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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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3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請在下面提出存廢覆核,管理員會按所提理據處理,而此前,請參閱刪除方針及存廢覆核方針。如果想先檢視被刪除內容,請使用已刪內容查詢。現存而正在進行存廢覆核的頁面參見Category:存廢覆核候選。
被標示為結束的討論並不代表不再受理或不可繼續回覆。只要討論內容未被存檔,若對結果有疑問,可繼續提出意見。
請按「添加新請求」按鈕提案,並據指示闡述理據,新案將會置底。
使用者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
- 致提案者:請於提案後,按《存廢覆核方針》於現存頁面懸掛模板{{Delrev}}後,使用{{subst:DRPNote|頁面名稱}}在該頁面建立者(從頁面歷史檢視)的對話頁底留下訊息。
- 致管理員:請在批准覆核請求,復原條目後,在頁面討論頁添加{{Drv-kept}}模板。(現由機器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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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話題 | 狀態 | 💬 | 👥 | 🙋 最新發言 | 🕒 (UTC+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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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瀋陽市醫院列表、成人另類藝術家列表、華納兄弟電影列表、派拉蒙電影列表等所有僅單純地列出各項名稱的列表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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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7 | 自由雨日 | 2024-10-11 17:36 |
2 | Template:青島市歷史建築保護名單索引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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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 | 貓貓的日記本 | 2024-09-15 21:02 |
3 | 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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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8 | 紅渡廚 | 2024-09-10 12:01 |
4 | Template:濟南古城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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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7 | Nostalgiacn | 2024-09-17 19:43 |
5 | Template:南潯古鎮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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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Factrecordor | 2024-09-18 13:05 |
6 | Template: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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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 | 紅渡廚 | 2024-10-25 22:19 |
7 | Template:天津市名人故居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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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Kcx36 | 2024-10-26 23:08 |
8 | File:Black Myth Wukong, Princess Iron Fan.jpg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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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 | Manchiu | 2024-10-25 17:42 |
9 | 架空歷史 |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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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Manchiu | 2024-11-02 09:29 |
10 | 搬運工啤酒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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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 | YFdyh000 | 2024-10-30 21:58 |
11 | Template:管理員通告板 | 待其他管理員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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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6 | ATannedBurger | 2024-10-27 05:02 |
12 | Template:MOTY wind-airport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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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 | Sanmosa | 2024-10-24 09:18 |
1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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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4 | 紅渡廚 | 2024-10-25 20:29 |
14 | 小西行正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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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6 | Sanmosa | 2024-10-22 20:23 |
15 | 豐田世紀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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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 | Manchiu | 2024-10-30 00:29 |
16 | 直面天命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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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Manchiu | 2024-10-30 00:24 |
17 | 國立東華大學學生會 |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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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 | Manchiu | 2024-11-02 21:35 |
18 | 王璐 (前SNH48成員)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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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銀色雪莉 | 2024-10-30 21:50 |
19 | 何寶珊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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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WincyHung0625 | 2024-10-30 21:02 |
20 | User:阿雜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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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Manchiu | 2024-10-31 00:11 |
21 | 程佩明:全球首位活摘器官倖存者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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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Manchiu | 2024-11-02 08:38 |
22 | 程佩明:全球首位活摘器官倖存者 | 重複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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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Shizhao | 2024-11-01 11:19 |
23 | 濱海客運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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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鐵路1 | 2024-11-01 11:14 |
24 | Trade-Club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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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vlzs | 2024-11-01 14:42 |
25 | 雷一涵 |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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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Manchiu | 2024-11-02 08:32 |
發言更新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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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瀋陽市醫院列表的討論、成人另類藝術家列表的討論、華納兄弟電影列表的討論、派拉蒙電影列表的討論)以上列表都只因涉嫌違反WP:LISTD而被討論或處理,皆屬「僅單純地列出各項名稱」、「可簡單的由分類取代」,(除被刪除的派拉蒙電影列表有人提出「提到了合作方,不是單純羅列名稱」外)無人對此事實有異議,無疑此等列表皆可「透過編輯和討論得到改善」,處理結果卻大不相同,分屬保留、刪除。應當統一標準處理。以上列表僅爲近期代表,有必要對存廢討論歷來所有「僅單純地列出各項名稱」、「可簡單的由分類取代」的列表一致處理。— Gohan 2024年5月22日 (三) 03:31 (UTC)
- 中文維基對列表的處理嚴酷得幾乎是瘋狂狀態,匪夷所思。雖然我是早被刪的「成人另類藝術家列表」的作者/翻譯者,但我可不太想「人人平等」刪掉全部僅列出各項名稱的列表,因爲WP:紅燈不合理。統一的處理應當是再討論和協助修改現有的規則。全部列表(○)暫時保留。--☥⚕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5月22日 (三) 06:31 (UTC)
- 讓風再刮猛一點。若要按WP:LISTD刪除可會牽連太廣,巨量優質列表也須批量刪除;略略找了簡單一小部分:不等式列表、道教人物列表、未解決問題列表、傳說生物列表、主義、哲學概念列表、體育運動列表、體育聯盟、國際體育組織列表、族群列表、蔬菜列表、生活型態列表、台灣報紙列表、媒體列表、港口列表、民用飛機列表、華人車手列表、歷年各國領導人列表、革命家、各國托洛茨基主義組織列表、左翼國際組織列表、國際組織列表、活躍分離主義運動列表、世界主權爭端領土列表、戰爭列表、軍事技術與裝備、中國人民志願軍英雄、模範和特等功臣名單、長津湖戰役參戰部隊序列、蓋茨堡邦聯軍戰鬥序列、元音列表、輔音列表、數學家列表、數學定理列表、函數列表、公理列表、天文學家列表、恆星列表、彗星列表、物理學家列表、物理學定律列表、火山列表、化學反應列表、化學術語詞彙表、化學物質列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地質公園列表、礦物列表、岩石列表、微生物分類表、病毒種類列表、原生生物分類表、真菌分類表、藻類分類表、已測序的生物、植物分類表 (NCBI)、動物分類表、昆蟲分類表、魚類分類表、兩棲動物分類表、爬行動物分類表、哺乳動物分類表、成人身體細胞類型列表、鳥類傳統分類系統、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名錄、中國特有鳥種列表、木材列表、合成藥物列表、分類藥物列表、世界衛生組織兒童基本藥物標準清單、人體器官列表、疾病列表、資料結構術語列表、作業系統列表、網絡傳輸協議、計算機軟體列表、軟體工程主題列表、密碼學主題列表、電腦硬體製造商列表、音樂術語列表、音程列表、電影公司列表、電影獎列表、電影類型、美國電影作品列表、漫畫改編的電視劇列表、LGBT相關電視節目列表、香港電影列表、1960年代香港電影作品列表、1970年代香港電影作品列表、1980年代香港電影作品列表、1990年代香港電影作品列表、韓國電影列表、動畫長片列表、試金石影業、電子遊戲列表、電子遊戲公司列表、香港兒童文學作家、中國傳統遊戲列表、茶學文獻列表、中國宰相列表、三國志人物列表、中國朝貢國列表、已不存在國家列表、古羅馬人列表、歷年逝世人物列表、世界海洋列表、瀑布列表、陸緣海、山峰列表、山脈類型列表、山脈列表、臺灣河流列表、中國海灣、中國半島列表、考古學家列表、按國家和地區排列的列表匯總、各國城市列表、時區列表、俄羅斯大學列表、法國高等教育機構列表、韓國大學列表、日本大學列表、紐西蘭大學列表、義大利大學列表、英國大學列表、世界海洋列表等等。除了刪除這些頁面以外沒有其它方法了嗎?刪除可會打碎維基列表的脊椎吧?--☥⚕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5月22日 (三) 06:38 (UTC)
- 中文維基對列表的處理嚴酷得幾乎是瘋狂狀態,匪夷所思。雖然我是早被刪的「成人另類藝術家列表」的作者/翻譯者,但我可不太想「人人平等」刪掉全部僅列出各項名稱的列表,因爲WP:紅燈不合理。統一的處理應當是再討論和協助修改現有的規則。全部列表(○)暫時保留。--☥⚕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5月22日 (三) 06:31 (UTC)
- 2012年12月前建立的列表就別要求分類不可替代了吧,這方針12年11月成型,之前的作為歷史遺留問題比較好,有人願意改就改,不願意改也沒必要刪。如果對LISTD方針有什麼意見可以考慮去提案討論,DRV不是討論方針的地方。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6月6日 (四) 02:20 (UTC)
- 我已經提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6月6日 (四) 02:25 (UTC)
- 同一情形,有的保留、有的刪除,即可互爲覆核依據。有關方針並未設定豁免時限;假設存在如此豁免時限的潛規則,亦有韓國K-Pop偶像組合列表、遁入空門的名人列表、AV片商列表、香港童星列表、音韻學家列表、中國兒童文學理論家列表、香港慈善機構列表、台灣兒童文學作家列表等在2012年11月前甚或2000年代建立的列表因此被刪除,進而違反此潛規則,印證任何迄今被刪除的此等列表仍需全盤覆核建立日期以判斷應否恢復。--— Gohan 2024年6月9日 (日) 02:42 (UTC)
- 2012年12月前建立的列表就別要求分類不可替代了吧,這方針12年11月成型,之前的作為歷史遺留問題比較好,有人願意改就改,不願意改也沒必要刪。如果對LISTD方針有什麼意見可以考慮去提案討論,DRV不是討論方針的地方。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6月6日 (四) 02:20 (UTC)
- 處理結果:
- 我會認為如此多頁面的存廢審視,應在客棧提起討論以獲取更多意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6日 (二) 15:01 (UTC)
- 已在互助客棧提過,討論不多。現已徵求意見。--— Gohan 2024年8月7日 (三) 04:03 (UTC)
- 華納兄弟電影列表按照年代分類,明顯是「分類」功能無法替代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16:42 (UTC)
- 建立按年代分類的分類就完全可以替代了啊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9: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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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創定義。將文物稱為「歷史建築」,違反WP:OR、WP:NOT#OR。存廢討論中的保留方未有給出切實可行的修改方案,故不應繼續保留。--———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5月30日 (四) 03:13 (UTC)
- 處理結果:
- 不能移動到其他名稱嗎?-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7月10日 (三) 14:30 (UTC)
- 情況通報:目前,該模板中的「區縣級一般不可移動文物」一欄已經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6》刪除,全部變成紅色連結,更加證明該模板即使是在排除掉原創研究問題以後,可以被{{山東文保}}代替。我繼續請求刪除本模板。———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02:51 (UTC)
- 擬移動到 Template:青島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索引 ,大家都圍觀不改善,那我試試找時間改善,反正也不是我建立的,刪了對我也沒壞處。--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7:07 (UTC)
- 現在滿意否?--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3:43 (UTC)
- 有問題,不能以關注度來框定收錄範圍,因為可靠來源不可能這樣做。--———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01:51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4日 (六) 15:13 (UTC)
- 都可以,因正在提刪,從程序上考慮暫未移動,透過後可移動。--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5:17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5日 (日) 10:22 (UTC) 若請求理由不再成立(「將文物稱為『歷史建築』屬原創研究」),似乎移動到有定義的名稱就能一併解決。——
- 那行,也給紅渡廚時間了沒有反應,那麼移動,關閉討論。--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0:46 (UTC)
- 要不您看看清楚?--———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0:48 (UTC)
- 針對請求理由不成立,請閣下看看清楚,如果又冒出其他請求理由,請按照濟南古城另行提刪。--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1:27 (UTC)
- 明明有問題,現在一起處理了得了唄?非要再走一到程序?搞形式主義幹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1:50 (UTC)
- 我認為應當待管理員確定本次提刪的主問題已經解決後,由閣下詳細論述新的提刪理由「不能以關注度來框定收錄範圍」後另行提刪。如果閣下非要這樣,那只能拿閣下的話回復「無語,那你自己玩吧,我不跟閣下奉陪了」。--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05 (UTC)
- 還有,「有問題」不足以造成提刪的結果,有問題可以改善,只有問題嚴重無法改善才需要提刪,這是我的基本認識,閣下需要運用您對規則的熟練掌握,闡述「不能以關注度來框定收錄範圍」問題嚴重無法改善,構成提刪。--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11 (UTC)
- 我熟悉規則的同時,我同樣知道,再多的規則程序,目的也只是為了解決現有問題。我們從來就不應該為了遵守規則而遵守規則。--———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2:38 (UTC)
- 當閣下在同一時間段內提出大量討論事項時,大家就會把精力更集中於討論而不是修改,在本頁老北京城的討論中 Zhenqinli 也提出了類似觀點。此外我認為目前的問題已不足以構成提刪,如果閣下認為還有繼續完善的空間,我當然也會欣賞閣下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嘗試踐行一下「勇於修改頁面」的指引(假如有)。--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3:02 (UTC)
- 我熟悉規則的同時,我同樣知道,再多的規則程序,目的也只是為了解決現有問題。我們從來就不應該為了遵守規則而遵守規則。--———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2:38 (UTC)
- 還有,「有問題」不足以造成提刪的結果,有問題可以改善,只有問題嚴重無法改善才需要提刪,這是我的基本認識,閣下需要運用您對規則的熟練掌握,闡述「不能以關注度來框定收錄範圍」問題嚴重無法改善,構成提刪。--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11 (UTC)
- 我認為應當待管理員確定本次提刪的主問題已經解決後,由閣下詳細論述新的提刪理由「不能以關注度來框定收錄範圍」後另行提刪。如果閣下非要這樣,那只能拿閣下的話回復「無語,那你自己玩吧,我不跟閣下奉陪了」。--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05 (UTC)
- 明明有問題,現在一起處理了得了唄?非要再走一到程序?搞形式主義幹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1:50 (UTC)
- 針對請求理由不成立,請閣下看看清楚,如果又冒出其他請求理由,請按照濟南古城另行提刪。--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1:27 (UTC)
- 要不您看看清楚?--———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0:48 (UTC)
是否可逕更名爲「青島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 - 都可以,因正在提刪,從程序上考慮暫未移動,透過後可移動。--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5:17 (UTC)
- 現在滿意否?--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3:43 (UTC)
- 擬移動到 Template:青島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索引 ,大家都圍觀不改善,那我試試找時間改善,反正也不是我建立的,刪了對我也沒壞處。--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7: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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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儘管該模板與刪除理據(原創總結)適用情形不匹配,卻依然被錯誤刪除。FreeePedia(留言) 2024年7月20日 (六) 15:10 (UTC)
- (+)支持,查閱過有關討論後,我也感到本次覆核提案者當時的留言是被無理地無視,操作者有必要出來解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21日 (日) 05:10 (UTC)
- (-)反對,覆核申請人在沒有給出任何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自顧自地認為「適用情形不匹配」「錯誤刪除」。不必理會。--———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1日 (日) 05:40 (UTC)
- (:)回應:本次覆核提案者當時給出條文,意思應該是讓大家自行校對他所引用的條文及其所反駁的留言(兩者皆已在討論出現),即可知不符合,不需要他多費唇舌。您所指的反駁即使成立,當時同樣需要言明,而非不理了事。Shizhao執行刪除至少在程序上有問題。當然,亦強烈建議@FreeePedia親自回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21日 (日) 06:05 (UTC)
- 感謝@Patrickov您的有力辯駁。本提案的核心正是程序正義。
- 適用情形主張的進一步解釋(雖然看了條文的或許覺得多餘😅):其一原創總結僅適用「條目」(原創總結解釋主體皆是「條目」),其二亦未滿足「A+B→C」。
- p.s.人品學識有目共睹毋庸贅言,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枉費再多口舌亦是枉然。--FreeePedia(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7:34 (UTC)
- 來,說清楚,哪裡告訴你,「原創總結解釋主體皆是『條目』」?--———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1日 (日) 07:40 (UTC)
- SYNTH僅適用於條目應當是常識,SYNTH的一大特徵是A、B存在於可靠來源,由此編者在文內自己推定/暗示C成立,這應當只能在條目內出現,這裡SYNTH的「原創總結」不是「collection」,而是「summary」,引用了錯誤的方針,故而提刪理由顯然不成立。但該模板本身內容較雜糅,且收錄標準的確模糊,確實可以刪除,需要實際對收錄標準討論,即討論有無改良空間等。按流程建議發還存廢討論(或以藍桌圖書館和Archive的存檔版本在此就地繼續討論存廢)。個人對現版本模板本身去留持中立態度。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1日 (日) 19:01 (UTC)
- Wikipedia:NO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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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主語均為「維基百科」,所以不能原創研究的規定從來都不是只適用於條目。模板、分類等內容同樣適用。--———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2日 (一) 02:54 (UTC)- 我不反對使用NOR提刪,事實上沒有人反對使用NOR提刪這個模板,但是存廢當中你提出的理由是SYNTH,這個理由和NOR有別,可以理解為NOR的子集,其描述就造成了SYNTH只能用於條目(這也是我和FreeePedia在強調的),從而造成了方針不適用。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3日 (二) 14:05 (UTC)
- 很好,那麼,把一段原創總結,寫在條目里,你同意是原創總結,這個沒疑問吧?現在,有人把原創總結寫在模板里,然後這個模板被放在條目里,這樣繞一下,你就認為這個原創總結是OK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2 (UTC)
- 但是這模板也不是SYNTH啊,按存檔版本,這模板就不是邏輯總結,怎麼會符合
因為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結論C
這個描述呢?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8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沒有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若有,還請用可靠來源指出)。因為國家公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自然保護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典型地震遺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前述內容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這就是典型的原創總結行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0 (UTC)
- 你這就是自己往上加邏輯了,人家模板哪來的因果邏輯關係嘛?這不就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嘛……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6日 (五) 04:26 (UTC)
- 那你要這樣說我也沒有辦法。--———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4:30 (UTC)
- 你這就是自己往上加邏輯了,人家模板哪來的因果邏輯關係嘛?這不就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嘛……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6日 (五) 04:26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沒有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若有,還請用可靠來源指出)。因為國家公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自然保護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典型地震遺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前述內容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這就是典型的原創總結行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0 (UTC)
- 但是這模板也不是SYNTH啊,按存檔版本,這模板就不是邏輯總結,怎麼會符合
- 很好,那麼,把一段原創總結,寫在條目里,你同意是原創總結,這個沒疑問吧?現在,有人把原創總結寫在模板里,然後這個模板被放在條目里,這樣繞一下,你就認為這個原創總結是OK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2 (UTC)
- 我不反對使用NOR提刪,事實上沒有人反對使用NOR提刪這個模板,但是存廢當中你提出的理由是SYNTH,這個理由和NOR有別,可以理解為NOR的子集,其描述就造成了SYNTH只能用於條目(這也是我和FreeePedia在強調的),從而造成了方針不適用。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3日 (二) 14:05 (UTC)
- 如果模板不用於條目,例如用在維基百科頁面,幫助頁面等,自然不用理會原創研究,例如Template:維基幫助導航,但是當模板用於條目,它parse出來並在條目中對讀者可見的文字等內容就成了條目內容的一部分,自然就要考慮OR問題。舉個簡單的例子,例如Template:Apink,上半部的導航框部分的內容會透過嵌入方式會出現在條目中,因此就需要考慮OR問題,但是該模板下半部分的模板文件,不會出現在任何條目中,因此無需考慮OR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22日 (一) 07:17 (UTC)
- 刪除這一模板是否有助於中維質量的改善、為讀者提供便利?如果並沒有的話,過份強調自己對規則的主觀理解,恐怕類似於買櫝還珠。--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5:04 (UTC)
- 如果存在OR問題,那麼模板的存在無助甚至降低中維質量、無法為讀者提供便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23日 (二) 02:55 (UTC)
- 上面敘述為一個假設:「如果存在OR問題,那麼模板的存在無助甚至降低中維質量」。是否有實操判據可以斷定:這一模板確實存在OR問題,而其他模板(如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慧)沒有這一問題?對這一斷定,社群是否有共識?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6:49 (UTC)
- 個人意見是這一案的模板可以認為是摸到了NOR的紅線,作為一個導航性質的模板,這裡的收錄標準十分模糊,不知道每一子項的收錄是需要如何的,這樣實際操作上可以認為收錄標準是編者的創新意念。或者,也可以更加精確地使用WP:LIST方針部分的列表
須說明合理的列表收錄準則,即內容的選擇標準或收錄範圍
作為提刪理由,即未能在模板文件中說明各子項的收錄標準。另外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慧同樣存在收錄標準不明的問題。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6日 (五) 04:26 (UTC)- 這裡模板的目的就是導航,是維基百科的輔助功能,並不取代條目本身。如果覺得模板質量不滿意,任何人都可對它進行修改,或者避免在條目中使用。看不出有特別提刪的必要性;也沒看到對於提刪,社群中存在共識。所謂「存在收錄標準不明的問題」,除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慧,不同程度上也存在於眾多其他模板以及對應的英文維基版本,如:Template:各國列表、Template:生命起源、Template:生物相互作用、Template:系統工程、Template:軟體開發過程、Template:軟體設計模式、Template:人工智慧、Template:研究、Template:後設、Template:悖論、Template:溝通、Template:風險管理、Template:公共政策、Template:中醫史等。但刪除這些模板對於改進維基百科質量和使用者體驗是否有任何幫助?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6:45 (UTC)
- 閣下一遍又一遍地講著「改進維基百科質量和使用者體驗」這些抽象空洞的大話,卻對維基百科寫地清清楚楚,切實存在的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視若無睹。很顯然,閣下的言論不會被管理員納入合理考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7:01 (UTC)
-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在這裡的適用性、以及刪除共識是否存在問題,先前討論中已經被提及。另外,閣下對買櫝還珠(把不切實際的規則放在使用者體驗之上),是否也視若無睹?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7:14 (UTC)
- 使用者體驗?你定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7:24 (UTC)
- 導航模板與使用者體驗有較為直接的關聯。而對於刪除別人的貢獻,比對自己建立條目和模板更為積極,則反映了對維基社群和使用者的一種態度。如果中文維基被這種態度牽著走,感覺弊多利少。--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8日 (日) 16:34 (UTC)
- 使用者體驗?你定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7:24 (UTC)
-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在這裡的適用性、以及刪除共識是否存在問題,先前討論中已經被提及。另外,閣下對買櫝還珠(把不切實際的規則放在使用者體驗之上),是否也視若無睹?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7:14 (UTC)
- 閣下一遍又一遍地講著「改進維基百科質量和使用者體驗」這些抽象空洞的大話,卻對維基百科寫地清清楚楚,切實存在的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視若無睹。很顯然,閣下的言論不會被管理員納入合理考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7:01 (UTC)
- 這裡模板的目的就是導航,是維基百科的輔助功能,並不取代條目本身。如果覺得模板質量不滿意,任何人都可對它進行修改,或者避免在條目中使用。看不出有特別提刪的必要性;也沒看到對於提刪,社群中存在共識。所謂「存在收錄標準不明的問題」,除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慧,不同程度上也存在於眾多其他模板以及對應的英文維基版本,如:Template:各國列表、Template:生命起源、Template:生物相互作用、Template:系統工程、Template:軟體開發過程、Template:軟體設計模式、Template:人工智慧、Template:研究、Template:後設、Template:悖論、Template:溝通、Template:風險管理、Template:公共政策、Template:中醫史等。但刪除這些模板對於改進維基百科質量和使用者體驗是否有任何幫助?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6:45 (UTC)
- 個人意見是這一案的模板可以認為是摸到了NOR的紅線,作為一個導航性質的模板,這裡的收錄標準十分模糊,不知道每一子項的收錄是需要如何的,這樣實際操作上可以認為收錄標準是編者的創新意念。或者,也可以更加精確地使用WP:LIST方針部分的列表
- 上面敘述為一個假設:「如果存在OR問題,那麼模板的存在無助甚至降低中維質量」。是否有實操判據可以斷定:這一模板確實存在OR問題,而其他模板(如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慧)沒有這一問題?對這一斷定,社群是否有共識?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6:49 (UTC)
- 如果存在OR問題,那麼模板的存在無助甚至降低中維質量、無法為讀者提供便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23日 (二) 02:55 (UTC)
- 原始存廢引用的理由是WP:SYNTH,而不是WP:NOR,整個存廢討論中沒有對NOR的有效意見,這應該也是此次覆核的原因,個人不反對因NOR刪除模板,但是這樣原始存廢的表面結論(即基於SYNTH刪除該模板)是有誤的,所以建議發還存廢或者就地進行討論。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3日 (二) 14:05 (UTC)
- 刪除這一模板是否有助於中維質量的改善、為讀者提供便利?如果並沒有的話,過份強調自己對規則的主觀理解,恐怕類似於買櫝還珠。--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5:04 (UTC)
- Wikipedia:NOT#OR:
- SYNTH僅適用於條目應當是常識,SYNTH的一大特徵是A、B存在於可靠來源,由此編者在文內自己推定/暗示C成立,這應當只能在條目內出現,這裡SYNTH的「原創總結」不是「collection」,而是「summary」,引用了錯誤的方針,故而提刪理由顯然不成立。但該模板本身內容較雜糅,且收錄標準的確模糊,確實可以刪除,需要實際對收錄標準討論,即討論有無改良空間等。按流程建議發還存廢討論(或以藍桌圖書館和Archive的存檔版本在此就地繼續討論存廢)。個人對現版本模板本身去留持中立態度。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1日 (日) 19:01 (UTC)
- 來,說清楚,哪裡告訴你,「原創總結解釋主體皆是『條目』」?--———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1日 (日) 07:40 (UTC)
- (:)回應:本次覆核提案者當時給出條文,意思應該是讓大家自行校對他所引用的條文及其所反駁的留言(兩者皆已在討論出現),即可知不符合,不需要他多費唇舌。您所指的反駁即使成立,當時同樣需要言明,而非不理了事。Shizhao執行刪除至少在程序上有問題。當然,亦強烈建議@FreeePedia親自回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21日 (日) 06:05 (UTC)
- (+)支持。因某些人有原創總結的主觀印象,而刪除有導航作用的模板,類似因噎廢食。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6:36 (UTC)
- 原來「有導航作用」就可以逾越維基百科三大方針,學到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1日 (日) 06:39 (UTC)
- (!)意見
- 本提案自始自終都是在反對以WP:原創總結為名刪除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換而言之,你可以刪除,但請換一個(WP:JUSTAPOLICY),不能以WP:原創總結刪除(理由見上)。
- 請區別原創總結與原創研究,不要擴大討論範圍轉移焦點。p.s.沒有人在反對WP:OR適用於模板。
- --FreeePedia(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0:08 (UTC)
- 你說換一個就換一個?你說不能以原創總結刪除就不能以原創總結刪除?維基百科你家開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2日 (一) 10:31 (UTC)
- (-)反對:明顯的原創總結。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8月6日 (二) 05:20 (UTC)
- 請問閣下應用什麼客觀收錄標準判定此模板為「明顯的原創總結」,而 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慧、Template:各國列表、Template:軟體開發過程、Template:人工智慧 等不是?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6日 (二) 16:15 (UTC)
- 對了,這個模板其實不僅是原創總結的問題,他還直接地存在原創研究的問題。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
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的標題,便直接屬於「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7:59 (UTC)
- 感覺上面只是憑自己主觀臆想羅織罪狀。個人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標題只是展示公共資訊的一句敘述,跟「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沒有任何關係。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10:55 (UTC)
- @FreeePedia,閣下不是說「沒有人在反對WP:OR適用於模板」嗎,我現在提出該模板存在原創研究的問題,你什麼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0 (UTC)
- @FreeePedia,出來說話,別裝死。--———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2:34 (UTC)
- 我看到了。我說過:實在不想理你,值得一駁才說幾句。你覺得這個很有說服力?為什麼你認為我需要裝死?你認為你發現了什麼驚天有力論據?(I dont get it just in awe)
- 本提案核心是程序正義。即使是真有盜竊罪(更何況存疑),也不能用搶劫罪隨便判了。所以無論是否違反WP:OR都不影響本提案。btw,不認為違反WP:OR。--FreeePedia(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6:17 (UTC)
- 我真是搞不懂你一天天在那裡裝什麼逼,不會正常講話我只有提請管理員禁止你參加討論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4:01 (UTC)
- @FreeePedia,出來說話,別裝死。--———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2:34 (UTC)
- 處理結果:
- 暫待互助方針區討論出結果。-- (☎)dt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1 (UTC)
- 狀態: 新申請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檢視或恢復
-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9#Template:老濟南城)中,管理員錯誤闡釋共識。該模板仍然存在著收錄範圍不明的問題,違反了《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若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還要保留,則完全是在縱容使用者在維基百科搞原創研究。———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6:44 (UTC)
- @使用者:ATannedBurger,已用新理由重新提交。但我仍然要指出的是,閣下關閉討論的行為顯然不符WP:BURO方針的精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6:47 (UTC)
- 這模板存廢又不是ATannedBurger關閉的,而且就一兩個人主張刪除,一批人主張保留,叫達成刪除的共識?--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1:20 (UTC)
- 1、我說的關閉討論,是指的關閉2024年9月8日對於本模板的存廢覆核討論,麻煩搞清楚了再來講話;2、我從沒說過「達成刪除的共識」,請你不要胡亂解讀他人表達的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2:57 (UTC)
- 1、你自己沒有寫清楚前因,要讓別人怎麼搞清楚,所以你講話之前是不是應該寫清楚些?2、你不服保留結果,不就是想刪除,既然達不成刪除的共識,要如何才能讓模版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3:20 (UTC)
- 1、我那句話本來就是艾特ATannedBurger進行的一對一對話,本來也不是在跟其他人對話,2、我在上方十分清晰地表述了「若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還要保留,則完全是在縱容使用者在維基百科搞原創研究。」意即,原創研究問題若能解決,可以保留。你所謂「你不服保留結果,不就是想刪除」是在惡意揣測我的本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5:07 (UTC)
- 1、你自己沒有寫清楚前因,要讓別人怎麼搞清楚,所以你講話之前是不是應該寫清楚些?2、你不服保留結果,不就是想刪除,既然達不成刪除的共識,要如何才能讓模版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3:20 (UTC)
- 1、我說的關閉討論,是指的關閉2024年9月8日對於本模板的存廢覆核討論,麻煩搞清楚了再來講話;2、我從沒說過「達成刪除的共識」,請你不要胡亂解讀他人表達的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2:57 (UTC)
- 這模板存廢又不是ATannedBurger關閉的,而且就一兩個人主張刪除,一批人主張保留,叫達成刪除的共識?--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1:20 (UTC)
如果您認為某人發表意見、提名等的程序有問題,這並不等於應該馬上否決這次發表。請尊重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執行規條。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6:48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總則:(一)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二)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築。歷史建築數量多,可分作兩模板:濟南古城的(一)&濟南古城的(二)嗎? 中國古的定義通常是早於民國,不少地方有這定義,如[1]--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2:42 (UTC)
- 請問閣下是想表達什麼?你想說明什麼?我沒看懂。--———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
- 延續老濟南城最後討論。--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1:32 (UTC)
- 請問閣下是想表達什麼?你想說明什麼?我沒看懂。--———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
- 濟南古城的古代建築就是一個合理的範圍。看完更多討論,問心,參考說應想想任意拿兩個頁面放進模板,讀者真的會想從A看到B嗎。我反倒想問你們真的從讀者角度出發嗎? 這個模板究竟有多任意呢? 讀者看完一個古廟自然想了解同區域內有沒有別的古廟,不看古廟看會館也好,怎會覺得古代建築和共產黨人故居是同類啊,但是你們不斷來源來源,最後結論總是第幾第幾批歷史建築。現在沒有來源在眼前,連集體動腦子都禁止。這一套根本不能真正便利讀者,只會幫你們當中的維基樂園Player獲取滿足感。反倒像迂腐扼殺讀者興趣。--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1:41 (UTC)
- 閣下想法是好的,但您的理念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理念。《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3:00 (UTC)- 既然你認為好,就應該想如何使其成事,不是讓迂腐持續下去。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對原創的理解只是個人見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就算除了你也有其他人質疑收錄範圍,其他人都是給出意見試圖解決問題,唯獨你喊口號似的反復強調不可原創,仿佛除了刪除別無他法,曾有人指你的心態是違反方針中的刪除是最後選擇。雖然討論了很多,但沒你對修改的細緻意見,無從得知你理想中的非原創具體上會把百科變成甚麼樣。能觀察到的是,你曾經說所有概念需要在同一來源內才不算原創,接著就有人反駁難道每個條目只能有一個主要來源。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決於來源,社群不能結合常識去思考去下決定,但來源之間的基本聯繫還得要按常識。我看維基百科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的,好比幾個月前我看過有人討論格式手冊甚麽事項值得收錄甚麼不值得,這些討論也沒多少來源引用過。一個主題確定了可以寫成條目,就看他是哪一類,格式手冊指引了這類主題通常有甚麼元素,按哪些角度編寫,難道手冊最初是根據一個單一來源弄出來的,沒有按常識討論出來的成分?現在我們參考一些來源再按常識商議,有何不妥?我提議濟南古城的古代建築,你用可供查証來質疑,濟南古城的概念已被很多人同意是明確的,古建築的定義我也有來源,也解釋了古建築自成一類,既不違當地官方法律條文,也符合讀者口味,也能避免模板收錄數量過多,這些就是按常識討論。此模板亦有寫下項目出處,沒完全違反可供查証,只是列得不夠明。在讀秀也搜到一文叫廈門古建築定義,難道因為只搜到廈門的,廈門就能有,別處就不能有,豈非把自己當成不能思考的白痴?--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1:09 (UTC)
- 回應
就應該想如何使其成事
: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如果閣下有什麼想法,您可以自己去施行,來維基百科的每個人都是義工,沒有義務非要幫誰做事。 - 回應
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對原創的理解只是個人見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
:您是說User:FreeePedia這種人嗎?說出「OR不是原創總結」(Special:Diff/83497982)這種奇論的人?《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第一行就寫了: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
此句明顯與《WP:原創總結》的第一句: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資訊或單個來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
是契合的。就這,他還說OR不是原創總結。好,就算,他沒有看到《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第一行的那些字,那邏輯推導會不會?《WP:原創總結》本來就寫在《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這個頁面裡面,難道一個頁面還能講兩件不同的事情?稍微運用一下邏輯思維能力,就應該知道,《WP:原創總結》是《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其中一種情況。你說這種人吧,語文能力語文能力不行,邏輯能力邏輯能力不行,還喜歡在那講英文,中文都沒搞明白。只讓人覺得可笑。當然,我也並不是說我對《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理解就100%正確,但是吧,有些人真的應該自己先去把方針好好看一看,理解透徹,再來講別人有沒有理解對。 - 回應
你喊口號似的反覆強調不可原創,仿佛除了刪除別無他法
:錯誤解讀,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14#Template:浙江省境內的鐘樓、鼓樓和譙樓》中,我對有來源的模板堅決支持保留。 - 回應
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決於來源,社群不能結合常識去思考去下決定
:說的非常對,每一步都必須直接取決於可靠來源,這是《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所明文規定的,您提到的「結合常識去思考」,實際上明確違反了《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
- 回應
我看維基百科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的
:您這句就顯然是在偷換概念了,維基百科內部的一些規範,當然可以「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但是,維基百科對外的內容,主命名空間、模板命名空間、分類命名空間這些,需要遵守《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等要求。 - 回應
此模板亦有寫下專案出處,沒完全違反可供查證,只是列得不夠明。
:您自己都同意這個模板違反《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了。 - 最後,閣下多次提到的
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
、曾有人指
,是訴諸群眾的行為,並不能代表真實狀況。--———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07:07 (UTC)- 警告!!!@紅渡廚
- 紅某藉由回復Luwai君指出的「已有不同人「,將「不同人」單一指向到本人 並進行斷章取義、人身攻擊的行為是不可取的。
- 斷章取義比春秋筆法行為更低級、性質更惡劣!Special:Diff/83497982原句:'不要「偷換概念」,非原創研究不是原創總結,連結與文字不符。'背景說明:WP:原創總結作為WP:原創研究的子集,而紅某在文字寫「原創總結」,在連結中給的卻是「原創研究」。
- 人身攻擊不可取!附未斷章取義的原文「您是說User:FreeePedia這種人嗎?」、「你說這種人吧,語文能力語文能力不行,邏輯能力邏輯能力不行,還喜歡在那講英文,中文都沒搞明白。只讓人覺得可笑。」
- 此外,針對紅某5天內@本人8次的騷擾行為,本人將綜合其以往不當行為及上述行為進行必要處理。
- 諸君繼續討論,希望沒有掃興。Best wishes!--FreeePedia(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0:26 (UTC)
- 上述言論,恰恰證明了你才是那個春秋筆法的人。既然你現在承認了「WP:原創總結作為WP:原創研究的子集」,那請問我憑什麼不能把原創總結連結到原創研究?我把原創總結的文字連結到WP:原創研究有任何的不可取之處嗎?還好意思說我偷換概念,這恰恰證明了你語文水平差的事實。
- 當然,也還有另外一種可能,你不是語文水平差,你是惡意地曲解方針,惡意地將WP:原創總結和WP:原創研究二者進行區別解釋,若是如此,性質更為惡劣!--———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10:56 (UTC)
- 批評你的是不只一人,可說到處都是。--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1:11 (UTC)
- 所以?--———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11:39 (UTC)
- 批評你的是不只一人,可說到處都是。--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1:11 (UTC)
- 回應
- 既然你認為好,就應該想如何使其成事,不是讓迂腐持續下去。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對原創的理解只是個人見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就算除了你也有其他人質疑收錄範圍,其他人都是給出意見試圖解決問題,唯獨你喊口號似的反復強調不可原創,仿佛除了刪除別無他法,曾有人指你的心態是違反方針中的刪除是最後選擇。雖然討論了很多,但沒你對修改的細緻意見,無從得知你理想中的非原創具體上會把百科變成甚麼樣。能觀察到的是,你曾經說所有概念需要在同一來源內才不算原創,接著就有人反駁難道每個條目只能有一個主要來源。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決於來源,社群不能結合常識去思考去下決定,但來源之間的基本聯繫還得要按常識。我看維基百科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的,好比幾個月前我看過有人討論格式手冊甚麽事項值得收錄甚麼不值得,這些討論也沒多少來源引用過。一個主題確定了可以寫成條目,就看他是哪一類,格式手冊指引了這類主題通常有甚麼元素,按哪些角度編寫,難道手冊最初是根據一個單一來源弄出來的,沒有按常識討論出來的成分?現在我們參考一些來源再按常識商議,有何不妥?我提議濟南古城的古代建築,你用可供查証來質疑,濟南古城的概念已被很多人同意是明確的,古建築的定義我也有來源,也解釋了古建築自成一類,既不違當地官方法律條文,也符合讀者口味,也能避免模板收錄數量過多,這些就是按常識討論。此模板亦有寫下項目出處,沒完全違反可供查証,只是列得不夠明。在讀秀也搜到一文叫廈門古建築定義,難道因為只搜到廈門的,廈門就能有,別處就不能有,豈非把自己當成不能思考的白痴?--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1:09 (UTC)
- 閣下想法是好的,但您的理念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理念。《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 @使用者:ATannedBurger,已用新理由重新提交。但我仍然要指出的是,閣下關閉討論的行為顯然不符WP:BURO方針的精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6:47 (UTC)
- 處理結果:
- (!)意見:作為之前存廢的參與者,個人觀感大部分保留派或多或少有知識的詛咒。
- 首先該導航模板大部分內容都是未建立,也沒有主條目。不能假設所有人都知道「濟南」,是相關主題的研究學者。「濟南古城」這個概念沒有足夠說明,也容易與當地政府搞了一個「濟南古城歷史文化街區」([2])混淆。最後就是各位耗費了一個月在之前存廢討論,解釋了什麼是「濟南古城」,就地理范圍進行了一番舉證。(模板的配圖是在提刪後才加上)
- 在確認了地理范圍後,並沒有就收錄內容繼續討論下去。收錄內容趨向「歷史建築」,保留派觀點是認識這是顯而易見,但是為何不在模板中言明。導航模板有提到「收錄內容和分類方式主要參考清道光《濟南府志》,並據民國《歷城縣誌》及地圖等提供少量補充」。一般來說,這些書也不會只記錄「歷史建築」。我去看一下《濟南府志》,其第5-7卷為「山水」,6卷提到的大明湖,佔據濟南古城北邊大半的都不在其中。
- 我相信如果是有了主條目再建立導航模板,可以消弭大部分的問題,而不是現在需要不斷後補解釋。--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8:54 (UTC)
- 我把描述改了,但不敢改名。貓貓的日記本好像有一段時間沒活動,建主條目還得等他來。你的觀點清晰,較使人信服。關於知識的詛咒(又稱專家盲點),紅渡廚非但不准許專家的存在,他恐怕想所有人都像小學一年生。--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1:29 (UTC)
- 理解了,說到底也是紅連的問題,紅連真是導航模板的主要爭議原因之一,應該去互助客棧談談。就此導航模板,我覺得只要名列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等具公信力名單,可以接受紅連;其他的,只要本身有條目,能顯示屬於收錄範圍,亦可。至於剩下的紅連,@Nostalgiacn君覺得能不能設一些要求,如來源的類型、數量(可記於模板討論頁)?還是建立主條目後視乎內容而定?--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4:08 (UTC)
- 我對「濟南古城」這個主題也不太了解。但是搜索一下這個詞,會看到「百花洲歷史文化街區」([3])等字眼的報道,發現模版就地理範圍內的水體均沒有記錄,所以認為模板的收錄範圍不明確。目前看到的資料,「濟南古城」在近年政府政策規劃下,更多稱呼為「濟南古城片區」/「明府城片區」,未來可以從這些關鍵字再找一下資料。畢竟找近代資料總比看古籍便利得多。根據當前的政府規劃,涉及一些舊街道如芙蓉街、岱宗街、湧泉胡同([4]),也不是局限於古建築。當然模板目前已經局限在古建築,這可以再斟酌。--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4:53 (UTC)
- 再次引用一下這張圖,濟南古城是什麼,濟南古城包含什麼,不是真實的擺在各位面前麼?各位如何視而不見呢?
- 本模板事實上是一個新模板,早先的結構和{{老北京城}}、{{老天津衛}}一樣,7月25日紅渡廚提刪天津衛城,在討論中我提出了一種解決方案,但是沒有繼續討論下去,於是我想到老濟南城早晚也會提刪,8月1號我開始按照我的設想修改這個模板,果然預測很準,8月5號就提刪了,當然,就這幾天時間,我也並不認為我已經思考全面了。
- 但本模板的本質我想清楚了,即採用傳統地方志的分類方式解構古代城市(請注意:不是當代城市,也不是古代城市在當代的殘留),上文提到大明湖,傳統地方志中有山水章節,那麼當然可以,@Nostalgiacn:閣下既然提出了這麼好的問題,那麼請勇於更新頁面。
- 如果各位討論的是當代城市,那麼可以去做{{濟南市}},這個具體不說了,如果討論的是古代城市在當代的殘留,那麼可以去做{{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濟南}},即按照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對象體系做另一種解構,即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地段、歷史街巷、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歷史文化要素。順便說,上面提到知識的詛咒,我想,把上面這些直接背誦出來即可證明我擁有這方面的背景知識。
- 我認為我並不需要透過建立濟南古城去闡釋我的理念,我寫過的古城條目夠多了,用餘姚城牆、廣寧城、遂安縣城這些既往的條目足矣。
- 事實上,我認為它就像{{杭州市}}一樣,是一種以地理單元為主題的綜合性模板,各位確定可以完全確定條目杭州市應當包含什麼、不應當包含什麼嗎,那麼為什麼一定要完全確定對應的模板應當包含什麼、不應當包含什麼?如果不完全確定,那麼類似模板為何要存在?
- 我反正在試著探路了,至於路會不會堵死,那就看各位了。--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1日 (三) 15:47 (UTC)
- 維基百科作為一個共筆型百科,有爭議應該先討論出共識再處理,如今這個討論亦然。其他編者對導航模板主題和收錄範圍不了解,提出質疑,這很常見。如果只是主編,首位建立者知道,所以選擇不解釋,個人感覺並不好。
- 回到濟南古城這個話題,《濟南府誌》包羅萬有,還記錄當地官宦(23-32卷《秩官》)、當地出身舉人(39-45卷《選舉》)、當地出身的名人(45-56卷《人物》)、當地名人故居(62卷《僑寓》)。確認模板的收錄範圍,是刪除派最大的質疑,也是討論重要議題。上面提到水體不過舉例,目的是用於說明模板的收錄範圍不明,不是我勇於更新水體的內容就能解決的,對方仍然可以質疑《濟南府誌》提到的人物等等內容,為何不在模板裡面。
- 最後,知識的詛咒是指人認為其他人都懂,所以選擇不解釋的情況。說實話,如果不是這個模板,我都不知道有「濟南古城」這個概念。畢竟加拿大首都是渥太華都能作為冷知識([5]),很多知識並不是人人都知道。--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3:57 (UTC)
- 目前這個模板對古代城市的解構主要還是在物質層面(城市建設層面),如上面那個模板討論所述,非物質的層面可以另外建立模板。山水雖是古城的自然因素,但既然在城內自然會融入人工修整改造的因素,典型的例子便是西湖文化景觀(雖在城外但可參考),所以自然可以列入到城市建設的內涵中去。至於人物,《濟南府志》「秩官」和「宦跡」兩章的人物是在濟南府做官的,大部分不是濟南府人氏,「選舉」和「人物」兩章的人物確是屬於行政區劃意義上的濟南府出身,但並不一定是地理地域意義上的濟南城出身,大部分也完全可以出身於城外的鄉鎮村落,這並不是靠《濟南府志》可以斷清楚的。
- 到明清时期,几乎任何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都能对应一座古城,这个古城既是一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地方建设的集中区域,例如{{浙江省境內的古城牆}}标题是古城墙,但里面的条目绝大部分都会带到古城的内容。当然,这些古城在当代的留存程度是不一样的,留存好的自然可以去评“历史文化名城”,这可能是大家通常所理解的古城,留存不好的,也就只有个轮廓或者有个区域而已。我认为类似模板需要一定的条目做基础,不会普遍存在,济南毕竟是省城,县级及以下,或者非历史文化名城就很难建立。
- 知識的詛咒反過來自然也可以理解為:擁有背景知識的人事實上是很有限的,在討論中出現的就更少了,半年前我在和紅渡廚的討論中就已經提到了類似的話。--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5:16 (UTC)
- 循著之前的討論中的關於收錄範圍的質疑,有編者在模板中添加了[濟南古城的古建築」的描述,如今你也在模板中增加「採用傳統地方志的分類方式解構明清濟南府城的建設內容」的描述。有這些內容,其他編者能了解到這個模板的收錄範圍,也有勇於更新的方向。
- 最近客棧的討論也提到這個問題,我也同意其他編者提到「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原創總結」做法,多做一步,可以避免很多日後的解釋。人人都可以參與的維基百科,編者的水平都不同,適當的說明是有必要的。--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11: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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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7#Template:南潯古鎮)中,管理員結論未能體現方針的精神,依照《Wikipedia:何謂共識#不是閉門造車》:
一個編者小團體的共識並不能超越由更廣泛的編者討論形成的方針和指引。
所謂南潯古鎮,這是個什麼概念?僅模板展示的內容來看,不知道。再然後,這個模板的標題,目前連結到《南潯鎮》條目,該條目提到,南潯於1252年建鎮,那會兒還是宋朝,我們都知道,中國大陸所謂的古代,是指的1840年鴉片戰爭以前,也就是說,這個「南潯古鎮」,可能是1252年到1840年間任意一個年代的,那麼模板建立者,對於「南潯古鎮」這個定義,是指的哪一個朝代的「南潯古鎮」呢?我們完全不可知。以及,這個年代又有哪些東西應該放到這個模板里,我們也完全未可知,純靠模板建立者自行綜合各種來源去得出結論。因此,這個模板也就形成了一個原創的大雜燴,無法有一個明確的收錄或不收錄的標準,據以上,我認為應該刪除此模板。———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09:32 (UTC)
- 存廢討論已有提及「南潯古鎮」的地理範圍明確,沒人反對。當地政府亦有概念[6],不管它是宋元明清,概念不是建立者原創出來。當時Nostalgiacn只是嫌收錄項目不完整,但內容不完整應該待補足,不是刪除理由。我認同貓貓的日記本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關於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否適用於模板;以及判定模板為「原創研究」的客觀標準之總結,這種「主題類」導航模板之下應有什麼元素(我個人認為也可類比條目的編寫),有些元素是很明顯應該有的、很多人認為合理的(可謂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事),有些是比較爭議的、個人口味的,當後者被發現時自然有人提出質疑,前者自然少人管。像本導航模板,其元素是水系及各類古建築,就很像前者,而且只要願意搜一搜南潯古鎮,也大概知道這些元素是焦點。事實上,來來去去就只有紅渡廚自己一個人主張收錄範圍問題很大,情況壞到要刪。「一個編者小團體的共識」總好過紅渡廚個人的偏執,以及其對方針和指引、背後的理念的個人解讀及選擇性相信(例如他從不在意提刪是最後手段這個精神)。還望管理員明察,並留意紅渡廚如何以一人見解不斷消磨大家精力的問題。希望他能把長處用在更好的地方。--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05: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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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7#Template:中國古建築異地遷建集中保護工程)中,管理員結論未能體現方針的精神,依照《Wikipedia:何謂共識#不是閉門造車》:
一個編者小團體的共識並不能超越由更廣泛的編者討論形成的方針和指引。
未有可靠來源提出「中國古建築異地遷建集中保護工程」的概念,不符《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模板建立者指出:古建築異地遷建集中保護在名稱中已經圈定了異地遷移和集中保護兩個條件
(Special:Diff/83984394)這已然是《維基百科:原創總結》的行為。不符方針,不應保留。———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09:32 (UTC)
- 無共識保留不用提交覆核吧?WP:刪除方針#存廢討論:「
因無共識而保留、因發起存廢討論者撤回存廢討論請求而快速保留(不論發起存廢討論者與關閉討論者是否管理員),或為容許改善條目而暫時保留的頁面可以在時機成熟後再度交付存廢討論。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0:21 (UTC)- 《維基百科:快速保留#應用》的第3條,
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的頁面(提刪理由為非關注度)。
我上面這個理由雖說不是「相同」,但是相似是肯定有的,為了避免被其他使用者快速關閉的風險,避免麻煩,所以我就直接提交到這來了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0:38 (UTC)
- 《維基百科:快速保留#應用》的第3條,
請閱讀黃山市徽州區文物古蹟---潛口民宅,該來源業已提出「拆遷復原、集中保護,是保護古建築的一項有效措施。……但對一些較為典型而又不宜於就地保護的(如地勢低,四周環境極不安全,人為損害極嚴重等)明代民居,有必要採取拆遷復原,集中保護的措施。……國家文物局領導同志前來現場參觀考察後,對這一保護措施給予了較高評價,稱之為'潛口模式'」。請提刪者針對該來源反駁不存在「中國古建築異地遷建集中保護工程」的概念。--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0:54 (UTC)
- 這哪需要反駁,這不是一目了然,這來源寫都沒寫「中國古建築異地遷建集中保護工程」這幾個字。就算你改了標題也是一樣,「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也是寫都沒寫。現在這個「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的概念,是閣下自己把這一句:
拆遷復原、集中保護,是保護古建築的一項有效措施
中提到的「拆遷復原」和「集中保護」這兩個概念,自行糅合成了一個「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的概念。 - 《WP:原創總結》:
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資訊或單個來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編輯者不應犯下這樣的錯誤:因為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結論C。這等同於原創研究,因為這是對已發表材料的不恰當綜合或總結,會產生新的立場。「因為A和B,所以C」只有在可靠來源也發表了與C相同的主張,且C主張與條目主題相關時才能出現。如果A和B出現在同一個來源的不同上下文處,但該來源沒有將它們結合起來並論證得到結論C,則編者不應該在條目中採用C。
- 「拆遷復原」是A,「集中保護」是B,現在,來源中並沒有提到C,可閣下卻自行由A和B生成了一個結論「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這屬於原創總結,屬於原創研究。
- 還需要我說的更明白一點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2:21 (UTC)
- 來源中「的一項有效措施、這一保護措施稱之為潛口模式」已經證明是來源認為「A和B生成了C」,如果不是一起的,那麼來源應該說「的兩項有效措施,這兩項保護措施」。--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28 (UTC)
- 我認同閣下意見,這確實可以算是「生成了C」,不過依據現有來源,也許需要改名成「潛口模式」(但這樣用又會很奇怪--———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2:53 (UTC)
- 括注(潛口模式)即可。--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3:03 (UTC)
- 已根據上面的設想修改。--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3:06 (UTC)
- 閣下也太著急了,等討論完再改也不遲嘛。
- 目前,仍然存在著「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這一標題的原創問題(概念不原創,但是定的名字原創)。--———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3:14 (UTC)
- 潛口模式是一種古建築保護工程的模式,潛口民宅則是具體按照該模式實施的古建築保護工程,模板中列出也都是同類工程而不是模式,所以模板名稱即「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的「工程」,可再請第三者判定,相對於生成了C,我認為目前可能說服不了閣下,而且我覺得討論這個好像也挺無聊的, 囧rz……。--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3:51 (UTC)
- 我猜閣下大概會設想「中國按照潛口模式實施的古建築保護工程」或者「中國按照拆遷復原集中保護措施實施的古建築保護工程」,但顯然不如「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言簡意賅,考慮到參考來源的問題附註「潛口模式」。--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4:05 (UTC)
- 我建議閣下再找找有沒有更多的文獻,以便確認更加合適的名字,自己在這琢磨實際上仍然是原創研究的行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07:05 (UTC)
- 我猜閣下大概會設想「中國按照潛口模式實施的古建築保護工程」或者「中國按照拆遷復原集中保護措施實施的古建築保護工程」,但顯然不如「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言簡意賅,考慮到參考來源的問題附註「潛口模式」。--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4:05 (UTC)
- 潛口模式是一種古建築保護工程的模式,潛口民宅則是具體按照該模式實施的古建築保護工程,模板中列出也都是同類工程而不是模式,所以模板名稱即「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的「工程」,可再請第三者判定,相對於生成了C,我認為目前可能說服不了閣下,而且我覺得討論這個好像也挺無聊的, 囧rz……。--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3:51 (UTC)
- 已根據上面的設想修改。--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3:06 (UTC)
- 括注(潛口模式)即可。--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3:03 (UTC)
- 我認同閣下意見,這確實可以算是「生成了C」,不過依據現有來源,也許需要改名成「潛口模式」(但這樣用又會很奇怪--———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5日 (日) 12:53 (UTC)
- 來源中「的一項有效措施、這一保護措施稱之為潛口模式」已經證明是來源認為「A和B生成了C」,如果不是一起的,那麼來源應該說「的兩項有效措施,這兩項保護措施」。--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28 (UTC)
想了想,該勇於更新頁面就勇於更新頁面,根據來源已移動至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1:22 (UTC)
如果提刪者認為「未有可靠來源提出『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的概念」(後面全部按來源名稱)的問題已解決,那麼有請管理員確認並關閉,如果沒有,那麼有請提刪者針對該來源能證明存在「中國古建築拆遷復原集中保護工程」的概念進行反駁。--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21 (UTC)
- 請求@红渡厨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8:58 (UTC)
- 目前仍需更多來源去確認該模板合適的名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4 (UTC)
- @猫猫的日记本:對此有何回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5日 (二) 11:43 (UTC)
- 看幾篇論文吧,龍遊民居苑古建築集中異地保護與利用的探討 用的是「集中異地拆遷保護」,古建築異地保護的探索用的是「異地遷建集中保護」,古建築異地保護再利用的探討——以蚌埠市湖上升明月專案為例用的是「集中異地遷建保護」,核心詞就是集中、異地和拆遷(遷建),後兩個詞似乎又是一個含義(核心就是「遷」),這些跟我一開始用的差不多,另外既然潛口是這一模式的開創者(甚至是總結者),用潛口的說法也無不可,這個存廢覆核的核心在於解釋「A和B生成了C」的問題,至於名稱,維基百科還有一個可用的模板叫暫定名稱,掛上去亦無不可。--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14 (UTC)
- 那行,掛{{暫定名稱}}以後結案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19 (UTC)
- 看幾篇論文吧,龍遊民居苑古建築集中異地保護與利用的探討 用的是「集中異地拆遷保護」,古建築異地保護的探索用的是「異地遷建集中保護」,古建築異地保護再利用的探討——以蚌埠市湖上升明月專案為例用的是「集中異地遷建保護」,核心詞就是集中、異地和拆遷(遷建),後兩個詞似乎又是一個含義(核心就是「遷」),這些跟我一開始用的差不多,另外既然潛口是這一模式的開創者(甚至是總結者),用潛口的說法也無不可,這個存廢覆核的核心在於解釋「A和B生成了C」的問題,至於名稱,維基百科還有一個可用的模板叫暫定名稱,掛上去亦無不可。--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14 (UTC)
- @猫猫的日记本:對此有何回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5日 (二) 11:43 (UTC)
- 目前仍需更多來源去確認該模板合適的名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4 (UTC)
- 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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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結果(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19#Template:天津市名人故居)未能體現方針精神,依據《維基百科:刪除方針#存廢覆核》:
若認為上述三類刪除流程的處理結果有誤,或者出現了新的證據導致舊有的刪除流程需要重新審視
,故將本案提交至此。
該模板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實際上形成了一個「天津市名人故居」的概念,比如《青島名人故居》,這就是一個由當地政府規定的概念,青島市人民政府說誰是「青島名人故居」,誰才是「青島名人故居」。而「天津市名人故居」,實際上是這個模板的編者說誰是「天津市名人故居」,誰才被加到這個模板里來成為「天津市名人故居」,這違反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與《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另外一種可能,這個模板所謂的「天津市名人故居」,是指的字面意義的「天津市境內的有名人居住過的房子」,那麼,為什麼符合「天津市境內的有名人居住過的房子」這個條件的天津利順德大飯店沒有被加進來呢?被編者選擇進入這個模板的標準又是什麼呢?完全不知道。故,該模板違反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03:09 (UTC)
- 存在改善的可能性。有多本天津市名人故居相關專著:《名人故居博覽·天津卷》(ISBN 978-7-5205-0189-7)、《天津名人故居》(ISBN 7-5305-0977-2)、《近代中國天津名人故居》(ISBN 7-201-03942-3)、《天津小洋樓——名人故居完全檔案》(ISBN 978-7-5309-6316-6)、《中國名人故居遊學館·天津卷》(ISBN 978-7-5461-3209-9),以及天津圖書館「天津名人故居」資料庫([7][8]),可以選擇其中一本書,或綜合多本書,以限定模板的範圍,避免違反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Kcx36(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5:08 (UTC)
- 處理結果:
File:Black_Myth_Wukong,_Princess_Iron_Fan.jpg
呈現該圖將有助於加深讀者對條目主題的理解,同時讓讀者比照《西遊記》的相關舊圖,更容易明白《黑神話:悟空》的人物和角色源自《西遊記》,缺失此圖片將妨礙讀者直接理解有關章節的內容。與此同時,該圖片是參照英文維基相對章節里的同樣圖片而編輯的。
英文維基章節里的圖片說明為:"Black Myth: Wukong (left) features characters from the Journey to the West (right, first edition), such as Rakshasi who wields the Plantain Fan." 中文維基章節里的圖片說明為:「《黑神話:悟空》中的人物(左)來自《西遊記》(右,第一版),例如手持芭蕉扇的鐵扇公主。」(目前左邊的圖片被刪除了) — Jojoyee(留言 | 簽到) 2024年9月19日 (四) 05:42 (UTC)
- 處理結果:
- 這裡NFCC#8要求有圖片能有助於加深理解,而缺少圖片會妨礙條目理解,妨礙的限度沒有明確說明,加深多少理解也未明確說明。個人認為這裡使用遊戲截圖這一非自由作品和CC0圖像對比是有一定加深理解作用的,所以個人認為按NFCC#8刪除可能不恰當。但這個加深理解作用對華人而言可能有限,因為「悟空」這個標題已經明確了原型來自西遊記,所以按NFCC#1所言,
非自由內容應(...)被更自由的替代作品加以取代,倘若存在質量尚可接受的自由作品。
這裡採用自由的文本可以直接得出原型結論,則無需使用非自由內容闡述,應當不符合NFCC#1的要求。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9月22日 (日) 18:33 (UTC)- 謝謝你的回答。該圖片正是因為沒有自由等效作品才上載的,以便和古畫對比,充分傳達條目主題的相關人物和動作有其依據。英文維基的相對主題所呈現的相對檔案,同樣是以沒有自由等效作品而上載。 — Jojoyee(留言 | 簽到) 2024年9月24日 (二) 01:21 (UTC)
- 個人理解可能英文環境中Wukong與西遊記這個原型不具備非常直覺的關聯,所以英文管理員認為這裡的對比是不能被自由文字替代的。但是中文語境悟空和西遊記顯然是捆綁的,那麼自由文字已經可以完成等效表達,那麼也就不需要使用非自由圖片。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9月27日 (五) 16:29 (UTC)
- 有關圖片是強調《黑神話:悟空》遊戲作品中的人物和動作是取自《西遊記》,而不是憑空想像的,這與英文維基的有關圖片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一致的。不存在中文維基或英文維基的讀者比較理解《西遊記》。
- 圖片的上傳是因為沒有自由等效作品,且用於傳達條目中的相關人物和動作,這符合維基百科關於非自由圖片使用的核心原則,無論是中文維基還是英文維基,有關圖片都表達了《黑神話:悟空》中的人物和動作是有實據的,而不僅僅是裝飾性的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都應該允許相似的圖片的使用。-- — Jojoyee(留言 | 簽到) 2024年9月29日 (日) 14:40 (UTC)
- 個人理解可能英文環境中Wukong與西遊記這個原型不具備非常直覺的關聯,所以英文管理員認為這裡的對比是不能被自由文字替代的。但是中文語境悟空和西遊記顯然是捆綁的,那麼自由文字已經可以完成等效表達,那麼也就不需要使用非自由圖片。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9月27日 (五) 16:29 (UTC)
- 謝謝你的回答。該圖片正是因為沒有自由等效作品才上載的,以便和古畫對比,充分傳達條目主題的相關人物和動作有其依據。英文維基的相對主題所呈現的相對檔案,同樣是以沒有自由等效作品而上載。 — Jojoyee(留言 | 簽到) 2024年9月24日 (二) 01:21 (UTC)
- 請問@Wcam會有意見補充嗎?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15:25 (UTC)
- 意見如下:
- 條目正文僅僅是在介紹遊戲劇情時提及了鐵扇公主,而並沒有針對遊戲中鐵扇公主的畫面或形象等進行專門評述,故缺少遊戲中鐵扇公主的圖片完全不妨礙理解。
- 英文維基某張圖片存在而沒有被刪除不代表一定符合規定。如果該圖片在英文維基被提刪,仍有較大可能被刪除。
- 既然「有關圖片是強調《黑神話:悟空》遊戲作品中的人物和動作是取自《西遊記》,而不是憑空想像的」,那麼使用取自《西遊記》的自由著作權圖片完全能夠傳達相關資訊,而無需使用非自由圖片。何況條目中沒有「人物動作是取自《西遊記》」的評述,如強行加入相關內容,是否有可靠來源支撐以及是否存在WP:UNDUE的問題仍有很大疑問。
- --Wcam(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16:53 (UTC)
- @Jojoyee:君。-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09:42 (UTC)
- 意見如下: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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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大門類不可以重新導向到小門類。--Txkk(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06:21 (UTC)
- 處理結果:已移動到草稿-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1:29 (UTC)
- @Shizhao:-- (☎)dt 2024年10月6日 (日) 02:14 (UTC)
- 在未有條目以前,如此重新導向不為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8日 (二) 07:03 (UTC)
- 改成小門類重新導向到大門類--航站區(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8:00 (UTC)
- 這好像屬於R7?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0:53 (UTC)
- 狀態: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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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只有少量不可靠來源及機翻頁面使用的原創翻譯名稱,建立者已被永久封鎖。之前管理員因為Togset歪曲性的言論而做出不恰當的處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30日 (一) 09:04 (UTC)
- 支持(×)刪除。來源要不可靠性存疑,要不就是真實性存疑。即便真的有該名稱,根據WP:重新導向刪除理由第8條中的「晦澀同義詞」也可刪除。如果真有該名稱,因為非常晦澀,對搜索幾乎影響不大;如果沒有該名稱,則由於本身就晦澀,Google等搜索排名會靠得非常前,就會給搜索的讀者帶來嚴重誤導,以為存在這一錯誤名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30日 (一) 09:13 (UTC)
- 在存廢討論中,以YFdyh000君的理據為保留依據,並未受已封鎖使用者影響。-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10:18 (UTC)
- @阿南之人、自由雨日送回存廢討論,如何?-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51 (UTC)
- @YFdyh000君會有看法嗎?-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30 (UTC)
- 我不覺得該名稱存在晦澀和誤導。對於不再使用的早期譯名、別名,完全能以可能有用為由保留重新導向。我對別名所在文獻的可靠性和流行度沒有很高的要求,有一兩份、非循環引證,就值得按「可能有用」考慮。--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58 (UTC)
- (○)保留,個人認為YF君之前存廢討論的說法有道理。--Dryrace(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8:08 (UTC)
- 不過看了自由雨日提出的資料,我倒覺得是牽強解釋,我們應該避免原創總結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1:46 (UTC)
- 處理結果:
- 狀態: 待其他管理員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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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始討論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9#Template:管理員通告板。已經棄用超過10年的置頂欄,而且也沒有任何值得保留的歷史價值。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5日 (六) 09:27 (UTC)
- 處理結果:
已依據先前共識掛上historical,請求理由消失。-- (☎)dt 2024年10月6日 (日) 02:17 (UTC)- @ATannedBurger那麼能解除保護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6日 (日) 02:21 (UTC)
- @阿南之人:已解除。-- (☎)dt 2024年10月6日 (日) 05:55 (UTC)
- 我就是覺得沒有保留價值才在這裡提出啊。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6日 (日) 02:24 (UTC)
- 個人是參考了魔琴君於該存廢討論中的意見,沒有保留價值不等於有刪除的必要(或者說可以刪除不等於必須刪除),既然共識不是刪除,那就沒有理由去刪。不過既然您對這樣關閉有意見的話,那我還是重開好了。-- (☎)dt 2024年10月6日 (日) 06:00 (UTC)
- @A1Cafel @Sanmosa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6日 (日) 07:33 (UTC)
- @ATannedBurger那麼能解除保護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6日 (日) 02:21 (UTC)
- 處理結果:
- 這樣説吧,在我印象中「維護歷史版本顯示完整」這種説法是Xiplus發明的,然而這從來就不是一種正當理由,除zhwiki外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站點會以這種理由來保留廢棄模板。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0月6日 (日) 09:23 (UTC)
- 然而WP:DP#REASON#9「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限制得很死。基本上廢棄模板不會「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03:44 (UTC)
- 這只能説是部分使用者錯誤地狹隘詮釋那個條款而已,社羣以前也不是沒有對這種狹隘的詮釋表達過反對意見。Sanmosa 武昌起義113周年紀念 2024年10月10日 (四) 01:56 (UTC)
- 然而WP:DP#REASON#9「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限制得很死。基本上廢棄模板不會「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03:44 (UTC)
- 無意見。--A1Cafel(留言) 2024年10月6日 (日) 09:31 (UTC)
- 仍然認為應該保留。又相關覆核理由已於先前討論中提出,未影響共識形成,依規定應不得據此重複請求覆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8日 (二) 07:00 (UTC)
- 我認為一個以無效理由為基礎的「共識」不能算是有效的共識,整個討論的立論基礎就是錯的。既然此前的「共識」無效,那就沒理由不允許就此請求覆核。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0月8日 (二) 13:40 (UTC)
- @Manchiu:不知您意下如何?-- (☎)dt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02 (UTC)
- 這樣説吧,在我印象中「維護歷史版本顯示完整」這種説法是Xiplus發明的,然而這從來就不是一種正當理由,除zhwiki外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站點會以這種理由來保留廢棄模板。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0月6日 (日) 09:23 (UTC)
- 狀態: 等待中
- 覆核理由:User:A1Cafel使用者僅以地台帖文表示機場風力為一分鐘平均,其消息內容沒有來源且未經確認而進行快速刪除。事實上,機場南十分鐘平均風力曾錄得下限風力,而且SMG官方所公佈內容的單位已充分證實為十分鐘平均風力,而非該使用者所指之一分鐘平均風力。刪除該頁面只會令讀者易誤以為小犬未曾為澳門帶來的烈風之非事實敍述。--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Kenlok2008(討論|貢獻)於2024年10月7日 (一) 11:26 (UTC)加入。
- 查模板是存廢討論刪除,因此不應在覆核刪除決定前重新建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7日 (一) 16:18 (UTC)
- 颱風小犬的報告並未包括澳門機場之十分鐘平均風力,而澳門氣象局列出之風力僅為持續風力,未有提及全屬十分鐘平均風力。地下天文台留言表示額外公佈的澳門機場數據其實只是1分鐘平均風速,貿然加入有誤導讀者之嫌。--A1Cafel(留言) 2024年10月10日 (四) 14:53 (UTC)
- @Kenlok2008。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0:56 (UTC)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初步總結時已明確地指出「澳門半島、三條跨海大橋、氹仔和路環都錄得烈風以下的持續風速,只有澳門國際機場觀測站錄得七至八級持續風速,最高約九級陣風」。同時比較颱風小犬的報告,除機場外的所有對外公佈的測風站點,均與初步總結報告單位一致。因此氣象局初步總結報告所公佈的風力單位,很明顯地為十分鐘平均風力。另外,如果以一分鐘平均風力作單位,那麼友誼大橋亦會有較大機會錄得烈風數據,若寫入在初步總結中,其數據所反映之風力會更大,但氣象局仍只在初步總結中使用十分鐘平均風力作單位比較各區風力。此外,不能單以香港地下天文台留言式回應,沒有實質證據而否定氣象局官方數據。
- 綜上,有必然地額外公佈所有機場數據,以數據證明小犬曾為澳門境內帶來烈風。反而不對外公佈數據,才是誤導讀者之嫌,使他們認為澳門未曾出現烈風的錯覺,同時亦可解釋到氣象局發出八號風球的理據。--kenlok 2024年10月18日 (五) 15:11 (UTC)
- @A1Cafel。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2日 (二) 13:10 (UTC)
- 持續風速包括一分鐘和十分鐘,上述寫法並沒有錯,但有混淆視聽之嫌。報告中的十分鐘平均風速並不能假設澳門機場同樣採用十分鐘平均風速。我並無意否定SMG數據,但最大問題是不在同一標準下比較是一個不公平的比較。一般來說一個官方氣象機構的可靠性是大於一個民間氣象機構,但在發生天鴿事件後(錯誤表述天鴿最接近時間,以合理化其掛風球時間),似乎SMG已經「名譽掃地」,地下天文台台長方志剛先生為WMO氣象專家,具有一定權威,亦能接觸一些未公開的資料。--A1Cafel(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15:51 (UTC)
- 通知@Weather Synchronize:另一位有關注地下天文台的編輯。--A1Cafel(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15:52 (UTC)
- 建議閣下可透過電郵meteo@smg.gov.mo 方式諮問氣象局,以進一步確認單位事宜。
- 氣象局在颱風小犬的報告中,罕有地提供非公開測風站的澳門國際機場曾錄得 7-8級持續風速,如果機場站並非以十分鐘平均風力為基準所錄得,這種情況下提及機場非公開測風站可能是不必要的。相信氣象局作為一個官方且嚴謹的政府機構,在比較各站點的平均風力時,不太可能出現大部分站點使用十分鐘平均風力,而另一部分站點使用一分鐘平均風力的情況。
- 如果你理解成氣象局為解釋八號風球的合理性而刻意地進行混淆視聽,可以參考2020年強烈熱帶風暴浪卡例子。當時,友誼大橋南峰十分鐘平均風力錄得61.6km/h,根據這個數據,可以合理推斷該站一分鐘平均風力有可能超過63km/h,達到烈風程度,那麼氣象局報告內容中解釋發出八號風球的理據,亦可以寫為友誼大橋曾錄得烈風或8級下限風速,但氣象局沒有這樣做,只解釋基於預測及考慮公眾安全;與本澳僅有數十公里之隔的珠海市桂山島,10月13日日間持續錄得超過8號風球的風力,因而發出八號風球。
- 因此,颱風小犬頁面上應保留機場相關數據,若閣下對該數據有疑惑時,可在該內容上備註你所提出的理據,甚至向氣象局作出電郵諮詢,這才可更全面性保障資訊正確性及完整性。--kenlok 2024年10月23日 (三) 12:15 (UTC)
- 持續風速包括一分鐘和十分鐘,上述寫法並沒有錯,但有混淆視聽之嫌。報告中的十分鐘平均風速並不能假設澳門機場同樣採用十分鐘平均風速。我並無意否定SMG數據,但最大問題是不在同一標準下比較是一個不公平的比較。一般來說一個官方氣象機構的可靠性是大於一個民間氣象機構,但在發生天鴿事件後(錯誤表述天鴿最接近時間,以合理化其掛風球時間),似乎SMG已經「名譽掃地」,地下天文台台長方志剛先生為WMO氣象專家,具有一定權威,亦能接觸一些未公開的資料。--A1Cafel(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15:51 (UTC)
- @A1Cafel。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2日 (二) 13:10 (UTC)
- 颱風小犬的報告並未包括澳門機場之十分鐘平均風力,而澳門氣象局列出之風力僅為持續風力,未有提及全屬十分鐘平均風力。地下天文台留言表示額外公佈的澳門機場數據其實只是1分鐘平均風速,貿然加入有誤導讀者之嫌。--A1Cafel(留言) 2024年10月10日 (四) 14:53 (UTC)
- (:)回應:對於澳門氣象局額外公佈的澳門機場3站於小犬襲澳之風速數據是10分鐘平均風速抑或1分鐘平均風速,小弟不予置評。但考慮到事隔已有1年,澳門氣象局仍未正式公開澳門機場3站的實時風向風速數據(反而通車不久的澳門大橋數據就已即時公開),而在小犬事後正式報告內亦同樣沒有澳門機場的風速資料,故此小弟其實是質疑是否需要另開新風速模板,以顯示澳門機場風力;即使有此必要,其實在原有風速模板內加入,並預設為隱藏澳門機場3站,只在有相關數據輸入時才顯示便可。當然這方面要靠編寫模板的高手們了。——W. Synchro(背棄了理想,誰人都可以) 2024年10月23日 (三) 12: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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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關注度不足。本案曾被提交提交存廢(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07#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以「保留」結案。當時給出的2個證明關注度的來源,其中第一個[1],敘述主題是「正部級以上女官員」,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不符;其中第二個[2],敘述主題是「女性部級官員」,閱讀正文可知,該來源提到的「部級」,包括了副部級,且包括了黨委系統的副部級,仍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不符。據此,將本條目提交覆核,再次進行討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2:19 (UTC)
- (!)意見:
使用者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
。--Sinsyuan✍️💙🐻 2024年10月11日 (五) 04:00 (UTC)- 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4年5月#Template:鄂州市境內的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閣下也不是第一次在我提的存廢覆核底下留這句話了,我自然是知道
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
。 - 《維基百科:存廢覆核方針》提到,
唯使用者可以於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
本次提交便是屬於「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請閣下完整理解了方針意圖再來留言,一知半解地闡述方針,這樣不好。--———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4:16 (UTC)
- 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4年5月#Template:鄂州市境內的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閣下也不是第一次在我提的存廢覆核底下留這句話了,我自然是知道
- (!)意見:
- 處理結果:
- 這難不成不是修改一下頁面名稱與內文描述就能解決的事情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02 (UTC)
- 閣下指的是修改成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06 (UTC)
- 你在上面提及了兩個來源,其中第二個來源的涵蓋範圍較寬,其敘述主題為「女性部級官員」,那這難不成不是把頁面名稱與內文描述中任何指「女部長」的詞替換成指「女性部級官員」的詞就能解決的事情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19 (UTC)
- 有兩個問題:
- 閣下這樣修改條目的主題(標題也會一併變更),無異於把現在被提刪的A條目修改成了一個全新的B條目,我認為這不應該在A條目的基礎上改建,而是應該直接建立一個新的B條目。這樣的好處是,若是日後能找到證明A條目的關注度,那麼我們可以直接恢復這個條目。
- 第二個來源的敘述主題為「女性部級官員」,即使是把現在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修改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依據關注度不能繼承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不能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的關注度證明。所以該來源仍然無法證明關注度。
-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49 (UTC)
- 1不是沒有先例,我覺得這不能算是問題,(套用你舉的例中的情境)若是日後能找到證明A條目的關注度,那直接另建條目就可以了,但(就此例而言)如此相近的主題交集一般而言本就不適宜分立為多個條目。2這點比較微妙,有鑒於現在並不存在一個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這種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會實際上同時肩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的機能,所以這不算繼承關注度的情形;其他同樣情況的主題同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11:15 (UTC)
- 1的話,我仍然認為新建一個B條目是更合邏輯的做法,而且能夠保證編輯歷史的正確繼承。2的話,我認同閣下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12:45 (UTC)
- 這難不成不是在重造輪子嗎?需要注意的是這裏是百科全書。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23:17 (UTC)
- 我沒有要說的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2日 (六) 02:53 (UTC)
- 這難不成不是在重造輪子嗎?需要注意的是這裏是百科全書。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23:17 (UTC)
- 1的話,我仍然認為新建一個B條目是更合邏輯的做法,而且能夠保證編輯歷史的正確繼承。2的話,我認同閣下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12:45 (UTC)
- 1不是沒有先例,我覺得這不能算是問題,(套用你舉的例中的情境)若是日後能找到證明A條目的關注度,那直接另建條目就可以了,但(就此例而言)如此相近的主題交集一般而言本就不適宜分立為多個條目。2這點比較微妙,有鑒於現在並不存在一個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這種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會實際上同時肩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的機能,所以這不算繼承關注度的情形;其他同樣情況的主題同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11:15 (UTC)
- 有兩個問題:
- 你在上面提及了兩個來源,其中第二個來源的涵蓋範圍較寬,其敘述主題為「女性部級官員」,那這難不成不是把頁面名稱與內文描述中任何指「女部長」的詞替換成指「女性部級官員」的詞就能解決的事情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19 (UTC)
- 閣下指的是修改成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06 (UTC)
- 姑且不論我強烈不同意列表適用關注度;再說就算要證明關注度,中國的系統性官場性別歧視也早就廣有關注度[9][10][11][12][13]。所以不論怎樣這列表也不可能沒有關注度-某人✉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03 (UTC)
- 我看了您提供的來源,均無法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的關注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跟「中國的系統性官場性別歧視」八竿子打不著,我搞不懂閣下為什麼要拿這些來證明關注度;
- 維基百科:關注度指出,
在維基百科中,關注度(英語:notability)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編寫獨立條目介紹的必要。條目的主題應當證明為受關注和值得注意的,否則便不應單獨成為一個條目。
所以,維基百科的任意條目,都應該滿足關注度指引,閣下的「強烈不同意」,終歸只能是您的個人意見。
-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2:29 (UTC)
參考資料
- ^ 盘点: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86位正部级以上女官员. 搜狐. 2015-03-08 [2024-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3) (中文).
- ^ 国务院组成部门至少有15位女性部级官员. 人民網. 2015-02-26 [2024-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3)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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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任何關注度來源卻被無共識保留。AT 2024年10月14日 (一) 04:23 (UTC)
- 因關注度不足被提刪後無共識保留,仍然可以直接再次提交存廢討論,不用來覆核。相關案例可見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0/02#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4日 (一) 05:01 (UTC)
- 處理結果:
- @Shizhao。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4日 (一) 07:43 (UTC)
- (!)意見,路過,目前處理存廢程序,若沒有任何使用者明確表態,通常管理員通常不會徑行決定,所以會是無共識保留。--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16日 (三) 13:12 (UTC)
- 那也太糟。--AT 2024年10月18日 (五) 17:26 (UTC)
- 自己掛的關注度,別忘了到時提出刪除意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42 (UTC)
- @AT:我最近在客棧也恰好談到了這事,我感覺或許可以考慮要不要細化相關規定了。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13:50 (UTC)
- 那串討論也太長了,能說說要點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15:11 (UTC)
- 主要與無共識保留相關的部分是我與KOKUYO討論AFD中的關注度提刪與小小作品提刪中要求額外的門檻是否WP:可供查證#舉證的責任的要求的體現,以及WP: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的「若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一條在如此情境下是否具備絕對性。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0日 (日) 00:47 (UTC)
- 你的意思是,如果沒人主張保留,就應該刪除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01:56 (UTC)
- 這個問題我一開始有猶豫過,但我現在能明確地回答你:是的,我就是這個意思。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2日 (二) 12:08 (UTC)
- 以往不少案例,也倒是這樣做的,沒人參與討論就刪除。AT以前參與存廢討論結案的時候,有時候會自己找來源然後保留。--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12:10 (UTC)
- @日期20220626:這其實就是可證偽性的問題,在一個條目裏的AFD中沒人主張保留條目相當於「該條目的關注度無法被證明」的論述無法被證偽,而一般使用者找到來源並提出主張保留條目的意見,或是結案的管理員找到來源並以保留結案(我印象中這樣做的好像還有Shizhao)相當於「該條目的關注度無法被證明」的論述可被證偽。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2日 (二) 12:23 (UTC)
- 以往不少案例,也倒是這樣做的,沒人參與討論就刪除。AT以前參與存廢討論結案的時候,有時候會自己找來源然後保留。--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12:10 (UTC)
- 這個問題我一開始有猶豫過,但我現在能明確地回答你:是的,我就是這個意思。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2日 (二) 12:08 (UTC)
- @Sanmosa:ANM中也有相關討論(WP:ANM#日期20220626、紅渡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0日 (日) 03:07 (UTC)
- 你的意思是,如果沒人主張保留,就應該刪除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01:56 (UTC)
- 主要與無共識保留相關的部分是我與KOKUYO討論AFD中的關注度提刪與小小作品提刪中要求額外的門檻是否WP:可供查證#舉證的責任的要求的體現,以及WP: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的「若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一條在如此情境下是否具備絕對性。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0日 (日) 00:47 (UTC)
- 那串討論也太長了,能說說要點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15:11 (UTC)
- 那也太糟。--AT 2024年10月18日 (五) 17:26 (UTC)
- (!)意見,路過,目前處理存廢程序,若沒有任何使用者明確表態,通常管理員通常不會徑行決定,所以會是無共識保留。--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16日 (三) 13: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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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目前相關車型在中國大陸是代指其中的suv車型。豐田中國在其網站上沒有提到其日本國內的車型只提及基於漢蘭達底盤打造的suv車型[14],所以重新導向到漢蘭達沒有錯。[15][16]京東集團和中華奧會內部肯定有DEI部門。要不然楊笠以及存在性別爭議的運動員這為何還能被邀請以及參加體育賽事?--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4日 (四) 06:28 (UTC)
- 處理結果:
- @Sanmosa-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6:31 (UTC)
- @Manchiu:Mahogany115的原話是「『豐田世紀』這個譯名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指另一款豪華房車系列『豐田Century』而不是Highlander,然而豐田Century條目尚未建立」,我認為甜甜圈真好吃頂多只能證明「豐田世紀」可能存在多於一個意思,而這反而使恢復重新導向變得更不合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00:40 (UTC)
- 實際的想法就是想基於suv這個車型重寫條目。(轎車的話,中國大陸地區只在16年短暫引進過就沒後續了。)--京東集團和中華奧會內部肯定有DEI部門。要不然楊笠以及存在性別爭議的運動員這為何還能被邀請以及參加體育賽事?--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5日 (五) 00:43 (UTC)
- 那麼請在主條目豐田Century建立後才重新建立重新導向。根據命名常規,汽車的型號應以英文為準。--~Mahogany~(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7 (UTC)
- 實際的想法就是想基於suv這個車型重寫條目。(轎車的話,中國大陸地區只在16年短暫引進過就沒後續了。)--京東集團和中華奧會內部肯定有DEI部門。要不然楊笠以及存在性別爭議的運動員這為何還能被邀請以及參加體育賽事?--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25日 (五) 00:43 (UTC)
- @Manchiu:Mahogany115的原話是「『豐田世紀』這個譯名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指另一款豪華房車系列『豐田Century』而不是Highlander,然而豐田Century條目尚未建立」,我認為甜甜圈真好吃頂多只能證明「豐田世紀」可能存在多於一個意思,而這反而使恢復重新導向變得更不合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00:40 (UTC)
- @甜甜圈真好吃-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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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麼快草草刪除?這符合Wikipedia:R7條件嗎?說是廣泛的重新導向,但是有關的內容不能重新導向嗎?就比如說十里山路不換肩,重新導向到習總書記的初心。很明顯直面天命這句話黑神話悟空的官方說過(「820直面天命」),這點可以印證相關性了,我個人認為不構成快速刪除條件,至少也得有廢除討論吧?職特(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6:28 (UTC)
- 處理結果:
- @职特:導向目標完全未提及重新導向的名稱;重新導向未有在條目中被提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09:39 (UTC)
- @职特-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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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與許多報導相關([17][18][19][20][21][22][23]),關注度上具有一定程度,重建後可參照相關新聞事件編修條目。Decasurger(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8:27 (UTC)
- @Decasurger似乎不是對條目本身有效的介紹?-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11 (UTC)
- 是,沒錯
- 然而大學學生會類別條目大多都仰賴第一方的本身介紹,第三方都是事件型的新聞報導。
- 因此,關於大學學生會條目的關注度,我們是不是有一個較寬標準--Decasurger(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21 (UTC)
- 要考慮的是,為什麼要介紹此學生會,有什麼值得介紹,現在保留的學生會條目並不代表都符合維基百科標準。建議可先在學校條目內完善介紹。您收集來源提及了學生會參與某某活動,若條目復原,全部列出又涉及宣傳,新聞來源要謹慎引用。--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8:08 (UTC)
- 確實,絕多數學生會條目皆存在不符收錄標準問題,原因也我提到的以上特性有關,我認為應要有一套處理學生會條目之共識,以利未來相同問題出現的處理。--Decasurge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06 (UTC)
- 可能您要到客棧提出相關修訂建議。--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26 (UTC)
- 確實,絕多數學生會條目皆存在不符收錄標準問題,原因也我提到的以上特性有關,我認為應要有一套處理學生會條目之共識,以利未來相同問題出現的處理。--Decasurge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06 (UTC)
- 要考慮的是,為什麼要介紹此學生會,有什麼值得介紹,現在保留的學生會條目並不代表都符合維基百科標準。建議可先在學校條目內完善介紹。您收集來源提及了學生會參與某某活動,若條目復原,全部列出又涉及宣傳,新聞來源要謹慎引用。--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8:08 (UTC)
- @Decasurger似乎不是對條目本身有效的介紹?-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11 (UTC)
- 處理結果:欠缺關注度。-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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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申請覆核這個條目,我認為該條目是因爲建立者被永封而遭到封殺,而且其中一個投刪除票的人已遭永久封鎖,其投下的刪除票應屬無效,而且不少自snh48的退團成員也能留有條目,為何這個不能?WincyHung0625(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57 (UTC)
- https://y.qq.com/n/ryqq/singer/002JVzMk3s7Bhm
- https://www.snh48.com/event/s148/
- https://www.snh48.com/html/snh/allnews/zixun/20152/3060.html
- https://ent.163.com/photoview/00AJ0003/588959.html#p=BGK1189J00AJ0003
- http://www.snh48.com/member_details.html?sid=10065--WincyHung0625(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03 (UTC)
- 請提供合適來源以證明關注度。-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25 (UTC)
https://y.qq.com/n/ryqq/singer/002JVzMk3s7Bhm
https://www.snh48.com/event/s148/
https://www.snh48.com/html/snh/allnews/zixun/20152/3060.html
https://ent.163.com/photoview/00AJ0003/588959.html#p=BGK1189J00AJ0003
http://www.snh48.com/member_details.html?sid=10065
- ( π )題外話為什麼使用者編輯後出現兩套重複的連結?看編輯差異明明只有一套。(!)意見@WincyHung0625:您好,這些來源恐怕都無法證明其獨立的關注度——就本件而言,需要滿足NT:GNG或者NT:音樂之一才能證明關注度。這五條來源,後四條都是團體相關內容,符不符合其他要求先不說,最起碼的是,這些都不能證實其具有獨立的關注度(也就是在撇除其作為團體成員或前成員身份後的關注度);第一條也很難滿足前述兩項指引的要求。至於您說「不少自snh48的退團成員也能留有條目」,本地並不以此來作為條目存留的充分條件。如果這些條目目前存留,可能是因為其傳主具有獨立的關注度、符合前述指引而得以存在,也可能是不具備關注度而未被留意到。如果您認為有條目存在後者情況的,可以舉出來,可以走關注度提報流程,但用這些情況來要求保留或恢復本件所涉條目是不妥的。--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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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申請覆核恢復該條目,何小姐配音多年,在配音界仍有一定知名度,且條目資料數量龎大,為甚麽其他人的條目能留下,何小姐不能留下?WincyHung0625(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58 (UTC)
- 存廢覆核請求的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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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4.sinaimg.cn/large/69d0e288gw1ef1lh4x8zij20rs0wswkz.jpg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AD%98%E5%BB%A2%E8%A6%86%E6%A0%B8%E8%AB%8B%E6%B1%82/%E5%AD%98%E6%AA%94/2016%E5%B9%B41-3%E6%9C%88#%E4%BD%95%E5%AF%B6%E7%8F%8A--WincyHung0625(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02 (UTC)
- 請提供來源以證明關注度,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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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P:UPNOT。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27#User:阿雜中,除原作者擾亂之外,大部分為刪除意見,少部分為保留,但保留意見也基本表示應移除使用者頁面上的聯繫方式。但目前使用者頁面聯繫方式仍然存在。且結合其編輯行為來看,WP:並非在此建設百科全書。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06:01 (UTC)
- 處理結果:
- 使用者行為與使用者頁面應分別看待;就後者而言,「聯繫」章節並非頁面主要部分,且本站目前亦允許於使用者頁面添加社交聯絡資訊;至多予以移除,即可保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0日 (三) 06:40 (UTC)
- ( π )題外話:除了聯繫章節以外,其他內容也不符WP:UPNOT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07:30 (UTC)
- 似乎使用者頁面是應較寬鬆的,畢竟那騷同使用者的小天地-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11 (UTC)
- 狀態: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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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一個高度受關注的話題,全球有幾十家媒體都在報道此事(包括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等主流媒體)。內容在書寫過程中也力求客觀,不表述觀點,不作評論,只陳述事實,不存在攻擊性言論。且內容註明了出處,出處來源多數為可靠的媒體。因此筆者認為以「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資訊、人身攻擊等」為由快速刪除頁面不合理。煩請覆核,感謝。CpmXinyang(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1:40 (UTC)
- 處理結果:重複,見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1:50 (UTC)
- @Manchiu:能不能重開本討論,下方由另一位管理員以「重複請求」關閉結案。--Sinsyuan✍️💙🐻 2024年11月1日 (五) 06:23 (UTC)
- 已重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6:41 (UTC)
- 似為宣傳內容。本站不接納宣傳-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0:38 (UTC)
- 狀態: 重複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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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一個高度受關注的話題,全球有幾十家媒體都在報道此事(包括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等主流媒體)。內容在書寫過程中也力求客觀,不表述觀點,不作評論,只陳述事實,不存在攻擊性言論。且內容註明了出處,出處來源多數為可靠的媒體。因此筆者認為以「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資訊、人身攻擊等」為由快速刪除頁面不合理。煩請覆核,感謝。CpmXinyang(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1:46 (UTC)
- 處理結果:重複請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1日 (五) 03:19 (UTC)
- 狀態: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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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於條目內及存廢討論無列出任何關注度來源卻被保留。🚊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4年11月1日 (五) 03:14 (UTC)
- 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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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他在美服的中國玩家中非常出名,是一位傳奇的英雄聯盟玩家,我認為透過剛剛的頁面可以讓不了解他但是聽說過他的名字的人更深的了解他Figolei(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7:09 (UTC)
- 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