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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6年1月13日 (三) 03:49 (UTC)回复

回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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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JackPopMusic。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6年1月13日 (三) 07:29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地质灭绝日月食专题2016年1月13日 (三) 07:29 (UTC)回复

您提交的草稿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仍需改善(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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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条目页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遗憾的是,它还未达到成为一篇条目的标准,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Techyan审核。他给出的原因有:


草稿最上方可能还有一些点评,请前往查看。您可以继续改善您的草稿,并在解决问题后重新提交。

关于您在建立条目建立的草稿: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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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条目页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遗憾的是,它还未达到成为一篇条目的标准,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UcGsBt审核。


草稿最上方可能还有一些点评,请前往查看。您可以继续改善您的草稿,并在解决问题后重新提交。

你好,已重新提交申请,请再协助审阅,谢谢~ --ucc留言2021年2月24日 (三) 07:55 (UTC)回复

您提交的草稿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已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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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近期提交的草稿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已被接受。
它被评级为Stub级,它被记录在了条目的讨论页上。您可以看看Wikipedia:条目质量评级标准以便了解如何进一步改进该条目。

您可以继续不断改善它,维基百科的条目没有最终版本。非常欢迎您继续为维基百科做出高质量的贡献。

感谢您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及时雨 留言 2021年2月24日 (三) 09:14 (UTC)回复
您好,先前条目”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由您协助通过,也有持续改善,但日前因关注度问题现在被提出存废讨论,能否请您协助,谢谢^^--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10 (UTC)回复

关于您最近建立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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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最近建立的台湾车身号码,因为不恰当地引用来源文字,兼之不符合条目标准,我已经将其移动至草稿空间,您可以在该处重写该条目,并在您觉得完成编写时按下条目顶部的“提交草稿供审核”按钮,并按其指示进行,草稿审核团队会根据您的文章提出对应的修改建议,谢谢。--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2月9日 (四) 13:13 (UTC)回复

@S8321414草稿已提出,请协助审查,谢谢--ucc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3:40 (UTC)回复
@UcGsBt:我并不是草稿审核员,您可以在WikiProject:建立条目/参与者找到草稿审核员,谢谢。--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3:47 (UTC)回复

您提交的草稿台湾车身号码仍需改善(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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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条目页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遗憾的是,它还未达到成为一篇条目的标准,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LuciferianThomas审核。该用户给出的原因是:


草稿最上方可能还有一些点评,请前往查看。您可以继续改善您的草稿,并在解决问题后重新提交。

@LuciferianThomas请问该如何修改,请协助谢谢!--ucc留言2023年2月24日 (五) 03:48 (UTC)回复

台湾车身号码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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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台湾车身号码”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MilkyDefer 2023年3月7日 (二) 14:11 (UTC)回复

您提交的草稿台湾车身号码仍需改善(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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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条目页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遗憾的是,它还未达到成为一篇条目的标准,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Newbamboo审核。该用户给出的原因是:


草稿最上方可能还有一些点评,请前往查看。您可以继续改善您的草稿,并在解决问题后重新提交。

要麻烦您依审核的意见调整草稿,之后再提交审核。谢谢您。--2001:B400:E2A5:8F7A:A48F:DAC4:1932:5FC9留言2023年3月13日 (一) 23:49 (UTC)回复
请在调整草稿(例如增加有效介绍的媒体报导)后再提交草稿。谢谢您--2001:B400:E25E:F614:6381:FAB6:AD00:FCDD留言2023年3月22日 (三) 10:12 (UTC)回复

有关台湾车身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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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所知,车辆识别号码(VIN)是许多国家原来就有的制度,但draft:台湾车身号码有提到有机构在台湾要推行此一政策。

想确认台湾的车辆还没有导入车辆识别号码吗?还是目前只有部份车厂导入?麻烦您了,谢谢(您在您的讨论页回复即可,我会过来看。)--2001:B400:E2A5:8F7A:A48F:DAC4:1932:5FC9留言2023年3月13日 (一) 23:55 (UTC)回复

您好,台湾先前对于汽车没有强制规定车辆识别号码(车身号码),因此车厂并未导入,是近期该协会在推动,因此才有后来的电动大客车规范等,可看连结详细,谢谢~--ucc留言2023年3月16日 (四) 10:09 (UTC)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因此台湾车身号码其实是在说明车辆识别号码在台湾的导入情形,我觉得这个不太需要独立建立条目。--2001:B400:E2D9:F6E3:9D93:1291:E648:2C留言2023年3月18日 (六) 04:54 (UTC)回复

您提交的草稿台湾车身号码仍需改善(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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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条目页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遗憾的是,它还未达到成为一篇条目的标准,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Dewadipper审核。该用户给出的原因是:

审阅者还给出了点评:


草稿最上方可能还有一些点评,请前往查看。您可以继续改善您的草稿,并在解决问题后重新提交。

全球思创智库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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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全球思创智库”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02:39 (UTC)回复

请协助回复该页面,都有网站连结不是吗?--ucc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6:10 (UTC)回复
此条目是因为关注度不足而提报删除,虽有参考资料,不表示就因此符合关注度要求。若您想要恢复该页面,或是对存废讨论结果有异议,可以到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提出,谢谢您--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30日 (二) 07:50 (UTC)回复

台湾车身号码规范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台湾车身号码规范”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02:41 (UTC)回复

请协助回复该页面,都有外部网站连结不是吗?--ucc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6:10 (UTC)回复
此条目是因为关注度不足而提报删除,虽有参考资料,不表示就因此符合关注度要求。若您想要恢复该页面,或是对存废讨论结果有异议,可以到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提出,谢谢您--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30日 (二) 07:51 (UTC)回复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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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参与维基百科,不过有鉴于您在User talk:Wolfch中的行为,我们仍然要提醒您,请不要人身攻击。维基百科建立在协作的基础上,所以我们的核心原则之一就是以礼相待、相互尊重。任何意见都应针对条目,而不是编辑者。请阅读欢迎页面来获得更多信息。谢谢!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06:20 (UTC)回复

想确认您和这二个组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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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已看到您多次创建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全球思创智库以及其相关计划(台湾车身号码台湾车身号码规范等)条目。

想确认您和这二个组织(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全球思创智库)的关系?

谢谢您--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02:29 (UTC)回复

您好,本身协助认识的朋友创立,并无特别关系
另请问您在“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条目中增加"请贴上可靠来源或换用模板",这种如何处理,谢谢
可以的话麻烦协助回复"全球思创智库、台湾车身号码规范"条目,已有在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提出
希望维基百科内容更丰富,谢谢!--ucc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08:37 (UTC)回复
已看到您在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提出的请求, 我有根据我所知道的更新一些资讯。管理员会视各条目的情形决定,是否要恢复删除的条目, 不过会需要一段时间。也可能会有维基人提出相关的问题。请您再到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了解相关情形。谢谢您。--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08:47 (UTC)回复
有偿编辑方针,另外您的用户名和此组织有相当程度联想,建议您申请更名,并做出有偿编辑声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10日 (六) 11:23 (UTC)回复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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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勿再于未有解决模板所提及的问题前移去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之维护性模板。此等行为会被视作破坏,而阁下亦可能会因此而遭受封禁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18日 (日) 11:20 (UTC)回复

已使用模板,请协助后续处理,谢谢--ucc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01:49 (UTC)回复

  请停止主张您对“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条目的所有权。这样做可能会导致破坏性行为,例如编辑战人身攻击。这样做也可能违背方针并且导致封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2:02 (UTC)回复

  您似乎在“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参与了一场编辑战

请注意参与编辑战可能导致您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2:02 (UTC)回复

  请停止添加宣传资料(比如在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的编辑)。如果你继续这类行为,你可能会被禁止编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2:03 (UTC)回复

  您好。我们欢迎您的编辑,但若您与您在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条目所写的人、地点、公司有紧密关系,您可能有利益冲突。有关冲突极可能影响编辑的中立性。我们要求您:

此外,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条款要求必须在进行有偿编辑时公开申报您的雇用者、客户及所属机构。您必须遵守有偿编辑方针所列事项,并不要作出任何为宣传或曝光任何人事物的编辑,否则您可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WP:单一用途账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19 (UTC)回复

 阁下的编辑可能让维基百科的用户认为您有寻求法律行动以抵制用户维基百科的意愿。请留意,维基百科的法律威胁以及文明政策严格禁止此威胁行为。制造此类威胁者可能会被封禁。倘若有对社群或用户有真正的争议,请寻求争议解决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14:26 (UTC)回复

 感谢您在当前的破坏报告关于Wolfch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的破坏。报告并移除破坏的影响对于维基百科是极其重要的,我们鼓励所有的用户回退、警告并且报告破坏。然而,您报告的破坏可能并不属于破坏,或者最近没有被警告。请善意假定对方,并注意破坏和编辑争议的区别。如果用户已经被警告,请重新报告。谢谢合作!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5:58 (UTC)回复

  这是对阁下的唯一一次警告!如果您再次破坏维基百科(正如阁下于Wikipedia:当前的破坏的编辑),届时将会被禁止编辑,恕不予另行通知。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5:59 (UTC)回复

  请在与其他编者交流时牢记假定善意。谢谢您的合作!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6:21 (UTC)回复

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创建的页面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内容不当,符合快速删除条件,该页面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查看已删除页面的页面内容,您可访问已删除内容查询。如果您认为删除不当,请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2:05 (UTC)回复

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0:18 (UTC)回复

“此条目成立不易”“创建词条不易”都不是可以保留条目的原因。--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1:38 (UTC)回复

有关您创建的条目

编辑

您三个条目被删除,和我都有些关系,您会认为我刻意要删除条目,我可以理解。若这几个条目,符合维基百科方针指针的要求,我是不会删除条目的,只是找了之后实在发现不符合要求,因此删除。我想这可能会让您对维基百科有不好的印象,在此说声不好意思。

有关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条目,我有试著用符合维基百科方针及指引的方式,去确认各来源是否可以佐证主题的关注度(相关资料在[1]),但我无法佐证此一条目的关注度。

至于您提到的"连竹联帮这种东西都可以刊登在维基百科,我认为有意义的东西却被删的一踏糊涂", 维基百科是根据参考资料决定是否可以成为条目, 不是看有没有意义。有许多我认为有意义的事物,也是因为缺乏参考资料佐证关注度,而无法建立条目。

若后续仍有需要编辑维基百科(我想应该是相当一段时间以后的事了),还是善用 "建立条目页面" 的功能吧,多一些人确认过,没问题之后再成为条目,可能会比较好,若有审核者提出问题,也设法去了解问题点并且修正,应该会比较顺利。--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6:08 (UTC)回复

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条目内含有"中华民国"字样,是需要由更高级权限的管理员创建,当初创建时的管理员已认无关注度问题,NT:GOV内有提到“凡属于国家或地区直属的政府机构或政府部门,于一般而言,皆具有关注度”,该会是有能力提供政府资料,并该资料收录在政府部门文件的一组织,能够向政府提供资料并不容易,当初的创建者也认同,所以条目才会成立。

提到的相关资料[2],其中对于新闻表示"不是常见的新闻媒体",具体缺乏评判标准,一昧的需要"有效介绍主题主体",只是在玩文字游戏,管理员或者写的条目又能跟政府建议什么? 然后又被政府采纳收录?

相关的来源资料已可证明该会在推动中古车出口政策和车身号码规范,都是相当有意义的事情,比什么艺人发哪张唱片演哪出戏有意义多了,维基倒是充斥著一堆不重要的条目,如果管理员都是这种审查水准,维基百科只会愈发让人嗤之以鼻。--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5:26 (UTC)回复
路过说两句。
本人在汽车专题有做一点维护工作,所以之前见到您这几条条目不免有些兴趣,也因此曾经尝试用不同角度具体找出有哪些地方需要改善。然而,您说的“车身号码规范”“相当有意义”,本人单从来源确实是看不出来。与其说是维基百科社群的问题,不如说有关方面的表述不足(或者是有但吾等找不到)
又,既然现在您都去到指责赞成提删的人搞破坏的地步,请原谅本人说句不太友善的话:从来源所述事项,本人是觉得这个会的人有点在白吃经费。除了一个不知道意义有多大的“车身号码规范”,好像就没有做过甚么有意义的事,甚至建言也不及格。例如政府问了一些中古车出口的情况,身为专责推动此事的协会竟说“没有进行相关研究”?假如本人是相关政府人员,恐怕就要向上级提案解散这个协会来节省经费了。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5:34 (UTC)回复
@Patrickov我看你的资料是"香港人",对于台湾的政府或者行政流程有多少了解? 同样的问题,你有办法向政府提供资料? 就算你说没进行相关研究政府也纳入? 还写在正式文件里头? 你或许以香港的角度看事情,结果就是有主观意识在里头。--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6:05 (UTC)回复
  请在与其他编者交流时牢记假定善意。谢谢您的合作!--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6:19 (UTC)回复
@自由雨日就算是这个模板我也只是在对红渡厨常用的那类尖锐批评才使用过。JackPopMusic君这项质疑并非针对本人的用心,本人并未认为他有违反有关指引,还请收回此提醒为盼。--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6:36 (UTC)回复
JackPopMusic君这项质疑并非针对本人的用心”:显非如此,“你或许以香港的角度看事情,结果就是有主观意识在里头”显然是针对了编者的意图,故我认为其已经违反有关指引,且2级提醒就是单纯的通知,并不表示对方的行为严重,故我并不同意收回此提醒。您对红渡厨这样明显无恶意的编者恶语相向,却对JackpPopMusic这样的编者宽宏大量,我也对此表示遗憾。--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6:40 (UTC)回复
@自由雨日您对红渡厨这样明显无恶意的编者恶语相向”:文中两个粗体字段本人并非完全同意,然而本人不否认会判断对方的“分量”(例如其立场或言行在社群有多少支持以及因此造成甚么影响)去决定应该如何回应,而如果本人感到自己作出某种言行会构成某种类似“落井下石”的效果,本人亦会尽量避免甚至反其道而行之。反过来说,本人对现在这位用户所贡献的内容出现的问题亦毫不避讳(见上面“白吃经费”一段),本人即对您等亦问心无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7:03 (UTC)回复
其实从那些来源,本人反而认为中华民国政府很认真做事,甚至刚才的事例是他们主动问协会资料的,只是协会交不出来而已。说实在话,协会有做甚么而政府不采纳,反而会令条目有很强的存在理由。本人也同意协会条目的主体是协会,不是政府。
至于您以本人出身香港的身份加以质疑,说实在话,本人正正就是不愿用香港的角度看这件事,因为香港不少所谓协会,在本人看来明摆著是骗资源或者是政府的政治酬庸。反而从您提供的来源可以看出中华民国政府并未以此看待 贵会。--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6:19 (UTC)回复
@Patrickov一般人对协会的看法确实是在交际应酬、吃吃喝喝,消耗预算等等,该协会并非如此,所以我特别协助创建条目,有其他更有助词条的资料,尚待该会同意提供,正要反应结果讨论页已被关闭......
@自由雨日整天挑人语病、不礼貌的问题我已提报,身为有一定权限的编者,老是拿著规定吓唬人,有失高度了。--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1:57 (UTC)回复
整天挑人语病、不礼貌[来源请求][原创研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01:59 (UTC)回复
有一定权限的编者[来源请求][原创研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01:59 (UTC)回复
@JackPopMusic很快地说一句……“尚待该会同意提供”,愚以为当等候此等资料再分享与吾等一同参看再决定是否创建条目为宜。--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日 (日) 02:23 (UTC)回复
一般人对协会的看法确实是在交际应酬、吃吃喝喝,消耗预算等等,该协会并非如此”:  您好。我们欢迎您的编辑,但若您与您在维基百科上所写的人、地点、公司有紧密关系,您可能有利益冲突。有关冲突极可能影响编辑的中立性。我们要求您:

此外,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条款要求必须在进行有偿编辑时公开申报您的雇用者、客户及所属机构。您必须遵守有偿编辑方针所列事项,并不要作出任何为宣传或曝光任何人事物的编辑,否则您可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谢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02:26 (UTC)回复

或者做个对比:车辆识别号码是全球通用的标准,有国际认证作为参考来源,其英文版本更有数十个可靠来源佐证。如果您所言的“车身号码规范”有强制本地甚至外来汽车制造商遵从使用,本人是乐意见到这个规范有专条叙述。说实在话,香港也曾有很多装配台湾车身的车辆(本人小时所坐的公车是公路豪华客车规格,车身即为台湾制造),本人当然也有这些事物可以有专条叙述的主观愿望,但个人主观愿望在大部份情况下确实无法凌驾维基百科的方针或指引,这点还请多谅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5:46 (UTC)回复
太迟了,有关台湾车身号码的条目已被删除...--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6:15 (UTC)回复
删除不代表不可以重建。Wolfch君在上面也有提到方法,另外您也可以先把它写成您用户页的子页面(您可以造访本人的沙盒参考一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6:21 (UTC)回复
并且强烈建议创建前先阅读维基百科的WP:方针与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6:22 (UTC)回复
有关台湾车身号码,之前有多次有草稿drart:台湾车身号码提交审核,但都有问题,若要建立草稿,请先确认这些问题是否可以修正
至于有关中华民国的 "台湾车身号码规范",我查到的已删百科存档在[3],想确认此一规范在法律上的定位是什么?是行政法规?还是立法院通过的法案?这些是我看到条目名称之后,会有的问题,
若仍有打算建立草稿,建议先解决此一问题。--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6:21 (UTC)回复
@Patrickov,我针对这三个条目的讨论和处理,不代表我对相关研究协会有负面态度,根据在会议记录中有邀请该研究协会,我认为该研究协会是有贡献的,只是以目前所有资料,不适合在维基百科建立相关条目就是了。--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8:38 (UTC)回复
@Wolfch@Patrickov,请问可协助将该协会回退草稿? 我如果要整个重新撰写要如何处理?--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1:44 (UTC)回复
@JackPopMusic, 我无法将已删除的内容回退成草稿。若您需要已删除条目的内容,可以到Wikipedia:已删除内容查询申请,或是使用已删百科存档的内容
您可以将您的内容放在user:JackPopMusic/研究协会,这个算是用户草稿页,只要不提报建立条目,可以一直放,没有期限(若有提报建立条目,之后若连续六个月没有编辑,会自动删除用户草稿页)。不过假如有严重广告问题,可能会依G11快速删除。
另一个作法是放在draft: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草稿空间),不过不太建议放在这里,一方面这个名称您无法自行建立,另外,草稿空间若连续六个月没有编辑,会自动删除草稿。严重广告还是会被G11快速删除。--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6:08 (UTC)回复
请问下可以直接在这里编辑吗?--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7:14 (UTC)回复
实际上,您在哪里编辑,我无权干涉
但我强烈不建议您在条目空间编辑(而且可能因为名称问题,您应该也无法建立条目)
还是建议您先回到用户页草稿或是草稿进行编辑吧!--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7:22 (UTC)回复
@Wolfch已建立草稿,请再协助谢谢--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7:09 (UTC)回复
把别人提报至“当前的破坏”还有脸叫人协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7:14 (UTC)回复
@JackPopMusic, 目前草稿有广告宣传模版, 先设法改善广告宣传问题吧, 另外, 想问您要我协助什么?--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0 (UTC)回复
请问"广告宣传模版"是什么? 因为当初是您认关注度不足,或者该提交到何处给其他管理员审查? 谢谢。--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7:28 (UTC)回复
我指的广告宣传模版就是目前已加入的 "本页可能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而需删除,理由:
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的页面(CSD G11)"模版, 先处理这个模版吧, 等草稿不会被快速删除时再说--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37 (UTC)回复
@JackPopMusic我不确定其他人的处理方式。若草稿最后没有快速删除,以我的话,若关注度符合要求,我会在讨论页上说明,再加上{{subst:draftnew}}的模版, 请审核员审核。另外,为何您认为目前加入的参考资料可以符合关注度要求?(若只回答了 "连结2、4、5都是新的来源", 应该还不够,可能要从"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并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要确认新增的参考资料是独立于主题实体的可靠来源,且对主题进行有效介绍才行)--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48 (UTC)回复
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07:23 (UTC)回复
@Wolfch本人亦只是凭JackPopMusic君所提供的资料作出分析,惟为了让他明白问题所在,部份措词可能稍为主观了一点,还请JackPopMusic君谅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日 (日) 02:25 (UTC)回复
@Patrickov已建立草稿,连结2、4、5都是新的来源,请再协助谢谢~--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7:11 (UTC)回复
有关JackPopMusic提到NT:GOV内有提到“凡属于国家或地区直属的政府机构或政府部门,于一般而言,皆具有关注度”,我单纯依照"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名称, 看不出这是政府机构或政府部门,我也无法用"该会是有能力提供政府资料,并该资料收录在政府部门文件的一组织"得到前者的结论。--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1日 (日) 06:34 (UTC)回复

傀儡调查通知

编辑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滥用傀儡,而对阁下提出傀儡调查。滥用傀儡是指以违反社群政策方式使用多个维基百科帐户。该调查在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JackPopMusic进行,提出调查的用户在此提出其理据。请确保您熟悉相关方针,然后提供您自己的理据或提出您希望由维基百科资深用户考虑的意见,以决定本调查的结果。若您确实有以违反维基百科政策的方式使用多个帐户,请立即移步至您的傀儡调查案件页并作出声明。管理员通常对承诺不再干犯或无意间滥用傀儡的用户从轻处理,但维基百科社群非常重视滥用多重帐户的个案。如阁下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到IRC聊天频道寻求协助,祝编安。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3:33 (UTC)回复

2024年9月

编辑
  • 该留言已经自爆您与该条目所写的公司有紧密关系。

  您好。我们欢迎您的编辑,但若您与您在条目所写的人、地点、公司有紧密关系,您可能有利益冲突。有关冲突极可能影响编辑的中立性。我们要求您:

此外,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条款要求必须在进行有偿编辑时公开申报您的雇用者、客户及所属机构。您必须遵守有偿编辑方针所列事项,并不要作出任何为宣传或曝光任何人事物的编辑,否则您可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谢谢。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7:41 (UTC)回复

这是无偿编辑,还有什么问题?--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7:43 (UTC)回复
除了提到“有偿编辑”的“此外,维基媒体基金会……”这句,前面那几句你都看不到是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7:49 (UTC)回复
所以呢? 我帮协会的朋友编辑,有什么问题我具体不清楚--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7:54 (UTC)回复
  您好。我们欢迎您的编辑,但若您与您在维基百科上所写的人、地点、公司有紧密关系,您可能有利益冲突。有关冲突极可能影响编辑的中立性。我们要求您:

此外,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条款要求必须在进行有偿编辑时公开申报您的雇用者、客户及所属机构。您必须遵守有偿编辑方针所列事项,并不要作出任何为宣传或曝光任何人事物的编辑,否则您可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谢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7:55 (UTC)回复

  请在与其他编辑交流时假定善意。即假定他们的行为是为了改善维基百科而不是伤害它。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7:32 (UTC)回复

  这是对您的唯一一次警告
下次阁下加入诽谤性内容之时(如阁下于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的编辑)就是阁下遭到封禁之时。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7:38 (UTC)回复

  请在与其他编辑交流时假定善意。即假定他们的行为是为了改善维基百科而不是伤害它。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8:13 (UTC)回复

  请在与其他编辑交流时假定善意。即假定他们的行为是为了改善维基百科而不是伤害它。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22:47 (UTC)回复

  这是最后警告。您近日的破坏不会再被容忍。虽然隔数天或数周的偶然破坏,或不致于会被封禁,不过,您持续的破坏已带来长期的伤害。下次您若再破坏页面,您将会被禁止编辑。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22:48 (UTC)回复

  这是对阁下的唯一一次警告!如果您再次破坏维基百科(正如阁下于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的编辑),届时将会被禁止编辑,恕不予另行通知。

不好意思,请问我修改的内容要放哪里?--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2:46 (UTC)回复

User:JackPopMusic/研究协会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创建的页面User:JackPopMusic/研究协会内容不当,符合快速删除条件,该页面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查看已删除页面的页面内容,您可访问已删除内容查询。如果您认为删除不当,请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7:13 (UTC)回复

您好,那只是草稿还在编辑,您这么迅速的出现显然已构成骚扰--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7:16 (UTC)回复
 
 这是阁下您的最后一次警告

如果阁下再度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将会被施以封禁。请针对内容发表评论,而不是针对其他的编辑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22:53 (UTC)回复

@JackPopMusic, 草稿是可以加广告宣传模版的。若您很确定这不是广告宣传, 就先加上hang on模版, 再在讨论页说明"为何这不是广告宣传" 吧, 管理员会再作确认。--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7:25 (UTC)回复
感谢协助!--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7:51 (UTC)回复
我没有细看具体的文字。只是我觉得, 非营利之社团法人仍然可能会因为"希望社会大众多知道我们", 用词不够中立, 而出现广告宣传问题。--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8:01 (UTC)回复
由于可能涉及的利益冲突(如:代熟识的朋友所建立,而这位朋友与该协会有关,而这就间接构成利益冲突),故会另外悬挂AFC模板审核其草稿的适当性,借由AFC流程也可让草稿建立者知悉其草稿的问题所在,不知各位意下如何?--薏仁将🍀 2024年9月3日 (二) 08:01 (UTC)回复
我赞成此一作法--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8:04 (UTC)回复
那知会@自由雨日君,直接走一趟AFC流程,让其建立者知悉其草稿可能的问题,而其草稿也会由站内审稿人员审核点评,而您的速删模板我就先移除了。--薏仁将🍀 2024年9月3日 (二) 08:08 (UTC)回复
我认为根本没必要浪费人力去做这种事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8:10 (UTC)回复
嗯,管理员已经移除,不过如果没有给当事者明确说清楚,恐怕他又会再次建立--薏仁将🍀 2024年9月3日 (二) 08:13 (UTC)回复
那就封禁咯,多简单的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8:14 (UTC)回复
请问下AFC是什么,可协助处理?--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13:44 (UTC)回复
@JackPopMusic不好意思, 草稿已被快速删除了。
我还没有细看您新增的内容,不过依您的答复来看,就算草稿未被删除,我也没有把握之前草稿新增的参考资料可以佐证此主题的关注度。若想要建立条目,建议还是对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定再多作了解,他人的协助毕竟有限。--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08:15 (UTC)回复
请问下有什么版面是我可以自己写一写
请别人来帮我修改的?
那个页面不会有人来挂什么"快速删除"
不然也失去草稿的意义--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14:03 (UTC)回复

提醒

编辑
  1. 这是您的讨论页, 是其他人留言给您的地方, 因此若您在这里留言给其他人, 很可能不会得到回复。
  2. 若您有事希望其他人协助的话, 在您讨论页的最上方有提到"互助客栈", 在那边可以留言请其他人协助。
  3. 我对您的耐心已经用的差不多了, 因此接下来我也无法提供什么协助了, 不好意思。

--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3日 (二) 14:45 (UTC)回复

好,谢谢--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15:00 (UTC)回复

关于您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布告板提报,我个人感到遗憾

编辑

关于阁下近日内于连续提报同一人对此行为感到遗憾,首先那则提报您对于当事用户对于您的指责,您认为那是有违文明的粗鲁无礼,但我会认为他是针对于您过往的提报事件在做出评价与描述,事实上,鲁莽无礼轻率指责,这一点是很主观的评价判断,因为感觉不同,每个人所给的答案自然也就不同,就拿您提报Wolfch君的存档内容来看,你“不明就理”所指责的内容不也何尝对于Wolfch君是一种伤害?而嗣后您对于事件过后也似乎没向对方致歉(对于您的提报用词欠妥当以及提报内容与实际有出入这件事情)而自由雨日君给与的评论也仅就其个人观点感受的描述,仅此而已,就我个人是如此认为,只是很遗憾您个人感受或许比较敏感,接受度可能没那么高,所以导致您再次提报自由雨日君;其二您的第二个连结那个是属于罐头提醒讯息,详细资讯您可以点阅模板消息/使用者讨论命名空间这个章节内容说明,里面有比较详细的资讯,包含各式各样的应对提醒讯息/提醒层级/提醒的格式,只是很可惜的是,在您没有理解这些讯息的使用方式与时机时,又将之误解是对方用户对您的威吓,其实您应当好好检视为何对方用户会发布此提醒/警告讯息通知?是否有不适当行为?您可以礼貌性询问对方,我想对方应当不至于给与脸色看,诚如某位管理员给与您的建议:有时间可以多多了解方针与指引,有益无害。记得把讯息通知中的蓝色字体点击进去阅览吧,它可以帮助你获取更多规范资讯,请您不要忽略或者漠视,谢谢。若仍有问题,请迳自互助客栈提问,以上。--薏仁将🍀 2024年9月3日 (二) 22:49 (UTC)回复

谢谢您的发文,显然您是旁观者不了解,对于Wolfch一开始虽然举报,后续他协助我也感谢他了。
至于自由雨日,我才刚在互助客栈请人协助,他又挂上"快速删除"了
我检举他,他也检举我,没什么好抱歉的
我在维基百科编辑的自由被剥夺,我只是据理力争,每个人有他发言的权利。--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6 (UTC)回复
您的编辑权并没有被剥夺,是因阁下所创立之条目违反关注度指引以及其他编辑方针才被提报删除。--孙文 (TC) 2024年9月4日 (三) 10:30 (UTC)回复
此外,沙盒草稿编辑中并非回避快速删除提案之理由。--孙文 (TC) 2024年9月4日 (三) 10:37 (UTC)回复
那么显然的你对于某用户就悖离最大善意原则了。--薏仁将🍀 2024年9月5日 (四) 00:04 (UTC)回复

User:JackPopMusic/沙盒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创建的页面User:JackPopMusic/沙盒内容不当,符合快速删除条件,该页面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页面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 on}},并在页面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4日 (三) 10:0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