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


  • 如果您發現了破壞行为,在提報到本頁面之前請先回退相关编辑,並在破壞者的討論頁面留下警告訊息
  • 在警告後仍然做出破壞行為或嚴重持續的破壞,请點擊「举报破坏」按鈕进行举报
  • 请在举报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破坏的页面,必要时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 如果您没有维基百科帐号,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请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zh@wikimedia.org,并将您遇到的情况描述清楚。
  • 如果您要举报用戶滥用權限,除非有必要立即对其封禁,否则请到申请解除权限頁面或互助客栈(若滥用權限者为管理员)举报。管理员可以在实施封禁后,到申请解除权限頁面提交报告。管理員實施編輯禁制後,請更新編輯禁制紀錄
  • 如發現持續出沒的破壞者的破壞行為,請務必回退、封禁、不理會請將進行跨維基破壞的用戶提報至元維基全域請求佈告板

点击这里举报破坏

正在進行的破壞

Ghren

柯仙

122.132.220.38

吉爸

1.64.187.27

自動門復興號

Werat915

163.17.59.191

Lanjiaooo

Murasei

毛澤

103.197.185.9

ChenBoDa

Surya923

Justice2022

Mengle12345

113.252.49.37

Zwj1993

81.157.51.20

Xsaz620499

是網紅廖茵婷 不是托哥

Kenny205

Marvin 2009

(*)提醒--以下討論意見,是在管理員快速封禁之後,才開始的討論,很可能並未被管理員注意到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4:40 (UTC)回复[回复]
(!)意見- 剛剛看到這一提刪用戶虹色份子,發起刪除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5/31#Category:法輪功出版物,理由是「空的分類」。注意到此舉報案,虹色份子舉報稱「恶意清空分类,追踪回退相关正常的分类编辑」,覺得有些問題。
  1. 虹色份子,發起刪除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5/31#Category:法輪功出版物,理由是「空的分類」。在下疑惑這一長期存在的分類為何被刪除,因此去留言表達疑問。
  2. 虹色份子所做,是否「相关正常的分类编辑」?--------虹色份子做出這一系列的變動,沒有列出任何理由與討論。在下查閱編輯紀錄,Category:法輪功出版物 的原分類內容,被用戶虹色份子全部清空,他另外建立Category:法輪功宣傳分類。然而這未經討論,將中性的事實描述 出版物、媒體、團體,一概透過分類變更為「宣傳」,這並不合理。
  3. Marvin所撤銷,是否「惡意清空分類」?-----在下初步看,不認為能迅速得出「Marvin惡意」的判斷。用戶Marvin2009,撤銷了虹色份子的變更分類,但Marvin有列出理由,例如「不应添加没有依据的宣传」。
  4. 本案情況,就像一般條目的編輯爭議,當一方編輯沒有任何理由、其他用戶認為有問題時就可能撤銷回退,但並未形成編輯戰。Shizhao管理員迅速封禁了Marvin兩週。是否應讓Marvin先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31日 (三) 03:16 (UTC)回复[回复]
  5. 如果這是在條目編輯中,Marvin所做的,是一般維基用戶經常做的;虹色份子所做的,無理由、無依據,很可能被認為「原創研究」。-----然而,虹色份子在分類上,無理由無依據下,變更「長期存在的合理狀態」,且該分類直接涉及「實質定性、是否中立的問題」,當Marvin撤銷,有些也附上了說明。為什麼Marvin被判定惡意?虹色份子被認定「正常」?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31日 (三) 03:21 (UTC)回复[回复]
没有外语版的长期孤立分类,我倾向于清理,但是有外语版的非孤立分类,marvin全部清空很明显带有恶意。
这位Wetrace回顾marvin编辑只列举部分带编辑摘要的 有意忽视其他没有编辑摘要的回退,比如怎么不列举marvin移除李洪志的“组织创始人”分类?这些编辑他给出了正当理由吗?--游客中心 2023年5月31日 (三) 03:24 (UTC)回复[回复]
(!)意見-虹色份子您好,在下只是看到提刪頁面,疑惑下查詢發現本案。在下上面表明,Marvin做了些理由,在下認為應該讓他說明。
  1. 就「組織創始人」分類,這是您所添加的,可以由Marvin來回答。如果您問在下,在下關注人權議題,就個人嘗試理解,猜測可能是這樣分類定義不精準、有歧義,法輪功創始人,是否「組織創始人」?可能不是,在下長期閱讀的新聞,都是寫「法輪功創始人」。在下關注人權議題,例如中共1999年7月全面鎮壓法輪功,7月22日中共民政部通知,印象是說認定「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為「非法組織」,而不是定義法輪功;儘管依據中國法律,民政部這樣宣告 是否違法越權,在法律界都有被討論。
  2. 這樣的情形,發生在條目,是典型「編輯爭議」。在「分類」時,這樣的變更,也可能像在條目一樣,有撤銷、異議、討論的循環過程。
  3. 維基百科「善意推定」,虹色份子您透過「分類」變更或增加定性,沒有附上理由依據;Marvin的反應,是否能說是「當然惡意」?在下存疑。
  4. 此外,每一個語種的維基百科,都是各自社群獨立編寫貢獻。沒有說以哪一個語種的編輯、分類做為「標準答案」,而延伸到其他語種維基百科,畢竟這些編寫都是用戶們自願做的、不同語種參與的用戶不一定都懂都是專家,中文維基的用戶當然可以有自己的討論與作法。否則,也可以反過來說,中文維基長期是怎麼分類的,英文維基也必須比照中文維基,英文維基人若有異議而撤銷,該直接被認定為「惡意」嗎?
  5. 從另個角度來看,虹色份子,把「分類:法輪功出版物」刪除,一概改為「分類:法輪功宣傳」,還把「分類:法輪功宣傳」、「分類:法輪功」都歸入「分類:虛假訊息活動」-----虹色份子把法輪功、法輪功所有出版物都歸類「虛假訊息」,請問這依據是什麼?第三方可靠來源?虹色份子這樣做怎麼會是「正常」?為何不同意見的Marvin就是「惡意」?
  6. 在下認為這有些誤會,希望能釐清,增加您們雙方彼此的理解。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31日 (三) 03:35 (UTC)回复[回复]
(?)疑問--請教虹色分子,您把法輪功的書籍《转法轮 (书)》條目,沒有任何理由,移除「分類:法輪功出版物」,請問您原因為何?這樣是否「回退相关正常的分类编辑」?-----您這些編輯問題,是否反過來印證,Marvin並非去追蹤您,而是您的分類編輯並非「正常」?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31日 (三) 03:53 (UTC)回复[回复]
(?)疑問-虹色份子您指控 Marvin「惡意清空分類」,但您自己先行無理由無理據「清空分類(註:把相關條目刪除其分類)(分類:法輪功出版物)」,並且把該長期分類提刪,新建「分類:法輪功宣傳」。Marvin對您的作法有疑慮、寫了理由(多項例如[1]);如果Marvin這樣是「惡意」,那麼您比他早先清空,意味什麼?【台北時間6/2 凌晨2點半更正-在下Wetarce沒注意到時間序,刪除「先行」、「比他早先」。在下當時上線,發現問題時、這些事情都是已發生,就這一點誤會了時序,但這誤會並非「造謠(惡意捏造)」。且虹色份子系列作法仍然有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以上未附上簽名时间的留言于2023年5月31日 (三) 04:27 (UTC)加入。回复[回复]
@ShizhaoMarvin 2009:,書生管理員、Marvin2009兩位好,虹色份子提刪「分類:法輪功出版物」已被管理員Iokseng快速保留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5/31#Category:法輪功出版物,在下處理過程了解到情況如上,希望有助於幾方釐清爭議點與誤會。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5月31日 (三) 04:13 (UTC)回复[回复]
[2] [3]wetrace阁下如果没有眼瞎的话,应该不会认为十点钟比九点钟还早吧?果然恶人最擅长混淆视听,如果marvin不是你的傀儡,请你让marvin本人来回应,而不是在这里伪装中立实则维护某一边。如果你觉得我的编辑有问题,请问你回退后我有念念不忘吗,相反你对我的编辑念念不忘,以至于将正常的编辑也一律回退,导致自己现在处于一种欲盖弥彰的境地。我的编辑如果有问题自然会有更多人来指出,请问他们在哪里呢。--游客中心 2023年5月31日 (三) 05:02 (UTC)回复[回复]
(!)意見-虹色份子您好,請注意最基本的善意推定,您持續在惡意推定,並且請注意文明、不要人身攻擊。
  1. 不明白您這樣指控的論理是什麼?
  2. 您舉報Marvin後, Shizhao管理員很快封禁了Marvin;您如何請封禁中的Marvin來這裡回應?或者您要給他留言呢?
  3. 您說「我的编辑如果有问题自然会有更多人来指出,请问他们在哪里呢」
    1. 請問,您認為,維基百科的編輯社群,「要有多少人指出來」才是可質疑的標準?---Iokseng撤銷了您兩筆「法輪功宣傳」的編輯,Iokseng、Marvin2009、Wetrace不是用戶嗎?
    2. 那麼反過來說,您一人作這樣的編輯,無理據變更長期存在的分類方式;依照您的說法,是不是反證您自己不合理呢?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3:00 (UTC)回复[回复]
(*)提醒--用戶虹色份子持續針對法輪功議題,無理據無討論,是否透過「分類」方式繞過條目編輯的過程方式?虹色份子之前清空且提刪「分類:法輪功出版物」(已被管理員快速保留),並建立「分類:法輪功宣傳」。
  1. WP:頁面分類:頁面分類应明確具體、中立...除非顯而易見而且沒有爭議,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不要贸然分類
  1. 虹色份子,建立「分類:法輪功宣傳」還納入「分類:虛假宣信息活動」---請問這是中性還是貶義?
  2. 在下撤銷後,虹色份子回退並稱宣传本身也是中立词,不要认为宣传是贬义词。---然而虹色份子昨天回退時,是這樣說的:请你先分清publication和propoganda是什么意思再来撤销别人的编辑,电视台是出版物吗?--亦即虹色份子的宣传指的是「propoganda」,這顯然並非正面且涉及整體定性,不符合WP:頁面分類的基本要求。---------
  1. 虹色份子在本案過程,頻頻自我矛盾。對Marvin的舉報指控,是否恰恰反映虹色份子自己做的尤其爭議不當也無實質理由、無實質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4:59 (UTC)回复[回复]

2001:B400:E48B:BAE4:9178:A5E5:719A:4148

Kenny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