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快速删除方针/存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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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CSD G5、G12两款的斜体改为着重号(使用{{zh-em}})。 ——魔琴 [ 已经告假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日 (日) 05:13 (UTC)
- 依据格式手册调整格式,似乎可以直接进行。但还是建议直接改成粗体,以避免在不同环境下的显示问题。--Yangwenbo99论 诚邀诸君参与自主隔离运动 2022年1月2日 (日) 11:08 (UTC)
- 喜欢的话直接改呗…又不是全保护或者模板保护,也不是修改实际内容。--安忆Talk 2022年1月2日 (日) 11:18 (UTC)
- 可能需要同时修改Module:Template:Delete/data。 ——魔琴 [ 已经告假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日 (日) 11: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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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条目命名空间页面被移动到草稿后原名称又建立重复页面的处理问题
最近出现了条目命名空间页面被移动到草稿后,原名称又建立重复页面的情形。为便利处理,我建议把WP:CSD#A5中的“条目建立时之内容即与其他现有条目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条目被建立时,第一个版本的内容与当时其他现存条目或其历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更改为“条目建立时之内容即与其他现有条目或草稿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条目被建立时,第一个版本的内容与当时其他现存条目或草稿或其历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MilkyDefer。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6日 (日) 13:57 (UTC)
- 这样也太怪了,我假如以复制的方式发布草稿,是不是代表我要的条目要被A5?--Ghren🐦🕚 2021年12月26日 (日) 15:58 (UTC)
- @ghrenghren:这种情况下我会建议以复制的方式发布草稿后将草稿送G10,使该草稿不符合“现存”的条件。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03:38 (UTC)
- 假设我有保留草稿,先在草稿编辑再发布的习惯吧。--Ghren🐦🕓 2021年12月27日 (一) 08:35 (UTC)
- 表示无语了。--夏雪若(留言) 2021年12月27日 (一) 08:43 (UTC)
- 同我对Xiplus的回应。虽然关注点不一样,但道理是一样的。--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06 (UTC)
- 例如编写好50%的内容先发布成条目,之后再于草稿完成剩余50%,应该是合理可预期的情况。--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4:59 (UTC)
- 假设我有保留草稿,先在草稿编辑再发布的习惯吧。--Ghren🐦🕓 2021年12月27日 (一) 08:35 (UTC)
- @ghrenghren:这种情况下我会建议以复制的方式发布草稿后将草稿送G10,使该草稿不符合“现存”的条件。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03:38 (UTC)
- (-)反对,如果建立者没有注意到条目被移走(又或是编辑冲突)导致在条目空间以原先内容的基础上修改出新版本,那么新的修改内容要直接快速删除吗?实务上就不是这样做的,正确的做法是合并历史。--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0:42 (UTC)
- 不过目前合并历史程序是包括在Wikipedia:移动请求,通常7天才处理,将需要尽速处理的合并历史请求合并于此确实不太适合,可以完善{{Histmerge}}及相关程序,将单纯的合并历史程序独立以处理类似问题。--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0:48 (UTC)
- @Xiplus:请留意“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这个字眼,如果出现“以原先内容的基础上修改出新版本”的情形,一般来说应该不属于“非常相似”的情形,因此本来就不适用A5。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03 (UTC)
- @Sanmosa:修改可大可小,例如将错字修正成正确的,难道您觉得修错字的前后版本不属于“非常相似”吗?--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10 (UTC)
- 我会倾向直接在草稿替他修改他在条目空间修改过的东西。不过就算“以原先内容的基础上修改出新版本”包含小修改的情形,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这还是少数案例。--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13 (UTC)
- 前面只是举了极端例子,像是多写一段文字等等不算小修改的编辑,也应该都还能符合“非常相似”,而且这应该是可预期且我实际看过的情形。--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4:39 (UTC)
- 我会倾向直接在草稿替他修改他在条目空间修改过的东西。不过就算“以原先内容的基础上修改出新版本”包含小修改的情形,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这还是少数案例。--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13 (UTC)
- 所以您不同意合并历史才是正确的做法吗?--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5:00 (UTC)
-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我认为合并历史后仍应删除重复建立的条目页。--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8日 (二) 00:49 (UTC)
- 合并历史就会同时删除了啊,您是不是不清楚合并历史的运作方式?--Xiplus#Talk 2021年12月29日 (三) 09:15 (UTC)
-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我认为合并历史后仍应删除重复建立的条目页。--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8日 (二) 00:49 (UTC)
- @Sanmosa:修改可大可小,例如将错字修正成正确的,难道您觉得修错字的前后版本不属于“非常相似”吗?--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10 (UTC)
- @Xiplus:请留意“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这个字眼,如果出现“以原先内容的基础上修改出新版本”的情形,一般来说应该不属于“非常相似”的情形,因此本来就不适用A5。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03 (UTC)
- 不过目前合并历史程序是包括在Wikipedia:移动请求,通常7天才处理,将需要尽速处理的合并历史请求合并于此确实不太适合,可以完善{{Histmerge}}及相关程序,将单纯的合并历史程序独立以处理类似问题。--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0:48 (UTC)
- 遇到这种情况再移到Draft就好了,顺手发个罐头警告什么的。 ——魔琴 [ 已经告假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1日 (六) 14:18 (UTC)
快速删除缩写微调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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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D是“快速删除的准则(criterion)”的缩写,而不是“快速删除”(speedy deletion)的缩写。本人已经径自修改(版本差异),并在此补 公示,为期7日,2022年1月9日 (日) 05:07 (UTC)结束。 ——魔琴 [ 已经告假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日 (日) 05:07 (UTC)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11日 (二) 01:35 (UTC)
公示期已过。——-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建议修订快速删除方针R2
用户CCPSupporter将User:CCPSupporter/求闻百科移动至条目命名空间,但没有删除对应的重定向,我发现后打算根据快速删除方针R2速删有关重定向,但因并非位处条目或草稿命名空间而不予受理。为填补有关漏洞,建议修订有关条文如下:
--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1月9日 (日) 14:09 (UTC)
- 反对,建议提案人先论述一下为什么不能保留这种重定向,以及为什么不能走AFD。 ——魔琴 [ 已经告假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9日 (日) 15:58 (UTC)
- 这里建议提案人先看看WT:CSD#CSD:R2扩展至用户沙盒。的讨论。我不喜欢CCP但是也没必要这样搞,反对。--Ghren🐦🕛 2022年1月9日 (日) 16:22 (UTC)
- 反对,用户可以自行提O1,没有必要让其他人帮忙提。--BlackShadowG(留言) 2022年1月10日 (一) 01:28 (UTC)
修订快速删除方针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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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很早就有这个提案的想法。另外本提案明确了来源的重要性,例如有得威和詹天文这种列出了新来源的应交存废讨论评估来源是否能支持关注度。--GZWDer(留言) 2022年1月15日 (六) 14:46 (UTC)
- 感觉文字逻辑上和现有版本有点区别:G5的核心是“重新创建的内容与已删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但是在你的提案里这变成了可以满足的3种情况之一;换言之,如果按你的提案,那重新创建的内容即便与已删除版本不相似,但没有列出更多来源(原内容为关注度不足删除)时也符合G5了。(这跟后面的“明显不同”一段也矛盾了)。
- 我想也许这样后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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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Itcfangye(留言) 2022年1月16日 (日) 13:04 (UTC)
- @Itcfangye:现在有些用户只要条目以前删过再重建(不管内容是否相同)都去提G5,管理员也不考虑“相同或非常相似”这个原则,就像上面提到的有得威这个条目。--GZWDer(留言) 2022年1月16日 (日) 15:19 (UTC)
- 反建议第三点改为“原内容为关注度不足删除的话,请转交至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同时在确认具备关注度之前移动至草稿以待审核。”关注度成疑的内容不应直接置于条目空间。--AT 2022年1月17日 (一) 10:31 (UTC)
- 也可以改成“原内容为关注度不足删除的话,不得于草稿或用户空间以外的地方重建,直至关注度在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得到确认为止。”--AT 2022年1月18日 (二) 12:09 (UTC)
- Doughnut (单曲)估计就要在草稿放一两个月了,粉丝会追着打的 囧rz……。假如DRV速度正常也无可厚非,但是这个速度移至草稿就比较......。--Ghren🐦🕖 2022年1月17日 (一) 11:06 (UTC)
- 说实在没差,因为粉丝看到维护模板也就已经不满了,不过放在草稿显得更慎重,大家也能够查阅,也让关注度成疑的东西不会长期存在于条目空间内。至于速度,只能看运气。--AT 2022年1月17日 (一) 11:20 (UTC)
- 能否Index的差别可远了。但是假如詹天文这种列出了更多来源的每次都要走存废其实这样不太好。大约走了三次DRV,每次的来源都像是连结炸弹一样,但是真正能证明关注度的来源只有一二。--Ghren🐦🕗 2022年1月18日 (二) 00:17 (UTC)
- 那就是用户判别关注度来源的能力问题,跟移动至草稿没什么直接的关系,至于走不走或如何走存废,您有更好的方法也欢迎提出。--AT 2022年1月18日 (二) 05:18 (UTC)
- 我在指出上述议案的问题,您完全误解我的用意。--Ghren🐦🕐 2022年1月18日 (二) 05:46 (UTC)
- 那请您说明清楚。--AT 2022年1月18日 (二) 09:08 (UTC)
- 条目-->存废-->删除-->新来源-->存废,然后重新循环。我在批评Itcfangye案的问题。Ghren🐦🕚 2022年1月18日 (二) 15:00 (UTC)
- 那请您说明清楚。--AT 2022年1月18日 (二) 09:08 (UTC)
- 我在指出上述议案的问题,您完全误解我的用意。--Ghren🐦🕐 2022年1月18日 (二) 05:46 (UTC)
- 那就是用户判别关注度来源的能力问题,跟移动至草稿没什么直接的关系,至于走不走或如何走存废,您有更好的方法也欢迎提出。--AT 2022年1月18日 (二) 05:18 (UTC)
- 能否Index的差别可远了。但是假如詹天文这种列出了更多来源的每次都要走存废其实这样不太好。大约走了三次DRV,每次的来源都像是连结炸弹一样,但是真正能证明关注度的来源只有一二。--Ghren🐦🕗 2022年1月18日 (二) 00:17 (UTC)
- 说实在没差,因为粉丝看到维护模板也就已经不满了,不过放在草稿显得更慎重,大家也能够查阅,也让关注度成疑的东西不会长期存在于条目空间内。至于速度,只能看运气。--AT 2022年1月17日 (一) 11:20 (UTC)
- 关注度删除后就应该移送存废复核申请重建,而不是先建条目后奏。--🎋🎍 2022年1月22日 (六) 05:55 (UTC)
- 现在讨论的是如果有用户直接重建了应该怎么办。如果严格按照G5的条文,只要有几句话不同都不适用,但是某些管理员的理解似乎不是这样。--GZWDer(留言) 2022年1月22日 (六) 22: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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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23日 (日) 05:42 (UTC)
- @Newbamboo:容许我重整一下你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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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3日 (日) 13:02 (UTC)
- 我的想法其实与GZWDer相似。我认为列出了新来源的重建条目不应花时间走G5+DRV程序,甚至如果重建条目能够满足关注度指引的要求的话,我觉得连AFD也可以免去。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3日 (日) 13:17 (UTC)
- 大致认同修订。不过“甚至如果重建条目能够满足关注度指引的要求的话,我觉得连AFD也可以免去。”这要怎样判断?--AT 2022年1月23日 (日) 14:03 (UTC)
- @AT:我觉得必须是非常明显(非常容易判断)的情况才能如此(有点WP:SNOW),刘永才 (韩国艺人)可能算是一个例子(虽然我当时还是依规先请求恢复条目状态才修改的);如果不是非常明显(非常容易判断)的情况的话,AFD程序还是要走的,所以我没把这写入正式条文。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33 (UTC)
- 所以有争议时就转交AFD或DRV吧?--AT 2022年1月24日 (一) 05:39 (UTC)
- 是的。这灵活处理的空间一向以来都存在。--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50 (UTC)
- 那我是(+)支持的。--AT 2022年1月24日 (一) 15:02 (UTC)
- 是的。这灵活处理的空间一向以来都存在。--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50 (UTC)
- 所以有争议时就转交AFD或DRV吧?--AT 2022年1月24日 (一) 05:39 (UTC)
- @AT:我觉得必须是非常明显(非常容易判断)的情况才能如此(有点WP:SNOW),刘永才 (韩国艺人)可能算是一个例子(虽然我当时还是依规先请求恢复条目状态才修改的);如果不是非常明显(非常容易判断)的情况的话,AFD程序还是要走的,所以我没把这写入正式条文。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33 (UTC)
- 反对此提案,因为很多关注度不足条目是WP:CRYSTAL删除的,这种条目未来会有明显的变化,甚至有时以前不符合WP:BIO的现在变得符合了(例如获得某知名奖项,或者参加重要的体育赛事)。--GZWDer(留言) 2022年1月23日 (日) 19:37 (UTC)
- @GZWDer:补了“而重新建立后的版本明显同样未满足关注度指引的要求”一句,是我疏漏了。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33 (UTC)
- 我仍然反对。参见英文版w:WP:NEWCSD,一个快速删除标准应该符合4个原则:1、客观性,也即任何熟悉维基百科规则的用户能明确判断页面是否符合标准,不应出现一些用户认为符合一些用户认为不符合的情形(目前R7的条文就不客观,我曾经提议修订过,没有成功);2、无可置疑性,也即任何符合该标准的页面均需被删除(例如R2曾经排除了伪命名空间,这需要明确写进方针);(3)频繁性,根据WP:CREEP不应对理论上可能出现但实际上出现甚少的场景制定标准(目前的O8就不符合);4、非重复性,也即如果可以扩展现有的快速删除条文,不应制定新的快速删除条文。--GZWDer(留言) 2022年1月24日 (一) 09:13 (UTC)
- 中文维基百科的情形与英文维基百科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中文维基百科的用户未必真正熟悉维基百科规则,导致客观性条件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例如现在关注度指引的执行情形就是一个例子,甚至也不是所有管理员能正确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坚持认定客观性条件必须得到满足,我认为此处的所有提案都无法满足此要求。--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13:55 (UTC)
- 另一方面,我也很怀疑enwiki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做到完全符合en:WP:NEWCSD的条件,至少就其A类别的快速删除条文而言我觉得是与其原则背道而驰的。--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14:00 (UTC)
- 我仍然反对。参见英文版w:WP:NEWCSD,一个快速删除标准应该符合4个原则:1、客观性,也即任何熟悉维基百科规则的用户能明确判断页面是否符合标准,不应出现一些用户认为符合一些用户认为不符合的情形(目前R7的条文就不客观,我曾经提议修订过,没有成功);2、无可置疑性,也即任何符合该标准的页面均需被删除(例如R2曾经排除了伪命名空间,这需要明确写进方针);(3)频繁性,根据WP:CREEP不应对理论上可能出现但实际上出现甚少的场景制定标准(目前的O8就不符合);4、非重复性,也即如果可以扩展现有的快速删除条文,不应制定新的快速删除条文。--GZWDer(留言) 2022年1月24日 (一) 09:13 (UTC)
- @GZWDer:补了“而重新建立后的版本明显同样未满足关注度指引的要求”一句,是我疏漏了。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33 (UTC)
- 大致认同修订。不过“甚至如果重建条目能够满足关注度指引的要求的话,我觉得连AFD也可以免去。”这要怎样判断?--AT 2022年1月23日 (日) 14:03 (UTC)
合并快速删除方针G10款与O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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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快速删除方针G10款与O1款除适用的命名空间外基本重叠,现建议将该两款合并为单一的快速删除方针G10款(效果为原G10与原O1共享G10编号,除此以外实际执行情况不变),条文如下:
Module:Template:Delete/data中O1部分的代码应删除,而G10部分的代码应由以下代码代替:
{
code = 'G10',
aliases = {'author', 'ad', 'aup', 'o1'},
criteria = '原作者提出刪除',
description = '提請須合理且出於善意。如該頁面並非位於用戶命名空間:該頁面的實際貢獻者須只有原作者一人方可依此款刪除;如原作者清空頁面,應視同原作者提出刪除。用戶頁(不含用戶子頁面)所屬的用戶視為用戶頁的原作者。移動產生的重新導向頁面,移動前的建立者視為原作者。被匯入的頁面,匯入者視為原作者。'
},
以上。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07 (UTC)
- 那么被别人建立的用户页,不能O1也不能G10怎么办?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5:10 (UTC)
- @桐生ここ:被别人建立的用户页如果是建立到错误的位置的话,可以发起移动请求;如果是具破坏性质内容的页面,可以G3;如果是没有实际内容的页面,根据G1的说法,可以送AFD。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16 (UTC)
- 签名页怎么办?我觉得没坏别修。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5:20 (UTC)
- 我不认为签名页内的签名可以算作“实际贡献”。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21 (UTC)
- 那么比如,你在用户空间建立一个维基志异,欢迎其他人补充,后来你不想要了,还不能自由删除自己用户空间的内容?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5:29 (UTC)
- 同Hotaru Natsumi,比如被标题黑名单需要自动确认,因此由其他人代为建立的用户页怎么办?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5:31 (UTC)
- 你提到的问题在我调整过的提案中应该不存在。--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32 (UTC)
- 如果签名页要在此案例硬说成不算实际贡献的话,假设某个工作小组在WP空间有签名页,那么建立签名页的人某天想要删除是不是就可以用G10删了?使用者空间的签名页,拥有者想删就能删并不是依靠签名不算实际贡献这个条件(G10),而是依靠使用者空间较高控制权的这个条件(O1)。--Xiplus#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3:11 (UTC)
- 我不认为签名页内的签名可以算作“实际贡献”。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21 (UTC)
- 签名页怎么办?我觉得没坏别修。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5:20 (UTC)
- @桐生ここ:被别人建立的用户页如果是建立到错误的位置的话,可以发起移动请求;如果是具破坏性质内容的页面,可以G3;如果是没有实际内容的页面,根据G1的说法,可以送AFD。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16 (UTC)
- 同Kiryuu,用户页理论上可以被他人创建,合理期望符合现行O1而不符合G10的情况可以是申请了特殊权限的用户没有创建用户页,管理员加入topicon时一并创建,也有新用户欢迎机器人建立用户讨论页主页、其他用户建立CA而来的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主页等。HotaruTalk 2022年2月1日 (二) 15:25 (UTC)
- @桐生ここ、Hotaru Natsumi:我刚才对提案进行了一些调整,你们可以再看一次。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30 (UTC)
- 如果功能一样不反对。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5:34 (UTC)
- 现在的版本来说的话,功能应该完全一样(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与并非移动而来的用户子页面不需要任何额外条件与理由,用户请求删除移动而来的用户子页面须附有合理原因但无须为惟一实际贡献者)。--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37 (UTC)
- 看起来使用者子页面被排除了啊?哪里一样?--Xiplus#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3:21 (UTC)
- 现在的版本来说的话,功能应该完全一样(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与并非移动而来的用户子页面不需要任何额外条件与理由,用户请求删除移动而来的用户子页面须附有合理原因但无须为惟一实际贡献者)。--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37 (UTC)
- 这样的话不反对。HotaruTalk 2022年2月1日 (二) 15:39 (UTC)
- 虽然很讨厌这句话,但是没坏别修。O1优先于G10就好了,没必要强行扩展“原作者”的含义。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1日 (二) 17:24 (UTC)
- 但归根究底的问题是我们要两个作用基本重复的快速删除规则的用意为何?--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07:19 (UTC)
- 您在整合的时候就应该发现两条准则有所不同,不然为什么原本只有(3+1)条描述合并之后加到7条。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2日 (三) 16:20 (UTC)
- 但归根究底的问题是我们要两个作用基本重复的快速删除规则的用意为何?--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07:19 (UTC)
- 如果功能一样不反对。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5:34 (UTC)
- (-)反对,您真的知道您在说什么吗?使用者页面不是自己建立,原作者就不是自己啊,到底为什么能硬把所属的使用者视为原作者。--Xiplus#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3:07 (UTC)
- “有鉴于快速删除方针G10款与O1款除适用的命名空间外基本重叠”,我看不出基本重叠在哪里,最多是给人感觉比较像而已。O1的基础极为简单,就是用户想要删自己名下的子页面不需要理由;G10完全不是这样。--Tiger(留言) 2022年2月2日 (三) 19:29 (UTC)
- (-)反对:不可合并,叙述款项不同,维持原方案简单明了--小跃(大海捞月) 2022年2月3日 (四) 11:36 (UTC)
- (-)反对。现在有俩轮子,没有必要硬重造轮子,何况新轮子还更颠簸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3日 (四) 12:10 (UTC)
- (-)反对无合并必要。另外同Xiplus和老虎君。--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2年2月4日 (五) 01: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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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年滥用O4的问题
O4指所有空的分类都可以提删,实际上的执行就是成为用户移除所有分类,然后再提删的操作。问题是移除这个操作在对应分类上难以查阅,结果每次我看见CAT:CSDO4的时候,结果就是考虑:
- 是谁将这个分类清空呢?
- 这个分类本来有什么页面是什么呢?
- 其将这个分类清空的原因是什么呢?
特别是当U:Jimmy-bot过于智能,实际上提删这个动作还不需要用户来完成,于是就出现了管理清空分类,机器人提删,管理再提删的情况,我不想猜想具体用户背后是否滥权,但是这其实不利于确认其提删理由。每一次都要猜测是什么维基人进行清空操作,其背后的提删理由是什么,这并不合快速删除的原则。用户认为明显不合适的分类,对于所有用户不一定是明显不合适的。其背后的理由假如不是一望而知的话,其实理应交回提删讨论所决定,因此希望作出以下修订:
- O4. 空分类。
- 该分类无收录任何页面或子分类,且是基于维护维基百科而设立的Category:隐藏分类,但不是Category:不要删除的分类中的空分类。
- 因为该分类收录的最后一个页面被删除,而引致此分类无收录任何页面或子分类。
--Ghren🐦🕙 2022年1月2日 (日) 14:33 (UTC)
- (-)反对,如果要限制清理分类的话,理应同时对于新建分类作出一定的限制,否则不应在分类泛滥的情况下反过来指责花时间清理分类的用户。—AT 2022年1月2日 (日) 14:48 (UTC)
- 我不是限制清理,而是请先在WP:AFD有共识再去清理,WP:DP#REASON第十款可以处理的东西请不要用WP:O4处理;
- 直到如今,我依然搞不清你实际提删的理由,我也不认为社群可以在一望而知知道你具体在做些什么,直接的后果就是打编辑战,你清理完之后U:Ws227就会不知何年何月走去还原(Category:奈良时代皇胤、Category:日本皇女),这个不应该是O4正确的用途,也不是健康的社群生态。
- [1]我己经说过不要做管理清空分类,机器人提删,管理再提删这种不避嫌的操作。WP:CSD:“另外,管理员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理论上不是你提出的,但是制造O4情况的正是阁下,O4是需要复查的,也是有管理说会复查的[1],请你避嫌;
- 我也很讨厌努力论。请在规则可以的情况下继续努力,谢谢。--Ghren🐦🕓 2022年1月3日 (一) 08:33 (UTC)
- 如果社群共识是对于存在各样问题的分类均必须通过AFD来处理的话,我自当遵从。
- 您上面已经引用了我的观点,该处已有清楚说明。
- 如果您能够承诺不再使用添加分类至自己的用户空间等手段来阻挠其他管理员去处理的话,我也可以承诺不删除由我造成的O4分类。至于认为有需要复查的话,也无任欢迎。
- 以目前规定而言,不认为存在违规行为。谢谢。—AT 2022年1月4日 (二) 05:30 (UTC)
- 我以为O4是不包括用户者页面的,为了避免查询困难,我才直接在CAT:CSD中直接抄出来,但过程中忘了使用冒号语法,这点我抱歉。太懒了不好意思。
- 这项提删理由无论是对于管理还是我来说查询实在过于不便。先要从使用者页献找出对应在对话空间的记录,再找讨论存档,为了找这一节讨论我找了大概15分钟左右,现行O4实际上不太可能复查。我相信无论是任何的提删讨论都应该有清晰的理由,刻意用查找方式,或者估计O4背后实际的提删理由都不合WP:快速删除方针第一句:“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或档案,省去存废讨论的时间”,又怎可能在空分类下看出原本的分类有什么明显不合适的情况。目前我根本无法判断是不合WP:SMALLCAT,又或者是否合Smallcat,我暂时认为是这些分类是一个广为接受的子分类计划的一部分。部分由妃嫔移至后官的操作也让我大叫不懂,似乎只是将容器分类改成一般分类。
- “所有页面必须保证无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报快速删除。”,原则上我可以回退你所有编辑,这是快速删除原则的一部分。这些分类所收集的页面有明显可回退的版本。
- 从有关历史中我猜还有还有其他讨论,但是实在找不到。DRV里也没有,能不说明一下五年前发生了什么?
2022年1月3日 (一) 20:35 Jimmy-bot 留言 贡献 80字节 +23 机器人: 请求快速删除(CSD O4)
2015年9月5日 (六) 22:24 Ws227 留言 贡献 小 57字节 +32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东亚君主子女
2015年9月5日 (六) 22:23 Ws227 留言 贡献 小 25字节 +25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日本皇胤
2015年9月5日 (六) 22:23 Ws227 留言 贡献 空 0 创建空白页面
2015年1月9日 (五) 20:36 AT 留言 贡献 71字节 +14 请求快速删除(CSD O4)。 using TW
2014年10月6日 (一) 18:00 Ws227 留言 贡献 小 57字节 +32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东亚君主子女
2014年10月6日 (一) 17:59 Ws227 留言 贡献 小 25字节 +25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日本皇胤
2014年10月6日 (一) 17:59 Ws227 留言 贡献 空 0 创建空白页面
--Ghren🐦🕓 2022年1月4日 (二) 08:18 (UTC)
- 关于我对于分类的想法有以下,到底有没有必要细分、没有对应的跨语言分类以及分类命名是否准确。至于,为何从妃嫔移至后宫,那是因为日本根本不会称后宫为妃嫔,而且两者几乎是同义,于日本而言不准确的情况下没必要同时存在,而且妃嫔没有对应跨语言分类但后宫有,加上从日维的条目数量也可以推测到没有细分的必要(或是说细分的方式不对),反之像内亲王、女王或中宫等有条件细分的分类,就算没有跨语言分类,我也悉数留下,因为这些细分是有意义的。另外,与其说是讨论,不如说就我上面的留言而已,W在维基上没有回应太多,TG私下好像跟我谈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故态复萌。—AT 2022年1月4日 (二) 08:32 (UTC)
- 这里姑且ping一下@Ws227。——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4日 (二) 17:15 (UTC)
- (-)反对:未见明显滥用现象,且发生滥用的可能性小(毕竟管理员在删除时会再次检查)。--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2年1月3日 (一) 13:50 (UTC)
- “毕竟管理员在删除时会再次检查”:这个问题你去问AT。检查这个动作实在太难完成,如我上方所述。--Ghren🐦🕘 2022年1月3日 (一) 13:59 (UTC)
- 借机提处理快速删除过程中的一个感受:在处理O4提请时,个人一般会倾向于在如有可能的情况下,检视一下分类清空的原因。但由于分类的成员变动不像其他的页面编辑,是没有历史可检视的,所以前述的检视在很多情况下无法执行。所以根据现行方针,在没有显著的一些证据表明删除不合理的情况下,通常空分类会给予删除。提案人的提案本意是良好的,我能感受到现行方针不是完全没有问题。但是由于技术限制,类似于“因为该分类收录的最后一个页面被删除,而引致此分类无收录任何页面或子分类”的规则技术上难以确认,由于分类成员的变动没有历史,速删的处理人无法在不知道此前分类有何成员的情况下去证实这一情况。因此本修正案可行性可能值得商榷。--Kirk # 2022年1月6日 (四) 05:00 (UTC)
- 关于“分类的成员变动不像其他的页面编辑,是没有历史可检视的”以及“检查这个动作实在太难完成”,其实是能够透过“监视清单”来检查。从“监视清单”的“筛选变更”处勾起“分类变更”就能完成,我自己是把“监视清单”弄成两个筛选条件,其中一个筛选条件就只有“其他人的变更”与“分类变更”。所以管理员在处理O4时,先把分类加至“监视清单”,再点选为“其他人的变更”与“分类变更”的筛选条件,就能检查分类是否近期被清空的。近期变更、监视清单。--寒吉 2022年1月6日 (四) 07:24 (UTC)
- 啊,感谢分享。这个方法确实有效!--Kirk # 2022年1月6日 (四) 10:36 (UTC)
- 感谢Kirk从管理角度提供观点。当然我这提案并不算太好,但是既然有方法和工具可以查询,似乎O4能否修改还可以讨论一下,此外吐槽为什么好用的工具这样少人用。--Ghren🐦🕐 2022年1月7日 (五) 17:00 (UTC)
- 关于“分类的成员变动不像其他的页面编辑,是没有历史可检视的”以及“检查这个动作实在太难完成”,其实是能够透过“监视清单”来检查。从“监视清单”的“筛选变更”处勾起“分类变更”就能完成,我自己是把“监视清单”弄成两个筛选条件,其中一个筛选条件就只有“其他人的变更”与“分类变更”。所以管理员在处理O4时,先把分类加至“监视清单”,再点选为“其他人的变更”与“分类变更”的筛选条件,就能检查分类是否近期被清空的。近期变更、监视清单。--寒吉 2022年1月6日 (四) 07:24 (UTC)
- 推荐这个小工具,会给分类页面下方添加一栏“分类中页面的近期变更”。因此我自己查询O4原因时就从来不会有类似困扰。——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6日 (四) 11:46 (UTC)
- 惭愧了,大家原来都有办法。感谢!--Kirk # 2022年1月7日 (五) 05:49 (UTC)
- 长知识了。我觉得好用的js就应该让更多人知道,不如汇集各种js至同一页面吧,这样大家都可以用得到。--AT 2022年1月7日 (五) 08:25 (UTC)
- 这咱不是有吗,WP:小工具,只是年久失修了而已--Milky·Defer 2022年1月7日 (五) 09:03 (UTC)
- 现在才知道有这东西,不过这也太难看了吧。找天我自己汇集一遍算了。--AT 2022年1月7日 (五) 11:50 (UTC)
- Wikipedia:用户工具和Wikipedia:小工具商店都有收录,不过看起来很少。此外一些User:Example/js、User:Example/script(s)、User:Example/public等的子页面也有一些小工具。 ——魔琴 [ 已经告假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7日 (五) 13:12 (UTC)
- 创建了User:AT/js,希望大家能够提供有用的工具,并且稍作介绍,方便其他人决定是否试用。谢谢。--AT 2022年1月9日 (日) 08:20 (UTC)
- 其实这有点重造轮子,我预计会借鉴英维使用者工具列表,将既有之维基百科页面改用表格形式。——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9日 (日) 12:24 (UTC)
- (!)意见:路经此地,敝人斗胆贴个题外话。敝人窃以为可将“Wikipedia:小工具”和“Wikipedia:小工具商店”适当整并,以“小工具商店”之名置于新手首页或网站其他醒目处,方便有需要的使用者选用(或许很多一般用户根本不知道这些工具的存在....)。进一步而言,或可以此期待吸引更多新用户甚至技术人才加入,不论是一般编辑或技术贡献甚至工具开发。
- 此外,在下建议可以在“小工具商店”中的清单列出每一项入选架上小工具的创造或开发者(如果当事人不反对的话),以为纪念、宣扬或表彰。个人意见,供参。--Kriz Ju(留言) 2022年1月9日 (日) 16:56 (UTC)
- 创建了User:AT/js,希望大家能够提供有用的工具,并且稍作介绍,方便其他人决定是否试用。谢谢。--AT 2022年1月9日 (日) 08:20 (UTC)
- 这咱不是有吗,WP:小工具,只是年久失修了而已--Milky·Defer 2022年1月7日 (五) 09:03 (UTC)
- 不相干讨论已被拆分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使用者工具列表,部分留言重复是为了讨论衔接。--Xiplus#Talk 2022年1月11日 (二) 06:06 (UTC)
- 考虑到内容不多,且没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已经重新合并。——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19日 (三) 02:46 (UTC)
- 我同意现在O4有滥用的情况(我自己就遇过lta这样搞几次),但抱歉我没有看到这个修订究竟如何tackle这个问题?-某人✉ 2022年1月18日 (二) 18:13 (UTC)
研拟快速删除LTA创建的雪球关注度条目
新建一个G18快速删除条款(如果上面的通过就是G19),为持续出没的破坏者创建的雪球关注度条目。按照快速删除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同时提报删除时必须指出对应的LTA--Buenos※Días 2022年1月31日 (一) 23:17 (UTC)
- 引用前两楼讨论提到的:英维甚至有en:WP:CSD#A7:No indication of importance (people, animals, organizations, web content, events),即明显缺乏关注度的条目。
但是在中文维基百科目前不能直接使用该条款,因为按照假定善意的原则,许多维基人创建的无关注度条目都是无意的而并非恶意,另外也有1/10的条目通过页面存废讨论被保留。
毫无疑问该快速删除条款仅针对特定的破坏者,如LTA:114.27和LTA:x43 Buenos※Días 2022年1月31日 (一) 23:28 (UTC)
- G3: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1日 (二) 02:13 (UTC)
- @魔琴:有点不同。LTA创立的条目就算存在关注度问题,也不代表是破坏性的内容,G3是不处理非破坏性的内容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2:49 (UTC)
- @Seele2021:zhwiki此前有类似性质的WP:CSD#G6,我觉得这种情况下你的提案可以翻用旧编号。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2:49 (UTC)
- 对此案反对,同Sanmosa,“LTA创立的条目就算存在关注度问题,也不代表是破坏性的内容”。( π )题外话我认为只有被全域锁定者方有资格享用类似的快速删除套餐[开玩笑的]。--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01:05 (UTC)
- (-)反对:能G3的就G3了,不能G3的可以送存废7天或者送关注度30天,即使是R1t5和X43创建的条目也不应当因为他们是LTA这一点而快速删除。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8:29 (UTC)
- 说明:不是说LTA创建的雪球关注度条目不能删,而是说LTA这一点不应当作为是否应用原则的依据,但是LTA+雪球关注度本身可以作为纯粹破坏的判定理据,那可以直接应用G3删掉。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8:33 (UTC)
研拟快速删除红链消歧义页
基于此前的红链消歧义在AFD的结果均为删除,故提议设立G18删除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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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D-DTV科比死亡二周年 2022年1月30日 (日) 00:16 (UTC)
- @CreeperDigital1903:你可能需要看看Wikipedia talk:消歧义#不超过一个蓝链的消歧义页。虽然如此,我一如既往地对此类提案给予完全的(+)支持,但容许我代为调整你的提案内容。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6:26 (UTC)
- 提案再调整于2022年1月30日 (日) 09:28 (UTC)。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28 (UTC)
- 一如既往地(-)反对,跟维基百科讨论:消歧义/存档2#反对快速删除没有蓝链的消歧义和Wikipedia talk:消歧义#不超过一个蓝链的消歧义页一样,红字消歧义不一定完全没有用,即使很多时候会被删除,但仍应该交AFD逐个评估,而不是快速删除。像是周秦虽然仅有的两个项目都是红字,但绝对不应删除。--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6:39 (UTC)
- 这里给出en:Wikipedia talk:Criteria for speedy deletion/Archive 36#Needless disambiguation page CSD供参考,我认为消歧义页面存在能连往任何页面的连结才能起消歧义作用应当理解为常识。
另一方面,虽然持续多时,但管理员公然支持背离方针与指引的举措的发言还是令人震惊的,我认为这里与以往讨论对此提议的反对意见正正是公然违反Wikipedia:共识#共识的级别的最佳例证。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8:21 (UTC)- 若要以英文维基作为参考,也请大家参考en:Maria Adams这个消歧义页,完全没有蓝链主项或连到条目章节,仅在其他条目有提及,但在en仍是可被接受的消歧义页。还有请小心您的言论,WP:DAB本来就没有强制,亦很明文说了这只是“尽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8:45 (UTC)
- @Cdip150:请你仔细点开我留言中的连结,维基百科不是词典是方针这点我是没有搞错的,而且我也补了“与指引”这三个字。“指引本来就没有强制”这点我不认同,指引是具备一定的强制性的,例如现在关注度指引与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执行情况就是如此,另一方面我上面给出的enwiki连结也显示了指引条文是订立快速删除规则的依据(而且该讨论中所有人都认同这点)。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8:50 (UTC)
- 关于〝补了“与指引”这三个字〞,把我收回了的话又放回去是什么回事?另外请您搞清楚WP:维基百科不是词典的规管范围:“所以仅有一个定义而没有其它文字的条目不应该放在这里”,消歧义页不是条目,自然也不适用,否则如果适用,蓝连项目都会违反该方针。还有指引是具备一定的强制性的是没有错,但既然明文说了是“尽量”的话,那么意味着部分不应被视为强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9:01 (UTC)
- edit conflict没为意,你如果要再删除一次的话请自便。“如果没有混淆的可能,尽量不要加消歧义”说的是歧义项关联度不高的时候不需要消歧义页面,而不是说没有任何连往任何页面(含有效的重新导向页面)的维基百科内部链接的消歧义页的情形。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11 (UTC)
- 见下,不重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9:54 (UTC)
- edit conflict没为意,你如果要再删除一次的话请自便。“如果没有混淆的可能,尽量不要加消歧义”说的是歧义项关联度不高的时候不需要消歧义页面,而不是说没有任何连往任何页面(含有效的重新导向页面)的维基百科内部链接的消歧义页的情形。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11 (UTC)
- 关于〝补了“与指引”这三个字〞,把我收回了的话又放回去是什么回事?另外请您搞清楚WP:维基百科不是词典的规管范围:“所以仅有一个定义而没有其它文字的条目不应该放在这里”,消歧义页不是条目,自然也不适用,否则如果适用,蓝连项目都会违反该方针。还有指引是具备一定的强制性的是没有错,但既然明文说了是“尽量”的话,那么意味着部分不应被视为强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9:01 (UTC)
- 还有,现在提议的条文写的是“没有有效链接的消歧义页面”,没要求“有效链接”必须要在歧义项内,因此我不认为en:Maria Adams是此提案的适用对象(虽然我自己也倾向删除这种页面)。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8:54 (UTC)
- 烦请澄清一点:像是这样的消歧义:
- @Cdip150:请你仔细点开我留言中的连结,维基百科不是词典是方针这点我是没有搞错的,而且我也补了“与指引”这三个字。“指引本来就没有强制”这点我不认同,指引是具备一定的强制性的,例如现在关注度指引与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执行情况就是如此,另一方面我上面给出的enwiki连结也显示了指引条文是订立快速删除规则的依据(而且该讨论中所有人都认同这点)。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8:50 (UTC)
- 若要以英文维基作为参考,也请大家参考en:Maria Adams这个消歧义页,完全没有蓝链主项或连到条目章节,仅在其他条目有提及,但在en仍是可被接受的消歧义页。还有请小心您的言论,WP:DAB本来就没有强制,亦很明文说了这只是“尽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8:45 (UTC)
公园街可以指:
- 是否属于本提案的快速删除对象?(假设没有其他的公园街,也先不要讨论应否AFD的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9:09 (UTC)
- 根据我上方的定义,这确实不是G18的处理范围。如果en:Maria Adams中的“John and Maria Adams House”与“John Crenshaw”都不是蓝色连结(或根本没有连结),也就是说只有“See also”(参见)处的“Marie Adams (disambiguation)”与“Mary Adams (disambiguation)”是蓝色连结,这才是G18的处理范围。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16 (UTC)
- 调整于2022年1月30日 (日) 09:28 (UTC)。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28 (UTC)
- 是否属于本提案的快速删除对象?(假设没有其他的公园街,也先不要讨论应否AFD的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9:09 (UTC)
- 我想周秦是一个很好的反例,在AFD里就得到改善了。所以就算一开始是全红也不代表就要立即删除,顶多是AFD,故敝人对本提案续予以反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2月6日 (日) 12:04 (UTC)
- (-)反对:即便是完全没有有效蓝连,也应该是提出存废讨论,让大家有最后机会修正,而不是快速删除。--Maccomcre(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09:37 (UTC)
- 那按照你的理论,快速删除方针可以完全废止,因为所有页面都有“最后修正的机会”。我无法说服自己这是合理的反对理由。--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46 (UTC)
- @Maccomcre。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48 (UTC)
- 我认为这与其它的快速删除不同,这种情况通常已经有实质的内容,修正的机会不会比其它的快速删除低。--Maccomcre(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09:58 (UTC)
- @Maccomcre: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我与Cdip150就G18的适用范围(WP:DAB条文与“有效连结”的定义)的讨论,现在这个提案中Cdip150上方举的例子是不适用G18的(甚至可能不违反WP:DAB的“如果你一定要建立一个消歧义(当然这也是你的自由),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连结(条目)”条文,至少我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我认为这种情况下仍能符合G18的消歧义页面应该少很多。但凡你随意加一个蓝色连结进去,其他人就不能提G18(就算真的有人提了,管理员顶多转交AFD),如果遇着Cdip150这种管理员的话,他可能就直接加一个蓝色连结进去,然后驳回请求了。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10:04 (UTC)
- 只要随意加入蓝连便不能G18,那G18还有什么用处?如果本身已经没有实际内容,纯粹加入蓝连是不能变成有实际内容的,那样用G1便可以,不需要G18。总括就是制定G18是多余的。--Maccomcre(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10:43 (UTC)
- 理论上是如此,但实际上不会有人为了这种事而做出这种事情来,因为根本没有这个必要。--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11:37 (UTC)
- 如果加蓝连理论上是可行的,也就是有可能有人会做这种事,除非能够证明无论加什么蓝连都必定是不恰当的,否则不适合快速删除,最多只适合存废讨论。--Maccomcre(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12:03 (UTC)
- 我觉得我可以用一个比较precise的用词来防止这种情形出现。--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1日 (一) 01:14 (UTC)
- 如果加蓝连理论上是可行的,也就是有可能有人会做这种事,除非能够证明无论加什么蓝连都必定是不恰当的,否则不适合快速删除,最多只适合存废讨论。--Maccomcre(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12:03 (UTC)
- 理论上是如此,但实际上不会有人为了这种事而做出这种事情来,因为根本没有这个必要。--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11:37 (UTC)
- 只要随意加入蓝连便不能G18,那G18还有什么用处?如果本身已经没有实际内容,纯粹加入蓝连是不能变成有实际内容的,那样用G1便可以,不需要G18。总括就是制定G18是多余的。--Maccomcre(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10:43 (UTC)
- @Maccomcre: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我与Cdip150就G18的适用范围(WP:DAB条文与“有效连结”的定义)的讨论,现在这个提案中Cdip150上方举的例子是不适用G18的(甚至可能不违反WP:DAB的“如果你一定要建立一个消歧义(当然这也是你的自由),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连结(条目)”条文,至少我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我认为这种情况下仍能符合G18的消歧义页面应该少很多。但凡你随意加一个蓝色连结进去,其他人就不能提G18(就算真的有人提了,管理员顶多转交AFD),如果遇着Cdip150这种管理员的话,他可能就直接加一个蓝色连结进去,然后驳回请求了。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10:04 (UTC)
- 我认为这与其它的快速删除不同,这种情况通常已经有实质的内容,修正的机会不会比其它的快速删除低。--Maccomcre(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09:58 (UTC)
- (-)反对:快速删除方针相较于AFD少了审查和改进的机会,乃是为了快速处理破坏性的编辑而建立,对于非破坏性的编辑,必须谨慎为宜。在我看来,此类条目绝非破坏性编辑,且并非完全毫无意义,因此建议循AFD流程处理。---Koala0090(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13:08 (UTC)
- 对于快速删除方针“乃是为了破坏性的编辑”一说,我抱有一定的怀疑。--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1日 (一) 01:16 (UTC)
- (不是说本地要引入)英维甚至有en:WP:CSD#A7:No indication of importance (people, animals, organizations, web content, events),即明显缺乏关注度的条目。--路西法人☆ 2022年1月31日 (一) 03:21 (UTC)
- (+)支持:G18可以明显去除一些不必要的消歧义页面,但是我认为需要设置一个宽限期。(!)意见:和G14的条款一样,需要设置一个暂缓删除的期限,对于全红链的消歧义,设置3天期限后删除,而全绿链的消歧义设置14天后才提报快速删除。以下仅为鄙人的意见。 Buenos※Días 2022年1月31日 (一) 11:09 (UTC)
- 如果要宽限期,那走ASD就好了啊。--Koala0090(留言) 2022年1月31日 (一) 12:15 (UTC)
- 那就不是速删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2月1日 (二) 07:30 (UTC)
- 仅仅是有效连结那肯定是不行的,毕竟有关注度的东西未必就一定有条目。红连消歧义在理论上需要指向目标确实没有建立的可能(也就是没有关注度)或是不符合消歧义的定义才能够被删除,只是全红就要删除的话可能太过武断。--AT 2022年1月31日 (一) 15:53 (UTC)
O7的意义?
我在无聊煮客栈时留意到O7,思考后认为O7没有存在的必要,原因如下:
- 实际上被O7的草稿没有违反任何其他方针(违反的早被其他方针给删了);
- 删除页面不会释放空间(其实我们天天煮客栈才是炸服务器的主要原因[开玩笑的]);以及
“在backup方面草稿会霸占硬盘位置。”这中解释是完全错误的,删除不会将页面内容从数据库中抹除,只会限制普通用户对页面访问的权限。因此删除完全不能释放资源。
不需要您操心基金会的硬盘。
- 对于重新开始草稿编写造成不便。
故此,我建议大幅修改O7,有以下建议:
- O7:废弃或过时的草稿。
- 需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
- 对于有对应条目页的草稿,草稿页明显已和条目页严重脱节;
- 对于无对应条目页的草稿,草稿如被发布至条目页,将会明显违反内容方针,并草稿已被搁置超过一个月。
- 草稿指任何在草稿命名空间的页面,以及挂有{{AFC submission}}的非内容页面。
- 注意只有明显符合条件的草稿方可提请快速删除,否则应该提请页面存废讨论。
- 如果草稿同时符合其他快速删除条件,应优先使用其他快速删除条件。
以上,祝编安。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26日 (三) 01:57 (UTC)
- 关于删除:业务删除(标记删除flag或者断掉关系id)也是删除,只要大部分人看不到就是删除了。 Wikipedia:不要担心性能,某组织都说了,基金会的资金储备够当泳池游了,组多几个磁盘阵列存储数据也不是问题。删除就是为了让某个页面不可见,而不一定是彻底消除。
- O7的核心应该和O1、G10差不多,可以理解为让特定页面连同历史也“彻底”不可见。如果不介意有前续历史的话,草稿页是公共的,不可以被OWN(想OWN的话,最好在用户子页处理),只要没人继续写,O7再开也行,草稿接着编辑也可。我认为现阶段O7的描述对于执行没太大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26日 (三) 06:02 (UTC)
- 如果不想速删的话,我建议将过期草稿不留重定向地移动至相关用户的子页面,这样就不会有“对于重新开始草稿编写造成不便。”的问题,同时也可以确保草稿空间不会长期被一些废弃的草稿占有,让后来者可以随时在对应草稿页进行编写。--AT 2022年1月31日 (一) 15:58 (UTC)
- O7草稿事实上是可以直接恢复的,联系管理员即可,如果不想6个月删除也可以移到用户空间下面。但是6个月不删除,如果6个月后有新用户来想要建立这一个页面到草稿空间,发现原有草稿搁置了很久没人动工,自己想要重写的话这个页面就不算是他自己的页面了(清空然后重新开始,创建者还是原有的创建者),这个时候对他DYKC、GA、FA等都会有问题,同时如果被提存废的话不会通知到实际创建者。O7对6个月的草稿无差别删除事实上可以解决这一个问题。HotaruTalk 2022年2月1日 (二) 15:48 (UTC)
- (✓&)有条件同意:如果有人想要编写草稿,他应该先检查现有草稿(包括过期的),尽量减低重造轮子的麻烦。但现行O7令此变成不可行。或者可以:
- 1. ( π )题外话 改善“页面作者”的判断方式,把清空重来计入考量;
- 2. 同AT君,移动至原作者(使用改善后的考量方式)的子页面,并在特定页面列出。
-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01:25 (UTC)
&action=info
就明白了。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3:37 (UTC) 第一点mw软件技术不可行,不能期望小工具作者以清空重来判断页面作者,页面创建者的判断方式是写死在mw软件里面的,看
- Template:AFC_submission并不合理,可能是拒绝很多次的拒绝模板,应该是有引用Template:AFC_submission/pending的才能豁免-- Sunny00217 2022年2月10日 (四) 03:11 (UTC) 挂
书名号重定向页面
刚才一大堆由带书名号重定向至没有重定向的页面以R3删除(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1/12/15),但R3项中根本没有包括书名号使用的问题,而且,假如我们可以接受以上书名号命名作品列表(Category:电影获奖与提名列表),或者作品分类(Category:《诗经》篇目,我们是不是更加应该对带书名号的重定向更加宽容,因为重定向是极为廉价的,完全可以考虑到读者看见有部分页面使用了书名号命名而使用了书名号搜索。WP:R中根本没有说明这种情况,而我认为这种重定向是有助于偶然连结。以上,给予社群讨论。🐦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1:46 (UTC)
《任意内容》任意内容
、任意内容《任意内容》
和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任意内容
是没有问题的,《任意内容》
才是需要删的。--Txkk(留言) 2021年12月18日 (六) 03:39 (UTC)- 问题是
《任意内容》任意内容
和《任意内容》
之间,《任意内容》这个命名预期会更常使用啊,而且如果根本上用书名号表示作品是R3。这样没有消歧义作用的列表、名单都应该是格式错误,两者不应该有别。🐦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3:57 (UTC)- 书名号之外没有字符的重定向是没有必要的。--Txkk(留言) 2021年12月18日 (六) 04:18 (UTC)
- 你能否直接说明为什么书名号之外没有字符的重定向是没有必要的?而书名号之外有字符的重定向是必要的?--🐦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4:43 (UTC)
- 感觉违反直觉。--Txkk(留言) 2021年12月22日 (三) 16:39 (UTC)
- 你能否直接说明为什么书名号之外没有字符的重定向是没有必要的?而书名号之外有字符的重定向是必要的?--🐦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4:43 (UTC)
- 书名号之外没有字符的重定向是没有必要的。--Txkk(留言) 2021年12月18日 (六) 04:18 (UTC)
- 问题是
- WP:CSD#R3列举的情形是不完全举例,还是仅限这些情形。 绀野梦人 肺炎退散 2021年12月18日 (六) 03:59 (UTC)
- 我理解WP:R3在TW的时候只能是四选一的,所以应该是仅限这些情形。特殊情况可以雪球,比如我之前提删过“上海文峰美容美发有限公”(没有司字)之类漏字的。--🐦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4:05 (UTC)
- 漏字符合主条文“明显笔误”应该完全没有任何疑义,不认同是雪球。--Xiplus#Talk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14 (UTC)
- 2012年10月提过一次,可惜更新时未将“仅限”二字写入方针;2012年11月有一次较大规模的讨论可以参考。消歧义括弧跟间隔号两项的都是有经过讨论决定出来的格式规定,与“我觉得不应该使用这样的格式”有程度上差异,目前是未能符合R3准则的,当然如果你们讨论出不接受这样格式,请务必写入R3,不要再以“我觉得应该删除”的心态来使用R3。--Xiplus#Talk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36 (UTC)
- 我理解WP:R3在TW的时候只能是四选一的,所以应该是仅限这些情形。特殊情况可以雪球,比如我之前提删过“上海文峰美容美发有限公”(没有司字)之类漏字的。--🐦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4:05 (UTC)
- 还有一种奇葩的情况是
《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任意内容》
,我还没有见到过[2]。--2021年12月18日 (六) 04:08 (UTC) - 只讨论一种情况,就是一个作品类条目是否允许创建“《<作品名>》”的重定向,我认为没必要,因为不太可能有人搜索时会连书名号一并搜索,对于搜索引擎的话,带书名号搜索可以直接定位到对应作品的条目,即使该条目没有带书名号的重定向(搜索引擎是以导语段加粗的导语词作为匹配,似乎几乎所有的作品类条目的导语词都会添加书名号(暂时没找到没有添加书名号的情况,和确认搜索引擎对于以带书名号的作品名搜索会如何匹配))。——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18日 (六) 07:05 (UTC)
- 但是有时候书名号会带有消歧义的作用,例如《知识》这类的,带书名号的直接重定向更为方便,现在[3]站内找“《知识》”一词根本不能带到知识 (杂志)一词。而且重定向一文也说明应该要考虑到有些人是直接以url搜索,而非用google或者站内功能。--🐦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9:40 (UTC)
- 搜索时不加书名号不行?--Txkk(留言) 2021年12月18日 (六) 12:19 (UTC)
- 在第十个结果。就是不方便啊。--🐦T🕙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06 (UTC)
- WP:消歧义(如果歧义项少,现阶段只有两个的话,可以用主题目消歧义)应该可以解决这类多事物同名的简单消歧义。——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28 (UTC)
- 在第十个结果。就是不方便啊。--🐦T🕙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06 (UTC)
- “《知识》”相当于“知识 (作品)”,这个范围太大了。而且读者就算加书名号,也未必是想找这本杂志,毕竟en:The Knowledge (album)也可能适用“《知识》”。
- 而且普通读者一不确定知识 (杂志)这个条目建立与否,二无法预知《知识》是否导向到其他作品(或者因为没有任何作品条目建立,所以无处定向直接红链):所以搜索“《知识》”很大可能是不尽人意,有点投机碰运气的意思。理性的搜索方法还是不加书名号,直接通过知识的顶注跳转。
- 而且现在建立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将来很可能就要改知识、知识 (消歧义)、《知识》三处,维护上也会不方便。--洛普利宁 2022年1月3日 (一) 08:41 (UTC)
- 搜索时不加书名号不行?--Txkk(留言) 2021年12月18日 (六) 12:19 (UTC)
- 但是有时候书名号会带有消歧义的作用,例如《知识》这类的,带书名号的直接重定向更为方便,现在[3]站内找“《知识》”一词根本不能带到知识 (杂志)一词。而且重定向一文也说明应该要考虑到有些人是直接以url搜索,而非用google或者站内功能。--🐦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9:40 (UTC)
- (!)意见:常用于诗书篇章、歌曲影剧、报纸杂志、图表名称两旁加上的《书名号》,有助读者分辨哪些条目是介绍作品。 --李美连 2021年12月18日 (二) 10:25 (UTC)
- 会产生歧义的可允许书名号重定向,比如《大学》。--东风(留言) 2021年12月18日 (六) 11:58 (UTC)
- 这样的话其他带后缀的条目也是一样处理方式?--🐦T🕘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02 (UTC)
- WP:消歧义的主题目消歧义可以解决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05 (UTC)
- 我认为是可以解决的,个人观点。--夏雪若(留言) 2021年12月19日 (日) 18:13 (UTC)
- 消歧义是消歧义,重定向是重定向,是两个问题吧 囧rz……。--🐦C🕕 2021年12月20日 (一) 10:35 (UTC)
- 确实不能放在一起谈。--夏雪若(留言) 2021年12月20日 (一) 14:12 (UTC)
- @ghrenghren:,因为你提出的一个例子,知识杂志,完全可以用消歧义的处理方式解决,而不需要添加书名号。——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2日 (三) 02:16 (UTC)
- 也有可能“知识”这个词的普遍性,导致知识杂志的权重偏低而结果偏后。但如果只以“知识”作为关键词,再配合消歧义的处理,可能更快到达目标条目(或者直接以“知识 杂志”作为搜索关键词组)。有些独特的作品条目名称(不至于同其他常见的通用用词相同),加不加书名号的搜索权重都很高,没有为作品类条目添加带书名号的重定向的需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2日 (三) 02:24 (UTC)
- 重定向的问题大多都是可以靠消歧义解决,但是加了书名号能直接到的话为为什么不做呢?--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5:24 (UTC)
- 那为什么要做呢?一个纯属个人主观的操作问题(至少在站点搜索某个作品的条目还带书名号是很反常的操作),另一个是纯属技术问题(搜索引擎对书名号实际不太感冒,对于独特的作品名加不加都能高权重,对于以常用名称命名的作品名,使用常用词的其他条目怎样都会压过作品条目)。对于衍生条目为了区分出作品名而加书名号我不反对(实际上更早的做法是不加书名号,但基于某些作品名会对某些读者产生歧义才觉得有需要加上),但以重定向的核心是为了处理别名的话,我不认为加书名号的作品名是作品名的别名而视为添加为重定向的考虑。——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5日 (六) 03:32 (UTC)
- 重定向的问题大多都是可以靠消歧义解决,但是加了书名号能直接到的话为为什么不做呢?--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5:24 (UTC)
- 消歧义是消歧义,重定向是重定向,是两个问题吧 囧rz……。--🐦C🕕 2021年12月20日 (一) 10:35 (UTC)
- 我认为是可以解决的,个人观点。--夏雪若(留言) 2021年12月19日 (日) 18:13 (UTC)
- 个人完全不能理解书名号外内容有无会导致二者出现什么实质上的差别,例如说“不太可能有人搜寻时会连书名号一并搜寻”这一句很有道理的话就同时适用于二者。要嘛就一律删除,要嘛就一律保留,无论是条目、列表还是重新导向页面皆然。——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2月20日 (一) 20:47 (UTC)
- 像“《艺术家》获奖名单”这样的,加书名号是为了消除歧义(不是一群从事艺术的人获了奖,而是一部名叫“艺术家”的作品获了奖),那些与之相同格式的标题是为了命名一致性(上次讨论在此,可惜无疾而终)。--Txkk(留言) 2021年12月22日 (三) 16:52 (UTC)
- 不要炒大杂锅。这次应该主要考虑作品类条目是否加一个作品名带书名号作为重定向名。对于衍生的其它条目暂且应该不是这次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3日 (四) 02:13 (UTC)
- 我同意Eric的观点,格式错误理由是通用在本体和衍生条目的。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5:29 (UTC)
- 重定向不等同于衍生条目,重定向的核心是解决类似别名的处理,但带书名号的“条目名”不是别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5日 (六) 03:24 (UTC)
- 我同意Eric的观点,格式错误理由是通用在本体和衍生条目的。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5:29 (UTC)
- 假如就是格式错误,艺术家 (电影)获奖名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带书名号的“条目名”(列表等等)既然不是别名,这样的话就更没有保存的理由了,未见得其合乎WP:POFR的哪一项。--Ghren🐦🕖 2021年12月25日 (六) 11:24 (UTC)
- 不要炒大杂锅。这次应该主要考虑作品类条目是否加一个作品名带书名号作为重定向名。对于衍生的其它条目暂且应该不是这次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3日 (四) 02:13 (UTC)
- 像“《艺术家》获奖名单”这样的,加书名号是为了消除歧义(不是一群从事艺术的人获了奖,而是一部名叫“艺术家”的作品获了奖),那些与之相同格式的标题是为了命名一致性(上次讨论在此,可惜无疾而终)。--Txkk(留言) 2021年12月22日 (三) 16:52 (UTC)
我接受且认为逻辑自洽的方案有三个:
- 完全可以保留带书名号的重定向,不视作格式错误;
- 书名号只作消歧义的方式,在有歧义的时候可以加,没有歧义话就删除;
- 书名号就是格式错误,完全不能接受。
--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5:29 (UTC)
- 由于命名一致性产生的作品类主体条目的衍生条目(但不包括重定向),例如各种列表等,作品名部分以书名号括注并不反对。对于单纯的只括注书名号的作品名并作为重定向的话,不太认同,不符合搜索习惯,而且有消歧义的命名方法和WP:消歧义的内容处理方法去解决。如果作品名足够特别,作品名作为关键词加不加书名号在站点引擎搜索似乎没有差异。对此不认为需要这样建立重定向页。——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4日 (五) 06:19 (UTC)
- 命名一致性和消歧义和格式错误本身的问题没什么关系吧。你们现在提出来的论点就是带书名号搜索不合习惯不合当识,你的习惯不一定是读者的习惯,用url直接搜索的读者也不在少数。习惯问题是我无从辩驳,也不是合理的理由吧。带书名号的命名可以直接引导读者去正确标题,而不是《知识》→知识→知识杂志中间再带一层。我只接受上面1或者2的方案。--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7:50 (UTC)
- 你的习惯(加书名号搜索)也不一定是其他读者的习惯(至少我和Txkk都认为这不符合操作直觉)。而且维基的连接性就是希望读者能多遍历其他条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5日 (六) 03:34 (UTC)
- 我认为还可以增加一个逻辑:作为衍生条目的条目名称,而为作品名添加书名号括注不是格式错误,但单独为一个作品条目添加带书名号的重定向(来达到某些特殊的操作便捷等)是反常规和不必要的,也就是算是格式错误。——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5日 (六) 03:44 (UTC)
- 你这个逻辑不合NC:#书名号,衍生作品依我所见也是包括在书名号的规定之内的,如果你认为要这样理解的话,请你写进去。操作直觉可能每个人都有所不同,所以假如是单纯从条目命名而言,我不在乎从众。但是重定向应该是宽得多,只要有一部分人认为合直觉,应该可以使用,重定向的标准不必和条目这样紧。维基的连接性和这个重定向似乎没什么大关系。假如单独为一个作品条目添加带书名号的重定向是没必要的话,这样以方案2作结论只建立有歧义的就好。--Ghren🐦🕖 2021年12月25日 (六) 11:18 (UTC)
- 命名一致性和消歧义和格式错误本身的问题没什么关系吧。你们现在提出来的论点就是带书名号搜索不合习惯不合当识,你的习惯不一定是读者的习惯,用url直接搜索的读者也不在少数。习惯问题是我无从辩驳,也不是合理的理由吧。带书名号的命名可以直接引导读者去正确标题,而不是《知识》→知识→知识杂志中间再带一层。我只接受上面1或者2的方案。--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7:50 (UTC)
- 由于命名一致性产生的作品类主体条目的衍生条目(但不包括重定向),例如各种列表等,作品名部分以书名号括注并不反对。对于单纯的只括注书名号的作品名并作为重定向的话,不太认同,不符合搜索习惯,而且有消歧义的命名方法和WP:消歧义的内容处理方法去解决。如果作品名足够特别,作品名作为关键词加不加书名号在站点引擎搜索似乎没有差异。对此不认为需要这样建立重定向页。——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4日 (五) 06:19 (UTC)
- 如果以命名常规关于书名号的说明,这种带书名号的作品名作为条目名本身就是不符合的。一致性也只是规范同一分类的条目命名模式一致(不太确定,作品条目的衍生条目对作品名部分加书名号括注好像见过是一次方针版讨论确立过,但我没找到对应的条款)。另外,衍生条目本身还是条目,一个有内容的页面,但重定向页是技术性页面,不是条目,所以不认为这是衍生条目也不是不认为是消歧义,因为消歧义在条目名的处理早有方案。——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6日 (日) 02:00 (UTC)
- 即使从Wikipedia:重定向#KEEP的情况考虑,例子上都没有对“带书名号的作品名”作为重定向名这种情况有支持,基本围绕着重定向就是作为某个页面的别名处理而存在。——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6日 (日) 02:18 (UTC)
- 条目一致性和分类一致性都是些很理想但是不能实行的条文,暂时放一边好,上次在Category_talk:电影获奖与提名列表讨论的时候就有人指出这个书名号规范不明确,似乎是以直接执行至衍生条目但缺乏共识。重定向的消歧义方式一般都是比条目命名为广,元朗西铁站这种明显不合命名常规表达方式在重定向也是可以,以因为条目有对应解决方案,来论证重定向不能以此消歧义似乎有所不妥。衍生条目的命名能否要和主条目一致似乎没有结论,重定向和消歧义的相关方针似乎都对书名号的相关使用缺乏支持。--Ghren🐦🕐 2021年12月29日 (三) 05:48 (UTC)
- 单纯元朗西铁站也有少量连入(Special:链入页面/元朗西铁站),我认为可以套用“方便链接”的理由去满足重定向的需要(元朗站也的确区分了轻铁站和西铁铁路站)。书名号不认为属于这种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9日 (三) 09:06 (UTC)
- 一致性的处理更像是约定俗成,而非明文规则。例如最起初的作品类条目及衍生条目(包括各种列表)都是直接作品名XX列表进行命名,ACG类几乎都是这样处理,但部分真人电影出现了特别情况,例如前面提到的“艺术家”例子才有考虑将作品名部分用书名号括注。回归这个主题的重点,就是似乎带书名号的作品名重定向没有符合重定向里面允许的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9日 (三) 09:15 (UTC)
- 是的,所以嘛讨论的时候无视一致性这个规制,没什么用。书名号的作品的确在各方都缺乏明确规定,无论是重定向还是条目也好。条目的规定比较语焉不详。所以,艺术家 (电影)获奖名单或者艺术家获奖名单 (电影)就不行吗 囧rz……。--Ghren🐦🕓 2022年1月4日 (二) 08:38 (UTC)
- 后者可能会与WP:消歧义条目命名机制重合,前者反常规的命名。另,对于“艺术家获奖名单”我不反对,一来作品类衍生条目习惯的命名处理,二来ACG类没见过这种情况所以不好判断。——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4日 (二) 09:14 (UTC)
- @Cwek:前者反而没有明文禁止,后者我觉得机制重合但是只要没有相同的内容也不会有歧义吧。--Ghren🐦🕗 2022年1月13日 (四) 12:12 (UTC)
- 后者参考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存档16#命名常规(方针) § 括号的使用和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存档16#命名常规(方针) § 括号的使用2,后者的用法会被认为就是命名消歧义(所以不是全名有歧义就不应该这样写法)。前者是没明确规定,但不合常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14日 (五) 01:06 (UTC)
- @Cwek:前者反而没有明文禁止,后者我觉得机制重合但是只要没有相同的内容也不会有歧义吧。--Ghren🐦🕗 2022年1月13日 (四) 12:12 (UTC)
- 后者可能会与WP:消歧义条目命名机制重合,前者反常规的命名。另,对于“艺术家获奖名单”我不反对,一来作品类衍生条目习惯的命名处理,二来ACG类没见过这种情况所以不好判断。——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4日 (二) 09:14 (UTC)
- 理论上一切条目都要遵循一致性,因为一致性被归到了技术限制,而技术要求必须得到满足。--东风(留言) 2022年1月4日 (二) 08:48 (UTC)
- 这是不可达成的终极目标。--Ghren🐦🕒 2022年1月10日 (一) 07:37 (UTC)
- 是的,所以嘛讨论的时候无视一致性这个规制,没什么用。书名号的作品的确在各方都缺乏明确规定,无论是重定向还是条目也好。条目的规定比较语焉不详。所以,艺术家 (电影)获奖名单或者艺术家获奖名单 (电影)就不行吗 囧rz……。--Ghren🐦🕓 2022年1月4日 (二) 08:38 (UTC)
- 条目一致性和分类一致性都是些很理想但是不能实行的条文,暂时放一边好,上次在Category_talk:电影获奖与提名列表讨论的时候就有人指出这个书名号规范不明确,似乎是以直接执行至衍生条目但缺乏共识。重定向的消歧义方式一般都是比条目命名为广,元朗西铁站这种明显不合命名常规表达方式在重定向也是可以,以因为条目有对应解决方案,来论证重定向不能以此消歧义似乎有所不妥。衍生条目的命名能否要和主条目一致似乎没有结论,重定向和消歧义的相关方针似乎都对书名号的相关使用缺乏支持。--Ghren🐦🕐 2021年12月29日 (三) 05:48 (UTC)
题外:另一个极端,命名上不能允许有书名号?
- 一部分找到的前置讨论: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存档16#条目命名一致性、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5#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书名号之商榷。
- 由于留意到Ghrenghren似乎想申请移动一部分使用书名号括注作品的衍生条目(《死侍》获奖名单),看了一下命名常规中的书名号部分,“书、篇、报纸、刊物、歌曲、戏曲的条目名称”,这样的描述框定了一个十分明确的范围,这样的描述并不好,从IAR的考虑,我认为应该是指作品类条目的条目命名不应该带书名号,所以我认为有必要考虑修改一下描述“作品类(包括但不限于:书、篇、报纸、刊物、歌曲、戏曲)的条目名称不带书名号。”
- 另,作品类条目的衍生条目(例如:获奖列表、人物列表等)的“作品名”是否允许(注意,不是必要)用书名号括注,并将这个论述字面化?(如果结合上面一句,添加为“但对于其衍生条目(包括不限于获奖列表、人物列表等)社群暂时没有。”)上面提及的讨论就涉及书名号这方面的问题。另外,我没能找到关于允许前述情况的讨论或共识确认,如果有了解相关讨论的,希望留个链接检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10日 (一) 06:14 (UTC)
- 现行电子游戏命名方针衍生列表要求不加书名号。当然这项方针是8年前通过的,当时社群还没有考虑过书名号的问题,而隔壁日文维基列表也没有加书引号的习惯。这条方针反映的就是当时的现状。
- 书名号是用于标示语段中出现的各种作品的名称的符号,不是语段的情况没有要求。不像数学上的向量,无论单用还是放到上下文里都要标箭头或加粗。另一方面,英文音乐单曲要加引号,但英维条目命名时一样不加引号,比如en:Saturday (Fall Out Boy song)而非en:"Saturday" (Fall Out Boy song)。类比就是中文维基不加书名号了。
- 至于“《死侍》获奖名单”一类,我认为在标题上用书名号强调“死侍”是作品的意义不大。一方面“XX获奖名单”不是常设条目,读者往往是从相关条目链接进入的,不需要关心条目标题;另一方面只看“《死侍》获奖名单”,读者同样无法得知列表是电影还是漫画的获奖情况。所以这就要求写出良好的序言,读者根据条目第一句判断找对作品没有。加书名号的作用我认为主要还是“好看”,或者说尽量和正文风格一致。
- 个人看法,标题兼有页面ID的意思,主要还是在维护便利的前提下,兼顾读者的感受,不需要像正文一样严格要求。比如英文维基专辑标题斜体,只是格式上顺便加斜,不改变标题实际文字;等到单曲加引号字元的时候,英维标题就又不加了。至于中文维基衍生列表,命名加或不加书名号都有各自的道理。我认为这应该有统一的标准,或者都加、或者都不加,而不是根据编者喜好先到先得。统一的格式有利于制造模板和统一维护,也不会让新编辑创建条目时困惑。--洛普利宁 2022年1月10日 (一) 07:13 (UTC)
- 由于有一部分电影作品条目的衍生条目是作品名加了书名号括注,或者说电影类作品特别喜欢使用常见代词或名词导致产生衍生条目时产生语义歧义才有考虑添加。如果就“衍生条目类的条目名作品名部分是否添加书名号括注”需要方针化的话,分几种情况:1.有子方针约束允许或禁止的按子方针处理(对应电子游戏方针);2.电影条目允许加,尤其是不添加下会产生语义歧义的(对应现时部分电影的情况);3.社群没有定论。以上?——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10日 (一) 08:53 (UTC)
过往设立讨论:Wikipedia_talk:快速删除方针/存档8#快速删除方针修订:明显不恰当的
看起来R6是将移动的所有重定向都删除,而文件重定向方针则认为除WP:FNC#8外都不应删除,请问方针是否矛盾?--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2年2月23日 (三) 04:29 (UTC)
- 我觉得某个页面需要删除 → 我发现我的理由符合快速删除准则 → 提交快速删除
- 我发现某个页面性质符合快速删除准则 → 但不会有任何人觉得需要删除 → 仍然提交快速删除--Xiplus#Talk 2022年3月4日 (五) 04:43 (UTC)
- (?)没看懂啊没看懂 囧rz……--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2年3月4日 (五) 09:46 (UTC)
- 如果有重定向需要删除,可以用R6;而不是所有重定向都需要以R6删除。--Xiplus#Talk 2022年3月4日 (五) 09:58 (UTC)
- 明白,但问题是只要一移动文件就有人提速删,有些页面甚至连链入页面都还没改就有人删。--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2年3月4日 (五) 10:03 (UTC)
- 此类速删一律拒绝,但我不知道其他管理员怎么做。--Xiplus#Talk 2022年3月10日 (四) 05:13 (UTC)
- 此处@Wcam,您上次处理了我挂了hangon模板的R6速删。--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2年3月10日 (四) 09:18 (UTC)
- 此类速删一律拒绝,但我不知道其他管理员怎么做。--Xiplus#Talk 2022年3月10日 (四) 05:13 (UTC)
- 明白,但问题是只要一移动文件就有人提速删,有些页面甚至连链入页面都还没改就有人删。--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2年3月4日 (五) 10:03 (UTC)
- 如果有重定向需要删除,可以用R6;而不是所有重定向都需要以R6删除。--Xiplus#Talk 2022年3月4日 (五) 09:58 (UTC)
- (?)没看懂啊没看懂 囧rz……--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2年3月4日 (五) 09:46 (UTC)
快速删除被全域禁制个人的编辑
原标题为:快速删除被全域锁定个人的编辑
全域锁定条款规定所有被全域锁定的个人所做出的编辑均不得保留,但目前维基百科没有相应的快速删除方针,使得用户在删除时无法找到相应清楚的理由。因此,建议以下条文:
GXX. 被全域锁定个人的编辑
- 注意此理由只适用于被全域锁定者被全域锁定后的编辑。
- 如用于页面(而非修订版本删除),该页面的创作者为被全域锁定者。
- 使用模板{{d|GXX}},并清空页面。
以上,希望可以方便用户操作。附带一提,使用RD5 GXX来进行修订版本删除。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1日 (二) 13:19 (UTC)
直接G3,或者依据全域方针的速删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3:34 (UTC)
- 不同意以G3纯粹破坏定案,因为对于全域禁制的方针和本地处理破坏的方针不一样,须要额外列出一个条款 Buenos※Días 2022年2月1日 (二) 14:31 (UTC)
- 可参考已废除的条款WP:CSD#G6,但是要指出被全域禁制的用户及其傀儡 Buenos※Días 2022年2月1日 (二) 14:15 (UTC)
- @Emojiwiki:“全域锁定条款规定所有被全域锁定的个人所做出的编辑均不得保留”请提供“全域锁定条款”原文(全域禁制有这种规定我反而是知道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4:50 (UTC)
“ | Further involvement to the Wikimedia projects by the globally banned user, after their ban, does not diminish the ban’s scope or validity. Any contributions made by a banned individual, directly or indirectly, may be reverted or removed as part of ban implementation. | ” |
——WMF,WMF Global Ban Policy, section "Implications_of_a_global_ban" |
- 中文翻译:
“ | 在禁制实施之后,即使被禁制的个人仍通过某种方式参与了维基媒体项目,也不意味着禁制被削弱、禁制的范围被调整、或禁制被解除。被禁制的个人所做出的一切贡献——不论是直接做出还是通过他人间接做出——都可被回退或移除,以落实禁制。 | ” |
——WMF and translators,维基媒体基金会全域禁制方针(中文),章节“全域禁制的含义” |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00:56 (UTC)
- 所以这是全域禁制的条款而不是全域锁定啊。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03:06 (UTC)
- 同Sanmosa,另外可以改设立:
GX. 根据基金会行动、全域方针、本地方针必须删除且无需存废讨论的页面。
- 其他维基媒体计划也有类似条款。--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4:58 (UTC)
- 各位参考一下一下老CSD G6:“在被封禁后,只由被禁封用户一个人编辑的文章。当然,这个条件有争论性。”,全域锁定用户和本地永久封禁性质上都是对严重违反方针(全域或本地)进行的处理,而原G6正是对本地永久封禁的处理,后续被G3合并,个人认为CSD更多是为了删除页面,而不是为了删除页面的同时提供一个精准的原因。全域锁定用户事实上是属于破坏者,其创建的页面按照全域锁定方针可以定性为破坏,那么直接以G3速删即可,没有必要再设其他条款。HotaruTalk 2022年2月1日 (二) 15:31 (UTC)
- @Hotaru Natsumi:非也。全域锁定者也可进行建设性编辑,尽管很少见以及不被允许。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00:43 (UTC)
- @桐生ここ的意见,把G3条款改为“根据基金会行动、全域方针、本地方针必须删除且无需存废讨论的页面。”,纯粹破坏明显属于上述范围,可以并入。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3:33 (UTC) 如此可以考虑综合
- 另外我翻遍了Meta的方针,只找到了关于全域禁制的要求,没有全域锁定,你要不然再看下是不是把两个搞混了?关于全域禁制的话题可以继续,但是全域锁定的没有对应条文就没必要继续了。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4:55 (UTC)
- @Hotaru Natsumi:非也。全域锁定者也可进行建设性编辑,尽管很少见以及不被允许。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00:43 (UTC)
修订G3使其符合该讨论中全域禁制用户的建设性编辑
同时修改Module:Template:Delete/data中37行至42行如下:
{
code = 'G3',
aliases = {'r4', 'attack', 'van', 'g6', 'oa', 'pol'},
criteria = '基于方针的删除,包括但不限于纯粹破坏。',
description = '包括基于全域和本地方针的删除;不适用于符合其他快速删除准则的页面和需要存废讨论的页面,非纯粹破坏需附上原因。'
},
以上。可考虑通过大修G3达到该种目的,并无需设立新条款,若设立新条款会造成G3和G?条款大面积重合,造成提删时难以选择。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4:29 (UTC)
- 如果通过的话,是不是LTA开新号创建的条目都要被删除(如Special:用户贡献/臭臭猫)?--东风(留言) 2022年2月2日 (三) 05:42 (UTC)
- 这个条文只针对全域禁制,全域锁定的LTA不算的(后面如果出了新方针的话能直接套就是了)。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6:34 (UTC)
- 支持,条文目前看上去没啥问题。--~~Sid~~ 2022年2月2日 (三) 07:17 (UTC)
- “基于全域方针的删除”我认为可以理解成根据基金会行动而作出的决策,因此我不建议写入G3。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07:23 (UTC)
- 此案初衷就是将基金会行动和全域方针纳入G3,避免设立新的CSD条款造成大面积重复(毕竟能引发基金会行动的大多数都是纯粹破坏范围),如果单独对基金会行动设立新条款的话上面的其他修订就不会有太大意义了。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7:52 (UTC)
- @Hotaru Natsumi:“能引发基金会行动的大多数都是纯粹破坏范围”对于见证过两次针对zhwiki的基金会行动的我来说完全是背离事实的描述。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0:41 (UTC)
- 我是只见证过一次,2021年的那次行动中WMCUG的做法显然属于对站内秩序等等的扰乱,同时还有泄露他人隐私的问题,个人是会把这些行为作为纯粹破坏看待的。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0:49 (UTC)
- @Hotaru Natsumi:这种情况/这些行径我无法理解为单纯的“破坏”(这比“破坏”远更严重)。2018年的那次OA其实与2021年的那次类似,只不过规模比较小。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1:18 (UTC)
- 我是只见证过一次,2021年的那次行动中WMCUG的做法显然属于对站内秩序等等的扰乱,同时还有泄露他人隐私的问题,个人是会把这些行为作为纯粹破坏看待的。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0:49 (UTC)
- @Hotaru Natsumi:“能引发基金会行动的大多数都是纯粹破坏范围”对于见证过两次针对zhwiki的基金会行动的我来说完全是背离事实的描述。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0:41 (UTC)
- 此案初衷就是将基金会行动和全域方针纳入G3,避免设立新的CSD条款造成大面积重复(毕竟能引发基金会行动的大多数都是纯粹破坏范围),如果单独对基金会行动设立新条款的话上面的其他修订就不会有太大意义了。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7:52 (UTC)
单开新条文
- G18/G19/G20. 基金会行动
在特殊情况下,维基媒体基金会办公室保留删除任何内容的权利。此外,管理员可出于协助强制执行基金会行动的目的于不违反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删除由被全域禁制用户所建立的内容。此类删除未经维基媒体基金会许可不得撤销。
我会建议就这种情形单开条文。虽然之前类似提案被人说基金会不需要此条来执行删除动作,但考虑到本地社群成员可以出于协助强制执行基金会行动的目的代为执行删除动作,在这种情况下,这条还是有作用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1:18 (UTC)
- (+)支持,感谢。--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12:46 (UTC)
- {{Shortcut}}还没定案就别强行加了,排版问题就不加{{deltalk}}了。--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12:59 (UTC)
- (※)注意:请参考以下两则讨论:2018年2月、2020年8月。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2日 (三) 16:36 (UTC)
- 语录节录:
- 2018年2月相关语录:
- 语录节录:
“ | (引人 ESD G9,即基金会行动)没有必要,基金会行动不受本地方针制约,本地管理员也不能以基金会行动为由删除页面。 | ” |
——Antigng,建议参照英文维基大幅修改WP:SD |
- 2020年8月相关语录(除非特别指明,否则G4均为提案中的“基金会行动”一案):
“ | G4,基金会行动不需要本地方针 | ” |
——Sunny00217,建议新增多项快速删除方针 |
“ | (○)快速保留(提案):你看到G4为何没有专用模板便明白了,基金会那边也可能针对这里条目而进行快速删除,只是概率非常低。 | ” |
——小文人(原提案者),建议新增多项快速删除方针 |
“ | G4根本不需要挂标示吧,直接删除附上基金会的处理意见连接(甚至不需要考虑本地关于删除的各种细致说明)。这些速删代码更多为挂上标识后进行区分的作用。 | ” |
——Cwek,建议新增多项快速删除方针 |
“ | (回应蟲蟲飛)G4的出现是要为任何基金会的速删行动而未雨绸缪。 | ” |
——小文人(原提案者),建议新增多项快速删除方针 |
- 以上,望参考。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23:39 (UTC)
- @Emojiwiki:“本地管理员也不能以基金会行动为由删除页面”与事实不符。我假设有位因基金会行动而被全域禁制的人在zhwiki建立了一个页面,那无论那个页面里面有什么内容,由于被全域禁制的人被禁止作出任何贡献,相关页面应该删除,管理员是可以因此出于协助强制执行基金会行动的目的执行删除动作的。我原本还想写一句“但维基媒体基金会办公室在执行相关删除动作时未必会在编辑摘要中附上此款的连结”,但由于我也提出了另外一种用法,我就不打算写进去了。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3日 (四) 09:32 (UTC)
- 对,这就是我提案的原因,避免此时管理员陷于没原因的尴尬境地。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3日 (四) 12:08 (UTC)
- 稍有不准确。管理员确实不能以“基金会行动”作为删除理据,此系冒认基金会做出行动,有所不当。您的意思是否管理员以“根据基金会行动而执行全域(禁制)方针”作为删除理由?--路西法人☆ 2022年2月5日 (六) 09:32 (UTC)
- @LuciferianThomas:是的(如果这样理解比较恰当的话)。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5日 (六) 15:28 (UTC)
- 是的! G4隐藏版便是给基金会人员使用,要不要删页面由基金会人员抉择!--小跃(大海捞月) 2022年2月3日 (四) 11:41 (UTC)
- @Emojiwiki:“本地管理员也不能以基金会行动为由删除页面”与事实不符。我假设有位因基金会行动而被全域禁制的人在zhwiki建立了一个页面,那无论那个页面里面有什么内容,由于被全域禁制的人被禁止作出任何贡献,相关页面应该删除,管理员是可以因此出于协助强制执行基金会行动的目的执行删除动作的。我原本还想写一句“但维基媒体基金会办公室在执行相关删除动作时未必会在编辑摘要中附上此款的连结”,但由于我也提出了另外一种用法,我就不打算写进去了。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3日 (四) 09:32 (UTC)
- 以上,望参考。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23:39 (UTC)
- “此类删除未经维基媒体基金会许可不得撤销”(是不是我思想特别奇葩才想到)会不会如此被滥用:
- 囧rz……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6日 (日) 11:37 (UTC)
- (-)反对以上所有提案:首先“Any contributions made by a banned individual, directly or indirectly, may be reverted or removed as part of ban implementation.”注意这里是may不是must,也即全域禁制用户的贡献并不是必须撤销;其次,方针没有要求WMF之外的其他用户执行禁制的义务。--GZWDer(留言) 2022年2月7日 (一) 03:18 (UTC)
- 以往社群对虫虫飞封禁后的发言也是一律移除处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8日 (二) 01:18 (UTC)
- 虫虫飞那是在客栈留言,删了没什么事。--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06:53 (UTC)
- may是must的委婉表达,在此种情境下应当将may理解为must(Wikipedia的server是在Florida的,因此以Florida的法律为优先;Florida的法律是英美法系的,经常会有委婉表达的情形出现)。其次,虽然WMF之外的其他用户没有执行禁制的义务,但现在没有方针容许愿意帮助执行禁制的WMF之外的其他用户执行禁制,因此有需要此条来容许这种情形。--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2日 (六) 04:36 (UTC)
- 基金会的方针又不是法律,may就是may,为什么非要解释成“must的委婉表达”?而且基金会如果真的想说must,那直接说must就好了,干嘛说may?难道美国人也很喜欢委婉含蓄?--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06:57 (UTC)
- 此句may的意思应理解作“若看不顺眼,认为页面不宜留下,则可以仅以创建者被全域禁制为由删除,无需找其他理由”,而无must之意。Sanmosa阁下可以看看英维的编辑en:WP:REVERTBAN是如何将英美法系的Florida的may理解成may的。"This does not mean that edits must be reverted just because they were made by a banned editor"。WMF Global Ban也属该文所说的ban的一种(en:WP:BANAUTH)。可见英维的理解与Sanmosa阁下的理解有出入,而此事上应认为英维的理解比起Sanmosa阁下的理解更令人信服。—— (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19:13 (UTC)
- 以往社群对虫虫飞封禁后的发言也是一律移除处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8日 (二) 01:18 (UTC)
- (-)反对:不宜将meta:WMF_Global_Ban_Policy范围蔓延 成所谓“所有被全域锁定的个人所做出的编辑均不得保留”。 --Zhenqinli(留言) 2022年2月8日 (二) 06:42 (UTC)
- 同上。--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2日 (六) 04:33 (UTC)
- 同上。--Zheng.Z.Xu(留言) 2022年2月17日 (四) 09:46 (UTC)
- (-)反对,有需要直接IAR+G3大量删除就好,不宜立快速删除方针-- Sunny00217 2022年2月10日 (四) 03:13 (UTC)
- @Sunny00217:如果要这样的话,我有预感以后IAR的应用率很可能会大幅增加。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2日 (六) 04:33 (UTC)
- IAR还可以还原啊,立方针就完全无法了-- Sunny00217 2022年2月12日 (六) 04:51 (UTC)
- 本来就是未经特别许可不可还原的操作,就算是IAR+G3还是不能还原。--Sanmosa A-DWY3 2022年3月5日 (六) 02:46 (UTC)
- IAR还可以还原啊,立方针就完全无法了-- Sunny00217 2022年2月12日 (六) 04:51 (UTC)
- @Sunny00217:如果要这样的话,我有预感以后IAR的应用率很可能会大幅增加。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2日 (六) 04:33 (UTC)
- 有条件反对,认同GZWDer第一个反对理由,may就是may。如果全域禁制用户建立的是条目,请按照条目的正常删除规则来处理,不应以建立者的身份来考虑,如果本身品质OK就留着,有改善的余地但是懒得管请提删,可以把创建者封禁。Hotaru Natsumi和Sanmosa的版本“删除全域禁制用户被禁制后绕过禁制创建的页面”以及“删除由被全域禁制用户所建立的内容”都应该将条目排除在外。(假如全域禁制用户创建了符合基本品质的2022年自由车队和徐州八孩母亲风波这样的时事热门条目也要删?)--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15日 (二) 07:18 (UTC)
- 我认为may(在此案中)就是must。因此,很遗憾,就是GA我们也得删除。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46 (UTC)
- 让基金会人士出来解释。--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24日 (四) 04:53 (UTC)
- 我认为may(在此案中)就是must。因此,很遗憾,就是GA我们也得删除。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46 (UTC)
- 吐槽后面反对一面倒啊……是不是我看使用条款真的看错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19日 (六) 05:12 (UTC)
- 要不然给T&S发邮件问一下?--Steven Sun(留言) 2022年2月23日 (三) 02:09 (UTC)
- 问问清楚比较好。--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23日 (三) 02:10 (UTC)
- 同意。但我不懂往那里发,求帮助。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30 (UTC)
- 是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一般信任与安全咨询和滥用报告:ca wikimedia.org,符合基金会行动方针。”?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41 (UTC)
- 先试试看。--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24日 (四) 04:53 (UTC)
- 有人在做吗?(不想劳烦TS看两次)如果没有我就发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6日 (六) 00:08 (UTC)
- 发邮件询问基金会吗?--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6:03 (UTC)
- 有人在做吗?(不想劳烦TS看两次)如果没有我就发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6日 (六) 00:08 (UTC)
- 先试试看。--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2月24日 (四) 04:53 (UTC)
- 是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一般信任与安全咨询和滥用报告:ca wikimedia.org,符合基金会行动方针。”?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41 (UTC)
- 要不然给T&S发邮件问一下?--Steven Sun(留言) 2022年2月23日 (三) 02:09 (UTC)
A global ban prohibits individuals, either in their own capacity or as agents of others, from all editing or other access privileges in Wikimedia Foundation websites, platforms and activities.
——John Sullivan,T&S #38334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3月10日 (四) 08:28 (UTC)
- 你的主张是删除全域禁制的人的贡献,基金会说的是被全域禁制者不能编辑维基百科项目网站,和你说的不是一回事。你应该问他们“如果被全域禁制者创建了条目,应该删除吗?”--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3月10日 (四) 08:38 (UTC)
- 补充参考条文:违反全域禁制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违反基金会的全域禁制可能导致对受禁制个体的立即操作;这包括但不限于:全域锁定、IP地址封禁、IP段封禁或内容移除。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38 (UTC)
- 有条件反对 除非是纯破坏用户,看不出来这一规则有何建设性。类似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不是维基百科方针应该点的科技树。如果是纯破坏用户,一键批量撤销确实可以大幅减少管理员/回退员操作。我认为需要至少两名管理员/回退员确认,或社群讨论+管理员/回退员确认(或自动确认用户提议+管理员/回退员确认)才可批量撤销(例如100次以上编辑)--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22年3月4日 (五) 00:13 (UTC)
- 问题在于这是基金会的政策,我们无权反对。--Sanmosa A-DWY3 2022年3月5日 (六) 02:46 (UTC)
提议引入CSD:U5
在英文维基中,CSD:U5是常用于删除与维基百科无关的用户页的快速删除的理据。在中文维基中似乎缺乏相关的用户页面快速删除准则,致使部分明显违例的用户页面需要使用存废讨论,乃至多次存废讨论。
U5. Blatant misuse of Wikipedia as a web host
Pages in userspace consisting of writings, information, discussions, or activities not closely related to Wikipedia's goals, where the owner has made few or no edits outside of user pages, except for plausible drafts and pages adhering to Wikipedia:User pages#What may I have in my user pages?. It applies regardless of the age of the page in question.
Before placing this template or deleting a page under this criterion:
Read Wikipedia:User pages#Handling inappropriate content and Wikipedia:User pages#Deletion of user pages.
Consider blanking pages with a significant history unrelated to the content that is being deleted.
For draft articles that are on a user's main page and which do not otherwise qualify for speedy deletion, consider moving it to a sub-page.
机械翻译大概是这样的
U5. 公然滥用维基百科作为网络空间
用户空间中的页面由与维基百科目标不密切相关的文字、信息、讨论或活动组成,所有者在用户页面之外几乎没有进行编辑,除了看似合理的草稿和遵循Wikipedia:用户页
无论相关页面的持续存在的日期如何,它都适用。
在放置此模板或根据此标准删除页面之前: 阅读wp:UPNOT和WP:D-UP。
考虑将具有与正在删除的内容无关的重要历史记录的页面清空。
对于用户主页上的草稿文章并且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条件,请考虑将其移至子页面。
引入这一CSD可能能加快部分涉及用户页面的删除争议问题的解决速度?
--Pavlov2(留言) 2022年3月5日 (六) 19:03 (UTC)
- 支持引入。--Jhstriver(留言) 2022年3月9日 (三) 02:43 (UTC)
- 有“删除争议问题”不就应该在存废讨论中讨论吗?此提案很矛盾喔。--Xiplus#Talk 2022年3月9日 (三) 07:16 (UTC)
- 如果这话是在2021年OA前说的话,我会同意,但现在这种情况我觉得“删除争议问题”未必存在。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9日 (三) 13:48 (UTC)
- 实质上,所谓的“删除争议问题”并非争议,
- 本身就严重违反用户页方针的用户页面也能多次在本地得到保留,甚至AFD不通过,是某种变相的拉票或管理战的结果。--Pavlov2(留言) 2022年3月10日 (四) 07:01 (UTC)
- 社群在用户(子)页面是否符合(快速)删除要求这一点上无明确共识。--东风(留言) 2022年3月9日 (三) 08:32 (UTC)
- 对于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是否符合快速删除要求并无(明确)共识的原因是从未就此进行针对性的讨论。对于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是否符合删除要求并非并无共识,至少OA后的多个AFD都已经明确支持删除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9日 (三) 13:50 (UTC)
- 部分WMC成员或非WMC成员,持续地用户页滥用,由于中文百科缺乏这方面的方针,因而多次以无共识逃避删除。这正是提出引用此类CSD的直接原因。
- 感谢阁下的指点--Pavlov2(留言) 2022年3月10日 (四) 06:59 (UTC)
- 不明所己,这样的话你修错位置了。--Ghren🐦🕖 2022年3月10日 (四) 11:31 (UTC)
- 对于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是否符合快速删除要求并无(明确)共识的原因是从未就此进行针对性的讨论。对于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是否符合删除要求并非并无共识,至少OA后的多个AFD都已经明确支持删除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9日 (三) 13:50 (UTC)
- 注意U5的适用限制:“所有者几乎只编辑用户页面,不计看似合理的草稿和遵循WP:UP的页面。”这CSD不是用来快速处理内容有争议的用户页(例如判断是否违反WP:UPNOT之12,经存废讨论较为适宜),而是用来处理例如已因WP:NOTHERE或WP:GAME(用户页刷编辑数)为由封禁的用户的用户页,较无争议。引入U5亦无妨,但目前此类情况似乎并未泛滥到需要专属CSD处理(?)。引入CSD不能加快处理任何争议,因为CSD向来只能用于毫无争议之处。-- (留言) 2022年3月10日 (四) 12:04 (UTC)
- 【1】本地化时可以调整相关适用限制。【2】有关删除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是否有争议这点,请参见我与Pavlov2对Xiplus于2022年3月9日 (三) 07:16 (UTC)的留言的回应。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10日 (四) 13:35 (UTC)
- 完全认同【1】,但不赞成放宽。关于【2】,删除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没有争议,但是页面是否属于滥用可能存在争议;也认同对于一些页面,“删除争议问题”未必存在,此时存废讨论将轻易通过,例如“OA后的多个AFD都已经明确支持删除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但是,“删除争议问题”虽然未必存在,仍可能存在,每个页面状况不同,支持以存废讨论定夺,而不应加速,CSD只应适用于完全没有争议的情况。-- (留言) 2022年3月10日 (四) 14:14 (UTC)(2022年3月10日 (四) 14:21 (UTC)追加说明)
- 我觉得中文维基百科的用户在OA过后应该不至于如此是非不分,那些“争议”其实从一开始也就是那些人瞎搞出来的,所以我能肯定OA过后那些“争议”不存在。基本上会写出那种用户页的人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别有用心的。Sanmosa 2022年3月10日 (四) 14:33 (UTC)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E7%8E%8B%E6%BC%A2%E7%91%8B 这个就是一个经典的U5--Pavlov2(留言) 2022年3月12日 (六) 05:07 (UTC)
- 这是G3/G12,尤其见“丰功玮业”一节。-- (留言) 2022年3月12日 (六) 15:03 (UTC)
-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2/03/22#User:Felixwuuuu这个讨论看得我恼火,英文维基一个U5就飞过去了。----仁爱亲诚的Pavlov2 2022年3月22日 (二) 15:29 (UTC)
- 这是G3/G12,尤其见“丰功玮业”一节。-- (留言) 2022年3月12日 (六) 15:03 (UTC)
- 完全认同【1】,但不赞成放宽。关于【2】,删除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没有争议,但是页面是否属于滥用可能存在争议;也认同对于一些页面,“删除争议问题”未必存在,此时存废讨论将轻易通过,例如“OA后的多个AFD都已经明确支持删除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但是,“删除争议问题”虽然未必存在,仍可能存在,每个页面状况不同,支持以存废讨论定夺,而不应加速,CSD只应适用于完全没有争议的情况。-- (留言) 2022年3月10日 (四) 14:14 (UTC)(2022年3月10日 (四) 14:21 (UTC)追加说明)
- 【1】本地化时可以调整相关适用限制。【2】有关删除被滥用的用户空间页面是否有争议这点,请参见我与Pavlov2对Xiplus于2022年3月9日 (三) 07:16 (UTC)的留言的回应。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10日 (四) 13:35 (UTC)
- 用来处理不编辑维基条目的人或许有用;也不确定这类情况是否常见。另外,不同意放寛。--Temp3600(留言) 2022年3月17日 (四) 12:16 (UTC)
- 不放宽的基础上,也可行。----仁爱亲诚的Pavlov2 2022年3月17日 (四) 15:49 (UTC)
- 有这种行为的用户多吗?--Tranve (✉) 2022年3月26日 (六) 08:42 (UTC)
- 多,而且倔。----仁爱亲诚的Pavlov2 2022年3月27日 (日) 04:25 (UTC)
- 不看好管理员执行该标准的一致性和友好性,速删难以追溯,所以还是存废讨论吧。--YFdyh000(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18:46 (UTC)
- 或者说这个速删只能提到AfD,有争议的话就煮,没争议的话收到(×)快速删除票再速删?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4月5日 (二) 01:12 (UTC)
带括弧重定向去留
重定向的意义是让读者可以搜寻搜寻其他别名都可以搞到相应的条目,照此逻辑任何无连入括弧重定向都不会发挥到导航的作用。我的想法是把R8延伸到任何带着括弧的重新导向都适用,看一下意见-某人✉ 2022年4月5日 (二) 07:31 (UTC)
- 1.搜索建议。2.内链目标。个人建议个例/批量存废讨论,而不是全盘处理。另外,删除这些重定向只有成本而没有收益,移动产生的重定向(例中国 (电脑游戏))改掉链入、速删掉,产生价值吗。--YFdyh000(留言) 2022年4月5日 (二) 08:08 (UTC)
- 之前可能有讨论过?或可翻翻相关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5日 (二) 08:15 (UTC)
- 括号连结本身己经修得麻烦了,李鹏飞已经由主条目移至李鹏飞 (香港),然后有同名香港演员,又移去(政治人物),然后有同名政治人物,又要移动。在此情况下,无用的生年括号重定向是否真的没有必要?只怕未必。猴年马月依然显得出他们的作用,即使像李鹏飞这样的例子,很长时间括号重定向没有被使用也好,但是因为预先建立而吸引了编者使用,后人移动的时候价值上就可以修少一个,所以我不太同意说没有连入就删掉,重定向只有利益可言。--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9:15 (UTC)
- 中正区 (台北市)→中正區 (臺北市)、雪梨 (城市)→悉尼这类重新导向删除会导致输入zh-cn、zh-tw等模式显示标题无法跳转,直接连结形成红连结。其他无连入的重新导向我觉得没什么用,删除无妨。 绀野梦人 2022年4月5日 (二) 10:40 (UTC)
- 速删无链入可能导致一个问题,假设我觉得China (乐团)导言的"中国合唱团"更不错于是移动,链入(5项)被我或机器人改掉,然后China (乐团)作重定向速删、管理员看符合标准执行。不久后我或其他人觉得这样命名有问题,再移动回去、纠正内链。所以,没必要就别动这些重定向和内链。--YFdyh000(留言) 2022年4月5日 (二) 15:29 (UTC)
- 反对删除——还有一个理由:例如李鹏飞 (香港)被移动到李鹏飞 (政治人物),后面有人又想建另一个叫李鹏飞的条目,如果重定向还在那么创建者可以知道该标题有歧义从而换一个标题写。同理,仍然有歧义的条目名称应重定向到消歧义页,以免被人误建成条目。--GZWDer(留言) 2022年4月5日 (二) 17:09 (UTC)
- 可能会导致繁简转换的问题,比如传染病 (电影)→全境扩散,如果删除该重定向,大陆用户就难以找到条目。--BlackShadowG(留言) 2022年4月6日 (三) 00:09 (UTC)
- 这种不少,最近刚建立的异形大战铁血战士 (游戏),如果删去可能某些语言区的用户会搜索不到条目。另外还有作者笔名、表字问题。--Kethyga(留言) 2022年4月6日 (三) 08:51 (UTC)
修订快速删除方针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参考英文维基百科标准,提议修订快速删除方针。
G3和G12
--12З4567(留言) 2022年4月23日 (六) 04:12 (UTC)
G15
--12З4567(留言) 2022年4月23日 (六) 04:12 (UTC)
- (-)反对,这完全相当于不久前才被否决的提案,所以我还是这句:应该交AFD逐个评估,而不是快速删除。即使全部指向不存在页面,仍有可能在AFD期间得到改善或修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4月23日 (六) 09:20 (UTC)
- (-)反对:完全换汤不换药。G3和G12相等于没修。--Ghren🐦🕓 2022年4月23日 (六) 09:46 (UTC)
- (-)反对 如此修改,G12将包含对非生者的批评、争议等内容,“攻击性页面”自由裁量权很大。--YFdyh000(留言) 2022年4月23日 (六) 11:24 (UTC)
- 我不信任社群的自制能力,由此无法支持对G3/G12的修改。(节删) 2022年4月23日 (六) 17:09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引入A7速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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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经常有些明显没有关注度的的事物立条目,例如订阅数一百几十的youtube channel,而这些又不一定可以套用G11 (这些情况被管理员驳回也不在少数),所以建议引入英维这条速删准则以处理这个不足-某人✉ 2022年4月6日 (三) 07:13 (UTC)
- (-)反对,A7以前是有实行过(即WP:CSD#A4),但是已经被废除。“常理明显不可能”在以往的经验里经常容易引起争议,所以才被废除并改为现在的一律转交存废讨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4月6日 (三) 08:15 (UTC)
- 要不废除关注度三十天提删流程,觉得没关注度直接提删算了。--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4月6日 (三) 08:42 (UTC)
- (-)反对并(!)强烈抗议废除关注度30天流程。上次“Wikipedia_talk:关注度/存档11#关注度程序30日过长。”就引起强烈社群反弹。光是缩短30天流程就引起那么大的七万字社群反弹。抗议。你们故意移除30天流程等于是“恶意让编者没有时间寻找线下来源”这也是上次讨论的结论之一或观点之一。“条目里面没有来源不是删除条目的理由,努力找找不到才是”(这句antigng说的,出处,请遵守方针),我也强烈抗议“0纳秒瞬间秒删”、“秒删”的行为,我无论如何都要认为这种行为极端恶意,恶意至极,维基百科又没有最后期限,你们在赶什么?赶火车?赶飞机?留意一下前次讨论的一些观点:“为什么要急于删去条目呢?用户也要有足够时间改善条目,而且来源不只限于线上,线下来源需要更多时间去寻找,一两个星期没能抽空到图书馆,就要删去条目吗?何必急于删去条目呢?;有些新手写了条目后,要多花时间去找来源,我们要给予足够时间让新手有足够时间去改善条目,急于提删条目会吓怕新手;巡查条目不能只看线上来源,对于已存在于条目的线下来源,巡查员也要花时间到图书馆验证,这都需要足够的时间;google 自己也说他们不会把所有来源都呈现在搜寻器中,而且涉及版权问题,有很多来源都不会放在线上,线上来源始终有限,大部分来源都存在于线下,我们须给予用户足够时间寻找线下来源;明显不符合关注度的可以雪球提删,何必急于删去可能符合关注度要求的条目呢?;在没有给多足够改善时间,就急于提删条目,是很容易引起争议的;方针订明删除应是最后手段”,维基对于提删及删除条目都倾向审慎的,在提删前,应给予足够的改善时间。”基本(!)抗议未给缓冲就提删的行为!这是恶意行为!!—-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留言·签到) 2022年4月6日 (三) 09:21 (UTC)
- 想再来一次七万字?我可以ping来当时所有人!!—-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留言·签到) 2022年4月6日 (三) 09:46 (UTC)
- @A2569875,我们都很清楚您的意思,也请您避免“大喊大叫”。--🎋竹生🎍 2022年4月6日 (三) 11:18 (UTC)
- (:)回应我把部分文字弄灰了,有看起来比较“小声”一点吗?--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2年4月6日 (三) 11:21 (UTC)
- 而且你们可以留意一下我下方的留言#A2569875 2022年4月6日 (三) 09:30 (UTC),我并非为反对而反对,我有明指“不要一刀切”,不要全部不分青红皂白地“瞬间现在立刻马上提删”,“符合WP:雪球”本应当可删,其余的缓个几天何尝不可?维基百科不应强迫编者,你们至少也给编者合理的空间和时间嘛,好不好。--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2年4月6日 (三) 11:29 (UTC)
- (:)回应我把部分文字弄灰了,有看起来比较“小声”一点吗?--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 2022年4月6日 (三) 11:21 (UTC)
- (-)反对并(!)强烈抗议废除关注度30天流程。上次“Wikipedia_talk:关注度/存档11#关注度程序30日过长。”就引起强烈社群反弹。光是缩短30天流程就引起那么大的七万字社群反弹。抗议。你们故意移除30天流程等于是“恶意让编者没有时间寻找线下来源”这也是上次讨论的结论之一或观点之一。“条目里面没有来源不是删除条目的理由,努力找找不到才是”(这句antigng说的,出处,请遵守方针),我也强烈抗议“0纳秒瞬间秒删”、“秒删”的行为,我无论如何都要认为这种行为极端恶意,恶意至极,维基百科又没有最后期限,你们在赶什么?赶火车?赶飞机?留意一下前次讨论的一些观点:“为什么要急于删去条目呢?用户也要有足够时间改善条目,而且来源不只限于线上,线下来源需要更多时间去寻找,一两个星期没能抽空到图书馆,就要删去条目吗?何必急于删去条目呢?;有些新手写了条目后,要多花时间去找来源,我们要给予足够时间让新手有足够时间去改善条目,急于提删条目会吓怕新手;巡查条目不能只看线上来源,对于已存在于条目的线下来源,巡查员也要花时间到图书馆验证,这都需要足够的时间;google 自己也说他们不会把所有来源都呈现在搜寻器中,而且涉及版权问题,有很多来源都不会放在线上,线上来源始终有限,大部分来源都存在于线下,我们须给予用户足够时间寻找线下来源;明显不符合关注度的可以雪球提删,何必急于删去可能符合关注度要求的条目呢?;在没有给多足够改善时间,就急于提删条目,是很容易引起争议的;方针订明删除应是最后手段”,维基对于提删及删除条目都倾向审慎的,在提删前,应给予足够的改善时间。”基本(!)抗议未给缓冲就提删的行为!这是恶意行为!!—-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鲜果茶](留言·签到) 2022年4月6日 (三) 09:21 (UTC)
- 鉴于执行标准不统一、“常理”标准含糊,这种还是得提存废,期间有可能被改进扩充,而不是直接被删。大量出现有G11/G3/“批量提删”讨论可用。--YFdyh000(留言) 2022年4月6日 (三) 15:28 (UTC)
- (+)支持,提删和速删之间目前是存在一些可以填补的空间。有些新建条目整个页面只有用于避开A1的寥寥几句话,且明显无法满足关注度要求,可是缺乏严格对应的速删选项。还有类似来自某某中学的学生个人传记这种...几乎每个月都能看见好几个,要说G3也未必,人家自己写的还很上头,当真是找不到完全满足的速删选项。这些条目所有人都知道明显是留不下来的,但最后全都只能走一遍关注度或者提删流程,所以A7的加入能够很好的处理这类情况。当然A7容易给人一种泛用速删选项的感觉,可能会增加管理员把关的工作量,不过我个人认为是利大于弊的。--南冥大鹏👈把我批判一番👊微小的工作✌ 2022年4月6日 (三) 22:02 (UTC)
- (-)反对,应该参考之前速删A4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7日 (四) 00:58 (UTC)
- (-)反对:走个存废讨论有这么难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7日 (四) 02:44 (UTC)
- 你说的存废讨论是不是那种,一个“雪球关注度”为理由,一堆支持删除的附和意见的那种;那有什么显著区别。 Stang★ 2022年4月7日 (四) 03:24 (UTC)
- 区别是挂7天,想拯救条目的人有时间搜集和改写,而不是任一管理员附和一下就删掉内容,其他人还得及时发现、考虑查询、存废复核。--YFdyh000(留言) 2022年4月7日 (四) 07:58 (UTC)
- 区别是至少有其他人看过是不是真没救了。--Temp3600(留言) 2022年4月7日 (四) 09:52 (UTC)
- 你说的存废讨论是不是那种,一个“雪球关注度”为理由,一堆支持删除的附和意见的那种;那有什么显著区别。 Stang★ 2022年4月7日 (四) 03:24 (UTC)
- 上面有提到“提删和速删之间目前是存在一些可以填补的空间”,这个空间可以考虑引入英文站的提议删除机制,即“不开讨论,只挂模板,若干日无人反对即删;如反对再转xfd”来填补,而不是将明显浪费xfd资源的讨论直接下放到快速删除。--Antigng(留言) 2022年4月7日 (四) 04:27 (UTC)
- 不过有的页面浏览量并不高,即使被人看到了也有可能是纯读者,不知道如何反对,此时删除与否似乎就取决于浏览量了。--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 2022年4月7日 (四) 04:54 (UTC)
- 现在侵权和部分图片快速删除的机制事实上来说是一种提议删除的机制,不是说不行,但是一样都会有持续7天的时间,这似乎和提案者初衷不同。Ghren🐦🕐 2022年4月7日 (四) 05:00 (UTC)
- (-)反对。User:Wing于2010年说过“快速删除应该仅仅用在非常明显的情况下,而且应该在能够不使用的情况下尽量不使用。因为快速删除没有任何讨论的过程,往往新用户不理解怎么回事就被删除了。他根本没有回应的机会。因此使用快速删除对付新用户不但非常不友好,实际上非常违反维基互动和互重的支柱。”[4] --Mewaqua(留言) 2022年4月8日 (五) 13:19 (UTC)
- @Mewaqua:能适用A7的都是一百几十个sub的youtube channel或者一个中学生的自传,我会说正常人会知道为什么被删除-某人✉ 2022年4月10日 (日) 04:36 (UTC)
- (-)倾向反对:易引起争议Abcd715(留言) 2022年4月9日 (六) 11:08 (UTC)
- 阁下放心,如果中文维基能有共识引入这个,太阳就从西边升起来了。关注度是什么,中文维基一直搞不明白。引入关注度快速删除?--PAVLOV仁爱亲诚 2022年4月9日 (六) 18:11 (UTC)
- (-)反对:争议很大,建议走afd。--罗洁塔🍰487186 2022年4月11日 (一) 06:58 (UTC)
- (-)反对:会有争议。如果能将明显速删范围缩减至如AINH君所解释的(订阅数一百几十的youtube channel),且几乎无相关来源来证明关注度。则(+)支持。--可爱くって かぷってしちゃうから🛎#がうる・ぐら可爱いです! 2022年4月12日 (二) 14:38 (UTC)
- (-)反对,不好界定范围--SunAfterRain 2022年4月14日 (四) 14:34 (UTC)
- (&)建议 可以引入英文维基的A7,即没有表明关注度的条目,学校除外。--QiuLiming1(留言) 2022年4月19日 (二) 23:34 (UTC)
- (-)反对不过可以考虑缩短时间是真的--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2年4月26日 (二) 02:49 (UTC)
研拟快速删除孤立消歧义页面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快速删除红色连结消歧义页面的提案被常年反对我就忍了,现在竟然连涉台用语 (消歧义)这样的无歧义项+无歧义项连结消歧义页面都有了,会不会太离谱了些?先把基本步走好非常重要,所以这里也就来提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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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页面应该很明显不符合消歧义页面的定义了。(节删) 2022年5月5日 (四) 12:44 (UTC)
- 上面所提到的那个页面只是标题有“消歧义”而已,按内容来看根本就不是正规的消歧义页面。我认为这是孤例,不需要为此制定快速删除准则,走一般页面存废讨论程序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5日 (四) 12:59 (UTC)
- (-)反对,第一类:同上意见,而且即使打着消歧义名称但内容不是消歧义,描述的内容是否肯定不能移到其他命名?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应在AFD让人个别评估,不能一概而论。第二类:这些也是应该放在AFD让人评估是否有被修正为有连结的可能,没有任何连结就断定一定没有修正的可能而去速删,根本过于武断。--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5月5日 (四) 13:10 (UTC)
- (1)@Ericliu1912:我不认为这种情况真的是“孤例”(或许是以“孤立”表达拟议G18的意思的方式不够好),下面提及到的“绿营 (台湾)”已经算临界。@Cdip150:一个正常人不可能在无“(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无页面的情况下建立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的页面,因此你这个问题本来就有问题。(2)不接受这个理由。按这个逻辑,快速删除方针可以完全废止,因为所有页面都有“被修正的可能”。我希望你能提出除此以外的其他理由。(节删) 2022年5月5日 (四) 14:39 (UTC)
- 或许我详细解释一下为何Cdip150的问题本来就有问题。在一个正常人不可能在无“(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无页面的情况下建立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的页面的前提下,那该页面的内容一般来说会是对该主题的一般性内容介绍,因此如果一个人在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下建立并无列出任何歧义项的消歧义页面,页面的内容只可能并回主条目(并不留重新导向)。至于一个人在并不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下建立并无列出任何歧义项的消歧义页面的情况,那那个人就相等于正常建立条目,因此我特地将这种情形排除出G18外。(节删) 2022年5月5日 (四) 14:56 (UTC)
- 这种情况下只考虑“正常人”会或不会做某些事情本来就有问题了——这是明显的因人设事啊。况且,新手们作出一些不正常的编辑我想都是等闲事,他们建立一些完全没有连结的页面(不论名称有否“(消歧义)”字样)也是见惯不怪的事情。就打个比方:如果有位新手创建“区议会 (消歧义)”(请假设这是个不存在页面),然后仅写上“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区域性议会组织,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划分成十八区的议会。”完全不带任何连结的两句话,如果有理没理就此拿去速删而不经讨论(因为符合上述G18的第2项),我会觉得非常非常的武断。而说到“快速删除方针可以完全废止”完全又是偷换概念,上述被修正的可能性并不像其他的速删那般微不足道,根本不能直接类比。--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5月5日 (四) 16:11 (UTC)
- 我认为你就是在夸大偶发性事件的发生频率。恕我真的看不出来你搬“应该放在AFD让人评估是否有被修正的可能”(以及“被修正的可能性并不像其他的速删那般微不足道”、“不可(直接)类比”)来当理由还有什么合理的用意,这些“理由”我已经听得太多次了,难道你就不感到烦厌吗。(节删) 2022年5月6日 (五) 00:43 (UTC)
- 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单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只是说某些事情不频繁出现所以就不考虑,不见得这种用意又有何合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5月8日 (日) 06:05 (UTC)
- @Cdip150:我觉得你实际上做出来的东西往往与你说你正在做的东西是有差别的(虽然这未必是故意为之的)。你这里说的话是“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单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但你实际上表现出来的潜在意见是“快速删除条文不能将出现频率作为决定设立与否的因素”。你必须论证在拟议G18的情境下就算偶发性事件的发生频率处于极低水平到底还能合理地产生什么危害(而且你还要论证最后产生的结果确实是无可争议的“危害”),我才能相信你的真实想法真的是“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单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节删) 2022年5月9日 (一) 08:28 (UTC)
- 很明显您并未正解本人的意思——我是在说“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单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而不是“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请不要吃掉我中间的“单”,所以我的理据并不构成“快速删除条文不能将出现频率作为决定设立与否的因素”这个意思,换句话说,除了频率之外,您还要举出其他合理理据来配合,不然单说频率多少是不足够的(简单说您就是把“不足够”错误理解成“不能够”)。况且,G18会有什么问题,我想下面有人举出的AFD反例已说明了一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5月16日 (一) 02:50 (UTC)
- 不,我的意思就是说你说出来的意思是“单”,但你内心实际想的意思没有“单”。你知不知道你跟他在同类话题的出现频率已经高到让我开始怀疑你跟他有关联?下面那个例子不叫“改善”,那叫“改写”或者“重写”(在条目评选以外的场合有必要区分两者),请你跟他不要把这两种概念混淆。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21 (UTC)
- Wikipedia:文明#其他不文明行为:“援引他人留言并断章取义,以令他人误以为发言者抱持某观点而其实际并无持有,或达到中伤之效”,我的意思确实是有“单”,您硬要断章人家的意思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好讨论。下例我认为其内容是基于旧版本进行格式修正:旧版本明显是在解释歧义,只是不依格式罢了,之后的看成是依WP:格式手册/消歧义页进行修正其实也不为过,符合Wikipedia:删除方针#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需要改进的条目——依格式手册清理页面,所以还是“改善”。(用户之间的关联与否属离题,我只会答您一次:您不说我也不知道,此后一概不予讨论;请勿透过肆意的怀疑来企图行中伤之实)--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5月17日 (二) 03:10 (UTC)
- 不,我的意思就是说你说出来的意思是“单”,但你内心实际想的意思没有“单”。你知不知道你跟他在同类话题的出现频率已经高到让我开始怀疑你跟他有关联?下面那个例子不叫“改善”,那叫“改写”或者“重写”(在条目评选以外的场合有必要区分两者),请你跟他不要把这两种概念混淆。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21 (UTC)
- 很明显您并未正解本人的意思——我是在说“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单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而不是“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请不要吃掉我中间的“单”,所以我的理据并不构成“快速删除条文不能将出现频率作为决定设立与否的因素”这个意思,换句话说,除了频率之外,您还要举出其他合理理据来配合,不然单说频率多少是不足够的(简单说您就是把“不足够”错误理解成“不能够”)。况且,G18会有什么问题,我想下面有人举出的AFD反例已说明了一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5月16日 (一) 02:50 (UTC)
- @Cdip150:我觉得你实际上做出来的东西往往与你说你正在做的东西是有差别的(虽然这未必是故意为之的)。你这里说的话是“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单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但你实际上表现出来的潜在意见是“快速删除条文不能将出现频率作为决定设立与否的因素”。你必须论证在拟议G18的情境下就算偶发性事件的发生频率处于极低水平到底还能合理地产生什么危害(而且你还要论证最后产生的结果确实是无可争议的“危害”),我才能相信你的真实想法真的是“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单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节删) 2022年5月9日 (一) 08:28 (UTC)
- 快速删除本身就不是单看出现频率来决定是否适合,只是说某些事情不频繁出现所以就不考虑,不见得这种用意又有何合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5月8日 (日) 06:05 (UTC)
- 我认为你就是在夸大偶发性事件的发生频率。恕我真的看不出来你搬“应该放在AFD让人评估是否有被修正的可能”(以及“被修正的可能性并不像其他的速删那般微不足道”、“不可(直接)类比”)来当理由还有什么合理的用意,这些“理由”我已经听得太多次了,难道你就不感到烦厌吗。(节删) 2022年5月6日 (五) 00:43 (UTC)
- 这种情况下只考虑“正常人”会或不会做某些事情本来就有问题了——这是明显的因人设事啊。况且,新手们作出一些不正常的编辑我想都是等闲事,他们建立一些完全没有连结的页面(不论名称有否“(消歧义)”字样)也是见惯不怪的事情。就打个比方:如果有位新手创建“区议会 (消歧义)”(请假设这是个不存在页面),然后仅写上“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区域性议会组织,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划分成十八区的议会。”完全不带任何连结的两句话,如果有理没理就此拿去速删而不经讨论(因为符合上述G18的第2项),我会觉得非常非常的武断。而说到“快速删除方针可以完全废止”完全又是偷换概念,上述被修正的可能性并不像其他的速删那般微不足道,根本不能直接类比。--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5月5日 (四) 16:11 (UTC)
- 我认为,只要消歧义页面具备任何有意义的非破坏性内容,无论其格式如何,都不应该走快速删除程序。显然此快速删除准则不能满足前述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5日 (四) 15:21 (UTC)
- 不接受这个理由。按这个逻辑,快速删除方针只留着G3款就可以了,但这明显不合理。(节删) 2022年5月6日 (五) 00:44 (UTC)
- 正是因为已经有条目了,不合格式消歧义页面的内容才不见得多数时候都不必经过讨论而快速删除,而是应该逐个讨论如何整并,或至少应该给社群看过一遍。请铭记快速删除的保守本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7日 (六) 17:07 (UTC)
- 这样说翻译粗劣就应该提删然后给看看哪一个好心用户要不要打捞啰。如是者大可删掉很多速删规则。依我看来速删是以目前这个状态:某页面必定无用,因此删除,而不是让用户打捞以使其变成不可速删的状态,这不是很好的理由。如是者O4、G13大可以不要。但是假如真的需要时间打捞的话,可以以G14的方法给14天的时间给用户去做。--Ghren🐦🕐 2022年5月8日 (日) 05:24 (UTC)
- @Ericliu1912:上面这个意见真不是我说的,但我也想听一下你的回应。(节删) 2022年5月9日 (一) 08:32 (UTC)
- 这样说翻译粗劣就应该提删然后给看看哪一个好心用户要不要打捞啰。如是者大可删掉很多速删规则。依我看来速删是以目前这个状态:某页面必定无用,因此删除,而不是让用户打捞以使其变成不可速删的状态,这不是很好的理由。如是者O4、G13大可以不要。但是假如真的需要时间打捞的话,可以以G14的方法给14天的时间给用户去做。--Ghren🐦🕐 2022年5月8日 (日) 05:24 (UTC)
- 正是因为已经有条目了,不合格式消歧义页面的内容才不见得多数时候都不必经过讨论而快速删除,而是应该逐个讨论如何整并,或至少应该给社群看过一遍。请铭记快速删除的保守本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7日 (六) 17:07 (UTC)
- 不接受这个理由。按这个逻辑,快速删除方针只留着G3款就可以了,但这明显不合理。(节删) 2022年5月6日 (五) 00:44 (UTC)
- 或许我详细解释一下为何Cdip150的问题本来就有问题。在一个正常人不可能在无“(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无页面的情况下建立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的页面的前提下,那该页面的内容一般来说会是对该主题的一般性内容介绍,因此如果一个人在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下建立并无列出任何歧义项的消歧义页面,页面的内容只可能并回主条目(并不留重新导向)。至于一个人在并不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下建立并无列出任何歧义项的消歧义页面的情况,那那个人就相等于正常建立条目,因此我特地将这种情形排除出G18外。(节删) 2022年5月5日 (四) 14:56 (UTC)
- (1)@Ericliu1912:我不认为这种情况真的是“孤例”(或许是以“孤立”表达拟议G18的意思的方式不够好),下面提及到的“绿营 (台湾)”已经算临界。@Cdip150:一个正常人不可能在无“(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无页面的情况下建立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页面名称的页面,因此你这个问题本来就有问题。(2)不接受这个理由。按这个逻辑,快速删除方针可以完全废止,因为所有页面都有“被修正的可能”。我希望你能提出除此以外的其他理由。(节删) 2022年5月5日 (四) 14:39 (UTC)
- (!)意见:若消歧义页已表明“某事可指A或B”,则不属“无列出任何歧义项”,不能仅因没有采用点列格式而断言“无歧义项”。此种例子有涉台用语 (消歧义)及已删除的“绿营 (台湾)”的历史版本。当然在下认同该两页面应当删除,但是理由不是“无歧义项”或没有列出歧义项,似乎也没有必要为此订立速删准则。—— (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4:08 (UTC)
- @HTinC23:我认为“列出”并不意味“点列”,就像zhwiki的列表条目也不是必须使用点列一样(甚至zhwiki的FL大多数都对点列避之唯恐不及)。你不妨再看一下涉台用语 (消歧义)说的话:“涉台用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台宣传用语及其他国家地区的涉台用语”,这句话的意思大概与“苹果包括红色的苹果与红色以外的颜色的苹果”一样,都是毫无意义的,用中国大陆的网络用语来说就是“废话文学”,因此我觉得这种情形属于“无歧义项”。(节删) 2022年5月5日 (四) 14:46 (UTC)
- (:)回应:有道理,但是对于有列出(看似)歧义项的(看似)消歧义页,要判断其所列各项是否确实属歧义项(同名不同义),抑或如阁下所举苹果的例子是同名同义(但属同一主题下的分题),可能比较微妙,有经存废讨论的必要。速删只应处理最明显的情况。—— (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4:57 (UTC)
- 证明消歧义页面有列出歧义项的责任在于建立者本身,如果一个普通人无法在消歧义页面中直观地看出歧义项,那判定为并无列出任何歧义项是没问题的。另一方面,拟议的G18也包含“所有列出的歧义项均不包含任何维基百科内部链接”一条,因此就算该消歧义页面可能有列出歧义项,也不用担心删除理由不当的问题。(节删) 2022年5月6日 (五) 00:53 (UTC)
- (:)回应:有道理,但是对于有列出(看似)歧义项的(看似)消歧义页,要判断其所列各项是否确实属歧义项(同名不同义),抑或如阁下所举苹果的例子是同名同义(但属同一主题下的分题),可能比较微妙,有经存废讨论的必要。速删只应处理最明显的情况。—— (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4:57 (UTC)
- @HTinC23:我认为“列出”并不意味“点列”,就像zhwiki的列表条目也不是必须使用点列一样(甚至zhwiki的FL大多数都对点列避之唯恐不及)。你不妨再看一下涉台用语 (消歧义)说的话:“涉台用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台宣传用语及其他国家地区的涉台用语”,这句话的意思大概与“苹果包括红色的苹果与红色以外的颜色的苹果”一样,都是毫无意义的,用中国大陆的网络用语来说就是“废话文学”,因此我觉得这种情形属于“无歧义项”。(节删) 2022年5月5日 (四) 14:46 (UTC)
- 速删消歧义就像是每个月都看的大戏一样,没有意义,也不可能通过。--Ghren🐦🕚 2022年5月5日 (四) 15:12 (UTC)
- 容我毫不客气地说一句:我感觉那些常年反对就是为反对而反对而已,那些常年反对意见基本上就是一个template,但根本没管理员能正视问题。(节删) 2022年5月6日 (五) 00:56 (UTC)
- 同Eric Liu。--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5:33 (UTC)
- (-)反对: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2/05/10#全带 (消歧义)就是一个例子,这种情况下应该提出讨论较好,因为内容不一定没有意义到完全不能改善,不应该快速删除。--Maccomcre(留言) 2022年5月15日 (日) 22:57 (UTC)
- 见上,你这个例子不叫“改善”,那叫“改写”或者“重写”,后者的门槛比前者高。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22 (UTC)
- 问一下“涉台用语 (消歧义)”这样的例子是否常见,如不常见,感觉无必要设为速删。--东风(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0:30 (UTC)
- 我就只见过这一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17日 (二) 11: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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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引入en:WP:CSD#G5以快速删除被封禁用户滥用傀儡创建的低质条目
G5. Creations by banned or blocked users
This applies to pages created by banned or blocked users in violation of their ban or block, and that have no substantial edits by others. G5 should not be applied to transcluded templates or to categories that may be useful or suitable for merging.
To qualify, the edit or page must have been made while the user was actually banned or blocked. A page created before the ban or block was imposed or after it was lifted will not qualify under this criterion. For topic-banned editors, the page must be a violation of the user's specific ban, and does not include contributions legitimately about some other topic. When a blocked or banned person uses an alternate account (sockpuppet) to avoid a restriction, any pages created via the sock account after the earliest block or ban of any of that person's accounts qualify for G5 (if not substantially edited by others); this is the most common case for applying G5.
G5. 由受编辑禁制或封禁的用户创建
由受限于编辑禁制或封禁的用户绕过禁制或封禁创建的页面,且该页面的主要贡献者仅此用户一人。但不适用于可能有价值或适合被合并的嵌入模板或分类。[请求校对翻译]
此标准仅适用于创建者在被禁制或封禁期间创建的条目,在其生效之前或移除之后创建的页面则不适用。 对于受限于主题禁制的用户,此标准仅适用于该特定主题的页面,不适用于其它主题的正常贡献。 当受禁制或封禁的用户使用替代账号(傀儡)绕过限制,所有创建于此人任意账号最早封禁生效之后的页面都适用于G5标准(除非期间有其它用户密切参与此页面的编辑)。
这将有助于快速清理有偿编辑者或者出于特定不当意图的被封禁者滥用傀儡大量创建低质量条目。例如,有偿编辑者LTA:123A创建的条目,大都内容质量不佳(只适合重写)、来源低劣、关注度极低(往往不是“百科全书网络的一部分”,根本不会有内链,但也未必满足WP:雪球)。按照标准大多都最终会被删除。但如果按照现有流程,有时需进行关注度提报再等候一月或无价值的提删流程。关注度流程的首要目的是让条目的主要贡献者或其它编者有足够时间改进条目,但是此种情况下实无必要。社群没有必要为这种条目投入任何多余精力。--虹易(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2:36 (UTC)
- 可以套用G3来处理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2:59 (UTC)
(+)支持,没有这条则封禁/禁制缺少震慑力,被封后不申诉只是换个帐号重来的大有人在;en:WP:BMB可供参考。“滥用傀儡大量创建低质量条目”的例子还有LTA:Adam Asrul,直接全部删除最好。第一段末句可以翻译成:G5不适用于已被嵌入的模板,以及可能有价值或适合被合并的分类。--Lt2818(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3:17 (UTC)- 回顾近几年本地在封禁事务上的种种不合适处置,如在傀儡方面虫虫飞案、嘉杰案、Comezgirl案的颠倒黑白,以及时有冒出的对轻罪重判的投诉,此时引入英维G5可能尚不合适。G5能在傀儡被发现后,将其建立的页面格杀勿论,或将加剧冤假错案造成的伤害。--Lt2818(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32 (UTC)
- 可以强调“低质量”,或是限定在页面创建x天内有效(如14天或30天)。本身被有效编辑过就不适用G5。以及可以存废复核(视同重建)。--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44 (UTC)
- “低质量”较为主观,标准难以划定。限定在页面创建x天内有效挺不错。--Lt2818(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2:02 (UTC)
- 可以强调“低质量”,或是限定在页面创建x天内有效(如14天或30天)。本身被有效编辑过就不适用G5。以及可以存废复核(视同重建)。--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44 (UTC)
- 回顾近几年本地在封禁事务上的种种不合适处置,如在傀儡方面虫虫飞案、嘉杰案、Comezgirl案的颠倒黑白,以及时有冒出的对轻罪重判的投诉,此时引入英维G5可能尚不合适。G5能在傀儡被发现后,将其建立的页面格杀勿论,或将加剧冤假错案造成的伤害。--Lt2818(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32 (UTC)
- (+)倾向支持,但注意本地已经占用G5代号。@Cwek:确实很多情况下G3可以用来套用,但很多时候G3有颇大的灰色地带,例如LTA建立的非破坏性又非错误资讯(G3:纯粹破坏,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恶作剧、错误资讯、人身攻击等),但又无保留可能的条目使用G3又好像有点擦边。例子如LTA:RF创建的新闻性条目(非破坏且真实资讯)、LTA:AA和LTA:123A的劣质条目,这些都不是纯粹破坏,但又无任何保留价值,用en:G5删除我觉得还算合理。--路西法人 2022年5月11日 (三) 03:48 (UTC)
- 直接搬材料这种完全属于G3。甚至封完之后开Nuke就完事了。如果能被修葺的就不适宜SD。——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6:05 (UTC)
- G3的主语是“纯属破坏”,“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问题是管理员的speed快还是无聊人的干活速度快。(甚至更遥远时期直接使用标题黑名单限制全部非自动确认用户来临时阻止创建条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6:07 (UTC)
- @Cwek:您的意思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这一则吗?--绍💓煦11000+ · 意见箱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1 (UTC)
- 还有啊,直接搬材料的直接构成G3了?--绍💓煦11000+ · 意见箱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3 (UTC)
- 如果要对应的话,侵权、没来源的原创研究(本来应该考虑提删的),加上多次出现(只要有管理员之前处理过类似的,作为案例),都可以直接处理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2日 (四) 00:14 (UTC)
- 还有啊,直接搬材料的直接构成G3了?--绍💓煦11000+ · 意见箱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3 (UTC)
- @Cwek:其实这一条也不完全是针对LTA吧。如果是说绕过WP:PAID等禁制而建立页面,页面未达G11标准(明显的广告),也明显不是破坏或错误资讯(不适合套用G3),但又很可能被提删(不符合关注度或包含软广告),则适用这一条。“没来源的原创研究”也未至于G3。--路西法人 2022年5月12日 (四) 03:01 (UTC)
- @Cwek:您的意思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这一则吗?--绍💓煦11000+ · 意见箱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1 (UTC)
- 期望明确:1.提报或删除时是否要提供清晰理由(G5/LTA创建/某某LTA创建)。2.“substantially edited”(“密切参与”)的程度认知,比如:30%内容被改写/重写(可能是:3句中的一句,3个章节中的1个章节,或者按新增字数等),增加关注度来源,至少其他2人做出内容上的编辑,是否算而不应该G5。substantially可能是大篇幅,也可能是“本质上有”?--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6:59 (UTC)
- 1.应该要指明是哪个用户(英维提交格式为{{Db-g5|name of banned user}})。2.en:WP:G7亦有substantial字眼,在本站跟WP:G10同一标准即可。--Lt2818(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7:27 (UTC)
- 包括用户子页面/草稿页吗?--东风(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23:50 (UTC)
- G而非A,自然是包含的。如果不含,创建很多草稿也挺麻烦,走存废还得举证向外界解释、提升LTA曝光度。--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03:14 (UTC)
- 标题为“低质条目”,英文原文为“Creations”,我才这么一问。--东风(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04:15 (UTC)
- 标题为“低质条目”,英文原文为“Creations”,我才这么一问。--东风(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04:15 (UTC)
- G而非A,自然是包含的。如果不含,创建很多草稿也挺麻烦,走存废还得举证向外界解释、提升LTA曝光度。--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03: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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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З4567(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14:50 (UTC)
- 行文怪怪的。建议:“仅由被封禁的用户或其傀儡绕过封禁而创建的低质量页面。”、“违反编辑禁制视作绕过封禁”。以及建议“善意用户对页面内容进行过实质性补充时不适用[1]”。--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2日 (四) 15:27 (UTC)
参考资料
- ^ 含可推定善意的IP用户、一般用户,不含调整分类或格式、语句润色,含补充可靠来源、新增原本未有可靠信息。
- @12З4567:这些感觉都没有必要,走存废不好吗?--绍💓煦11000+ · 意见箱 2022年5月12日 (四) 21:54 (UTC)
- (~)补充:第一则,我认为快速删除方针(CSD)旨在加快删除明显不合规页面或文件,若不明显合规应当走存废流程就好了,存废讨论本来就是要求上述页面在有限的时间内积累一定讨论,让诸位用户发表意见以达成共识。第二则和第三则同理。--绍💓煦11000+ · 意见箱 2022年5月12日 (四) 23:12 (UTC)
- (-)反对,这与早前才被废除的WP:CSD#G6实务上有何分别?逐点再看——第一则:删除方针的理由除第1点外本身都不是可速删的理由,若仅以一个用户是否被封禁就能被延伸至CSD,有诉诸人身之嫌,速删应只针对内容而不应针对身份。第二和三则:这恐怕会重蹈已被废除的WP:CSD#A4的覆辙,不久前才说过,明显没有关注度等这类速删理由在以往的经验里经常容易引发争议,才导致有关速删标准被废止;而且应该会与WP:NOTCSD所指的“原创研究”和“不合关注度的页面”不可作为速删理由发生矛盾。--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5月16日 (一) 04:03 (UTC)
- 我建议限定仅Cross-wiki破坏者适用,毕竟管理员(例如上面那位,但显然不止上面那位)分辨相关内容是否Cross-wiki spam的能力低下,我真不明白为何普通用户能极快以极为简单的方式分辨出Cross-wiki spam,而管理员不能。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29 (UTC)
- (+)支持,有鉴于LTA:R1t5今年建立的台湾篮球运动员条目跟去年相比,越来越多不具备关注度(R1t5建立当下不具备,或许未来可能具备),且条目质量也是低到不像话,当然如果有人特别有时间、耐心还没被R1t5磨光,而一直帮R1t5打捞条目的话,我没什么意见。附上R1t5近期的账号供参考条目的质量有多低,Special:日志/4251jygt79dm。--寒吉 2022年5月25日 (三) 05:39 (UTC)
- (-)反对还有补救可能的低质量条目(特别是CRYSTAL的)可以先移到草稿,明显恶作剧的G3就行了。--GZWDer(留言) 2022年6月1日 (三) 18:24 (UTC)
跨命名空间重定向
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重定向到“Wikipedia:首页”是可以被允许的吗?--Txkk(留言) 2022年6月3日 (五) 09:12 (UTC)
- 社群对使用者命名空间是不怎么做限制的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6月3日 (五) 14:08 (UTC)
- 允许,WP:R2仅适用于条目与Darft空间。--绍💓煦意见箱 · sign 2022年6月6日 (一) 06:29 (UTC)
- template重定向到category(或反之),help重定向到user(或反之),portal重定向到file(或反之)等应该都不可以,但这里面没说。--Txkk(留言) 2022年6月13日 (一) 07:53 (UTC)
- 使用者命名空间要连结到哪里基本上应该是该使用者的自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6月13日 (一) 13:18 (UTC)
- template重定向到category(或反之),help重定向到user(或反之),portal重定向到file(或反之)等应该都不可以,但这里面没说。--Txkk(留言) 2022年6月13日 (一) 07:53 (UTC)
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方针
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方针有提到“严禁页面创建者与主要编修者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是没有明确说明其他人是否可以去除快速删除模板,不过快速删除实际上是将“显而易见、无争议”的页面删除,如果有非主编、非页面创建者有意见的话说明这个页面很可能就不符合快速删除。虽然不同意的人可以直接提交存废讨论,但也可以选择“不提交,直接去除速删模板,并且阐明理由”,后者的话不知道能不能接受。--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4:50 (UTC)
- 另外一个问题:原作者挂G10速删,后来原作者想保留了,为什么就不能移除模板呢?--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6:01 (UTC)
- 所以方针有不合理的地方以及盲区,需要改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6:07 (UTC)
- 实务中是可以的。如果有其他人移除,要么是破坏,要么发生了较明显争议(从而不符合“显而易见、无争议”)、不墨守陈规,认为不需要管理员二次审核“异议”。G10方面同上,“方针与指引所蕴含的原则和精神比字面措辞更为重要”,不需特别指明,不然移动导致的“创建者”变化、“主要编修者”门槛等问题也可在方针中指明。只是,如果发生了悄悄移除速删/存废等模板,没有使用撤销/回退,也没有后续标记、讨论或告知,行为可能有些失当,应被提醒,但目前来说未做明文限制。--YFdyh000(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8:10 (UTC)
- 移除G10会被过滤器拦截。--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8:18 (UTC)
- 这种情况下可以挂{{hang on}}阐明撤销提报,并不需要自己去删速删模板。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7月16日 (六) 00:44 (UTC)
- 所以最好是在移除速删模板阐明理由的同时提醒一下挂板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3:10 (UTC)
- “手动回退”而无系统自动通知时,我一般在编辑摘要中ping,有必要长文就发讨论页。但这目前并无强制性。以及如果对方关了被提及功能,那我也没办法,无法得知。--YFdyh000(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3:30 (UTC)
- 主要还是怕某些人会挑着别人的瑕疵去搞攻击。即使方针没有明文规定,对方也能找到借口硬说是wp:游戏维基规则。--日期20220626(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3:39 (UTC)
- “手动回退”而无系统自动通知时,我一般在编辑摘要中ping,有必要长文就发讨论页。但这目前并无强制性。以及如果对方关了被提及功能,那我也没办法,无法得知。--YFdyh000(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03:30 (UTC)
- 移除G10会被过滤器拦截。--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18:18 (UTC)
- 某几类快速删除有很明确的判断基准,只要不满足基准,便可将模板去除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7月16日 (六) 05:27 (UTC)
- 这个就适用忽略所有规则了吧,同Eric君所言明确判断基准都不符合的被速删条目移除模板并非不可。--路西法人 2022年7月16日 (六) 14:50 (UTC)
快速删除方针的G1准则
WP:CSD里的G1标准“没有实际内容的页面”没有提是否适用于条目讨论页,这版编辑被提G1速删,最后速删模板被管理员移除,本人还见过一些类似页面(空白讨论页面)被提出速删,故想寻求社群共识,明确规定关于讨论页是否使用G1准则。--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22日 (五) 05:47 (UTC)
- “所有页面必须保证无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报快速删除。”如果有一个版本不符合“没有实际内容的页面”,那么只要回退到那个版本就可以消除G1的情况,因此不符速删准则。--Xiplus#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06:06 (UTC)
- 是的,但是按照那个例子,我经过他人提醒,自行回退了那个编辑,这个难道要强制回退?--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22日 (五) 06:09 (UTC)
- 退一步说,即使真的是空白,增加一个维基专题也不是很难吧。--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22日 (五) 06:11 (UTC)
- 若单看此案,使用G10管理员可能会酌情删除。--Xiplus#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06:13 (UTC)
- 我的建议是加进去
- 对于条目讨论页,建议加入相应条目的维基专题--QiuLiming1(留言) 2022年7月22日 (五) 19:55 (UTC)
- 我的建议是加进去
- 若单看此案,使用G10管理员可能会酌情删除。--Xiplus#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06:13 (UTC)
修正快速删除方针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R7快速删除准则自从2019年设立以来,屡次遭到滥用或扩大解读,已然背离重新导向制度本身之精神、损及百科全书体系之运作。故在此提议修正快速删除方针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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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案仅影响一般无需讨论之快速删除操作,若欲提删者有扎实之提删理据,仍然可以按正常程序提交各种存废讨论,不受任何阻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7月11日 (一) 09:17 (UTC)
R7修订公示版本
现有的条文仍然相当含糊(参考w:WP:NEWCSD,快速删除条文应该详细到一般用户能明确判断一个页面是否符合快速删除标准)。建议改成如此(我其实2019年就提出了):
例如: (以下扩充中)
重定向页 | 重定向目标 | 重定向目标是否提到重定向页名称 | 是否符合(修订后的)R7 |
---|---|---|---|
1669 | 1000 | 是 | 否 |
1025 | 1000 | 否 | 是 |
梁新武 | 第16届桃园县议员列表 | 是 | 否 |
广台高速公路 | 广明高速公路 | 有提及但无有效介绍 | 是 |
杭长高速公路 | 杭新景高速公路(2019年版本) | 有有效介绍 | 否 |
金三胖 | 金正恩 | - | 因为重定向页是重定向目标的别名,无论是否提及都不符合R7 |
28机步 | 乔尔诺莫尔西克 (敖德萨州) | 否 | 是 |
王贯一 | 王贯一 (飞行员) | - | 否,可改成消歧义 |
赖瑞 | 拉里 (猫) | - | 否,可改成消歧义 |
陈彦廷 (台湾) | 陈彦廷 (1982年) | - | 否,可重定向至陈彦廷 |
Bh (字母) | Bh (二合字母) | - | 否,因为重定向页并无歧义,所以属于“是条目的别名”的情况 |
洗脑:思想控制的科学 | 洗脑心理学 | - | 否,英文标题的直译属于“是条目的别名”的情况 |
强制拆迁 | 中国强制拆迁 | 无有效介绍 | 是,但是原标题可以改成set index |
民国时期货币 | 中华民国货币 (1912年-1949年) | - | 否,是条目的别名 |
2016年中国矿难列表 | 2016年中国大陆矿难列表 | - | 见下 |
白羊座流星雨 | 白天白羊座流星雨 | - | 否,可改成消歧义 |
芬兰冰人 | 奇米·雷克南 | - | 否,如无歧义:是条目的别名,如有歧义:可改成消歧义 |
诺里斯 | 兰多·诺里斯 | - | 否,可改成消歧义 |
--GZWDer(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6:45 (UTC)
- (+)支持总体概念,GZWDer版更为清晰,(+)倾向支持该版本。--路西法人 2022年7月12日 (二) 03:22 (UTC)
- 行。总之能避免滥用规则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7月12日 (二) 14:54 (UTC)
- (+)支持及(!)意见:以此列表而言,敝人表达个人意见:
- 关于“金三胖”:目前未重定向至传主条目,亦未见于当前导向之条目“中国大陆网络热点事件列表”中存在相关内容(故目前实用性不明,抑或曾经人为移动编辑之类(笑))。个人揣想若回归站友提案修订之初衷以及一般“生者传记”的重定向论之,假设该重定向已导向至传主“金正恩”之条目,敝人倾向于:
- “重新导向目标是否提到重新导向页面名称”一栏认定为:“是,有提及但无有效介绍”,而“是否符合(修订后的)R7”一栏为:“否,对于具攻击或嘲讽性等负面或争议内容之生者传记重定向,由于事涉传主人身名誉保护法益和相关法律风险(含编者自身可能遭遇之法律或诉讼风险),故涉及在世传主人身形象评价之重定向于使用上,建议编者应确保该重定向同时符合可供查证、于公领域广为使用、具大量可靠来源证其具备并非短期之显明关注度,且其生成或存续之因果于公共领域具社会影响力为宜。”。
- 关于“广台高速公路”:已自成条目。个人意见,供参。--Kriz Ju(留言) 2022年7月14日 (四) 21:23 (UTC)
- 暂时没意见。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7月16日 (六) 15:53 (UTC)
- 所以,2016年中国矿难列表应该是不符合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2年7月17日 (日) 10:18 (UTC)
- 不符合。--Kriz Ju(留言) 2022年7月17日 (日) 23:41 (UTC)
提案已14日且无反对意见,帮推一下, 公示7日,2022年8月1日 (一) 01:35 (UTC) 结束。--路西法人 2022年7月25日 (一) 01:35 (UTC)
- 能否说明你要公示GZWDer版本还是Eric Liu 版本。--Ghren🐦🕕 2022年7月25日 (一) 10:28 (UTC)
- 帮ping@LuciferianThomas--🚊。铁路Railway 论 2022年7月28日 (四) 00:30 (UTC)
- 有副标题#R7修订公示版本啊,而且公告栏的连结也是直指副标题。--路西法人 2022年7月28日 (四) 03:49 (UTC)
- 我又不会从T:B直接点下去看。我认为现在的方案过于繁杂了,要合“新导向名称比条目主题更广泛”一项,则要排除“条目不含有重新导向名称的有效介绍”、“重新导向名称并不是条目的别名或错误拼写”、“重新导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三项,以这繁琐条件,基本上和废掉没有分别。还有什么“如果原重新导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新导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应删除。”,这里的意思应该是不合此款而不是“不应删除”吧。--Ghren🐦🕒 2022年7月29日 (五) 07:15 (UTC)
- 已代为对草案进行微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8月8日 (一) 02:14 (UTC)
- (!)意见:综观两案,若以快速删除方针主要用途为“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或档案的情形,如果有争议的不应该适用。”之核心功能和意旨而言,上方提案精简有力,敝人亦无甚意见。就个人粗浅认知,综观站友所提两案之实际效果和用途皆为规限适用条件,而关键差异在于是否容许如“条目完全未提及重定向的名称”即可适用快速删除、“是否属于条目的别名”、“是否可改成消歧义页”等实务情境之明列,或可视实务需求考虑将下方提案之“例外排除情形的说明内文”适当纳入结合(当中条文的字面可考虑异动为“如果原重定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适用。”。若相关修订可增益于条文实务应用、减少误用和滥用、降低不必要的判断和无谓争议甚至维运成本,或皆有益处。--Kriz Ju(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22:25 (UTC)
- 我又不会从T:B直接点下去看。我认为现在的方案过于繁杂了,要合“新导向名称比条目主题更广泛”一项,则要排除“条目不含有重新导向名称的有效介绍”、“重新导向名称并不是条目的别名或错误拼写”、“重新导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三项,以这繁琐条件,基本上和废掉没有分别。还有什么“如果原重新导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新导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应删除。”,这里的意思应该是不合此款而不是“不应删除”吧。--Ghren🐦🕒 2022年7月29日 (五) 07:15 (UTC)
参考资料
- ^ 不包括列表项目重定向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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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创建的“极简”生物类条目能否被视为符合WP:A1?
例如:羽节蕨、中囊书带蕨类似这种正文只有“XX(学名)是XX科XX属的一个种”的条目。--——🦝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6日 (二) 12:08 (UTC)
- 不符合,根据描述(学名及归属)可以确定特定事物,非宽泛描述。但有小小作品的问题,学名和信息框如果算进去似乎没事——但外文算半个汉字,信息框只能算10个字。--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6日 (二) 16:10 (UTC)
- 数了一下,如果拉丁字母算半个汉字,信息框算10个的话,那大约40个字,刚好没超过50,属于小小作品。--——🦝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7日 (三) 01:12 (UTC)
- 是的。但小小作品是指引,这应该是常识能排除的例外情况,挂模板和提删“劳民伤财”,没有必要,等谁有空慢慢改进吧。还是查了一下,条目创建时的小小作品指引相似,但当时“但讯息框内的实际内容字数计入”且不设10字上限,所以当时不是小小作品。--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7日 (三) 01:24 (UTC)
- 这样的话也可以在WP:小小作品添加生物类条目的例外情况(?)--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2年9月7日 (三) 03:20 (UTC)
- 不需要,是机器人建条目时应该多写几笔、多引几个来源,虽然大多都是用数据凑字数。--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7日 (三) 03:27 (UTC)
- 这样的话也可以在WP:小小作品添加生物类条目的例外情况(?)--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2年9月7日 (三) 03:20 (UTC)
- 是的。但小小作品是指引,这应该是常识能排除的例外情况,挂模板和提删“劳民伤财”,没有必要,等谁有空慢慢改进吧。还是查了一下,条目创建时的小小作品指引相似,但当时“但讯息框内的实际内容字数计入”且不设10字上限,所以当时不是小小作品。--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7日 (三) 01:24 (UTC)
- 数了一下,如果拉丁字母算半个汉字,信息框算10个的话,那大约40个字,刚好没超过50,属于小小作品。--——🦝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7日 (三) 01:12 (UTC)
CSD#O7增加豁免用户子页面草稿
为避免废弃草稿占用标题,草稿名字空间中的O7有必要性。其他用户一般不会用户名字空间中的草稿,用户子页面O7的必要性存疑。请社群讨论是否可以豁免用户子页面草稿。-Mys_721tx(留言) 2022年8月25日 (四) 04:52 (UTC)
- (!)意见:敝人意见为若此类用户子页面草稿之留存不易对其他用户和平台造成各种形式的干扰或不便,且相关条文极少获引用,反而不时有用户申请恢复未完成之草稿页的话,则或可考虑豁免快速删除。--Kriz Ju(留言) 2022年8月29日 (一) 19:50 (UTC)
- 显然应豁免没错,但不是自己就能用G10或O1了吗?为什么不赶快豁免了呢?到底脑袋都怎么想的啊?放任草稿吗?--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8月30日 (二) 15:56 (UTC)
- @Mys 721tx:听不出这个独裁社群有无任何意见,直接公示了吧?早期的维基百科对用户草稿的态度就是都一直放任草稿嘛。因为讲中事实了,所以都不出声了,独裁社群就是这样。--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9月4日 (日) 10:14 (UTC)
(+)支持--Yinyue200(留言) 2022年9月5日 (一) 23:47 (UTC)- (!)意见:英维对应的G13不但保留了使用者子页面的草稿,还多了一项(虽然也是使用者子页面),且他人使用O7跟自己用G10或O1有什么冲突吗?个人是觉得没必要豁免。--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2年9月15日 (四) 23:25 (UTC)
- @S8321414:但是G13叫做“翻译拙劣”,自己的子页面草稿显然不能用G13;再者,自己的子页面草稿就算是翻译拙劣好了,这时候别的用户该如何用G13帮忙快速删除?不能吧?不过上面确实也提及过了,真要自己删除不是就能用G10或O1了吗?个人反倒认为O7豁免用户子页面草稿是可行的。--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0:52 (UTC)
- @Z7504:不是啦,英维的G13是对应中维的O7,用途是一样的。--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1:52 (UTC)
- @S8321414:但是G13叫做“翻译拙劣”,自己的子页面草稿显然不能用G13;再者,自己的子页面草稿就算是翻译拙劣好了,这时候别的用户该如何用G13帮忙快速删除?不能吧?不过上面确实也提及过了,真要自己删除不是就能用G10或O1了吗?个人反倒认为O7豁免用户子页面草稿是可行的。--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9月16日 (五) 10:52 (UTC)
- 用户空间草稿的快速删除规则是在2021年参照enwiki的G13(不是zhwiki的G13,上面已经有人misread过了,因此有必要提醒一次)制定的。enwiki过往的讨论确实有人对于对用户空间草稿进行快速删除的做法抱有疑问,但enwiki那边的共识似乎认为维基百科不是档案存放系统。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08:57 (UTC)
- 还是通知一下@Mys 721tx、Kriz Ju、Z7504、Yinyue200、S8321414:。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09:00 (UTC)
- 用户完全可以删掉用户页的{{AFC submission}}来避免O7。--Yinyue200(留言) 2022年9月18日 (日) 09:59 (UTC)
- 对,所以我并不觉得需要豁免使用者页面,反正使用者页面的草稿不想被删的话也就是把{{AFC submission}}拿掉而已。--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2年9月18日 (日) 11:13 (UTC)
- 然而对于新手来说把AFC submission拿掉了可能会让他们搞不清如何再次提交了。--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8日 (日) 13:29 (UTC)
- AFC submission的草稿当中废弃的比例好像还蛮大的,因此我感觉一般用户根本不会在意自己的草稿被快速删除。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14:42 (UTC)
- 综合来看我觉得还是(-)反对此次修订,因为拿掉{{AFC submission}}就可以避免速删。连{{AFC submission}}都懒得拿掉的废弃草稿我觉得大概率也不会有人接着用了。--Yinyue200(留言) 2022年9月18日 (日) 14:49 (UTC)
- AFC submission的草稿当中废弃的比例好像还蛮大的,因此我感觉一般用户根本不会在意自己的草稿被快速删除。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14:42 (UTC)
- 然而对于新手来说把AFC submission拿掉了可能会让他们搞不清如何再次提交了。--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8日 (日) 13:29 (UTC)
- 对,所以我并不觉得需要豁免使用者页面,反正使用者页面的草稿不想被删的话也就是把{{AFC submission}}拿掉而已。--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2年9月18日 (日) 11:13 (UTC)
- 我觉得应该豁免,仅仅是多几个用户页子页面不见得会对维基百科有害。不少用户都会把草稿放在用户子页面,可能后来弃坑了就几年不动那个页面也没什么,搞不清为何挂了AFC submission就要6个月不动就删除。--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8日 (日) 13:34 (UTC)
- 那需要评断的两件事情分别是:存放废弃草稿是否属于“档案存放”,以及“将维基百科用作档案存放系统”是否对维基百科的危害。就前者而言,O7本来涵盖的就是草稿空间,而且社群普遍对于在草稿空间执行O7并无意见,因此可以确定存放废弃草稿属于“档案存放”;就后者而言,“维基百科不是档案存放系统”是《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的一部分,而方针页有特别说明《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是“中文维基百科运作的基石”,因此可以推断“将维基百科用作档案存放系统”是对维基百科的危害。由此,我认为“仅仅是多几个用户页子页面不见得会对维基百科有害”这句话需要额外的论证。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14:48 (UTC)
- 这讨论接下来看来也不必再做任何回复了。倘若这个独裁社群还是确定要继续放任使用者草稿,而不开放O7豁免的话,果然是标准的“Parkinson's Law”无误。倘若确定最终都要走向删除的东西,有需要计较成这样?--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9月19日 (一) 11:15 (UTC)
- 我就问,你现在到底是在还原上次修订还是纯粹做文章?我看起来像后者。既然如此,(-)强烈反对此修订案--SunAfterRain 2022年9月19日 (一) 13:57 (UTC)
- 您要反对就反对啊,总之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啊。如果真的不能O7豁免,那就直接G10或O1下去就好了啊,呵呵呵。您或许不需要提删自己的草稿,所以才会这样说吧?发神经了,想删除自己的草稿也要那么麻烦喔?奇葩,那以后就继续放任用户页的草稿就好啦,不论有无废弃都没差。这种本来是种美意的东西啊,原来可以被唾弃成这样,看来又可以看笑话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9月19日 (一) 14:51 (UTC)
- 等等,现在的状况是,使用者子页面的草稿本来就能使用者自己用G10跟O1快速删除不是?O7只是让别人也能送快速删除啊。--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2年9月19日 (一) 23:20 (UTC)
- 我看你这样大吼大叫才是让人看笑话吧。看来你真的没看懂我的意思,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但这反对根本跟投票无关。另外想让其他人信服请拿出能反驳“上次提案理由”的理由,不要大字报,谢谢。--SunAfterRain 2022年9月20日 (二) 04:21 (UTC)
- 那就给个过往讨论的存档出来嘛,要不然Mys 721tx还有提问O7是否要豁免的必要吗?独裁的东西就是独裁,不用多说。您知道您在讲对所有使用者不利且很不方便的话嘛?--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9月20日 (二) 04:23 (UTC)
- Special:Diff/67252940--SunAfterRain 2022年9月20日 (二) 04:26 (UTC)
- 我真的想不通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个人想把用户页草稿删了是完全可以使用G10或者O1。如果想要把草稿保留下来那就确保六月编辑一次或删除AfC模板。究竟什么是放任草稿?--0xDeadbeef(留言) 2022年10月1日 (六) 08:46 (UTC)
- 您要反对就反对啊,总之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啊。如果真的不能O7豁免,那就直接G10或O1下去就好了啊,呵呵呵。您或许不需要提删自己的草稿,所以才会这样说吧?发神经了,想删除自己的草稿也要那么麻烦喔?奇葩,那以后就继续放任用户页的草稿就好啦,不论有无废弃都没差。这种本来是种美意的东西啊,原来可以被唾弃成这样,看来又可以看笑话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9月19日 (一) 14:51 (UTC)
- 我就问,你现在到底是在还原上次修订还是纯粹做文章?我看起来像后者。既然如此,(-)强烈反对此修订案--SunAfterRain 2022年9月19日 (一) 13:57 (UTC)
- 这讨论接下来看来也不必再做任何回复了。倘若这个独裁社群还是确定要继续放任使用者草稿,而不开放O7豁免的话,果然是标准的“Parkinson's Law”无误。倘若确定最终都要走向删除的东西,有需要计较成这样?--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9月19日 (一) 11:15 (UTC)
- 那需要评断的两件事情分别是:存放废弃草稿是否属于“档案存放”,以及“将维基百科用作档案存放系统”是否对维基百科的危害。就前者而言,O7本来涵盖的就是草稿空间,而且社群普遍对于在草稿空间执行O7并无意见,因此可以确定存放废弃草稿属于“档案存放”;就后者而言,“维基百科不是档案存放系统”是《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的一部分,而方针页有特别说明《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是“中文维基百科运作的基石”,因此可以推断“将维基百科用作档案存放系统”是对维基百科的危害。由此,我认为“仅仅是多几个用户页子页面不见得会对维基百科有害”这句话需要额外的论证。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14:48 (UTC)
- 既然有过往讨论存档,那再次ping@Mys 721tx看看是不是应该为先前早已通过的提案吧?还有,请问您又想反对什么了?您也知道是先前早已通过的提案了,您是不是想要驳回这种美意提案?果然是美意提案遭受唾弃。所以O7到底能不能使用?显然备受质疑。眼睛请看清楚,当时这个讨论是没有参与讨论的喔!所以请问当时有没有直接说明O7到底能不能用?交代得不清不楚的。当时还有两个,分别叫做R7:“明显与导向目标所涵盖的主题无关或比导向目标所涵盖的主题更广泛的重新导向”和R8:“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重新导向”的讨论。但这种用户废弃草稿可以用R7或R8吗?为什么这次没看到R7或R8?显然就是不能用嘛。--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22年9月20日 (二) 04: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