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0年9月

關於Category分類的問題

第一、Category:法律中有子分類Category:法學,其下又有子分類Category:法律....是否為循環嵌套?請修復之。同時是否應在方針中不提倡這種用法?

第二、需要在分類的方針中重申以下幾點嗎:

  • 所有新建的分類都應該有已存在的父分類
  • 新建的分類可能有已存在的子分類
  • 善用『分類索引』把新建分類的父分類找出來

這樣可以讓建立分類的人主動把已存在的關連分類聯結起來,提高維基百科的質量。

第三、有把沒有父分類的分類頁面和沒有分類的條目頁面找出來的工具嗎?

沒有父分類的分類頁面很有可能是分類樹的頂部,應該要用一個特殊頁把他們裝起來,以建立更嚴緊的分類體系。處於頂部的分類與『分類索引』中的分類性質又不一樣了。

其他沒有父分類的分類頁面和條目頁面也應該能被檢索出來,方便大家自發加入適當工具。

同時也需要建立一套機制去評測和維護維基百科分類的質量。

最後,分類頁面的父分類有沒有不用Catmore就能自動找到分類樹頂的方法呢?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06:48 (UTC)

遇到那種中國 vs 台灣的父子分類關系,方針有明確正確的做法嗎?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15:15 (UTC)
還是按照方針來麼,對於對等關係的就不能放入任意一個的子分類,具體方針里似乎有規定-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8月28日 (六) 15:56 (UTC)

第一點,本人的想法是,分類應當遵守集合論的規則(高中數學,應該問題不大吧),具體而言:

  1. 設有分類C1,C2;
  2. 則C1屬於C2而C2又屬於C1的情況,只能得出C1應與C2合併。

以上換成數學語言則是:  

第二點本人支持。

法律和法學是可以屬於一個大範疇的,只是如果要把法律和法學分清,我認為需要專業人士參與。可惜我瀏覽過各種各樣的分類,專業性和精確性都較缺乏。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4:48 (UTC)

第三點,Special:未歸類頁面Special:未歸類分類。維基百科的分類樹只有一個頂,即Category:頁面分類。--達師147228 2010年8月30日 (一) 09:08 (UTC)

Special:未歸類頁面Special:未歸類分類只是基於管理的特殊頁面,而非分類頁面。有學過OOP的程序員都知道所有東西都來自Class(類別),類似的概念也適用於維基分類。要把這樣的頂層分類找出來需要更多的人文及描象手法,比如說一中各表一國兩制都屬於政治主張政治主張小道消息的父類可能是組織行為,在管理學的角度而言這大抵屬於我所說的頂層分類了,雖然對瀏覽者的用處不大,但是對內容結構發展會有著深遠的影響,像學科列表一樣。不過實踐起來比較難吧,不同階段定義出來的頂層分類是支持維基人編輯工作的;功用不同於分類索引(通俗版)
頂層分類 + 自動catmore + 分類多繼承 = 更豐富的關連內涵。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4:48 (UTC)
(:)回應User:Ivantalk的最後一個問題,似乎方針里沒有說應該怎麼做。不過我個人認為,遇到與台灣事物有關的分類,如Category:台灣電影,如果歸入Category:中國電影,台灣人會反對;如果歸入Category:各國電影,大陸人又一定會生氣。因此,最理想的做法應該是把Category:台灣電影同時歸入Category:各國電影Category:中國電影,這樣才「中立」。大家同意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0:50 (UTC)
(+)支持支持這種理想的做法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4:48 (UTC)
插句題外話:其實我覺得英文維基的en:Template:Category treeen:Template:Category tree all模板不錯,能很方便地查看子分類與父分類。--Stevenliuyi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5:10 (UTC)
台灣電影歸入中國電影應該沒問題吧,中華民國也是中國啊,如果歸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那才有問題。—ATRTC 2010年8月31日 (二) 01:00 (UTC)
(-)反對Category:各國電影分類的內頁已經有澄清字句「包括未被國際普遍承認的國家,以及附屬國或地區。」,但把台灣電影歸入Category:中國電影為一抱持政治立場之行為,違反中立原則。--Computor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02:31 (UTC)
2005年曾經有過一次Wikipedia:投票/台灣相關分類的歸類原則,大家可以參考一下。--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10:54 (UTC)
這個可以考慮將Category:各國電影改為Category:各地電影,台灣歸入各地應該沒有問題了吧?--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02:22 (UTC)

何為頂層分類?沒有父分類的分類,對嗎?如果要把「組織行為」的分類局限在管理學內,並且把它稱作「頂層分類」的話,我們同樣可以把更多的分類局限起來,維基百科的「頂層分類」就不僅僅是「多如牛毛」的問題了。而這樣做又有什麼實際價值呢?或者換句話說,我們來統計這些所謂的「頂層分類」得到的好處又和絞盡腦汁來想它到底是不是所謂「頂層分類」的成本哪一個更大呢?好比動物學中脊椎動物已經是頂層了,但是在生物學中又不是頂層一樣,我們可以把任意一個樓主定義的「頂層分類」放到範圍更廣的學科中去,最終歸到人類的全部知識中——研究如何將人類知識歸類的學科叫做圖書館學;物件導向的程序語言則不一樣,一切class都是人為定義的,任何人可以獨立在所有已有的class之外建立新的class,只要代碼第一行少兩個詞即可——我想這點您比我要清楚吧?因而維基百科只能有一個分類樹頂;至少條目的分類是如此。如果想實現樓主的想法,應當是建立諸如「n級分類列表」一類的統計資料。--達師147228 2010年8月31日 (二) 10:45 (UTC)

建立zh-mo語言轉換

具有嚴重歧視用戶的簽名檔

「年齡」竟成砲火攻擊對象

建議明確維基百科:消歧義的指引

基於維基編者長期對於消歧義的問題有長期的持續的爭執,例如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還是中國歷史文化領域等)的問題、韓國大韓民國還是戰國的國家名)的問題、東京(日本首都還是宋朝首都)的問題、棒子(棍棒、玉米還是韓國人的蔑稱)的問題等等,請大家仔細討論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已經引起維基編者的編輯戰。雖然從讀者的角度來講維基應該儘量少建立消歧義頁,但是比起編輯戰而言,還是應該避免編輯戰為重要。我的建議是「在大量爭議雙方不相上下的情況之下,主條目應當指向消歧義頁。」這一條正式寫入指引。請大家討論。--蘋果派.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01:42 (UTC)

消歧義應該基於客觀事實,而不是基於編者(們)的主觀判斷。如果客觀事實中同名詞的使用程度不相上下時,才該拿主條目作為消歧義。至於如何判斷客觀事實使用程度的問題,我覺得應該依據可靠來源中出現的數量來判定,而不應摻雜編者(們)的個人意見甚至主觀情緒。--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8月18日 (三) 04:57 (UTC)
不是已經有了嗎?

如先前所提及,如該名稱明顯地有一個解釋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釋只屬較窄的範疇及較少人知道,那麼我們應讓該名稱成為該主要解釋的條目名稱。

當然應該基於客觀事實,但是你說得依據可靠來源中出現的數量來判定,沒有可行性.我認為應該基於直覺(比如蘋果派說的韓國中國,基於當下(比如東京),基於大眾—Humorright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1:32 (UTC)
咦,不在框中顯示?—Humorright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1:38 (UTC)
大家可以參考[韓國的討論]爭執的激烈性可見一斑.--蘋果派.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2:30 (UTC)
基於當下的可靠來源?我並不反對這一說法。--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8月20日 (五) 05:33 (UTC)
我覺得目前在各指引的內容是明確的,「該名稱明顯地有一個解釋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釋只屬較窄的範疇及較少人知道,那麼我們應讓該名稱成為該主要解釋的條目名稱。」,這句話本身是明確的,我認為根據這句話來判斷是具有依據的。-- SamiZhan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2:14 (UTC)
  • 投票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他當然有缺陷,這個世界上本就沒有十全十美的東西。對于堅持不決的爭議,難道要管理員直接判斷?那真會有人來彈劾的。而按已有方針來執行,也不忘了方針仍然是投票確立的。

他的目的是體現大家的共識而非遵守某一個人高見。現實中的投票就真代表大多數人的意見了嗎,不照樣有投票率存在。縱觀其解決投票率低的方法皆是想辦法提高投票率而不是廢除投票。

如果說什麼未成年人,成年人等等。拉票不是未成人發明的,也不是所有的成年人都符合客觀中立這一理想的投票人形象。 --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02:36 (UTC)

  • (!)意見在下不願意看到投票率低的投票,有沒有人有更好的辦法能夠不靠拉票而提高投票率呢?[韓國的討論]這個地方我覺得也太隱蔽了。本人自覺威望不足,現在求助管理員決定是否應該經這個改為投票,以及在什麼地方投票如何宣傳才能提高投票率。--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03 (UTC)

重提開放IP用戶編輯權限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9月4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啟用AdvancedSiteNotices之提議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9月4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建議

增加新的用戶等級

資深用戶:註冊30天且編輯500次

資深用戶的權限:頁面存廢討論、管理員投票、請求保護頁面、管理員提名及罷免、成為巡查者、編輯新手保護頁面……

新手保護頁面:重要方針、警告、歡迎、封禁模板……

這裡還需要補充省略號的內容--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5:08 (UTC)

和自動確認重複--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9月2日 (四) 05:11 (UTC)
頁面存廢討論、管理員投票、請求保護頁面、管理員提名及罷免、成為巡查者並普通自動確認用戶可行的事,為了防止破壞,建議增加新的用戶等級。新手保護也是出於如此。可以看看[1]。自動確認用戶只保留移動頁面、編輯半保護頁面、解除編輯限制、上傳文件、防濫用過濾器(部分)、普通投票6項權限。--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5:24 (UTC)
還可以看看下面的。--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5:51 (UTC)
具體地說,就是不同的投票應該有不同的門檻,比如新條目推薦、意見調查等,投票門檻最低;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候選和覆審、授獎提名投票其次;申請成為管理員、申請罷免管理員的投票門檻最高。大家應該也都清楚看到了吧,在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Shizhao/第4次,支持票和反對票之差如此的小,Shizhao差點就被罷免了。其實,投支持票的很多都是一些編輯不到一百次、對維基百科還不夠了解的人,他們的投票理由也大多不合理。當時大家討論來討論去,怎麼沒有人建議提高投票門檻呢?提高投票門檻,不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嗎?把投票門檻提高到註冊30天及編輯500次,支持票肯定會大減,而反對票的數目基本不變,被罷免的危險不就降低很多了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18:46 (UTC)
  • (!)意見在這裡寫一個可能讓我千夫所指遺臭萬年的意見:提高資深編者的投票權重,比如:50次編輯投一票記一票,50-500記2票,500-2000記3票,2000-5000記4票,5000以上記5票。或者類似的辦法。我感覺資深編者和剛剛到達自動確認用戶的編者擁有同樣的投票權重很不公平。--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38 (UTC)

個人的意見是,規則愈複雜,就會在未來引發愈多執行上的困難。像是計算票數都是人工在判斷,還要加上理由是否恰當等等,這樣會有執行上的難處。-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44 (UTC)

  • (!)意見再寫另一條意見,建議投票與討論分離(現在已經有部分分離)討論區負責討論,投票區只管投票。投票無需任何理由。本人覺得在這裡投票和現實中的投票沒有太多分別,沒聽說過現實中的投票公決還要附帶理由。有人不喜歡發表意見(或者寫上意見同上),難道這樣就算無效票嗎?本人反對剝奪這些人的有效投票。--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1:02 (UTC)

現在要寫意見是因為對於反對票的奇特要求所導致。社群當中不少人的想法是反對票不應該出現,可是明明是具有對等權利基礎的意見表達,加上爛投贊成票的狀況,反而出現壓至反對票的聲音。如果能夠將兩種意見表達視為對等,那就沒有寫上理由的必要,只需要表達反對或者是贊成就好。-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1:23 (UTC)

Cobrachen,你說得太對了。現在就是存在濫投的現象。很多人其實根本沒有固定的見解或者說沒主意,一衝動或是一被別人挑撥就投票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6日 (一) 01:51 (UTC)
  • 我覺得反對者提出意見可以讓人知道那些地方需要改進,在一些條目推薦類的投票如果只是單單反對的話,條目的作者會不清楚條目哪裡不夠好而錯失了改進的機會。當然,如果只是單純徵詢意見的投票的話,應該只要用支持與反對的投票模板就夠了。--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3日 (五) 14:36 (UTC)
  • 「註冊30天且編輯500次」根本不足以稱為「資深」。如果一直在刷很差的條目或是一直在討論頁與人論戰,5000次也稱不上資深。--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6日 (一) 01:51 (UTC)

本人鄭重建議

按照英文維基更改WP:維基榮譽的形式。取消與新條目推薦、優良特色條目、各類大師等等獎項的掛鉤。大師等等需要投票的獎項一律取消。改為像英文維基一樣與註冊年齡和編輯數掛鉤的形式。WP:DYK取消投票制度,改為管理員(或者類似團隊)審核,也不計算入個人貢獻(可以自己計算)。

說實話本人對於投票深惡痛絕。一些明顯質量不佳的條目限於投票而獲選,而質量明顯較好的條目落選,拉感情票的大有人在。--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3:07 (UTC)

  • 這些事情其實是應該要回到底層來反思一下:究竟新條目推薦,優良和特色條目的資格,是為了推廣之事,還是為了某些人的分數?對於推廣知識,給予協助的人一些獎勵與參與感是無可厚非,適當的方式還可以有較佳的回饋效果。可是,假如整個社群追求的是個人分數,那麼,無論怎麼改,都還是會走上這個老路。一些用戶可以用這些分數在個人頁面上添加花絮,但是品質不佳的果實卻要整個社群消化了。光是要求一下優良和特色條目的參選過程就可以招來一堆怨言,真的要去管新條目推薦,那就會像前兩年一樣,還有人出來哭說要退出。退出之後維基就會垮了嗎?兩年下來也沒看到,不是嗎?-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5:02 (UTC)

「一些明顯質量不佳的條目限於投票而獲選,而質量明顯較好的條目落選」明顯較好是什麼定義?非常非常非中立,非常非常模糊。是不是較好就達到了優良呢?

靠操縱投票使條目落選的情況個人至今未見……--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7日 (二) 17:03 (UTC)
上面說「至今未見」恐怕不見得吧?我就不舉例子了。我一般不會參加投票,不過看得並不少。--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0:42 (UTC)
除了條目評選以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維基榮譽/授獎提名投票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都有過操縱投票的情況。比如Shizhao的第四次罷免案,就是一個例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1:32 (UTC)

現在講的是條目評選,其他議題請另開討論。-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2:47 (UTC)

我覺得因為有操縱選票的情形就放棄投票不是很好的做法,事實上只要牽扯到兩人以上做決定就幾乎會採用到多數決(在此先不討論現實中某方可能藉由其權力和影響力而產生獨裁或寡頭的情形)。一般討論或評論的時候雖然可能最後沒有實質形式上的投票,但實際上在產生所謂的共識時多數決的方式便在不知不覺中進行了。要抑制這種情形,我覺得還可以讓社群多參與投票討論來降低所謂人情票與操縱選票所佔的比例,畢竟一個人在維基上能拉的人情票與能影響的票有限,如果能提高社群主動投票意願的話便能降低被干涉的票的影響比例。這就像研究上為了正確的進行評估,需要大量的案例支持,而各種民調為了準確性則需要增加調查樣本。因此我覺得在這種情況不應該將一切評選投票貿然廢除,相反的應該增加主動投票人數才是。以上是我的一點想法。--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0:52 (UTC)
  • 現在將英文的維基獎勵簡單介紹以資借鑑:完全沒有和DYK、優良、特色的條目相關的獎項。比較客觀的是:標準如下:
  • Registered Editor (or Signator) – 1 day and 1 edit
  • Novice Editor (or Burba) – 1 month and 200 edits
  • Apprentice Editor (or Novato) – 3 months and 1,000 edits
  • Journeyman Editor (or Grognard) – 6 months and 2,000 edits
  • Yeoman Editor (or Grognard Extraordinaire) – 1 year and 4,000 edits
  • Experienced Editor (or Grognard Mirabilaire) – 1.5 years and 6,000 edits
  • Veteran Editor (or Tutnum) – 2 years and 8,000 edits
  • Veteran Editor II (or Grand Tutnum) – 2.5 years and 12,000 edits
  • Veteran Editor III (or Most Perfect Tutnum) – 3 years and 16,000 edits
  • Veteran Editor IV (or Tutnum of the Encyclopedia) – 3.5 years and 20,000 edits
  • Senior Editor (or Labutnum) – 4 years and 24,000 edits
  • Senior Editor II (or Most Pluperfect Labutnum) – 4.5 years and 35,000 edits
  • Senior Editor III (or Labutnum of the Encyclopedia) – 5 years and 50,000 edits
  • Master Editor (or Illustrious Looshpah) – 6 years and 75,000 edits
  • Master Editor II (or Almighty Looshpah) – 8 years and 100,000 edits
  • Sovereign Editor (or Redoubtable Togneme) – 10 years and 250,000 edits
  • Ultimate Editor (or Rocambolesque Bordonth) – 12 years and 500,000 edits
  • Vanguard Editor (or Laureate Kipzock Inziklopediock) – 15 years and 1,000,000 edits

我們可能不需要那麼多級別,不過我覺得可以借鑑,建議取消任何榮譽與DYK、優良、特色聯繫,包括動員令。評選DYK、優良、特色,只有管理員或者諸如高級別的用戶才能發表意見。條目不能當作個人榮譽。另外建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維基榮譽/授獎提名投票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等等投票增加資深編輯的投票權重,或者限制低級別的若干用戶不能參加某項投票。建議違規的用戶以減低用戶級別作為懲罰。--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0:43 (UTC)

(!)意見:個人認為只有與社群人事案或方針更改相關的討論投票才可能較需要限制資深用戶處理,新進用戶在對社群環境還不了解的情況下做出不恰當判斷的可能的確是有(但也不排除這個新進用戶其實是以前在維基上待了很久的IP用戶的可能)。但閣下將條目上的貢獻與個人榮譽分開我覺得不恰當,這是鼓勵大家進行創作的誘因之一。而前面也有人提到了,就算將條目數與個人榮譽分開,實際上還是會有新的數據作為個人榮譽的指標,而以閣下所提的方案來說,我認為採行閣下的方案後會變成以「編輯次數」取代現有的以條目數量為個人榮譽的標準,進而可能出現洗編輯數的行為。重點還是社群的心態上,不然解決不了條目質量的問題。現行的制度至少可以鼓勵量的成長,但閣下的提議無法確保會對質的成長有所助益。--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1:06 (UTC)

需要生者不傳

生者不傳,文言文維基百科也是。現在許多用戶寫一些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或意圖刪除對自己不利的事實報道。—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asee25對話|貢獻)加入。

加入無來源的內容可按WP:生者傳記直接回退,刪除有可靠來源的不利事實報導屬於破壞,刪除生者條目中無來源的負面資料被方針允許--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9月5日 (日) 03:26 (UTC)
刪除不按照來源撰寫的負面內容不被管理員允許,會被視為編輯戰。--百楽兎 2010年9月8日 (三) 01:12 (UTC)

關於小小作品的兩個問題

  1. 在小小作品的定義「正文內容有50字」中,這50個字包不包括標點符號?--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12:40 (UTC)
  2. 如果有小小作品被提刪,但提刪結果卻是保留,那麼以後還可以再掛上{{Substub}}模板提刪嗎?亞成體條目就是一個例子,今年3月曾經提刪(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3/24#亞成體),結果是保留,但條目沒有任何改善,仍然不足50字,於是前天昨天又提刪了一次(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9/01#亞成體),現在有兩張保留票,一張刪除,萬一這次的結果仍然是保留的話,那以後再掛{{Substub}}模板 → 再提刪 → 再保留 → 再掛{{Substub}}模板……,豈不是就可以無休無止地進行下去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12:40 (UTC)
順路好奇問一句,為什麼中文維基有substub這種東西而英文維基沒有呢?--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2日 (四) 12:45 (UTC)
先不管英文維基有沒有Substub,先回答我的兩個問題好不好?--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13:19 (UTC)
新手菜鳥表示真的不懂……愛莫能助……--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2日 (四) 14:16 (UTC)
(:)回應:英文版是直接提存廢討論的。--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2日 (四) 13:49 (UTC)
(:)回應英文版廢除了小小模板,不過有提議刪除這種東西代替。--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42 (UTC)
你們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兩個問題。--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58 (UTC)
(:)回應我試著回答一下:1,包不包含標點無定論,本人意見是不包含。2,以目前的規則的確可以無休止的進行下去,直到條目被刪除或者超過50字。--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1:08 (UTC)

關於諾頓360

論權限與榮譽

本來這件事我不想談的,但是看到可憐的管理員Ellery遭到屢屢令人驚嘆的維基百科天才們的圍剿,我還是花個10分鐘寫一下。

事緣於昨日Ellery基於管理員的權限自行決定給予本人巡查豁免權巡查豁免權頁面中寫得很清楚:「巡查豁免權旨在減少新頁面巡查員的工作量」、「任何一位管理員均可依其判斷向經常創建頁面且熟知維基方針及指引(特別是生者傳記和關注度)的可信賴用戶授予此權。」可見此權限無關乎榮譽,只視被授予者創建條目的實績,而且管理員有授予的裁量權。然而SymplectopediaMark85296341Chunchun2345三劍客天才以本人無一關於創建條目的封禁記錄為由,嚴詞質問Ellery的決定,將這個權限與封禁記錄掛鉤,逼迫Ellery取消本人此權限。

本人創建過數以百計的條目,無一侵權、無一被刪、無一不符合維基格式,若本人尚不符合巡查豁免權所載的授予標準,我們用相同的標準檢視維基百科上的所有用戶,看能剩幾人?

本人寫這些並非要求授予本人巡查豁免權,我根本不在乎,也沒想過要申請。我沒有這個權限,我創建的條目誰要巡查就去巡查,浪費他自己的時間而已(此段基於巡查豁免權所述而寫)。

本人寫這些的目的是希望這個「天才越來越多的維基百科社群」,你們自己搞清楚,「權限和榮譽不是掛鉤的」。一些天才們對規章的天才式幻想解讀,你們還沒那麼天才的人要如何處理就任由你們。

看了這些天才,我真驚嘆他們父母如何生得出這種不世出的天才腦。感動ing...--百楽兎 2010年8月27日 (五) 15:04 (UTC)

希望各位冷靜一下,也希望大家在Ellery討論頁中留言討論時注意下wp:文明。-202.156.14.110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5:24 (UTC)
強烈懷疑你跟User:Ellery有不尋常關係,否則他是不會幫你加入這荒唐職權的。百樂兔先生你也蠻天才的喔,你看你把Google Chrome玩的多次被封鎖,這就是你的傑作囉,不是天兵到了極點嘛。—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5:59 (UTC)
比得上你嗎?提不出證據卻堅持空格是官方命名的一部分,硬將沒證據的東西寫進條目裡,基於維基百科的編輯目標,我當然回退你的胡言亂語。最好笑的是,用你相同的邏輯卻又不適用於諾頓360,我真好生佩服你的腦袋。--百楽兎 2010年8月28日 (六) 12:28 (UTC)

首先,不管管理員怎麼錯,他並非不回應而是有事出外,他也作出了恰當的解釋。其次,維基百科:巡查豁免權只註明「任何一位管理員均可依其判斷向經常創建頁面且熟知維基方針及指引(特別是生者傳記和關注度)的可信賴用戶授予此權。」並未說明「曾被封禁用戶不能有此權限」。再次,本人其實並不支持百樂兔此一爭議性人物擁有豁免權,但更反感幾個用戶如此質問管理員。即使有錯,也應該提交社區討論而不是用這樣恐嚇的語言對待任何一個維基人。強烈建議管理員立即終止百樂兔的豁免權,而且,曾在管理員討論頁惡言相向的人,應該自己站出來道歉。—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02 (UTC)

尤其是Mark85296341,你的語言極為不文明,請回家修正你的說話態度再回來說話吧,謝謝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03 (UTC)
User:Edouardlicn別再幫User:Ellery講話囉,在那裝清高,本人對此事件不滿,講了重話,也請User:Edouardlicn見諒。我不希望你捲入此事件中。—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11 (UTC)

當初百樂吐開這個討論就是錯,想製造更大的衝突而已。管理員不應讓此在討論下去,只是更吵而已,想要讓人吵得沒完沒了罷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17 (UTC)

請不要恐嚇本人,我沒打算裝清高,但更不想你在這裡裝流氓。不過百樂兔也不見得有多純潔而已。—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35 (UTC)

建議管理員對對話雙方的內容作為參考,考慮因不文明發言將幾個用戶一同封禁。—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39 (UTC)

指出不文明的語言用詞,不過是參考方針的指引,以此加上為別人說話的帽子,先考慮一下自己是不是有做帽店小開的本錢和能力。-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50 (UTC)

  • 再次強調,要不要給我這個巡查豁免權不是重點,我不再乎也不需要,懇請汲汲營營於這些的天才們,不要再把你們那種令人拍案叫絕的執著意識任意投射到他人身上,怪噁心的。我只是請你們維基百科自己好好檢討「權限和榮譽產生掛鉤關係」是否合乎維基百科自己所載的規章。我開此段全是因為看不慣照規章做事的管理員遭人圍毆,不照規章做事的管理員卻一再得到包庇的歪曲怪象而已。當然你們也可以不檢討,我也無所謂,可憐了管理員Ellery就這麼遭人潑黑漆、打一頓罷了。--百楽兎 2010年8月28日 (六) 01:04 (UTC)

怎麼又是百樂兔阿?真誇張……請不要唯恐天下不亂,雖然你是提供意見,但是請注意語氣,以免引發爭論!--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8月28日 (六) 02:06 (UTC)

我只是清楚明白地說出你們被任意扭曲的規章而已。我不像你或一些人,遇到壞人壞事便只會閉上眼睛裝作沒看到,看到敢說話的人就說人唯恐天下不亂。當然你可以繼續罵我,繼續選擇性忽視問題,我既無所謂,亦不痛不癢。--百楽兎 2010年8月28日 (六) 12:21 (UTC)
強烈反對Mark85296341的討論事情方式,對事情有所不滿不能用正常語氣方式反應嗎?管理員非得24小時在線上聽你差遣?(試問這權限晚一兩天解除有多嚴重?給百樂兔一兩天的巡查豁免權馬上維基就會大亂了?)是否應給或收回百樂兔權限當然可以討論反應,但這事情上ellery完全按規定來做,為何要接受你這種謾罵?ffaarr (talk) 2010年8月28日 (六) 02:16 (UTC)

無論拿出任何正當合理的理由或立場,若一開始進行討論就沒有注意禮節,再怎麼有理也是惘然,這就是人性。人家可不會願意為了一個聽取對方合理的聲音而讓自己放下應有受到對等的尊重之權利。說穿了,別人不是你的出氣包,沒有一個出氣包會乖乖聽對他出氣的人所說的話,因為出氣包也是「人」。—122.125.58.235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14:37 (UTC)

我是建議方針寫上強調的語氣說出:「禮優先於理」因為態度決定高度( 別移除連結,我刻意加的。 )—122.125.58.235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14:44 (UTC)
中文維基是不是吵得比其他語言的維基更厲害呢?這不是一個好現象吧,中國人的政治性....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15:20 (UTC)
沒必要上升到中國人的政治性上,就事論事即可。無論是否有理,都應當對他人禮讓三分,這才是維基倡導的文明。嚴厲的批評是可以的,但尖刻帶諷的發言或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是不能容忍的。--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8月28日 (六) 15:56 (UTC)
說得對。像User:ChoijUser:Msuker,不管對方有理還是沒理,都固執己見,一點也不肯聽取別人的意見,不肯作出讓步,說話時也滿是嘲諷,實在是不可取。尤其是Choij,任何一個正常人都能看出是抄襲的條目,他卻硬說不侵權([2][3][4][5]),還罵別人「垃圾」,大家更應引以為戒。--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20:19 (UTC)
(:)回應其中部分所謂的侵權條目已經被管理員恢復,所以說「任何一個正常人都能看出是抄襲的條目,他卻硬說不侵權」這種說法頗有疑義。說實話,對於那些化學專有名詞條目中的純事實陳述,我覺得保護版權的意義已經不大。--蘋果派.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00:27 (UTC)
Symplectopedia,我不認為你應該出來在這裡指控別人,在你們長久的爭執中已經都看不到維基禮儀了。就算你有理,你這些言論只會幫助挑起別的爭端,請你自肅。如果你被挑釁,你要做的是用維基正常的手段維護維基的和平,不是自己捲進去擴大紛爭。—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29日 (日) 05:46 (UTC)
在下上面說的那段話是在倡導禮讓三分,反對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結果Symplectopedia君卻在贊同在下發言的情況下,做了一個不恰當的示範。或許在下應該再加上一句,要學會寬容,當然不是要寬容各種擾亂行為或攻擊性的言論,而是要寬容異己的觀點。--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8月29日 (日) 09:21 (UTC)
的確,在敏感時機,本是不該觸動別人的神經線,再說,論事是不對人的,所以自己的一舉一動是需要先注意,這才是停止一切紛爭最好方法。—122.125.61.42 (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11:47 (UTC)
我很好奇那個已確認用戶是怎麼回事。--達師147228 2010年8月29日 (日) 12:48 (UTC)
未明此事有多嚴重,要Mark君措辭強硬如此,使百樂兔君至此開題論之。但百樂兔君,在下建議閣下下次引例應當詳盡,《權限申請》「門檻」一段明例︰「巡查豁免者:獲權者務為可信且資深用戶,蓋此權乃由管理權拆分而成,獲權者之可信度當要與管理員看齊。」管理員候選者遭多次封禁,想必其參選之路亦份外難行。不過,在下無意於此判斷閣下過往多次封禁是否合情合理,亦無意判斷閣下可信度克否與管理員看齊。其實可信與否,全賴主觀決定。有人以封禁多少,斷定可信與否。就此向授權者提出疑問,實乃無可厚非。但任何事情均要適可而止。此事絕未嚴重到非即日解決不可,亦未須措辭強硬如此。正如遠君所言,難道遲處理一兩天,維基百科會就此毀壞殆盡?事未知可別以緩急輕重,僅憑一己好惡,大鬧大吵。再者,可尋求其他管理員介入或覆審,究竟何故要一直針對授權者,咄咄逼人,威脅服從,根本匪夷所思。對之,無奈之至。
覆達師君︰此權乃授予可信而未確認用戶,百樂兔君未會適用……。又,請諸君勿再離題,牽扯至過往大小爭執之上。亦希望此案早日完結。—J.Wong 2010年8月29日 (日) 19:39 (UTC)
我很好奇此處增加的「獲權者可信度要與管理員靠齊」的規定是哪次討論通過的。按理說巡查豁免權的門檻應該在WP:巡查豁免權中寫明,而不是四下分散且規則不一。--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8月30日 (一) 05:01 (UTC)

此討論應該移出方針區,移動到其它區。-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03:13 (UTC)

我曾把此討論移到「其他」區,但被移回。如果你真的認為「其他」區那邊更適合的話,也可以再移動一次。—Altt311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4:16 (UTC)

巡查豁免權只會讓用戶創建的條目免於巡查,而不會讓用戶作出的所有編輯免於巡查。就百樂兔的貢獻來說,就算他之前在ACG類條目犯下了哪般不是,但我依然相信他創建的條目是符合維基百科內容方針的:第一不會侵犯版權,第二不會違反生者傳記,第三不會創建非百科條目,第四不會創建欠缺關注度的條目或小小作品。所以,要我判斷的話,百樂兔的貢獻記錄完全值得授予巡查豁免權,哪怕他之前曾作過某些具有高爭議性的編輯。WP:巡查豁免權並未強制要求用戶在近期內未遭封禁,且允許管理員根據用戶行為判斷是否授權。因此我認為,Ellery的做法並沒有錯,換做我也會予之以授權。不應授予百樂兔的,是巡查員或回退員的權限,而不是巡查豁免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8月30日 (一) 04:54 (UTC)

意見同上。菲菇是個明事理的人。說實話我對百樂兔在富士康事件中的表現深表不滿,並且有某些懷疑性推測;對於他和ralfx的ACG之戰,也認為此二人表現不佳。不過我認為就他創建的條目來看,我找不出理由不允許授予他免檢權。維基需要的是冷靜的思考,而不是記仇報復或簡單的由此及彼。 --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8月30日 (一) 13:29 (UTC)
在下也認為給與白樂兔巡查豁免權沒有什麼不妥。按照他的一貫表現,他所建立的條目根本沒有再巡查的必要。--蘋果派.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5:52 (UTC)
「獲權者之可信度當要與管理員看齊」這句話著實好笑,管理員往自己臉上貼金可以如此明目張膽。請問,當選管理員要求或審查了「編輯可信度」了沒有,如果沒有,當上管理員便不代表他就是普通用戶可信的。又請問「編輯可信度」是否為罷免管理員的要件之一?如果不是,管理員亦沒有須比普通用戶可信的要求。不然,根據管理員唐戈的編輯,我很懷疑大家的編輯要不要向他的「可信度」看齊?
管理員特權化我已提過好多遍,特權化的原因不在別的,就在於「方便自己」和「過信自己」而已。要嘛,公開地徹底地當個專權無上的皇帝,若不敢嘛,就乖乖地好好地遵守維基百科早就定下「管理員只是執行社群共識」的戒律。--百楽兎 2010年8月31日 (二) 08:24 (UTC)

適可而止吧!百樂兔

請注意您的口氣,提出意見是好事,可是如果鬧成大家互罵就不好了,並請注意您的用語!--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8月30日 (一) 13:32 (UTC)

禮貌我是用在講理的人身上的。子曰:「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對於一些違背維基百科編輯方針及無證據卻堅持「編輯前要討論」、「你的行為是擾亂」、「空格是Google命名的一部分」等等不講理的人,我亦不懂得「禮」字。當然你們可以因此選擇做出「不合理」的決定,但你們因禮廢理,最終只會亂了你們自己的秩序,傷了你們自己權益。總之,隨你們便,我又不在乎結果。--百楽兎 2010年8月31日 (二) 02:49 (UTC)
我認為來了維基的人,就要遵守維基的規章制度。閣下既來之,如果不能去基金會修改方針,就必須遵守。講理和講禮從來不矛盾,無一方被廢。閣下覺得被冒犯,有很多更好的方法讓先行為不當的一方受教訓。德不等同於禮貌,且就算以德不能抱怨,不等於一定要以怨抱怨。—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31日 (二) 13:27 (UTC)
「遵守維基的規章制度」說得好,你先發難批鬥至今不遵守維基規章制度的管理員給我看看。--百楽兎 2010年8月31日 (二) 14:59 (UTC)
現在在就事論事。閣下如上言論,則涉嫌針對個人。另外,請勿對別人用不禮貌的口氣發號施令,這是不符合維基禮儀的。—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31日 (二) 15:16 (UTC)


在提醒別人注意語氣的同時,請留意你自己傷害新手與IP用戶的發言和作為。都說要退出了,還擔心這些作什麼?既然擺出那麼高的架勢,那就把它做完給大家看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15:13 (UTC)

後一句語氣有反唇相譏之嫌,恐不符維基禮儀,請自肅。—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31日 (二) 15:18 (UTC)
你的行為真得非常惡劣囂張!--海藻腦袋~YA!※動員令。對於這樣的發言,請問是不是應該有所制止與行動?-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15:45 (UTC)
恕尚不知道這段話在何頁。面對不適宜的發言,每個用戶都應有合理運用規則教育不適宜發言者的權利,不單是管理員。當然遇到這些言論自己也應該不加入過激爭執。—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31日 (二) 16:10 (UTC)
在下以為User:j87j8787君的出發點還是好的,但是措辭方面還欠考量,達到的效果和初衷背道而馳。cobrachen兄想必也看過j87j8787君近來的發言,不必太苛責了。 --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9月1日 (三) 03:04 (UTC)

--60.240.149.6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08:03 (UTC)

離題太遠了

  • (!)意見大家有點離題太遠了吧?我覺得第一,管理員授予白樂兔的巡查豁免權是完全正確的,因為根據百樂兔的一貫表現他所創建的新條目沒有巡查的必要。第二,我質疑管理員在用戶沒有創建任何不當條目的前提之下擅自取消巡查豁免權,我覺得這是擅權的行為,因為沒有任何方針指引授予管理員這樣的權力。在此我表示抗議。(轉發給取消豁免權的管理員。)--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18 (UTC)
在這個事件上有問題的不是管理員,而是一些用戶錯誤解讀維基百科方針,輪番強逼管理員就範。--百楽兎 2010年9月7日 (二) 10:00 (UTC)
我之前已經提過建議了,就是沒有管理員在管。這個討論的主題根本和維基方針無關,應該移動到其他版面。—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3日 (五) 04:03 (UTC)
跟方針如何無關?這個討論就在討論權限與榮譽不當掛勾的錯誤,糾正一些用戶錯誤解讀維基百科方針的荒謬。--百楽兎 2010年9月7日 (二) 10:00 (UTC)
我個人真的沒發現上面在討論此內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7:34 (UTC)
(:)回應同意蘋果派的說法。常識令我們知道,在持卡人沒有任何違約情況的前提下,信用卡公司不會擅自取消已發出的信用卡,同理。Sakuradate 公衆Δ 2010年9月3日 (五) 14:09 (UTC)

百樂兔小姐,我愛妳!

情人節已經過去了  囧rz...
--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8日 (三) 13:59 (UTC)
暈了,難道是為了七夕?--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6:02 (UTC)
是女的?--達師147228 2010年9月9日 (四) 02:11 (UTC)
好像是影武者,不過要等他下一次編輯才能決定。--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9月9日 (四) 02:35 (UTC)

加強監察管理員的濫權行為

由於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群缺乏自我控管的機制,一些素質不良的管理員一再有意無意違反維基百科的規章,因此本人提議社群應加強對管理員使用管理權限行為的監察,以免管理員特權階級化的問題日益嚴重。--百楽兎 2010年9月9日 (四) 01:15 (UTC)

建議你日後提議事情前準備好詳盡的方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04:10 (UTC)

請各位巡查員不要只巡查條目名字空間

其他名字空間也需要巡查,尤其是用戶頁和用戶討論頁,是侵權和廣告的重災地。剛才我就發現了一大堆廣告:[6]。--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11:27 (UTC)

有地方可尋嗎?例如newpages這種地方?-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12:19 (UTC)
[7]--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12:31 (UTC)
有時看看AES是甚麼,基本上寫著{{subst:welcome}}或歡迎用戶的,我一般都不打算看的了。-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日 (三) 12:53 (UTC)
Special:最新頁面裡面選擇「所有名字空間」即可。很慚愧的是,這個是我卸任巡查員後才發現的  囧rz...。--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9月1日 (三) 14:03 (UTC)

"""!"""--Rocking Man !! 舌戰 2010年9月2日 (四) 04:17 (UTC)

咦?我記得shizhao的bot不是會自動巡查user talk的嗎?還需要巡查員手工巡查?-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5:51 (UTC)
我沒有這麼個bot...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6日 (一) 02:28 (UTC)
考慮上線Mys_bot了....用P-bot的CV檢查腳本檢查一下非主條目空間...估計得召喚灰菇技術支持--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9月6日 (一) 14:42 (UTC)
我曾經跟PhiLiP說過讓他的機器人檢查其他名字空間(User talk:PhiLiP#其他名字空間也會有侵權頁面),但他沒有回應。--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4:58 (UTC)
忙。toolserver上我的svn上有個半成品放著的,有興趣的自己拿去改,沒興趣就等我慢慢寫。--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7日 (二) 16:09 (UTC)
另,機器人已經上傳到gae中,請行政員處理WP:BOTR中的申請,並請社群展開對User:Mys_bot的投票。-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9月9日 (四) 04:57 (UTC)

撤消電視劇人物介紹模版

我建議把電視劇條目中人物介紹模版給撤除。單個人物的介紹(角色名單—非人物介紹除外)包含了演員、角色名與人物的說明等,光人物的介紹就占了很多空間,而角色名與演員則被介紹拉得很長,既占頁面空間又顯得空噹噹的。所以建議今後撰寫人物介紹借鑑於動漫、遊戲的條目。請大家提出關於此提議的意見與看法。--Anilro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04:18 (UTC)
--
不太懂您指的是哪一個模板。-TW-mmm333k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3:44 (UTC)

例如《紫玫瑰》中角色介紹所用的模版。--Anilro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3:49 (UTC)
朋友,《紫玫瑰》的角色介紹使用的並非模板(使用統一格式的被引用條目)而是表格(只在本條目上的一個表格)。相對來說,這個《紫玫瑰》的所謂經典台詞段落的問題更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4:13 (UTC)
好吧,是表格。我也不是專門針對《紫玫瑰》這樣的條目,有很多電視劇的條目都用了這種表格,我認為單單寫個演員與角色名稱等也就算了,主要是用這種表格再來加寫個角色的介紹那就覺得介紹會拖空了演員與角色名這樣沒有內容的表欄,所以提議把寫有角色介紹的表格給撤除,轉化為類似於動漫、遊戲中那樣的格式。以下參看:
角色名
- 演員名
人物的介紹……
  • (註: - 也可用:代替)
  • (:)回應本人沒覺得有何不妥,每個人編輯的方式不同,不必強求統一。如果您認為的確不妥,可以自行更改,只要不造成編輯戰就好。--蘋果派.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7:26 (UTC)
對,請自行更改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6日 (四) 10:53 (UTC)
經典台詞是有問題,就是經典台詞的客觀標準在那裡?但收視率、製作團隊是資料為什麼不應該收?--203.80.228.114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09:28 (UTC)
咋們不針對此條目好不?像這樣的情況在維基百科內已屢見不鮮了,再說條目也不是一個人寫的,有些該留的還是要留,要不自行修改要不就在頁面討論區提出刪除廢棄段的提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ilro對話|貢獻)於2010年8月26日 (四) 22:50加入。

(!)意見,是否可以置於指引來幫助新維基人寫出質量更加的條目?--Dinga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23 (UTC)

Zhxy 519侵犯他人言論之行為

遇難事件人員名單是否有必要一一列出清單

現在伊春空難馬尼拉前警員劫持香港旅行團事件都有詳細的遇難人員名單。根據WP:NOT#INFO第2點,這些並非百科內容,對於條目內容的敘述也並沒有太大幫助。事實上,很多條目的作品列表也屬於同一性質。--Dinga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01 (UTC)

留下名單,是令讀者知悉事件之受影響者。-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9日 (四) 10:06 (UTC)
基本上我覺得如果在列表之外的內容已相當充實,那麼即使添加此類列表也沒關係。比較頭痛的是有些不太算是列表的條目感覺是在靠列表在支撐內容,這一類條目才應該要多加注意。--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23 (UTC)
WP:NOT#INFO應該只適用於很長的名單,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死難者名單吧?如果只有十幾名遇難者,還是可以一一列出吧?更極端的情況,如果只有一人遇難,比如北京中學生殺害家教事件,是不是也不能列出受害者的姓名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26 (UTC)
順帶一提,或許可以仿造這裡的方式,將罹難者名單折疊,這有可能會造成對親屬的二度傷害。—Frankou (對話頁) 2010年9月9日 (四) 11:28 (UTC)

維基榮譽的門檻

今天用最近更改隨機挑了許多人出來頒獎,發現很多人的貢獻極大,但是卻卡在DYK無法頒更高的獎。例如User:Litalex,編輯次數達到18784次(檢查),新增了100條條目(檢查),但卻因為沒有DYK,只能和編輯次數250次,新增條目5的用戶一起頒維基助理編輯。我的建議是在進階榮譽中的執行編輯裡,能在現有的規定:「若僅有2條則需2000次編輯以上」後再加上「若僅有1條則需3000次編輯以上,若無新條目推薦則須達4000次編輯以上」。才不會因為沒有DYK而被埋沒起來。—Frankou (對話頁) 2010年9月8日 (三) 03:38 (UTC)

  1. (+)支持--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1:59 (UTC)
  2. (+)支持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8日 (三) 12:07 (UTC)
  3. (!)意見:可否有換算機制?例如一個特色100分,一個優良70分,一個DYK20分,創建和擴充按照字數算分,維基化10分,清理10分,每XXX次編輯次數再給10分。。雖然說這種換算機制不是非常公平,也非科學的統計方法,但能很好的解決Frankou提出的問題。-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2:16 (UTC)

3RR 的問題

昨晚險些被封,我在此想詢問一些問題。

  • 如果我幫助一位管理員、回退員回退,但我又犯了3rr,會否被封?
  • 如果對方使用ip繼續回退,但我又犯了3rr,會否被封?
  • 如果對方使用傀儡繼續回退,但我又犯了3rr,會否被封?

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08:06 (UTC)

違反3rr是不允許的,除非是回退明顯的破壞。如果對方使用IP或傀儡繼續回退,那是對方的錯,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在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3RRWikipedia:當前的破壞提報。至於會不會被封,那就要看情況了,如果是初次犯規,一般只會得到警告,但如果屢次違反3rr,那就很有可能被封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10:26 (UTC)
有時候會忘記了3次,能否修改有關規定?例如收到警告後繼續違反才封,又或者給予一定時間自我回退?—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10:49 (UTC)
謹記發生衝突後應以交流為上,主動避免編輯戰就可以避免自己觸犯3RR了(除非你完全能夠確認那就是破壞,這個時候更應該立即報告管理員處理)。3RR往往都發生在短時間內,管理員難以在所有3RR發生之前都對當事人及時予以警告,所以,還請自覺。--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5日 (日) 13:20 (UTC)
如果通報了也不理會的話,我應該怎麼辦?那一位user:yym1997及疑似他的傀儡經常騷擾我,我又應該怎麼辦?—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5:31 (UTC)
如果通報了也沒人理會,可直接在管理員的對話頁報告,如果該管理員還是不理會,再向另一位管理員報告,直到有管理員願意處理為止。如果被人騷擾,應該對騷擾者給予警告。--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5:47 (UTC)
我不那麼認為,尤其是通報了也毫不理會及那些我又覺得是破壞、騷擾性用戶的內容,我覺得應該要繼續回退,而且不應該封禁被騷擾的用戶。—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7:04 (UTC)
建議回退時留意一下條目歷史,觸犯了3RR以後自行回退第四次RV是可以接受的。(根據WP:3RR)—Altt311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4:51 (UTC)


違反3RR會被封禁,但也可能只回退3次也被封禁。若對方為規避3RR而聯合多人或使用傀儡回退也不會被封禁。--百楽兎 2010年9月8日 (三) 01:17 (UTC)
使用傀儡進行編輯會被視為規避規則,同樣被禁。傀儡--  廢 話  +  2010年9月9日 (四) 11:17 (UTC)
那是當這種行為被發現的時候。顯然不會總被發現,或者發現也可能被部分人掩蓋。如果是不同人串通的話就更沒辦法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9日 (四) 12:05 (UTC)
更壞的是管理員還裝作沒看到、不知道。--百楽兎 2010年9月16日 (四) 23:25 (UTC)
裝作沒看到就可以不用負責了,兩人或以上串通就更加是所謂共識。—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4:02 (UTC)

這個東西在中文沒有達成共識,在英文乃是一個指引,不具備方針的地位。建議更改為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導以避免誤導。--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1:01 (UTC)

名從慣例?名從原文?

測試性開放前的建議

建議應該在客棧上發出正式公告,參考建議範例: 在社區投票結束後(若干結果)並因有人建議投票結果在某一範圍內進行測試性開放,現在宣布於2010年某月某日開始進行測試性開放,結束期為XXX。結束後將再次展開投票以討論是否長期開放。期間若有影響維基百科正常運作的事件,管理員有權暫停開放並提交bugzilla開發修正補丁。在修正後重新開放並保證總時長為3個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55 (UTC)

既然現時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投票形勢已經陷入混亂,

是不是現在從零開始,按程序重新從零開始討論會更好? 用戶頁;用戶貢獻;對話頁(留言);C933103;let me q u now 888;zom leli 2010年9月20日 (一) 18:22 (UTC)

at least doing so can reduce argument C933103 2010年9月23日 (四) 21:04 (UTC)
此討論應存檔到投票討論頁。—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22 (UTC)

有關IP用戶創建新條目時發生異常的緊急求助

建議維基客棧增開「/條目」分棧

對IP創建條目權限開放爭議的一點想法:何謂共識?

就我個人看來,這次爭論的參與者可以分為三派:注冊用戶支持者,注冊用戶反對者,還有IP黨人。IP黨人和某些注冊用戶反對者經常拿出一些很絕對的、帝王條款之類的東西作為論據,比方說:「IP也是人,IP在維基也有權利,不能禁止IP編輯」、「IP人也要你們註冊用戶管」之類...這類意見單獨拿來看都是對的,只是匯聚一起實在沒有辦法執行。這種情況可比「謀而不決」,出主意的人一堆,誰要認真承擔責任呢?

我想不少用戶都知道甚麼叫政治協商政治妥協吧?不謀求中立路線,只求開放權限或不開放,這根本不是在製造共識,是緣木求魚。當雙方提出的主張有矛盾的時候,就需要製造共識;共識不是你死我亡,你勝我敗,理想的共識往往是雙方有所退讓而能滿足雙方的主要需求。投票不是製造共識的好辦法,只有認真提出意見並閱讀別人的意見,方向一致才能製造共識。如果沒有共識,哪何來國家?(現實中各人有自身的利益需要維護,還不是要靠共識維持嗎。我比方說水公司明天要加各位的水費500%,你不服就別用,這叫魚死網破;水公司也不敢這麼做,因為它的行為要符合社會共識。)

雖然維基不是政治試驗場,但是我們在為維基的將來有所謀劃的時候,一定要定出一個正面且切實的方向,然後努力達成。我感到這次的投票只劃出了支持和反對兩方,沒有點晴之筆,點出投票的方向,支持反對的話太容易投了,反正就畫個字就完了,沒有帶出共識路線的思考。對於這個投票,我的主張是必須適當限制IP人的權限來維護維基安全性,但是又不得完全禁止IP人編輯;並以適當的措施引導IP人冊注(或其他變通方法)。一方南轅,一方北轍,沒有共識那是註定的事。

我還想跟IP黨人說,甚麼叫政治現實你懂吧,這不再是誰管誰的問題了。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9:53 (UTC)

要求共識談何容易,這種東西要麼開放,要麼不開放,並無妥協餘地。總不能1、3、5開放,2、4、6封禁,周日猜丁殼吧。-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0:57 (UTC)
Ivantalk的話很有意思,說到了問題的關鍵。誠如他所說的,「不謀求中立路線,只求開放權限或不開放,這根本不是在製造共識,是緣木求魚。」之前也有維基人提及投票的弊端,今天經Ivantalk一說,我突然想到問題所在:所謂的投票,就是兩方對陣,看誰比較強,弱者(票數少的)服從強者。就是說先看誰比較強,再讓另外一方妥協。如果一方是很少數的人那沒有問題,但好像這次投票雙方差別不大,矛盾就無法解決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1:48 (UTC)
可以限制IP編輯頻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9日 (日) 11:51 (UTC)
將以往IP編輯造成維基破壞的機率統計一下,然後制定相應的IP編輯規則。完全禁止IP編輯 是違背維基自由原則的。--維基動力引擎 2010年9月19日 (日) 12:54 (UTC)
其實以我巡查IP和新手的最近更改來看,對IP的回退要低於新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9日 (日) 13:47 (UTC)
那可以設立一個機制,讓那些新手編輯足夠才成為會員?(很多人比如我,注冊維基只是一時衝動)維基小測也可以用來確認他們的熱情。我們應該在各處加入註冊連接,註冊頁面會連接到Wikipedia:為甚麼要註冊?,在裏面條列充份的理由去吸引、說服IP人(最重要一點應該是傳承維基精神了)。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6:04 (UTC)
(-)反對,適當的註冊連接和介紹當然可有,但類似鋪天蓋地廣告宣傳或傳教、傳銷式的硬拉註冊便是對眼睛和思想的強姦了。做為參與維基計畫數年者,亦有二度註冊用戶名,深知登入使用的種種好處,但個人仍不喜歡使用用戶名。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13:08 (UTC)
  • (:)回應限制IP編輯頻率,此建議甚好。即開放了IP創建權,又與註冊用戶相區別。而且限制了潛在破壞的強度。不失為一種合適的妥協。請大家都要有些妥協的精神,好不好?--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3:59 (UTC)
IP頻率限制目前只能做到限制編輯,而不能限制創建(創建也是編輯的一種);FlaggedRevs或PendingChanges初始設置很多,靈活性比較大,需要深入討論怎樣比較合適;Captcha貌似現在就有在用吧?強制預覽是否可以包括新用戶在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9日 (日) 14:30 (UTC)
不好意思,扯回主題。Ivantalk的話讓我想起,投票往往會被認為是民主的,但投票又往往是容易被誤導的。支持者認為這是對的,未必是永久的想法,甚至說未必是長期的,可能只是那麼一兩天。換一種情況,支持者認為這是對的,但實際上這個決定對社區構成不利因素,這個在投票中也看不出來。另外,投票也有像前面所說的「強者壓倒弱者」的問題。到最後很容易會發生矛盾爆發的情況。而某些信息靈通,能力出眾的人士的舉動,往往也會被弱者認為是對他們的壓迫。但目前看,並沒有代替投票的方法,或者說這個方法暫時還沒想到。所以投票機制應該儘快改進,一方面是讓投票者有更好的渠道去表達意見,另一方面是要產生一種能逐漸弱化投票影響的協商機制。—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5:03 (UTC)
維基的編輯群體以年輕人為主,所以妥協很難,這不是年輪人喜歡的東西,有人說過維基的動力靠的就是編輯者的偏執(大意)。我認為某些反對者和這篇文章這篇文章所說的一樣。
甚至說這群體的特質已使戰鬥儼然成為現時中文維基的動力…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6:01 (UTC)
限制ip編輯次數對廣告或破壞影響是很小的,事實上一個廣告商或破壞者是不會傻只會用ip來編輯,懶到連註冊都不願。
改進投票最好就是:匿名投票,不准發意投票意見,因為投票本身就代表了意見。
--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5:18 (UTC)
限制IP編輯是勢在必行的,只是用甚麼方式去做到更開放,如果有投票,這主題應該被點出來,結合振興維基為主要目的。你引那編文章很能說明問題。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6:02 (UTC)
想更好貢獻維基的話,除了參與投票,我們要學習魏徵李絳,看到甚麼問題都要說出來,不要因為害怕這個害怕那個就不說了;要一起探討問題。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6:07 (UTC)
對,但反對者往往以這是方針來反駁,所以共識這個東西是有時間局限的。魏徵以直諫而聞名,卻又不懂妥協,正是矛盾綜合體啊。--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6:17 (UTC)

(×)抗議。政治現實?好一個政治現實,真是太現實了,跟你人一般現實,現實的令人咬牙切齒。
  維基百科這個協作平台,經不起整日打架折騰,這與出幾條低質量條目相比,要壞的多。我不懂政治現實--以前不懂,現在不懂,將來也不會懂,而只懂政治訴求。有些人要搞政治現實,搞威脅不知誰管誰之類,沒有人會怕,但可以預見的惟一結果就是維基百科崩壞。另外IP黨這個詞也太搞笑了,所謂IP用戶便是不留名冊,要論黨,閣下何不撒泡X自己照照?
  言歸正傳,各種防止破壞的手段,都會不同程度的影響到用戶的正常使用。註冊用戶並無較IP用戶更高的地位,所以一切防止破壞的機制必應是「非常迫切的」和「非常必要的」,先至能夠獲得所有用戶(無論註冊與否)之理解。一切「必要以上」的手段,皆有侵犯人權之問題,請務必留意,由以對特定無辜人群的限制為甚。
  例如,電話公司限制每月網內免費簡訊一萬條--這程度通常不會影響到正常用戶,而只會限制濫發廣告者。如果限制每日十條,用戶顯然便會對「網內簡訊免費任發」之條款提出質疑。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20:08 (UTC)

IP朋友你真是一成不變啊,那我簡單舉例好了。我搗亂維基的話維基可以和我溝通協調、封我賬號一段時間甚至永久封禁。你搗亂維基的話,拿甚麼來制止你?你人品過關不代表連賬號都不注冊的人會過關;注冊了以後人品不過關的人還可以讓他們永不超生。上面不是討論IP和註冊用戶誰高誰低的問題,請不要偷換概念。還有,你肯定你是在製造共識?出現可能的破壞由你負責?我說的IP黨也是一個代名詞而已,本身中性,請不要說海藻攻擊完別人,然後又拿同樣的東西來攻擊我。你說IP人也是維基人吧,Wikipedia:禮儀這個你懂了?甚麼叫Wikipedia:共識你也懂了?(根據方針,共識不是投票或者罵出來的)你可能要再學習一下甚麼是民主社會的權利義務了。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0:40 (UTC)
帳號可以封禁,Ip也同樣可以封禁。如果其他用戶因為共用IP而被連累封禁,還有IP封禁例外的權限可以申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0日 (一) 07:35 (UTC)
(!)意見
我就是曾被浮動IP連累封禁過,跟人溝通又不知我是誰,才會註冊帳號。與其申請IP封禁例外解除,還不如註冊個帳號比較省事。其實只要不是真實姓名註冊,都算是匿名表達意見,問題在於浮動IP及跳板,會讓人搞不清楚其主體。個人看法是可開放固定IP創建條目。--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0:51 (UTC)
對於是否開放,我持中立態度,但如果真的很害怕破壞的,可以參考IP編輯非常活躍的日語版的應對。日語版實際上也是會限IP的,最主要會封(不容許編輯)的是容易轉換的IP,例如大學的電腦(這是本人的實際體驗)。不信的話,可以請現正留學日本的維基人幫忙看看。—Altt311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5:51 (UTC)
我的IP並未被封過,可能因為我總使用比較奇怪的ISP吧。感覺日文維基對IP封禁的管理比較細緻,並能獲得各群體接受。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9:25 (UTC)
(!)意見我只能用四個字形容:「鬧劇一場」。--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0年9月21日 (二) 13:54 (UTC)
(:)回應 あ な た の 怨 み  晴 ら し ま す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4:15 (UTC)
哪有用あなた的?不是機器翻譯的吧?--達師147228 2010年9月21日 (二) 14:37 (UTC)
「昭雪你的怨恨」in Chinese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4:49 (UTC)

p.s. 參考WP:PNSD

"如果該建議有爭議,「點人數」去看主流意見在那一方不但無助於解決爭議,甚至只會激化爭議。投票過程本身可能落入爭議之中,就投票的技術性細節引發辯論。人們傾向用投反對票,或者開一新段落寫上「投票是邪惡的」等方式對這些輕率發起的投票作出回應。"

exactly what is happening

C933103(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21:29 (UTC)

維基人腦子都有毛病麼

搞出來個投票是不是開放匿名用戶創建條目權限,結束之後又來爭論投票規則。。。早知道我就不給意見了

要想解決這種問題很簡單:只要任何人都可以隨手建一個維基百科的複製品,實在不行想走就走了,失敗就自己死掉,效率比這要高得多,搞出問題來還能有個教訓。既然都呆在這個地方,就不能團結點麼。差那麼幾個數字又能怎樣,引一大堆規則,講一大堆道理,就能證明你比別人對了?要是沒有內容,沒有用戶,規則就什麼也不是。

建議以後再有類似的問題給個提示:「維基人一般根本不會考慮別人的想法」之類的,別再把我這種路人引進來了。 --111.174.46.138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8:25 (UTC) (cosechy)

另外剛才看了一下發現維基百科有「不要人身攻擊」這種規則。當然要是假設維基百科是個很高級的地方的話,進來的人一般確實應該比較有素質。但是要是兩個人真有矛盾怎麼辦?某個人真讓人不爽怎麼辦?要是不能罵,就只好什麼也不說任其發展等著他自己吃虧了。我想現在中國網絡某些壞風氣可能是這的原因,稍微惹點麻煩就想把人趕走,只要不影響自己就行,趕到別處惹麻煩去。畢竟維基百科也算是很多地方的人的榜樣,建議趕快把這規則改掉。最多當個建議就好,有矛盾非要指出個對錯幹什麼,旁邊的人說規則之前不能先勸勸麼。迷信規則實在是很可怕的事。 --111.174.46.138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8:28 (UTC)

同意閣下的觀點,互信互助是很重要的。迷信規則不可取。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8:43 (UTC)
雖然我覺得你說的有點對,但請不要將部分人的作風強加於全體維基人身上。另外請你們發言注意善意推斷。—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14 (UTC)
人身攻擊一點都不可取,只會讓爭論的重點跑掉。禁止人身攻擊並沒有禁止對不良舉止的指責,若是有人做出不當的行為的話,就直接冷靜地指出來即可,用憤慨的語氣去罵並不會比較好,只會讓指責者在當下得到一點情緒發洩罷了。--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25 (UTC)
換位思考吧,有註冊用戶以極個別的ip用戶判斷所有的ip用戶都喜歡破壞。樓主也因某些人的行為而認為是所有的維基人有問題。這思維和那些↑有什麼不同?

究竟是哪裡出錯了呢?我們不能因為太陽在地球上是東升西落,就認為其他七大行星 上也是如此,不是嗎?所以凡事請看全面點。--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48 (UTC)

你這個比喻不好......七大在地球上看的確是東升西落的,這是因為地球自轉規律。—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2:11 (UTC)
雖然有點跑題,不過玖巧仔的意思應該是說在其它行星上看起來太陽未必是東升西落,應為其它行星和地球自轉方向未必相同。--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24日 (五) 04:44 (UTC)
是嚴重跑題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6:46 (UTC)

不管跑不跑題,這名IP用戶的發言違反維基禮儀不說,還涉及在這裡推動一個針對已有共識方針的廢棄案。維基是一個只要言之有理就可以自由發言的所在,在這裡我不認為講理還要把不文明的話都要使出來。本來這位用戶說的勸是一個可以考慮的辦法,但爲什麽提一個建議還要用這些難聽的話來說?好好說話,相信維基人不是一個聽不進別人話的群體。--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9月26日 (日) 09:47 (UTC)

建議新條目候選應增加「質量評選」

維基百科:條目質量評級專題創立之後立意頗佳,但是新條目不斷創建且各維基百科:專題大部分處於不活躍狀態,難以為現存32萬多條目一一評級,況且許多條目尚未納入專題,且新條目候選未有較佳評選機制,因此建議DYK使用此評級機制,讓新條目作者可得知條目水準,也可讓條目主編養成習慣能尋找專題,並能以此獲得撰寫條目的資源,並可採用WP:動員令方式自動檢查是否有掛評級模板。--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11日 (六) 01:28 (UTC)

修改DYK評級方案如下:

  • 推薦者在被推薦的條目討論頁頂端加上{{DYK Invite}}與{{Gpart}}以提示讀者該專題與評級。

3.2 更新步驟
7.將被推薦條目討論頁的 {{DYK Invite}} 去除,並加上 {{DYKtalk|2010年|刊登日期}}並根據最多票評級更新{{T1|Gpart|Project= 專題名稱| }} ,如沒有專題不用填寫,等級有FA特色, FL特色列表, GA優秀,A甲級, B乙級, C丙級, start初級, stub小作品)。


評級後討論頁會顯示內容如下:

{{Gpart|Project =ACG | A}}

每人於投票前需為該條目作評級並附上簡短理由。 例:

  • 維基百科哪一個計畫是為了旨在提升特定條目之質量?
  • (+)支持甲級,內容詳盡,再加強內容即可送GA評選。—海綿寶寶
  • (-)反對丙級,腳註無法滿足2010年閃亮亮的標準。—蟹老闆
  • (+)支持甲級,符合DYK水準。—派大星


以上更新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11日 (六) 12:19 (UTC)

動員令那個只是初步判斷是否評級,原理在於討論頁有否被創建,因此不能套用至DYK (DYK有個邀請投票模板,會令討論頁被創建)。-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05:36 (UTC)
似乎沒人反對,所以敝人預計在方針發起二週後開始實行(也就是9/25)。--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18日 (六) 16:24 (UTC)
(~)補充此僅作為置於各條目討論頁參照,實際的特色、優秀條目評級仍需按照WP:GANWP:FAN進行評選。--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21日 (二) 14:17 (UTC)
目前推廣似乎還不是很充足,因此改為2010年11月15日正式實施,這段期間先改模板的說明。--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27日 (一) 03:34 (UTC)

問:

問: 我如何上傳關於歲差條目的圖片??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9月27日 (一)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建議修訂投票要求

WP:AFDWP:IFD的投票及提報要求由

自動確認用戶,即編輯滿50次及註冊滿7天

改為

  • 投票:在提刪日之前達自動確認用戶者,即需在提刪日之前七天註冊及於提刪日的00:00 UTC之前編輯滿50次
  • 提報:提報者需於當天00:00UTC或之前達到自動確認用戶等級,即需於七天之前註冊及於當天00:00 UTC之前編輯滿50次

此舉有助防止濫用傀儡。-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13:10 (UTC)

hw我不是打擊你,你還覺得社區的決定需要投票麼?不是先試用在討論決定就可以完事了麼?—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5:14 (UTC)
打擊別人不是您的專長嗎?還這麼客氣幹麻?您看看,討論論戰每戰必與的您,口氣有任何改善嗎?從沒看見:「您」;「個人以為」這些字眼,反問;否定;揶揄口氣倒是越用越多
我講重一點的話;以閣下的文筆風格;對維基的了解熟透度,實在不適合每每來當互助客棧「版主」,動輒論定人跑題;裁定是非等,這些事情做多了,不僅傷害新手及其他偶有討論者,也失去「來百科最主要目的是來編輯百科,不是來維護客棧安寧」的確切意義。跟許多條目相同,您要記得:您也並非擁有「互助客棧」的所有權。聽我勸,要活躍,請活躍在編輯條目上吧,這才是正途。互助客棧沒有閣下,不會變的您想像中的「更壞」。論辯是非,管理論壇,維基這裡真的不太適合。--Winertai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6:19 (UTC)
  • 我倒是認為「您」在中文網絡上更經常被用在敵意的情況中。分明就打算徹底毀滅對手還要裝做客氣,這有什麼意思?不要忘記,歐美文化的客氣是因為雙方預期最後會達成妥協,而中國人的吵架一開始就以「你輸我贏」為前提。缺少了互相讓步妥協這個關鍵因素,客氣不過是消滅對方前的虛偽罷了。哪次爭吵靠著客氣就平定下來了?最後總是以暴力投票結束。要說投票,在完美情況下是民主的表現,在虛擬的電子環境下可就未必;何況一個小問題,討論都沒到兩句,就有人急著祭出投票法寶了,投票上癮不可不治療!另外,現在的互助客棧快變成某些人的家了,大批人不寫條目,就盯著這互助客棧打算上去提出各種花樣,然後又引來更多人。如有必要,我建議把互助客棧關閉一個月。--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28日 (二) 02:06 (UTC)
對於討論口吻與態度,雖與您(呵)持有不同看法,但是個人完全贊同您「關閉客棧」一個月的建議。--Winertai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3:09 (UTC)
HW的建議很好啊,本來就應該如此。但是要注意的是,刪除存廢討論不是簡單的投票,而是尋求共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8日 (二) 04:04 (UTC)

Winertai朋友,說真的,我說人家跑題最近也就最近說起幾大行星這一次,還是開玩笑的。還有就是我為什麼很少用「您」。因為我是廣東人啊,我們平時說粵語都不用您的,只有國語發音才有這個詞,習慣成自然啊。Winertai朋友,你看我什麼時候打擊過你啊,我說話做事都憑良心說。要不是你說起,我都不願意提。我在這裡提出一下,IP創文權投票上HW的做法引起社區(包括我)的部分人的意見。不要說道歉,至今HW沒有為此事作出任何解釋。反而是投票本身跟他本人關係不大的computor本人,自己站出來提出解決方案。computor的勇氣我很佩服,做事方式我很贊同。在這裡我可以這麼說,從這件事我對HW的做事方式是徹底的失望了。我不敢推斷HW是為什麼目的(社區也好,自己也好)提出對社區投票方式修改的建議,但是我自己覺得我不站出來,我就是對不起我自己啊。Winertai朋友,我對你本質上並無與對HW那樣深刻的認識,但是我從你的話中知道你還是希望社區好,為了社區好的。你對我有意見,我不能強加於你。正如IP創文權那樣,我希望針對任何問題的解決,都應該以合情合理的手段,而不是虎頭蛇尾甚至於朝秦暮楚。如果是以這樣建立起IP創文權,甚至於社區的其他方針,最終只會被人以同樣的手段推翻。前面我對HW提出維基年會的意見也是這樣:你的意見中肯,但是,你不適合做主持人。因為你不會做事。當然我也希望HW日後多多嘉勉。至於Winertai朋友要求的我多寫條目,目前我看自己的條目貢獻占比接近60%,客棧討論約20%,前段時間看的我記不清楚了。不知道這個比例你覺得是否合理,我是覺得不太合理了,日後也應該多多嘉勉。最近我在跟進故宮系列的條目,你可以看看故宮的討論。另外法國大革命因為我的英文翻譯水平有限,速度極慢。我打算和故宮條目交替進行。其它我寫的條目和我的計劃你可以在我的用戶頁上看到。當然這是我寫的條目的一部分而已,一些我不想寫出來的我都不寫了。如果我真的說氣話,我丟給你Winertai朋友一句「我自己寫多少條目關你屁事」就完事了,但我是很認真地在這裡回覆你的意見的。請你也不要怪我老在客棧發言啊,有人的行為損害到社區的利益,我不吐不快;然後又有人誤會我,我就更加需要解釋。所以我覺得像shizhao那樣做管理員,少跟人家解釋問題,未嘗不是一種好的處理方式。當然上次投票要求他解任,剛開始我的意見也是很大,因為我的問題他的確沒有回覆。所以說,說話與不說話,本身就是一個矛盾.......-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29 (UTC)

補充一下「討論論戰每戰必與」這個可不能掛在我頭上,上次韓國的討論我由於不懂以及覺得很無聊,實際上沒有參與過(有沒有回話我就忘記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32 (UTC)
-Douglasfrankfort的話說的很對啊,投票的確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投票只會讓結果傾向於勢力較強的一方,對於雙方勢力相若,比如是這次的IP創文權投票,最後就是搞的社區分裂。這在上次shizhao投票中也有凸顯。往後應該以一套非投票的方法去解決維基百科的爭端。我不是不想支持你們,我不是不想想一套好辦法。但是我的條目計劃之前因為追DC8都拖了一段時間了,作為基礎條目法國大革命,放在維基這裡的中文版本竟然是這個樣子,我覺得這對全體維基人都是一種恥辱。對於我,我覺得我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知恥而後勇。加上我還在想怎麼做優特條目評選方式,再加上一些中途加入的條目計劃,我覺得我現在是絕對沒有時間去參與這個工作的。當然我支持大家去往這個方向想。-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42 (UTC)

關於頁面和檔案存廢討論大量積壓

為什麼會這樣呢?

看看7月28日的,那一項早已達成共識,但管理員無法執行(需要刪除12398個User talk),也無法關閉(並非無共識),我認為Wikipedia:關閉刪除投票指南必須改進。

8月17日的招收都、砂浦都人物,已經共識刪除,但一個月仍然沒有處理。

8月20日、8月23日,無共識保留。

8月24日、8月27日,無積壓請求。

我已經刪除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積壓投票的那4天,現仍有15項。--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07:21 (UTC)

7月28日的那個寫個bot去刪除並不難,棘手的問題是並不是所有的都應該刪除,哪些應該刪,那些不應該刪不好判斷。對於「無共識」的使用我比較保守,持慎用態度。很多難以決斷的問題不是沒有共識,而是難以判斷,或者不好操作。例如一些要合併的項目,如果對內容完全不了解,合併起來有時會很困難。而造成積壓的原因,我想主要是有幾點:一是並不是所有管理員都非常關注存廢討論,只有部分管理員會去處理這些存廢討論。二是經常參與的部分管理員其中又有一部分經常參與討論,而鑑於此前多次發生的爭議,目前大家普遍採取避嫌的方法,這造成了部分條目只有經常參與存廢討論的管理員中沒有參與討論的管理員(極少數)才會去處理。總的來說,還是處理存廢討論的管理員太少,或者說整個管理員群體的人數太少,也可以說是整個中文社群的人數太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1日 (二) 08:43 (UTC)
事實上,可以看看[10]--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09:49 (UTC)
這個討論是上面「在劇集條目裡以自己的觀點標示角色忠奸,是否已經違反NPOV?」的吧?—祁勳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3:20 (UTC)
有管理員留意到嗎?仍有不少條目積壓。58.152.68.150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6:21 (UTC)

在劇集條目裡以自己的觀點標示角色忠奸,是否已經違反NP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