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19年1月

  • 河內都市鐵路2A號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某個日本IP用戶濫建條目(這個用詞也許不文明,但是我一向相信條目要寫得好,因為我看過不少人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寫的爛——還有林林種種的惡評,倒不如看大英百科/英文維基百科/百度百科/本地寶/whatever)之後,條目的擴充工作主要是這位用戶負責的,不過我對條目的某些內容很不滿意,至少跟其他DYK質量的地鐵條目相比差遠了,甚至還有地方違反格式手冊
  • 我誤以為這篇條目是他搶註的,然後就開始做點兒事。首先改掉了Infobox的顏色(那個日本IP用戶老是亂猜都市鐵路線的標誌色,河內和胡志明市的地鐵條目都有他的腳毛)。然後我加了一個擴充請求模板,做個flag,以後自己有沒有機會再擴充怎樣的。怎料對方就不斷的去除,還說甚麼「不需要內容充實」(我看到這個觀點就火冒三丈參照第一點),然後就是回退戰。我好像回退了三次,也許來這裏調停會比較合適。結果對方還要不惜違反回退不過三規則,就是要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看到擴充模板不管就是了,擴充到合適就行,但是為甚麼要寫得像大陸某些地鐵線條目(比如南寧軌道交通2號線)那樣呢?
  • 為了避免一案多提,對方不需要檢舉我了,在這裏說說他有甚麼不滿就是了。
  • 真不希望這場鬧劇變成南寧地鐵游擊戰的翻版——也就是我被他斥責說「你霸佔條目」,然後就怎樣也不讓我擴充改寫。
  • 提報人: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刻石留名 ) 2019年1月5日 (六) 16:08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Jimmy Xu   封禁24小時--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刻石留名 ) 2019年1月5日 (六) 16:56 (UTC)
  • 經警示持續於編輯摘要加入不文明內容[6]
  • 張鈞甯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堅持於外部連結收錄題為「官方網站」之「粉絲論壇」愛好者頁面[7][8][9][10][11][12][13],持續討論後仍難有共識。
  • 提報人:Kriz Ju留言2019年1月8日 (二) 03:59 (UTC)
  • 處理:
  • 說一說我的見解。由於該論壇列於其個人FB專頁,因此可以確認該網站獲得官方承認。然而,根據WP:外部連結:「粉絲網站或支援某疾病病人的慈善機構網站,就算得到當事人或機構認可,但都不被視為官方網站,因為其內容不是由當事人或機構控制。」只有官方承認並不足夠,必須要由其「當事人或機構」控制才可以。問題就在於該論壇到底是否由「當事人或機構」所控制,如果是的話可以收錄,不是的話則不行,不明的話則不建議收錄。就我個人觀察,該論壇似乎並非由「當事人或機構」直接控制,而是類似委託處理,似乎不收錄比較穩妥。以上,謝謝。—AT 2019年1月8日 (二) 05:05 (UTC)
    • (:)回應WP:NOTLINK#1,「若然某人或物有多個粉絲專頁或網站,條目加入其中一個大型粉絲網站鏈結則亦或者合適。」亦不違背方針,因為這個「官網」的型態異於平常,既然有意見就退而求其次、可視作粉絲網站處理,這是我的觀點。--Justice305留言2019年1月8日 (二) 05:30 (UTC)
      • 「在條目外部鏈結段落之中,加入有用而與內容相關的鏈結並無問題。然而,請留意比例,過量鏈結會喧賓奪主,亦會變得本末倒置。若然某人或物有多個粉絲專頁或網站,條目加入其中一個大型粉絲網站鏈結則亦或者合適。參見Wikipedia:外部連結。」首先,既然「過量鏈結會喧賓奪主,亦會變得本末倒置」,在目前條目已經有相當多的外部連結的情況下,不確定的連結則不應適用於「條目加入其中一個大型粉絲網站鏈結則亦或者合適。」而且,「亦或者合適。」也包含了不合適的情況,我認為這個案屬於這種情況。況且,NOT只是概述,詳細情況仍然應該參照外部連結,如條文所示一樣。—AT 2019年1月8日 (二) 05:39 (UTC)

* 瓊恩·維特費爾德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16:09 (UTC)

表內皆為自國家至最下級行政區的排列,  香港不是一個國家。--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9年1月20日 (日) 16:10 (UTC)

「撰寫地理條目時,也要避免地域中心,例如中國大陸和台灣的地名至少應該註明其所在的一級行政區(中國大陸為省、直轄市、自治區,台灣為縣(市)、直轄市)的單位名稱。」

「此外,雖然香港及澳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但通常不被視為中國大陸的一部份」

所以「都是國家至最下級行政區的排列」不成立。「香港」沒有明確指出要標誌行政規劃名稱。

另外[15]提及:「  中國香港:代表香港及香港體育代表團;  香港特別行政區:指代行政規劃;其他用  香港。」

所有閣下曾使用的  中國香港已經是不合適。另外,請留意所有傳記條目中香港主權移交後「出生」和「出身地」均掛  香港並無爭議,這就是其中一個共識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12:49 (UTC)

另外[16]的做法是原有不刪,新創不加,閣下大量刪除旗幟模板只會恐怕引起編輯戰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12:52 (UTC)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中國香港是不會用在單純描述地理上。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16:17 (UTC)

再重申:[17]的做法是原有不刪,新創不加,閣下大量刪除旗幟模板只會恐怕引起編輯戰,請停止刪除國旗圖案了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16:31 (UTC)

我上次回復已經說的很清楚了,該條目中所指出生地全部為行政區劃方面,而不是單純地理名詞,所以之前才使用T:HKSART:HKG-CHN,在您提出這一問題之後,我只刪去了您上述NCTIZ*ONE中的旗幟模板,後者為2018年新成立團體,適用Wikipedia:格式手冊/旗幟#不應在信息框中使用旗幟圖標「新創不加」的原則,前者則是為了避免繼續編輯戰而採取的對應措施,如果您再次以大量刪除旗幟模板來形容這一行為,我將以「您在惡意推定」為理由提報WP:VIP--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9年1月21日 (一) 16:52 (UTC)
    • 首先為誤會你大量刪除國旗致歉,但閣下連在信息框的模板也刪除了未免矯枉過正;出生地該描述地理位置的地方,所以「出生地全部為行政區劃方面」是閣下直覺上的誤會,上文也提到行政規劃要求僅用於中國大陸及台灣,最後請留意所有傳記條目中香港主權移交紿中國後「出生」和「出身地」均掛  香港並無爭議,這就是其中一個共識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17:26 (UTC)

管理員[18]就你上次編輯爭議曾發表以下言論「但比如在香港地鐵或台北捷運上標「中國香港」「中國台北」,無論配何種旗幟都違背香港的高度自治和台灣(中華民國)客觀獨立的事實。」可否作為地理描述時不使用  中國香港的解釋?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17:38 (UTC)

  1. WP:INFOBOXFLAG=「不應在信息框中使用旗幟圖標」。
  2. 沒有規定出生地必須是地理位置的方式描述,出生地寫成中國上海奉賢是以地理角度表示,寫作中國上海市奉賢區則是以行政區劃表示,對此並無要求,而應視情況判斷,因此「出生地該描述地理位置的地方」是您的錯誤認知
  3. WP:避免地域中心原文為「例如中國大陸和台灣的地名至少應該註明其所在的一級行政區」,而不是「只有中國大陸和台灣的地名至少應該註明其所在的一級行政區」,所以您所說的「行政規劃要求僅用於中國大陸及台灣」也是您的錯誤認知
  4. 另外至今您給出的一個共識只是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8年5月#HKG模板用法問題:「{{HKG-CHN}}:代表'''香港'''及香港體育代表團;{{HKSAR}}:指代行政規劃;其他用{{HKG}}。」,恰恰說明了也可以用T:HKG-CHN代表香港,而不是只能使用T:HKG,而您反覆提出的「請留意所有傳記條目中香港主權移交紿中國後「出生」和「出身地」均掛  香港」這一「共識」則至今未見出處,12月的這位管理員發言指的是不能以 搭配香港或台北,對於 具體搭配什麼文字沒有要求。
--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9年1月22日 (二) 08:01 (UTC)
  1. 「這一點在我們先前的討論中存有極大的爭議,因此建議在有新共識前慎重處理出生與死亡地的旗幟,已有國旗的請勿移除,沒有國旗的請勿加入。」閣下所編輯的條目的不是論創造日期如何,只要在閣下編輯前存在旗幟都不應該移除
  2. 或者改成這樣陳述閣下好理解:方針中僅要求的中國大陸及台灣需至少應該註明其所在的一級行政區,香港不需要描述其在中國內的行政規劃也符合管理員曾說彰顯香港的高度自治
  3. 所以閣下和我的共識是否只要把行政規劃改成地理描述即可?
  4. [19]閣下這項修改已經是這位管理所說的不能 搭配香港或台北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12:50 (UTC)
  1. 這一點我的解讀是在該討論後創建的頁面在初始狀態都是沒有旗幟的,所以適用「沒有國旗的請勿加入」。
  2. 香港的高度自治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框架下的高度自治,如果一個表格里其他項目都是國家名(如美國、加拿大)開頭,只有一項是以國家下屬的一級行政區名(如華盛頓特區)開頭,那顯然是不合理的。
  3. 如果改成地理描述形式,那麼各國國旗和各地區旗就沒有加入必要,如果其他人籍貫寫成「福建三明」、「大阪」的話,該成員寫成「香港」我沒有意見,但是如果仍舊是以「中國福建三明」、「日本大阪」的形式記入的話,那麼根據我上述所提觀點,在「香港」前面也要加入「中國」以表示對等,換句話說,當香港一詞單獨拿出來表示出生地時是沒問題的,但是要是和其他地區做對比的話,就要保證層級對等,即是以城市對城市,以國家對國家。而且在這一表格中「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顯然是一個不被華語圈所熟知的地名而需寫出「德國」,那麼顯然香港也要寫成「中國香港」。
  4. 所以我取消了那筆編輯並去掉了所有旗幟
--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9年1月22日 (二) 16:58 (UTC)

解決方法很簡單,加描述中國大陸即可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17:16 (UTC)

很抱歉,但是你覺得「中國大陸浙江省」這種描述方法是正確的嗎?地理名詞和行政區劃名詞就這麼強行組合在一起?--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9年1月22日 (二) 18:08 (UTC)
中國大陸和香港是可以對等的,但是在表格內還存在「大阪」「首爾特別市」「浙江」等描述情況下不使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不合理的。--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9年1月22日 (二) 18:14 (UTC)

有方針支持「在表格內還存在「大阪」「首爾特別市」「浙江」等描述情況下不使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不合理的。」這個說法嗎?另外,把除一級以反的行政規劃去掉就可以滿足方針和閣下爭持的事情了。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18:32 (UTC)

沒有相關方針,但是地名對應地名,行政區劃對應行政區劃是顯然的,而且我上面明確表達了「如果改成地理描述形式,那麼各國國旗和各地區旗就沒有加入必要」以及「即是以城市對城市,以國家對國家。而且在這一表格中「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顯然是一個不被華語圈所熟知的地名而需寫出「德國」,那麼顯然香港也要寫成「中國香港」。」而您沒有否認。而且仁川廣域市裏的廣域市是行政區劃分類,浙江、京畿等還是行政區劃名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原條目中使用行政區劃名標記完全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您反覆將其不必要的更換為地理名詞已經構成破壞--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9年1月22日 (二) 19:27 (UTC)

閣下這可能就成了帶有政治取態的編輯了吧?沒有規定要把「中國香港」一定要對應「德國」、「日本」的方針,這不是政治條目,反而在地理位置上填「香港」對應其他國家根本毫無問題。我不介意閣下提出所謂破壞交由管理員定奪。閣下根本無意做出任何共識,反謂堅持所謂「行政規劃」要對應的說辭,Jasonloi1997留言2019年1月23日 (三) 02:42 (UTC)

因為這個條目里出生地自始至終都是以行政區劃做描述的,所以我可否認為您一定要改成地理位置的描述是拒絕「中國香港」的寫法,是帶有政治態度的編輯呢?--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9年1月23日 (三) 07:23 (UTC)
另外我想問一下管理員@Techyan,使用「中國大陸」對應「香港」我可以理解,但是在存在「日本大阪」,「泰國曼谷」的情況下,是該以「中國大陸上海」「香港」來對應還是以「中國上海」「中國香港」或是「中國上海」「香港」哪種寫法對應?--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9年1月23日 (三) 07:23 (UTC)

累次刪除破壞世界宗教列表並誹謗用戶

Vocal&Guitar留言2019年1月21日 (一) 12:53 (UTC)

感謝您對條目的幫助,但您所加入作為依據的超連結,請勿使用非官方來源網站的粉絲自創頁面。--NoirMap 2019年1月21日 (日) 14: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