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典范条目评选/档案6

優特重審的投票規則

如果對此已經有社群共識的話,很抱歉再次提出。優特條目是一種維基社群賦予的榮譽,旨在標識社群公認為出色的條目。現在當優特條目被重審,而總票數又達不到6或8票的時候,條目的優特狀態會被撤銷。我認為,票數的不夠,表現了社群對條目榮譽的去留沒有達到共識,此時撤銷榮譽,似乎背離了當初因票數足夠而賦予優特榮譽的社群共識。再加上,審閱優特條目畢竟是費時費力之事,肯審閱的用戶又少,條目只因一人提出撤銷、社群未有功夫去評審而失去榮譽,未免有些不公。我覺得更合理的做法是,在條目所得總票數不少於x的前提下,而絕對支持票數多於x票(及其他規則……)時,可取得或保留優特榮譽;當總票數少於x時,視為未達到共識,故保留其現有的優特狀態。各編者有何看法?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1月18日 (三) 00:23 (UTC)

(:)回應:可能我被誤解了。我所說的「榮譽」並不是給編者的,而是對條目的質量的肯定,如下一句「旨在標識社群公認為出色的條目」。用詞不當,抱歉。我認為討論的重點應該是,重審的總票數不夠,是否能夠視為達到社群共識;「榮譽」與否與此無關吧。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1月21日 (六) 01:51 (UTC)
亦可。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1月23日 (一) 16:14 (UTC)
  • (+)支持,早該如此某人的態度幾乎和預想中完全一樣-- Panzer VI-II·同學們,大家起來,擔負起天下的興亡~ 2017年1月23日 (一) 16:15 (UTC)
  • (+)支持,早該如此。--#胡蘿蔔 NhMcTsOg 2017年1月24日 (二) 17:10 (UTC)
  • (+)支持:听你这么一说好像很有道理,新的提议也听起来比较合理。 --Dqwyy談笑風生祝您寒假快樂回復請ping 2017年1月25日 (三) 03:20 (UTC)
  • (+)支持:確實有問題的條目自然會有人願意投票。Kou Dou 2017年1月25日 (三) 04:09 (UTC)
@cwek我認為目前規則的問題在於,條目可以在社群共識不足的情況下被除名。只要共識不足,無論只是重審提名票還是再加區區一除名票,原則上都一樣。所以「除提名票以外」這種規則不一定是對症下藥。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1月26日 (四) 00:48 (UTC)
所以我才说出除了防止一票无普遍共识外,是否还需要失败票挑战制,需要足够的反对票才能推翻重审,如同初审需要足够的支持票。如果一票反对不通过就能阻止的话,或者能够挽回部分GA、FA的损失。如果不能,要么这条目真的不行(重审需要足够支持票才能保持),要么就是搞事还需要更大的阻拦(重审需要足够反对票才能推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26日 (四) 00:52 (UTC)
  • (~)補充:舉一例討論:穀神星。有編者發現了優良條目有問題,提出重審(其實應在討論頁上提出問題,至一段時間後問題未解決再重審),後有兩位編者認為除名原因不合理或已經解決,但因無別人附和,條目遭除名。這是社群草率、忽略態度的最佳表現。只有在有總票數門檻存在的時候,才能鼓勵社群參與。若正如Shizhao所說,人們不願碰被重審的條目,那麼大可以順應把總票數門檻和淨支持票數設低一點。但私以為,不可以把「條目重審無人留言」徑自詮釋為「大家都不太喜歡此條目」。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1月26日 (四) 00:48 (UTC)
  • (-)反对:个人不认为修缮投票规则可以改进优特条目评选的机制。不引入类似英文维基百科的仅基于共识的评审制度,一切都是空谈:优特条目一样会被人当成个人荣誉而去组织他人投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30日 (一) 08:01 (UTC)
本案爭議極大,請提案方再三思量應如何取得社群共識。如無新意見,本案將於數日後關閉。--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0:14 (UTC)
至目前為止,支持提案者較反對提案者多少許。我會把意見整理起來,作正式的方針修訂案。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1月28日 (六) 15:48 (UTC)
本來重審改成現制度是因為優特充斥大量明顯不符合現在標準的條目的同時,重審後卻僅因票數不足已落選(也就是改制前的6票反對),因此才採用現制度,以重新評選一次的概念來評定條目。這種做法的好處是就算票數不足也可以除名,與社群的參與度取得平衡。倘若設下固定反對票數才能除名的話,首先社群中投反對票的人本來就不多,要聚集更多反對票的話,現實來說並不可行,也就是說優特一旦當選,可謂一勞永逸,這顯然對於維持優特水平沒有好處。若認為共識不足的話,個人建議設下延長制度,例如重審時不符合標準一票,一週後仍然不足x票的話,便再延長一週(可議),直至滿足x票為止,而這個x票是由支持和反對共同組成,例如次週時兩票NOGA、4票YESGA的話,條目便被除名。反之,當某條目參選時一週後票數不足的話,同樣延長一週(可議),直至滿足x票為止。這種做法既可以吸引更多人參與討論,也確保每項評選能夠有相對的共識支持,也不會讓條目出現一勞永逸的狀況,壞處則是可能出現積壓。竊以為這個方案能夠平衡雙方想法,未知諸位意下如可?—AT 2017年1月28日 (六) 17:05 (UTC)
票數不足這問題顯示出缺乏用戶參與評選,我覺得很多用戶懶得評選,很多用戶已對評選失去信心。怎樣才能使更多用戶參與評選?這是很重要的論題。不能一味地延長評選期,是否能找到合適的配套措施,促使更多用戶參與評選?--老陳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7:51 (UTC)
就是想不到,才提出此案。—AT 2017年1月30日 (一) 10:04 (UTC)
  • (+)支持:反对票少于支持票则不取消优特避免某些人趁着编者不在提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然后明明可以修改过来却被取消了优特--脳補。◕‿◕。讨论 2017年2月1日 (三) 12:35 (UTC)
  • (!)意見:现有方案与本提议均不可行,要考虑到投票者的心理。为什么大家不愿意投票重审条目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重审中很多是某人重审其他人写的条目,而编者和提审者经常因此起冲突,这时候投票其实就相当于站队了,华人在面对冲突且无利害关系时,最常见的态度就是不参与,不站队,这就导致重审收到的票数会很少,几乎只要提案就会被推翻,现有方案在人情上是不能顺利成功的。同样道理,本提议也不可行,因为票数过少,会反过来导致重审全部失败。--星巴克女王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9:28 (UTC)
  • (-)反对:滥投支持票你们支持,没人投支持票你们就要改方针。那所有条目一旦申请不经审查自动授予FA好了,皆大欢喜。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2月2日 (四) 12:27 (UTC)
我對濫投支持票一向是反感的(最好當然是審核制,而非投票制),請你不要扎稻草人。此議題是針對現用重審制度能否體現社群對條目質量的共識;提出議案,不是因為我覺得重審時的支持票太少,而是因為重審時的反對票太少,不足以達成「社群希望撤銷優特條目」的結論。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2月2日 (四) 19:48 (UTC)
重审没有人投支持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初的支持票都是滥投。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2月5日 (日) 10:18 (UTC)
鋼琴,如果您再不提出修正案的話,我將會以「無共識」完結本次討論。--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20:21 (UTC)
到現在,正反各參半,不宜強求提出修正案。請用無共識結束討論。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2月7日 (二) 01:47 (UTC)

小計:9支持、8反對。--Mewaqua留言2017年2月13日 (一) 18:02 (UTC)

整合特優條目、列表、圖片評選及其標準

目前的特優條目、列表、圖片評選參與的人數差異很大,幾乎是倍數差距,若能整合為一頁面-就如同行評審般,不論是特優條目、列表、圖片都能利用這樣的整合頁面進行評選,不但可增加效率,也能透過更多編輯的參與更進一步提升、保證特優條目、列表、圖片評選的品質。在下目前初步構想三個方案如下:

  • 甲案
  1. 整併特色條目標準特色列表標準特色圖片標準為「特色內容標準」,但不以章節形式保留其分界,而是將三者內容進一步融合。
    1. 目前發現的問題:特色圖片的標準與其他兩者差異較大,要如何融合需考驗「特色內容標準」制定下的功夫。
  2. 整併特色條目評選特色列表評選特色圖片評選為「特色內容評選」,整併三條目介紹區內容,但參考同行評審將評選區合而為一。
    1. 目前發現的問題:頁面設計上需標示清晰,確保參與評選者不易搞混。
  3. 以上兩點,優良內容比照辦理,「特色內容標準」改為「優良內容標準」;「特色內容評選」改為「優良內容評選」。
  • 乙案
  1. 整併特色條目標準特色列表標準特色圖片標準為「特色內容標準」,以章節形式保留其分界。
  2. 整併特色條目評選特色列表評選特色圖片評選為「特色內容評選」,整併三條目介紹區內容,但以章節形式切割各類特色內容的評選區。
  3. 以上兩點,優良內容比照辦理,「特色內容標準」改為「優良內容標準」;「特色內容評選」改為「優良內容評選」。
  • 丙案
  1. 不整併特色條目標準特色列表標準特色圖片標準
  2. 整併特色條目評選特色列表評選特色圖片評選為「特色內容評選」,但於介紹區分開對三者提出說明,以章節形式切割各類特色內容的評選區。
    1. 目前發現的問題:可能會造成頁面過於複雜、混亂且不具直覺性。
  3. 以上兩點,優良內容比照辦理,惟「特色內容評選」改為「優良內容評選」。

  說明:如果以對現狀改變的大小來說,肯定是甲案大於乙案、乙案又大於丙案;不論如何,合併標準、評選頁面勢必需要很大的共識,歡迎各位閣下參與討論。-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0日 (五) 21:06 (UTC)

@星巴克女王那位閣下應該是在討論是否可讓不符資格的特色條目漸進式的降級,可能還是跟這個討論關係不大。-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4日 (二) 02:25 (UTC)
@春卷柯南謝謝春卷閣下提醒。順便問一下春卷閣下對於這個主題的意見是?-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4日 (二) 02:25 (UTC)
下面的提案中提到了以前的讨论,是合并特色与优良条目的评选。加上特色列表评选也未尝不可。只是特色图片的评选标准和条目差异太大,放在一起恐怕不太适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14日 (二) 03:38 (UTC)

提議對特色條目重審作一個小修正

個人提議:重審後落選的特色條目,如果在評選特色條目前曾經通過優良條目評審,在無進一步重審的情況下可只降格爲優良條目,可以一定程度上簡化流程。-- Panzer VI-II·內定、欽點 按照基本法 2017年2月11日 (六) 12:44 (UTC)

这可不是小修正,这是以前有人提过但被拒掉的想法。--Antigng留言2017年2月11日 (六) 12:50 (UTC)
其實 閣下的提議明顯造成一種東成卻西不就的情況:一邊廂簡化了不符合特色但仍符合優良的「曾經通過優良的條目」的程序,另一邊廂卻複雜了特色和優良都不再符合的「曾經通過優良的條目」的程序(因為要「進一步重審」),此消彼長之下其實並沒有整體地簡化了流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2月11日 (六) 13:57 (UTC)

(!)意見,事實上,除了 閣下提到的情況,現在的優良和特色條目評選的制度還存在着一些不合理情況:

  1. 特色條目是較優良條目高級的(即特色條目至少也要符合優良條目標準),但普通條目在評特色之前卻不須先成為優良;
  2. 一個普通條目評選優良的時候,即使眾人認為條目連特色都符合了,卻仍要等到優良評選完結後才能評特色;
  3. 一個普通條目略過了優良評選而直接評特色的時候,即使眾人認為條目衹符合優良,卻仍要等到特色評選完結後才能評優良;
  4. 一個優良條目,如潛在有人認為可能符合特色,卻同時潛在有人認為可能不符合優良,這變成了一種評審次序的遊戲。

而我個人一直以來都認為,直接用同一個評選來審視條目是一個普通、優良、還是特色,而不要分開兩個,流程才會真正地簡化,不需要煩惱條目要不要逐層做評選的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2月11日 (六) 13:57 (UTC)

这样的话假设8票yesFA或6票yesGA则当选FA或GA,如果一共收到x票yesFA和y票yesGA就很尴尬,其中 。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2月11日 (六) 17:15 (UTC)
參照Wikipedia_talk:条目评选/存档#合并特色和优良条目评选?的方案,投票會換為這樣:
  • a =   優特皆可 (如認為是一篇特色條目)
  • b =    優良已達,特色無意 (如認為是一篇優良條目,但對於是否特色條目則中立)
  • c =    優良已達,特色未滿 (如認為是一篇優良條目,也肯定不是一篇特色條目)
  • d =    優良無意,特色未達 (如認為不是一篇特色條目,但對於是否優良條目則中立)
  • e = (×)皆不符合 (如認為祇是一篇普通條目)

當投票結束時,如果 a-(c+d+e)≥8 和 a÷(a+c+d+e)≥2/3 ,列為特色條目,判斷到此為止;否則,如果 (a+b+c)-e≥6 ,列為優良條目;否則完全除名。

假如出現7票符合特色(即a票)和5個符合優良(即b和c票),7票不能成為特色,繼而之後判斷優良時,符合特色的票會自動計為符合優良,即是7+5=12個符合優良而成為優良條目。--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2月12日 (日) 04:38 (UTC)
感谢,看起来上次讨论没取得共识,是否考虑另开话题呢(好像在现在这个标题下说这个不太合适)。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2月12日 (日) 06:01 (UTC)

特色條目評選規則

關於這一句:「假如時效已過,未能達到票數要求,但贊成票佔總得票數60%或以上,票選期限自動展延一周,可無限展延。」想請教在臺灣國中教育的重審案中,7票維持、1票撤銷,是否適用這項規則,票選期限自動展延一周?或者是我對這條規則的理解有誤?燈火闌珊處留言2017年4月24日 (一) 02:46 (UTC)

Wikipedia:特色条目评选/规则被修改了,但相关意见(最上)仍没有通过,@Morgan Siu:点名一下。暂时已恢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4月24日 (一) 03:18 (UTC)
  囧rz...燈火闌珊處留言2017年4月24日 (一) 03:25 (UTC)
这样讨论和投票的人数也太少了。而且冷处理不一直是社群交际的一环吗?——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4月24日 (一) 03:31 (UTC)
...遊戲規定一直都是這麼寫的吧?  囧rz...--Z7504留言2017年4月24日 (一) 07:49 (UTC)
  • (:)回應:「規則,只是種被動的東西,它如果想改還是可以改的,只是看要不要改而已。」如果有什麼計票門檻變更消息再請通知就好,之前就是因為有人覺得計票門檻不佳而投到這裡的...--Z7504留言2017年4月24日 (一) 07:53 (UTC)

修改優良和特色條目評選入選資格

「冷處理」是否正確的處理手段?

我感覺reke是在嘗試推翻整個「冷處理」的處理共識。既然如此,不如單獨開題討論。

我個人的意見是冷處理不好,但我想不到可以如何改善。--Temp3600留言2017年4月29日 (六) 16:48 (UTC)

*(※)注意:現公告一周,如無異意,即視為通過。——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5月3日 (三) 05:09 (UTC)

(?)疑問,可否說明一下現在要通過的「方案」的詳細是些甚麼?上面的討論有點亂,單是期限,現在的結論是要無限延長、還是衹延長一次、還是怎樣?一頭霧水,現在的公示也不能有效吧……如果不把整個方案明細全部說明的話,那衹好(-)反对。--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7年5月3日 (三) 12:01 (UTC)

关于特色与优良条目评选的小建议

特色条目标准要高于优良条目标准,这是共识吧。那么,对一条曾经分别通过优良条目评选和特色条目评选的条目,在特色条目重审之时被撤销了特色资格,那么,该条目的优良条目资格也一并消除了吗?

如此,这就存在逻辑谬误了,要知道,在特色条目重审时,投票的是{{noFA}},暨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却又没有指明该条目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为何就顺带着让条目失去优良资格呢?

在下的小建议,当一个条目在参与特色条目重审时,是否也一并参与优良条目评选,好同时决定该条目的特色、优良资格 --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2日 (五) 10:51 (UTC)

“参与特色条目重审时也一并参与优良条目评选”不是一样有“逻辑谬误”吗?参加特色条目重审时如何确定这个条目一定会被剥夺特色资格?如果照您说的做,一个条目被提了特色条目重审,然后同时发起优良条目评选,如果特色条目重审没有通过(维持特色条目资格),那么优良条目评选页面的结果如何处理?
另外,您的推理并不严密。中文维基百科自推出特色、优良条目以来,特色、优良条目的标准在修订,门槛在稳步提升。一个条目过去评为特色条目,是当时的编辑按照当时的规则、依据当时中文维基百科条目质素做出的判断。印象中,好多重审撤销的条目都是很早当选、过了若干年之后重新审视发现不符合现有标准而被除名(见Wikipedia:已撤销的特色条目)。很多撤销的特色条目已经不符合现在的优良条目标准了,因而撤销特色条目之后自动赋予优良条目资格是不合理的。
再者说,一个条目是不是优良条目/特色条目,并不一定代表该条目一定符合优良条目/特色条目标准。(目前评选页面的存档程序不严密,例如[1],存档时不应说“符合標準”,而应说“入选”或“落选”。票数够不够与条目是不是符合标准完全是两码事。)优良条目/特色条目反映的是投票结果,或者所谓“社群共识”。受制与投票者的质素,投票结果、条目等级现状未必能反映条目的质量情况。通过投票只说明当时参与投票的用户认为该条目达到了标准。从这个角度看,特色条目不见得一定符合优良条目的标准。
再写一行。如果条目还是当时的条目,标准还是原来的标准,原来符合特色条目标准,那现在为什么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呢?这么算来,岂不连重审都得有“逻辑谬误”?如果条目不是当时的条目或者标准不是原来的标准,当初的特色条目凭什么现在摘牌之后还自动保有优良条目的身份呢?--如沐西风留言2017年6月2日 (五) 11:24 (UTC)
虽然在下的段落的确有谬误,但您写了这么多,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当一个原本通过了优良和特色条目评选的条目被剥夺特色资格时,是否就证明该条目同时也不满足优良条目的标准。(注意,先通过了优良评选,后通过了特色评选,后来因特色重审而落败的条目)
在下的小(&)建議,当一个原本特色条目在失去特色条目资格时,是否要自动加入优良条目评选,以表明其能否满足优良条目标准。
(&)建議二,一个特色条目,可否直接提议优良条目重审,如又获得“优良条目”资格,则保持不变(本就是特色,无法加入优良名单)。否则,既然连“优良条目标准”都无法达到,更别提“符合特色条目标准”了,直接剥夺其资格。
再则,请(※)注意,现在的评选是否公允也无法客观的评判,也暨,通过了“优良或特色条目评选”并成为“优良或特色条目”,就表明,该条目从程序上符合了优良或特色条目标准,除非您能推翻现在评选的规则或者重新制定规则。--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2日 (五) 22:31 (UTC)
您提的问题的答案已经写在上面了。“当一个原本通过了优良和特色条目评选的条目被剥夺特色资格时,是否就证明该条目同时也不满足优良条目的标准”,无法证明,只能去评审(当然,中文维基的评审水平确实也不敢恭维)。
上面我写了,“如果条目还是当时的条目,标准还是原来的标准,原来符合特色条目标准,那现在为什么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呢?如果条目不是当时的条目或者标准不是原来的标准,当初的特色条目凭什么现在摘牌之后还自动保有优良条目的身份呢?”假如一个条目原来评上了特色条目,如今被剥夺了特色条目,那么:
可能是原来的评审结果不合理,把一个不该评上特色条目的条目选进了FA。
重审不合理,把一个不该踢出FA的条目踢出了FA。
标准提高了,原来符合FA标准的条目现在不够FA了。
如果是第二种,那应该设法让该条目回归FA。如果是第三种,那也无法保证这个条目现在符合GA标准。即便是第一种,也不敢肯定这个条目仍然符合GA标准。不论如何,一个条目被踢出FA,其质量不见得比GA高也不见得比GA低。大概还有第四种情况,一篇FA条目被人越改越烂,于是终于不够FA了(这件事比较简单,恢复旧版本就行。但印象里没见过。)
两条建议的意义也不大。按照现有制度一个踢出FA的条目也可以马上参选GA。好多不参选的是因为条目质量明显达不到现在的GA标准。如果让这些条目强行参与GA评选走程序,有什么意义呢?关心条目评选的编辑这么多(客栈里常常讨论如何改革评审规则),去看一看踢出去的FA条目够不够GA水平,够就提名,不够就算了。而且好多条目被踢出FA之后,可能有编辑希望让它短时间内重返FA,那评GA又有什么意义?
后一条不符合中文维基现行制度。现行制度,一个条目评上FA之后自动失去GA资格,一个不是GA的条目如何参加GA重审?即便作为特例准许参与,参加这个重审似乎有没有特别的意义,与现行的FA重审没什么区别(重审过了撤销FA并且连GA都不是,重审没过维持现状)。
楼下写的建议操作起来也相当麻烦。即便要设,时间门槛也不好确定。
就实际来说,这项改革意义并不大。很少有条目会受到这件事情影响。
“一个条目是不是优良条目/特色条目,并不一定代表该条目一定符合优良条目/特色条目标准”,关于这个,打开优良/特色条目看看就知道了。我并不认同“现在的评选是否公允也无法客观的评判”。这件事与“程序上符合了优良或特色条目标准”之类也没有什么关系。理论上优良/特色条目的标准是评选页面列出的那些,但实际上执行的就是点票数,不管写的什么东西,只要有6票净支持就是一篇优良条目。
讨论优良、特色条目评审改革,应该结合中文维基条目评审的现状。我觉得这个更改案并没有抓住条目评审里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就算在方针页面提出其他的优良、特色评审改革案,最好也列一些例子来,哪些条目评审时出现了不太合理的地方(现有制度造成了困扰)--如沐西风留言2017年6月8日 (四) 18:04 (UTC)
对建议一的操作真的很麻烦吗?在撤销一个条目FA资格之后,让其进入GA评选,只不过是顺手而为的事情。时间什么的也完全不用改变,倒是GA中有“同一个条目请不要在距上一次评选结束后不满30天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规定,但一个条目在经过FA评选之后,还距离上一次GA评选不足一个月的间隔很少吧。即使如此,可以让其预订参与GA评选(设定投票期)。--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11日 (日) 00:01 (UTC)
自动参选没有意义。上面已经列了理由。没有必要新增“FA撤销后自动进入GA评选”这一条。维持现状,自愿参选就可以。--如沐西风留言2017年6月11日 (日) 09:10 (UTC)
或者是不是FA回落GA机制?:如果条目曾被评为GA,在评选FA后,如果一段时间内被撤销FA的话,仍可以回落到GA?——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6月6日 (二) 00:48 (UTC)
应该需要这种评选的回退机制才对。但,应该是重新参与GA评选,并非直接获得资格。--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7日 (三) 08:43 (UTC)

重提修改特色條目計票方法

現時優良條目評選參與度不足情況改善,但特色條目評選參與度仍然不足,例如熱帶風暴妮科爾。建議改為以%計票。——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6月7日 (三) 06:14 (UTC)

一样吧,只是FA评选更严格,少去提请,但不代表没人去,也不会有人觉得提一篇不太适合的去等挨骂吧。或者就算提了,看到的都觉得不合适但免于得罪人,干脆不投罢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6月9日 (五) 07:56 (UTC)
寧缺毋濫。總不能為有更多特色條目通過評選而修改規則。--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6月9日 (五) 19:31 (UTC)

提名FA条目必须是GA已经成为习惯,但没有任何方针提到它。

所以建议在有关方针里增加“提名特色条目(列表)的条目(列表)原则上是优良条目(列表),但如果翻译自外文对应特色条目(列表)或条目品质极佳者可直接提名特色条目(列表)。”--WAN233 (留言) 2017年6月27日 (二) 02:45 (UTC)

习惯,但并不是必须。只是从GA提升到FA的准度更好控制而已,如果能一次过提请FA,是有此可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6月27日 (二) 03:02 (UTC)
目前FAC與GAC規則並不要求一定得循序漸進,這樣的修訂沒有意義,反而讓規則失去應有的彈性。-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6月27日 (二) 10:52 (UTC)
  • 算了,撤销此提案。但我记得曾经某维基人以“不可以越过GA直接FA”的理由投下noFA,而且没有被划票……--WAN233 (留言) 2017年6月27日 (二) 12:11 (UTC)
    • @WAN233:那要看语境。如果投票者想说的确实是“这只是GA水准,何来FA”,只是表达不清,那其实这票是可以成立的。当时该做的情况是询问其真意,如果只是程序问题则应加以劝导,不果的话就加支持票去抵销,可以不划的话就不划。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6月28日 (三) 05:52 (UTC)
  • (&)建議@WAN233:不用再來挑戰所謂的評選一切方針了...其實早期的維基百科版本就訂好規則了;還有,這個中文版(zh版)和英文版(en版)是不一樣的...這樣做非常容易浪費時間,而且自己也不常提名特色,這個沒影響吧...--Z7504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00:07 (UTC)

关于FA重审

由于上面的FA和GA合并被搁置,所以为避免某条目不符合FA但符合GA,但一并被撤销,且一个月才能评选的窘境,本人特提出以下方案。

  • 方案一:撤销FA后立即提交GA重审。
  • 方案二:拆分noFA模板。拆分为不符FA但符合GA(计票视为1FA反对,1GA支持),不符FA也不符GA(机票视为1FA反对,1GA反对),不符FAGA中立(计票视为1FA反对)。yesFA视为1FA支持,1GA支持。如果FA支持票-反对票小于8票,撤销FA,如果GA支持票小于8票,同时撤销GA。GA支持大于8票,则撤销FA同时保留GA。

另有他意,君可畅言 --WAN233 (留言) 2017年6月7日 (三) 14:52 (UTC)

方案一不就是在下正进行讨论的小建议吗?方案二已经对特色条目评选有较大改动了。--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7日 (三) 19:29 (UTC)
我不太常来互助客栈,见谅。--WAN233 (留言) 2017年6月8日 (四) 10:30 (UTC)
方案一可以手动进行,只要提出“特色条目评选”的提名人愿意,其在符合“优良条目评选”的相关规定之下,可自行提出列入“优良条目评选”。--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13日 (二) 19:02 (UTC)

结果

截至目前,大多数用户赞成方案一,若在7月1日之前无异议,此方案将被加入Wikipedia:FAC中的“提名程序”章节。--WAN233 (留言) 2017年6月27日 (二) 02:33 (UTC)

重提內容評選支持票豁免寫理由

現時內容評選的支持票理由大多是「達標、「符合標準」等,個人認為已在投票模板中包含,應可省略。而反對票是個不同的情況,主要是因為維基人可以根據反對票的理由改善條目,而支持票的理由即使重複一次標準也不會對條目有任何幫助。個人不認為這是對支持票的優待,就好像某個投票站中總會有候選人的投票箱總會有些距離大門近些,難道這樣就算是優待?——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6月7日 (三) 06:14 (UTC)

阁下可以建一个模板,鼓励投同意票的使用这种标准化的模板(顺便还可以将优良评选、新条目推荐的投票模板一起建立)--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7日 (三) 10:22 (UTC)
已经顺手新建了一个:{{yFA}}
{{yFA}},如果要用,请拿去直接投--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7日 (三) 10:42 (UTC)
(:)回應SNH48TAQ:這樣是沒事找事幹。直接用{{YesFA}}就好了。——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6月7日 (三) 12:56 (UTC)
(*)提醒@SNH48TAQWP:FAC#投票程序硬性規定了代碼一定要用{{yesFA}},所以用{{yFA}}是不合程序,是無效的。
(!)意見,另如果允許這樣的模板的話,這還不如直接取消掉支持必須寫理由的規則。
--街燈電箱150號 2017年6月7日 (三) 14:05 (UTC)
敝人知道了,自动计票程序是需要{{yesFA}}这个代码的吗?(优良是需要{{yesGA}}的吧)。再则,支持票不用写理由不就是楼主的意愿么。--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爱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7日 (三) 17:09 (UTC)
不少支持票是符合標準、因此支持,與YesFa無差別。--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6月9日 (五) 00:44 (UTC)
可以理解为必须有yes,至于理由只是属于锦上添花的,所以yes不用再修饰,但保留用于添加理由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6月9日 (五) 08:08 (UTC)
沒必要統一所有用戶的支持理由吧?--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6月17日 (六) 13:29 (UTC)
不是統一,是所有用户的支持理由根本就是符合標準。——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6月20日 (二) 10:35 (UTC)
這個貌似多餘的作業其實可用來確認投票者「確實是人」,阻止潛在的「利用機械人投票」狀況。個人(-)反对豁免。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6月28日 (三) 05:48 (UTC)
@Patrickov機械人也可以寫理由的,這是否過濾了?——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6月30日 (五) 07:10 (UTC)
@Morgan Siu機械人也要扮得似,譬如如果其每一票之間的間隔很平均,也是會被揭穿的。而如果有人這麼空閒,作出這樣像真的機械人,那倒不如自己投。所以,這個機制的存在不是要人們不能這樣,只是要讓幹這種事變得不划算而已。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6月30日 (五) 08:39 (UTC)
@Patrickov但如果必須寫理由,會影響善意投票的人。善意投票的人肯定比惡意投票的人多。——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7月1日 (六) 04:04 (UTC)
@Morgan Siu「會影響善意投票的人」:在下覺得你們把這件事對善意投票的人的負面影響誇大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7年7月1日 (六) 05:20 (UTC)
(-)反对:多写两个字的功夫,如果这样都懒得动的人大多也没仔细阅读条目。--Kuailong 2017年7月7日 (五) 19:09 (UTC)

關於評選頁上的規則疑問

  1. 在評選頁上的這一條規則:「同一個條目請不要在距上一次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不知道各位有何看法? 能不能將該規則寫成「同一個條目請不要在距上一次評選或重審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 另外,
  2. 在同行評審中的問題則是有提過(新山)一個問題是關於撤銷提名的時間,請問是不是應該要寫成「優良條目評選和典範條目評選,在撤銷時計算是分開算的」會比較讓讀者看得懂呢?   囧rz...--Z7504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5:25 (UTC)
現在沒有所謂的「重審」,每次都視為評選,與其是否已是FA/GA其實沒多大關係(因為都是一樣票數入選/繼續選為FA/GA)--Liaon98 我是廢物 2017年11月1日 (三) 23:28 (UTC)
@Liaon98:怎麼會沒有重審呢  囧rz...,那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甚至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的提名人票是什麼......--Z7504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23:51 (UTC)
那其實算是新的一次評選,因為只要一提名,管你是不是GA/FA,實際上已經被視為被拔除,選完如果有六/八票,才又「入選」--Liaon98 我是廢物 2017年11月2日 (四) 02: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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