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4年9月

最新留言:Kuailong在10年前发布
蘇州宇文宙武在本人提示下執意對另一條斯拉夫人物條目從二名法移動到三名法,他是明知道移動必定會惹來爭議都不願意先討論後編輯,加上其破壞性的移動的歷史,令人無法對其善意推斷。巡查其貢獻歷史屬必要手段,方針指引並無禁止亦不能被誣蔑為「跟踪」。-- 同舟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1:03 (UTC)
  • 之前有用户Ianbu因为我和他在朝鲜类条目上的争执,说出“那你以后不用来编辑了,你的编辑我会有异议”的话,后来果然我编辑什么他就回退什么,涉嫌跟踪,因而被管理员广雅范认定为破坏,后又被另一个管理员乌拉封禁(可参见2013年6月22日前后我们四个人的贡献和对话)。阁下有这种趋势,请好自为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1:58 (UTC)
  • 我就是為了避免編輯(移動)戰而寧可提刪都不回退你的移動,因為參考你的華麗貢獻歷史這種標題之爭一般都會演變為回退戰。-- 同舟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2:34 (UTC)
  • 阁下不必因为被提报者也是香港人而维护他,我又不是不知道“先撩者贱”什么意思,就算这是俗语,但也有字面的意思,难道他不是骂我是先撩者,不是骂我贱?我不知道用“贱”骂人除了贬义还有褒义或者中性的意思。就算这不是,那“下品”又如何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1:32 (UTC)
  • 如果要說我是維護某人,就是維護真心寫條目的人,而不是維護用「人肉機械人」方式大規模把別人主編的條目改成有爭議的用字、格式、名稱等的人,與同舟是否香港人完全無關。--Mewaqua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1:43 (UTC)
  • 此例一開,豈不是以後「先撩者賤」之類的許多成語、俗語、俚語都不可以在中文維基百科使用?抑或你有特權可以用它們批評別人但是別人不可以用?你在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Ws227/第2次是這樣回應我的:「請勿斷章取義,我說的是「選擇性失明」不是「失明」,[16],我不認為新華社用這個詞是所謂對西方媒體的「不文明的」「攻擊」,不過是嚴厲的批評而已。」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雙重標準?--Mewaqua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2:08 (UTC)
  • 我不认为这种带有明显人身攻击的所谓“俗语”可以存在于这里。你认为“贱”和“失明”是同一级别的批评么?一个是对人格的侮辱,一个是对事实的陈述,不要告诉我你连这个也分不清。另外,我在这里提报又不是提报你,自有管理员做出判断,你起什么劲?——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2:14 (UTC)

  囧rz...-- 9shi 2014年9月3日 (三) 11:34 (UTC) 123.235.28.130 移除關注度記錄項以及模板 ,並沒進行改善,因而回退,應不屬於3RR 9shi 2014年9月3日 (三) 12:02 (UTC)

(!)意見 該IP用戶破壞:

  1. 2014年9月3日 (三) 19:34‎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销9shi(讨论)的版本32540641) (撤銷)
  2. 2014年9月3日 (三) 19:29‎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销9shi(讨论)的版本32540565) (撤銷)
  3. 2014年9月3日 (三) 19:23‎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销9shi(讨论)的版本32540503) (撤銷)
  4. 2014年9月3日 (三) 19:16‎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销9shi(讨论)的版本32540400) (撤銷)
  5. 2014年9月3日 (三) 19:08‎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6 個位元組) (-1,708)‎ . . (撤销180.172.239.231(讨论)的版本32539753) (撤銷)
  6. 2014年9月3日 (三) 19:04‎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销180.172.239.231(讨论)的版本32539560) (撤銷)
  7. 2014年9月3日 (三) 17:24‎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3 個位元組) (-1,711)‎ . . (撤销180.172.239.231(讨论)的版本32539560) (撤銷)
  8. 2014年9月3日 (三) 17:08‎ 123.235.28.130 (對話)‎ . . (98,624 個位元組) (-1,091)‎ . . (→‎12日) (撤銷)
  9. 2014年9月3日 (三) 17:01‎ 123.235.28.130 (對話)‎ . . (98,001 個位元組) (-1,714)‎ . . (→‎5日) (撤銷)
  10. 2014年9月3日 (三) 16:57‎ 123.235.28.130 (對話)‎ . . (99,715 個位元組) (-165)‎ . . (→‎3日) (撤銷)
  11. 2014年9月7日 (日) 17:57 (差異 | 歷史) . . (-3,577)‎ . . User talk:123.235.28.130 ‎ (撤销大虾番(讨论)的版本32583391)
  12. 2014年9月7日 (日) 17:54 (差異 | 歷史) . . (-3,577)‎ . . User talk:123.235.28.130 ‎ (←页面内容被替换为:'天灭XXXXXXXXXXXXXXXX!')
  13. 2014年8月27日 (三) 17:37 (差異 | 歷史) . . (-46)‎ . . K228/225、K226/227次列车 ‎ (標籤:delete、模板被删除)
  14. 2014年8月27日 (三) 17:36 (差異 | 歷史) . . (-46)‎ . . K629/630次列车 ‎ (標籤:delete、模板被删除)
  15. 2014年8月27日 (三) 17:35 (差異 | 歷史) . . (-46)‎ . . 日本赤十字社台灣支部 ‎ (標籤:delete、模板被删除)
  16. 2014年8月27日 (三) 17:29 (差異 | 歷史) . . (-46)‎ . . 千九公主 ‎ (標籤:delete、模板被删除)
  17. 2014年8月26日 (二) 19:57 (差異 | 歷史) . . (-46)‎ . . 沈阳地铁DKZ17型电动车组 ‎ (標籤:delete、模板被删除)
  18. 2014年8月26日 (二) 19:47 (差異 | 歷史) . . (-46)‎ . . 4301/4302次列车 ‎ (標delete、模板被删除)

本人警告:

  1. 2014年9月7日 (日) 23:11‎ 9shi (對話 | 貢獻)‎ . . (4,305 個位元組) (+677)‎ . . (层级4im:针对特定用户的人身攻击。 (TW)) (還原 2 次編輯 | 撤銷)
  2. 2014年9月7日 (日) 23:10‎ 9shi (對話 | 貢獻)‎ 小 . . (3,628 個位元組) (+3,577)‎ . . (回退123.235.28.130 (讨论)做出的 1 次编辑,到由大虾番做出的前一个修订版本。 (TW)) (撤銷)
  3. 2014年9月3日 (三) 19:32‎ 9shi (對話 | 貢獻)‎ . . (3,628 個位元組) (+660)‎ . . (层级4im:破坏。 (TW)) (撤銷)
  4. 2014年9月3日 (三) 19:27‎ 9shi (對話 | 貢獻)‎ . . (2,968 個位元組) (+660)‎ . . (层级4im:破坏。 (TW)) (撤銷)
  5. 2014年9月3日 (三) 19:27‎ 9shi (對話 | 貢獻)‎ 小 . . (2,308 個位元組) (+2,308)‎ . . (回退123.235.28.130 (对话页)的编辑,移除非建设性编辑 (HG)) (撤銷)
  6. 2014年9月3日 (三) 19:25‎ 9shi (對話 | 貢獻)‎ . . (2,308 個位元組) (+660)‎ . . (层级4im:破坏。 (TW)) (撤銷)
  7. 2014年9月3日 (三) 19:19‎ 9shi (對話 | 貢獻)‎ . . (1,648 個位元組) (+583)‎ . . (层级4im:清空页面、移除内容或模板。 (TW)) (撤銷)
  8. 2014年9月3日 (三) 19:10‎ 9shi (對話 | 貢獻)‎ . . (1,065 個位元組) (+689)‎ . . (层级4im:破坏。 (TW)) (撤銷)
  9. 2014年9月3日 (三) 19:06‎ 9shi (對話 | 貢獻)‎ 小 . . (376 個位元組) (+376)‎ . . (回退123.235.28.130 (对话页)的编辑,移除非建设性编辑 (HG)) (撤銷)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10 (UTC)

(※)注意請管理員注意早前該用戶對IP用戶進行號召禁制或抵制--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14 (UTC)

@9shi:这个山东省青岛市联通的IP地址123.235.28.130是长期破坏者Labstore所使用,警告对这个死不认错的长期破坏者起不了作用。--Lanwi1(留言) 2014年9月8日 (一) 11:14 (UTC)
@Lanwi1:明白並理解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1:16 (UTC)
注:此处原有1个用户,现已被封禁,但因用户名具有攻击或侮辱性而被移除,并做修订版本删除。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Lanwi1(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4:34 (UTC)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9月12日 (五) 16:02 (UTC)之前加入的。

  • [[台中捷運模板:台中捷運路線]] 
  • 此君無視政府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將台鐵捷運紅線 (台中)納入台中捷運定義範圍之事實([19]),固執己見堅持將有關台鐵捷運紅線任何敘述從台中捷運頁面與模板完全移除([20]),已構成對條目的破壞,懇請閣下將此編輯者封禁,感激不盡。郭燃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2:31 (UTC)
  • (-)反对:台鐵捷運是捷運?我直接寄信給交通局,問「台鐵捷運算是真正的捷運嗎」好不好?在桃園捷運公司、高雄捷運公司也曾把它納入範疇,但他根本上就不是捷運是政府機關全部都承認的,無須辯駁了。另早有人為了避免爭議另立台鐵捷運臺中市快捷巴士條目了。--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2:45 (UTC)
  • 該君甚至連這樣參考來源完整的客觀引述([21])都容不下去了,甚至不容許台中捷運頁面出現「台鐵捷運紅線」六字,這對於重視資訊完整性與多元觀點的維基百科是一大損傷(何況市政府觀點是重要觀點);請管理員大人明鑑。郭燃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0:48 (UTC)
    • (:)回應:台鐵捷運紅線是由交通部負責的,一點都不關捷運工程處的事,您查一下好嗎?您是維基新手嗎?破壞應該直接去破壞者提報頁面提報,怎麼會直接向特定管理員提出?而維基百科亦無階級之分,何來管理員「大人」一詞之說?--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1:42 (UTC)
    • (:)回應:再來您連國家制定的大眾捷運法都不採信了,您從何立場來認為台鐵捷運紅線屬於捷運?更不用說您以為台鐵捷運紅線的主管機關是台中市政府這種荒謬的認知了。--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1:46 (UTC)
  • 臺鐵捷運的主管機關確實不是台中市政府,但是台中捷運的主管機關就是市政府。這個條目講的是台中捷運,理當以台中捷運主管機關的觀點為主。您的觀點沒有舉出任何來源可考,若有來源,亦可在條目上與市政府的觀點並列,而非打壓與你意見相左之觀點的呈現。我的採認立場就是台中市政府。{市政府「認為」台鐵捷運紅線屬於台中捷運}這句話是一個事實,就好比{中華民國政府「認為」中華民國領土範圍涵蓋台灣與大陸]也是事實,應被寫入條目中。本討論串已從User talk:shizhao轉貼至wp:當前的破壞郭燃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5:36 (UTC)
  • 发现人:郭燃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5:36 (UTC)
  • 处理:
  • 使徒行者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該用戶於使用者頁面發出警告後,仍然屢次濫用版權理由胡亂刪除屬於公有領域的頁面內容。
  • 发现人:History Expert 2014年9月13日 (六) 12:50 (UTC)
  • 处理:非破坏,剧情介绍部分疑似侵权。--Kuailong 2014年9月13日 (六) 15:44 (UTC)
    • 2014年9月10日 (三) 05:27‎ Pktlaurence(讨论 | 贡献 | 封禁)‎ 小 . . (13,142字节) (+1,019)‎ . . (這段劇情介紹在很多網站都能找到,包括這個:http://www.ihktv.com/line-walker.html/3。可見其屬於公有領域。)

这完全是对版权规定的误读,请阁下在无更好证据时不要继续加入疑似侵权文字。--Kuailong 2014年9月13日 (六) 15:48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关系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此人過於激動,該條目宜冷靜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代表整個中國,雖然現在世人普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但這條目主要是講中华人民共和国與新加坡之間的雙邊外交关系,那就應該按條目名稱,重新撰寫,望裁判員明察。


-wsxcde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22:35 (UTC)

    • 上述人士明顯是在誣衊本人和為闡釋自己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按照慣例,〈中國─xx關係〉必是描述中國大陸與某國歷來的關係,而不是1911年前的中國和中華民國與某國的關係。該人又篡改上述條目內容,並一而再,再而三刪除移動請求模版,似乎是要掩飾該條目有爭議之處,似是要令條目內容符合自己的觀點。反正我不是第一個因為捍衞有爭議條目而遭誣陷的用戶。請管理員明確回絕其請求。--春卷柯南夫子 ( ) 今天, 12:40 AM (UTC+8)

  用户已獲警告--Kuailong 2014年9月16日 (二) 15:28 (UTC)

User:No1lovesu 连日来多次在没有合理理由加上没有经过讨论下将版本肆意改动,将纯粹的汉服与法轮功等政治议题划为等号,而我只是这么久第一次将汉服条目改回,User:No1lovesu就举报说连日来我多次随意改动,可见此人居心不良。随意撒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加入。

從本人的編輯記錄可見,本人在編輯時都會習慣性地提供大量有效參考出處,依照正規的編輯手法去編寫,在編寫條目時亦只會考慮資料內容,而不會跟某些編輯者一樣加入大量個人研究、政治立場(例如從「将纯粹的汉服与法轮功等政治议题划为等号」一句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並不是以政治中立的態度編輯條目,亦不明白何謂客觀)或者個人見解;此外,本人所刪除或改動的部分內容都是屬於沒有正規參考出處和涉及個人研究的內容,做法合規,亦似乎無須刻意提醒,相反的是有人無故地將數月前的歷史版本還原,這種做法令到大量有效參考資料被刪除,對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自己刪除大量有效參考資料的這種無理行為完全沒有討論的意願,而且從他回復大量早已被轉移至其他獨立頁面的內容的行為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似乎根本毫不熟悉有關條目的編輯歷史,而是隨意地在歷史記錄中亦出自己個人喜歡(23樓第3層)的版本。另外,從有關條目的編輯摘要/編輯記錄中可見,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在約半個月期間多次拒絕接受討論並無理地隨意刪除其他編輯者的有效參考資料。--No1lovesu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03:33 (UTC)

以前我看汉服条目一直都很公正客观,只不过最近几天刚刚发现你经常肆意更改,而且根据你的活动状态可以知道,你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你不仅篡改汉服,还篡改剃发易服,等等很多条目。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根据我的动态大家可以看得出来,谁才是有目的的在更改条目。我并不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篡改行动,因为我很忙,而你随时随刻都在网上更改条目。并且可以把汉服运动与新唐人结合,给别人一个误解就是汉服是新唐人法轮功掀起的,导致不明真相的人误以为汉服就是法轮功,而反对汉服运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加入。

你是不是普通人在現實生活中忙不忙根本完全和現在討論的主題無關,建議閣下別扯開話題和別胡亂標籤,尊重事實。本人再提醒閣下一次,本人在編輯時已經「提供大量有效參考出處,依照正規的編輯手法去編寫,在編寫條目時亦只會考慮資料內容,而不會跟某些編輯者一樣加入大量個人研究、政治立場或者個人見解(例如閣下)」,因此,閣下指責本人所謂「肆意篡改」條目根本毫無道理,因為本人所編寫的內容都是搬運自參考資料,新唐人對「漢服」的定義與汉服运动一致,亦同樣有宣傳和資助發揚「汉服」的行為,如果閣下有不滿,那就請自行向有關資料的編輯者/相關學者/作者/組織者提出異議,謝謝合作。另外閣下胡亂標籤他人身份、隔屏鑑證、胡亂妄想猜測有的沒的等等行為,明顯並非一名中立客觀的編輯者應有的態度,「公正客觀」的閣下應該考慮是否繼續留在維基編寫條目,還有,並不是跟閣下自己的見解和個人想法不一的資料和文獻都是被「篡改」的。 --No1lovesu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03:58 (UTC)

  • 汉服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No1lovesu连日来多次在没有合理理由加上没有经过讨论下将版本肆意改动,将纯粹的汉服与法轮功等政治议题划为等号,而我只是这么久第一次将汉服条目改回,User:No1lovesu就举报说连日来我多次随意改动,可见此人居心不良。随意撒谎。请查看他的记录,每天都在上面,只要一有人恢复原来版本,他就肆意更改,并且将他政治化,企图掀起舆论战,影响恶劣。并且恶意举报他人。而且没有跟别人商量,别人跟他商量的时候,他拒绝商量,并且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恶意举报别人,导致别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账号被冻结,我今天也是刚刚正好在上网,看到邮箱有提醒,才知道他都是在背后搞小动作。
  • 发现人:Andreiausdeutschland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03:03 (UTC)
  • 处理:@Andreiausdeutschland:你恢复的版本为什么还有跨语言链接?多久之前的版本了?--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15 (UTC)

@Kuailong:那是为了恢复早期的版本,因为早期版本没有被政治化,最初的版本比较单纯,不涉及舆论战,而且讲解的比较全面和公正客观。—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加入。

從本人的編輯記錄可見,本人在編輯時都會習慣性地提供大量有效參考出處,依照正規的編輯手法去編寫,在編寫條目時亦只會考慮資料內容,而不會跟某些編輯者一樣加入大量個人研究、政治立場(例如從「将纯粹的汉服与法轮功等政治议题划为等号」一句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並不是以政治中立的態度編輯條目,亦不明白何謂客觀)或者個人見解;此外,本人所刪除或改動的部分內容都是屬於沒有正規參考出處和涉及個人研究的內容,做法合規,亦似乎無須刻意提醒,相反的是有人無故地將數月前的歷史版本還原,這種做法令到大量有效參考資料被刪除,對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自己刪除大量有效參考資料的這種無理行為完全沒有討論的意願,而且從他回復大量早已被轉移至其他獨立頁面的內容的行為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似乎根本毫不熟悉有關條目的編輯歷史,[而是隨意地在歷史記錄中選出自己個人喜歡(23樓第3層)的版本。]

另外,從有關條目的編輯摘要/編輯記錄中可見,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在約半個月期間多次拒絕接受討論並無理地隨意刪除其他編輯者的有效參考資料。--No1lovesu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03:33 (UTC)

此外,從有關頁面的討論頁可見,本人非常樂意的與其他編輯者商量,參與了多次和長時期的交流討論,反而是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從來都沒有出現在討論頁,似乎「拒绝商量」和隨意撒謊的正正就是喜歡‘殺人者喊救命’的Andrei自己。

--No1lovesu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03:33 (UTC)

我说过了,因为我只是普通观众,并不是从事这方面的更改,我是看到你半个月前随意改动条目,所以才申请账号并且把它改回去的,而且我都是尊重原版,并没有更改一个字,只是单纯的恢复他,而且因为最新接触这方面,所以并不知道有讨论区这一块,而你经常随意改动各个跟汉服有关的条目,目的性很明显。—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於2014年9月17日 (三) 03:51加入。

编辑摘要不能算合适的沟通方式,最简单最直接的是去对方讨论页留言。--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0 (UTC)

@Kuailong:以前我看汉服条目一直都很公正客观,只不过最近几天刚刚发现他经常肆意更改,而且根据他的活动状态可以知道,他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他不仅篡改汉服,还篡改剃发易服,汉服运动等等很多条目。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根据我的动态大家可以看得出来,谁才是有目的的在更改条目。我并不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篡改行动,因为我很忙,而他随时随刻都在网上更改条目。并且可以把汉服运动与新唐人结合,给别人一个误解就是汉服是新唐人法轮功掀起的,导致不明真相的人误以为汉服就是法轮功,而反对汉服运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加入。

阁下所指是“近年来有团体……”一段吗?为何不对该部分进行删改。--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0 (UTC)

因为我是新手,所以不敢随意更改任何一个字,只是单纯恢复原来版本,而他的早期版本,大概半个月前,都是跟法轮功有关,后来经过其他人的改正后才慢慢改回来的

閣下是不是普通人在現實生活中忙不忙根本完全和現在討論的主題無關,建議閣下別扯開話題和別胡亂標籤他人,保持客觀,尊重事實。本人再提醒閣下一次,本人在編輯時「提供大量有效參考出處,依照正規的編輯手法去編寫,在編寫條目時亦只會考慮資料內容,而不會跟某些編輯者一樣加入大量個人研究、政治立場或者個人見解(例如閣下)」,因此,閣下指責本人肆意篡改條目根本毫無道理,因為本人所編寫的內容都是搬運自參考資料,新唐人對「漢服」的定義與汉服运动一致,亦同樣有宣傳和資助發揚「汉服」的行為,如果閣下有不滿,那就請自行向有關資料的編輯者/相關學者/作者/組織者提出異議,謝謝合作。另外閣下胡亂標籤他人身份、隔屏鑑證、胡亂妄想猜測有的沒的等等行為,明顯並非一名中立客觀的編輯者應有的態度,應該考慮是否繼續留在維基編寫條目。

另外,本人在西藏獨立運動(加上新疆獨立運動)等相關條目都有為數不少的編輯記錄,當中增添的內容絕大部分都是"挺中"的,閣下喜歡隨意猜測他人的「目的性」胡亂標籤鑑證,不妨「公正客觀」的閣下也告訴本人,本人此舉的「目的性」是甚麼。亦提醒閣下,跟閣下自己的見解和個人想法不一的資料和文獻不一定都是被「篡改」的。--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4:06 (UTC) --No1lovesu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04:00 (UTC)

那不是广告,那是根据权威媒体报道善意介绍右佐匹克隆有益健康睡眠的作用

如果“……完全是两码事”這句「原參考資料內的個人色彩強烈的語句」會令閣下反感的話,那麼閣下為甚麼會認為把『把汉族塑造成杂种民族』『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篡改』『更可笑的是』這種個人研究和個人見解寫入維基是沒問題的呢,而且我根本沒有說過那些「個人研究和個人觀點」是你首先寫入的,閣下多次將有關內容重新寫入,這可是事實;將大量有效資料出處刪除,不論閣下是恢復至誰的編輯版本,也同樣是事實。而且「人人权利平等的国家主义在以少数民族为利益的民族政策取向前遇到了巨大阻力。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的教育政策也造就了一大批把持民族政策和民族研究的少数民族学者和官员。」這些話根本就不是本人寫的,閣下似乎有點不在狀態。我認為閣下在賊喊抓賊,搞雙重標準。 --No1lovesu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16:22 (UTC)

「作为老维基人我要告诉大家,这次维基管理员出现的问题,并不是所谓上海人和YP的斗争,这个是自2年前开始的海外势力对维基中文权限争夺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背后支持这2个YP的ID:hanteng本名:廖汉腾,参与过袭击英国和法国奥运火炬和...」

    • 至於你指控的「和达赖集团的关系」,我也已User:Hanteng#闢謠中說明,那是不實的匿名指控。連新浪微博都言論審查刪除了,難到中國政府真的認為我有「和达赖集团的关系」,還去刪除這些指控?

事實是,本人從未參加過所指控的多項活動(也對實際參加的人沒有特定看法),而事件發生當時本人並不在歐洲,而該事件發生後本人反而有參加由中國學生在牛津大學所組織並舉辦的相關議題非正式的討論會,和出席的中國及國際學生交換過意見。在此澄清並闢謠。

    • 我也在mailing list 說了:

再重申一次,事實是本人從未

(1)用他們的話:「背后支持这2个YP(管理員)」不太清楚是指誰,但大家也應該知道我在中文維基沒那麼大的力量去背后支持管理員
(2)「参与过袭击英国和法国奥运火炬」
(3)做「达赖喇嘛访问英国的志愿者」

我倒是做過牛津博物館的志愿者,星期六日幫博物館辦親子活動。

--❦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8:48 (UTC)

  •   拒绝--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UTC)
    • 記錄處理此案的管理員有參與此相關討論串Special:diff/32789937Special:diff/32789230Special:diff/32789932。--❦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8:56 (UTC)
      • @Hanteng,避嫌是避免在一件事上使用双重身份。WP:ADMIN,fyi。另外,您的第二个diff肯定是给错了,要不要再看一遍?Bluedeck 2014年9月27日 (六) 15:22 (UTC)
        • 所以hanteng的意思是,管理员连讨论都不让参加咯?(笑) --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15:28 (UTC)
        • @Bluedeck:感謝提醒,連結已修。
        • @Kuailong: 的確用Bluedeck的話「避嫌是避免在一件事上使用双重身份」,而Kuailong快龍以編輯身份參與討論是事實,而事後又對該討論串中有明顯人身攻擊的行為做出「拒絕處理」就是沒避嫌,快龍「不應該處理」此案。見時間碼:
        • 1.參與討論(→‎請求飞贼燕子與Jsjsjs1111自我揭露「是否為中國政府進行有償編輯」) 2014年9月26日 (五) 13:51
        • 2.VIP 拒绝--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 在此額外警告管理員Kuailong快龍,在這頁面處理的是封禁權(合法暴力)的實行,對權力的行使放尊重一點,請你要笑在討論區儘量大笑,在這裡行政處理頁面好自為之,否則你爽你爽的,硬傷的是管理員這個權力位置。你這次在這頁面的行為(指(笑))就是權力的傲慢,不是管理員該有的行為。你失去其他編輯對你的尊重是一回事,但你要讓其他編輯對管理員這個權力位置失去可以尊重的理由,那是不可欲的也不對的。--❦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6:08 (UTC)
虽然说过很多次了,仍推荐您先阅读WP:ADMIN#避嫌。正如您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的,参与讨论和VIP拒绝是两件事。这跟封禁避嫌(不得仅因此编辑与自己意见不统一而封禁)又是两回事,请您理解方针。如果仍有这方面疑问,请往客栈或本人讨论页提问,我将详细解答。
在此额外回复hanteng,评判一名管理员是否尊重其手中权利,请着眼于行为。对(笑)的解读,由于我所知的流行文化原因,并非傲慢的表现。如果您认为这可能涉及管理员态度问题,我想请您尽量在善意推定的前提下进行沟通。如果因为文化方面的差异而对您造成了误会,希望您现在能够理解。Bluedeck 2014年9月28日 (日) 07:00 (UTC)
這是同一事,117.136.39.213 IP用戶在該討論頁/串有留言。我用阿拉拍數字標明的是時間順序,請查照,(1)是否117.136.39.213及快龍參與同一個討論串 及 (2)此案實質內容是否出現在該討論串。--❦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9:09 (UTC)
(笑)的解读,暫且聽信你或有文化誤解而非是快龍存有主觀犯意,但經本人在此嚴正抗議後,若快龍或其他管理員在此頁面再展示特定文化的幽默的話,則是权利傲慢(我要在這裡笑給你看,你不爽又不能拿我怎麼樣)。簡言之,勿在此頁再犯。--❦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9:14 (UTC)
@Bluedeck:你去睬他干嘛……让他一个人发神经去好了,你越睬他他越来劲,这叫做“人来疯”(人类的一种偶发性非病态心理问题,往往易发于高智低能人群)。还有,曾经应该有人建议过您,不要去和某人发生瓜葛。117.136.39.220留言2014年9月28日 (日) 09:22 (UTC)
@Bluedeck:合理懷疑IP用戶117.136.39.220和213是同一人,而你自己看上面很早的213留言,是否用笑 一句結尾。在這裡旁觀者會不會認為是快龍和做出人身攻擊的IP用戶「同笑」(先善意推定非同謀)。IP 213 220在此的先後發言反而證明了我對快龍在此多餘一笑的疑慮,快龍大可暗爽在心裡,但這理做出不處理的決定後再笑,則是非常不當。--❦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9:46 (UTC)
  • 笑尿,廖汉腾除了“合理怀疑”就没别的招数了?反正,无论我廖汉腾怎么重伤别人,都是“合理怀疑”,别人只要质疑我达赖集团志愿者廖汉腾任何东西,都是“人身攻击”或者“中共花钱派来的”,哎……117.136.39.220留言2014年9月28日 (日) 10:23 (UTC)
hanteng阁下,不知道我说到几时您才愿意浏览一下admin方针,什么处理适当什么处理失当是有标准的。此外关于笑的解读,我虽然能理解您遇到未见过的用法时需要适应,但一个没有广泛争议的用法在我向您解释之后仍将其相关行为以“再犯”“暗爽”“非常不当”“权力傲慢”描述,并禁止他人继续使用这个词,我想您同时也需要浏览WP:善意推定了。希望您在下一个回复(如果有的话)之前确实地阅读一下这两个方针和准指引,否则我们的对话恐怕沦为用不同的语句重复相同的内容,变得没有意义了。Bluedeck 2014年9月28日 (日) 13:59 (UTC)

(!)意見<可能是在恢复原先版本中的反对意见时手滑了,把占中支持方的内容删了。以后会多注意,谢谢>--Ds950524 2014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意見那也算是我误解你那冲动的举动了~好吧,请撤销本人报告的破坏。罗小白O(∩_∩)O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06:01 (UTC)

1、阁下和另一位用户很长时间以来,都在不间断地攻击和污蔑我,说我通过编辑维基收取外快,反过来,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收外快,不知你无端端地发什么誓说自己没收外快,如收天诛地灭有什么意义;2、阁下不断在讨论页、at、ping烦烦我也就行了,User:cobrachen也要被你烦,真是给50几岁的黄埔人争光啊;3、只准你污蔑我,要求我以什么立誓,不允许我要求你要以什么立誓?上面已经说过,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收外快,是你一直在不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无端指责。所以我觉得,既然要立誓,立毒誓,那就越毒越好。我只不过是说,如果我有,我就如此,如果我没有,你就如此,既然你那么深信我有,那你亲人朋友肯定没事。--7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0:07 (UTC)
胡扯:1.你如能找到我有說過(6+通过编辑维基收取外快)的話,那我向你道歉,如沒有,你誣衊我應道歉。反倒是6+影射我賺外快(: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7)。2."天诛地灭"這詞是6+創出,還在後面追加說:(那"我只能也和他來賭個咒、發個誓",看看到底是誰天誅地滅--72014年9月12日 ) ,故我要他兌現自己創的此"天诛地灭"誓詞,而我也在E君與社群見證下率身自清,反倒6+龜縮了,讓人懷疑此地無銀三百兩。3.6+再強調我50几岁的黄埔人也無妨,黃埔人重"誠信",我履次到他6+討論頁留言,就是要他兌現承諾,有何不對?4.在QQ群裡,七海花音回你說對誓是人身攻擊,自誓是對自己負責,你幹麻牽罵無關之人;而七海花音不是也回你"你不是有償編輯嗎?"這有意思了。5.如爾後發現6+有違自己的誓詞,甚而公然說謊,我會要6+退出維基,莫讓謊言謊人污染維基。6.6+罵人是累犯,請速懲處。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2:25 (UTC)
阁下公然说谎的本事的确让人忘尘莫及,首先是你于协调世界时2014年9月10日3点51分提出这样的质问: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然后我不过引用你的话,“我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这样的话”,我下面已经明确讲,我没有觉得任何人,在维基百科写任何一个条目就是会有经济利益,也没有觉得任何管理员又会有什么经济利益,你自己反复加粗“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有或沒有?”说什么“就此,我不評論他人,我也挑明就是指6+,請他摸心自問有或沒有?會以魁儡造票來獲取推優特的人,你跟我說他不利用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很難讓人信服,而我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他還未覆,煩可否你通知他,如他真有以此賺取外快,那我更無語了!”你从头到尾没有列出任何的证据,反过来,我并没有说过自己觉得有任何人在维基赚外快,你这样自誓又有什么意义。我同时鄙视那些要把自己在维基写条目当成功德来讲的人,大家都是一样的写,一样的没有收入,有什么了不起。你这样毫无证据的指责就是诽谤!--7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3:10 (UTC)
我是問你有或沒有寫維基來賺外快?就同QQ群裡,七海花音回你說"你不是有償編輯嗎?是提問句,非(6+有通过编辑维基收取外快)肯定句;而我已自清,但你在後面自追加說:(那"我只能也和他來賭個咒、發個誓",看看到底是誰天誅地滅--72014年9月12日 )後 ,卻一直不自誓,再重申,你如說謊而背地裡是有償編輯,請自退維基(我亦同),請管理員注意,討論再如何激烈,罵人就是不對,6+罵人事證明確,應封處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3:45 (UTC)
向其他人表示很抱歉,在这个页面回了几次话,我应该去做更有价值的事。如果有兴趣了解的,请自行查看相关页面,这其中还涉及其他一些用户的讨论页,就可以了解来龙去脉,也不需要在这里再来说什么谁对谁错了。封建时代的律令说,污蔑他人XX罪的,以XX罪论处,可惜。上面提及QQ群的聊天记录,有兴趣的,也可以联系这个QQ群的用户,看完前言后语,看看到底说的是什么,是不是就是像谁说的那样。我因为3RR被封禁过,管理员不过按规则办事。我只是觉得自己发了个誓,如果自己有如何就怎样,如果没有,那么污蔑我的人就要怎样而已,如果违反了规则,我认账,不会像有些人那样被封就一定是管理员滥权,然后想方设法处心积虑地等他人出什么问题再跳出来说当年我就是让这样的人陷害了的。可惜,小乌还是心灰意冷离开了。--7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4:00 (UTC)
就是!乌拉冲在一线,把反对我们的人都干得差不多了,我们必须为他正名!223.104.1.52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5:25 (UTC)
  • 真是奇聞!Jarodalien二次被舉報人身攻擊,連上次優良條目候選[辣妈岛]Jarodalien用傀儡帳戶造票都未受任何處份?Chinuan12623在6+討論頁要他兌現承諾自清,而6+連帶罵人,此罵人的沒事,C君舉報反被Jimmy Xu封禁擾亂?Jimmy Xu可以這樣亂搞嗎?
 
由于骚扰用户,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Jimmy Xu 2014年9月29日 (一) 15:49 (UTC)

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1:3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