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主化

台湾转型为民主体制的过程

臺灣民主化是指臺灣從國民黨長期獨裁專制的非民主政體成功轉型到民主自由國家的過程,其中包括以追求民主化和鞏固民主自由為目標的民間社會運動與政府政治改革,並終結了中國國民黨長期一黨獨裁的高壓統治。臺灣民主化最重要的是在1980年代末期2000年代初期臺灣人自己所爭取到的民主化成果,在此短短十餘年間,臺灣完成了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憲法增修國會全面改選省市長直接民選總統直接民選首次政黨輪替、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等重大政治改革,臺灣人正式終結了國民黨極權專制的獨裁政體而成為民主自由國家。在此一系列大幅度改革中,全程都以和平手段進行,被譽為臺灣「寧靜革命」。臺灣民主化的成果也受到全世界的贊同與肯定,如2021年由經濟學人發布的民主指數排名中,臺灣名列全球第八,為西方世界以外排名最高的國家,甚至超越許多傳統民主國家如等。

另外在早期的臺灣歷史中,也出現過數次有限度的小規模民主化改革,但是均遠不如1990年代的民主化全面且深遠。1895年乙未戰爭期間曾有臺灣民主國成立,提出將臺灣改為民主共和國的理想,但實際上未能成功統治台灣,且由於持續時間過短而無任何實際影響。實際追求民主政體的運動,最早起源於1910年代日治時期大正民主時期,台灣民眾要求擁有與日本內地人平等的政治民主權利,以及往後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其訴求雖未獲帝國議會採納,但是在1935年舉行了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此為臺灣歷史上首次直接選舉。至戰後中華民國時期,自視為解放殖民地的中華民國政府在佔領初期小幅度擴大了民主政治的施行,但戰後短暫的民主旋即因為二二八事件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轉變為中國國民黨高壓統治的戒嚴時期。隨後在戒嚴體制下發生一系列的政治抗爭,包括雷震事件黨外運動中壢事件橋頭事件美麗島事件等,最終在1990年代迎來了全面性的民主化改革。

歷史 编辑

台灣民主國 编辑

清朝末期,民主思想經西方國家傳入台灣。1895年乙未戰爭時,台灣士紳成立台灣民主國。台灣民主國的成立,主要目的雖不在於追求民主,而是反抗日本接管。在台灣民主國宣言中,曾主張「台灣自立,改建民主國;官吏皆由民選,一切政務秉公處理」,顯示當時民主思想已經開始在台灣地區萌芽。臺灣民主國的誕生早於同樣採取共和制的中華民國16年,因而被某些學者以及教科書認定為「亞洲最早的共和國」或「亞洲最早的民主共和國」[1](但實際上在此之前,亞洲已出現過兩次共和制國家[註 1])。所以嚴格來說,臺灣民主國應該是亞洲第一個主張採取民主體制、但是未能有效統治台灣的政權。

日治時期 编辑

1895年,日本依馬關條約,由大清帝國手中合法取得台灣,台灣成為日本統治下的殖民地。台灣人民並未完全享有與日本內地國民相等的待遇。隨著大正民主風潮的興起,民主與平等的思想再度進入台灣。日本政壇中的人士,以板垣退助為代表,與台灣士紳及留學生,共同組成台灣同化會,主張內地延長主義,將台灣完全視為日本領土,讓台灣人民享有與日本國民相等的待遇,可以投票選舉議員。在昭和年間,日本軍部的勢力壯大,日本走向軍國主義,台灣的民主化運動也遭到壓制。

戰後初期 编辑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宣布投降,在同盟國的安排下,中華民國代表盟軍佔領台灣。[註 2]但是台灣並未像其他中華民國省份一樣,設立省政府,進行地方自治,而是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倣效日本台灣總督府,以更獨裁方式統治。1947年,爆發二二八事件。在此事件中,台灣仕紳曾提出要求地方自治,讓人民投票選出議員及行政官員,但並沒有被中華民國政府接受。在二二八事件結束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被改組為台灣省政府,但是省政府官員仍由中央指派,省議會議員也是由官派。

1950年代與1960年代 编辑

1949年12月,鑑於第二次國共內戰中之不利形勢,中華民國政府宣佈將政府遷往其甫於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後接管的臺灣首府臺北市。進入1950年代後戰事漸歇,中國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中国共产党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台灣海峽兩岸分治的格局形成。蔣中正中國國民黨領導之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長期實行戒嚴威權主義統治,戒嚴令下的白色恐怖使得臺灣民主化發展十分遲緩。

1970年代與1980年代 编辑

1970年代1980年代臺灣蔣中正家族中國國民黨領導之中華民國政府受到1971年退出聯合國及1979年與美國斷交等事件,在國際上漸行孤立,故在國內施政上對臺灣本土政治改革的訴求予以有限度之回應。加以臺灣國內黨外運動等民主派人士持續抗爭,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開始有所鬆動。

1990年代 编辑

1990年代臺灣李登輝政府執政下,臺灣的政府體制與政治制度展開了全面性的改革,尤其完成總統直接民選國會全面改選等成就,為民主化關鍵歷程。臺灣民主化改革全程以和平手段進行,被譽為「寧靜革命」。

2000年代至今 编辑

進入2000年代臺灣民主發展進入成熟期,雖然在制度上未有太大更動,但完成了三次政黨輪替以及舉行公民投票等成果,進一步完善民主制度。

民主化成果 编辑

臺灣民主化成果受到世界肯定,在主流評量各國自由民主制的研究中均可見到明顯好轉變化,近年來量化分數甚至超過不少西方世界國家。

  • 政體資料集(Polity data series)中,臺灣在1986年解除戒嚴前夕的得分為-7分,被歸類為「獨裁政體」(-10分至-6分);而在1992年完成國會全面改選後分數躍升至7分,被歸類為「民主政體」(6分至9分);經過之後一系列政治改革後,分數在2004年達到滿分10分,被歸類為「完全民主政體」(10分)。[2]
  • 民主與獨裁指數(Democracy-Dictatorship Index)的政體分類中,臺灣在1996年實施總統直接民選後,分類由「獨裁,文官獨裁」(Dictatorship, Civilian Dictatorship)改變成「民主,半總統制民主」(Democracy, Semi-Presidential Democracy)。
  • 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發布的全球自由度報告(Freedom in the World)評比分類中,臺灣在1996年實施總統直接民選後,分類由「部份自由」(Partly Free)改變成「完全自由」(Free)。在其2021年全球210個國家與地區的評分中,台灣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度總得分為94分(滿分100分),在亞洲僅次於日本的96分,台灣自由度排名亞洲第二。[3]
民主自由指數 1980年代 1990年代 2000年代 備註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00 01 02 03 04 05
政體資料集 分數 -7 -7 -1 -1 -1 -1 -1 7 7 7 7 8 9 9 9 9 9 9 9 10 10 10分最佳,-10分最差
分類 獨裁
政體
封閉的無體制政體 民主政體 完全民
主政體
民主與獨裁指數 分類 獨裁,文官獨裁 民主,半總統制民主
自由之家
全球自由度
政治權力分數 5 5 5 5 4 3 3 3 4 3 3 2 2 2 2 1 1 2 2 2 1 1分最佳,7分最差
公民自由分數 5 5 4 3 3 3 3 3 4 3 3 2 2 2 2 2 2 2 2 1 1
分類 部份自由 完全自由
  • 經濟學人資訊社(EIU)發布的民主指數(Democracy Index)評分與排名中,臺灣在2006年至2019年分數在7.46分至7.83分之間,被歸類於「部分民主」(Flawed democracy,6.01分至8.00分)。而在2020年由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防控的優異表現,分數躍升至8.94分,歸類於「完全民主」(Full democracy,8.01分至10.00分)。而在該報告2020年評比的全世界167個政權中,名列第11名,較前一年上昇20名成為東亞民主指數第一名。[4]而在該報告2021年評比中排名更進一步上昇至全世界第8名,是亞洲唯一擠進前10的「全面民主」(Full democracy)政體。[5]

參見條目 编辑

註解 编辑

  1. ^ 1777年婆羅洲蘭芳共和國、1868年北海道蝦夷共和國
  2. ^ 或稱接收台灣、光復台灣佔領台灣

參考來源 编辑

  1. ^ Goddard, W. G.(1966).Formosa: A Study in Chinese History.East Lansing: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Press, p.140
  2. ^ Authority Trends, 1949-2013: Taiwan. [2022-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8). 
  3. ^ 自由之家2021全球報告 台灣自由度94分排亞洲第2. 中央通訊社. 2021-03-03 [2021-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2) (中文(臺灣)). 
  4. ^ 吳典蓉. 吳典蓉專欄:台灣是完全民主國家嗎?. 風傳媒. 2021-12-13 [2021-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2) (中文(臺灣)). 
  5. ^ 全球民主指數台灣排名第8 高居亞洲之冠. 中央通訊社. 2022-02-10 [2022-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1)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