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

佛教典籍的组织与保存形式,包括经、律、论三个基本部分

三藏梵语त्रिपिटकtripiṭaka巴利語Tipiṭaka),佛教術語,佛教經典的分類法,即三種類別的佛典,包含[1]經藏sūtrapiṭaka)、律藏vinayapiṭaka)、論藏abhidharmapiṭaka),三者合稱三藏,或分为十二类的佛語,亦稱為十二分教,即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稀有、論議。

佛家高僧精通經、律、論三藏者,稱為三藏法師三藏持者;精通經藏(各種經文)者,稱為經師;精通律藏者(講戒律),稱為律師,精通論藏(明示教法)者,稱為論師。

詞源

编辑

梵文tri-和巴利文ti-意義爲“三”,和英文three同源。piṭaka義爲“籃、篋”,指載著經文的籃子。[2]合稱即比喻三種經文,即經、律、論。

歷史由來

编辑

释迦牟尼世尊般涅槃之後,弟子為能維持佛陀所傳的教理,由上座長老摩訶迦葉主導,選拔五百位阿羅漢代表,於王舍城外的七葉窟召開佛典的編集大會,稱為“第一結集”或“五百結集”。

經藏

编辑

契經,內容是釋迦牟尼所傳教義,由阿難誦出,經大會認可確立。《阿含經》即為經藏,《阿含經》有四大部,即長阿含中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又稱四阿含,要旨為一切有為法無常、一切有漏法一切法無我,是初期佛教之研究資料,尤以《雜阿含經》代表了釋尊在世時期的佛法實態。《雜藏》為四阿含的補遺,如法句出曜本事生經五百弟子本起經等,涵蓋了法義偈頌、菩薩本生本起因緣等內容。

在巴利聖典中,經藏稱為尼柯耶共分五部,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

大乘佛教的經藏除阿含經外,還包括諸多列入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華嚴部涅槃部的大乘經,以及五大部外的大乘經(如:法華維摩深密楞伽彌陀金光明等),宣揚菩提心摩訶般若波羅蜜空性)、無我無我法性平等真如佛性一佛乘三身十方諸佛法性生身菩薩淨土陀羅尼真言等內容。

律藏

编辑

毘奈耶,內容是僧團生活的規則,佛陀入滅後,五百弟子在王舍城七葉窟舉行結集,由持戒的優波離背誦戒律,經大會認可確立。

漢傳佛教在唐代以前奉行《四分律》(法藏部律)、《十誦律》(說一切有部律)或者《摩訶僧祇律》(大眾部律)這三種為主。後來,由於道宣律師等人的宣揚,判四分律為「分通大乘」,唐代以後研習《四分律》成為主流,世稱南山律學或四分律宗

南傳佛教(上座部佛教)奉行《上座部律》(僧伽羅國的上座部律,即赤銅鍱部律)。藏傳佛教奉行《根本說一切有部律》(摩偷羅國的說一切有部律)。

大乘佛教所奉行的菩薩戒,其有關規定分散在大乘佛教的經、論之中,主要是依照《瑜伽師地論》的《菩薩地·戒品》、《梵網菩薩戒經》、《虛空藏菩薩經》等制定。

論藏

编辑

論藏又稱阿毘達磨藏,諸阿毘達磨論書的集成。佛陀在世時已有「阿毘達磨」(梵語:abhidharma)這種解釋、分別經藏的分析方法,用來抉擇明辨、分別勝義。又用「本母」(梵語:mātŗkā)標出名目作釋。另外又出現「優波提舍」(梵語:upadeśa)對佛陀所說契經,加以注解、衍義。這些體裁後來發展為佛教各部派的論藏。

其他流傳下來的論藏還有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毘曇論》(Śāriputrābhidharma),以及傳說是大迦旃延於佛世造的《藏釋英语Petakopadesa》(Petakopadesa)。另外,銅鍱部小部的《義釋英语Niddesa》和《無礙解道英语Patisambhidamagga》雖入經藏,其體裁屬於優波提舍、阿毘達磨。

由於論藏龐大又艱深難懂,後世論師為此著作許多「集大成」性質的著作,如:法救英语Dharmatrāta雜心論》、訶梨跋摩成實論》、世親俱舍論》、覺音清淨道論》。

大乘佛教闡述其教派觀點的重要論書包括龍樹中論》、提婆百論》與《四百論》、唯識學派瑜伽師地論》、《大乘莊嚴經論》與《辯中邊論》、無著攝大乘論》、世親唯識二十論》與《唯識三十頌》、堅慧寶性論》等等。《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是集解《瑜伽師地論》中阿毘達磨諸要項的論書。

五藏

编辑

除三藏之外,又有五藏的分法。

三論玄義》記載,法藏部的經典,在三藏之外,又有菩薩藏及咒藏,合為五藏[3]

大乘佛教晚期也發展出類似的分法,如《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在三藏之外,又加上般若藏陀羅尼藏,合稱五藏。[4]

參考資料 

编辑
  1. 林朝成,郭朝順著,《佛學槪論》,三民書局,30頁,2000年,9571431036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增壹阿含經》卷1〈1 序品〉:「契經一藏律二藏,  阿毘曇經為三藏」 (CBETA, T02, no. 125, p. 550, c9)
  2. ^ Sir Monier Monier-Williams; Ernst Leumann; Carl Cappeller.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 Etymologically and Philologically Arranged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Cognate Indo-European Languages. Motilal Banarsidass. 2002: 625 [2018-10-07]. ISBN 978-81-208-3105-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24). 
  3. ^ 三論玄義》:「三百年中從正地部又出一部。名法護部。其本是目連弟子。得羅漢恒隨目連往色界中。有所說法皆能誦持。自撰為五藏。三藏如常。四咒藏。五菩薩藏。有信其所說者。故別成一部也。」
  4. ^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1:「復次,慈氏!云何名為第三法寶?所謂過去無量殑伽沙諸佛世尊所說正法,我今亦當作如是說,所謂八萬四千諸妙法蘊,調伏純熟有緣眾生,而令阿難陀等諸大弟子,一聞於耳皆悉憶持,攝為五分:一素呾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達磨、四般若波羅蜜多、五陀羅尼門。此五種藏教化有情,隨所應度而為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