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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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壁畫裏的故事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認為『人定勝天』一詞 『中立性堪憂' ,為此多次干擾在下正常編輯,甚至以提刪為要挾讓在下刪除,不刪除就按照他的版本改寫。但是有其他用戶認為這個單詞出現在動畫片中無問題,又加上了,於是該用戶便加入大量原創研究,將其改的一塌糊塗。嚴重擾亂他人正常編輯,還違反3RR
  • 發現人:Wokesiet留言2014年6月2日 (一) 07: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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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79.244.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例子:把別的球會的職員胡亂加入其他球會 例子:把一些古怪球員加入香港球會的名單,毫無事實根據 甚至連不屬足球的頁面也當作自己的遊樂場

Panzer VI-II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113.252.84.216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張岩11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難道凡是不帶有「PRC國內觀點認為」這幾個字的評論性內容就都是地域中心?與其在這裏咬文嚼字,你還不如考慮加入一些對立的觀點,前提是你找得到。--♥VC XC 2014年6月2日 (一) 20: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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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zu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補充,其今天已在相對論撤銷4次,還不算第一次刪除爭議章節。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4年6月1日 (日) 08:55 (UTC)

(~)補充,無視其他編者意見,執意進行無來源的自我中心向編輯。--JuneAugust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09: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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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在封禁期限內,用魁儡繞過封禁,對於物理條目進行破壞性編輯(請查閱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祖正石的編修記錄)。

113.252.36.73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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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 我認為是Yulin Chen在破壞,那是明顯宣傳性內容,維基百科不是資訊收集處__^ 2014年6月5日 (四) 05: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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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次回退條目內容拆分。該用戶似乎認為維基上條目之間的內容複製和移動是不被允許[10],在通知[11]維基百科有關於允許條目拆分的方針WP:SPLIT之後仍舊堅持自己的觀點[12][13]。該用戶的第一次編輯就引用中立方針[14],很難說是新手。另外,在相關的條目也有以存在重大爭議為由刪除學術界主流觀點[15],從該用戶的編輯歷史來看,似乎是在編輯中帶入[16]自己對一個孫中山謀殺宋教仁的邊緣學說的支持。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21:21 (UTC)
  • 發現人: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21: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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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vin 2009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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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護過期之仍舊加入大段的違反中立方針和生者傳記的宣傳性內容,三次回退其他編者的編輯。對其他用戶的合理比重挑戰仍舊用中立方針說了站不住腳的可供查證來做辯護。該用戶對內容相關性的判斷標準,似乎是「沒有可靠來源證明A和B無關,那麼A和B有關」[17]另外,該用戶似乎一直以來都在一些相關條目毫用超出合理比重的篇幅宣傳法輪功觀點,甚至違反中立語氣格式,比如[18],將活摘器官指控作為事實介紹並加以自己的「反人類暴行」評價。對反對這樣的宣傳的編者採取惡意的態度,在回退他人編輯時使用「令江曾恐怖極端分子恐懼」這樣的編輯摘要[19]。從該用戶在討論頁的留言來看,即使在討論文章的中立性的時候也不遺餘力地宣傳和討論無關的法輪功觀點而不是去找來源支持所加入的內容具有合理的比重[20][21],其編輯有嚴重利益衝突,判斷來源可靠性的時候,用自己的真實和虛假標準[22],而不是看維基百科的來源標準。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23:04 (UTC)
  • 發現人: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22:40 (UTC)
SKYFILE經常在與FLG主題相關的條目中,以與條目主題無關為由刪除大量國際主流媒體、聯合國等來源的中立報導。比如,SKYFILE在天安門自焚條目編輯摘要中稱"維基不是宣傳場,恐怖主義觀點非流行"[23],把聯合國大會來源的內容稱作在宣傳恐怖主義;比如在凱風網條目中還加上來源於610辦公室凱風網的虛假宣傳資料,刪除美國國會行政機構等可靠來源的內容。[24]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5日 (四) 23:40 (UTC)
維基上的所有內容都必須有可靠來源,有來源只是滿足內容的最低標準。應用等級更高的中立方針刪除極少數派觀點的時候,被刪除的內容有來源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中立方針明明說了你這樣的辯護不成立。明明沒有可靠來源(連法輪功一方的來源都沒有)介紹法輪功或者自焚案的時候像你這樣全文引用Parker博士對中國的國家恐怖主義指控,還不承認自己不是宣傳這個觀點。——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2: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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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知秋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Skyfiler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中國政府來源表明凱風網由610辦公室開辦,(這並非我寫什麼)。在610開辦的網站為名的條目中,引用來源指出610的性質,並不違反中立原則的。相反,添加該網站第一手宣傳材料,才是違反方針的。葉知秋編輯所言沒有依據,並且所行違反中立原則。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5日 (四) 23:27 (UTC)
以方針為藉口……搞笑麼,可靠來源什麼時候成了尚方寶劍?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中立性與可查證性:"常見的爭議往往是:一位編者聲稱,某項事實是可查證且可列明來源的,因此應該收錄。在這一類型的爭議中,需明確的一點是,可供查證是不能凌駕於中立性之上的。"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23:39 (UTC)
SKYFILER請注意,你所謂的中立,是在610辦凱風網條目中加入來源於該網站的罵FLG內容,刪除其他來源說明凱風網主辦者610辦及其主任的性質的內容。看來,這是你理解的中立。維基方針沒有如此的意思。我已經回復過你許多次了,在沒有證據說明方針可適用的情況下,刪除有效的來源內容是你一直來的違規行為。[25]
「在沒有證據說明方針可適用的情況下」,原來中立的觀點這種強制性方針還有不可適用的時候,該用戶如何選擇性應用方針,可見一斑。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18:11 (UTC)
同意樓上的看法。Marvin_2009聲稱我所行違反中立原則,其實是他自己所行違反中立原則,胡亂使用維基方針。--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23:46 (UTC)
我對SKYFILER的回答也適用於閣下,你所謂的中立是刪除第三方可靠來源,添加第一手不可靠來源內容,這並非真的中立,而是你所指責的「掛羊頭賣狗肉」。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5日 (四) 23:57 (UTC)
你的指責完全是無中生有。我說的「違反中立原則」指什麼就寫在上方,顯然不是「刪除第三方可靠來源,添加第一手不可靠來源內容」,這是明顯的撒謊栽贓,人身攻擊和陷害其他編輯的行為,希望管理員明察。--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0:00 (UTC)
葉知秋編輯的回退動作正是刪除有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添加了凱風網第一手來源內容。無中生有者是誰,有請管理員明察!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6日 (五) 00:07 (UTC)
「第三方來源」不是「不能刪」的!我已經詳細說明了這些所謂的「第三方來源內容」就是Marvin_2009憑藉一個孤立的可疑來源,用來宣傳凱風網和610辦公室的聯繫的手段,是使用原創研究達到「掛羊頭賣狗肉」的不中立不客觀目的的行為,卻被Marvin_2009誣陷為「違反中立」,進行迫害,請管理員明察!--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0:10 (UTC)
條目中曾有多個來源清楚表明凱風網屬於610辦公室開辦,討論頁上有詳細介紹,儘管610辦公室要儘量掩蓋,目前有的連接是仍可打開的。葉知秋編輯,是你首先用違反中立一說在這兒發言的,我檢查後發現其實違反中立的正是閣下,故作回覆說明,希望管理員明察。怎麼成了迫害閣下?
中國鄉鎮級別政府網站上發佈的文件經常出現錯誤,並不能作為可靠來源。而且該文件已經被網站刪除,更加證明其不可靠。很有可能是黑客入侵造成的。再說除了這個可靠性成疑的已刪除文件,再沒有別的來源來佐證。Marvin_2009將不可靠來源當成事實,使用自己原創的相關性猜想作為610辦公室負面新聞應當放入條目內容的證據,事實上只是想要宣傳自己的原創觀點,是明顯的原創總結行為。--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23:52 (UTC)
這些來源,請參見條目討論頁上的詳細討論。目前條目中的瀘縣政府來源,仍可打開,這也並非鄉鎮來源,而且存在好多年了。宣傳凱風網原創的罵FLG死了之類,才是叫原創研究。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6日 (五) 00:04 (UTC)
瀘縣政府來源並沒有存在很多年,很有可能是黑客入侵造成,而且已經無法打開。而且,沒有別的來源佐證這一點。Marvin_2009憑藉一個孤立的可疑來源,多次宣傳凱風網和610辦公室的聯繫,才是原創研究。--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0:07 (UTC)
目前點擊此連接是仍可打開的,不清楚你為什麼打不開。請查閱幾年前討論頁上的討論,就會知道是有些年月了。你的黑客說是毫無依據。刪除有效來源,添加英文維基(詳見討論頁)表明非可靠的凱風網第一手來源,才是在原創。小蓮莊處士
Marvin_2009將明明打不開的內容說為可以打開,顯然其言論沒有信譽。數年前討論頁上的討論已經說明了這個來源並不可靠,但Marvin_2009執意使用,以達到宣傳目的。在此需要強調的是,沒有任何別的來源佐證這個來源里提到的觀點。--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0:15 (UTC)
我這兒確實是能打開的,[26]你是否能打開,一點擊便知。你回退後變成了只有一則來源,你回退前不止這一則來源的。美國政府和中國政府的兩個來源都不可靠?凱風網第一手來源反而最可靠?這是你刪除美國政府和中國政府來源內容,宣傳凱風網第一手來源的原因?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6日 (五) 00:21 (UTC)
直接看網址就知道,「www.webcitation.org」顯然不是原網站,而是一個可疑的存檔網站。原網站的連結早已失效,並沒有「存在很多年」。我回退前一樣只有一個來源,「該網站自稱是面向全球華人「揭露法輪功真相」的民間專業網站。但有中國地方政府文件稱凱風網由610辦公室創辦[1]。」其他的來源不是用來佐證「凱風網和610辦公室有關聯」,而是用來「罵」(按照Marvin_2009的說法)610辦公室的,和佐證「凱風網和610辦公室有關聯」一點關係都沒有。Marvin_2009自己使用可疑的孤立來源來佐證「凱風網和610辦公室有關聯」,卻假稱其為「有效來源」,同時刪除新華網、中國日報的有效來源,同時又假稱這些是「第一手來源」。實際上,新華網、中國日報轉載凱風網來源,正正說明這些是「第二手來源」,Marvin_2009假稱這些第二手來源是第一手來源,同時加以刪除,換上自己稱為「有效來源」的孤立可疑來源,以此作為原創研究的「材料」,「證明」「凱風網和610辦公室有關聯」,然後在下文加入大段的610辦公室的負面內容,顯然是違反中立原則,希望管理員明察!--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0:32 (UTC)
黑客說屬閣下原創?看來是在誹謗了610辦公室。其實條目中原先也並非象閣下所說只有一則來源。而是列舉過:山東政法委網站在滕州政法委加強對政法調研信息宣傳工作的獎勵一文中,宣佈被凱風網採用刊登的宣傳稿件「字數(按版面計數)超過500字的,每篇獎勵500元;不足500字的,按400元獎勵。」最早的連接出自於[27]本維基條目中使用後,610辦公室刪除了該連接,但在[28]網站上仍可找到。此WEBCITATION網站有什麼可疑的?此網站上可找到該政府機構與這個主題毫無關係的大量報導,故根本不可能是黑客所為。你的黑客說、可疑說等,儘是原創吧?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6日 (五) 00:52 (UTC)
我不會像你一樣,把原創內容加到條目里,只是作為合理質疑在討論中提出,所以性質截然不同。要提醒管理員注意的是:www.webcitation.org允許網絡用戶自由使用,允許網絡用戶自行上傳自己電腦中的文件作為網頁存檔內容,破綻很明顯,所以完全不是可靠的存檔網站。
山東政法委網站在滕州政法委加強對政法調研信息宣傳工作的獎勵一文中,宣佈被凱風網採用刊登的宣傳稿件「字數(按版面計數)超過500字的,每篇獎勵500元;不足500字的,按400元獎勵。」這個來源里完全沒有提到610辦公室。Marvin_2009從無關聯的內容中自行原創總結出「凱風網和610辦公室有關聯」,還要把這些原創內容加到條目里,顯然違背了方針。--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1:07 (UTC)
記得條目中原先曾根據該政法委網站的文件,凱風網歸屬於政法委持有,你可查詢歷史記錄。從屬於610則是根據四川地方政府的文件。我並沒如你所言作什麼原創。其實如根據兩則政府文件來看,我個人意見是政法委610及凱風網是同一家,但條目從沒有這樣的內容。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6日 (五) 01:34 (UTC)
WP:OR要求:「第二手來源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它們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而該條目中新華網、中國日報等是照搬凱風網第一手來源,並沒有作任何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故你所謂屬於第二手來源一說是不確的。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6日 (五) 01:02 (UTC)
即便對第一手還是第二手來源有爭議,維基百科並沒有禁止使用第一手來源。而且內文也沒有對第一手來源進行原創總結。反而Marvin_2009使用中國地方政府的網站內容來說明中國地方政府網站的內容,才是使用第一手來源,而且做出了原創總結。--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1:15 (UTC)
此條目主題即是該610辦的凱風網中引用凱風網來源的這樣的第一手內容,是不屬於維基方針許可的第一手來源。因為WP:OR要求:「我們的方針: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而且英文維基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版上討論凱風網時[29]普遍認為這是一個不可靠的仇恨宣傳網站。因此筆者認為不宜作為中文維基條目的第一手來源引用的。而在條目中給出中國政府機構以文件方式談及凱風網,對於這個主題而言,確是進行了「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據此筆者認為,在條目中用這些政府來源可作為第二手來源是符合方針的。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6日 (五) 01:34 (UTC)
Marvin_2009再一次進行了歪曲方針的行為。首先「該610辦的凱風網」就是他自己根據可疑孤立來源原創出的結論,他反而運用這個結論來進行「沒有使用第一手來源」的判斷,是循環論證。新華網和中國日報都是可靠的主流媒體,Marvin_2009卻要使用其他維基百科討論串中不知名的網民意見來評價「凱風網是不可靠來源」,進而否定新華網和中國日報的可靠性,是明顯的偷換概念的邏輯詭辯手法。第二手來源指的是來源中對第一手來源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而Marvin_2009將其歪曲為在條目中對第一手來源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使用斷章取義的手法將原創研究偷換為第二手來源,再次進行邏輯詭辯。Marvin_2009多次使用各種邏輯詭辯手法對自己違反中立原則進行原創總結的行為進行辯護,浪費其他編輯的精力與時間,降低維基百科條目質量,希望管理員明察!--葉知秋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1:48 (UTC)
葉知秋希望你不要說假話。把政府文件來源稱作黑客,稱作可疑,均是你的個人觀點;由討論頁給出過的大量證據,你的可疑說不是成立的,已有大量證據凱風網確由政法委610辦公室主辦;儘管政法委610辦試圖掩蓋,刪除了大量國內政府網頁,但webcitation這樣的鏡像存檔,是假不了的。另,我只是指出你所謂新華網和中國日報原文照搬了凱風網文章即可叫做第二手來源,這一說是不確的,因為未經「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我沒有說新華社和中國日報不可靠。你的「條目中」一說不知出自何方?我從來沒這樣說過,也根本沒有此意。我的本意是指政府文件中提及凱風網,對於這個不知名條目名字而言,這些文件可視作第二手來源。這是基於方針的理解,如我理解有誤?可指出。請葉知秋不要把中國地方政府文件說成原創,也不可把凱風網不可靠的第一手來源說成可靠,我從來都是直話直說,從無想要詭辯,你嚴重誤會了。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6日 (五) 02: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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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因濫用傀儡破壞而封禁三日,此後仍不思悔改--180.155.69.97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9: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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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是我想公報私仇什麼的,該用戶行爲相當霸道。----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9日 (一) 05: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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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一個刪除的是侵犯版權文字(原文版權作者所有,大段照抄超出合理使用限度),另一個刪除的是違反WP:ELNO的外部連結,最後一個則刪除的是用Wordpress上個人博客當來源的內容。這些都是很正常的編輯。當然,建議該用戶在刪除內容的時候用編輯摘要表明理由以避免這樣的疑問。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12日 (四) 08:02 (UTC)

  • 感謝閣下關注以及認真查證。然而早前此用戶移除內容時,鄙人就已嘗試溝通無果。由於其操作未給出理由,回退之的遠不止鄙人。至於WP:ELNO,還請閣下具體指明。--Kou Dou 2014年6月12日 (四) 08:12 (UTC)
WP:ELNO#11 僅間接與條目主題相關的連結:"一個只涉及某特定主題的網站連結通常也不該放入一個涉及大範圍主題的條目之中。"。在此上下文中,一個教會為大範圍主題,教會的局部地區最新定性為一個特定主題。很明顯,教會的內容範圍要比其局部地區最新定性大得多。舉個例子,如果我們在中國條目下允許到中國經濟的連結,那麼也應該允許到中國歷史、中國政治、中國交通、中國教育等相關主題的連結,但是這樣大量的外部連結和儘可能少地創建外部連結的精神相悖。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12日 (四) 08: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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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他的行為發言舉止,Dddddb不是廖漢騰,話畢--Dragoon17cc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13:54 (UTC)
根據他鬼鬼祟祟的行為可以確定,他Dddddb就是廖漢騰!!!!!!!!!!!!
幫補簽名,上為27.202.102.87的發言,只有兩次編輯[47][48]--182.216.181.220留言2014年6月15日 (日) 04:31 (UTC)
是誰鬼鬼祟祟連簽名都不留很清楚。Dddddb留言2014年6月17日 (二) 07:48 (UTC)
若懷疑傀儡歡迎再次CU,若懷疑鑽技術漏洞請提報bugzilla,謝謝。Dddddb留言2014年6月15日 (日) 08: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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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量創建沒有來源並過短的條目,經提醒加警告後仍無改善,其行為大大加重了巡查工作的壓力,故提報請管理員處理。
  • 發現人:ZLC.lclc 2014年6月17日 (二) 08: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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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蘇州化學行走斧頭幫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 和「喊疼斧頭幫」一樣,是用於詆毀攻擊其他用戶的用戶名,這裏面攻擊了4個人,上海(上海灘維基悍將——User:守望者愛孟);蘇州(User:蘇州宇文宙武);化學(chemistry——User:Jsjsjs1111);行走(行走京滬線——User:Legolas1024)。
  • 發現人: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6月21日 (六) 12: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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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9.29.132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Greatbgb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Time killer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Krasnyy Suo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OT TRUE. please see [56][57][58][59] etc. ArikamaI and Krasnyy Suou insist misusing spaces and interpuncts. They reverted the revisions in turn. ArikamaI said "DON'T TOUCH 我的條目!" @tk 2014年6月27日

Time killer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OT TRUE. please see [60][61][62][63] etc. ArikamaI and Krasnyy Suou insist misusing spaces and interpuncts. They reverted the revisions in turn. ArikamaI said "DON'T TOUCH 我的條目!" @tk 2014年6月27日

@Time killer:Alright. But this still might be a edit war. You should come here early to have it reported。--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15:33 (UTC)

三月揚州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86.42.121.149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123.68.72.10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戴柏睿200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3.239.29.132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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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killer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Krasnyy Suo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OT TRUE. please see [64][65][66][67] etc. ArikamaI and Krasnyy Suou insist misusing spaces and interpuncts. They reverted the revisions in turn. ArikamaI said "DON'T TOUCH 我的條目!" @tk 2014年6月27日

Time killer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NOT TRUE. please see [68][69][70][71] etc. ArikamaI and Krasnyy Suou insist misusing spaces and interpuncts. They reverted the revisions in turn. ArikamaI said "DON'T TOUCH 我的條目!" @tk 2014年6月27日

@Time killer:Alright. But this still might be a edit war. You should come here early to have it reported。--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15:33 (UTC)

三月揚州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86.42.121.149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123.68.72.10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Wangyanxia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釣魚臺列嶼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釣魚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刪除有來源之內容,在回退破壞之後仍然執意進行且提報咱破壞,甚至藉此機會封鎖其他第三者退回原先穩定版本之要求(這一版本少說也至少有1年之久)。由於其所舉的理由錯誤認識來源方針(只接受所謂官方來源,卻忘了維基百科更加重視第二手文獻)、錯誤總結過去編輯共識(實際上過往討論明顯是沒有達成共識,但卻不斷以多數意見這類字眼),並且除了不斷毫無建樹地刪除有來源之內容、直接否定他人改進內容(包括對於寫法的改進、以及參考來源乃至於官方來源的改進等)、認定錯誤的穩定版本(包括釣魚臺列嶼、釣魚臺的條目寫法都已經至少有1年之久,卻堅持自己的寫法才是唯一穩定版本)。並且在犯下編輯戰後卻還自以為能夠要求其他人不能編輯至穩定版本或者改進版本,甚至還以編輯戰威脅其他維基百科人。而在我決定放棄原本行政區劃全部寫出的寫法、並且找更多可靠來源應證更多人認同的寫法僅寫至「宜蘭縣」時,其仍然堅持自身對於條目的寫法而不願有所討論而只顧著回退,甚至忽略模板的使用方法錯誤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行政區劃看待。在這其固守己見、不願接受我跟其他人建議或者寫法而不停回退(刪除有來源之內容)的情況下,我認為該人行為應該視為破壞舉動而需要提報之。
  • 發現人:KOKUYO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21:30 (UTC)
  • 處理:
  • (+)支持,好不容易穩定下來的條目又被挑起編輯戰了。--CHEM.is.TRY 2014年6月28日 (六) 22:25 (UTC)

Krasnyy Suo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rikama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72], [73]
  • Edit wars in many articles.
  • 發現人:tk 2014年6月28日
  • 處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4年6月29日 (日)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Wangyanxia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Krasnyy Suo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rikama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74], [75]
  • Edit wars in many articles.
  • 發現人:tk 2014年6月28日
  • 處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4年6月29日 (日)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道義十足22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此外,當在下Wetrace回退該用戶的編輯;另位編輯User:中華愛國陣線不附理由 回退Wetrace的反破壞,等同添加「毫無來源」的負面內容。且從條目編輯歷史可明確看到 Wetrace回退時已明確指出「屢次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敬請管理員留意。

KOKUY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釣魚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未給出官方主權宣示之有"釣島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頭城大溪"之來源,亂拿投報來源,組裝來源,原創,未依討論多數意見搞(3RR)編輯"回復"移自釣魚臺討論頁
  • 發現人: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3:18 (UTC)
  • 處理:
    • (!)意見:提案人任意指控別人操弄資料,來源可以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釣魚臺是由台灣省宜蘭頭城大溪所管轄(如:「釣魚島隸屬於中國台灣省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管轄。」等句),因此符合模板之使用以及應證當前條目內容。本以為提案人是指來源可能不可靠,因此添補包括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社會科學院主辦的中國邊疆網、鳳凰衛視轉載人民網的文章作為來源,但是對方仍執意刪去。而且對方明知過往共識最多只有無共識處理,並沒有絕對偏向其所指稱的刪去作法,然而在沒有提出新論點(如中國政府否認這類話、這類內容為錯誤資訊等)的情況下便自行認定我為破壞,這並非維基百科應該存在之情況。--KOKUYO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3:33 (UTC)
    • (!)意見:同時雖然先前對於行政區劃多有討論,但是在加上詳細行政區劃(也就是包含「台灣省宜蘭頭城大溪」內容)後的討論都對於是否該刪除都是持不該刪除、沒有共識的結論,也就是說提案者所說的多數意見是其自身觀點的投射。因此我認為實際情況為提案者執意無正當理由刪除特定內容(不符合提案者所指的「未依討論多數意見」),而在已經補上更多大量且可靠的二手文獻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釣魚臺隸屬台灣省宜蘭頭城大溪管轄後又持續執意刪除之(不符合提案者所指「未給出官方主權宣示之有"釣島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頭城大溪"之來源,亂拿投報來源,組裝來源,原創」等指控的情況下),最後所引起的反對提案者破壞的編輯戰。--KOKUYO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3:59 (UTC)
    • (!)意見:請依討論頁之"多數意見"為版本保護,在K君未給出官方有釣魚臺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頭城大溪"前,釣島"主權爭議模版"僅標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但不標示行政區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3:51 (UTC)
      • (:)回應:同上所述。同時參考資料能夠證實行政區劃,卻又無視之,我認為提案者已經算是破壞。--KOKUYO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3:59 (UTC)
      • (:)回應:請酌依魚臺討論頁之"多數"意見,依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僅有"釣島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官方宣示,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主權爭議模版"僅標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但不標示行政區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4:11 (UTC)
        • (:)回應:之前的討論根本沒有你所謂的多數意見,請別任意以此為據並且拿來當作你破壞行為之理由。--KOKUYO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00:23 (UTC)
          • (:)回應:如果這不叫多數意見,那什麼才是多數意見?1.主權聲稱模版的寫法,"官方宣稱"甚麼維基就應寫甚麼,傳媒意見不能代表官方意見-CommInt。2.主權爭議聲稱應回歸有正確之官方來源撰述,日本與中華民國官方均有聲明釣島主權,且連行政區劃都有門牌,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維基相關官方引述只有(中國擁有調釣島主權),應可顯示三國國旗國名,但僅在日本與中華民國下註行政區劃模板,就完全符合現況—Chinuan12623。3.本來我看不大懂。現在明白了大家的爭論所在,也理解並贊同Chinuan12623的立場-Wetrace。4.中華民國台灣省的下級行政區劃能直接套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上嗎....更何況是宜蘭縣下的鄉鎮,以及鄉鎮下的村里....可這是中華民國的區劃,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克勞棣。5.我明確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未主張如此精細的行政區劃,認為中華民國(台灣)有該地名,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主權,就推導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的釣魚島屬於頭城鎮大溪里」,這並不能成立,維基百科收錄這樣的內容是人為製造錯誤,如果堅持錯誤,將來反而可能被以為是正確的,這樣影響極壞-H2NCH2COOH。----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相關官方引述只有"中國擁有釣魚島主權",如無法給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有官方宣稱"釣島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頭城大溪"之來源,就不可組裝來源,擴大解讀。如無來源,搞原創,還主權宣示引用一個"作者投報"。很奇怪,中共官方僅說"中國擁有調釣島主權",從沒說過"釣島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縣頭城鎮大溪",K這台灣人還一直幫他加補上去,要說大陸他早說了,沒差那幾個字,人家大陸皇上不急,倒急死身邊的K君,硬要把他補上去,孜意導讀,還在錯解第?手資料可支撐第?手文獻。這是"官方"才有權的主權宣示...,可以這麼隨便嗎。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08:11 (UTC)
            • (:)回應:開始算人頭數了嗎,?維基百科什麼時候變成算人頭樹的地方?要算的話那些DYK投支持票的人要不要算進去,因為他們也是評選過條目後認為並沒有問題而放上去的?維基百科的共識精神被解釋成算人頭數,這樣才叫做錯誤解釋方針吧。--KOKUYO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1:19 (UTC)
              • (:)回應:K你在急什麼,舉報還沒覆,請先尊重"多數"意見版本,你在做一個不尊重多數意見的錯誤示範,且也給不出個官方宣示來源。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3:54 (UTC)
                • (:)回應:K君現引述來源(6-18)中,僅第6項是官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聲明,但很可惜是歷史性得闡述,二次都提"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摘-(1971年12月30日)釣魚島等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早在"明朝",這些島嶼就已經在"中國"海防區域之內,是中國台灣的附屬島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嚴正聲明,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島嶼是"台灣的附屬島嶼"。它們和台灣一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請嚴正注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這是"歷史"上的"泛稱"中國,"自古"時還沒有"兩岸"各稱得中國,因都還沒出現,這是個"歷史"的敘述,如他以"現狀"宣示,而非歷史闡述,說釣魚台主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縣....,那就沒爭議。迄今,大陸官方宣示過"太多"次主權,但都只有"釣魚台主權是(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從未說過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縣頭城鎮大溪",為何多幾個字他都不說呢,K君又何必咨意補上?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5:28 (UTC)
                  • (:)回應:我再重申一遍,維基百科要的只有可靠來源,並不需要你所要求的官方來源。任意解釋來源方針藉此來支持自己論點、錯誤總結討論內容來為自己破壞辯解等等行為,以及憑這次提報不斷刪除有引用來源的內容,甚至還藉由惡意提報的方式阻止其他人更動回已經穩定至少1年的寫法。這些早已經達成破壞條件,還是你要我提報你破壞你才甘願?--KOKUYO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6:00 (UTC)
                    • (:)回應:穩定至少1年的寫法?哪規定不能改得,亦是超過一年沒人動的條目,大家都不能改,可笑。有多數意見,且合理的就可修訂。我有不斷刪除有引用來源的內容?我是還原大陸外交部聲明,加上你刻意漏掉的"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另移除你自我倒讀延伸的"並且設立未曾實際管轄的臺灣省"字,你是有管理員身分,怎可在"來源"中加注個人看法"並且設立未曾實際管轄的臺灣省"字,亂套話,很糟糕,你以為這就可支撐官方有說過-釣魚台主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縣....現舉報處理中,你急什麼,還提報我?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6:45 (UTC)
                    • (:)回應:KOKUYO你如不知大陸外交部聲明如何意思我就說給你聽~("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早在"明朝",這些島嶼就已經在"中國"海防區域之內,是中國台灣的附屬島嶼,...它們和台灣一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早在以前古時候的中國朝代迄今..從明清延續至今地理與法理上泛稱的中國,釣魚台及其列嶼就是其台灣的附屬島嶼。你不要再刻意漏掉的"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另加註你自我倒讀延伸的"並且設立未曾實際管轄的臺灣省"字於該聲明之註解中。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3:07 (UTC)

KOKUY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釣魚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1.K君被舉報3RR破壞,仍核處中,但還繼續破壞編輯。2.不尊重討論頁的"多數"意見版本,始終拿不出官方有的宣示"釣魚臺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頭城大溪"。3.誤以大陸外交部的歷史法理與地理聲明來擬充("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早在"明朝",這些島嶼就已經在"中國"海防區域之內,是中國台灣的附屬島嶼,...它們和台灣一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實際意思應為(早在以前古時候的中國朝代迄今..從明清延續至今地理與法理上泛稱的中國,釣魚台及其列嶼就是其台灣的附屬島嶼)。4.在條目中的大陸外交部聲明中刻意漏掉的"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字,另加註其自我倒讀延伸的"並且設立未曾實際管轄的臺灣省"字,誤導主權宣示說。5.餘見釣魚臺討論頁與前一個舉報內容。6.本頁面尚不宜全保護,因K為管理員,如不避嫌,更坐時其破壞之舉,請先對其道德規勸,在未舉報回復前,先以討論頁的"多數"意見為版本。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3:33 (UTC)
  • 發現人: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3:28 (UTC)
  • 處理:

119.118.236.221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Zhxy 519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依據[[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例如「對其他人的不尊重、辱罵」、「對他人的惡意否定,比如「你這人一文不值。」、「對宗教信仰、社會環境、或僱主等進行侮辱,如「你用殘體中文」。實施侮辱者會被封,封禁時應註明理由。」、「性別、性傾向、種族、疾病、宗教和綽號性質的歧視。尤其是宗教,絕不允許對某種宗教信仰的不禮貌評論。」
小蓮莊處士是因為其傾向「有神論」立場而遭到User:Zhxy 519的抨擊嗎?被強硬語言的不文明舉動、是否適當呢?
  • 發現人: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9:22 (UTC)((小蓮莊處士6月21日舉報後,小蓮莊處士卻在「理據不明,方針依據不清」情形下遭爭議性封禁"3個月",但同一爭議引發的「人身攻擊舉報」,管理員未遲未處理?在下因此協助把未處理的舉報,提出提醒。甚至在下Wetrace也因 依方針勸說Zhxy 519 應符合「可靠來源」方針,結果在下也被其濫用舉報。)
  • 處理:
(!)意見--有趣的是,當在下舉報User:Zhxy 519之後,對法輪功立場一致的User:Jsjsjs1111,突然在李洪志頁面添加「毫無來源的負面內容」,違反WP:生者傳記;接着User:Zhxy 519卻馬上跳出來回退User:Jsjsjs1111的負面編輯?(請查看編輯歷史)這是User:Zhxy 519想藉此表達「他並未歧視、負面宣傳」嗎?這相編輯行為似乎很罕見?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0:19 (UTC)

Ting043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快來個人啊,已經被刪五次了,我已經回退3次了,趕快把他關進去吧--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4:41 (UTC)

Qhd01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釣魚臺列嶼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釣魚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刪除有來源之內容,在回退破壞之後仍然執意進行且提報咱破壞,甚至藉此機會封鎖其他第三者退回原先穩定版本之要求(這一版本少說也至少有1年之久)。由於其所舉的理由錯誤認識來源方針(只接受所謂官方來源,卻忘了維基百科更加重視第二手文獻)、錯誤總結過去編輯共識(實際上過往討論明顯是沒有達成共識,但卻不斷以多數意見這類字眼),並且除了不斷毫無建樹地刪除有來源之內容、直接否定他人改進內容(包括對於寫法的改進、以及參考來源乃至於官方來源的改進等)、認定錯誤的穩定版本(包括釣魚臺列嶼、釣魚臺的條目寫法都已經至少有1年之久,卻堅持自己的寫法才是唯一穩定版本)。並且在犯下編輯戰後卻還自以為能夠要求其他人不能編輯至穩定版本或者改進版本,甚至還以編輯戰威脅其他維基百科人。而在我決定放棄原本行政區劃全部寫出的寫法、並且找更多可靠來源應證更多人認同的寫法僅寫至「宜蘭縣」時,其仍然堅持自身對於條目的寫法而不願有所討論而只顧著回退,甚至忽略模板的使用方法錯誤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行政區劃看待。在這其固守己見、不願接受我跟其他人建議或者寫法而不停回退(刪除有來源之內容)的情況下,我認為該人行為應該視為破壞舉動而需要提報之。
  • 發現人:KOKUYO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21:30 (UTC)
  • 處理:
  • (+)支持,好不容易穩定下來的條目又被挑起編輯戰了。另外該用戶還違反了WP:3RR--CHEM.is.TRY 2014年6月28日 (六) 22:25 (UTC)
  • (:)回應,jsjsjs1111最近對我的題目與議題是無役不參,懶的理你,此回應是針對K君非你。本人在維基不會無故無理搞編輯戰,唯一的一次3RR封31小時,也是與K君的"釣魚台",我始終懷疑是被K君舉報,但我這二次舉報他前,我都禮貌示警對方,而我當時被Makecet(該管理員事後壞規被永禁)不究來去而禁時,K君是否也都禮貌示警我?無理由的回退爭議模版者,應於討論頁論述獲取多數意見後再議,而不是揪眾對我搞車輪戰回復,再來誤指我也是破壞。請注意K君已二次舉報在案,應待處理回覆。重申爭議模版應置於多數意見之版本,有議者請於討論頁提出新事證(官方有的宣示"釣魚臺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頭城大溪),或待二次舉報回覆後再議為宜。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2:45 (UTC)

61.164.211.72/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61.174.53.128/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115.231.170.235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115.231.170.23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Marvin 200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在具備中立學術可靠來源的情況下,ZXY用戶非要堅持使用國內黨媒宣傳來源,我勸說他幾句後,ZXY先是稱不准我編輯維基,再對我作人身攻擊,進而開始無中生有的誣告於人傳教。ZXY上邊稱我心懷什麼、意圖如何,這全部是其主觀臆測,隨便論斷於我。請管理員調查。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21日 (六) 04:00 (UTC)
(+)支持。該用戶到處進行反共宣傳,例如在此處留言兩次[86][87],無一句話是參與如何改進條目的討論,而是宣傳沒有任何來源的」凱風網是邪教、恐怖網站「的觀點。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06:35 (UTC)
SKYFILER上回在這個凱風網條目跟傀儡帳號User:葉知秋一起針對我發動編輯戰,並且當時SKYFILER和葉知秋在本頁面多次攻擊過我。另,我在凱風網條目討論頁對SKYFILER的回應是針對SKYFILER編造了我是什麼宣傳者,而且SKYFILER無理把其他編輯所帖的國內連接編造我所帖。小蓮莊處士 2014年6月23日 (一) 13:09 (UTC)
  • 處理:
 封禁三個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6月25日 (三) 00:44 (UTC)
  • (!)意見--個人看到此個案,非常驚訝,認為此封禁的效果,已形同言論審查
  1. 相比之下,部分大陸帳號 在進行「中共觀點」的宣揚、壓制不同於中共的觀點,那才是宣傳/滲透吧?港臺用戶、部分安靜的中國大陸用戶,應該很有感受。
  2. Skyfiler的指控也與事實有差距。
  3. 在對中共敏感的人權議題條目中,多的是 大陸用戶 使用爭議來源(被認為與中共關係密切的凱風網)的極負面消息,Marvin_2009過去常進行修正---是符合維基方針的編輯。至於Marvin_2009添加的正面/解釋性消息,是使用第三方中立可靠來源,何以有宣傳的問題?
  4. 在這兩位的討論過程中,Zhxy 519Marvin_2009的語氣,是否有「人身攻擊」之嫌?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5日 (三) 00:59 (UTC)
  • (!)意見同意Wetrace的看法。此封禁形同言論審查,而且有傾向性。在維基百科討論爭議性的問題時,有時候離題或使用激烈字眼,只要不過份,應該可以容忍。如果都要封禁,只怕要封禁不少用戶。選擇性封禁是不公平的。從所舉例子來看,該用戶遠沒有到需要封禁的程度,警告即可。--歡顏展卷留言2014年6月25日 (三) 15:38 (UTC)
    • (!)意見:如果不能選擇性封禁自己看不慣的用戶/和自己對立的用戶,那麼當管理員還有什麼意思?上面的幾位還真是天真無邪啊,真把中文維基管理員當成方針里寫的「管理員是社群共識的執行者,而不是官僚」,有句話怎麼說的,「很傻很天真」。--打醬油路過人留言2014年6月26日 (四) 01:08 (UTC)
  • (!)意見:私下認為這樣過重了。--Outlookxp留言2014年6月26日 (四) 02:03 (UTC)

User 222.173.113.30: 1 2 3 4 5 6 7 8 9 vandalism SPAD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6月28日 (六) 06:27 (UTC)

(-)反對--無法贊同 百無一用是書生管理員所最的封禁決定
  1. 目前的封禁,根本不具方針及證據基礎。引述WP:封禁方針,提供管理員參考指教:
  1. 「管理員注意事項」
    1. 「解釋封禁原因」:在維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認為封禁一個用戶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證的證據、合理判斷及所有支持該封禁的因素。這些理由均 應在進行複審時按複審人員的要求提供。
    2. 「有爭議的封禁」:容易引起爭議的封禁有:(引述部分類型)「對有貢獻登錄用戶的封禁;對進行擾亂性編輯用戶的封禁;缺乏方針支持的封禁。」---並明訂管理員的義務---「如果管理員確信以上封禁有必要,請更仔細的取證;檢查相關方針;聯繫其他管理員共同討論;在封禁通告中詳盡解釋封禁原因;做好與其他維基用戶討論的準備。」
    3. 對於小蓮莊處士一開始的自我辯護,管理員有交代、給出理由嗎?沒有。
    4. 對於小蓮莊處士相對應舉報Zhxy 519涉及人身攻擊。舉報Zhxy_519,同一件事情引發的爭議,管理員卻不處理?也沒留下任何理由。這不奇怪嗎?
  1. 舉報證據不明,理由不當,且兩者之間並無關聯性
    1. Zhxy 519所提出的所謂證據,只是 小蓮莊處士一段留言話,充其量只能說小蓮莊處士傾向贊成「有神論」,難道「有神論者」參與編輯維基百科就是「滲透?廣告?」那最近 維基百科還出現「中國共產黨Portal」,這是不是「無神論」宣傳!?編輯 耶穌基督條目,就是「滲透宣傳廣告」?
    2. 重點在於,小蓮莊處士是否依據維基百科方針。
    3. 以這一次雙方爭執點為例,在李洪志條目中,當Zhxy 519 堅持使用CCTV來源,小蓮莊處士則勸說不該用,卻遭 Zhxy 519以疑似人身攻擊式說法批評 並舉報「宗教廣告宣傳」!?這怎能說的通呢?
      1. 根據WP:可供查證方針,斷言性說法需要特別高質量的來源。Zhxy 519確實不斷在 法輪功系列條目,引用中共黨媒的斷言性說法;但中共當局(PRC政府)在其中的角色是打壓者的當事人,其掌控的媒體說法 等於是「第一手來源」;過去在相關條目中,大家都已原則不使用CCTV、新華網等來源。
      2. 依據WP:生者傳記方針,「在將在世人物的傳記內容添加到任何維基百科頁面時,編者都應特別謹慎。編者需要對此等資料保持高度的敏感,並須嚴格地遵循美國的所有適用法律以及我們的所有內容方針,特別是:中立的觀點(NPOV)、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
    4. Zhxy 519堅持不依維基方針編輯,小蓮莊處士還耐心的在條目討論頁交流勸說,並以表示「以條目中存在的學術研究來源替換了一則中共喉舌來源」,小蓮莊處士違反了什麼方針呢?違反WP:生者傳記方針的是誰?
  2. User:Snorri"大量濫用傀儡擾亂討論和投票 ",在明確證據下,只被封禁1個月
    1. User:Snorri經常與User:Skyfiler一起與小蓮莊處士在法輪功相關條目不同意見。
    2. User:Snorri大量傀儡中,其中的User:葉知秋和主帳號User:Snorri共同編輯法輪功相關條目。若User:Snorri的編輯,堂堂正正依照方針編輯、接受檢驗,何須使用User:葉知秋傀儡?擔心損及主帳號的聲譽嗎?還是方便編輯戰呢?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7:01 (UTC)
(!)意見--在下已於互助客棧留言並概略提供個人依據方針的意見,請參客棧:關注Shizhao6月封禁個案,會否有形同言論審查疑慮?,敬請各位指教意見、持續關注。感謝!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7:59 (UTC)
(!)意見--User:Zhxy 519在法輪功相關條目,不斷添加 中共官方媒體進行「斷言式」負面內容。在下持續依據維基方針勸說(請參討論:請依WP:生者傳記方針編輯)提醒依據方針必須以「高質量來源」處理;但User:Zhxy 519仍執意為之。請問,若User:Zhxy 519認為小蓮莊處士是宣傳,User:Zhxy 519自己不更是宣傳嗎?而且刻意違反方針。Wetrace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8:41 (UTC)
(!)意見User:Marvin_2009前科累累且無甚貢獻,與User:Snorri不可相提並論。--CHEM.is.TRY 2014年6月29日 (日) 09:44 (UTC)
(?)疑問未獲警告?[88]--180.155.72.174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3:03 (UTC)

119.187.168.170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補充當然User:Marvin 2009君的封禁我也反對--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16:50 (UTC)
棄權--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03:26 (UTC)

123.134.48.7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1. 且經User:Yxyang93在IP匿名用戶討論頁上留言警告說明[89][90],IP用戶仍執意為之,惡意違反方針。
  2. 在下回退後,該人仍執意為之。似乎 惡意 要造成條目「全保護」。在下在此提醒管理員,若條目因此全保護,卻被保留了 惡意內容 在生者傳記條目,則嚴重違反維基方針,希望管理員 別受 這類用戶惡意違反方針的影響。
(!)意見--奇怪現象,這幾天,只要涉及法輪功相關的條目,違反生者傳記的破壞、涉及人身攻擊的舉報,至今皆未處理?若沒道理自當駁回申請,若有道理何以都未處理?刻意/嚴重違反WP:生者傳記方針,是很明顯的破壞。何以無管理員制止呢? Wetrace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03:34 (UTC)
(+)支持勸說無效--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03:40 (UTC)
(!)意見--提醒管理員及用戶,
  1. 何以法輪功相關條目,添加負面內容的,1.來源大都是「中共官方黨媒」?2.用戶則是「匿名IP」、「疑似傀儡用戶(編輯次數不多,都針對法輪功、內容惡意不符方針)」、「幾名中國大陸用戶」---其中 User:Snorri, User:BlackLotux都已被發現使用大量傀儡---如果他們的編輯有道理,為何拿不出第三方可靠來源?為何不用自己的主帳號來做這些事?
  2. 法輪功相關條目能被這樣對待,看不過去而參與正面編輯、維護的(引用的多是大量第三方來源),就不斷被貼上標籤?何以 負面編輯者就不被認為是「中共政治宣傳」?
  3. 法輪功議題條目,若能被這樣對待,其他條目隨時也可能被"河蟹"掉。看看蘋果日報香港/台灣、香港民間公投 被中共網軍 搞成什麼樣子!Wetrace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03:46 (UTC)

123.134.48.7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 李洪志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ip用戶明顯違背3RR,而眾註冊用戶為了避免3RR只能回退三次(怕可能會有人陷害)。請管理員儘快將其封禁,並將該詞條設置為半保護(我將去申請)。ip用戶依靠可以繞過封禁肆意回退註冊用戶操作,已經明顯對社群造成危害。請管理員儘快進行行動。
  • 發現人: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05:17 (UTC)
  • 處理:

162.252.10.130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好吧被幹掉了,全域封禁:2014年6月30日 (一) 18:53: Billinghurst (meta.wikimedia.org) 全域封鎖了 162.252.10.130 (2015年6月30日 (星期二)到期、僅匿名用戶)

Mille heyu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Wlef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8.167.241.12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補充還在做,現在在弄Facebook,觸動了大量的過濾器--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12:36 (UTC)@:、@Lanwi1:、@Outlookxp:等
(~)補充他發現無法改動詞條內容後,開始大肆修改用戶主頁。大批管理員、資深維基人躺槍--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12:48 (UTC)

超自然智慧王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補充我回退次數用完了,他還在搞--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12:41 (UTC)

114.33.183.133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

Chen1987F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Redngreenapple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Dy27069524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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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03.118.10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