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大学冲突

2019年香港示威期間在理工大學一帶爆發的警民衝突及圍困事件

香港理工大学冲突(英语:Siege of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又称理大事件[6][7]理大围城战[8][9]理大攻防战[10]理大保卫战[11]理大围困[12]理大之围[13][14]理大激战[15]理大暴乱[16][17][18]理大暴动[19][20]),是指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期间,反修例示威者与香港警方香港理工大学周边爆发的包围及冲突。由于香港理工大学连接港九要道红磡海底隧道而被聚集的示威者阻路,其后演变为警方连日包围香港理工大学红磡校区。起初示威者于红磡海底隧道附近一带设置路障。2019年11月17日早上有市民清理路障,反修例示威者阻止,其后警察到场驱散,并发射催泪弹及出动水炮车发蓝色射水柱及催泪水剂,反修例示威者投掷汽油弹及砖头还击[21]。过程中,理工大学多番要求在场学生及教职员离开校园,警方在围堵校园以绝粮水后亦已多次呼吁市民和记者离开现场,切勿前往该区。

香港理工大学冲突
Siege of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晨曦行动的一部分

由左上方顺时针:连接理工大学与红磡站的天桥起火;17日,示威者在尖沙咀畅运道对开与警察部队对峙;示威者于校园入口放置燃烧障碍物;警察在畅运道天桥施放催泪弹


日期2019年11月13日 07:30 (2019-11-13T07:30)-2019年11月29日 12:20 (2019-11-29T12:20)(16天)
地点
起因
目标
方法
结果抗争者行动失败,仅有少部分人得以安全逃脱,其馀大部份向警方投降;
校内共810名成年抗争者被捕(包括46名理大学生)、318名未成年抗争者被登记资料,另567名抗争者于围城外被捕
大三罢行动于翌日结束
冲突方
反修例示威者
领导人物
无统一领导
李家超(保安局局长)
卢伟聪(警务处处长)
邓炳强(警务处处长)
萧泽颐(警务处行动副处长)
人数
逾1200反修例示威者
泛民议员(支援)
数百名防暴警察
伤亡
超过280人受伤
6人受伤
1辆锐武装甲车被击毁[5]

示威者制止警察攻入校园,并击退一架锐武装甲车[5]。警方施放催泪弹并使用水炮车等攻击校内示威者,随后封锁理工大学各出入口,包围校内示威者,不准其他市民接近校园,并禁止所有身处校园内人士包括医护人员离开,记者需出示记者证才可离开,而根据被登记及被捕人士身份亦证明校园内有外援示威者[22][23][24]。而警方前往理工大学包围校园的原因,有消息指因为该校校董刘炳章就占领事件通报西九龙警区所致,但无人能证实刘炳章是否有报警[25]。11月18日,抗争者持续被围困,因此有巿民发起“围魏救赵”的行动到九龙其他区域前往理大进行营救,引发之后的更大冲突和油麻地人踩人事件。事件被形容为反送中运动以来最大的人道危机[21][26][27][28][29]

根据警方数字,截至2022年8月31日,冲突中合共有1,393人遭拘捕,其中810人由理大离开时被捕。而318位未成年抗争者者被要求登记身份及个人资料,成为单日最多拘捕人数的一次。[30][31]

经过 编辑

初期冲突 编辑

11月11日,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期间,示威者发动“三罢”(“罢工”、“罢课”及“罢市”)行动,期间有身在红隧示威者避开警方追捕时,而进入校园范围。警方在未得到校方同意下擅闯校园,并向校园发射催泪弹。[32][33]11月11日上午9时05分,理工大学发布消息紧急停课,并要求示威者离开校园。及后,示威者开始设置防线。

占领校园 编辑

 
下午5时过后,示威者开始从行人天桥上向红隧入口抛掷杂物,车辆无法通过红隧入口

11月13日上午9时35分,理工大学发布消息提醒学生和职员切勿返回校园。当日起,校园设施被重塑,出入需经黑衣示威者安检,以防敌对势力混入。

中午,在红磡香港理工大学V座天桥上,有超过20名示威者将椅子、回收箱等杂物堵塞在天桥中间,并且将杂物投下至通往红隧的漆咸道南,交通受阻。[34]

下午5时过后,示威者开始从行人天桥上向红隧入口抛掷杂物,包括盆栽、雪糕筒等,阻塞交通,往红隧入口方向仅剩一条行车线可通过。红隧两个方向全部行车线便满布杂物,又纵火焚烧收费站,车辆无法通过纷纷调头。[34]

晚上8时后,有示威者于红隧收费亭纵火,职员以灭火筒救熄火种,消防员及后到场,但该处3、4号收费亭已经损毁。[34]

泳池练武 编辑

11月15日,有片段显示,有大批示威者在香港理工大学的泳池旁练习投掷汽油弹,火光熊熊,泳池形同“练靶场”。当时泳池已被放水,泳池旁有大批示威者聚集,人声嘈杂,期间有人不断向泳池投掷汽油弹,先后有3个汽油弹掷出,泳池底部被熊熊烈火烧成焦黑,估计最少已被掷逾数十个汽油弹。期间有示威者叫人后退一些,当汽油弹掷出爆出大火时,旁人哄动。[35]

夜间冲突 编辑

11月16日晚上10时许,理工大学一批反修例人士聚集,防暴警员随后发射多枚催泪弹,反修例人士随后于漆咸道南柯士甸道交界投掷燃烧弹,反修例人士继续扔燃烧弹还击。深夜11时许,有在红磡理大校园的反修例人士与防暴警员爆发激烈冲突,期间反修例人士在漆咸道南,连番向十字路的路障投掷多枚汽油弹阻止防暴警员推进。防暴警员则在科学馆道向理大校园方向,连环施放多枚催泪弹还击[36]

理大发言人表示,校内多个实验室受破坏,内里的危险化学品被人取去,校方认为事态严重,可能对公众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和伤害,决定报警备案[37]

冲突再起 编辑

11月17日早上约10时,柯士甸道漆咸道南交界,近九龙玫瑰堂一带有市民自发清理路障,他们将砖头、栏杆等杂物搬上行人路,理大示威者上前阻止,其间有人向清理路障市民投掷砖块,防暴警察其后亦到场,示威者组成伞阵与警方对峙。早上约11时,防暴警察开始向示威者发射多枚催泪弹,示威者就投掷汽油弹[38][39]

蔓延恶化 编辑

 
水炮车向理大校园和示威者发射透明和蓝色催泪水剂

11月17日中午时份,警民冲突愈演愈烈,警方出动两部水炮车锐武装甲车同时向示威者防线推进[38],水炮车发射透明和蓝色催泪水剂,示威者则投掷汽油弹及砖块还击作为回应[39]。此外,行动蔓延到旺角。警察多次要求记者离开[21]。其后《癫狗日报》摄影记者遭水炮车射中,脑部内出血需做手术[40]

约下午2时,在理大外的冲突现场,一名警察传媒联络队队员于距离大约30米处、漆咸道南柯士甸道交界近九龙玫瑰堂位置被箭射穿小腿,他之后送广华医院治理,需要接受手术[41]。不久后,一名警员被钢珠射中头盔[42],但未受伤[43]

警察部队包围校园 编辑

 
傍晚5时半,警方在畅运道天桥发射大量催泪弹
 
晚上7时左右,红隧出入口天桥被示威者纵火,到约7时半,消防员到场扑熄

11月17日下午4时50分,理工大学要求,在场人士,包括学生及教职员,切勿留在校园[21],然而已无路可离开。晚上7时左右,红隧出入口天桥疑被示威者纵火,到约7时半,消防员到场扑熄。其间示威者再尝试封闭通往红磡站天桥,杂物堆至往红磡站的天桥出入口。晚上近8时半,示威者再次往天桥投掷汽油弹,火势猛烈[44]

晚上8时50分左右,警方出动两辆锐武装甲车沿畅运道天桥往理大方向推进,示威者向其投掷大量汽油弹,其中一辆着火,火势猛烈,几乎烧着整个车头[22]。起火的装甲车其后停止推进并后退至警方防线。火势其后已扑熄[45]

晚上10点,警方一方面呼吁人们从Y Core离开理大,惟出尔反尔,另一方面则于该处发射催泪弹、震撼弹。甚至逮捕多名依照指示从Y Core离开的市民、急救员及记者,一个个双手被绑排列坐在地上[46],更有警员用枪指向列坐地上人士。警方否认发射催泪弹,指有“暴徒”在上述出口附近放火,导致现场烟雾弥漫,并指对“暴徒”罔顾别人生命安全行为予以谴责[47]。但有示威者透露,当时并无任何火势及有传出枪声,随后烟雾弥漫。亦有记者称事发现场曾传出枪声及爆炸声,而冒烟起火位置无杂物无人,因此倾向相信是警方发射催泪弹[48]。前往现场的立法会议员欲作营救以护送市民离开,但被警方以催泪弹阻止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更在Facebook怒斥警方不尊守诺言和胡乱地作出拘捕行动[49]

警方封锁校院同时发出最后通牒要求留守者离开后,欲以心理战手法令校园内示威者心理崩溃,故播放《友谊之光》、《十面埋伏》、《告别校园时》等歌曲[50],并嘲笑校内人士“小船撞冰山”等等[51]

抗争者开始突围 编辑

 
示威者焚烧在校内入口的路障
 
早上8时许,示威者想从理大育才道住科学馆道冲出警察防线时,一名警方特别战术小队成员曾拔出左轮手枪警告示威者不可再前行
 
有前往理工大学营救者在加士居道被特别战术小队警员推倒并制服在地上
 
傍晚近6时,理工大学冲突现场俨如死城

11月18日,天主教香港教区辅理主教夏志诚多名民主派议员到红磡,要求与指挥官见面,希望可以缓和局面,但遭到防线警员呼喝[52],其后多名民主派议员一带见记者,指理大校园一带正发生“人道危机”,呼吁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立即正视,避免发生严重后果[21]

根据《香港01》报导,记者于尖沙咀进行直播采访期间,有数名防暴警突然冲到记者面前,要求记者离开,当中一人向记者大叫:“你系咪袭警啊?(你是否在攻击警察?)[21]”有40人因受水炮射击而出现低温症,警方曾攻入大学医疗避难处[53],将EMT救护小组绑上束带,禁止医疗救护。有记者由警方指引处离开时,被警员要求双手举高接受搜身,而前方亦见有急救员已被锁上索带拘捕[54]。香港警方则在例行记者会强调,有确切情报显示有人换装以逃避刑责。警方共拘捕51名自称医护及记者的人,其中12人无任何急救或医护资格,部分无任何记者证明,有专业记者经证明身份后已获放行[55]。另一方面,有警察持续于理工大学附近持HK MP5AR-15实弹步枪巡逻[56],苹果日报引述有部分警察称要六四事件重演[57]

理大校长滕锦光指17日晚上与警方一直有沟通,他称收到警方承诺“若示威者不主动使用武力,警方会暂停使用武力”,同时又指警方“容许校园内的人和平离开”。滕锦光会陪这些人到警署确保他们的个案获公平处理。理大学生会会长廖建钧和理大学生校董李傲然则指警方特别战术小队在约5时30分时利用水炮车和催泪弹向校园推进,并一度攻入理大范围作拘捕,但警方于其后发放的新闻稿中否认曾进入理大校园范围[58]。滕锦光亦透过视像录影力劝示威者自首,又声称曾计划到理大现场,但被警方以安全为由拒绝[59]

在清晨5时45分左右,警方特别战术小队攻入理大正门,一度为搜捕示威者而攻入大学医疗避难处, 同时在正门范围内的示威者为争取撤退时间, 于正门楼梯设置路障以及焚烧物件,遗憾地示威者设置的路障令楼梯更加湿滑不利于逃生,同时示威者因投掷气油弹至楼梯中的路障导致现场出现多次爆炸声,现场留下大滩血渍,而理大学生校董李傲然更指警察从三方切断示威者逃走路线,他亦同时指出有多名留守的示威者眼晴受伤,以及因被水炮车射出的液体而出现低温症,不过因为所有义务急救员已被捕而无法得到合适的治疗[60]。理大学生会署理会长胡国泓表示,校内至少有500名示威者,有70至100人想尝试离开,但还没走到警方防线就被催泪弹逼退[61]

而在上午9时,一名在理大校园范围内的香港电台记者按照警方的指示,前往警方指定的位置接更时,被防暴警察喝令举高双手前往警方防线检查记者证和身份证,当记者向防暴警察解释想接更时,防暴警指现场有大量危险爆炸品,要求记者经其他路线离开,期间全程被枪指向。此外,其他记者经过红隧欲拍摄校园范围情况时,亦被防暴警察禁止和要求关闭摄影机,同时指所有在理大范围的人,都会被控暴动罪[62]。其后接二连三有大量在理大校园的示威者及学生尝试逃出警方包围网,包括跳桥、跑公路及走下水道等方法[63]。当日有部份人士从理工大学逃走,其后被录得被押上东铁列车,有片段拍下有关列车玻璃全封并传出女子惨叫声。有阴谋论者指警察怀疑将有关示威者送到到大陆惠州等地[64],警方则指列车只是开往旺角东站[65]

九龙“开花” 编辑

 
当晚“全城出动救理大学生”行动,示威者一度占领尖东红磡绕道,其后防暴警察施放催泪弹驱散
 
11时半,示威者和警察在弥敦道油麻地位置对峙
 
凌晨1时,防暴警察在烟雾弥漫弥敦道驱散民众

11月18日上午10时45分,有示威者在柯士甸聚集,警方在柯士甸道发射大量催泪弹[66],有民居遭催泪弹射爆玻璃窗及被催泪弹引发的火警焚毁[67]

上午11时,警方于伊利沙伯医院外发射多枚催泪弹,有示威者受伤倒地[68],有求诊的孕妇表示担心影响胎儿,在院内逗留数小时无法离去[69]。院方因应情况,以胶纸封窗门,并暂停专科门诊[70],暂停抽室外空气,又派发N95口罩给员工[71]。其后,被警方围困的示威者三度尝试突破警方防线,但均失败告终[72]。明报有引述警察消息的报导,指他们希望采取消耗战“围佢十日八日(将他们困上十天八天)”,谋尽拘最激进勇武派[73]。下午4时许,在理大香港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楼突然起火,并冒出浓浓黑烟,现场曾传出多下爆炸声。数名消防员其后到场,并开喉救火。下午约4时半,火势已受控[74]

警方快速驱散酿踩踏事故 编辑

晚上11时10分,示威者和警察在弥敦道窝打老道交界对峙,当示威者多次向警方设立的防线投掷燃烧弹,警方曾一度后退,不过其后突然施放多枚催泪弹,并急速驱散示威者。示威者在碧街及弥敦道走避时酿成“人踩人”,有义务急救员称有60至70人跌倒,并叠成4至5层高,大量伤者高呼不能呼吸。而速龙警员更警告要求急救员离去,否则会拘捕。理大学生报编委会记者目击有示威者在逃跑期间跌倒,其后堆叠在一起。同时发现有手持警棍的警员在后方追打示威者。而社媒(USP)记者在场拍摄时,亦被警员阻止拍摄采访,并喷射胡椒喷雾攻击。警员到场后亦拘捕在场提供协助的市民,而且阻碍救援[75]

消防处表示在晚上11时32分收到执勤消防员报告有“人叠人”,有161名消防及救护人员到场救援。事件有31名伤者,送往7间医院,当中16人情况严重。而警方表示当场拘捕213人,表示没有看到“人踩人”。称“现场情况及伤者伤势与人踩人事件不吻合”[76]

而《传真社》目测警方在油麻地拘捕逾70人,并传出至少8下爆炸巨响及闪光,可能为连环闪光弹。现场最少有13名伤者需用担架抬离送院[77]

不过《苹果日报》接获消防处内部的事故讯息纪录却显示,当晚有66名伤者,其中41名较轻伤的伤者由旅游巴运送。但由于警方回复称伤者要先到警署,结果对外公布只有31名伤者由意外现场直接送院,可能有逾一半(35名)伤者未能即时送院。而人踩人事发后2.5小时,警方才准许消防员分流伤者,错过了急救黄金时间,被指严重延误救援。[78]

斡旋及救援 编辑

由于理大校园有多名伤者等待救援,香港红十字会基于人道需要及经过评估后,在下午2时许终获警方指挥官批准在理工大学逗留数小时救治校内伤者[79],香港红十字会派出14名职员及义工进入理工大学,红十字会秘书长苏婉娴指,在急救站接触约50名伤者,大多数属骨折,有人手指爆开、下颚骨折、或有开放性伤口,其中约30人由救护车送往医院,而最年轻的伤者只有十多岁[80]

家长跪求见子女 编辑

下午3时,有家长到尖东往理工大学的桥口外,要求在场警员让他们见子女一面,有母亲向警察跪地痛哭。到4时有约70名市民静坐。有家长表示17日晚上难以入眠,在今天和丈夫不上班下,前往尖东送上食物,并希望能够进入校内见到女儿一面。亦有家长表示只能靠电话连系,认为政府不应将所有责任转嫁在学生身上。[81]

与警协商 编辑

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叶建源引述校长代表表示,经与警方协调后,于理大校校内18岁以下学生暂毋须被捕,可由校长接走。警方只拍照和记下身分证资料后,可直接回家。但警方会保留追究的可能,至于18岁以上学生,则会立即被捕。深夜陆续有中学生,在校长陪同下离开。他们戴上口罩,有人疑受伤需要搀扶[82][83]

据媒体报导一名台湾高中生因偶然路过理工大学碰见示威游行,为躲避催泪弹而躲进理工大学校园。因其已满十八岁所以出来后就被拦截,后于11月20日保释[84][85][86]

社会人士赴校协助离开 编辑

 
滕锦光与一众管理层到校园视察

11月18日晚上曾钰成张达明林大辉及一批中学校长,到理大游说示威者离场,表示离开校园的人将被警方拘捕,但并非等同认罪或投降,其中18岁以上人士,将即时被拘捕,18岁以下人士被警方记下资料后可回家;至于是否被检控,则视乎是否有足够证据。[87][88]

曾钰成说,有同事与警务处副处长及分区指挥官联络,警方拒绝他们提出,不再追究示威者的要求,但就说只要留守的人放下武器,愿意让他们安全离开校园,而警方亦未有提及示威者退场时限。曾钰成又说,没有事前知会特首林郑月娥,但相信对方知悉有关做法。他并一共陪同近100名留守理工大学的人士,安全离开校园,超过一半是18岁以下的年轻人。[89]

留守示威者家长静坐 编辑

11月19日,十多名理工大学示威者的家长在尖东新文华中心外警方封锁线外静坐,希望政府及警方让子女平安离开,承担法律责任已非首要。协助家长的牧师向传媒表示表示,目前仍有小部分未成年人在现场,期望学生可在入夜前离开。他强调,家长都认同,如果儿女真是违法,应该受法律制裁[90]

义务急救员及部分示威者离开 编辑

 
傍晚,理大有学生用毛巾做出SOS字眼

19日清晨有部分示威者担心被警方拘捕后以武力对待,尝试跳落理工大学创新楼的地下渠离开,被消防员即时叫停,有多人被拉起,并多次落渠搜索两个多小时。而最终被困人士称因渠道“太臭”而被逼放弃[91]

早上10时,陆续有近百名留守人士因低温症和怀疑吸入不明气体而感到不适,需要由救护员带领到校园外的空地,并盖上锡纸保暖,坐在地垫上等候登上救护车离开。同一时间陆续有年轻学生选择跟随校长和老师离开,并在科学馆径由警方设立的封锁线接受搜身及登记个人资料,有学生表示因身边的同伴都离开而感到被遗弃[92]

下午3时,警方表示在理大及附近拘捕和登记约1100人,当中约600人“自愿离开”,包括约400名成年人及约200名未成年人。而警方初步分析,“自愿离开”者的人士大部分并非理大学生。而理大校长滕锦光一度在校园逗留不足一小时,但未有与校内学生或示威者见面,记者上前追问亦快跑未有理会[93]

晚上8时,20多名留守在理大的义务急救员宣布由于校园内只有很少示威者,加上食水和食粮不足,以及自身安全,决定宣布已完成救援工作,离开理大校园[94]

晚上10时,刚履新警务处长邓炳强在多名警员陪同下,到理工大学外的畅运道及漆咸道南视察,并且与防暴警谈话及握手,未有进入校园范围。到11时,最少6名示威者趁义务急救员撤离期间突围逃走,爬过铁丝网进入红隧范围,但最后被多名防暴警追截而被捕[93]

大量伤者送院 编辑

11月19日医管局表示,多间公立医院的急症室在当日早上合共接收了约80名来自香港理工大学的伤者,而重大事故控制中心其后再接获消防处通知,获悉现场仍有大量伤者,于是派出紧急医疗队到场协助分流伤者,现场大约200名伤者陆续分送12间公立医院处理,包括伊利沙伯医院广华医院玛嘉烈医院明爱医院仁济医院基督教联合医院将军澳医院屯门医院威尔斯亲王医院律敦治医院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玛丽医院[95]

11月20日,冲突稍微降温,仍有约100名示威者留守在校内。在晚上,数名警员采用心理战战术,在漆咸道南向理工大学用扩音器大声呼叫校园内的示威者:

同时批评在场有人拍摄。其后播放周杰伦的《四面楚歌》,有警员亦高叫“食饭未呀死曱甴!”[96]

保安局长称所有留守者涉暴动 编辑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会以暴动罪拘捕所有离开理大人士,希望外界清楚知道任何集结涉及破坏社会安宁便属暴动。同时强调任何人犯法都要负上法律责任。[97][98][99]

留守者经水渠离开被绑 编辑

11月20日早上10时许,警方按照《苹果日报》指示威者从渠口成功突围报道,于理大周边及红磡的所有下水渠口伏击,其中6人在畅运道桥底被捕,涉暴动罪和协助罪犯,其中一人为热血公民郑锦满。而早上约9时有一人成功从渠口爬出[100]热血公民主席兼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后来在Facebook发文大骂《苹果日报》,表示《苹果》经协商已删除有关报道[101]

理大外清路障 编辑

11月20日,大约300人下午在香港体育馆外聚集,手持胶袋、手套、扫帚等,称自发在红隧收费广场附近清理示威者留下的路障。全国人大代表洪为民陈勇,以及工联会会长吴秋北等亦有参与。不过与警方商讨后,拒绝人群进入封锁线范围。其后改为到香港体育馆平台及附近执垃圾[102]

冲突后期 编辑

 
11月21日,校园饭堂内的厨房在教会人士与及一些外国记者努力下,卫生环境渐渐改善
 
11月24日,有留守校园的人士感到不适送院

11月21日,警察公共关系科警司刘肇邦透过Facebook直播交代理工大学现时的情况,指至21日已有约1000人自理工大学离开。当中约300人是18岁以下人士,18岁以下人士离开时会被登记身份、影相及放行。刘肇邦重申警方现无设立任何死线,希望以和平方式解决事件[103]。到晚上,警员继续在理大外喊话并用强光电筒照向理大,称在这几个月中发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能力低于未受过教育者,“连读毅进嘅毅力都无”,又嘲讽留守人士如基层、拾荒者及长者一样,吃“冰冰冷冷的生命面包”,而自己放工后可北上深圳食“海底捞”、饮冰冻啤酒[104]

11月22日,凌晨,再有8人步向警方防线,进入附近的尖东救护站。保守估计仍然有30人在校园内留守,并藏身不同大楼内[105]。但校园环境情况恶劣,杂物散落一地。其中饭堂传出阵阵恶臭,弃置的饭菜原封不动。理工大学校董会成员—应用科学系助理教授朱伟志陪同社工团队进入校园,尝试说服大学内的人士离开[106]

11月23日下午4时许,连日在理大饭堂为留守者煮食的“厨房佬”中年男子,在救护员陪同下送院离开。而记者发现饭堂的灯也关掉,地下亦撒上白色粉末。有在场记者表示“厨房佬”在22日晚上情绪波动,曾手持铁笔抢走一名记者的证件,事后道歉。[107]晚上,内地媒体报道此前喊话“海底捞”的警员前往深圳海底捞吃火锅[108]。同日,一名到场协助的急救员透露,有两名示威者已出现精神错乱的状况[109]

11月24日,非建制派在应届区议会选举取得大胜,夺得452个民选议席中的389席。其中一位理大留守者,循湾仔区议会大佛口选区参选的梁柏坚亦成功当选[110]。当晚,港铁公布因冲突而关闭的红磡站将于11月25日重新投入运作,但由于红磡海底隧道和理大校园仍然封闭,车站出入口A及D(通往尖东、理工大学、红隧隧道口来回方向巴士站)继续关闭[111]

 
下午4时,逾百名非建制派区议会选举当选人在市政局百周年纪念花园举行集会声援理大留守者,并发表联合声明
 
晚上,一批市民在科学馆道一带马路聚集,声援理大留守者
 
防暴警察在附近设防线戒备

11月25日上午5时20分,因冲突而关闭的红磡站重新投入运作,但由于红磡海底隧道和理大校园仍然封闭,车站出入口A及D(通往尖东、理工大学、红隧隧道口来回方向巴士站)继续关闭。[112]警方封锁理大第10日,媒体估计校内仍有数十名示威者留守,并匿藏不同位置。而校内卫生环境非常恶劣,周边堆满杂物垃圾。其中学生饭堂除了传出阵阵恶臭,食物残渣仍然原封不动,厨馀更爬满大量蛆虫,但仍有留守者在厨房寻找食物。[113]下午,油尖警区指挥官何润胜向媒体表示,警方将筹组由中学校长、社工、临床心理学家、防止自杀机构人员、救护员、消防员和警方谈判组人员组成的安全小队, 准备进入理大校园,游说留守者尽快和平有序地离开。他强调警方不会第一时间拘捕有关人士,而是会如早前处理18岁以下人士般,为他们拍照和登记个人资料,日后再跟进[114]

11月25日晚上11时45分,理工大学发表声明,指为了确认校园内留守人士的情况,理大将于翌日(11月26日)派遣包括由教职员、专业辅导员、医疗人员、社工和保安同事等成员组成的多个小组,到校园内尽力寻找留守人士。一旦发现留守人士,校方会尽最大努力去劝喻他们立刻和平离开校园。校方希望警方能早日解封校园,以便校方可以立刻进行修复,令学校尽快恢复正常运作[115]

声援留守者 编辑

11月25日下午4时,逾百名非建制派区议会选举当选人在市政局百周年纪念花园举行集会声援理大留守者,发表联合声明。声明指应届区议会选举结果已对特区政府发出非常清晰的声音,显示香港人不会屈服于暴政及警暴。民意从没逆转,而区议会选举的胜利并无使他们忘记一众仍被困理工大学的留守者。其后他们兵分两路,其中一批前往礼宾府请愿,馀下的则在警方于理大外围防线请愿,经与在场警员交涉后,派出范国威邝俊宇郑达鸿陈剑琴黄国桐五人代表,在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叶建源陪同下进入理大校园接触留守者[116]。叶建源表示留守者状态良好,希望警方退场,让理大校方接管校园[117]

11月27日,有网民号召晚上在多区发起“和你唱”活动,包括沙田大埔屯门铜锣湾观塘旺角荃湾等,以声援理工大学内的留守者。“和你唱”活动于晚上8时半开始,其后会在场读出支持理大留守者的宣言,活动地点包括大埔超级城观塘APM沙田新城市广场将军澳Popcorn钻石山荷里活广场等。[118][119]

11月28日,有宗教团体于尖沙咀钟楼发起“声援理大反对围捕”集会,对警方连日包围理大示威者表达不满,令留守者未能得到人道支援,希望在这个距离理大不远的地方鼓励留守者。部分集会人士戴口罩,有人弹结他,全场举手机电筒唱歌。[120][121]

林郑回应事件 编辑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在被问到会否要求警方尽快撤离理工大学时回应称,警方包围理大校园是一个执法工作,但警方已经按照她的要求,就仍留在理大校园内的人士采取一个非常人性化的做法。她再次呼吁现时仍然留在理工大学校园的人士可以尽快和平、安全地离开[122]

同日,黄夏蕙脸书专页发表帖文,她称自己很想帮助理大的“小朋友”出来,呼吁他们尽快离开理大校园,称她已找得义务律师和专业团队照顾他们[123]

上午9时起,由理大副校长卫炳江带领的6队协助小组进入理大校园寻找仍未离开的人士,到下午人手增至7队,并于下午3时许发现有一名女性留守人士,她身体虚弱和情绪不稳,在场红十字会人员即时为她提供医疗服务,理大辅导员正全力劝喻她和平离开。校方决定翌日继续寻找工作,并考虑再度增加小组人手[124]

下午2时,政府召开跨部门记者会,宣布因冲突中受破坏而关闭的红磡海底隧道将于11月27日上午5时起恢复行车[125]

下午4时,叶建源邝俊宇范国威杨雪盈张达明朱幼成获准进入理大校园寻找留守者[126]

搜寻留守者 编辑

11月27日上午5时起,红隧恢复通车,所有途经红隧的巴士线亦恢复行驶[127]

警方围封理大校园第12日,上午9时30分起,理大派出100人组成9队小组再次进入理大校园寻找仍未离开的人士,同时检视办公室和实验室内设施被破坏的情况。小组搜索校园内所有楼层及房间再没有发现留守者,行动在中午结束[128]

同日下午4时,理大再发表声明,指校方的小组在过去两日已进行了全面寻找留守人士的工作,校方建议警方无需再采取类似的行动,并立刻解封校园[129]。不过到傍晚,油尖警区指挥官何润胜向媒体表示,警方安全小组(包括谈判小组、爆炸品处理课、传媒联络组、临床心理学家、救护及消防代表)及刑侦人员将于翌日(11月28日)联同理大代表进入理大校园处理危险品及攻击性武器,并进行搜证。称防暴警察不会入内[130]

深夜,一名留守者阿邦(化名)与传媒会见时,估计校内留守人士不足20人,而他们对警方极不信任,认为警方不应踏足理大校园[131]。而且现场的危险品可交由消防处理,没有搜证价值。他亦表示自己无做错事,不认同离开校园要向警方登记资料的安排[132]

警方搜证 编辑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警员在现场搜证时检获大量玻璃瓶和易燃液体物品
 
警方爆炸品处理课进入理工大学李兆基楼Y座实验室搜查

11月28日上午9时起,警方及消防人员进入理大校园,包括数十名便衣警察、警察公共关系科人员、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警员、爆炸品处理课人员。早前,香港警方宣布组成安全小组,包括警察爆炸品处理课、刑侦小队、谈判小队,以及消防、救护、社署、心理学家等。警方也重申,此次行动目的是处理危险品及处理罪案现场搜证工作[133]

晚上9时,警方及消防代表在理大校园外向传媒交代安全小组工作情况。警方人员在理大校园范围内共检获3,801支汽油弹(当中100支绑上卡式石油气罐),921支卡式石油气罐、558瓶强酸和强碱等化学物品、大量花生油、一些弓和自制弩、一把气枪、一些可制造炸药的物品,但现场并没有制成品。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警方人员在校园不同位置拆除大型投掷器,相信是用以攻击附近目标,而在停车场则有44辆车被毁坏,主要是油箱被打开或破坏,估计被人取走汽油制造汽油弹。警方表示他们有信心可以在翌日(11月29日)能完成所有工作,警方在相关工作完成后会解除对理大校园外的封锁线,把校园交还理大校方[134]

而消防人员在理大校园巡查期间,发现大量汽油弹和卡式石油气罐,还有逾550公升属第五类危险品的易燃液体、20公升属第三类危险品的腐蚀性液体、80公升属第四类危险品的有毒物质,以及其他危险物品。此外,消防人员发现实验室被破坏和曾经有人进入,校内的消防喉辘、灭火筒、消防警钟、出口指示牌等消防设备也遭到破坏。至于危险品仓,除15支放在仓外的灭火筒被取去,全部27间危险品仓都上了锁,没有受损,仓内消防设备运作正常[135]

冲突结束 编辑

 
校方派出黑人保安在校园出入口

警方和消防人员于中午前完成搜查理工大学,移除校内危险品和处理校内罪案现场等工作。警方随即解除理大范围的封锁线,并已将校园交还理大校方管理。警方在11月29日再捡获280支汽油弹、318支卡式装石油气、28桶化学品,另有各类攻击性武器[136]

中午12时20分,理工大学发表声明,指警方已宣布解封校园并已将校园交还理大校方。理大接收校园后,会即时进行盘点和全面的环境及安全评估工作。但由于校方需时进行清理、盘点及修复工作,故校园仍需关闭,现时只限校方授权人士进入,直至另行通告为止[137]

但仍有市民在理工大学解封后进入校园了解情况。有受访市民看到校园破落的环境后感触落泪,并向传媒形容场景“超级震撼”。她同时希望学生都可以平安回家,见到家人[138]

冲突后续 编辑

 
11月29日下午,理大校方管理层进入校园视察后见记者
 
2020年7月17日,O记探员搜查理工大学学生会,成员最初拒绝打开会室大门

下午,理工大学校董会主席林大辉,校长滕锦光等管理层在巡视理工大学校园后会见记者。滕锦光表示从理工大学校园离开的1,100多位示威者中只有46人是理工大学学生,并指过去两星期理工大学校园被大量街外示威者占据。滕锦光形容理大是今次政治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影响和破坏很大。他指,事件得到和平解决,无人伤亡,躲过一场更大的浩劫,形容算是“不幸中的大幸”[139]。滕锦光表示理工大学会聘请专业的公司负责评估复修工作,暂未知涉及的开支,有信心下学期可如期于2020年1月13日开学[140]

下午4时,警方召开记者会交代理大冲突情况。警务处助理处长周一鸣表示,警方组成的安全小组用了一日半时间,完成在理工大学搜证及移除危险品。期间警方于理大校园内共检走3,989枚汽油弹、1,339支压缩燃料、601支化学品,以及573件攻击性武器(包括锤子、28支弓、200支箭、大型投射器及气枪等),这与11月17及18日理大一带冲突场面中示威者使用的武器非常吻合[141]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在搜证过程中,感觉到当时在校内的人士,处心积虑与警方作战[142]

11月30日晚上8时半后,九龙湾站外有黑衣或戴口罩抗议人士聚集,组成人链,声援早前理大示威中学生,并游行至观塘道。有抗议人士亮起手机灯光,在观塘道行人路一字排开,有人高叫口号。[143]

九龙湾彩石里圣若瑟英文中学荒废十多年校舍多次用作“警察训练”[144]。2020年5月2日,有射击运动者发现地下男厕格内有一个行李箱,行李箱内藏3个盒形爆炸装置、手掷式土制炸弹、手提电话、经改装的电路板、10公斤化学品包括哥罗芳、山埃等毒品、4公斤炸药、压力煲等。警方调查后认为部分化学品为去年11月于香港理工大学失窃的物品,随即封锁彩石里,更一度封锁往启业邨行人天桥及观塘道观塘方向一条行车线。[145]

2020年7月17日,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持九龙城裁判法院发出的法庭手令搜查理工大学学生会会室,拟寻理大箭艺会会员名单,搜查两小后带走5部电脑离开。[146]

2021年11月6日,日本东京放映由导演周冠威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为题材而拍摄的纪录片《时代革命》。于纪录片当中,有一名为当时向理大围城内的抗争者提供逃生路线的Telegram管理员声称,有抗争者试图透过从大学围城内的地下渠爬行逃出,但其手机内的全球定位系统信号最终一直停留在地下渠内,无法得知其下落。让人怀疑当时可能有尝试爬渠逃出围城的抗争者行动失败,最终因无法逃出生天而困死在围城下的地下渠内。

医生入禀向警方索偿 编辑

2021年12月,一名耳鼻喉科医生入禀高等法院,指警员误将催泪弹射进其尖沙嘴的单位,引致起火及严重损毁,向警务处长索偿逾672万元。案件在2022年6月21日在高等法院开庭处理。医生表示自己没有律师代表,自己找了两年都无律师愿意接案。他亦要求警方披露警员身份。[147]

被捕,提堂和判决 编辑

根据警方数字,截至2022年8月31日,事件共拘捕1,393人,其中810人由理大离开时被捕。网媒《法庭线》根据法庭纪录及新闻报道进行数据分析后,截至2022年11月11日,冲突共有417人被控(317男及100 女),主要涉及6个地区,包括理大内外、油麻地、佐敦、尖沙咀、尖东及红磡。当中逾七成半人被控暴动,其馀人士被控非法集结、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罪。315名被控暴动的被告中,49人涉理大暴动,馀下人士涉校园附近及油尖旺暴动,其中油麻地围捕事件达213人。截至2023年12月6日,有187人被裁定罪成,11人被判入教导所,165人被判监29至64个月,11人候判。[148][149]

拘捕 编辑

一名来旅行的日本东京农业大学的3年级生井田光在11月17日被掳,至11月20日被释放。他在被释放后对日媒称,自己只是站在抗议现场站著看,不知道为何被压制殴打绑走[150]

11月29日,警方再召开记者会交代理大冲突情况。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表示在理大冲突事件中,警方共拘捕1,377人,当中只有46位理大学生,其中由理大离开而被拘捕的有810人,经登记方式离开理大、未被即时拘捕的未成年示威者则有318人,另有567人在理大外围及周边被拘捕[151]

242人被控在佐敦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当中包括歌手庄正、前学民思潮发言人黄子悦、棍网球港队成员温耀辉、“毛记葵涌”员工梁嘉星,亦有被告任职护士、救护员、教师、跌打医师、大学研究员和编辑等[152][153]。众被告于11月20日分6间法院提堂。除3人被拒保释和53人留院外,其馀被告均获准保释至2020年2月至3月再讯。而案件拖至11月21日凌晨约1时才完成首次提讯,裁判官明言控方表现极不理想[154]。而暴动案64名被告分拆7宗案件审讯,其中一单案到2023年12月27日才开审,料横跨至2024年2月中。立法会前社福界议员邵家臻认为有关安排对被告生涯规划停顿,也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案件保释条件严苛,被告需要每周到警署报到、宵禁、不准离港或在寓所安装闭路电视,形容是“对人是一种侵蚀及消磨”。大律师吴宗銮指出案件拖延太久,即使被告可保释亦需承受非常大的压力。[155]

2022年7月,一名20岁男学生抵港入境时再次被捕,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学、畅运道与科学馆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案件于同年7月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不过因被告需要隔离检疫,未能出庭应讯。[156]

法庭提堂和判决 编辑

  • 2021年2月19日凌晨,警方拘捕12人,包括9男3女,被指曾在理工大学内逗留及从理工大学内“突围而出”走到香港科学馆,成为首批在校内被控暴动罪的示威者。12人即日傍晚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11人不准保释,需要还押至3月再讯。他们得知保释被拒后,在犯人栏内哭泣。只有一名声称为急救员的被告获准保释。[157]
  • 2021年4月8日,两名驾驶“家长车”的司机在红磡被警方截停后,被控危险驾驶。其后控方加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并申请撤销两人担保。案情指警方发现其中一名被告手机内发现已标记的渠务署图则。而另一名被告连同其他车辆到某处等候,警员截停期间看到有人游绳离开理大。裁判官虽然批准两人保释,不过保释金调高至现金10万元,改为每天警署报到,其间不准离港及遵守宵禁令。[158]
  • 2021年6月1日,其中一男一女被告被控1项暴动罪,在2019年11月19日于九龙厚福街漆咸道南一带,与他人一起参与暴动。案件在区域法院再讯时,控方检视新证据,最终决定撤销两人的控罪。[159]
  • 2021年8月27日,控方开庭称案件涉及213名被告,现时19人已有审讯排期,最迟2023年10月至12月开审,并申请将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及咸美顿街交界有15人暴动的案件一同审讯,案件订于2023年3月6日开审。[160]
  • 一名男子被控在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漆咸道南与畅运道一带参与暴动。案情指他在18日于理大正门外企图“抢犯”。被告于2022年7月14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求情时指被告因案件患上重度抑郁及创伤后遗症,希望轻判。[161]暂委法官郑念慈考虑被告案发时只有18岁,将被告判入教导所。[162]
  • 1名28岁测量员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理大校园外的在尖沙咀漆咸道南与金马伦道交界袭警、拒捕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不过被告在无律师代表下出席聆讯,并向法庭申请押后6星期,以寻求当值律师服务及索取法律意见。[163]

佐敦/油麻地暴动案 编辑

4名23至40岁男子被控2019年11月19日凌晨,在弥敦道窝打老道交界参与暴动等罪名,于2021年8月31日裁决,区域法院法官林伟权裁定31岁被告暴动、非法集结罪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形容被告是明知暴动下。仍然继续选择逗留在暴动人群附近,认为是鼓励及支持了使用暴力破坏社会安宁的人,更指他是“暴动者一分子”,被判监禁4年。而其馀三名被告的暴动罪不成立。其中早前承认未能出示身份证的23岁首被告罚款2,000元。而第四被告作供时指自己遭到警员斥责及棍打,其右手因而骨折。法官指被告的右手骨折是在混乱中引致。[164]

另外,一名18岁学生在弥敦道咸美顿街警方推进期间被捕,早前承认暴动罪。2021年9月2日,西九龙裁判法院法官许肇强指被告虽然是前线成员,但无证据显示他有煽动或号召他人。而示威者当时只是阻止警员推进,加上案发期间对交通影响不大,没有市民或警员受伤,认为案情不算严重。加上被告是有抱负和理想的年轻人,判处监禁两年半。[165]

5名被告(25岁至35岁男子),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其中第一和第二被告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经审讯后,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王诗丽裁定25岁厨师、28岁运输工人及25岁侍应暴动罪成;35岁补习老师和厨师因身藏索带,被裁定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律师求情时指三人早年丧父或母,家庭陷入财困。不过法官形容当日示威者当作弥敦道现场是“战场”,多次对警方投掷汽油弹及燃烧弹,令街道出现“熊熊火光”,是“非常严重的暴动罪行”,指出法庭须判以阻吓性刑罚,最后判4名被告监禁5年至5年8个月。此判刑是反修例暴动案件至今最重的刑罚。不少旁听席人士听到判刑后流泪,其中一名被告母亲情绪激动,双眼通红流泪走前拍台,大叫“我个仔无罪!(你哋)滥杀无辜!”,需要旁听席人士拉走。法庭亦有旁听人士大叫“没有暴徒,只有暴政!”,遭到保安喝止。该名母亲被拉至庭外后跪地嚎哭,她说“你哋畀天劈!畀雷劈!我个仔好仔嚟.....好仔嚟......(你们被天劈!被雷劈!我的儿子是好儿子来的.....好儿子来的.....)”,又说“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我捱咗十几年凑大4个细路......你哋班仆街无良心!(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我撑了十多年照顾4个小孩子成人.....你们这群混蛋没有良心!)”。[166]

在9人案之中,有6人表示不认罪。他们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其中认罪的两名被告分别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3名年龄介乎27至33岁被告将于2022年10月25日判刑,期间3人继续还柙。[167]到判刑当日,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形容示威者如“熟练的军队”,行为“肆无忌惮、目无法纪”,是香港有史以来其中一宗最大规模、最暴力的暴动事件。指出被告除了认罪外,没有其他减刑理由。最后被判监禁3年9个月。[168]

10名被告案发时19至61岁被告,包括YouTuber易卓邦。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其中20岁男学生被捕时,被指背囊内藏有就一把木柄手锤,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61岁被告则因被指管有镭射笔,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经审讯后,在2022年10月28日判刑当日,法官练锦鸿形容,本案是 2019 年下半年社会事件中的高潮,示威者公然挑战执法者和政府,将九龙区心脏地带变成战场;又指事件有损本港安全法治的国际形象,“对整个社会心理挖出一个极大伤口。”,指出当日激烈对抗场面俨如“地狱图”。法官又指考虑判刑时感“困难和不忍”,他相信被告非十恶不赦,但受社会气氛影响和个别学者鼓吹,误以为违法可达义。最后被判监禁3年8个月至4年8个月,包括辩称在现场急救的23岁学生。案件只有42岁的义务急救员无罪。同案两名被告18岁和23岁男送货员早前认罪,其中前者于2022年5月被判入劳教中心,后者判监禁44个月。[169]

15名案发时14岁至21岁被告,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20岁男学生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个可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案件在2022年10月26日在区域法院(移师西九龙法院)开审,由暂委法官刘绮云主理。一名案发时未满16岁的男被告承认暴动罪,准保释待案件审结后再求情及判刑。其馀14人不认罪受审。控方指,虽然他们没有被拍摄及认出曾作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但仍有足够证据肯定他们身处现场参与暴动,起码以鼓励等形式参与暴动。[170]到11月22日,暂委法官刘绮云裁定全部人表证成立,当中案发时15岁的被告选择作供,她指案发当晚下班后港铁已暂停服务,寻找巴士不果,打算乘搭的士离开时被人推跌倒地,有警员上前协助后送院,及后涉暴动罪被捕。被告供称,当时想尽快离开,非刻意行近示威者,或打算混入示威人群。[171]

11名案发时18岁至28岁被告,包括独立歌手庄正,被控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到2022年12月17日,法官林伟权在区域法院裁定庄及另外9人罪成,还押至2023年1月7日判刑。到判刑当日,辩方第六被告大律师求情一度哽咽,指出人生因本案留下不可磨灭、不可洗脱的创伤。不过法官林伟权表示“不能够太感情用事”,他指本案暴动情节十分严重、极之暴力,辩方表示各被告在场短时间逗留、没有亲自作出暴力行为,惟法庭认为“不动口不动手,罪责也不轻”,若轻判只会发放错误讯息,最后被判监禁50个月至52个月。其中25岁的第十一被告将于狱中分娩。[172]而另外一名21岁青年,法官指他在油麻地站出口建构物上被警发现,似乎一早身在该处,只是“好事之徒”,罪名不成立。[173]

同案另外11名被告的案件中,有3名被告缺席聆讯,控方指入境处资料显示已离港,法庭已颁下拘捕令。另外8人认罪或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还押至2023年1月27日在区域法院一并求情。其中都大学生称若不是本案,“可能会有好前途”,因他原定今年毕业,曾获院长嘉许名单,惟校方指若他短期内“出唔返嚟”,学位将作废,而其过往3年的努力恐付诸流水。区院暂委法官叶启亮押后至2月25日判刑,各人续还押。[174]到判刑当日,暂委法官叶启亮指,本案发生在人烟稠密的社区,示威者破坏公物、投掷多枚汽油弹,导致马路火光熊熊,为 2019 年社会事件的其中一场最大型的暴动,又指大部分被告携有装备、有备而来。就辩方求情指被告 3 年来承受压力,法官认为案件没有不合理延误,不视为求情因素。最后被判监禁 3 年半至 4 年 9 个月。[175]

10名被告(20至24岁),包括一名护士和跌打医师被控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25岁学生另被控管有喷漆。其中23岁护士在开审前认罪,正被还押。而9人不认罪受审。2023年4月3日法官郭启安在区域法院指,案发一带非正常状态,现场犹如战场,枪声不绝于耳,控方指一般市民会远离现场,而部分被告有暴动者装备。本案有 7 名被告有作供或传辩方证人,各辩方大状力陈各人或只是“无辜的过路人”,因混乱而跟随他人逃走,最终被捕。法官拒纳各人的证供,形容他们说法不合理,堆砌谎言,只为掩饰暴动意图,而控方在本案所依赖和针对各被告的环境证据具压倒性,产生累积效应,裁定9 名被告全部暴动罪成,案件押后至 5 月 16 日判刑,期间众人须还押。[176]到判刑当日,法官郭启安称,本案示威者人数众多,最高峰达2000人,为反修例案中最大规模之一,惟警员仅约 200 人,可谓“以一敌十”。法官又指,示威者携有护目镜、防毒面具等装备,明显有备而来,且他们当日投掷至少 200 多枚汽油弹,数量及密度可见非即兴发生,而是有周详计划。法官斥暴徒自私自利,因个人理念、不满社会现况而破坏社会安宁,对公众造成极大滋扰,令市民蒙受无辜经济损失。法官称,要对多名 20 至 30 岁的年轻人判长期监禁,对个人、家庭、社会均属悲剧,且各被告有独特家庭背景,惟案例指暴动为严重罪行,家庭因素非减刑理由,最后除认罪被告被判囚45个月外,其馀 9 人判囚50至58个月。被告当中,有人为注册护士及审计员,法官特别提到,希望有关机构可“弹性处理”被告的专业资格、“宽容态度对待犯事嘅年青人”。[177]

一名20岁女学生事隔近3年半,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龙觉士道与柯士甸道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案件于2023年5月1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本案押后至 6 月 14 日再讯,以待准备文件,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控方反对被告保释,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批准被告以 3 万元保释外出,另其母亲提供 10 万元人事担保,期间被告不得离港、需要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居住报称地址,并需往警署每周报到三次。[178]

15名年龄介乎16岁至45岁的被告,被控于或约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其中第7被告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镭射笔,此罪获存档法庭。而前学民思潮发言人黄子悦等 10 人早前认罪,馀下不认罪的5人经审讯后,在2023年6月1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须还押至本月 29 日求情,并暂定于 7 月 13 日一并处理判刑。暂委法官崔美霞裁决指,其中 4 名被告的证供有违常理,存在分歧,故拒绝接纳。考虑到当时暴动已持续最少 38 分钟,但各被告仍留守现场,加上他们的衣著颜色及装备,均与常见的示威者吻合,同时并非该区居民,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论是参与暴动,并排除他们是无辜途人的可能性。部分被告闻判后泪流满脸,休庭期间隔著被告栏的玻璃,逐一与亲友道别。[179]到判刑当日,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崔美霞指示威者携个人装备到场,是次暴动属预先计划,示威者非粗疏行事,而且投掷251枚汽油弹,暴力程度非常严重。法官指,本案没证据证明被告有作出暴力行为,但他们留在现场亦属支持暴力示威者。法官另考虑部分被告曾做义工、曾拯救溺水人士等作酌情扣减,其中提到黄子悦抑郁症,但仍做义工及到非牟利团体工作,对社会有莫大贡献,酌情扣减一个月,判她监禁 37 个月。而其馀13名被告被判监禁 36 至 52 个月,而案发时 16 岁的少年则被判入教导所[180]

8名年龄介乎22岁至38岁的被告,被控于/约于 2019 年 11 月 1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其中6人在开审前认罪,法官谢沈智慧在2023年7月28日判刑当日,形容示威者犹如熟练军队推进,是次暴动并非突然发生,早有预谋,行为肆无忌惮、目无法纪。而暴动令商店未能营业,对居民构成滋扰,多项公共设施受损,造成的公共开支难以估计。而被告面对严重罪行,个人或家庭背景可谓微不足道,即使个人前途受影响亦属咎由自取。判处监禁监禁 41 至 45 个月(3年5个月至3年9个月)。而2人表示不认罪[181]

一宗涉及9人的案件,除3人开审前认罪,判处监禁3年9个月。馀下6人经审讯后,2023年7月2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成。当中一人被控“管有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则不成立,各人还押至 9 月 22 日求情。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被告案发时是17岁零1个月,不过法官闻言称“So?”。辩方续表示他现时“差几个月先 21 岁”,希望法庭考虑教导所报告,但被拒绝。[182]

尖沙咀暴动案 编辑

10名案发时16岁至34岁的被告,被控2019年11月19日,于尖沙咀漆咸道南、天文台道、金巴利道、金巴利街、加连威老道、加拿分道、金马伦道及厚福街附近一带,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其中 案发时18岁的少年及16岁的少女在开审前承认一项暴动罪,少女于2022年7月25日被判入教导所。而18岁的少年由于直接袭击警员,情节最为严重,量刑起点为 50 个月监禁,考虑他开审前认罪,获扣减三分一刑期,总刑期为35个月。而馀下8名不认罪被告被裁定罪成。法官李庆年在判刑前指,众被告本性善良,“可惜对社会事务过份热心,被激情驾驭理智”,希望他们激情过后、静思未来。他又以歌手陈秋霞的歌曲《珍惜好年华》寄语众人,*“莫以青春来做代价,为了前途醒觉吧!将快乐,将温暖,筑起温馨一个家!”。又认为没有直接证据指5人亲身使用暴力,属于“蓄意留守提供鼓励”,将量刑起点订在39个月,并指现时香港由乱转治,被告重犯机会大大减低,判处监禁35个月。另外3人案发时曾处理易燃物品,法官认为角色比上述5人严重,判处监禁45个月。[183]而16岁的被告在2023年6月9日判入教导所。法官林伟权判刑指,反修例示威原属和平,后遭少数崇尚暴力的人胁持,不少年轻人在热情下参与,即使他们未有使用暴力,但明知而出现在暴动现场,已起鼓励及壮大声势的作用,而被告亦是其中之一。[184]

  • 另一歌词为“你应该珍惜远离邪恶 罂粟花放开吧”,吁人远离毒品。

油麻地“营救理大”案 编辑

213 人涉在油麻地以“围魏救赵”,营救被围堵的示威者,被控暴动,分成多案处理。

4男1女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凌晨时分,在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附近,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在2021年8月31日,法官林伟权指闭路电视见到两名被告并非由暴动街道(弥敦道)逃走,因而裁定两人暴动及使用蒙面物品罪不成立。而另一名被告独自往按摩场揼骨,被警员拘捕后被棍打致右手骨折,亦对男警称为“Madam”。法官认为被告有醉意,因而裁定暴动罪不成立。不过第三被告被法官指逃跑是为避开警察,并不是与其他暴动者割席,加上亦有戴口罩。最后被裁定暴动等罪成,判囚4年。[185]

而同案的19岁女大专生在2022年5月30日被法官林伟权裁定暴动罪及使用蒙面物品罪不成立。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成,还柙至6月18日求情及判刑。[186]法官林伟权指被告由于管有一把多用途钳及一罐打火机燃料,加上曾身处暴乱现场,之后亦被橡胶弹打中引致脚伤,最后由小巷跑到横街,之后再跑回小巷时被捕,属加刑因素。同时考虑暴动背景下,被判监禁18个月。[187]

另一宗案件有11人被控当日晚上11时26分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一带参与暴动,所有被告原先不认罪。其后,3名被告弃保潜逃,法庭颁下拘捕令;6名被告在开审前改为认罪;而馀下的2人则表示不认罪,继续受审。[188] 其中一名被告案发时为都会大学摄影系学生,作供时表示前往现场是为了拍摄冲突场面以完成功课,突然被速龙制服并遗失相机。[189]经审讯后,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徐绮薇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当中两人另被控藏索带罪成。法官批评有被告的供词前后矛盾、有违常理,为掩饰自己身处暴动现场的真正原因,而编造故事。[190] 2023年3月11日,暂委法官徐绮薇判刑时表示,案发时香港社会出现几乎无日无之的大型暴力示威活动,阻吓性远高于更生的考虑。而本案暴动参与人数众多,对比警方200名警力,人数悬殊。有人组成人链传物资,可见他们有组织、计划周详。11名被告在场支持鼓励,身穿深黑色衣物,助长示威者气焰,肆意妄为挑战警方。最后他们被判监4年3个月至4年7个月。其中一名被判囚 51 个月,案发时34岁的被告患急性肾衰竭,须隔天洗血,法官酌情减刑 3 个月。[191]

一宗涉及9男1女的案件,指他们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除19岁女被告在开审前认罪外,其馀9男不认罪受审被裁定罪成。到2023年3月11日判刑当日,暂委法官郑纪航批评指暴动者的行为让街道满目疮痍,形容现场恍如小型战场,斥被告公然向警方作恶意挑衅和攻击,没有受到以往案例的阻吓,必须重判以示破坏法治和秩序的沉重代价。其中两名男被告分别携带缩骨遮望远镜,郑官指二人参与程度较高,判监5年4个月,另外7人则属最低参与程度,判监5年1个月,为理大冲突案件中目前最长刑期。至于开审前认罪的19岁女学生被判入教导所。多名亲友闻判后拭泪。[192]

而一宗涉及13人的案件,他们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打老道和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当中9人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即管有钳、汽油弹等物品。21岁男生及“12 港人”之一郭子麟早前认暴动罪,其馀控罪获存档法庭。其馀11人经审讯后裁定各被告是暴动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而罪成。到2022年12月31日,暂委法官香淑娴判刑时指,案发时现场示威人数逾千人,与警员对峙近1小时,估算投掷了250枚汽油弹,暴力情况严重,没有警员被火光波及属万幸。法官又形容,案发现场犹如小型战场,认为并非突发,是有预谋和一定程度的计划。除了2名认罪被告,包括“12 港人”之一的郭子麟获减刑,分判囚2年5个月及3年11个月,另有一被告因年轻获酌情减刑外,其他被告均没有减刑理由,分别被判监4年半至5年3个月。[193]

而一宗涉及6名被告的案件,1人开审前认罪判入教导所,另外5人否认暴动罪,案件在2023年1月20日受审。区域法院法官张洁宜裁定一名案发时23岁的大学研究员可能是“无辜的途人”,暴动罪名不成立;不过律政司到1月31日就案件提出上诉。而4名被告经审讯后,因衣著连同装备与示威者类同而裁定罪成,还押至2023年2月3日求情。[194]

而一宗涉及18名被告(16岁至25岁)的案件,5 人认罪判处监禁3年半至4年,馀下13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当中3人还押至2023年6月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院)被判处监禁4年半至5年2个月,另一案发时 16岁少女则被判入教导所。暂委法官严舜仪指,暴动发生于商住区林立地段,示威者掷汽油弹及其他破坏行为,对现场人士带来财物和人身安全风险,损失难以估计,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法官认为被告不论在何时加入,都一定知道暴动的实况,增加声势令暴动持续。馀下9名罪成被告分别押后至6月5日及8日求情和判刑。[195]当中5男还押至6月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院),被判处监禁4年3个月至4年11个月。馀下4名罪成被告押后至6月8日求情和判刑。[196]

14名男女被指于油麻地参与暴动,其中8人先后认罪,还押2023年6月29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监禁32至45个月不等。法官陈广池指,政治贩子和暴动推手以“围魏救赵”的奇怪主意鼓动他人,令大批思想单纯、满腔热血及不知就里的人涌上街头。法官批评,被告看不见法律与秩序,听不到人性的呼唤,赤裸裸地把自己变了一个不动手的“暴徒”。有被告家属听取判刑时抽泣,旁人轻拍安慰。同案有6人不认罪。[197]

6名案发时19岁至45岁的被告,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45岁课程导师另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管有镭射笔。案中有2人认罪,其馀4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到2023年9月18日刑当日,暂委法官陈慧敏指,当时警方和示威者人数悬殊,又指示威者投掷至少 251 枚汽油弹,“场面极之暴力”,严重性不比梁天琦案低。辩方求情指,控方检控延误、被告一旦入狱,难以照顾家人,惟法官拒绝接纳,指有大量暴动案件涌现,警方、法庭已倾尽人力物力处理,又批评被告求情指入狱后难以照顾家人是咎由自取。最后6人被判监禁3年11个月至5年3个月。散庭后,旁听人士向被告挥手及高呼“保重”。[198]

7名23岁至30岁的被告,被指于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其中6名被告均不认罪。而一名案发时17岁认罪的护理系男学生在2023年3月27日被判入教导所。法官陈广池判刑时形容,2019 年 11 月可说是香港社会发生前所未见,严重暴乱的“黑暗冰河期”,更指“幕后推手”或“政治贩子”在不同平台,推出“围魏救赵”的主意,他们可能在键盘后暗笑,有大批有学历年轻人响应“入局”。而年轻人缺乏洞察世事的能力,容易受“网军”影响,一窝蜂跟随潮流,同辈间推波助澜,最终堕入泥沼。[199]而不认罪的6名被告受审后,法官陈广池于2023年10月19日裁定 6 人暴动罪成,法官形容一众被告及辩方证人的证供不尽不实,拒绝接纳。其中有被告称当晚与朋友庆祝自己生日,法官质疑他没打卡拍照;有被告供称一行 5 人乘的士到友人寓所吃火锅,离开时被捕。法官指,现今大部分的士都是 4 座位,被告称当晚毫无难度找到 5 座位的士,“这是一个疑点”,认为他非诚实证人,最终裁定众人身处现场,非无辜途人,唯一推论是有意图参与暴动,全部罪成。被告还押至 11 月 30 日判刑。另外,法官特别提到其中一名辩方证人可能试图误导法庭,妨碍司法公正,要求警方跟进。[200]

厚福街大厦案 编辑

网上有人号召“围魏救赵”,11月19日凌晨3时许,警方在尖沙咀一带扫荡和搜捕期间,其中一名警员发现数十名示威者跑入厚福街7至7A的大厦内,之后楼梯及天台共拘捕5男6女。事后楼梯间拾获大量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雨伞、防毒面罩、滤罐、口罩、生理盐水、望远镜和头盔等。之后他们被指参与暴动,负责协助制作和运送汽油弹,为逃避追捕而跑入大厦内。其中22岁和27岁被告获控方撤回暴动控罪。到2022年4月12日,区域法院法官林伟权指出逃跑不一定代表畏罪,不过由于政府及警方在案发前多次呼吁市民远离油尖旺区,认为他们并没有合理理由身处暴动现场,加上身上亦有示威者装备,因而裁定他们并非旁观者,而是蓄意装备自己。他又强调各被告即使不作一声,亦同样构成参与暴动,认为他们的到场逗留是壮大人群声势。因而裁定3人罪成,需还押至5月3日求情及判刑。

另外,辩方投诉警方在拘捕各被告下,在天台将所有被捕者用双手反绑,并命令他们脸朝下趴在地上。法官形容场面吓人,也让人不安。法官同时批评警员在警署为被告拍摄可证明犯罪的还原照片,如要求他们背着涉案背包拍照,是剥夺被告缄默权,因而拒绝让有关还原照片呈堂。[201]

最后法官林伟权指被告虽然没有证据显示亲身作暴力行为,但指他们是蓄意装备自己加入暴动人群,是支持其他暴动者。25岁平面设计师被判监禁35个月;而两名案发时16及17岁、目前就读护理系及心理学系的学生被判入教导所。[202]

而同案16岁的少女被指在厚福街遭警员截停及制服,之后被搜出防毒面具、劳工手套等。其后被控暴动等罪名,被告承认控罪。而法官李庆年指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参与暴力行为,并形容被告成长坎坷,有勇气认罪,对过错有承担,也没有逃避或玩弄程序公义下,可以节省法庭时间及公帑,最后判处教导所。[203]

同案亦有3男2女(23至46岁)被控暴动罪,当中一人于开审前认罪,馀下4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到2022年9月7日,法官郭启安指各被告并非路过旁观,而是与警方作对,称要“围魏救赵”救走理大内的“手足”,又指第四被告有急救用品仍可属暴动者,并会令其他暴动者感到安心。法官述另一宗由法官林伟权主理、与本案背景相近的暴动案件,认为以39个月作量刑起点过于宽大,最后判处5人监禁37至48个月。[204]一名被裁定罪成的 46 岁女子不服定罪,申请上诉许可,案件于2023年4月21日在高等法院处理。服刑中的申请人没有法律代表,自行陈词。她指出原审时的辩方大状及事务律师曾向她表示,若她出庭作供会被多番盘问,以及因“迷信”而决定不出庭作供。同时指原审法官只选取对她最不利的推论而裁定罪成,对她造成不公。不过上诉庭法官彭宝琴听毕双方陈词,即日拒绝批出上诉许可,认为她提出的理据并无任何合理可辩之处,仅“纸上谈兵的空泛陈词”。[205]

历史博物馆前员工偷拍飞虎警判囚半年 编辑

一名44岁,在香港历史博物馆工作的男外判工人,于2019年11月17日在馆内拍摄警察飞虎队后楼梯持枪,并将图片发布至网上后被疯传,事后被控一项“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他因而失去工作,早前亦否认控罪。辩方亦认为案件不涉及任何暴力元素,也没有预谋阻挠警方行动,同时指出被告因案件拖延,对精神造成折磨。不过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判官郑念慈不认同辩方的说法,批评被告行为严重阻挠警方行动,让警方需要撤退大楼。而飞虎队在进入博物馆后虽然未有向被告表示行动保密,但裁判官认为被告应该清楚知道警方在博物馆内的行动需要低调和保密。裁判官更提出新的法律观点,指出《人权法》所赋予的人权和拍照自由,不能凌驾公共和社会秩序。形容当日理大如“军器库”一样,直斥被告行为是超越宪法下表达自由的界线,而被告并非记者身份,认为行为属“通风报信”,有意图协助理大内的“手足”。郑官认为案情严重,指出被告未有任何悔意,判处被告即时监禁6个月,并拒绝他保释等候上诉。旁听的家人得知后在庭外痛哭。[206]

到2021年10月6日,被告就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诉,并透露早前申请法援遭拒。律政司高级检控官李庭伟不反对将案件押后至12月7日再讯,但提醒上诉人“提醒你就快坐完”。[207]

理大内暴动案 编辑

案件有29人在事隔1年半后被起诉,首批案件为理大内暴动的6人被指逃入科学馆而被捕。案情透露当日在西九龙最高指挥中心的时任高级督察指,警方在封锁理大后,容许并呼吁没有参与暴动者于晚上7时至10时经搜查后离开。督察同意警方原本设限期为晚上8时。不过认为暴力升级下,将理大校园封锁,并于同日下午4时半展开计划,到晚上7时完成封锁。他又指能够进入校园的人士一定知道如何离开。[208]一名案发时只有15岁的男生作供时表示自己在科学馆被捕时,防暴警员强行将防毒面罩套进他的颈项,理论期间遭到警员以胡椒喷雾喷面。其后虽然有警员声称可提供清水洗面,但最后强行掹开被告的口、将胡椒喷雾喷入口内。他被带到馆外等待期间再次遭到警员扯开嘴巴,将胡椒喷雾喷进口腔内,令他感到更疼痛。而他到红磡警署后曾经向警员表示该防毒面罩不属于他,但不获理会。[209]到11月25日,6人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成,撤销保释,还押至12月10日判刑。暂委法官黄士翔指,媒体广泛报道理大情况下,被告必然知道有示威人士在理大聚集和进行暴力冲突。他又指6人到达科学馆后更换衣服和卸下身上物资装备的目的是隐藏身分,形容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论”,并指出他们逗留在理大,代表想壮大暴动人群的声势。[210]另外,控方甫开庭时指在12月初向法庭呈交一份口供,指理大在事件中的损失金额约3亿元,但同时强调控方无意要求被告作出赔偿。辩方反对呈堂。经双方商讨后,据悉证供中删去相关的损失金额。[211]

到12月10日判刑当日,暂委法官黄士翔指本案暴动规模庞大,而且明显有人周长计划。示威者占据理大范围,同时影响红隧的交通,对理大的影响亦不能以金钱衡量。此外,理大暴动引致尖沙咀暴动案,可见理大暴动造成实际的公众滋扰、财政负担,所涉的暴力程度属 2019 年社会事件中最严重的案件之一。其中两名案发时15及16岁的被告入教导所,3人判处监禁50个月,另一名被告因手持玻璃樽,法官认为他打算作出更严重暴力行为,刑期上调3个月,监禁53个月。[212]

其中一名案发时18岁的女生,承认校园内及校园外两项暴动罪,到2022年9月9日被判入教导所,两罪同期执行。区院法官陈广池形容被告“不要被那些狂热嘅分子推向前线、成为一场一场政治暴乱的炮灰”,又促请政府修例,扩大判刑时的酌情权。[213]

案中有5人当时为理大学生,被控2019年11月11至14日在理大串谋参与暴动,案件排期至2023年11月6日开审。其中一人为香港U20男子标枪纪录保持者。[214]2023年12月13日,区域法院判处5人入狱35至38个月。[215]

19人被指于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协助他人逃出理大,早前被起诉“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到2023年1月13日,控方在区域法院申请加控当中14人一项暴动罪,获法官王诗丽批准。案件押后至2月2日开审,会先展开“案中案”聆讯,争议“连登”及Telegram 等非官方讯息可否呈堂。[216]案件2023年2月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院)开审,其中4名被加控暴动罪的被告在开审前认罪,另 1 人承认危险驾驶罪,被控在红磡绕道近理工大学李兆基楼危险驾驶一辆客货车。[217]

8人(20岁至30岁)的被告被控两项暴动罪,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龙理工大学、畅运道和科学馆道一带,与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参与暴动,亦被控于或于11月17至18日在理工大学,与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参与暴动。其中20岁的大专学生在2022年承认两项暴动罪,被判入教导所;其馀4人否认两项暴动罪受审,当中3人在审讯前认罪,到2023年1月18日,两人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15至18个月,以及判入教导所。法官陈广池形容被告绝非“空降”科学馆,又指根据常理可推论被告在11月18日前已身处理大范围。法官又指控方接受认罪协商,“可说是被告的幸运”,希望他们痛定思痛,“不会被激进政治思想冲昏脑子”。另外,法官指其中一名20岁的学生被告案发后一度离港到台湾修习航运的课程,2022年回港后被检控。法官指该被告决定回港面对控罪是正确决定,又指即使被告要面对数年监禁,“总比终身流亡好得多”,最终判他入教导所。[218]

科学馆内被捕案 编辑

17人于2019年11月18日疑“突围而出”理工大学,及后在科学馆内被捕。其中一宗涉8人的案件,7人认罪,馀下1人不认罪受审,到2023年2月24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成,法官陈广池拒纳被告供词,指义务急救员是“迷惑一些人的说法”,又指案发时现场犹如有人在理大内开设“茶水档”免费提供奶茶咖啡,被告只为占据者和黑衣人服务,反映“幕后推手刻意制造的错误想法,使人入局。”法官指,被告仅得初步急救知识,不请自来进入理大支援理大内暴动者,令他们互相壮胆,致暴力升级;又指他若相信自己无犯法,应戴上显眼的红十字头盔,而非为免被视作“内鬼”,跟从“黑衣人”建议弃掉装备。法官撤销其担保,还押至 3 月 15 日求情和判刑。辩方求情指,被告因家人接连患重病立志成为医护,师长亦称“如果冇社会事件嘅话,(被告)系不可多得嘅医护”。辩方又指,“战乱可以带出人性最丑恶嘅一面,都可以带出人性最光辉嘅一面”,法官即打断道“关大律师你言重啦,我从来冇谂过香港会有战乱,系暴动,唔该”。但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被告以义务急救员自居,自以为进入理大“为履行护士精神及守则...救危扶伤”,批评被告事实上支援暴徒。又指被告受社会大量吹嘘影响,以为担任不受薪的急救员为“免责金牌”,相信被告已发现是骗局。最后判囚 3 年半和就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罚款2,500元。[219]

同案件其馀 7 人先后承认一至两项暴动罪。25岁港大学生另承认管有一把扳手;30岁学生和24岁无业者各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两人连同3名被告被判监禁 15 至 19 个月;两名20岁大专学生被判入教导所。[220]

畅运道“突围而出”暴动案 编辑

2019年11月18日下午约1时半,包括被告在内的一群约100名示威者,试图从畅运道附近理大正门入口逃走,但最后有18人被截停和拘捕。其中15人的案件中,只有1名案发时26岁的律师行文员认罪,23 岁学生案件将于2023年2月16日进行提讯。其馀被告在2023年11月开审。辩方求情时称,案中未能证明被告曾参与早前的暴动,希望法庭集中控罪提及11月18日位于畅运道的暴动。不过法官谢沈智慧反驳,案情显示被告早前已进入理大,质疑“传媒铺天盖地、日以继夜播理大情况,仲走去?”又指理大暴动是“一场持续的暴动”,一度提出召开纽顿聆讯以作裁断。辩方索取指示后,终接纳法官说法。庭上透露,女被告于2019年十一尖沙咀暴动罪成,判囚4年9个月并正服刑。法官直言“已经(被)拉过一次仲去,呢个系加刑因素”。案件押后至4月17日判刑。[221]到判刑当日,法官谢沈智慧指被告留守理大,突围人士组成方形伞阵,与警方对峙,更向警方射箭和投射汽油弹,“犹如一队曾受训练的军队”。虽没证据显示,畅运道发生的暴动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但整场理大暴动有多名警员受伤、亦导致全港停课、交通枢纽堵塞,而涉案暴动为整场理大暴动的一部分,法庭不可将理大内外的暴动分拆处理。考虑总刑期原则,将本案其中24个月刑期分期执行,即被告总刑期为6年9个月。[222]而案中3名目前19至20岁早前认罪的被告,区域法院林伟权指反修例运动由和平示威,后遭“少数崇尚暴力的人胁持”,不少抱有理想和热情的年轻人未经深思熟虑下参与,即使无暴力行为仍属壮大示威群众声势。法官认为,个人和社会要持续地反省和改革,手段须和平合法,法庭不能处理政治问题,只能依法惩治。而3人虽未满21岁,但犯下严重罪行,在场鼓励他人刑责不轻,若判监或面临数年监禁,考虑到他们犯罪时年轻,教导所刑罚与其参与程度匹配,故采纳报告建议判入教导所。[223]

而案件中一名19岁IVE男学生,于2023年1月30日在区域法院承认3罪,涉理大外暴动、藏镭射笔及抗拒警员,另一理大内暴动罪则获存档法庭。辩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后一度准保释,至 2021 年 3 月被警方重新拘捕、拒绝担保,还押至今约 23 个月,若计算认罪及行为良好扣减,相当于已服刑 4 年 4 个月。又指本案与其他案有别,被告不是为集结而犯案,而是为离开而犯案,但用了错误方式,望法庭酌情轻判。不过被告申请保释候判被拒,还押至2月7日判刑。[224]到判刑当日,法官郭启安指,被告曾与其他示威者集结,壮大现场的声势,及被捕时曾作出激烈挣扎,试图脱下牵涉暴动的装置,企图脱罪,因此需要加重本案的刑罚,就3项控罪判处监禁38个月。

其中一宗涉8人的案件,原有4名被告不认罪正接受审讯,当中3人包括一对夫妇和义务急救员,在审讯期间与控方达成认罪协商,早前承认一项涉及理大外的暴动罪。到2023年2月9日判刑当日,法官陈广池指,理大部分地方被破坏得如“乌东战场(指顿巴斯战争以及俄罗斯入侵期间的乌克兰东部战役)”,3 名被告自称急救员进入理大,形容他们助纣为虐、自动献身,被自封的“义务急救员”名牌所迷惑,又指义务急救员更是没有护理资历、“混水摸鱼”。他又提到,夫妇被告在案发时没有互相提点,“反而是你冲我冲,双双闯了大祸”、“满腔热诚、满脑子的政治氛围却换来一场空,令自己及丈夫面对牢狱之苦”。最后被判监禁16至19个月,理大内暴动罪则获存档法庭。[225]

尖沙咀“营救”示威者案 编辑

10名被告被控2019年11月18日,于尖沙嘴市政局百周年纪念花园及科学馆广场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非法集结。其中5人开审前认罪,当中4人被判监禁14至18个月,1人被判入更生中心;而另外5名被告(介乎22岁至70岁,包括民主党主席罗健熙)则否认控罪。区院法官练绵鸿裁定罗健熙非法集结罪不成立;其馀被告则被裁定非法集结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被判监禁15至24个月。[226]

法官在裁决时指出,罗健熙到现场是“为了提高知名度及屯(囤)积政治本钱、希望塑做(造)一个与示威者站在同一阵线的形象”,不可能是纯粹“出于无聊或病态的好奇心”,指出他在场会令其他示威者“感到其作为有道德上及实际上的支持及鼓励”。但由于控方证供不足下,裁定罪名不成立。而70岁的首被告称对理大被警察围封感“担心”,因此想“摆手制止警察举枪”。不过法官认为他说法唯一解读,“是他有意到场支持鼓励及协助其他示威者,亦即承认参与非法集结”,故裁定他罪成。而第二被告拿干衣予“低温症的人”,法官认为是“祗可能是协助其他人反抗警方执法的人”,认为他与其他示威者有共同目的而裁定罪成。而第五被告当日到场是“出于一片善心”,但法官认为个人的良好愿景不是辩解,更指认他不是可信的证人。[227]

不过到同年12月5日,律政司就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而警方在12月7日拘捕罗健熙,同日解往上诉庭处理保释。上诉庭法官潘敏琦批准他以5000元保释,其间不得离港,须于24小时内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228]

法官在同年12月21日判刑时表示,虽然没证据显示被告事前有周详计划,或有人受伤及造成财物损失,但他们有共同目的行事,对游客及上班人士有一定影响,故判刑时应著重阻吓。法官又指被告对社会有贡献和有正当职业并不是有效求情理由,反指那些盲目崇拜年轻人或青春的人,除了是感情投射以外,亦是近乎“恋童癖”的行为,进一步加深年轻人的冲动,所谓的“帮忙”只是帮倒忙,对社会造成更大伤害,法庭应打击只讲立场、不顾事实的行为。[226]

案中的第10被告邓卓儒报称为台湾公共电视(PTS)记者,在前往理工大学途中被捕,摄影器材被没收。邓卓儒没有被控非法集结罪,但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审讯后罪成。法官在判刑时指出,虽然记者在社会上有重要性,可制衡当权者,但被告被搜出镭射笔及万用钳,并非记者会携带的物品,只能引伸为协助示威者和对抗执法者之用,对法律及执法者的正式挑衅,以及伤害他人,最后判其监禁15个月。[229] 公视在12月26日发布声明,表示遗憾,并呼吁港府尊重媒体权利。[230]

  • 另案10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科学馆广场一带非法集结,全部被告均否认控罪。到2023年1月20日,法官李俊文指,20岁的首被告及25岁的第七被告均带备或身穿深色衣著、携有护目镜、口罩等,但两人未有作供或提供辩方证供,以反驳控方说法,其中第7被告携有更多装备,包括帽、手套及面罩,故裁定两人罪成,还押至2月7日判刑。其馀8名被告曾出庭作供,或传召其他证人,如有被告声称办理母亲身后事,并附文件支持、有被告欲到理大寻找弟弟等。法官认为不能排除他们为无辜路人的可能,裁定8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231]不过到同年1月31日,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诉。判词透露其中一人已经在1月25日离港,律政司因此撤回针对她的申请。而上诉庭法官薛伟成在2月10日拒绝律政司申请,指涉案被告均年轻没有案底,未曾违反保释条件,他们的人生因本案已被耽误3年,亦因严厉的保释条件严重限制人身自由,再向他们发拘捕令及施加保释条件,并无需要亦不合比例。法官又认为公开法庭裁决,是执行司法公义的基础要求,又指被告被裁定无罪后,已可随时离境。[232]

“家长车”案件 编辑

8名被告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案情指他们在2019年11月20日驾驶“家长车”,协助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离开。3名被告认罪,而包括前热血公民成员郑锦满在内的5人则不认罪受审。审讯途中,郑锦满被改控由11月17至20日在理大参与暴动。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郑念慈裁定所有被告罪成。由于郑锦满在理大暴动中并非领导角色,而控方于举证后才检控暴动罪,确有延误,另因郑同意大量案情,酌情减刑,判其监禁3年8个月。至于另外7人,法官考虑到他们伙同犯案乃加刑因素,判监7个月至13个月。[233] 郑锦满和同案2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暂待排期聆讯。[234]

批评 编辑

 
凌晨时分,理工大学内的抗争者继续奋战(11月18日)
 
理大急救员在校内一度情绪崩溃(11月18日)
 
11月19日,不足18岁的年青人由多位中学校长、张达明和林大辉陪同下离开理大校园。但需要搜查物品及登记身份证后才获得放行
 
饭堂内一片凌乱(11月19日)
 
地面行车道留下大量杂物(11月20日)

防暴警进入校园 编辑

11月19日晚上10时,《立场新闻》记者发现最少7名防暴警员在Z座内搜查,其后被警员称是由暴动现场“走出来”的“假记者”和“暴徒”,并怀疑记者藏有违禁品或伤害警员物品。当完成截查后,记者继续跟随警员拍摄时,警员警告记者可能会因暴动罪和阻碍警方执行职务而被捕。部份认为港警的行为违反国际战争的法例。[235]

警方限制和恐吓现场记者 编辑

警方在11月17日晚上约10时突宣布围封理大校园,结果有至少13名校媒及网媒记者拘捕,记者协会表示有4名记者一度以枪指吓及射击,一名摄影记者更被要求下跪及解锁手机。而被围困的记者即使出示有效证件,仍需接受警方搜查。而警方更规定传媒机构只可以“一换一”轮换记者,结果已经撤离理大校园的新闻机构不可再派员采访。记协认为事件严重违反《基本法》,表示极度失望[236]

警方直接逮捕医护人员 编辑

曾于理大冲突现场进行人道救援的文德麟医生(Darren Mann)向医学期刊《刺针》投稿,指出于11月18日与其团队一同离开校园范围时,跟随其离开的另一队医护人员被警方无理拘捕。他批评警方做法是阻吓医护人员提供义务人道医疗服务,更扬言其有关做法远不符合可以被国际接受的人道惯例,亦直斥警方做法在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不会出现。但是,港府发言人事后回应指,理大校园范围极危险,又声称已给予足够时间供校园内留守人士离开校园,以及辩解其拘捕行动的理由是指有“暴徒”经常假扮医疗人员或记者逃走,又强调经“核实身份”之后就会放行[237]

无国界医生一度拒救援 编辑

国际医疗人道救援组织无国界医生在11月18日发出声明,以“香港各界医疗与救援能力充足”为由,拒绝进入校园救援。有关安排引起大批网民不满,表明要停止捐款。到11月19日下午派出四人小组逗留逾2小时后离开,全程未有发言[238]

速龙小巴高速冲向人群 编辑

11月19日零时45分,有网民在弥敦道高处拍摄到有3辆接载速龙部队的白色小巴以高速冲向示威者,并穿过路障。而两旁亦有速龙警进行推进。在警方记者会当记者问及有关做法是否“罔顾人命”,警方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对记者的说法“绝对非常失望”,形容“驾车快不等于不安全(drive fast doesn't mean unsafe)”。称有关行为完全是战术上的考虑,而警员面对很大压力,同时希望大家明白警方和体谅警方的风险,强调警方从头到尾“都无做过一件事系罔顾人命”[239]

民居及摊档遭催泪弹焚毁 编辑

11月18日上午10时45分,警方在尖沙咀柯士甸道发射大量催泪弹[240],有住宅大厦的低层单位中弹,住宅单位不但被催泪弹射爆玻璃窗,还被催泪弹所引燃的火警焚毁[241],单位户主称示威者当时已经离开,无理由沿路发射催泪弹,直斥警方做法无理,又指幸好女儿刚刚出了去,否则会烧死人[242]。而在弥敦道有报摊档贩报称其报摊被警方发射的催泪弹所引燃的火警完全焚毁[243]

有催泪弹射入柯士甸路的西医诊所及其相连民居引发火警,事件中近半间屋被焚烧,险酿伤亡,有餐厅老板目击警员掟砖入起火单位,质疑插赃嫁祸示威者。[244]

校园设施被示威者严重破坏 编辑

冲突期间,大学校园内部设施被占据的示威者严重破坏,也有实验室的化学物品被盗取并用于制作武器。[245]

“警方圈套”论 编辑

曾钰成救人争议 编辑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11月18日晚进入香港理大校园,参与营救受困的抗争者,但now直播台的画面显示,曾钰成一到场叫喊一位叫朱媛女童的名字,因此被香港网友疯传曾钰成此行目的是营救国务院前总理朱镕基的孙女朱媛。但曾钰成的助手回复《苹果日报》的电话查询时表示,曾钰成的确收到一名普通家长求助,之后到了理大协助被困人士离开,并强调当事人并不是朱镕基的亲人,也非达官贵人的子女。[246][247][248]

苹果日报泄露示威者爬渠逃亡的信息 编辑

11月19日《苹果日报》对理工大学内示威者透过下水道出逃进行了报导[249]。“帮港出声”称,经苹果日报报导后,警方于理大周边及红磡的所有下水渠口伏击,其中6人在畅运道桥底被捕,涉暴动罪和协助罪犯。被捕的6人中包括热血公民副主席郑锦满。随后,身兼“热血公民”主席的立法会议员郑松泰于20日在其脸书发文大骂苹果日报。为此,该报总编辑罗伟光21日凌晨撰文称“我们关心的是他们安危,祈求他们尽快脱险”,有关新闻也暂时下架[250]。但21日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出242名被暂控“参与暴动”等罪的示威者名单,并列出个人信息。对此《热血时报》创办人黄洋达在其脸书上称“别人在离开法院时都遮挡面部怕被起底,你就整(弄)个‘义士名册’,晒出(公开)人名、年龄、职业![251]

警员“生命面包”论 编辑

媒体《众新闻》在11月21日拍摄到警察在校园外围用扩音器广播时,讥称留守者如基层、拾荒者老人家一样,只能食“冷冰冰的生命面包”,而自己放工后可北上深圳食“海底捞”,有侮辱基层人士之嫌。网民在11月22日中午在中环、太古、观塘等发起“和你 Lunch”时,吃生命面包声援理大留守人士[252]。11月23日晚,此前喊话“海底捞”的警察在深圳海底捞火锅[108]

被捕人士称被警员用胡椒喷雾喷口腔和强套防毒面罩 编辑

一名15岁被告在区域法院作供时表示自己在科学馆被捕表示,防暴警员强行将防毒面罩套进他的颈项,理论期间遭到警员以胡椒喷雾喷面。其后虽然有警员声称可提供清水洗面,但最后强行掹开被告的口、将胡椒喷雾喷入口内。他被带到馆外等待期间再次遭到警员扯开嘴巴,将胡椒喷雾喷进口腔内,令他感到更疼痛。而他到红磡警署后曾经向警员表示该防毒面罩不属于他,但不获理会。[209]

各界回应 编辑

香港本地 编辑

理大校方 编辑

时任校长滕锦光在11月15日给校友和师生的公开信中严正谴责占领校园人士之暴力行为,并要求他们立即离开理大校园[253]

而在11月20日滕锦光抵学校会见传媒时指,目前约有包括20至30名理大学生在内的100人仍留守。并指就目前校方与警方商讨的内容,并未设下所谓的“死线”要求留守人士撤离。 对于有人以游绳、走地下水道等方式离开理大,滕呼吁留守者不应冒险,应以和平理性的方法离开[254]

11月29日, 理工大学校董会主席林大辉,校长滕锦光等管理层在巡视理工大学校园后会见记者。滕锦光表示从理工大学校园离开的1100多位示威者中只有46人是理工大学学生,并指过去两星期理工大学校园被大量街外示威者占据。滕锦光形容理大是今次政治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影响和破坏很大。他指,事件得到和平解决,无人伤亡,躲过一场更大的浩劫,形容算是“不幸中的大幸”。[139]

警方 编辑

警方严厉谴责示威者的暴力行动,并声称受箭所伤的警员当时正进行传媒联络工作,附近或有大批传媒正在采访,此等攻击行为对在场所有人构成严重生命威胁[42][43]。并指出正在理大一带进行驱散及拘捕行动,由于局势急剧恶化,警方再次呼吁市民不要前往理工大学一带[255][256],又警告示威者切勿再攻击警务人员指如果示威者继续,警方将会在别无选择下,使用所需最低武力,包括实弹还击。[48]惟现场没有来至校内人士的攻击,而且有部分警察表示,要在理大将六四事件重演。[57] 针对传言的锐武装甲车上俗称“声波炮”的长距离扬声装置可产生超低音频,导致听者晕眩作呕或丧失方向感,警方指全属猜测。[4]然而,有记者指有冲突现场听到3秒类似汽车防盗警报器的巨大刺耳声响从远方的装甲车传来,随后感到不适,该记者相信是音波炮,刺耳声音停止后,同一方向传来警察广播声要求示威者尽快离开。[257]

政界 编辑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1月19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表示,希望可以和平方式解决理工大学事件,已要求并与警方达成共识,将以更人性化的方法处理示威者离开理大校园。并呼吁留在校园的人士放下武器有序走出来,按照警方指示即可和平处理。而包括18岁以上的受伤人士将会先及时安排入院治疗,随后警方才会跟进。[258]

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在11月20日会见传媒时表示,政府目前继续在理工大学努力斡旋,希望以包容和和平手法,让校园内的人和平离开,妥善解决目前困局。[259]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在11月20日呼吁理工大学内的人士和平有序地向警方自首,表示相信身边有不少人关心他们,希望他们以自身安全为先。并对过去两日协助游说学生离开理大的校长和老师表示感谢。[260]

其他院校 编辑

至11月18日凌晨,理工大学校长滕锦光,联同浸大校长钱大康、城大校长郭位、科大校长史维和港大校长张翔,凌晨发出呼吁,希望在理大一带的各方克制,学生、校友及其他人尽快离开。[261]

个人及民间组织 编辑

  • 香港射箭总会不评论示威者行为,但谴责有人在不适当场所用箭,又说一向禁止运动员将箭瞄向人或死物,只可以射靶。他指如果箭射向身体腹部,甚至胸部,都有机会要看是甚么弓磅,如果弓磅是重,受伤会很严重。[262]
  • 民间人权阵线在11月18日凌晨零时对国际社会发出求救信,指香港正面临人道危机,88% 市民已受到催泪气体影响,血腥镇压是实际出现的悲剧。[26][263]

癫狗日报 编辑

网媒《癫狗日报》摄影师于17日下午在理大外被警方水炮车射中。该报指出,称其摄影师头部和腰部严重受伤。其后发表声明,认为“特区政府和香港警察对前线新闻记者施袭情况无日无之”,“已经达到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并谴责这种残害新闻自由及伤害记者人身安全的行为,保留追究一切伤害该报前线记者行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的权利。[264]

香港以外地区 编辑

  中国大陆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11月18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答记者提问“中方是否应该允许学生离开”时,指警方所作所为完全是依法保障香港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265]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建议警察“直接发射实弹”,一旦有“暴徒”被击毙“警察不负法律责任”。[266][267]

香港警察在红磡站停车场平台播放歌曲的行为被内地网民戏称为“香港理工大学音乐节”,11月18日更有一份名为《香港警察主办——香港理工大学音乐节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歌单在中国内地爆红,11月19日凌晨即已突破9万播放量[268]

  台湾 编辑

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于11月18日称情况令人担忧,应尽早结束,她呼吁香港与北京政府应面对自由、民主、人权的诉求,而不是以盾牌、子弹、手枪相对[269]

在台的中国民运人士王丹于社交媒体表示,一旦中共在香港屠杀人民,让六四重演,必将广为联络海外中国民主力量,协商各国的人权团体和港台移民团体,共同努力,促使国际社会抵制2022年中国举办冬季奥运会。[270]

  英国 编辑

英国前外相聂伟敬呼吁特首林郑月娥指令警方不可使用实弹。[271]

英国绿党前主席班奈特女男爵则表示,收到很多要求国际关注事件,要求英国政府动用一切渠道缓和事态。[271]

上议院议员奥尔顿勋爵称,必须阻止流血事件出现,要求林郑月娥立即采取行动,阻止悲剧上演。[271]

  美国 编辑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称非常关注事件,呼吁双方保持克制,任何一方的暴力都不能接受,并强调单靠执法工作不能解决问题,香港政府必须回应社会诉求,包括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增强问责性,香港政府有根本性的责任使香港回复平静。蓬佩奥重申希望北京履行《中英联合声明》中的承诺,保护香港的自由民主和法律制度[272]

美国众议员吉姆·麦克高文强调,“全世界在观望”目前香港的情况,更多暴力及流血只会令事态恶化,促请港府在处理事件时保持克制。[271][273]

美国参议员约什·霍利谴责香港警察正在香港理工大学制造人道危机特别是医疗方面的危机,呼吁香港特区政府应该停止现在的做法,以及香港警察应该要停止暴力镇压示威抗议。同时霍利亦赞扬香港理工大学内的示威者做的事正在启发和改变世界,以及成功感动美国参议院,对此他感谢示威者的勇气和英勇。[27]

流亡美国的政论家陈破空认为香港警察攻击香港理工大学,即出动警察攻击一所著名大学,不但香港历史上所没有,即世界各国历史上也从来没有过[274]

  欧洲联盟 编辑

对于大批穿反光衣的义务急救员和救护员在2019年11月17日离开理大校园时均被警方拘捕,欧盟对外事务部发言人科齐扬契奇(Maja Kocijancic)在回应事件时,指医疗人员在试图协助治理伤者时被执法人员拘捕是令人十分关注的[275],更指香港警方的所为即使是发生在战争中,亦会触犯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276]

  联合国 编辑

11月19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表声明敦促香港政府尽一切努力缓和局势,解决留在校内的人所面临的明显恶化的人道主义形势,并促使事态得到和平解决。表示不赞同参与抗议的人诉诸极端暴力(包括针对警察的暴力)并且呼吁所有参与抗议的人放弃并谴责使用暴力。声明又认为应该对暴力行为问责,包括被指控违法暴力之个人及警察。[277]

影响 编辑

香港警察进攻香港中文大学事件以及随后包围香港理工大学事件,导致美国参议院快速推动通过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278]

2020年8月7日,因应《港版国安法》,美国财政部根据美国总统唐纳·川普签署的第13936号行政命令,宣布制裁林郑月娥等11名侵犯人权和损害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员,其中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因为指挥香港警察围困香港理工大学而遭到制裁。[279]

相关电影 编辑

围城事件其间有不少人在艰难危险的环境下到场拍摄记录,其中“香港纪录片工作者”团队拍摄了片长88分钟的纪录片理大围城》,记录了现场的前线抗争者被警察重重包围的徬徨与挣扎,及多个中学校长前来从占领校院的抗争者中企图带学生离开校院。该电影被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物办事处(简称“电检处”)把《理大围城》评为“三级”,禁止未成年人观看,并要求在纪录片前加上警告字句,指片段内容“根据现行法例可能会构成刑事罪行”,又指“部份内容或评论亦可能未获证实或有误导成份”。[280]其后夺得阿姆斯特丹国际纪录片影展最佳剪接奖[281]和2020年度香港电影评论学会最佳电影。高先电影院原本计划藉香港独立电影节之际播映该电影,但其后因为受到文汇报等亲建制派媒体狙击而取消播映。[282]

而本地媒体众新闻亦首次制作新闻纪录片《红砖危城》,拍下理大围城内一幕幕伤痛和一切警暴发生的过程,并入选第13届香港独立电影节[283]

为亲建制派媒体撰写专栏的香港专栏作家屈颖妍指出该片是犯罪纪录,声称该片是“一出站在暴徒角度拍摄的纪录片,带有偏见,为罪犯漂白。”[284]

影片亦于2021年台湾国际纪录片影展播映,策展人林木才形容该片“无疑是一部铭刻时代的重要之作”、“在险境中记录香港人争取自由的付出,充分体现纪录片的核心精神,值得所有台湾观众关注”。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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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