算是很出名的時期,在那個階段作者另外畫出一個哆啦A夢的對照,這樣的想法很難成立。
有的地方個人認為修的過分,而且並沒有過度的偏離中文文法。至少不會有歧義。「應該是動畫版的印象太過強烈,而給這位作者一個時間上的錯亂所造成。」這句話看不出有什麼毛病。—出木杉 2007年6月2日 (六) 02:59 (UTC)回覆

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我想在條目的編輯中,應該有人負責進行文筆上的加工,否則過於粗劣或地域化的文字,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

我想我是有討論的權利的,希望這些話不會被刪除(畢竟是好不容易碼出來的)。Snorri 2007年6月1日 (五) 17:04 (UTC)回覆

  • 您好,感謝您提供許多寶貴的意見,我想這些應該都能一步一步的去改善它。因為參與者有很多人,一口氣改太多並不妥當,以討論後慢慢的進行修改,個人認為並無不可。謝謝您!→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日 (五) 20:50 (UTC)回覆
    這是百科條目,不是文法教科書。很多時候要求句子的文法完全正確是很難做到的。當一個以漢語為母語的人在用口語說話的時候,與漢語的標準語法相比很可能也是錯誤百出,但沒有人會不知道那個人所說的意思。如果真的要我們這些以漢語為母語的人去答一份面向外國人的漢語試卷,我們很可能還不如外國人呢。所以,我們只能力求通順不至於引起歧義誤解,但有的在漢語中常見的一些情況並非不能理解。最後,建議不要拿什麼「地方用語」來說事,漢語內部實在差異太大。縱使是官話系統內部也千差萬別。南方方言與北方方言的文法也有很大不同。即使讓一個廣東人不用粵語的發音,僅用粵語的語法來敘述普通話,恐怕北方人也會一頭霧水。搞「統一化」「標準化」實在是沒有必要。—出木杉 2007年6月2日 (六) 02:39 (UTC)回覆
    根據以上的意見,個人將能修的部分都修了,目前已經是沒有再修的餘地。有的句子在我這個土生土長的大陸人並無文法錯誤可言,也不會讓人錯意。如「也因為如此,在近年的大長篇等電影作品中,明顯地轉型成以「友情」為主題作風而改變其型態樣貌」,這句話所用的是逗號,不是句號,所以後半句的主語很明顯就是前半句的主語,後面再加主語才是畫蛇添足。—出木杉 2007年6月2日 (六) 03:15 (UTC)回覆
    回應:
    快樂龍漫畫雜誌處於黎明期時,哆啦A夢就佔了其中七成以上的篇幅,並以「大爆笑趣味漫畫」的形態博得許多人的迴響。但是作品中「大雄即使得到哆啦A夢的幫助但也是失敗」的搞笑型態與作風,卻受到以學校、家長、教師等教育層級的許多不良批判。也因為如此,近年的大長篇等電影作品,明顯地轉型成以「友情」為主題作風而改變其型態樣貌,不過在搞笑的業界中認為這偏離了原本「不行的傢伙做了什麼也是不行」的搞笑漫畫主題,使這部作品遭到搞笑漫畫業界的排斥[35]。
    近年的大長篇等電影作品」是一個介詞短語,不能作為主語。這在任何文法書中都是一個標準的錯誤。另外,「主題作風」和「型態樣貌」重複,顯然應修改。
    我現在也懶得再管了,因為問題實在太多,你不願意改就算了,只是這樣的維基只能是一個信息合成體,而不能成為真正的百科全「書」Snorri 2007年6月2日 (六) 15:26 (UTC)回覆


  • 出木杉:我知道維基不是文法教科書,但是任何一篇中文文章中的文法都應該參照文法教科書,因為百科條目畢竟是較為嚴謹的信息提供者,而不是一般的網頁。我想這正如如果維基百科出現了錯字,也不能以維基不是中文詞典為由,不予更改。我的改正並沒有提供文法教科書的信息,只是是文字更通順罷了。我承認我提到地方用語是過分了一點,但中文的使用在地域上的區別是事實存在的,我們應該尋找一種能被更多人接受的表達方式。維基百科已有粵語和文言文作為「語言」,那麼在編寫時就應該更照顧非粵語的用戶吧?我承認漢語口語的語法千差萬別,但中文書面語中成熟的語法大陸就只有一種(拋開少數學術上的爭議點不說)。一句話中缺主語是絕對的語法錯誤,句式揉雜也是絕對的語法錯誤。最後,我是因為看了之後覺得難以理解才有更改的念頭的,許多不大正規的表述,正如你所說的,是可以忽略掉的,但也有很多地方達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當然修正所有條目中的語法是不可能的,但對於特色條目,作一些較高的要求也是應該的吧?Snorri 2007年6月2日 (六) 11:04 (UTC)回覆
  • 病句類型:  

1、成分殘缺,主要是缺少主語、賓語。   2、搭配不當,包括主謂搭配不當、動賓搭配不當、修飾語和中心詞搭配不當、複句中關聯詞搭配不當。   3、詞序顛倒,如:我們不能忘記英法聯軍燒毀並洗劫圓明園的歷史。   4、重複顛序羅嗦。   5、前後表達不一致或矛盾。   6、概念混淆。   7、濫用副詞,介詞以及否定詞的混亂使用。   8、有歧義。   9、邏輯錯誤   10、感情色彩不當。   11、句式雜揉

只要消除第8種類型的語法錯誤就行了,其它的標準各個地區各有不同根本無法糾正。老戚

有關故事的結局 編輯

其實哆啦A夢故事的結局本來是早就有的,而且還是藤子先生自己執筆的。後來有許多人去改,造成有許多結局版本。不過這些我認為不需要以一個段落去說明,因為事實上目前他的弟子接手,並未有正式的結局。如果需要那段題外話,是否寫在其他地方比較適切?日本的處理方式是請大家去參考哆啦A夢最終回,不過中文的這個條目內容與實際有明顯的錯誤敘述。→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日 (六) 05:16 (UTC)回覆

關於CCTV的新放映版 編輯

CCTV除了「哆啦A夢」之外其他角色的名字完全沒改 依然叫「康夫、強強、小靜、大熊」 中國大陸取得版權的另幾家(吉美、21世紀、上譯的電影版、藝洲人)均統一譯作 「大雄、小夫、靜香、胖虎」 CCTV這種不厚道行為在「華文譯名」那塊應該提一下

  • 有這樣的事?我並不反對這些資訊存在,但作為一個特色條目,希望編輯者能夠提供參考來源後再編寫。畢竟這個條目是講哆啦A夢,並不是要刻意去批評哪個代理商的行為。→ 囉唆的阿佳 2007年8月15日 (三) 10:56 (UTC)回覆
    • 不是批評代理商的行為,而是在中國大陸影響最大的媒體使用這種譯名的話,會和吉美、上譯等與大中華地區統一譯名相悖,使不熟悉的觀眾產生疑惑(兩個名字),這點需要指出。至於參考來源的話,只要稍微看一下播放時段的央視少兒頻道就行。電視直錄作證據的話不太方便,網絡上多是台灣八大的國語版 64.62.138.10 2007年8月20日 (一) 06:36 (UTC)回覆

IP用戶的修改 編輯

請您理解不要修改沒有參考來源的見解。您所修改的部份都是我找資料寫出來的,全部都有參考的來源,如果您有不同見解,請您先提出參考來源並經過討論之後再改,否則不排除請求保護條目。謝謝您的合作!→ 囉唆的阿佳 2007年10月17日 (三) 04:05 (UTC)回覆


關於長篇24本的問題 編輯

長篇全集共24本,但現在也出現了新版長篇集,我買到一本吉美出版的《大雄的奇幻大冒險(2008最新版)》電影版長篇,不是那種電影版圖像的那種,是漫畫的那種,內容是新版電影的內容。作者就是24本後幾本代筆的那個人。是不是現在長篇已經不只24本了?有誰對這個情況比較了解?謝謝 —馬不停蹄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06:25 (UTC)回覆

不併入舊系列 編輯

大長篇全集一直包括到從發條都市到貓狗時空傳都是藤子Pro執筆的續作,之後的電影漫畫不計入該系列,但也另行以系列的形式裝幀。58.23.162.29 (留言) 2010年7月15日 (四) 16:19 (UTC)回覆

多啦A夢的卡通形象的版權問題 編輯

看了條目後文中說到很多地區開店或者進行行銷活動都借用了多啦A夢的形象,那麼版權問題是如何的,還是說,形象版權已進入公眾領域?-孫學 (留言) 2010年1月29日 (五) 06:22 (UTC)回覆

沒有入公共領域,要出商品時,都必須獲得版權所有者(藤子pro小學館朝日電視台等)的授權才行。像在日本以外的相關版權還會委託其他公司如一些國家由國際影業來代理。--ffaarr (talk) 2010年1月29日 (五) 06:42 (UTC)回覆

銅鑼衛門 編輯

這四個漢字在日文原著中並未出現。最多只能說是「中文譯名」的一種。藤子的自述漫畫裡有提到說靈感是出自帶鈴鐺的貓,所以ドラ跟「ドラネコ」(野貓)的關係恐怕是更大於「銅鑼」(哆啦A夢愛吃銅鑼燒已經是作品出現幾年後的事了)。--ffaarr (talk) 2010年4月18日 (日) 04:59 (UTC)回覆

對於[評價]之爭議 編輯

整個[評價]段落僅有1353個字,但光是負面評價就有981個字(90 percent以上),明顯有違反公平原則,更影響了精確性。Cam1l0340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15:37 (UTC)回覆

特色條目複審 編輯

以下內容移動自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最後修訂版本

早有很多維基人質疑本條目的質素未達特色,因此本人列舉一些論點,讓各位維基人分析應否撤銷其特色資格。

  1. 條目首段在一句出現15條註釋,和一般條目做法大為不同
  2. 條目內容缺乏註釋,大量文句沒有註腳支撐
  3. 內容非常散亂,如出現大量列點而沒有註釋
  4. 評價一節有欠中立性
  5. 全文給人的感覺是堆砌,組織性低

因此我應該此條目不達特色標準,特此提撤--JK~中六課程太艱深…… 2010年10月6日 (三) 03:47 (UTC)回覆

支持撤銷 編輯

  1. (+)支持,提名者投票—JK~中六課程太艱深…… 2010年10月6日 (三) 03:47 (UTC)回覆
  2. (+)支持,很混亂,還有中立性、準確性等問題。--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10月6日 (三) 07:12 (UTC)回覆
  3. (+)支持,不符特色標準。—Chiefwei - - - 2010年10月6日 (三) 07:42 (UTC)回覆
  4. (+)支持,部分列表冗餘,有些字句不中立。—ATRTC 2010年10月6日 (三) 11:51 (UTC)回覆
  5. (+)支持,優良條目水平。--教父 (留言) 2010年10月6日 (三) 13:00 (UTC)回覆
  6. (+)支持,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0年10月08日 (五) 00:00 (UTC)回覆
  7. (+)支持,建議先修正缺失部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0月7日 (四) 23:49 (UTC)回覆
  8. (+)支持,許多文字沒有來源且不像百科內文。--Winertai (留言) 2010年10月9日 (六) 05:07 (UTC)回覆
  9. (+)支持以現今條目水平來看仍有不足之處。--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10月9日 (六) 16:08 (UTC)回覆
  10. (+)支持仍然有部分段落沒有註明來源。--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01:20 (UTC)回覆

反對撤銷 編輯

中立 編輯

意見 編輯

移動完畢——探索 2010年10月20日 (三) 18:35 (UTC)回覆

2008年日本外務省任命哆啦A夢為首位「卡通大使」 編輯

能不能將卡通大使這事從「其他關聯事物」移出去?比如移到文章開頭第一段去(英文版文章就是第一段的),或者到「哆啦A夢小知識」里? 現在的問題是這一條太不醒目了,我看文章根本沒看到,後來文字搜索才找到。 這個對於顯示哆啦A夢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很重要。


關於大型回退之爭議 編輯

有鑑於最近大量未經證實之湧入及頻繁之惡意修改,此行為茲事體大,且是本條目之特色條目遭到撤銷之原因,因此先進行大規模之回退到仍是優良條目之時期.在此提醒:請您理解不要修改沒有參考來源的見解!——Cam1l0340

優良條目侯選 編輯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

哆啦A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傳播媒體-動漫,提名人:Cam1l0340 (留言)

  • (+)支持:提名人票。其內容已經達到一定之豐富度及完整度,且曾符合特色條目之標準.列舉如下;

必須通俗明瞭-符合 資訊來源必須可以驗證-符合(文中列出至少50個來源) 條目內容必須全面-符合 觀點必須為中性-符合 必須穩定-符合(無邊輯戰紀錄) 儘可能包括圖像,以解釋內文-符合(22張圖以上) 對於文學、影視、動漫、電子遊戲等虛構的人物、事件、物件、地方、設計等相關的條目-符合(包含舞台地點設計及角色參照等) 優良條目至少要6KB以上的長度--符合(約8KB)——Cam1l0340 (留言) 2011年9月12日 (一) 03:02 (UTC)回覆

(!)意見 觀於爭議部份,已經透過回退至仍在特色條目時期之內容,並刪除大量較鬆散之部分,請各位重新評斷!——Cam1l0340

本條目超過32KB了 要不要把人物列表獨立出來啊 —User:Kikidororo 2007年9月6日 (四) 11:12 (UTC)

算了,還是都放在一起,這樣從中文保管庫過來的人會比較方便修改。Kikidororo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17:52 (UTC)回覆


Untitled 編輯

人物列表已經獨立出來了--Kikidororo (留言) 2008年3月17日 (一) 13:24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

哆啦A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哆啦A夢,提名人: 2014年9月30日 (二) 15:42 (UTC)回覆

投票期:2014年9月30日 (二) 15:42 (UTC) 至 2014年10月7日 (二) 15:42 (UTC)
 :1支持,2反對,落選。--116.29.59.132留言2014年10月7日 (二) 15:54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哆啦A夢中的3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6月8日 (四) 07: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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