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人名)

各地漢語差異

維基百科是一個國際計劃,它的參與者來自世界各地。不同地區漢語使用者由於語言實踐的不同,在某些條目的命名上會出現差異。解決這個問題的原則是尊重並且包容各地的文化差異。我們確立如下規則:

  • 遵守《命名常規》的一般慣例和大家就命名問題達成的其他共識。
  • 包容的規則:凡是因各地文化差異而導致命名有差異的條目,我們要在條目正文裡說明各地的命名,然後我們採用重新導向的方式把所有的命名方式都包括進來。
  • 時間優先的規則:我們選擇條目第一個重要版本採用的命名方式作為條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新導向到這個主要命名上來。

說明:條目的第一個重要版本是指第一個對條目內容有實際貢獻的版本,非常短的「小小作品」不在此列。

非中文人名

一般使用最常用且不和其他人混淆的中文譯名,然後重新導向其他譯名到該譯名。

注意如果要使用名字間隔號,請用「·」(·)而不是「.」(.)、「‧」(‧)、「•」(•)或「・」(・)。詳見《如何輸入間隔號》。

對於各地對同一外語名稱有不同的譯法的問題,請參見〈各地漢語差異〉一節。

中國歷代君主

依據共識中國歷代君主條目的命名規則如下:

  1. 各朝代開國君主追尊君主
    1. 一般用君主的常用名,如劉邦曹操宇文泰忽必烈王莽等;
    2. 君主本名不常用或有爭議的,條目依照其歷史上形成的常用帝號命名,如周文王梁武帝隋文帝國號+諡號夏景宗國號+廟號;或依照其更為常用的固定專稱命名,如秦始皇(尊號「始皇帝」)、武則天(尊號「則天大聖皇帝」)、成吉思汗(尊號)。
  2. 唐朝以前各朝代的繼任君主三國十六國君主見下單列):
    1. 一般用國號+諡號,如周幽王漢武帝魏孝文帝隋煬帝等;
    2. 生前削帝號或死後遭貶黜的君主,一般用其常用名,如子嬰劉弘劉辯蕭寶卷等;
    3. 個別君主依據其更為常用的固定專稱命名,如秦二世更始帝孺子嬰晉廢帝陳後主等(此類君主均無廟號,其諡號則多形制不一、多有貶謫)。
  3. 唐朝至元朝間各朝代的繼任君主十國北遼西遼東遼後遼君主見下單列):
    1. 一般用國號+廟號,如唐太宗周世宗元成宗等;
    2. 死後遭貶黜的君主用其常用名,如完顏亮
    3. 無廟號或有更為常用的固定專稱者,則依照其歷史上形成的常用帝號命名,如周恭帝唐哀帝遼天祚帝元順帝國號+諡號命名;亦無諡號者,或依照其固定專稱命名,如金末帝,或直接採用君主常用名,如趙昺
  4. 明朝(包括南明)的繼任君主
    1. 一般用國號+廟號,如明英宗
    2. 廟號有爭議者,依年號某帝,有建文帝景泰帝崇禎帝弘光帝隆武帝紹武帝永曆帝七帝。
  5. 清朝繼任君主
    1. 一般依年號某帝,如康熙帝
    2. 末代皇帝(即溥儀)用常用名
  6. 歷代諸侯國君主:
    1. 周代諸侯國始封君主:一般用常用名,如伯禽非子太公望召公奭衛康叔等。
    2. 周代諸侯國繼任君主:一般用封國名+諡號+爵位/王,如齊桓公楚莊王等;個別諸侯國風俗特異,君主無諡號或諡號特殊,則使用其固定專稱燕侯克杞東樓公曹仲君齊丁公若敖郟敖等。
    3. 末、漢朝西晉諸侯國君主:用君主常用名,如項羽英布劉恢司馬亮等。
  7. 三國、十六國、十國及北遼、西遼、東遼、後遼君主:用君主常用名,如劉禪苻堅李煜耶律直魯古等。
  8. 非正式政權的君主:一般用常用名,如安慶緒李自成吳世璠等。

朝鮮王朝宗室

朝鮮王朝宗室,除君主[1]外,有爵位或諡號者以爵位或諡號為條目名,無封爵者以本名為條目名。多於一人有同名爵位或諡號,或本名相同時,以年代[2]作消歧義。

琉球人條目命名規則

依據共識琉球人之條目命名規則如下:

  1. 琉球國滅亡前逝世者,有唐名者用唐名為條目名,有同名人物則使用無歧義的別名,如護佐丸
  2. 唐名不明者用日式名,內文標註漢姓,如新垣世璋平敷屋朝敏等;
  3. 無封地且父親封地不詳者,用琉球式姓名(姓氏+「氏」字+名乘);
  4. 有唐姓但唐名與名乘皆不詳者,用漢姓+號(如向德澤吳蘭室等),號不詳者用漢姓+童名(如葉真吳瑞),有同姓且童名相同人物時加上括號消歧義;
  5. 琉球國時代出生,亡國後仍然活躍者,使用日式姓名為條目名(如用伊波普猷不用魚培元、用花城長茂不用明增盛);
  6. 現代琉球人以戶籍名命名,除非有其他更常用的名稱(如藝名筆名等)。

部分斯拉夫語族國家人物

依據共識,對姓名來源於俄羅斯(含蘇聯)、烏克蘭白俄羅斯等地之人物條目,命名規則如下:

  1. 優先使用「名·姓」形式的二名法。「名·中間名·姓」及「姓·名·中間名」等其他三名法形式名稱作為重新導向;
  2. 當使用二名法出現歧義時,則所有歧義條目名均改為使用「名·中間名·姓」形式的三名法,並建立「名·姓」消歧義頁面;
  3. 當在絕大部分可靠來源中某姓皆用以特指某一人物時,可將其姓作為條目名,並建立「姓 (消歧義)」消歧義頁面。

歐洲貴族

  1. 在名稱正確的前提下,以首位編輯者的意願選擇決定使用常用名稱(如衛奕信)還是包含爵位全稱(如蒂利安的衛奕信男爵);
  2. 在出現多位同樣爵位的繼承者的情況下,採用爵號+全名(無空格,如第一代馬爾博羅公爵約翰·丘吉爾)的方式表示條目名稱,而非一般的後面括號消歧義。只有在兩個國家有同爵位、同人名的情況下,才使用括號消歧義;
  3. 多個名稱重新導向的情況下,條目名稱採先到先得原則,以常用名稱為主;內文開頭稱呼則一律使用全稱

註釋

  1. ^ 未實際在位的追尊君主不視為君主。
  2. ^ 「年代」包括但不限於生年(如「1418年」)與某君主在位時期(如「朝鮮世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