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

最新留言:3年前由Super Wang在话题典范条目评选内发布
优良条目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因符合标准而获列入优良条目。如有需要,请勇于更新页面如条目不再达标可提出重新评选
典范条目落选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曾获提名典范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列表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新条目推荐新闻动态同行评审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19年6月4日优良条目评选入选
2020年1月2日同行评审已评审
2021年1月17日典范条目评选落选
新条目推荐 本条目曾于2018年7月3日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字段。
新条目推荐的题目为:
新闻动态 本条目曾于2018年7月2日及2019年12月31日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新闻动态”字段。
同行评审 本条目已经由维基百科社群同行评审并已存档,当中或有可以改善此条目的资讯。
当前状态:优良条目;其后评选典范条目落选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品质评定标准被评为优良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上海专题 (获评优良级中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上海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上海市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优良级优良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优良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犯罪专题 (获评优良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犯罪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犯罪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优良级优良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优良级
 未知  根据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2018年6月,哪一起发生在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的刑事案件造成2名就读于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的男童死亡?
    2018年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砍人事件条目由こいちぼん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こいちぼん讨论 | 贡献),属于“accident”类型,提名于2018年6月29日 22:30 (UTC)。
  •   说明:近期很受关注的一起社会事件,我认为有必要让大家了解,提高防范意识。先创建了这个条目,然后感谢User:AINHUser:AlexLeeCNUser:佛祖西来User:Qq1242380113各位的帮助。不过主编应该还是我吧(捂脸)。こいちぼん留言2018年6月29日 (五) 22:25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但(&)建议参考其他罪案条目增加信息框。另外我移除了关于胡歌的一句话,信息量和代表性都有限。-- 👨‍🎤 Jim | Talk | 2018年6月30日 (六) 00:50 (UTC)回复
    • (+)支持,达标。建议同上,加上模板会好一些。--Leiem签名·留言2018年6月30日 (六) 02:12 (UTC)回复
    • (~)补充:我就住在世外旁边,事发晚上我拍了一些哀悼现场的照片,希望能派上用场。--Medalofdead留言2018年6月30日 (六) 04:03 (UTC)回复
    • 据我所知,徐汇今年可能发生了不止一起砍人事件。因此移动到了2018年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砍人事件 默哀--云间守望 2018年6月30日 (六) 05:16 (UTC)回复
    • (+)支持,达标。--云间守望 2018年6月30日 (六) 07:49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死者已矣,生者如斯。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08:44 (UTC)回复
    • (+)支持:达标,RIP。嫌犯出生的日子很有意思。-- 太子太保啦啦  谈笑风生 我为长者续一秒 2018年6月30日 (六) 14:28 (UTC)回复
    • (&)建议:顶端已经用了{{UTC+8}}模板,Infobox就不必再多强调一次UTC+8吧?-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6月30日 (六) 14:50 (UTC)回复
    • (+)支持:符合DYK标准。再次表明死刑还是有必要保留的。——by 小林林“何それ?意味わかんない。”全速前进 ヨーソロー 2018年7月1日 (日) 00:30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某人 2018年7月1日 (日) 09:18 (UTC)回复
    • (+)支持,合格。沉痛哀悼遇难学生--Shwangtianyuan 有事请给我打☎ 2018年7月2日 (一) 06:28 (UTC)回复
    • (+)支持:符合DYK标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8年7月2日 (一) 20:10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感谢贡献。哪位维基人自称是天神的下凡,并隐瞒真实身份2018年7月3日 (二) 00:25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

2018年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砍人事件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历史-事件,提名人:云间守望 2019年5月28日 (二) 15:51 (UTC)回复
投票期:2019年5月28日 (二) 15:51 (UTC) 至 2019年6月4日 (二) 15:51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19年7月4日 (四) 15:52 (UTC)起
请记得为当选条目撰写简介页面,如此当选条目才有可能出现在首页。

6支持:符合标准。--Super Wang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敏感期 2019年6月4日 (二) 23:22 (UTC)回复

同行评审 编辑

2018年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评审期:2020年12月3日 (四) 08:07 (UTC) 至 2021年1月2日 (六) 08:07 (UTC)
下次可评审时间:2021年1月9日 (六) 08:08 (UTC)起

此事已告一段落,本人拟将该条目做整理以符合FA要求,希望能获得各位的建议还有,14522020年12月3日 (四) 08:07 (UTC)回复

  • 看起来很不错,有小细节我会这样做:
  1. 我认为可以把红链的连结都取消,只要文字就好;
    1. 不过一方面也可以试试有些词,已经有相应条目可以连结,如精神分裂症;只是有时要考虑消歧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条文,可以加上维基文库做为参考来源(注2那里);具体可以看Wikipedia:维基文库有介绍引用法。——George6VI留言2020年12月6日 (日) 04:41 (UTC)回复
感谢建议,已经调整了内部链接,并且把刑法连接到了维基文库上。--还有,14522020年12月19日 (六) 06:26 (UTC)回复
“于2018年6月初来到上海,因为生活无著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一句补一补来源为好(毕竟是要选FA)。其他基本上没大问题。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8日 (五) 12:15 (UTC)回复
这句话的来源在前半句引用的来源内,我调整了来源的顺序以避免读者误会。--还有,14522020年12月19日 (六) 06:26 (UTC)回复
现在条目的状态我觉得非常好。就看看有没有其他特别的意见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0日 (日) 10:22 (UTC)回复

典范条目评选 编辑

工具箱

2018年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文化和社会-事件-东方,提名人: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5:29 (UTC)回复

投票期:2021年1月3日 (日) 05:29 (UTC) 至 2021年1月17日 (日) 05:29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21年2月16日 (二) 05:30 (UTC)起
从检察院建议“其杀人动机极其险恶,并指出其蓄谋已久,周密策划,反复踩点,专门购置杀人工具,犯罪手段极其残暴,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到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说“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什么同一字句不进行整并?还不如写上海第一中级法院服从检察院的建议进行严厉的处置,判决...。--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1年1月4日 (一) 04:41 (UTC)回复
  • @Beta Lohman你的意见是有道理的,然而Wikipedia:可靠来源#法律要求法律相关条目应参照法官于判决书中的判决原因、附带意见等(“在编写法律条目时,应该引用涉及法律事务的数据,例如法官于判决书中的判决原因(ratio decidendi)或者附带意见(obiter dictum)”),因此我认为判决书引文应依Wikipedia:可靠来源#法律保留,否则或有违反指引之虞。我考虑如何将检察院建议简略处理。(抑或将检察院建议和判决书引文都注释处理,正文从简?这个方法其实也可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6:34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事件过程与后续写得清晰。——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1月5日 (二) 10:10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小羊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2:51 (UTC)回复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不完整。1、只有被告的背景,没有受害人背景,没有事发学校背景,也没有中国大陆之前发生过的同类事件;2、司法审判完全没有辩护意见;3、NPOV,没有1和2(特别是2),条目难免倾向批判,这可以理解,但实在太一边倒,比较容易改善的是“犯罪经过”可以改成“案发经过”,“罪犯身份”可以改成“背景”下用人名加小标题,而且内容也不够完整,完全只有批判,仿佛一无是处的狂徒,但即使现有叙述也可看出不少捕风捉影的指控,站在案发之后的政治角度找动机、找理由审判,而不是客观介绍人物。网友意见、“网上流传”等内容分量太重,倾向明显,网民作为、意见没有价值,即便媒体引用也只能取少量参考,不能做为事实主体叙述。--7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3:08 (UTC)回复

3yes,2no:落选。--超级王🌅大连·石家庄加油 2021年1月17日 (日) 11:06 (UTC)回复
返回到“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