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T.A Shirakawa/存檔10

由Verbty2987在話題Dream5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注意:這裡是User:T.A Shirakawa的留言存檔。如需留言給我,請至User talk:T.A Shirak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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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破壞星章
感謝閣下神速查封廣告手。 Carrotkit討論頁新設計 ~ 維基和平約章 ~ 條目擴充計劃 2015年1月20日 (二) 09:18 (UTC)回覆
 

再發一個星章:感謝查封擾亂者。--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9月28日 (一) 13: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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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破壞星章
感謝閣下守護著維基百科。 TopOneOfStar留言2015年1月28日 (三) 14:55 (UTC)回覆

臺大醫院器官捐贈移植程序爭議 編輯

你好,此條目的保護期限已經到達,是否應該解禁?謝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2月7日 (六) 15:48 (UTC)回覆

不好意思,我在編輯摘要看到的內容是「終止於 2014年12月25日 」,所以才以為保護期限已到,剛剛打開源代碼,才注意到保護期限到2015年2月25日。如果是這樣,那就保護到那時候好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2月7日 (六) 17:01 (UTC)回覆

WP:DISRUPT 編輯

WP:DISRUPT is translated. —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視獨立列表問題 2015年2月23日 (一) 01:5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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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員星章
感謝你封禁User:廣州市易達倉儲設備有限公司 林勇智 2015年4月23日 (四) 09:5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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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星章
閣下堅守崗位不辱使命,足堪管理人員表率。--Xiaoxuang留言2015年5月27日 (三) 07:07 (UTC)回覆

親愛的管理員 編輯

感謝您審閱我的沙盤,本來還打算請您去審閱的,沒想到您已經審閱完畢了。再次感謝您的審閱。

順便提一下,您在這個頁面上的開新的主題是不是忘記在更名以後更新鏈接了呢?

祝快樂。喵~~--Miao233留言2015年5月27日 (三) 19:40 (UTC)回覆

阿里山森林鐵路 編輯

你上次回退的阿里山森林鐵路,請見該條目的編輯歷史,與219.84.0.0/16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219.85.0.0/16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都是同一人傀儡。--Outlookxp留言)`

您辛苦了! 編輯

 

看到您在手動更新T:DYK,您辛苦了。(感覺好可憐的說,喵!)

Miao233留言2015年6月21日 (日) 15:41 (UTC)回覆

授予管理員星章 編輯

  管理員星章
感謝您在機械人停運期間人手更新了「你知道嗎?」欄目。--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6月22日 (一) 09:50 (UTC)回覆

邀請您參加第十三次動員令 編輯

  第十三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T.A Shirakawa/存檔10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三次動員令會於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間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您來積極參與動員活動。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三次動員令,讓您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並請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報名處現已開放)。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動員令及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小動員令主題有:地球科學數學物理電子資訊歐洲歷史地理以及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推廣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給您的星章! 編輯

  團體合作星章
感謝您修復失效連結。— AT 2015年7月19日 (日) 14:16 (UTC)回覆



此用戶跑到別人的用戶討論頁面亂罵,乃無理之行為,涉及人身汙辱,麻煩請管理員將此人封禁。Verbty2987留言2015年7月20日 (一) 15:40 (UTC)回覆

覆:乾物妹小埋條目 編輯

因為把所有子條目置於製作與改編會令觀看時殊為不便(尤其在手機版),數量一多就會顯得很雜亂,排版上將不同種類分成一個,在檢閱和尋找上較為方便。我個人認為英文版這個有很大缺憾,所以傾向不使用,如編輯對你做成困擾,你可進行回復操作。-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5年7月21日 (二) 04:47 (UTC)回覆

留個言.... 編輯

《小小魔法使響》條目中:故事簡介一欄似乎沒有將故事結局寫上?還有如」響遇見了XXX」「響遇到了XXXXXX。」這兩段話之間是否需要有過度?其他的就沒有問題了。--蘓言竹者留言2015年7月28日 (二) 09:14 (UTC)回覆

留個言2 編輯

就一些特色條目重申之事,非無緣無故產生,WG是個不錯的維基人,能做出這樣的事,應該是對XX所做之事有點(很)憤怒吧。--蘓言竹者留言2015年7月30日 (四) 05:13 (UTC)回覆

報告 IP 124.218.17.251 連續破壞 編輯

閣下保護條目後,Special:用戶貢獻/124.218.17.251轉移到多個條目繼續加入廣告宣傳內容,已提報WP:VIP。--Thomas.Lu留言2015年8月1日 (六) 18:37 (UTC)回覆

麻煩事 編輯

我剛才點票驗票時發現一件有點麻煩的事:

  1. User:Ntlshuanghe4629是在上個月21號才註冊,這樣要28號才是自動確認用戶,所以這會導致……--7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16:14 (UTC)回覆
由於投票規則中說,要在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之後發起的投票,所以必須是7月28日以後開始(準確地說,7月28日19:40以後開始)發起的投票才能投,這樣的話,目前參評的萊卡 (犬)國王級戰列艦(FAC),過渡化石(GAN),已經存檔的團隊 (歌曲)(GA)都會受到影響。影響最大的應該是團隊 (歌曲),因為這一票失效會導致落選。--7留言2015年8月3日 (一) 00:28 (UTC)回覆
(還是這個麻煩事我就接着這個話題說了……)Wikipedia:優良條目評選中的投票程序是「投票者必須在投票時是自動確認用戶,否則投票無效」,並非「在投票發起時」;按這一規則來看,該用戶投下的這幾票應當是有效的。但Wikipedia:投票中也寫道「投票人的投票資格為自動確認用戶資格,即以投票發起一刻計算」,按這一規則來看,這幾票又變成無效的了。所以這兩條規則顯然有矛盾之處,請問管理員君這種情況應當如何處理呢?--#young[talk] 2015年8月3日 (一) 07:00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需要修改WP:GAN中的表述,至少要把與WP:投票相矛盾的地方統一起來。 WP:DYKNWP:FANWP:FLN中也僅提到「投票者須為自動確認用戶」,沒有詳細指明應在投票發起時成為自動確認用戶,建議也增加具體的說明。--#young[talk] 2015年8月3日 (一) 09:53 (UTC)回覆

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的全保護版本 編輯

因是Louarcan違反3RR原則而被封禁,建議不是保護該用戶回退的版本,然後再處理Talk: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的編輯請求。--Outlookxp留言2015年8月4日 (二) 05:21 (UTC)回覆

我想依[2]請求,對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解除保護。我會參照這兩方的編輯,也會去注意編輯的中立性與真實性。--Outlookxp留言2015年8月5日 (三) 03:32 (UTC)回覆
感謝閣下幫忙保護及解除保護。使條目內容中立化後,希望爭端能就此落幕。--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8月5日 (三) 07:3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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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員星章
閣下默默做苦工,應受讚賞。 秋意假髮濃留言2015年8月7日 (五) 13:31 (UTC)回覆
白河君的星章下面,我本來想潑點冷水,不過想想還是算了,畢竟是老朋友,還是問個好吧,祝編安。(去年開始中文維基就沒有太平過,紛爭到最後是中文維基在大陸被徹底封殺,不知道君對此作何感想?哎。。。)金牌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5年8月8日 (六) 14:54 (UTC)回覆

您好,請求考慮解除條目的全保護,謝謝 編輯

上海外來人口問題User:柳漫加入原創研究而發生了編輯戰(已經不是第一次),後被全保護了,在下在VIP頁面提報了他(雖然他反誣我一口),後被您判定為編輯爭議。事實其實是,該用戶一直違規,包括原創研究、人身攻擊等,現在發現他還想要往條目中加入廣告鏈接並查出該用戶濫用傀儡,請見:[3][4]。如今,事實水落石出,濫用傀儡破壞條目的「柳漫」已經被封禁了,還請管理員可以考慮解除條目的全保護,讓其他編輯可以補充來源,謝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8月17日 (一) 15:45 (UTC)回覆

十分感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8月18日 (二) 15:49 (UTC)回覆
  • 請教一下管理員閣下,被封禁用戶使用IP繞過封禁繼續破壞,該如何處理?
    • User:柳漫因濫用傀儡被封禁後[5],繼續使用IP繞過封禁(見這兩次高度類似的編輯,1、柳漫在被封前的破壞[6]和2、柳漫被封禁後使用的IP繞過進行編輯[7]),以及柳漫在權限申請頁面使用IP( 204.169.116.90)繞過封禁發言[8]。請教,核查員說:用戶核查對IP地址「無可奉告」[9],那麼,如此明顯的使用IP繞過封禁繼續破壞,該如何處理?謝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8月19日 (三) 00:33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管理員星章
另,移動Draft至主時,請刪除{{Draft Copyvio}}。謝謝! Stang 2015年8月19日 (三) 02:34 (UTC)回覆

請求Block 編輯

我可能不得不離開維基一段時間了...請求封禁我的賬號,以防被盜用。

封禁截止至2015年9月12日 (三) 00:00 (UTC),理由就寫用戶請求封禁(並鏈接至本討論頁)。感謝!--Stang 2015年8月19日 (三) 08:32 (UTC)回覆

Draft:羅蒙環球樂園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Stang 2015年8月23日 (日) 13:27 (UTC)回覆

Charlotte_(動畫) 編輯

鏈接的其他語言版本疑似沒有在移動時轉移過來,導致無法鏈接到其他語言版本,煩請檢查,謝謝。--Imperator of GorianTalk 2015年8月24日 (一) 08:30 (UTC)回覆

金門縣的全保護版本 編輯

因編輯戰而被全保護,建議保留2015年8月25日 (二) 17:05‎的版本,因Portal:臺灣寫:「歡迎光臨臺灣。一個位於西太平洋,隔臺灣海峽與中國大陸對望的島嶼!」,可見臺灣主題頁指的是臺灣島(不包括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非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金門縣並非「隔臺灣海峽與中國大陸對望」而是在臺灣海峽另一邊)。Portal:臺灣「台灣都市」一欄亦不包括金門縣。歷史上金門縣亦從未隷屬「臺灣國」或「臺灣省」。故金門縣不應加入Portal:臺灣鍵接,而原本的「中華民國主題」及「福建主題」鍵接已足夠。--lyl留言2015年8月25日 (二) 11:28 (UTC)回覆

Re: 關於WP:CSD#G15 編輯

侵權處理的話就算是之前的/temp也沒有快速刪除守則可供援引,而之前如確無用我會用G8刪。現在Draft一整個名字空間都是新的,這樣以並未涵蓋該種情形的G15硬套始非長久之計,還請考慮提出增加新的快速刪除標準。--Jimmy Xu 2015年8月25日 (二) 13:02 (UTC)回覆

請求幫助 編輯

模板:Country data Bosnia and Herzegovina獲得保護後,輸出不正常。參見各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列表 (國際匯率)國際共產主義研討會--AsharaDayne留言2015年8月30日 (日) 09:49 (UTC)回覆

抱歉 編輯

我很少登錄郵箱,最近才知道閣下給我發了郵件。白俄羅斯共和國國歌投票期已過,我未能提出意見。--寫字板留言2015年8月30日 (日) 12:19 (UTC)回覆

隨便問問 編輯

請問像某個用戶近一年多來一直用「不重要」、「對中文維基沒用」、「沒外部連結」、「沒圖片」、「有紅鏈」、「譯名是原創的」這樣的理由來投票,有什麼辦法可以勸勸嗎?User:Jimmy Xu已經警告過,但好像沒什麼作用。--7留言2015年9月3日 (四) 15:42 (UTC)回覆

那,Jimmy Xu在該用戶頁留的警告算數嗎?--7留言2015年9月4日 (五) 01:42 (UTC)回覆
那麼看起來沒有起什麼作用,接下來應該如何?--7留言2015年9月4日 (五) 05:42 (UTC)回覆
我個人覺得在這些問題由於我都是直接的「利益」相關方(因為他基本上就只是針對我而已),所以由我來講這些話,可能會有不當的效果,所以最好是由第三方來講,您看?--7留言2015年9月4日 (五) 07:13 (UTC)回覆
又開始了,這次又有新創意,「劇情怎麼會有來源」……--7留言2015年9月12日 (六) 09:03 (UTC)回覆

請問您今天要來點兔子嗎? 編輯

關於電視動畫音樂部份,因為文字敘述上沒列表清晰,故同時加上列表格式,畢竟就使用者體驗而言,歌曲只需找到主唱、作詞、作曲這些資訊便行,一大段文字反而不便,所以就使用折衷方案,在文字解說後再以簡表並列。另外你noteTA使用了IT時,列表會變成清單,如果沒什大需要建議摘下,因為實際上一直也是用列表,轉成其他對習慣看列表兩字的使用者會較為不適應。-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5年9月10日 (四) 15:15 (UTC)回覆

113.52.126.10 編輯

請閣下看看User:Carrotkit/無禮言論博物館。這個IP的主人早就該被永久封禁。--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9月12日 (六) 08:49 (UTC)回覆

關於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編輯

Shirakawa(白川?)您好,時值選舉期間,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將於3個多月後投票,本人以為您將條目全保護3個月並非妥善作法。User:梅峰編輯時所使用的日期格式明顯違反WP:MOSDATE,其所使用的「MM-DD」的日期格式「是專門用來註明文章的寫作日期和事件,或在引用參考文獻時列明著作日期的,可寫在文章標題下面或結尾處,但不能出現在正文中。」表格是否屬於正文或有可議之處,然絕非「文章標題下面或結尾處」;數字(如:2015)與「年」間亦不空格。我與User:Nyu5765實際上是在避免違背格式手冊的內容宜再出現再條目上。至於其他方面,既然梅峰依然故我,我會在Talk: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發起投票。然本人慾再次重申,在候選人仍未確定且3個多月後將要投票之際,將條目全保護3個月應非最適當之舉。謝謝!Ernestnywang留言2015年9月22日 (二) 11:09 (UTC)回覆

Shirakawa 先生惠鑒!
謝謝您發現這個問題,並讓我們有討論的機會,因為小弟的編輯,一再被 User:Nyu5765User:Ernestnywang 幾乎毫無理由的破壞!尤其是 User:Nyu5765 特別過分,幾乎從來不說修正的理由,他的理由都是臆測性的情緒發言,類如:「要不然要怎樣改你才滿意~大部分的人都同意之前的格式~只有你跟少數人不同意」「別來亂好嗎??不是你不爽的部分,你就亂亂改。」「你才是在破壞,我只是在還原而已,身為黨主席,不覺得可恥」「不適每個人都喜歡你的格式」等等,這樣的維基編輯,如何能讓人心服!
ISO 8601 中說明之,日曆日期表示法:「年為四位數,月為二位數,月中的日為二位數,例如,日期(2015年9月22日)可表示為 2015-09-22,或 20150922。」可以證明,小弟用「2015-09-22」代表「2015年9月22日」,完全沒有錯誤!
再從 ISO 8601 中說明之,日曆月表示法:「可以用兩位數表示本年內第幾個日曆月。例如,如 2015年7月可寫成:201507 或 2015-07。」亦可以證明,小弟用「09-22」代表「9月22日」,在年份於表格中,不需要重複表示時,完全沒有錯誤!
WP:MOSDATE 本就說明:「ISO 8601 規定,公元紀年以全阿拉伯數字和符號表示時,年月日之間以半字線「-」隔開;當月和日是個位數時,十位上加「0」:
正確:1994-01-01、1994-11-03 錯誤:1994-1-1、1994-11-3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日期表示法是專門用來註明文章的寫作日期和事件,或在引用參考文獻時列明著作日期的,可寫在文章標題下面或結尾處,但不能出現在『正文』中。」
這裡只說明:「不能出現在『正文』中」,但是『正文』與『表格』是不同的,甚且『表格』的目的在簡化與比較『差異』,所以只要一再重複出現的文字,都應當被刪除之,以在固定的頁面上減省空間,使便於比較!
甚且,WP:MOSDATE 之引言本就說明,「本格式手冊規範中文數字和阿拉伯數字如何表示日期與數值,目的在讓所有條目的編輯風格一致,至少在同一條目內是如此。『下述規範並非不能變動』,不同風格也可能有不同優點。但風格一致將使維基更易於閱讀、使用、撰寫、編輯。」
其中之:『下述規範並非不能變動』,即在告訴我們,這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可以看情況改變的,只是希望能夠使:「維基更易於閱讀、使用、撰寫、編輯。」,而非讓 User:Ernestnywang 將雞毛當令箭,一再以此完全沒有道理之理由,破壞小弟尚包含許多其他變動的編輯。
因為表格貴在精簡,期望讓所有參與選舉之小黨都能夠公平對待,如果一再將不必要的重複文字如「2015年」「月」「日」「%」「黨名」列入,勢必讓有限之頁面無法塞入所有的參與政黨,甚且「黨名」「黨徽」已經有了兩三個對照表,「黨徽」也加上了連結,這樣真想了解的讀者,不可能不了解!
甚且,該兩位極端歧視小黨,對重視小黨的時代變動,完全不予理會,竟然在同一個表格上,只標註兩個大黨,與兩三個小黨,而對其他民調亦有數字的小黨,或「其他」選項,放在附註中,致使附註之篇幅幾乎與表格內容相當,讓表格失去重心,甚且極為難看,又不便比較!
因為民調有不同的來源及日期,所以乍觀之,不容易了解民調最讓人好奇的政黨最後排名,所以小弟將其平均「平均」之,使閱聽大眾除了各次不同時間與來源之民調可以比較外,尚能夠迅速瞭解其平均變化與排名,這樣也被該兩位不分青紅皂白的刪除!
有次 User:Ernestnywang 對小弟將蘋果日報民調,放入「不分區立委民調」有意見,竟然整個刪除,小弟告知他,蘋果日報民調是問「要選哪個政黨之候選人」,所以小弟接受他的意見,並依文意,將其改列入「區域立委民調」,他也是完全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完全刪除,完全不理會小弟是否正確,而他們的修改,只要有裡,小弟幾乎從未如此霸道過!
以上所述,僅此於主要是民意調查部份,小弟在其他欄目亦有許多修正,應該會讓維基的水準愈來愈高,小弟曾經從事電腦排版業十年,對做表格稍有了解,加上又是全國第七大黨的負責人,對立委選舉自然有深入的了解,知道未來可能的變動,所以預先加以處裡!
在「席次預估」表格中,小弟就依據未來可能的變動預先處理之,並添加新的資料,也被毫無道理的刪除!
小弟在此嚴重懷疑,該兩位是國民兩黨派在維基百科的工作人員,因為小弟不過只是說說,且只說八成是, User:Ernestnywang 馬上就對號入座,說他不是,甚且威脅要告小弟,說小弟「人身攻擊」,而小弟只是說:「八成可能是」,並未斬釘截鐵的指控,User:Ernestnywang 就嚇得屁滾尿流,真讓小弟的懷疑更為真確,因為該兩人天天在維基百科耍弄這類頁面,小弟所有涉足的地方,都看到這兩位搗蛋,小弟是兩黨極端打壓的第三勢力,他們又不敢真名現身,其他頁面還沒有關係,但是政治性頁面敏感性特高,國民兩黨早有新聞顯示,鐵定會派人看守,如果他們講理還沒有關係,但這兩位,霸道蠻橫的作風,更讓人極端懷疑,小弟要告知User:Ernestnywang 先生,不要嘴巴說不是,用講理的行動證明您不是,否則誰知您不是!
以上所述,全有資料可查,尚請您明辨,並附上兩個表格之比較,請您看看哪一個美觀正確,甚且,小弟不怕比較,但仍要強調,投票不一定正確,因為沒有標準,誰知是否是國民兩黨動員出來的人投票,原則較重要,說不對時,不是比多數,而是要講道理!謝謝!
梅峰 謹敬
User:梅峰留言2015年9月22日 (二) 04:47 (UTC)回覆
Shirakawa您好:User:梅峰聲稱本人「嚇得屁滾尿流」,已是明顯人身攻擊,且為累犯(見User talk:梅峰#Re:,其曾說「給讀者錯誤的資料,就類如要讀者吃屎,他喜歡吃屎嗎?」),過去已被其他管理員警告過。本人據此希望您或其他管理員對其封禁。
日期及數字格式部分,我想梅峰違反方針是非常明確的。鑒於中華民國政黨非常多,在設立一定的門檻後將部分小黨民調資料置於附註無可厚非,然該標準可由大家一起討論。即便條目其他地方有黨徽與黨名之對應,在表格中僅列黨徽不列黨名之作法對於不熟悉中華民國政治的讀者是相當吃力的。本人承認在處理上開蘋果日報民調之做法不妥,然過去民調篩選均從嚴處理,且梅峰每次編輯時均同時夾帶其他違反方針格式之編輯,本人雖已盡力保留合理編輯之內容,但沒有那麼多時間每次都將少部分合理編輯抽出保留,回退多數違反方針部分,實是不得已。
Ernestnywang留言2015年9月22日 (二) 19:05 (UTC)回覆
Shirakawa您好: 個人認為User:梅峰有歧視其他政黨的嫌疑,例如他所說的小黨,到底範圍是包括哪些,是指包括傾向台獨的政黨,還是包括中立即傾向急統的政黨,個人認為民調的表格本是應該做主要政黨,例如民進黨.國民黨.台聯.親民黨.時代力量等較為多數民意的政黨,小黨幾乎民調都不到5%,應只要在旁邊坐上附註即可,那他所說的小黨為何不包括新黨這種傾中派的政黨呢,維基本條目本是應該給大眾都可以參與編輯,不應該帶入許許多多的政黨意識,還有另外年月日的部分,User:梅峰說他曾在印刷廠從事相關工作,維基本是應該給大眾每個人都能夠去做編輯,不應該是具有什麼相關的經歷,才能做出他覺得怎樣才合理的編輯,本人認為年月日這種在無論是在作文.公文...等,都是不能忽略的,我認為不能只用"-"這種符號帶過,還是應該要把年月日正確標示出,以免混淆大家。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Nyu5765對話貢獻)於2015年9月23日 (三) 00:20加入。
Shirakawa 先生惠鑒!
小弟說 Ernestnywang 「嚇得屁滾尿流」與「給讀者錯誤的資料,就類如要讀者吃屎,他喜歡吃屎嗎?」,這僅是為文時的一種比喻,這可以叫做「人身攻擊」嗎?請問 Ernestnywang 先生,可以建議小弟哪個更適切的比喻,小弟可以向他學習,甚至還可稱之為「累犯」?甚至還要求將小弟「封禁」?小弟僅是將極可能發生的事情,為文用非常適切的語言形容,這可以叫做「人身攻擊」,如果 Ernestnywang 真是如此感情脆弱,甚或作賊心虛,小弟為自己讓他覺得「受辱」而向他道歉,只希望他,即使有任務在身,也要懂得講理,不要蠻幹霸道!
關於違反日期及數字格式方針部分,他一直將自己當成法官,說人家違反方針,小弟已經數度解釋,他都完全不予理會,僅是藉此,就刪除所有小弟之其他更動,甚少說明理由!
請問,參選之小黨,根據過去第七與八屆之經驗,不過就十一或十二個,這次估計應該也是十五個左右,甚難超過廿個,為何要將已經有民調的小黨資料,放在附註,以至於讓整個表格更為虛胖,更為不易比較差異,這是什麼道理,其實媒體做民調也多是這兩個分贓政黨在控制,已經非常保守,不公不義,結果維基百科還要比他們更為嚴苛,這樣是公正之維基百科可以接受的嗎?
所以小弟嚴重懷疑,他們是兩大黨派來這裡監控的,因為維基百科現在已經成為大家查資料的重要工具,每天都有近千人瀏覽,上次親民黨歐崇敬也被氣得上法院提告,可見國民黨兩黨為求保全既得利益,不以正道,對第三勢力之打擊,毫不手軟,所以 Ernestnywang 等人,匿名長期在維基百科蠻橫霸道,不講道理,他對此非常敏感,一遭到小弟懷疑,馬上要對號入座,加以否認,生怕薪水泡湯,小弟也是很為同情,但是他們這樣的人士,跟小弟專業政治者比擬,說理不足,胡來亂搞,的確是非常可能的,小弟即使很同情,也是非得在選前,花非常寶貴的時間跟他們纏鬥不可,誰叫國民兩黨有錢,而第三勢力只能說理!
甚且只要稍稍精簡表格一再不該重複的文字出現,不但維護作表格之原則,也可以將之更為濃縮的顯示出來,何有必要作一個標準,將之放入附註,增加閱聽讀者理解的困難,這是作一大堆龐雜臃腫附註的目的嗎?有何「無可厚非」?甚且「黨名」「黨徽」在同一頁面已經有了兩三個對照表,「黨徽」也被其他公正之編輯加上了連結,這樣真想了解的讀者,不可能不懂!真想了解,不過幾秒鐘,就可以馬上知道,就可以輕易了解所需查察之正確資料,有何吃力可言,且只有不到廿個黨徽,許多都已經具知名度,有何難以理解,只有那些別有用心,假裝替讀者抱屈,才會說這些似是而非的話!
民調對小黨來說,是多麼難得的資料,怎麼可以隨便排除,且還是蘋果日報做的,上兩次不分屈選舉,幾乎完全沒有小黨民調對大眾公佈,以至於大家都不懂政黨票,這次已經完全打破這個觀念,在選前四五個月,已經有了這麼多的民調,在兩黨分贓,國家危殆的時期,這是多麼重要生機,結果這兩位先生,這樣毫無道理的要維護這兩個大黨,到底是為啥?不像我們都是對關心的條目業餘來此,他們整天在維基百科類似條目混,不用生活嘛?還是維基百科就是他們的生活所需來源?
他說「每次編輯時均同時夾帶其他違反方針格式之編輯,本人雖已盡力保留合理編輯之內容,但沒有那麼多時間每次都將少部分合理編輯抽出保留,回退多數違反方針部分,實是不得已。」先不說他每次都雞毛當令箭,自認法官,認為別人錯誤,將小弟花費數個小時的所有其他正確編輯一次還原,還自己打臉,但毫不認錯的辯說「沒有那麼多時間」,小弟每次都花了很多時間整理並納入他們的合理修改,並且不希望浪費資源,除了筆誤,都想法一次編輯完成,卻變成了他們「沒有那麼多時間」,而蠻橫霸道,一筆就還原的藉口,請問誰的時間不寶貴,為了自己的「任務要求」,就可以「沒有那麼多時間」搪塞嗎!
自己嚴重歧視小黨,反而要歸咎小弟,新黨在不分區立委選舉之民調,不放入表格正文,是因為他們已經聲明不參加,沒有比較的意義,所以放入附註,但小弟有將他們放在有參加的區域立委選舉之民調內,雖說他們是小弟的對手,小弟也是光明正大,公平處理, Ernestnywang 等人非常奇怪,表格內可以擺得下,又可以非常美觀,他們為何非得將其他小黨放在附註,讓表格醜陋又不易比較,這種作為,任何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其別有用心,因為小弟第三勢力之任何之作為,他們都要來搗蛋,小弟到哪裡就都碰到這幾位,您不覺得奇怪嗎?
小弟對參選政黨,管他統獨,完全沒有偏見與範圍,全部列入,表格反而更精簡易讀,為何公正的維基百科,認為比較差異之重要民調表格內資料「本是應該做主要政黨」,真是奇怪,大黨不是從小開始嘛?小黨已經夠可憐,能夠列入民調已經很難,還要在維基百科被大小眼,這有道理嗎?就是因為小黨民調不到五趴,反而應該更為公平處理,甚且綠社盟與臺聯兩個偏綠小黨,在不分區中,沒有一次過五趴,甚且親民黨與時代力量,也只有幾次過五趴,所以小弟嚴重懷疑他們是民進黨派來的,因為民進黨為了執政,無所不用其極!甚且民調起起伏伏,過五趴怎麼可以作為列入附註內之標準!到底誰非常不公正的真正「帶入許許多多的政黨意識」,已經非常清楚!
維基百科當然是給每個人去公正編輯的,但是有相關專業當然更是重要,甚且更正也要說道理,因為每個條目都有其專業,甚且編輯排版經驗,在此文字畫面為主的維基百科中,當然更為重要,這還有必要述說嘛?您能讓有偏見,別有用心,又能力專業欠缺的人,在維基百科天天駐守,在相關重要的政治項目中,天天蠻橫霸道嗎,這完全違反了維基百科讓人人都可以編輯的業餘性質作法,小弟覺得有必要規範這些人,例如看他專注何種條目,是否長期在此進駐,且對重要之選舉頁面,應該規定不可匿名,以示負責!
年月日的表示方式,除了別有用心者,沒有人會被混淆,看維基百科的朋友,沒有不識字的,甚少是小學生,如果連日期都會被混淆,那還是百科全書嗎?
小弟有點囉唆,很抱歉,只是這些人實在難纏,必須一再說明!
梅峰 謹敬
User:梅峰留言2015年9月23日 (三) 02:50 (UTC)回覆
Shirakawa您好:User:梅峰的言論已越來越過份,假意向我道歉,又同時變本加厲說本人「如此感情脆弱,甚或作賊心虛」,繼續行人身攻擊之實。若是針對條目內容或格式討論則矣,然梅峰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許多陰謀論,指摘本人受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資助,有「任務」在身等等,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請您或其他管理員盡速對其封禁,避免本人名譽再受侵害。本人在此亦嚴正聲明,本人長年關注中華民國選舉相關條目,恰巧與梅峰關注主題相同,但本人從未因編輯維基百科收受一分一毫。以上對話內容,本人均已留存,請梅召集人自重!Ernestnywang留言2015年9月23日 (三) 09:35 (UTC)回覆
Shirakawa 先生惠鑒!
不得已,再次叨擾,請原諒!
Ernestnywang 先生不以行動辯駁小弟的這項懷疑,也不去針對小弟的回覆加以解釋,光是嘴巴說他不是國民兩黨的打手,反正他是匿名,我們又非調查人員,能夠拿他奈何,所以只能懷疑他這種蠻幹橫行的作風,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靠此吃飯,他嘴巴上說不是,可是卻又要緊張兮兮的對號入座,無休止的行為表現又讓人不得不懷疑,他想撇清的唯一辦法,很簡單,就是尊重他人的編輯,尊重小黨,不要在維基圖利兩個分贓亂黨,這樣的行為證明,才可能讓大家釋疑!且 Ernestnywang 哪裏只管選舉,只要對小黨不利的地方,如小弟參與編輯的中華民國政黨列表健保免費連線等等條目,都看得到他唱反調的行跡!
小弟受了這麼多的窩齉氣,被他們霸道蠻橫了數年,難道不能夠懷疑?小弟有斬釘截鐵地說,他們就是嗎?他們如果不是,為何要這麼的跋扈硬幹呢?除了這個理由外,要不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他們可能是瘋子或流氓,否則要如何解釋他們這種不講理的行為呢!欲要人不疑,除非己莫為,我們大家都知道,不要看他說什麼,而要看他做什麼!說,誰都會,反正空口無憑,但做,就很清楚,明明可以公正說理,他卻一定要硬幹去偏袒兩大黨,尤其是民進黨,而小弟的作為,對各黨一視同仁,又是光明正大的真名實姓,這樣誰較能獲得信任呢?
如果 Ernestnywang 先生怕損害自己的名譽,那就好好公開與小弟辯論,說服小弟,用他那偏頗方式去編輯的原因,說明他那使表格愈來愈臃腫難看不易比較的原因為何,而他不是這樣做,他不但不解釋自己已經承認蠻橫作為的原因為何,反而一再要封住小弟的嘴,要管理員將小弟趕出維基,只有這種方式才能保住他的名譽,這是什麼邏輯,他難道一定要請法官先將被告趕走,而要法官不聽被告說詞,就直接判他得勝嘛?天下有這樣的法官嗎?被告竟然不能懷疑,不能訴苦,不能比喻,否則就是人身攻擊,請問他懂不懂何謂人身攻擊?小弟何時攻擊他了,如果他倆不是打手的話,有何必要怕被懷疑!只要坐得正,行得直,有何人會懷疑他們,小弟為何不懷疑其他的編輯,偏偏要懷疑他們!
如果他要提告,非常歡迎,小弟等他來告!真正要自重的是他們,不要再蠻橫無理的隨便還原小弟的編輯,才是自重!他有沒收到錢,沒人知道,也很難查,請用合理的編輯方式,尊重他人的想法,大家ㄧ起為了維基百科,為了國家的公義去努力,自然不會有人會懷疑他們!甚且如果他倆改變作風,不再霸道,隨便還原人家的編輯,則小弟可以馬上為自己之前或許的錯誤懷疑,向他們致歉!
多次叨擾,很是不安,敬請原諒!
梅峰 謹敬
User:梅峰留言) 2015年9月23日 (三) 11:10 (UTC)
Shirakawa您好:對於User:梅峰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之累犯舉動,您還再給他機會,本人只能表達尊重,也希望梅召集人停止這種舉動。然依據Talk: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民意調查表格格式投票,包含本人在內的其他條目主要編輯者均贊同原版本(即現存版本),僅梅峰一人覺得他的版本較為妥當。就連您自己也在User talk:梅峰#Re:提到,梅峰使用的日期寫法是並不適合出現在列表中。過去回退過程,我已盡力將合理的編輯保留。但梅峰幾乎每次的編輯都同時夾帶錯誤日期格式,以包裹方式改寫。然本人既非靠編輯維基百科賺錢,自然也難有餘力在每次都將不同的編輯拆析出來,相信多數人能諒解。況且小黨篩選之必要性,也有其他編輯者同意,非本人一人意見。究竟哪些小黨的民調資料應該直接放入表格,哪些應該放在附註,確實有討論空間。未來,我們可以繼續在討論頁中討論。然而,因為我與User:Nyu5765回退了包含明顯錯誤日期格式的編輯(雖然當中或許有部分編輯的內容可以再討論),便將一個候選人尚未完全確定且將於3個多月後投票的選舉條目全保護3個月,導致快速變動的資訊無法被更新,我想並非最妥善的處理方法。既然多數人贊成現有表格格式,包含我與梅峰在內的各編輯者應該以這個格式為基礎,來討論哪些黨派民調資料適合獨立成欄。最後,本人定義下的「中華民國選舉『相關』條目」,自然也包含中華民國政黨相關條目,合先敘明。Ernestnywang留言2015年9月23日 (三) 15:08 (UTC)回覆
T.A Shirakawa 先生惠鑒!
小弟有點囉唆,很抱歉,只是這些人實在難纏,必須一再說明!
User:Ernestnywang 一再地「做賊的喊捉賊」,一再說小弟對他「進行人身攻擊之累犯舉動」,小弟實在不懂,小弟何時有「辱罵」過他,小弟既然從未人身攻擊過,他卻一直指摘小弟人身攻擊,且是累犯,這種血口噴人做法,實在讓人覺得不齒,覺得受辱!
小弟完全不承認 User:Ernestnywang 發起的投票有決定此事結果的能力,只承認它有參考價值,小弟已經在討論: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中說明,就不再重複!
關於日期格式的問題,小弟也已經在討論: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與這裡,多次說明,也就不再重複!User:Ernestnywang 說小弟夾帶錯誤日期格式,小弟從來不承認,甚且,這絕對不是他對小弟所有其他之修正該蠻橫霸道的理由,因為小弟之更改是一體性的,小弟從未忽視他的正當道理,小弟在月日上加「-」,將蘋果日報民調改放到區域立委民調等等修正,只要有理,都不會有沒有時間的理由,且完全聞過則喜的改正,他們的蠻橫霸道,那就不用一再述說了,全有證據顯示!
小弟為了節省維基百科的資源,一次解決所有更正,卻被他一再控訴的說成是:「以包裹方式改寫」,這種種顛倒是非,血口噴人,真是讓小弟火大,真想臭罵他們,但是小弟忍了下來,他們也很可能是為了生活,不過希望他們不要太過份,因為小弟也有立場,小弟也必須維護小黨的生存,大家要講道理,不可有類同文字流氓的舉動!
本人既然反對投票可以決定這件事情的結果,當然不同意他們的,實在非常不妥當,不符合表格編輯原則,不美觀,又歧視小黨的編排方式,投票做法完全不合理!
小弟堅持所有小黨都當列入表格,不容以民調數字多寡決定是否列入, User:Ernestnywang 說:「自然也難有餘力在每次都將不同的編輯拆析出來,相信多數人能諒解」,他說「自相信多數人能諒解」,小弟就完全不諒解,他也無法證明「多數人能諒解」,即使「多數人能諒解」,也不代表他可以這樣繼續蠻橫下去!
「況且小黨篩選之必要性,也有其他編輯者同意,非本人一人意見。」目前不超過兩位接受,即使多數人接受,也不見得代表有理!
小弟多嘴,如有不當,請您指正!
梅峰 謹敬
User:梅峰留言2015年9月24日 (四) 21:30 (UTC)回覆
Shirakawa您好:User:梅峰多次以「極(很)可能」、「嚴重懷疑」之類的用詞說本人是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派來這裡的,已經讓我非常不舒服,也絕不是維基百科編輯者應有的態度。但他曾在本頁說過「User:Ernestnywang等人,匿名長期在維基百科蠻橫霸道,不講道理,他對此非常敏感,一遭到小弟懷疑,馬上要對號入座,加以否認,生怕薪水泡湯」、「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靠此吃飯」等等,非常多毫不委婉直接指涉本人透過編輯維基百科賺錢的語句,不僅完全悖離事實,且確實已經嚴重侵害本人名譽。還望身為管理員的您,能採取明確、有效的舉動,以正視聽。否則長此以往,縱容少數用戶胡亂栽贓、指控其他長期對維基百科有貢獻的用戶,只會讓更多人心寒離開。最後,本人再次籲請您解除對該條目的全保護。謝謝!Ernestnywang留言2015年9月24日 (四) 21:43 (UTC)回覆
T.A Shirakawa 先生惠鑒!
「所以小弟嚴重懷疑,他們是兩大黨派來這裡監控的,因為維基百科現在已經成為大家查資料的重要工具,每天都有近千人瀏覽,上次親民黨歐崇敬也被氣得上法院提告,可見國民黨兩黨為求保全既得利益,不以正道,對第三勢力之打擊,毫不手軟,所以 Ernestnywang 等人,匿名長期在維基百科蠻橫霸道,不講道理,他對此非常敏感,一遭到小弟懷疑,馬上要對號入座,加以否認,生怕薪水泡湯,小弟也是很為同情,但是他們這樣的人士,跟小弟專業政治者比擬,說理不足,胡來亂搞,的確是非常可能的,小弟即使很同情,也是非得在選前,花非常寶貴的時間跟他們纏鬥不可,誰叫國民兩黨有錢,而第三勢力只能說理!」
這是小弟的說詞,他要斷章取義,這是不正確的,因為小弟從未指名道姓說他一定就是,只是懷疑,嚴重懷疑,甚且這些懷疑也都有事實之根據,這有何錯誤,他既然敢做,就必須敢當,否則請他對自己的蠻橫霸道說明清楚,請他以行為證明他是正當公平的處置,這樣小弟才願意收回自己的懷疑,並向他道歉!
甚且 Ernestnywang 先生,不以行為結束小弟對他「匿名長期在維基百科蠻橫霸道,不講道理」的嚴重懷疑,反而要一再地以:「做賊的喊捉賊」的行為,一再說小弟對他「進行人身攻擊之累犯舉動」,小弟實在不懂,小弟何時有「辱罵」過他,小弟既然從未人身攻擊過,他卻一直指摘小弟人身攻擊,且是累犯,這種血口噴人做法,實在讓人覺得不齒,覺得受辱!他的這種作為難道會讓小弟非常「舒服」嗎?他的作為難道是「維基百科編輯者應有的態度」!
Ernestnywang 先生不以行動辯駁小弟的這項懷疑,也不去針對小弟的回覆加以解釋,光是嘴巴說他不是國民兩黨的打手,反正他是匿名,我們又非調查人員,能夠拿他奈何,所以只能懷疑他這種蠻幹橫行的作風,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靠此吃飯,他嘴巴上說不是,可是卻又要緊張兮兮的對號入座,無休止的行為表現又讓人不得不懷疑,他想撇清的唯一辦法,很簡單,就是尊重他人的編輯,尊重小黨,不要在維基圖利兩個分贓亂黨,這樣的行為證明,才可能讓大家釋疑!且 Ernestnywang 哪裏只管選舉,只要對小黨不利的地方,如小弟參與編輯的中華民國政黨列表健保免費連線等等條目,都看得到他唱反調的行跡!
小弟受了這麼多的窩齉氣,被他們霸道蠻橫了數年,難道不能夠懷疑?小弟有斬釘截鐵地說,他們就是嗎?他們如果不是,為何要這麼的跋扈硬幹呢?除了這個理由外,要不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他們可能是瘋子或流氓,否則要如何解釋他們這種不講理的行為呢!欲要人不疑,除非己莫為,我們大家都知道,不要看他說什麼,而要看他做什麼!說,誰都會,反正空口無憑,但做,就很清楚,明明可以公正說理,他卻一定要硬幹去偏袒兩大黨,尤其是民進黨,而小弟的作為,對各黨一視同仁,又是光明正大的真名實姓,這樣誰較能獲得信任呢?」
這裏是小弟從頭到尾的說詞,Ernestnywang 先生又斷章取義,以一句「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靠此吃飯」,來指控小弟人身攻擊,而事實上,小弟在下一段文字,又加了一個不大可能的可能:「除了這個理由外,要不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他們可能是瘋子或流氓,否則要如何解釋他們這種不講理的行為呢!」這種種意欲栽贓小弟人身攻擊的行為,實在讓人遺憾!
小弟嫉惡如仇,何有委婉的必要,他還說小弟:「直接指涉本人透過編輯維基百科賺錢的語句,不僅完全悖離事實,且確實已經嚴重侵害本人名譽。」小弟有這樣說嘛?小弟不能對他的蠻橫無理行為做懷疑嗎?他擔心名譽受損,小弟不擔心嗎?因為他一直說小弟對他「進行人身攻擊之累犯舉動」,請問證據在哪裡,小弟何時有「辱罵」過他?
他一直要求各位封禁小弟,希望各位趕小弟出維基百科,好讓他們這些有可能是國民兩黨派來的監控者,繼續封殺小黨,繼續維持兩黨分贓的惡劣行為嗎!
他說:「否則長此以往,縱容少數用戶胡亂栽贓、指控其他長期對維基百科有貢獻的用戶,只會讓更多人心寒離開。」他如果生怕「少數用戶胡亂栽贓」,那為何要對其他「對維基百科有貢獻的用戶」採取這樣霸道,類同文字流氓的行動呢?為何他敢做不敢當,還要對別人因此而生的懷疑,指控為人身攻擊的累犯呢!
如果他不能以行為停止別人的懷疑,繼續在此蠻橫霸道,則周處的第三害,是不是就是他自己呢?他的「心寒離開。」,是否反而會讓大家額手稱慶呢!
小弟很忙,忙著要選舉,實在不想懷疑他,找自己麻煩,所以請他以行動證明,因為這裡,無人可以證明他的可能無辜,只有正當的行為,往後一直正當的說理,來更正他人編輯,尊重他人編輯的行為,才能證明他的可能無辜!
小弟一在於此回覆 Ernestnywang 先生的辯詞,與小弟被封禁懲罰的要求,非常不得已,請大家原諒!
梅峰 謹敬
User:梅峰留言2015年9月24日 (四) 22:35 (UTC)回覆
您那些「極(很)可能」、「嚴重懷疑」之類的用詞,我只說讓我很不舒服。但您說「『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靠此吃飯」,這樣就已經是毫無保留的人身攻擊。您到了下一段才說「除了這個理由外,要不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他們可能是瘋子或流氓」,說我把兩者分開是斷章取義已經令人覺得不可思議,更讓我難以理解的是「瘋子或流氓」難道不是更嚴重的人身攻擊?Ernestnywang留言2015年9月25日 (五) 20:19 (UTC)回覆
T.A Shirakawa 先生惠鑒!
小弟很抱歉,只是 Ernestnywang 先生很難纏!
Ernestnywang 先生不但有可能「做賊心虛」,「作賊的喊抓賊」,他還一直很可能人身攻擊小弟,說小弟是「人身攻擊的累犯」,請問小弟在維基百科何處「人身攻擊」過?難道他任意指控,就代表小弟人身攻擊過?難道說這種大家經常在比喻的:「嚇得『屁滾尿流』」與「給讀者錯誤的資料,就類如『要讀者吃屎,他喜歡吃屎嗎?』」就是「人身攻擊」?他自己要對號入座,自己要如此判定,而法官都尚未宣判,小弟就變成「人身攻擊的累犯」了?這有道理嗎?所以到底誰在栽贓?誰在「人身攻擊」?
因為現在他都已經承認,「因為沒有時間」,所以一直經常的蠻橫霸道,幾乎少講理由,或只有一個自以為是,卻未能成立的指控,就隨便還原他人花費數小時而得來的,精煉不歧視小黨的所有其他編輯,小弟結果連懷疑他的身份都不可以,請問這樣的作風,小弟能不懷疑,且在同一篇文章中說明,現在也的確只想得出來這兩種可能嘛!要不就是瘋子或文字流氓,要不就是國民兩黨等單位派來維基百科監控的打手?
小弟要請問 Ernestnywang 先生,請您告知小弟,如果您碰到這樣的事情,一直都困攪您,請問還有哪種其他的可能?請你告知,小弟在同一篇文章中,已經說明了,只有這兩種小弟想得出來的可能,其中有最為可能的一種,及另一種較不可能的可能!文章寫法,當然有先後順序,寫完一句或一段,再補下一句或下一段,小弟當然也可以像您這樣甚少分段,但小弟實在想不出來,還有其他可能,是否請您教教小弟,還有哪種可能?
小弟碰到網路霸凌,難道只能乖乖地捱打,連懷疑都不能,請問 Ernestnywang 先生,維基百科是知識的百科,這樣的神聖地方,可以容忍大黨或其打手欺負小黨?可以容忍文字流氓?可以容忍瘋子嗎?
Ernestnywang 先生到現在都仍未以正當合理,可以說服人的行動去減除小弟對他的懷疑,既然他尚未以行為證明他不是,那要小弟怎麼辦?不能夠懷疑嗎?小弟也已經說過,只要他認錯,只要他以行動證明他不屬於小弟懷疑的身份,小弟可以隨時馬上向他道歉,小弟之前可能的懷疑是錯誤的,否則小弟能不繼續懷疑下去嗎?
而小弟只是懷疑,他卻一直血口噴人,說小弟是「人身攻擊的累犯」,小弟要請問,到底誰在霸凌?誰在「人身攻擊」?真正在「人身攻擊」的是 Ernestnywang 先生吧!難道可能「作賊的喊抓賊」的人,他就不是賊了?反而被他無端任意指控的人,就要變成他口中「人身攻擊的累犯」的賊了嗎?這個社會有天理?這個社會有公義?可以讓他繼續囂張跋扈下去嗎?
若要人不懷疑,請以行動證明,匿名網路霸凌,不該存在於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能「人身攻擊」,維基百科要「尊重他人的編輯」,維基百科「要講道理」,而非以力服人!維基百科不能「作賊的喊抓賊」!
「把兩者分開」難道不是「斷『章』取義」!難道是「斷『段』取義」?小弟如果直接毫無理由,像個「瘋子或流氓」地,去辱罵他是「瘋子或流氓」,則當然是「更嚴重的人身攻擊」,但小弟有這樣做嗎?小弟一直在懷疑罷了,也還補充說是:「這是不大可能的可能」,他卻一直要馬上對此「不大可能的可能」去對號入座,說自己被小弟罵是「瘋子或流氓」,真是很奇怪耶?他的監控身份,在此情況下,不是可能愈來愈清楚了嗎?
『您那些「極(很)可能」、「嚴重懷疑」之類的用詞,我只說讓我很不舒服』,他愈說,露餡愈多,如果他沒有監控者的身份,而遭到這樣可能是莫須有的懷疑,有何必要「很不舒服」呢?因為既然自己坦蕩蕩,自然可以笑罵由人的態度面對之,也不必一直反而需要「作賊的喊抓賊」,緊張的要去栽贓他人,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吧!所以這個「很不舒服」的可能,比較可能是身份可能曝光的「很不舒服」吧!
Ernestnywang 先生快以行動證明自己的清白吧!否則沒有人能證明一個匿名網路霸凌者的清白,除非他認錯道歉,重新做人!
小弟囉唆,再向各位道歉!
梅峰 謹敬
User:梅峰留言2015年9月25日 (五) 21:30 (UTC)回覆
您自己的話把我的定位限定在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的打手或瘋子或流氓(先說「唯一」後來在補充的語病我就不論了),您的話並沒有保留其他可能性,當然就是人身攻擊。至於其他懷疑、指控,包含我在內,有些人就是因為不符事實所以覺得不舒服。您已經因此被封禁,希望未來您可以就事論事,不要提一大堆陰謀論與沒有根據的指控。Ernestnywang留言2015年9月26日 (六) 15:12 (UTC)回覆

Shirakawa您好:Talk: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已經數日沒有新意見,且獲多數人支持的主流意見明顯,其他意見如您自己所說也有不符WP:MOS之處。若有少數用戶無視主流意見且堅持加入不符格式的內容,理應視為破壞,而非視為編輯戰或全保護之理由。本頁面在選舉期間的更新維護有其必要性,User:Sleepingstar所提之WP:請求保護頁面#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亦無人反對。我了解管理員均係義務幫忙,也感謝各位管理員撥冗協助維護維基百科。然包含我在內數位用戶一再提出相關請求,管理員既不處理亦不提供意見,我想我們都不知道還能怎麼做。最後,還請您盡速解除全保護,謝謝!Ernestnywang留言2015年10月6日 (二) 16:30 (UTC)回覆

和我玩退回的人也不參加討論,請解鎖條目。 編輯

--Qa003qa003留言2015年9月24日 (四) 01:07 (UTC)回覆

請教TARIQVE WARSI是否為分身? 編輯

先感謝解答。(不知是否與WP:WIKINGER有關?因為他到zh第一個破壞的頁面是User:Ludwigzhou--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ping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9月24日 (四) 18:25 (UTC)回覆

已根據街燈君建議在客棧提出 編輯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優特投票問題

再次打擾,煩請表示一下看法。--7留言2015年9月26日 (六) 08:06 (UTC)回覆

聯合國地理區劃列表 編輯

Hanteng又率先開始編輯戰了,您和其他管理員看着辦吧,封不封隨便,大家都看着。建議對該列表全保護。——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26日 (六) 09:16 (UTC)回覆

感謝留言!但您需要明白,每次的編輯戰都是Hanteng率先開始,之前User:范說過誰動封禁誰,他當作沒聽見,導致我不得不應對,現在解封後他又來這一套,社群和管理員都奈何不了他的一意孤行,我是不知道怎麼辦了。另:這列表因為編輯戰被提出重審,但結果大家一致認為這列表沒有問題而維持,所以孰對孰錯我想管理員您對照了民意應該有一個基本的判斷,而非各打五十大板。在現在僵持的情況下,我建議還是暫時全保護,而且已經正式提出了,希望您能採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26日 (六) 09:50 (UTC)回覆
謝謝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26日 (六) 10:00 (UTC)回覆
封禁了又開始了,希望臨時半保護,因疑似被封禁用戶繞過封禁,條目又將發生編輯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9月26日 (六) 12:54 (UTC)回覆

張磊 (演員) 編輯

對於本條目因為被提疑似侵權而遭刪除,即便新建的草稿跟原本引用段落都相同卻可通過,對此本人非常無法理解審查員的評斷標準。--Photoyi留言2015年10月12日 (一) 15:18 (UTC)回覆

(:)回應:主要是那份草稿並非本人建立的,導致變成他人創建的條目,在下非常氣憤!等於是之前積極阻止刪除的條目,反而把貢獻轉給旁人。--Photoyi留言2015年10月12日 (一) 23:45 (UTC)回覆

TA!oldid=37664688,人家已經叫撤銷請求,你保護個毛? 編輯

RT。還是太少逛客棧,現在這個指引還在吵都不知道?——2015年10月26日 (一) 03:25 (UTC)

回復通告 編輯

  您好,T.A Shirakawa。您在WP:DRV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5年11月5日 (四) 16:00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回覆

Antigng留言2015年11月5日 (四) 16:00 (UTC)回覆

給您的燒賣! 編輯

  一籠燒賣
感謝查封擾亂者! Hang9417留言2015年11月25日 (三) 13:55 (UTC)回覆

有關上述擾亂者 編輯

其在站外自稱是與Jimmy商討過的,而Jimmy並不反對。這一點被Jimmy證實了。單從這一點看,Qui cherche trouve並非拒絕溝通的用戶。Bluedeck 2015年11月26日 (四) 01:26 (UTC)回覆

  • 在下是觀察最近更改時看到這些留言,才想就此發表一些意見。
維基百科在站內已設有討論頁及互助客棧等公開討論的空間。在下的看法是,用戶間站外溝通沒問題,但實際執行站外討論的想法前,仍須向社群公開提出,因為這種小圈子的站外討論,對整個社群而言並沒有代表性。目前除了維基百科基金會的決議外,少數個別用戶在站外的討論不應凌駕於維基百科站內討論所形成的共識,更不應成為可執行的決定。
在下不是針對個別用戶,而是想表達維基百科這個公開的平台,卻出現這種黑箱作業的決定,還要執行了,可是這些做法會對用戶們造成很壞的觀感。--Thomas.Lu留言2015年11月26日 (四) 05:07 (UTC)回覆
確實如此,我也認同在大規模改變有爭議內容之前,有必要靜候相關討論方面的回音。只是指出有跡象表明其錯誤的行徑不一定暗示着其持有惡意。Bluedeck 2015年11月28日 (六) 06:26 (UTC)回覆

王如玄 編輯

請閣下比照朱立倫陳建仁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候選人爭議事件條目..即刻管制王如玄條目之編輯。此條目將有大量垃圾編輯,因藍綠顏色分壘,各自解讀與引用新聞媒體不同,大篇新聞式編輯,無意義且失客觀中立性,將引起編輯戰。待事件趨於明朗,或法院、國稅局做出判定後,再將藍綠質疑與回應,及法院、國稅局之判定做一資料綜整,以求資料周延,俾利讀者之正確引用。Chinuan12623留言2015年12月8日 (二) 13:49 (UTC) 回覆

小麟似乎濫用傀儡 新增另一個帳號 編輯

昨天在編輯老三台的頻道和新聞條目的時候,查看歷史紀錄發現一個名叫Wbsc的用戶,發現Wbsc的編輯理由及手法跟小麟一模一樣,感覺是同一人。--Naturenice留言2015年12月24日 (四) 01:30 (UTC)回覆

南昌站又被改動了 編輯

見閣下於9月因南昌站出現編輯戰而將條目添加 pp-dispute三個月,但發覺解除後用戶Qa003qa003即再次改動相關條目,和以往的做法一模一樣把當中大部份的內容刪除,是否有需要再下禁令呢?--Foamposite留言2015年12月25日 (五) 22:39 (UTC)回覆

請求半保護 編輯

助理主編,最近桃園捷運模板:桃園捷運屢屢遭110.29系列破壞者破壞,不知可否請您針對兩條目進行永久半保護呢?麻煩了,謝謝。----Aotfs2013 (留言) 2015年12月26日 (六) 07:14 (UTC)回覆

Dream5 編輯

不好意思,又麻煩你了。

Dream5條目最近被IP用戶多次修改內容,似乎無視Template:藝人中有關的描述,且肆意說成這只是「單編輯者的視角決定代表作」,無視其背後的支持理據,本人已於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中提請,麻煩你幫手看看。--Foamposite留言2015年12月26日 (六) 18:2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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