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民国/档案11

最新留言:4年前由Glenxoseph在话题关于中华民国领土是否包括外蒙古内发布

典范条目评选(第六次)

中华民国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国家,提名人:Ketsu1213留言2017年10月16日 (一) 07:02 (UTC)Ketsu1213
投票期:2017年10月16日 (一) 07:02 (UTC) 至 2017年10月30日 (一) 07:02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来源充足,可供查证,内容全面且无多余细节,符合典范,第六次评选。—Ketsu1213留言2017年10月16日 (一) 07:02 (UTC)Ketsu1213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基本符合标准,赏个支持票--Z7504留言2017年10月19日 (四) 02:17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不中立,过多章节仅仅说了台湾地区,对大陆地区只字未提。--苞米() 2017年10月22日 (日) 12:01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抵消票,关于现今中国历史上所称的“民国时期”,详见“中华民国 (大陆时期)”。--星巴克女王  咖啡厅  2017年10月23日 (一) 05:29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如果该条目名称为中华民国 (台湾时期),我会投支持票。但是我认为,中华民国条目的内容应包括大陆时期和台湾时期。就像宋朝的内容要包括北宋南宋一样。鉴于本条目过多章节仅仅说了台湾地区,对大陆地区只字未提。故而(-)反对--点亮台湾留言2017年10月23日 (一) 08:13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抵消票,同星巴克女王--叶又嘉留言2017年10月23日 (一) 10:57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2014年时,中华民国国内生产毛额达5,295.87亿美元、平均每人生产毛额有687,438美元”,人均GDP有些惊人。经济一章有内容缺失,未展开介绍主要产业发展情况。查看前几次评选时的投票意见,发现很多问题仍未解决,例如:“今日”一词使用过多,对于随时间变化的统计数据,应指明统计时间而不是用模糊的“今日”,“今日在中华民国社会,平均每10,000人享有20.02名医生、5.31位牙医和69.01张病床的医疗服务”这样的情况应该避免。另外有一些零星的问题,“今日庙于则是闽南戏曲、民间音乐表演、民间艺术比赛的场地”似乎有错别字。关于南岛语系原住民的来源“Michael I. Bird、Geoffrey Hope和David Taylorc. Populating PEP II: the dispersal of humans and agriculture through Austral-Asia and Oceania. ScienceDirect. 2004年 [2016年8月17日] (英文).”实际上是发表在期刊Quaternary International上的论文,标注来自ScienceDirect可能不大准确。--如沐西风留言2017年10月23日 (一) 11:27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消歧义写“本文介绍的是1912年于中国大陆立国,目前实际统治领土为台澎金马的国家。”,却又写“关于现今中国历史上所称的“民国时期””,说的好像“民国时期”不是“是1912年于中国大陆立国”的一样,如果是“本文介绍的是1912年于中国大陆立国,目前实际统治领土为台澎金马的国家。”的话,应包括大陆时期的内容。--【和平至上】💬📝 2017年10月23日 (一) 12:03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符合标准。--B dash留言2017年10月24日 (二) 01:11 (UTC)
  • (=)中立:历史章节描述大陆时期的部分稍少--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7年10月24日 (二) 15:46 (UTC)
  • (?)疑问:“不过一直到2002年时,行政院院长游锡堃在立法院院会答复质询时明确表示中华民国首都位于台北市,并且承诺会要求相关单位修改教科书中关于首都位置之内容”,2002年的新闻不知是否有后续?--苞米() 2017年10月26日 (四) 03:30 (UTC)
目前台湾的教科书确实会将首都标示于台北。--M940504留言2017年10月27日 (五) 03:46 (UTC)

7支持,5反对:未达标准--Z7504留言2017年10月30日 (一) 08:18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1233|点此与此废青展开激情对话 | 千错万错都是阿道夫的错! 2017年12月20日 (三) 05:32 (UTC)

条目如写成"许多国家于20世纪70年代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后使用的纪元方法只会出错。


外交条目中有病句 许多国家于1970年代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符合中文习惯。 应为:许多国家于20世纪70年代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2017年12月17日 (日) 11:28 (UTC)

(-)反对并不觉得原叙述不符合中文习惯,无建设性的异动。--LHD留言2017年12月17日 (日) 11:36 (UTC)
青岛浩子哥:我所知的中文和您相反,1970年代才常用,20世纪70年代则少用。-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2月17日 (日) 11:51 (UTC)
或许用得少,但绝没有少到必须要更改,且这样写也很合适。--Tiger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09:44 (UTC)

删除第一段"宪法仍宣称自己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权"

宪法没有提到唯一合法政权--Coco977留言2018年4月22日 (日) 20:18 (UTC)

可改成“仍主张自己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权”。--Matt Smith留言2018年4月23日 (一) 00:16 (UTC)

第一段"存在于中国之内"的讨论

此处扩增处于中国之内,是完全基于客观事实的优化,况马英九先生一再提及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国便是中华民国,故本次修改并无针对某一群体的用意,处于完全中立的立场,并在此请求保护第一段关于“存在于中国之内”说法的修改。删除该说法的编者有破坏中立原则之嫌,故请相关编者不要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海潇对话贡献)于2018年5月11日 (五) 13:52 (UTC)加入。

请见Wikipedia:格式手册/不要模棱两可。"包含中国之内",因中国此词就有歧异,你这样写是指政体、地理?及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维基对于海峡两岸究竟是一个国家或是两个国家所选择的立场是保持沉默。另外,不要再回退,你太多次了。--Outlookxp留言2018年5月11日 (五) 14:15 (UTC)
既然马总统所言,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如此“中国存在于中国之内”就不符合逻辑了。 ——CommInt'l留言2018年5月11日 (五) 19:16 (UTC)


中华民国现状与南明的相同与差异?GONG BO-LIN留言2018年5月13日 (日) 07:23 (UTC)

  • 差异在于:崇祯帝成功撤退(故没有诸南王各自为政,甚至互争正统),并继续称帝号近30年,后传位其子,后广开言路,后百姓直选皇帝。 ——CommInt'l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06:14 (UTC)

中华民国是位于东亚,存在于中国之内,以民主共和国形式存在的政权实体?

见这笔编辑差异

@海潇:君及各位维基人:“中华民国是位于东亚,存在于中国之内,以民主共和国形式存在的政权实体”这句话不通。

  1. “存在于中国之内”的中国是指哪个国家?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则这个国家从未统治过台澎金马;若是中华民国,哪有自己存在于自己之内的呢?
  2. “以民主共和国形式存在的政权实体”,这句子含赘词,民主共和国就是民主共和国,何谓“以XXXX形式存在的政权实体”?习近平难道是以人类形式存在的政治人物?
-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5月11日 (五) 10:50 (UTC)

这应该保持沉默,见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维基对于海峡两岸究竟是一个国家或是两个国家所选择的立场是保持沉默。⋯需要用以和台湾作非政治性用途对比时,应使用“中国大陆”一词,不要将“台湾”与“中国”并列(表述“台湾”不属于“中国”),也不要将“台湾”与“中国内地”并列(表述“台湾”属于“中国”)。”—Outlookxp留言2018年5月11日 (五) 11:32 (UTC)

  • 马英九:在国家认同上,马英九曾说过:“台湾是我们的家园,也是我们的国家,正式国名是中华民国,通称当然就是‘台湾’。”并举例说明:“在国外人家问你从哪里来,他会说:‘I'm from Republic of China, commonly known as Taiwan’;或是‘I'm from Taiwan officially known as Republic of China’,这是很常见的。”[4][5][6][7]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5月11日 (五) 11:51 (UTC)
  囧rz...“不要将“台湾”与“中国”并列,也不要将“台湾”与“中国内地”并列(表述“台湾”属于“中国”)。”那么要如何表达?--【和平至上】💬📝 2018年5月11日 (五) 15:34 (UTC)
“台湾”与“中国大陆”并列。-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5月11日 (五) 15:37 (UTC)
我是想知道为什么中国内地不行……。个人认为将“台湾”与“中国大陆”并列也可以是在表述“台湾”属于“中国”。--【和平至上】💬📝 2018年5月12日 (六) 02:11 (UTC)
忘了在哪里看到的,“台湾”与“中国大陆”并列是共识。其实我也认为“中国大陆”与“中国内地”没多大差别,都是暗示台湾是中国的“外岛”,亦即“台湾”属于“中国”。但既然共识是如此,只好尊重。-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5月12日 (六) 06:47 (UTC)
“中国内地”暗指台湾系“外地”,国民党统派当然反对。 ——CommInt'l留言2018年5月12日 (六) 07:29 (UTC)
所以如果要谈到两岸政府,还是以“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佳,宁可多写几句。U:CommInt'l,你的ID在最上面的话题表格中的最新发言者显示不正常呢。-- Matt Zhuang认为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不是中国维基百科更不是百度百科,所以所有人写条目时请尊重台湾、中国大陆、港澳还有新马的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5月12日 (六) 08:49 (UTC)
我认为“中国内地”一词,反而是民进党等独派反对(但国民党也很少这样说),比“中国大陆”更两岸一家亲(就像日本的内地延长主义),也反对台湾艺人在节目上说“内地”两字。--Tp0910留言2018年5月13日 (日) 10:17 (UTC)
“大陆”和“台湾”可能指的是地理概念吧...而“内地”很明显就是说台湾是中国的外地。依现时PRC和ROC的法律,我觉得两个都可以算作中国,但究竟这个“中国”是指大一中架构还是两国论,好像一直有争议--BR 2018年5月12日 (六) 23:37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民国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6月30日 (六) 08:32 (UTC)

用词歧视或不中立

请避免使用 [ 中共當局 ] 这样的地域中心贬义词。参见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 Teddy Cando留言2018年7月22日 (日) 07:52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民国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7月29日 (日) 06:23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民国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6日 (一) 19:18 (UTC)

增列国号英文名及简称

ROC 消岐义合并指向中华民国,却未在该篇列出中华民国的英文全名和缩写,更锁定内文禁止编写,是被政治绑架了吗? 找爱 2018年10月3日 (三) 23:46 (UTC)

同时,中华民国称号也应该将英文全名与缩写及ROC消岐义列入,内容才显得完整 找爱 2018年10月4日 (四) 00:00 (UTC)

“中华民国”是否可以简称为“中国”?

“中华民国”是否可以简称为“中国”?单从词汇来看,“中华”可以简称为“中”,“民国”可以简称为“国”,所以,“中华”“民国”可以简称为“中”“国”吧。--👼㊙️偶㊗️💯于元旦前夕💖必来中文维基百科报到的维基爱好者乛◡乛留言2018年10月14日 (日) 01:09 (UTC)

1949年之前的可以,迁台后的未必--苞米() 2018年10月14日 (日) 01:49 (UTC)

中非共和国呢?
简称“中非”。这与高雄简称“高”,但是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简称“雄检”是一样的道理。-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10月14日 (日) 06:02 (UTC)
迁台后或许未必可以,但我认为“中华民国”并非不是“中国”。--相信Vocaloid就是魔法CuSO4 所有活过的东西都必须凋零 没有谁应该承受悲哀的永恒 也不例外 2018年10月15日 (一) 11:34 (UTC)

请问题主是否指的是一中各表Xukl留言2018年10月21日 (日) 02:22 (UTC)

个人认为可以,但在与中国大陆的“中国"一同出现时作好区分 Ljk041123留言2020年1月24日 (五) 14:58 (UTC)

本文缺乏中立性

本文在介绍比较具有争议性的项目,如“政治立场”部分,尤其是第二段落,关于中国人和台湾人的认同等处,过于集中引用带有深绿政治偏向媒体的文章。在文中其他地方,有时的陈述也具有不客观性。比如在“两岸”栏目的第一段落,原陈述“1996年更因中华民国第一次全民直选总统而发生台湾海峡导弹危机”明显与维基条目“台湾海峡导弹危机”一文的陈述不符合,且前者不符合事实。—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Guoj801对话贡献)于2018年11月19日 (一) 10:17 (UTC)加入。

个人觉得可添加台湾人对中国一词所代表的认知与九二共识认知加以描述,还民调是2013的了,有点旧了因该也可以更新一下吧?—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001:B011:E001:FA6:84ED:372C:75F2:A43D对话)于2018年12月15日 (六) 00:51 (UTC)加入。

编辑请求

  请求已处理--Tiger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22:48 (UTC)

基尼系数错误 https://www.stat.gov.tw/public/data/dgbas03/bs4/ninews/10608/newtotal10608.pdf 依据主计处105年度每人为0.278或每户为0.336;且基尼系数为0.2至0.6以上,应非0.00336。 --E0928558056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13:10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民国中的4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9年1月14日 (一) 00:36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

在压迫生存空间一条加入被禁止加入WHO的实例 (台湾以会员身份加入WHO的法理与实例援引 http://www.taiwanncf.org.tw/ttforum/38/38-14.pdf) --白骨青灰留言2019年3月3日 (日) 11:54 (UTC)

我所希望的版本(请插入原文中): 在政治、外交、经济、文化、民生[1]等方面压迫中华民国的存在空间

您可酌情改动,谢谢。白骨青灰留言2019年3月3日 (日) 23:36 (UTC)

参考资料

  1. ^ 如反对拥有两千多万台湾辖区人民的中华民国参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称“台湾当局要求加入世卫是有政治目的的”,要求台湾专家受卫生医疗实绩不如台湾(如2003年SARS疫情爆发时的应对所展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地区加入WHO的政治要求从1997年要求一中、2008年要求不独立,逐渐转变为2017年要求香港模式自称一省(编辑摘要:驴头不对马嘴)。详见1971年至今中华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关系

编辑请求 2019-03-28

  请求已拒绝

您好编辑组!

根据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18报告

中华民国2018 GDP(国际汇率)应是$6,267.2亿美元

(https://www.imf.org/external/datamapper/NGDPD@WEO/OEMDC/ADVEC/WEOWORLD/CHN/TWN)

中华民国2018人均GDP(国际汇率)应是$26,520美元

(https://www.imf.org/external/datamapper/NGDPDPC@WEO/OEMDC/ADVEC/WEOWORLD/CHN/TWN)

希望可以修正一下

谢谢--Richardwayne1留言2019年3月29日 (五) 05:20 (UTC)

按第一个来源,总GDP似乎是6014.3亿,而条目内现有数据则与其来源相符,来源也是 IMF,不知这两个页面的数据区别为何。--Tiger留言2019年4月14日 (日) 01:00 (UTC)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601.43 Billion USD, 6,267.2亿美元的数字似乎未在来源出现。--Temp3600留言2019年5月1日 (三) 05:23 (UTC)

条目 “8 军事”的内文里面,参考文献索引标签[435]的标示位置错误

  请求已处理已修改--Zest 2019年6月3日 (一) 16:25 (UTC)

条目 “8 军事”的内文里面,第11行中的“陆军军官学校、海军军官学校和空军军官学校也分别迁往高雄市凤山区[434]、冈山区和左营区[435]。”这一段,参考文献索引标签[435]的标示位置错误。请将"冈山区和左营区"两者对调为"和左营区和冈山区"。(PS:空军军官学校是在冈山区,不是在左营区。)--114.47.45.66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07:12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

将中华民国后面加上英文全名 缩写 及代码Louis0921gee留言2019年6月10日 (一) 13:57 (UTC)

参照其他中文国家条目,均无此信息,且请求内容已在infobox体现。# D 2019年6月11日 (二) 16:56 (UTC)

编辑请求 2019-06-11

  请求已处理

国号一章中,第一段最后一句:

同时他还曾与采行君主专制的中华帝国对比,强调中华民国是建立在人民的基础上[39]。

其中【中华帝国】指向的是袁世凯建立的中华帝国,而【中华帝国】建立于1905年【中国同盟会盟书】提出后,且引用的材料原文为:

1923年10月20日,孙中山在广州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演讲中曾经说过:“中华民国这个名词,是兄弟从前创称的,这个名词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诸君自然知道中华民国和‘中华帝国’不同,帝国是以皇帝一人为主,民国是以四万万人为主。”

因此,原文的【同时】应为编辑者主观臆断加上的时间限定词,该对比应在【中国同盟会盟书】写就18年后。原文的【同时】极易使读者质疑1905年的孙中山怎么会能和1916年的中华帝国做对比。--MspreilsCN留言2019年6月11日 (二) 15:42 (UTC)

把“同时”去掉就好了。-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6月11日 (二) 16:51 (UTC)
 完成# D 2019年6月11日 (二) 17:00 (UTC)

中华民国并非立国于台湾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4.155.187.115对话贡献)于2019年7月22日 (一) 04:46‎加入。

请问条目中哪里有这样写?而且中华民国当时是清朝的后继政权,亦即代表中国政权,因此也不可能有“立国”这种事。--Matt Smith留言2019年7月22日 (一) 05:11 (UTC)

编辑请求 2019-08-08

  请求已处理——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8月8日 (四) 04:06 (UTC)

信息框写首都:法定南京,这不正确。中华民国教科书从陈水扁到马英九政府时代,已经陆续把首都改称台北市。马英九总统曾说,1949年以后,中华民国中央政府驻地在台北市,所以首都就是台北市。

(节删)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违反WP:PB,已由# D2019年8月10日 (六) 15:0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将台北市改为北平市

  请求已拒绝

你好:

请你将台北市改为北平市。

胡舜仁ShunRen留言2019年8月10日 (六) 15:06 (UTC)

 未完成:WP:PB.# D 2019年8月10日 (六) 15:07 (UTC)

(节删)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宣称北京(北平)为中华民国之部分,违反WP:PB,已由# D2019年8月10日 (六) 15:19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中华民国国语的文字或拼音

中华民国国语的拼音不是注音吗???Heartingvia留言2019年8月10日 (六) 16:54 (UTC)

编辑请求 2019-08-11

  请求已拒绝--AlexLeeCN留言2019年8月13日 (二) 09:01 (UTC)

台湾已不是一个国家--116.93.120.46留言2019年8月12日 (一) 09:29 (UTC)

(-)反对 本条目的主题不是台湾 --GCMG(TALK) 2019年8月13日 (二) 08:46 (UTC)

编辑请求 2019-08-12

  请求已拒绝

我认为首都应改为“南京市(法理上)”“台北市(实际上)”--Hengwei Zhao留言2019年8月12日 (一) 16:58 (UTC)

中华民国宪法中并未提及首都,首都是争议性内容。本人建议将“首都”改为“中央政府所在地”并删除“(法理上)”--Hengwei Zhao留言2019年8月12日 (一) 18:20 (UTC)

请看各国法律,像是日本、瑞士等国家也未在宪法和法律内订定首都地点。中央政府所在地就首都了。—Outlookxp留言2019年8月12日 (一) 20:01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Techyan留言)于2019年8月13日 (二) 16:51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鉴于明显存在争议,尚未达成共识,而编辑请求仅适用于有共识基础、无争议的改动,故关闭请求。--Tiger-留言2019年8月21日 (三) 06:32 (UTC)

[讨论] 大中华民国\大民国的民国二十年的民国宪法不只适用于台湾地区,而且也适用于大陆地区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超级王💐同賀大典十三載,共書佳文千萬篇2019年8月29日 (四) 07:59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编辑请求 2019-09-08

  请求已拒绝,违反地域中心-- Sunny00217 2019年9月8日 (日) 15:26 (UTC)

觉得可以删除“深绿色:中华民国政府现今实际统治区域,浅绿色:中华民国宣称主权、但现今未实际统治区域”这个地图, 因为第一张地图,就是台湾的实际统治区域地图,已经足够代表台湾这个国家的实际情况。

世界对台湾(中华民国)的印象其实就是一个叫台湾的国家,他们知道台湾就是一个独立国家,不会在乎有没有宣称对大陆的主权,这个从外国的wiki 网站(英文,日文,德文)没有显示台湾对大陆宣称主权的地图就可知道。

而且台湾有没有宣称对大陆的主权其实不太重要,因为台湾就是台湾,跟中国不一样,这是国际所知道的事实。

这只是个人的小建议,没有任何恶意!感谢大家!--Jesseso44留言2019年9月8日 (日) 15:23 (UTC)james

编辑请求2019-09-16 邦交国又少了一个

今天(2019年9月16日)所罗门与中华民国断交。与中华民国建交的邦交国变成了16个。这个词条该修改一下了--Tokoname3205留言2019年9月16日 (一) 14:15 (UTC)

编辑请求 2019-09-24

  请求已拒绝

将法定国家语言中的台湾话改为台湾闽南语,这样与台湾客家语并列更为妥当--73.18.156.164留言2019年9月24日 (二) 04:02 (UTC)

IP君指的是infobox收卷起来的((中华民国的)各官方、国家语言的文字或拼音名称)那几列吗?-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27日 (五) 03:37 (UTC)

关于中华民国领土是否包括外蒙古

  请求已处理

请协助将 {{Infobox country}} 内的第二张地图及其说明文字改回原来的稳定版本

| image_map2 = 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 excluding Outer Mongolia.svg <!--用淺綠色標示爭議領土是地圖系列的普遍共識做法-->
| map_caption2 = 深綠色:[[中華民國政府]]現今[[臺灣地區|實際統治區域]]<br />淺綠色:中華民國宣稱主權、但現今[[中華民國疆域|未實際統治區域]]

目前被全保护的版本是新手用户 User:Natureindex 强行更改的版本,没有共识。--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27日 (五) 00:00 (UTC)

  • @Natureindex:根据大陆委员会的解释,外蒙古不属于中华民国。
    • 一、民国35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为我政府所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固有之疆域”。外交部虽于民国42年提经立法院决议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但并未完成宪法领土变更之程序。
    • 二、民国91年1月30日行政院发布修正两岸条例施行细则第3条,将原条文“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称大陆地区,包括中共控制之地区及外蒙古地区”,修正为“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施行区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区”,已不包含外蒙古。
    • 三、外交部在91年7月8日函示略以:“蒙古已为主权独立国家,且为联合国会员国之一。国际法上国家之承认,原则上属于‘无条件与不可撤回的’,当时承认之相关要件迄今仍存在。”
    • 四、行政院92年4月16日第2834次会议院长提示:“(一)蒙古国早就是一个主权国家,并且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与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自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故“蒙古国”为我政府所承认之国家。”-- Qq1242380113留言2019年9月27日 (五) 19:27 (UTC)
  • 已回复。这不是常识吗?若Natureindex再相关条目加入个人心得、原创研究就封。—Outlookxp留言

真的很搞笑诶,“长期稳定版本”难道不是包括外蒙的版本吗?2013年行政院的解释与国民大会的决议相违背,按照宪法不就无效吗?要我找证据给你们看吗?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8日 (六) 11:52 (UTC)

条目里的第二张地图的稳定版本早已是不包括外蒙古的版本。请仔细阅读Qq1242380113的说明。--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28日 (六) 12:04 (UTC)

关于中华民国领土是否包括外蒙古

(+)支持*@Qq1242380113@Outlookxp@Matt Smith@Aoke1989@Hamish@Lanwi1@蟲蟲飛@Xiplus@Kalicine730@WhitePhosphorus@Tigerzeng@霧島聖@Yhz1221@妙詩人@Ffaarr@Antigng@Wcam

(民国89年前)“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

(民国89年后)“宪法增修条文”: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之决议,提出领土变更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不得变更之。

行政院认为民国35年制定且公布宪法时,蒙古非“固有之疆域”,这没错。但是,自第一届国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民国43年),至民国80年,国民大会已经事实上确认蒙古重新成为中华民国一部分,并通过相关决议

民国42年,立法院决议“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附件”,之后蒋介石命令台湾出版之“中华民国全图”重新添加外蒙。

各位已知民国68年后,国民大会秘书处在“国民大会实录”正文之前标注“中华民国全图”,但各位及行政院发言人不知此前大会已有如下涉蒙决议,足以证明此时外蒙已视为“固有之疆域”:

43年3月16日:

提案314号:“请政府昭告于反攻复国后,在不分裂之原则内,依国内各民族之愿望决定其政治前途,以资号召国内各民族一致反共抗俄”案

大会审查意见:通过。建议政府参考。

提案315号:“请政府依宪法第119条向立法院提出蒙古盟旗自治制度,以完成立法程序,而利将来收复蒙古各盟旗工作”案。

大会审查意见:通过。送请政府参考。

43年3月25日:

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会议宣言:……人人愿为反攻复国而献躯。我们边疆各族同胞,受到外患最多,经历痛苦最深,敌忾同仇的情绪也最热烈……

49年3月17日:

提案371号:“为安顿蒙藏籍反共同胞,以加强政府对蒙藏地区之政治号召起见,拟请增幅迅速筹专款,兴建蒙藏新村,俾利反攻”案。

大会审查意见:通过。送政府切实办理。

55年3月18日:

提案327号:“储备蒙疆人才,以利收复蒙疆”案。

大会审查意见:通过。送请政府切实办理。

61年3月11日:

提案71号:“请号召海内外蒙藏各民族同胞,一致支持政府,巩固领导中心,以利反攻建国”案

大会审查意见:原提案修正“蒙藏各民族”为“蒙藏及边疆各民族”。送请宣言起草委员会,将本案要点列入本次大会宣言,并请政府参考。

可点阅历届国民大会历次会议实录的“大会议事录”部分。这些提案的内容可进一步赴国会图书馆详询。这些提案所说的蒙古,从此数十年外交部总统府侨务委员会的立场及表述可以清晰看出,决不单指内蒙。内蒙实散布于绥远、察哈尔、热河、宁夏等省。

依照以上规定和决议,外蒙应该被视为中华民国固有疆域的一部分

民国82年,民主进步党提出立法院释宪声请,主张外蒙、中国大陆皆非中华民国疆域,司法院表示无权解释固有疆域的范围。

在民国89年之后,由于领土变更案的权力为公民投票所有,因此除非举行公投,否则外蒙法理上仍然属于我国。

退一步而言,假设蒙古确实主权独立于我国,其领土也非彼图所示范围。唐努乌梁海、新疆东部、绥远四省北部、兴安省南部理应为我国领土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101年5月21日解释之二、三、四条亦非合理

**一、民国35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为我政府所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固有之疆域”。外交部虽于民国42年提经立法院决议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但并未完成宪法领土变更之程序。

**二、民国91年1月30日行政院发布修正两岸条例施行细则第3条,将原条文“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称大陆地区,包括中共控制之地区及外蒙古地区”,修正为“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施行区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区”,已不包含外蒙古。

尽管行政院改称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但这一决定无法改变外蒙(包括唐努乌梁海)主权性质。钓鱼台、藏南、南海诸岛亦非中共所控制,但法理上仍为我国领土。 且中共已放弃滇西、帕米尔、黑瞎子岛之声索,而这皆不改变我国固有领土之范围。

**三、外交部在91年7月8日函示略以:“蒙古已为主权独立国家,且为联合国会员国之一。国际法上国家之承认,原则上属于‘无条件与不可撤回的’,当时承认之相关要件迄今仍存在。”

《美国对外关系法重述》(Relations Law of the USA)写明:国家对具有国家要件的实体须以国家对待,除非其取得国家的资格是以违反《联合国宪章》以武力或威胁而造成的。1945年蒙古公投前,苏联对我国百般威胁,公投时又横加干涉,最后结果为0票反对,难道这取得国家的资格是完全正当的吗?且我国的宪法要服从于国际法吗?

**四、行政院92年4月16日第2834次会议院长提示:“(一)蒙古国早就是一个主权国家,并且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与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自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故“蒙古国”为我政府所承认之国家。”

中共所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亦为联合国会员,与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难道我国应该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吗?

我不是一个有大国心态的人,只想阐述清楚事实。民进党、国民党政府不断变更关于国家的说法,但是我们撰写条目必须依照宪法的规定。我当然赞同蒙古和藏族有自决的权力,但是现在的法理是怎样,要看史实和宪法。各位可以去了解赵仲容将军的妻子,经瑞云女士。她是蒙古族,被中共批斗,可是对中华民国的爱一辈子都没改变,不是说我国领土包含蒙古就怎样,有很多蒙古族人生前认同自己的身份,不能替他们做主。

这个条目我两三年内看过好多次,去掉外蒙是“长期稳定”,还是最近数月的变化?

最后,请问@Outlookxp,暂且不论这些提案、记录、法律是否只是我“心得、原创”,难道“心得、原创”就是封杀编辑者的理由吗???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8日 (六) 19:11 (UTC)

  • 我被 ping 过来了。不是很清楚中华民国宪法的沿革和规定,但是“心得、原创”违反非原创研究方针,持续添加此类内容确实会导致封禁,所有内容应基于可靠来源发表的内容。另,大量通知用户不甚可取,会对其他人造成困扰。反复如此做则构成骚扰,亦有可能导致封禁。维基百科协作当中,规则颇多,纵使我们鼓励新手勇于编辑,但仍希望必要时阅读一下维基百科的编辑方针。--Tiger-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0:44 (UTC)
OK,我接受。但以上国民大会及政府档案已充分证明此非“心得”。在民国43年后,蒙古地位被国民大会决议确认,这是上述资料表明的事实。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4:39 (UTC)
没有外蒙古的地图,自2017年底已开始使用。ROC的立场以其最新声明为依据,阁下若有疑问,请写信向他们询问。--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3:50 (UTC)
内政部貌似已不发行中华民国全图了。--人人生来平等祈福亚马逊大火🕯️ 2019年9月29日 (日) 04:02 (UTC)
民国87年后就不出版了,Matt说的是总统府地图?但是总统府地图亦未注明唐努乌梁海。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4:39 (UTC)
抱歉,敝人没说清楚。敝人是指这个条目自2017年底开始使用没有外蒙古的地图。--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4:55 (UTC)
那可能你记错了,请查看2018年2月7日 (三) 04:39‎ @Wyhdswsbn编辑版本。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5:31 (UTC)
稍早之前就已经没有外蒙古了[1],尽管这期间有几次被改成有外蒙古的,但经过不长时间就被改回来了。--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6:24 (UTC)
引用现在这张示意图,忽略了唐努乌梁海、新疆东部、甘肃北部等地,最起码你也赞同唐努乌梁海是我国领土吧。你在这几个条目中写明是“法理疆域”,是不是应该改成“政府主张疆域”呢?然而政府亦从未声索过滇西、帕米尔或新疆东部,且“中华民国台湾”已成为连用词。如政府已将中华民国等同于台湾,又何必注释此图?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4:39 (UTC)
外蒙古的范围包含唐努乌梁海。敝人的立场不同于ROC,也不认为它是“我国”。所谓的“中华民国台湾”是华独的立场,不能代表所有台湾人。--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4:55 (UTC)
我尊重你的言论自由。但是ROC行政院的声明,不能否定ROC国民大会的决议,对不对?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5:00 (UTC)
唐努乌梁海为民国33年被苏联并吞,未包含在民国35年“外蒙独立”的范围内。对苏联之并吞,中华民国政府从未承认。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5:05 (UTC)
敝人不清楚ROC的机构互相之间是如何协调的,但最新的声明是由ROC行政院发表出来的,这个来源即是最新的可靠来源,敝人认为应以此为准,但敝人将会尊重共识。ROC似乎已在2013年承认唐努乌梁海属于俄罗斯。--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6:24 (UTC)
那我告诉你哦,ROC的行政院是要对立法院负责,五院和总统对国民大会/公民负责。请看下边Winertai所指出的事实,这篇报道是2016年,外交部的声明是2013年,所以地图应该以立法院为准。关于唐努乌梁海,外交部回函为:“我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分子,务实考量国际局势与实际需求,为拓展与俄罗斯的实质关系,我于民国82年7月在俄国首府莫斯科设立代表处,俄罗斯也于民国85年12月在台北设立代表处,双边年度贸易金额已突破40亿美元,今后亦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努力,推动双边关系。”“务实”一词,反倒体现外交部仍然坚持我方主权立场。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9:08 (UTC)
敝人前次没说清楚,敝人所说的“最新的可靠来源”是指“ROC官方解释其立场的最新的可靠来源”,因此敝人个人的看法依旧。敝人建议阁下写信给ROC的机构,请他们再次解释外蒙古和唐努乌梁海的问题。--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9:43 (UTC)
Matt,你写的是“法理”疆域诶,“法理”看的是宪法规定啊,宪法规定要么国民大会能改,要么是公投能改,而国民大会确认了几十年,这是事实诶。所以“法理”为什么用外交部的回信啊?司法院都没有权力解释的宪制问题,外交部也一样啊。如果条目写的是“政府主张疆域”,那是可以让外交部出来回答。况且现在是民进党执政诶,总统都不会说出“中华民国”这个词,总统府官网根本没有“大陆地区”,人民只有2300万人,你是觉得他们会怎么看外蒙古……不如请史明先生回应好了。所以拜托看清我们讨论的是“法理”问题。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06:18 (UTC)
Qq1242380113在上面的第一点不是已经说明了法理问题吗?“民国35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为我政府所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固有之疆域”。外交部虽于民国42年提经立法院决议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但并未完成宪法领土变更之程序。”。--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06:26 (UTC)
外交部这份回应怎么算“法理”,当然是看“宪法”和“事实”啊。蒋介石42年说蒙古算领土,那这是“法理领土”吗?不是啊,因为“宪法”不是这样规定的啊。Matt,陈总统说一边一国,马总统说一中各表,请问到底哪个是“法理”,有没有4年一变的“法理”?现在“宪法”和“事实”是不是清楚?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06:50 (UTC)
还有上文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司法院都无权解释“固有疆域”,外交部怎么有权的?再者,外交部说了民国35年,可是怎么没说43年至80年那么多次国民大会,是选择性无视还是怎样???不过我们在“行政机构主张疆域”还算是有共识的(但立法院没同意)。你大可以改成“行政机构主张疆域”(不过要算上唐努)。同时我也要求再列一图,注明是宪制疆域。蒙古、唐努、滇西等,只有公投排除才符合“法理”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06:50 (UTC)
关于阁下所说的“宪制疆域”,请问阁下是依据哪些条文?--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07:08 (UTC)
“宪法”第四条和上边国民大会的那些“决议”、“宣言”、“实录”啦!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07:16 (UTC)
但是ROC宪法第四条只是写“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这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明文定义“固有之疆域”的范围。而阁下在上面转贴的国民大会的内容,敝人看不出他们有在正式地“决议”“固有之疆域”的范围,顶多是在讲一些热血沸腾的言语时提及蒙古、蒙藏而已,这不能算是正式地“决议”“固有之疆域”的范围。--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08:44 (UTC)
Matt,你认为国民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宣言只是“一些热血沸腾的言语时提及蒙古、蒙藏而已”,是完全错误的。国民大会是代表全体国民行使政权的机关,具有创制和复决宪法、领土变更案,以及选罢总统的权力,五院必须对国大负责。国大有八个提案委员会,其所有行使权力的方式都是通过“提案-表决”的方式进行的。罢免李宗仁、设立“蒙古盟旗自治制度”、乃至放飞气球至对岸这样的提案,但凡通过,即为决议(看来我上文没有解释清楚,那些大会审查意见+提案=决议)。国民大会秘书处在第六次会议后的每次会议,发行之《大会实录》所包含的《中华民国全图》绝非无政治效力之文件,特别是考虑到,其于第六次会议宣言中强调“宪法规定,固有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可更改!”。Matt绝不可将如此重要之政治宣言视为“激情讲话”。请察看,历届国民大会历次会议实录,充分了解国民大会的行权方式及国民大会的立场。国民大会之所以没有如Matt所想,专门去表决“撤销承认外蒙古之独立”案,是因为在民国42年立法院和蒋介石已经如此做,且中华民国失地如此之多,无一一表决之必要,请注意:国大曾表决“不承认中共撤销绥远省并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案,但未表决中共其他类似行为,外蒙亦是此理。而国大之立场,已于“中华民国全图”清晰可见,其“决议”及“宣言”,已符宪法所述的“固有领土”经“国民大会决议”而“变更”。Natureindex留言
《宪法》内文不可能对“固有领土”作精确描述,因为如何才能描述所有国境线的经纬度呢?美国宪法也未作这样的描述。《宪法》亦不讲继承清国领土,因彼时西藏、新疆、黑龙江、香港等国境线并非确定或准备承认,此外有大量租界。如果要讲“固有领土”是哪些,那就是国大提供的“中华民国全图”所示范围。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12:37 (UTC)
敝人仍然认为,必须专门针对疆域之问题正式地进行决议才能算数,否则只是嘴上说说或默认,这都不算正式的程序。当然,这只是敝人自己的看法,阁下还可问问其他编者,但请避免一口气把管理员们都Ping来,因为这样容易造成被Ping者反感。--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12:52 (UTC)
国民大会近四十年的《中华民国全图》已属于对全部有关领土问题的最高、最正式认定,因国民大会之权力高于行政院、行政院无权决定领土范围。涉蒙决议亦非“不正式程序”。何况现在立法院都不能与外交部达成一致。我赞同你可以有自己的理解。我们的论述可交由后覧者继续讨论,形成稳定多数意见后(建议至少有10人表达意见后),再进行标示。在此之前,应撤销“中华民国”及“中华民国疆域”中的标示图,或改作“行政机构主张之领土范围”(需使用新图,因“蒙古国”与中华民国之“蒙古地区”有差异,且外交部从未声明放弃唐努),同时在正文中补充43年至80年国民大会主张及“中华民国全图”。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14:49 (UTC)
那么国民大会版的《中华民国全图》现在在哪里呢?-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30日 (一) 15:26 (UTC)
请见国民大会中华民国全图立法院中华民国全图 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1日 (二) 05:04 (UTC)
敝人认为图的标题可改为“行政院主张之领土范围”,但图暂时不更动,等到有后续的讨论结果时再说。--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15:29 (UTC)
可以。但应使用这张图中华民国减去蒙古国疆域,之后再换用新图(去掉新疆、绥远等重叠部分)。我将在正文“主张疆域”一节的第一段,补充国民大会主张(即其只在民国35年至民国42年不视外蒙为领土)。@Outlookxp我们得出共识了!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1日 (二) 05:04 (UTC)
我们现在对于ROC领土是否包含外蒙古尚无共识,目前的地图不应更换。--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1日 (二) 06:45 (UTC)
麻烦看清楚,我说要换的地图是去掉外蒙,但保留唐努的地图。共识是行政院主张中华民国领土不包括外蒙,但包括唐努。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2日 (三) 04:54 (UTC)
请问有没有可靠来源证明ROC行政院主张领土包括唐努乌梁海?--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2日 (三) 05:15 (UTC)
Matt曾说:领土变动要有政府最新的明确表示才算数。所以我想反问,哪一政府机构曾表示唐努不是中华民国领土?“外蒙古独立”词条有1947年中华民国全图,请看其对唐努的标示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2日 (三) 06:19 (UTC)
外蒙古独立的首段已经说了:“外蒙古包括现在蒙古国以及唐努乌梁海地区”、“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时唐努乌梁海一部分被并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即现俄罗斯联邦),另一部分则并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库苏古尔省”。唐努乌梁海是外蒙古的一部分。--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2日 (三) 10:34 (UTC)
请问,关于唐努的“官方明确表示”到底在哪?另外,我真是有点生气,因为说了这么久你还在掩耳盗铃,“外蒙独立”词条“与中国关系”一节里面1947年中华民国地图,如果你看了你为什么还要这么说?唐努乌梁海是蒙古地方的一部分,但是它先于外蒙主体,在公投之前就被并入苏联了,这一过程我们从来没有认为其合法。1946年我们承认“公投结果”,唐努乌梁海根本没参与公投。现在,行政院、外交部承认“蒙古国”是独立的,没说过“图瓦共和国”!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3日 (四) 00:36 (UTC)
地图归地图,阁下提到的国大版地图甚至还包括外蒙古。敝人由于只看过ROC行政院声明放弃外蒙古、未看过其主张保有唐努乌梁海,才会认为唐努乌梁海已不属于ROC。而且敝人先前并不知道唐努乌梁海地区没参与外蒙古的独立公投;现在敝人知道了,那么敝人可以接受唐努乌梁海的归属的重新规划。--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3日 (四) 02:35 (UTC)
感谢!Matt万岁!!!和平万岁、友谊万岁!!!@Outlookxp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3日 (四) 11:30 (UTC)
敝人当之有愧。敝人当初应该先了解清楚外蒙古公投的细节。--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3日 (四) 11:44 (UTC)
现今可提案变更疆域的中华民国国会,“公示”地图貌似还是仍含外蒙古[2]。--Winertai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4:41 (UTC)
Nice evidence!Natureindex留言2019年9月29日 (日) 05:00 (UTC)

说几句话。1,“国大”所有权利已经移交“立法院”。2,“中华民国”不是实行议会无上,而是五权分立。行政院与立法院相制约,而非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因此,行政院一切行为,只要没有被其他几院之任一明确反对,就可视为五院共同认可的事情。 慎言慎行老法师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02:00 (UTC)

国大权力远大于立法院,你可参考立法院#职务与权力。我国体制早已非五权分立,行政院无权制约立法院,你可参考立法院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03:03 (UTC)
国大?国民大会早已不存在。Natureindex你提一个不存在的机关来反驳一个存在的机关。就像拿明朝件斩清朝的官,你不要因为自己的政治倾向来乱。----Jaovei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1:31 (UTC)

@联合果君@Natureindex总统府中华民国地图《中华民国创建于公元1912年,是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民国38年12月7日,中华民国政府播迁来台,辖有台湾本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群岛、金门群岛、马祖列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地,有效管辖土地面积3万6,197.067平方公里。》文中并未宣称蒙古及中国大陆喔——Jaovei留言2020年2月3日 (一) 06:06 (UTC)

首先,马政府对“固有之疆域”的解释是可以商榷的。马政府将“固有之疆域”解释为宪法颁布之时,但似乎这个词语更字面的理解是中华民国成立之时。 其次,如果按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作为中华民国不再声索蒙古的依据,那同样地,中华民国的主权也不应包括东北和西北方俄罗斯的土地、唐努乌梁海以及缅甸部分土地。 再次,原页面中对这张图的描述是“存有各种认知争议的区域”,当然应该取所有观点的并集,将蒙古地区包括进去。 我建议保留那张有蒙古的图,同时将图片注释改为:“曾主张过的与尚存认知争议的所有区域”。Glenxoseph留言2020年2月7日 (五) 12:20 (UTC)

主张疆域里对南海主权的描述是不是不太够?

对于11段线的描述Heartingvia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13:41 (UTC)

外蒙都快没啦,就先别担心这点细节了。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02:57 (UTC)

修改Infobox中的国家语言、族群、宗教列表及其他事项

1.依《国家语言发展法》,“国家语言”是指台湾(非台湾岛)各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语言及台湾手语。故除国语、河洛语、客家话外,亦包括福尔摩沙语、福建金马语,还应包括民国35年日据时代结束,至民国38年播迁来台的外省国民之语言。依迁台人数,为粤语、吴语、冀鲁官话、西南官话、湘语、赣语等。

2.相应地,族群中的外省族群凡比例接近原住民(2.3%)的,应予单列。

3.宗教应改为:台湾民间信仰、大陆民间信仰、祖先崇拜、佛教等

4.最大城市、面积、人口、GDP等皆应加注(自由地区),首都加注(事实上)

5.修改新台币为:中华民国国币(新台币)

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3日 (四) 01:13 (UTC)

中华民国台湾条目是否需要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历史?

如题 慎言慎行老法师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02:02 (UTC)

此非中华民国台湾条目。你所说者,可参考中华民国(台湾)中华民国 (台湾时期)台湾战后时期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02:51 (UTC)

“1996年在中共威胁下直选”是否准确

有可靠来源吗 慎言慎行老法师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02:05 (UTC)

已扩充描述为:1995年至1996年,中共举行军事演习,恫吓首次总统直选,李登辉反获连任。你可参考台湾海峡导弹危机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02:56 (UTC)

中华民国在法律上是否确认中国主权来自清

我认为中华民国自己宣称的合法性不来自于清。此外,我认为大清帝国不能代表中国。证据等下编辑。Natureindex 2019年10月12日 (六) 13:32 (UTC)

中华民国对自身的认识

对中国的认识

今者国民军起,立军政府,涤二百六十年之膻腥,复四千年之祖国,谋四万万人之福祉,此不独军政府责无旁贷,凡我国民皆当引为己责者也。维我中国,开国以来,以中国人治中国,虽间有异族篡据,我祖我宗,常能驱除光复,以贻后人。今汉人倡率义师,殄除胡虏,此为上继先人遣烈,大义所在,凡我汉人,当无不晓然。惟前代革命,如有明及太平天国,祇以驱除光复自任,此外无所转移。 …… 二、恢复中华 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为石敬瑭、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 ——《同盟会革命方略暨中华民国军政府宣言》,1906年

不认同清统治中国的合法性

一、驱除鞑虏 今之满洲,本塞外东胡,昔在明朝,屡为边患。后乘中国多事,长驱入关,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满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政府,还我主权。其满洲汉军人等,如悔悟来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杀无赦;汉人有为满奴以作汉奸者,亦如之。 ——《同盟会革命方略暨中华民国军政府宣言》,1906年

逆胡猾夏,盗据神州,奴使吾民,驱天下俊杰勇健之士而入卒伍,以固其专制自恣之谋。我军人之俯首戢耳以听其鞭策者,亦既二百六十有余年。岂诚甘心为异族效命哉!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公报·告海陆军士文》,1912年

合法性来自于国民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公报·临时大总统宣言书》,1912年

清对自身的认识

对清的认识

我奴儿哈赤收管我建州国之人,看守朝廷九百五十余里边疆。 ——努尔哈赤,《呈总兵李成梁文》,1605年

建州等处地方夷王佟呈,为夷情事。朝鲜国王知道,有天朝、你朝鲜、我达子三国。 ——努尔哈赤,《致朝鲜国王书》,1607年

北关与建州同是属夷,我两家构衅,南朝公直解纷可也,缘何助兵马、发火器、卫彼拒我?畸轻畸重,良可伤心!所谓恼恨者四也。 ——《金国汗攻卢龙誓师安民谕》,1618年

方昭告皇天而起兵,不想天怪南朝而佑我,于是南朝又说我何敢举兵抗拒。 ——《檄万历皇帝文》,1619年

咨报奴酋移书声吓,僭号后金国汗,建元天命,斥中国为南朝,黄衣称朕,意甚恣。 ——万历皇帝,1619年

清对中国的认识和管理印证了辛亥革命的合法性

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 ——雍正皇帝,《大义觉迷录·卷一》,1728年

我大清兴于东海,与中国无涉。虽曽受明之官号,耶究不过羁縻名系而已。 ——乾隆皇帝,《皇清开国方略·御制开国方略序》,1786年

山海关外系东三省地方,为满洲根本重地,原不准民人杂处其间、私垦地亩,致碍旗人生计,例禁有年。饬禁民人携眷出口,该民人等当各在本籍安业谋生,不得轻去其乡。 ——嘉庆皇帝,1803年

若理藩院衙门。则自尚书、侍郎迄主事、司库皆满人任之,无一汉人错其间(理藩之事,惟满人能为之,咄咄怪事!)。向使嘉、道、咸、同以来,其手奏中兴之绩者,非出自汉人之手,则各省督、抚、府、道之实缺;其不为满人攫尽也几希矣。当日既纵焚掠之军,又严剃发之令,贼满人铁骑所至,屠条掳掠,必有十倍于二地者也。有一有名之扬州、嘉定,有千百无名之扬州、嘉定,吾忆之,吾恻动于心,吾不忍而又不能不为同胞告也! ——邹容,《革命军》,1903年

中国在汉语语境里含义的变迁

中商、中国与汉族的关系,兼谈《毛诗正义》解释的错误

待编辑

中国形成相对于“外国”的固定概念发生在汉朝,非清所改

待编辑

蒋中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概念的改造

待编辑

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13日 (日) 06:38 (UTC)

大清代表中国,国际社会对此并无异议。阁下若不认同这点,应该先着手改写“清朝”条目。--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12日 (六) 14:18 (UTC)
讨论问题时,不应以国际社会的观点为准绳。何为国际社会的观点?各国政府的观点而已。近日土耳其攻击库尔德人一事,可看出美国、俄国、伊朗、叙利亚政府皆袒护本国利益,毫无公义之心。美国可以抛弃库族人,也可以抛弃台湾,就像他们71年前那样做的。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13日 (日) 06:38 (UTC)
除非方针WP:避免地域中心被废除,否则条目不会按照某个政权自己的喜好来写。敝人认为阁下转贴的那些文字对于此案没有帮助。--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13日 (日) 08:51 (UTC)
大家对中国这个概念的理解是不同的,我要在那页面上编辑一下,凝聚共识。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26日 (六) 04:45 (UTC)
观点的分歧是因为立场不同,所以没有那么容易改变。--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26日 (六) 07:41 (UTC)
不容易改变就不能发表观点了?--Heilzg留言2019年11月21日 (六) 21:02 (UTC)
敝人不清楚阁下的意思。但阁下可以在适当的时机、地点发表自己的观点。--Matt Smith留言2019年11月21日 (四) 14:19 (UTC)

模板问题

条目下方的Navboxes模板显示异常,我也不知为何?请改正。--Tp0910留言2019年10月18日 (五) 22:36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地域攻击,原创研究,已由 SteepPeak2019年10月25日 (五) 19:22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中华民国国家语言问题

“国家语言发展法”第3条:本法所称国家语言,指台湾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及台湾手语。 台湾固有族群包括:台湾原住民、汉族各方言人群、新居民。故无法一一列示。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25日 (五) 19:13 (UTC)

@Tenbeens我认为不加拼音为宜,原因有三:1.中华民国的国家语言为各族群的自然语言,这就意味着不仅包括汉族各群体,也包括台湾的16个原住民族、1949年迁入的蒙古族、满族,以及新迁入的越南、印尼、日本,因此无法一一展示;2.下方的Infobox Chinese已经有包括这五种拼音的展示,比较详细;3.英国注释为其他语言中英国的表示,而台湾地区闽南语、客家语的真正文字是汉字,也就是说台湾闽南语、客家语、马祖话中的表示仍然是 中华民国 。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28日 (一) 10:38 (UTC)

@Tenbeens

  1. “战后移民”及“新住民”不属于“台湾固有族群”,实在无理也。何以1898年的中国大陆移民为固有族群,而1949年的不算?
  2. 台湾国号既为中华民国,则《国家语言发展法》遵循《中华民国宪法》,固有族群难道不是居住于固有疆域之人?
  3. 用罗马拼音取代汉字进行表达,是否已经在诸族群内部达成普遍共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Natureindex对话贡献)于2019年10月31日 (四) 10:45 (UTC)加入。

我希望重新整理一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2019年1月制定的《国家语言发展法》第3条:“本法所称国家语言,指台湾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及台湾手语”与6月制定的《文化基本法》第6条:“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与台湾手语,国家应定为国家语言,促进其保存、复振及永续发展。”从而引发一需要判断之处,即各固有族群前是否需要加注“台湾”二字,对此,我们问三个问题:

  1. 究竟前者之“台湾”,指的是“台湾岛”,还是“台湾地区”,还是中华民国之通称?
  2. 前者是否确认了“中国大陆各语言不是国家语言”?
  3. 如果确认了不是,则是以《国家语言发展法》为准,还是以《文化基本法》为准?

前两个问题是难以判断的,然而第三个问题是有答案的。《文化基本法》第1条:“文化事务,除其他基本法有特别规定者外,适用本法之规定。” 那么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采取“各固有族群之自然语言”说法,不论在何种情境下,都是无错误的说法;而说“中华民国国家语言”仅为“台湾各固有族群之自然语言”,不能保证是没有错误的。 @Tenbeens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1月8日 (五) 07:47 (UTC)

(*)提醒:逻辑上,“固有族群是居住于固有疆域之人”并不能推论“居住于固有疆域之人都是固有族群”,就像“人类居住于陆地”并不代表“居住于陆地者都是人类”。不然瑞莎吴凤夏克立难道也是台湾固有族群(这三人现今可都是中华民国国民,且长居于中华民国)?-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11月8日 (五) 09:46 (UTC)
(+)支持:赞同游蛇脱壳的观点。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1月10日 (日) 04:54 (UTC)

台湾客家人口比例

客家委员会民国93年报告,单一认定下为12.6%(说客语者14%);103年报告,单一认定为13.5%。取何者为好?现在取的是14%。

93年报告提及,单一认定下大陆人仅为8%,短短十年间大陆人比例由14%下降到8%,特别是有大量大陆人持续迁入情况下,因此我质疑该报告的合理性。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0月27日 (日) 22:36 (UTC)

蒙古问题

蒙古为什么没纳入中华民国土地宣称 GGGSATA留言2019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

陈水扁政府之后承认蒙古国所致。不过仔细看主张疆域一节,立法会和之前的国民大会并未放弃宣称。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1月4日 (一) 12:52 (UTC)

请编者谨慎使用有限承认国家概念

部分编者认为中华民国为最大的有限承认国家,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解,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亦属有限承认国家。 请查询有限承认国家列表,作进一步了解。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1月7日 (四) 11:27 (UTC)

编辑请求 2019-11-30

{{Editprotected}} 将中华民国#政府迁台末句的“再一次深化中华民国民主、法治与人权”,更改为“再一次深化中华民国宪政、法治与民权”。

理由:根据2018公投结果,同性婚姻未得到民意授权(备注:但这也并不意味民意否定,参见假两难推理,并没有民意基础(多数民意通过的是:同性二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因此称“民主”可能与实际情况不太符合。能够成功使婚姻合法化最主要还是依据大法官释宪,而不是民意,所以改成宪政。 另婚姻权究竟是否算一种“人权”尚有争议,但可以确定的是它是中华民国宪法中有写明的“权利”,可见它是一种“公民权利”,也与国外早期民权运动争取平等的概念是密切相关,因此由人权改为“民权”是更妥当的,也更加符合宪法第一条的三民主义精神。--1.165.75.93留言2019年11月30日 (六) 15:55 (UTC)

(+)支持:IP网友说的有道理。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8:50 (UTC)
既非保护所针对之编辑战的争议点,已修改。--Jimmy Xu 2019年12月11日 (三) 22:49 (UTC)

提议删除中华民国法理疆域地图

中华民国法理疆域为重大争议问题,宪法仅提到"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 ,其实际范围连大法官及一些政府官员都不愿意解释,本条目却私自界定范围,连是否包括蒙古,唐努乌梁海等都自行判定,有WP:原创总结之嫌。而且此图还有许多有争议的细节,如目前边界范围画在蒙古国国境内等。况且此图仅呈现部分人的观点,根据方针,WP:ASF,切勿断言观点,所以建议将此图删除。--Visaliaw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1:25 (UTC)

ROC长期主张秋海棠,各界都知道这一点,所以没有问题。外蒙古的独立是ROC行政院在2002年明文承认的,并非此条目自行判断。既然PRC的条目也使用类似的地图,那么ROC的条目如此使用也是合理的。敝人认为无须删除。--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1:39 (UTC)
若是长期主张就应如下面主张疆域章节的图写长期主张,而不是写法理疆域。行政院承认外蒙古独立,推导到这张图画的法理疆域范围这部分是原创总结,若ROC承认外蒙古独立,请问为何此图把法理疆域边界画在蒙古国国境范围内? 且宪法有规定领土变更程序及解释宪法的程序,不是行政院解释后就从原本有争议变没争议。PRC宣称哪些范围没有争议,ROC的范围则有,不能类比。--Visaliaw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9:02 (UTC)
地图的文字叙述是可以修改的。根据ROC行政院的解释,外蒙古独立之后,ROC宪法才颁布,因此外蒙古不属于ROC宪法所说的固有疆域。--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9:18 (UTC)
若文字改为长期主张,说明主张期间,并换上相符的图,我就没有异议。ROC行政院对蒙古不属疆域的解释内容,之前在328号释宪声请书理由已有提出,释宪声请书同时提出中国大陆不属疆域的理由--Visaliaw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9:48 (UTC)
敝人的意思不是要改为“长期主张”。究竟要怎么改,阁下可以跟User:Natureindex商量。--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0:22 (UTC)
我也不赞同写法理疆域,这是Baxrer84写的。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2:26 (UTC)
你说的有一处错误,328号释宪声请是立法院的18名民进党议员提出的,而且当时行政院反对这18名议员的主张。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2:40 (UTC)
我认为,疆域是由宪法和国民大会所确定的,既然这一点不存在争议,那为什么不按照它进行编辑?如果不是因为中华民国的激烈政治争斗,总统、大法官是绝对不会避而不谈的。维基百科不应该完全依赖“当下学者”的看法,而应当针对事物本身,中华民国于世界上仅有15个国家承认,几乎不被所有的国际组织接纳,但维基百科仍然普遍视之为国家,以阁下的说法,这不是呈现部分人的观点、违反WP:ASF吗?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8:46 (UTC)
依敝人看,一些条目将ROC描述为“国家”无疑是违反了维基百科的核心内容方针WP:NPOV,只不过编者们目前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照不宣而已。--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8:59 (UTC)
回Natureindex,因为争议是在宪法所宣称的范围本身不明确,不是只要依照宪法就没有争议了--Visaliaw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09:14 (UTC)
你可能还不了解情况。事情是这样的:宪法规定的后半句话是“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可更改之”。在1954年召开第一次国民大会的时候,由于通过了涉蒙决议,因此固有疆域已经纳入蒙古了。更明确的事实是,1979年到1991年的三次国民大会,均由秘书处印发了“中华民国全图”,并在会议“宣言”中强调了“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可更改之”,主要是针对中国共产党和台湾独立,所以范围已经非常明确了。
此外,中华民国长期不承认蒙古国,称其为匪伪政权,都是辅证。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1:46 (UTC)
中华民国已经承认蒙古国啦。——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12月2日 (一) 14:36 (UTC)
是总统和行政院承认。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1:24 (UTC)

为何在未经充分讨论的情况下删除?请予恢复—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jk041123对话贡献)于2020年1月24日 (五) 14:48 (UTC)加入。

编辑请求 2019-12-02

  请求已拒绝,请待修改有共识基础后重开。--Jimmy Xu 2019年12月14日 (六) 00:14 (UTC)

@Visaliaw@Matt Smith@Manchiu
请恢复@Barter84于疆域示意图下的文字“中华民国于法理上拥有主权,但政府未实际统治区域”“政府主张,但未实际统治区域”
恢复注释2中的“详见主张疆域一节及讨论页中华民国领土是否包括外蒙古”


各位,我和Matt Smith于讨论33 中华民国领土是否包括外蒙古中得出的共识为:

  1. 依《中华民国宪法》,国民大会1954年通过的《涉蒙决议》、1979-1991年《宣言》可能至今有效。如果有效,则法理疆域包括外蒙;
  2. 中华民国总统已于2002年起认同“蒙古国”为独立国家,行政院现也认同,但从未明确表示“中华民国领土仅为台澎金马”;
  3. 中华民国政府各院未对唐努乌梁海“蒙古国”占有的其他省份领土之主权归属做明确表示;
  4. 怀疑之理由,可推断中华民国放弃第3条提及领土。


根据第1条,Barter84所说的“中华民国于法理上拥有主权”可能是不完整的;
根据第4条,应当将浅绿色标识为“中华民国政府主张领土”。

我对Barter84无恶意。 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对,请遵守维基百科WP:V方针与WP:RS指引的第一句话规定:“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采纳可靠的已经出版的来源”,请拿出合理可靠来源来说话,而不是诠释个人观点,要不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合理化说法,这样子根本没完没了。--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1:39 (UTC)


 我的依据是中华民国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及1954年至1991年国民大会决议文件。简单来说,就是1954年国民大会通过了涉蒙决议,依据宪法和增修条文,自那以后,在法理上外蒙属于固有疆域,总统无权更改:

(民国89年前)“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

(民国89年后)“宪法增修条文”: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之决议,提出领土变更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不得变更之。

民国42年,立法院决议“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附件”,之后蒋介石命令台湾出版之“中华民国全图”重新添加外蒙。

43年3月16日:

提案314号:“请政府昭告于反攻复国后,在不分裂之原则内,依国内各民族之愿望决定其政治前途,以资号召国内各民族一致反共抗俄”案

大会审查意见:通过。建议政府参考。

提案315号:“请政府依宪法第119条向立法院提出蒙古盟旗自治制度,以完成立法程序,而利将来收复蒙古各盟旗工作”案。

大会审查意见:通过。送请政府参考。

43年3月25日:

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会议宣言:……人人愿为反攻复国而献躯。我们边疆各族同胞,受到外患最多,经历痛苦最深,敌忾同仇的情绪也最热烈……

49年3月17日:

提案371号:“为安顿蒙藏籍反共同胞,以加强政府对蒙藏地区之政治号召起见,拟请增幅迅速筹专款,兴建蒙藏新村,俾利反攻”案。

大会审查意见:通过。送政府切实办理。

55年3月18日:

提案327号:“储备蒙疆人才,以利收复蒙疆”案。

大会审查意见:通过。送请政府切实办理。

61年3月11日:

提案71号:“请号召海内外蒙藏各民族同胞,一致支持政府,巩固领导中心,以利反攻建国”案

大会审查意见:原提案修正“蒙藏各民族”为“蒙藏及边疆各民族”。送请宣言起草委员会,将本案要点列入本次大会宣言,并请政府参考。

可点阅历届国民大会历次会议实录的“大会议事录”部分。这些提案的内容可进一步赴国会图书馆详询。这些提案所说的蒙古,从此数十年外交部总统府侨务委员会的立场及表述可以清晰看出,决不单指内蒙。内蒙实散布于绥远、察哈尔、热河、宁夏等省。

民国68年国民大会第六次会议宣言

国民大会于第六次会议宣言中强调“宪法规定,固有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可更改!”。国民大会秘书处在第六次会议及此后的每次会议,发行之《大会实录》所包含的《中华民国全图》均包含外蒙,请察看,历届国民大会历次会议实录 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2:00 (UTC)


(!)意见:坦白说,敝人发现两种说法都有瑕疵。由于ROC宪法没有明白规定领土范围,因此说“法理上”有点牵强。而ROC政府自从上个世纪末以后就没有在积极主张中国大陆的主权,因此“政府主张”也有点夸大。--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1:55 (UTC)

请看马总统府中华民国地图[3],但马英九对蒙古事不熟悉,或者也可能是有意为之。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2:02 (UTC)
我可以接受浅绿色为政府未声明放弃领土的说法。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2:19 (UTC)

(*)提醒维基百科早就有规定“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采纳可靠的已经出版的来源”,而不是靠维基百科编辑者自行推理,怎么就是有人一直听不懂。--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2:25 (UTC)

@Barter84我第六次告诉你:历届国民大会历次会议实录是非常可靠的来源,不仅可供查证、已经出版,而且是政府文件,而且对疆域规定非常明确——都已经画出来了你还想怎样?听懂没???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2:31 (UTC)
(:)回应,历届国民大会?国民大会这机关已经是过去式多久了?现在台湾还有在主张反攻大陆吗?--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2:40 (UTC)
《宪法》从制备到现在多久了,你怎么还在用?不要转移焦点,按照宪法,是不是国民大会的决议有效?按照增修条文,是不是总统无权更改疆域?现在决议和地图都摆在这里,你不是要查证吗,查啊!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2:52 (UTC)
看这个,立法院2016年。立法院中华民国疆域图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3:00 (UTC)
Natureindex阁下在上面贴的立法院中华民国疆域图,那张地图看起来就知道是很久之前的画作,阁下提供的连结里面的结论就说:“事实上,‘该地图的中华民国领土仍为“秋海棠”,首都在南京’,也早已被质疑不合时宜。”可见Natureindex阁下贴文之前都没有在看,这样子还想要改成"主张"?Natureindex阁下贴这种东西根本是在自扯后腿!--Barter84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4:56 (UTC)
民进党也质疑《中华民国宪法》不合时宜,这条目为什么还在写阿?你和这篇报道作者的观点都是“个人看法”而已,没有法律依据,不要违反WP:NPOV!法律、国民大会决议,非常明确、确凿,效力高于任何其他政府文件。另外,我前面说了可以接受浅绿色为政府未声明放弃领土的表述。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04:45 (UTC)
Natureindex注意你举的两个图,疆域根本不同,除蒙古之外,一个包含帕米尔高原、江心坡等,一个没有,可见疆域规定不明确--Visaliaw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22:01 (UTC)
历届国民大会历次会议实录看这个里面的全图。国民大会的规定是明确的,后来不是被李登辉、陈水扁一遍一国了吗,导致现在一大批人(就你们)不知道这回事。我举马英九地图,是在回应Matt,他说政府90年代后就不再主张中国大陆领土了。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04:45 (UTC)
敝人所说的是“积极主张”,亦即像PRC那样在国际上公开、积极主张台湾的主权。--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05:48 (UTC)
国民大会是可以决议变更领土,根据教育部辞典,决议是"议案经主席提付表决者",只是公布地图不算决议。既然没有决议变更,解释宪法疆域是大法官职权,不是国民大会。--Visaliaw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09:53 (UTC)
1.大会的宣言是通过决议才能形成的,并且这是一项重要议程。2.上文已经列出其他有关蒙古的决议。3.没有依据说,必须对再次纳入外蒙作专门的议案,比如收复蒙古议案(民国43年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315号)就完全包含了前者,行政院根本无权说未完成变动程序。地图不是决议,是决议出来后的参照。在1953年立法院宣布不承认蒙古独立后,到2002年陈水扁废除蒙藏委员会之前,在台湾,人人都知道中华民国的地图就是包括外蒙的。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1:48 (UTC)
现在唯一确认的事情就是:总统府和行政院宣布原(不包括唐努乌梁海的)蒙古地方因1945年公投而独立、之后未完成疆域变动程序未涉及新疆、热河被“蒙古国”占的领土,事实上,这部分土地是该政权通过1948年战争侵略,非法获取的。而维基领土示意图的浅绿色部分要标注的是:一个政权声索主权,但未控制的地区。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2:02 (UTC)
民国82年,18名民主进步党议员提出328号释宪声请,主张外蒙、中国大陆皆非中华民国疆域,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表示此为重大政治问题,有政治和历史缘由,故无权解释固有疆域的范围。当时行政院反对议员的看法。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2:12 (UTC)

@Visaliaw@Matt Smith@Barter84@Winertai@GGGSATA 各位,考虑到前总统陈水扁曾于2004-2005年提出“中华民国就是台湾,台湾就是中华民国”,而总统蔡英文又说“这个国家”以及“中华民国台湾”,实质上包含了放弃大陆的意思,因而“浅绿色为政府未声明放弃领土”的描述也并不准确。而正统蓝营(确实包括我在内),仍然支持传统的秋海棠疆域,包括外蒙、滇西、葱岭,不会同意马英九在总统府的那张图。所以我希望将浅绿色描述为:

中華民國對主權歸屬存有各種認知爭議的地區

加入一条注解

1.當前政府的主權認知是「中華民國台灣」
2.「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領土通常被視為「中華民國大陸地區」,有時被視為外國
3.總統府與行政院分別自2002年和2006年起認定「蒙古國」為獨立國家,但未闡明其疆域範圍,其超出「蒙古地方」的領土於1948年與中華民國戰爭中取得
4.唐努烏梁海於1944年被蘇聯納入,中緬北段、帕米爾高原、江東六十四屯等爭議土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放棄,中華民國未承認前述行為的合法性
5.國民大會曾於1954年至1991年通過或發布若干文件,指出中華民國疆域為全部綠色區域。其效力有爭議,詳見討論頁

用这个语句,我们要求使用File: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 这个要求不过分,因为第一张图只有台澎金马的,目前是放在最前面。 请各抒己见。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7:48 (UTC)

同意把浅绿色描述为法定疆域认知有争议的地区--Visaliaw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4:54 (UTC)


@Visaliaw@Matt Smith@Barter84@Winertai@GGGSATA各位,发现数则新材料,供参考及讨论。

1955年4月14日,行政院长俞鸿钧在向立法院作施政报告时,说:“外蒙古的独立,是我国在特殊情况下,被迫接受的,……我宣布废除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后,我国当时同意外蒙古独立的条件,业已不复存在,我国人民以历史及情感的关系,都已认为外蒙古恢复为我国领土。”(见1955年十二月《立法院公报》)1


1967年2月28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翌日我外交部发表声明:“外蒙为中华民国固有领土之一部分,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乃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之产物。自该约于民国四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正式废弃后,外蒙之法律地位自应恢复原有状态,此乃中华民国一贯立场。”1


政治大学外交系教授赵国材于《海峡评论》的文章(1996年9月)有几处内容值得思考:

  • 中华民国在国际法上继承满清政府统治下包括内外蒙古在内之中国领土。1924年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第五条规定:“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之一部分,及尊重在该领土内中国之主权。”明确承认中国对外蒙古主权之事实。
  • 从国际法观之,外蒙古是“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下之产物,外蒙古独立所以成为问题,主要是由于苏联要求中国接受外蒙古脱离中国而独立,及中苏双方对“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现状应予维持”条约用语之解释歧异。
  • 我政府虽然希望恢复“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缔结前之状态,但外蒙古独立之事实却不因我政府之撒销承认而消失,此一废约行为可否使外蒙古恢复成为中国领土,在国际法上,不无疑问。
  • 究竟外蒙古是否属于中国固有疆域?不能仅由在台湾选出之国大代表随意变更。理应俟两岸统一后,由全国122,130万同胞所选出之国民大会代表去决定,台湾国民大会代表无权片面决定外蒙古不属于中国领土。2


钊淳于国家发展委员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2018年5月16日)提议:

  •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从中华民国中独立
  • 承认蒙古国之独立
  • 承认大陆地区暨外蒙古等地已非中华民国领土

此提议被驳回。意见为:
“感谢您的提案。 因提案内容涉及重大两岸政策,根据【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实施要点】规范 ,本案不进入附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Natureindex对话贡献)于2019年12月7日 (六) 08:54加入。

政府迁台中“是月”是否为多余字符或错字

政府迁台中“是月”是否为多余字符或错字 Xiaoze886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13:30 (UTC)

“是”意为“这”,“是月”就是“这月”或“此月”。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5日 (日) 12:31 (UTC)

编辑请求 2019-12-17

  请求已拒绝

请管理员注意,当前版本的共识是列出领土示意图,并且注释为“对主权有争议的地区”。当前的共识并不是删去该图。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5:07 (UTC)

既有共识相左,故未完成。请形成共识后再行请求修改。--Jimmy Xu 2019年12月17日 (二) 05:09 (UTC)

编辑请求 2019-12-17

  请求已拒绝

当前的共识

所以我希望將淺綠色描述為:中華民國對主權歸屬存有各種認知爭議的地區,加入一條註解。用這個語句,我們要求使用File: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 這個要求不過分,因為第一張圖只有台澎金馬的,目前是放在最前面。請各抒己見。[[User:Natureindex|Natureindex]]([[User talk:Natureindex|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17:48 (UTC):同意把淺綠色描述為法定疆域認知有爭議的地區--[[User:Visaliaw|Visaliaw]]([[User talk:Visaliaw|留言]]) 2019年12月4日 (三) 04:54 (UTC)

依据方针WP:TALKDONTREVERT,保留示意图是共识,去掉示意图不是共识。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5:41 (UTC)

早前讨论并无形成共识,阁下之每次修改均遭到回退即是并无共识形成之证明。请读完方针整页,而不是只引用其中对阁下有利的半句。此外,阁下所引之讨论文段,并未见该用户对编辑战主题之“蒙古”部分表达有效意见。
请于形成共识后,而不是之前,再行请求修改,勿滥用编辑请求。一味重复己方之观点无助共识形成,请至少考虑通过商讨达成妥协。--Jimmy Xu 2019年12月17日 (二) 05:49 (UTC)

关于Natureindex的请求

个人认为可在图片下排"红色为中华民国实际控制的台湾地区,含台湾本岛及附属岛屿、澎湖群岛、部分福建沿岸岛屿与部分南海诸岛"这段文字后面加注关于中华民国主张疆域请至条目下方主张疆域查看之类的Heartingvia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8:59 (UTC)

移动自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

  • 明明是这位Jaovei没看讨论页的内容就自行修改了,反倒说我不理会其他用户意见?还直接在我讨论页写个最后警告,拜托,我都在你讨论页给你提示了ㄨㄟㄟ!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4:49 (UTC)
    • 请Natureinde阁下在争议解决之前不要擅自编辑,该条目讨论页争议本人已看过,维基百科不是你个人的,还请尊重其他用户,及勿加入原创研究,另外讨论请记得属名!---Jaovei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4:45 (UTC)
      • 对啊,上一版本就是基于共识得出的,你删除才是没有共识啊,怎么就成了“维基百科是我的”了???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4:49 (UTC)
        • 共识在哪?请提出连结,为何我在该条目讨论页只看到阁下和其他用户争论,其他用户有提出异议,阁下似乎只不断跳针?——Jaovei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4:54 (UTC)
          • 所以我希望將淺綠色描述為:中華民國對主權歸屬存有各種認知爭議的地區,加入一條註解。用這個語句,我們要求使用File: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 這個要求不過分,因為第一張圖只有台澎金馬的,目前是放在最前面。請各抒己見。[[User:Natureindex|Natureindex]]([[User talk:Natureindex|留言]]) 2019年12月3日 (二) 17:48 (UTC):同意把淺綠色描述為法定疆域認知有爭議的地區--[[User:Visaliaw|Visaliaw]]([[User talk:Visaliaw|留言]]) 2019年12月4日 (三) 04:54 (UTC)
            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5:06 (UTC)
            • Visaliaw同意不代表其他用户同意啊,Matt SmithBarter84Eric Liu 慎言慎行老法师同意了吗??——Jaovei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5:14 (UTC)
              • 依据方针WP:TALKDONTREVERT:“讨论页上的讨论,只应讨论来源、条目相关问题以及方针。讨论页的功能,是解释增加/修改/移除这篇条目内容的理由,并且这一动作是如何符合百科全书性质的,而其他考虑是次要的。这一义务适用于所有编者: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而假若编者无视讨论页内容,而继续编辑或回退争议性内容的话,便可能会为争议性的编辑负责从而招致制裁。”,不然是要所有的维基编辑者等上1年再编辑吗......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5:26 (UTC)
                • 倾向性的编辑。持续、过分地寻求某个编辑目标十分扰民,应该避免。只有编者愿意互相倾听、回应和合作编写一篇更好的条目,共识过程才可顺利运作。如若编者拒绝任何共识而固执己见,无限期地发表冗长辩论以实现其目标,那么他/她将会破坏掉共识过程。固执己见的人永远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总会有比他/她更加固执的人出现;有社群支持的页面本身才是这场长跑的赢家。说的好像就是阁下??——Jaovei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5:30 (UTC)
                  • 阁下与我都应该尊重《中华民国宪法》、这数十年的史实以及方针WP:TALKDONTREVERT,而不应该以自己的看法决定如何展示中华民国的疆域。阁下于上方所举的,均是阁下想要的账户名称,而无相左者,阁下是否应该反省自身的倾向性呢?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5:43 (UTC)
                    •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人身攻击,已由SCP-20002019年12月17日 (二) 09:01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 鄙人之朋友在该校。且此为中文维基百科,并非台湾维基百科,“网军”一词根本不适用于维基社区。阁下此种行径,有侵犯个人隐私与人身攻击之嫌疑。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5:51 (UTC)
                        • 史实就是中华民国政府早已承认蒙古国独立,看来阁下不尊重史实,只能不断拿宪法来不断跳针。——Jaovei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5:57 (UTC)
                          • 史实是国民大会修改了固有疆域范围,重新纳入了外蒙。依据阁下提出的1992年行政院决定,中华民国领土只包括中共控制地区和台湾地区,也就是藏南、西沙、南沙群岛、唐努乌梁海、黑瞎子岛、白龙尾岛等等均非中华民国领土。行政院的这一决定,一直以来都有争议,你主张以行政院为准,别人为什么不能主张以国民大会为准?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6:23 (UTC)
                            • 国民大会在前,行政院在后,你拿过去的疆域图来否定后来的修订,你所说的争议只是蓝营的说法,并没有法理依据,是中华民国政府说的算,还是部分蓝营人士的说法算,法律会随着时间改,你不承认并不代表法律是这样。阁下请勿一直拿原创研究来当证据。——Jaovei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6:34 (UTC)
                              • 宪法是不是法??为什么立法院质疑行政院的决定违宪??阁下让我闭嘴没有用,让社会各界人士停止使用秋海棠图案才有用,让社会上那些人闭嘴才有用。中华民国总统说了算,还是中华民国宪法说了算?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6:38 (UTC)

那祗好求助于您的大智慧表达这种意思。请记得外蒙和唐努乌梁海、藏南等地是一个颜色。Natureindex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7:30 (UTC)

“大陆时期”加入收复台湾的历史

建议“大陆时期”加入收复台湾的历史。某些人要搞去中国化,去过头了。连这个事实都不承认,都不加入,众所周知台湾原先被割让给日本,二战结束后的1945年才光复的,这个历史应该加入“大陆时期”的章节,否则后面马上来个“政府迁台”太突兀了,台湾如果没拿回来,怎么迁台?这个历史还是要说一下的。——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3:45 (UTC)

阁下不要这么离谱。在维基宣扬“台湾光复”违反核心内容方针WP:中立的观点
有观点认为1945年并不存在“台湾光复”,而是国际法上的“军事占领”,也就是台湾由ROC代表全体同盟国实施占领、等待和平条约处理领土问题。
至于ROC迁台,上述观点认为那是“流亡”、因为ROC没有台湾的领土主权。1949年也有媒体报导提到这一观点:
  • 1949年1月19日,路透社驻南京分社报导:“对于南京政府一部分迁往台湾,美国已向国民党警告,在对日和约签订之前,美国根据开罗协定,盟总对台仍负有任务,故南京政府可迁往广州,不能迁往台湾。”
  • 1949年1月22日,合众社驻台北分社报导:“如蒋介石真的前往台湾,逃避中共的报复或在台设立流亡政府,那么他将在一个非正式属于中国的领土上进行活动。根据1943年的〈开罗宣言〉,中国对于台湾仅有实际管辖权,而真正合法的统治权,有待对日和约签订之后。”
--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5:19 (UTC)

(:)回应Matt Smith: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来蔡英文是流亡政府的领导人?——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5:27 (UTC)

(:)回应Matt Smith: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来蔡英文是【外国】军事占领当局的领导人?——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5:29 (UTC)

(:)回应Matt Smith: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客观,不要搞笑好嘛。——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5:30 (UTC)

大家当然应该客观。维基百科也不是搞笑的场所。--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6:19 (UTC)

(:)回应Matt Smith:我想请问共和国的建立符合民国的法律吗?并不影响改朝换代吧,绝大部分的时候就是成王败寇。——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5:33 (UTC)

一个国家的内战,几乎都是成王败寇。--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6:19 (UTC)
收复?一件过去从来不属于你的东西如何“收复”?阁下为何不提议在相关条目写“康熙帝收复台湾”、“明治天皇先后收复琉球群岛、台湾、朝鲜半岛”?-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12月29日 (日) 05:58 (UTC)
前朝(清朝)割让台湾于日本,后代(中华民国)拿回,这不是收复是什么?官方说法叫“光复”。——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08:34 (UTC)

大家都没意见,这是授权我修改了吗?——联合果君留言2020年1月1日 (三) 06:58 (UTC)

可以修改,但由于存在反对观点,所以阁下不应直接写“光复台湾”或“收复台湾”。可以写“接管台湾”,然后简单说明这一方面存在“光复”和“占领”两种观点不同。--Matt Smith留言2020年1月1日 (三) 07:31 (UTC)
(~)补充:因为这种修改容易引起编辑争议、回退,所以请阁下先在这里打草稿,供大家参考。必要时,可使用{{比较条文}}模板。--Matt Smith留言2020年1月1日 (三) 07:37 (UTC)

在中华民国条目下,建议还是用光复台湾的字样来描述,因为这是官方的态度呀,好比我把中华民国改成台湾地区当局,您同意吗?——联合果君留言2020年1月1日 (三) 11:34 (UTC)

维基百科的条目皆须依据方针WP:中立的观点来撰写,而非依据条目介绍的对象的态度。后者经常是不中立的,假如依据后者来撰写,那么维基百科将会沦为后者的宣传工具。--Matt Smith留言2020年1月1日 (三) 11:49 (UTC)

建议删除此句话

“实控面积在非联合国成员国中排行第三,次于索马里兰和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为亚洲最大。”看到这句话就想笑,这样自创性的观点,这样没人用的观点写在维基百科中,简直是拉低维基百科的标准。再加上把中华民国和索马里兰/西撒哈拉联系起来,这是抬高中华民国,还是贬低中华民国?去中国化的那帮脑残简直是太搞笑了。——联合果君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5:17 (UTC)

返回到“中華民國/檔案11”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