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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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革引号之疑 31 8 Patrickov 2024-08-24 22:04
2 歐盟高峰會命名問題 15 3 Ericliu1912 2024-08-19 00:51
3 关于模板“原创大杂烩”的争议 10 6 Gluo88 2024-08-22 11:31
4 地區詞相關(一) 21 8 自由雨日 2024-08-16 07:12
5 地區詞相關(三) 1 1 Jimmy-bot 2024-08-25 16:14
6 缅共类条目内容之低劣,令人发指 1 1 Jimmy-bot 2024-08-25 08:14
7 关于中英骚乱命名的中立性 70 9 神秘悟饭 2024-08-23 15:28
8 移除维护性模板 1 1 Jimmy-bot 2024-08-25 16:14
9 我目前著手翻譯en:Hydrogen infrastructure,發現一個問題 3 3 Ericliu1912 2024-08-21 10:49
10 河流模板 coordinate 翻译不统一 3 2 Kone718 2024-08-19 00:44
11 「泰恩-威爾地鐵」相關條目譯名問題 13 4 Patrickov 2024-08-22 15:42
12 事件條目是否該加上執政政府的分類 21 6 Seanetienne 2024-08-24 16:55
13 Iberia?Spanair?西班牙國家航空?西班牙航空? 4 4 Ericliu1912 2024-08-24 16:25
14 关于姓氏条目和消歧义的一些问题 18 3 Patrickov 2024-08-24 21:53
15 欧洲科学院 2 2 Patrickov 2024-08-24 21:49
16 同名同年出生同职业人物消歧义 5 4 Matt Zhuang 2024-08-25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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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

Talk:楊勇緯 § 楊勇緯條目可能不符WP:廣告代言

楊勇緯條目可能不符WP:廣告代言

  1. 它為條目主的廣告代言設獨立章節(而非散文形式),而廣告代言並不是條目主目前的事業重心(柔道運動)
  2. 兩個廣告代言項目沒有任何來源
  3. 有來源的廣告代言項目有許多不符「獨立非第一手來源」
    • 例如「SEIKO PROSPEX 品牌之友」的來源即SEIKO自己的官網;「禾聯空調 代言人(2022年-2024年)」與「台灣大哥大 OP響樂生活 (2022年)」的來源即代言廣告影片本身
-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7月28日 (日) 05:41 (UTC)

Talk:李嚴智 § 條目命名

@Taoyuanking10最近大量移動韓國藝人條目,不過僅有表示命名錯誤,想請問依據為何。--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1日 (日) 02:17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彌助 § 可否幫助檢查參考資料真確性?

英維正懷疑Thomas Lockley的寫書籍的真確性,所以可以拜托懂日本歷史的維基幫助檢查嗎?--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7月20日 (六) 06:34 (UTC)

Category talk:丹麦铁路车站 § 条目命名

本分类及其子分类的条目大部分由User:EnglishWashington及其傀儡建立。其中不少名称属于原创译名。现本人在简单审阅后移动了一部分(主要为Category:哥本哈根地鐵車站条目),并将剩余明显的原创译名加入*tag,希望有识之士可以参与审阅、标记问题条目并将其移动至合适名称;无法确定名称的欢迎讨论。

  • 哥本哈根地铁车站许多都是功能地名并已成为景点,有相当多的来源证明其直译中文名,因此除了“关厢”等过于离谱的名称外我认为大部分可以保留。
--MNXANL 贡献 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05:04 (UTC)

Talk:南大街 (哥本哈根) § 丹麦语地名通名Boulevard的通用中文译名

Google翻译似乎是“大道”。另外“街”是all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02:58 (UTC)

Talk:保尔·汉宁森广场 § 丹麦语地名通名Plads的中文通用译名

Google翻译似乎是“地方”(中文)、“space”(英文)。此外,人名“保尔·汉宁森”只有五个字,根据《征求意见稿》似乎不需要加间隔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03:12 (UTC)

Talk:长沙地铁 § 关于该条目名称的疑问

建议将S2线(磁浮快线)纳入本栏目,并建议本栏目重定向至长沙轨道交通

Zym02102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14:08 (UTC)

語言及語言學

Talk:博亚诺语 § 《Numeral Systems of the World's Languages》上的译名能否使用?

@Easterlies我注意到您依据《Numeral Systems of the World's Languages》移动了这个条目,但是,该网站作者Eugene Chan (linguist)英语Eugene Chan (linguist)声明“未经本人电邮及书面授权,不得复制中文译名,不得用任何形式,包括: 转载,网络链接等盗取本网站内任何资料”[1],所以我有些担心这上面的译名能不能用。--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1日 (四) 12:07 (UTC)

Talk:Nkhumbi语 § 征求意见:“恩坤比语/Nkhumbi语”条目的命名

此条目创建时名为“恩坤比语”,该译名见于一部正式出版的小说。之后本人将条目移动至“Nkhumbi语”,并表明自己认为原标题不利于识别和检索。主编与本人之间的争论仍在持续。--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25日 (日) 05:09 (UTC)

數學、科學與科技

Talk:地球大气层 § 建議更名:“地球大气层”→“大气层”

地球大气层” → “大气层”:查阅大量的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国语辞典》《辞海》)、术语表([1]),搜索大量可靠来源,“大气层”一词绝大部分来源中的定义均为“包裹地球的气体”而非“包裹天体的气体”,提及其他天体大气层时除非在上下文紧密的语境,否则一定会加定语限制说明。故此建议将“地球大气层”移动至“大气层”,原“大气层”移动至“天体大气层”等名称,并在本条目加顶注采用主从消歧义的方式链至“天体大气层”。WP:DPAGES如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那么我们应让该名称成为该主要解释的条目名称。--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7月1日 (一) 08:24 (UTC)

WikiProject talk:生物 § 请求讨论高晶生物类条目的问题

之前的方针修订通过后一段时间无人处理高晶生物类条目的问题,原打算自己处理,后发现问题条目过多。鉴于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条目已有翻译,批量提删可能会导致大量工作成果流失,期望社群讨论对不符合要求的条目进行批量草稿化处理还是以WP:NOT提删。

同时通知之前处理此人条目的@微肿头龙 --Python6345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1:51 (UTC)

Talk:电枢 § 此條目舊版本中, 有疑似從其他網頁翻譯而來的內容, 該網頁是有版權的, 想確認處理方式

此條目舊版本[2]中, 疑似有從網頁([3])翻譯而來的內容,條目的"影響因素"段落疑似從網頁的"Armature Design"翻譯的內容。"約束條件"段落疑似從網頁的"Armature Design (continued)"翻譯的內容。在Wikipedia:同行评审#电枢中有細節的說明

網頁[4]下方有標示 © 2024 Electrical4U, 是有版權的內容, 沒有開放授權。

想確認此一情形下,是否需要如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所述, 回退到沒有疑似侵權的內容(例如2024/7/23的版本[5]), 再重新撰寫, 想和大家確認意見。麻煩大家了。--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22:24 (UTC)

Talk:暖气 § 暖气、供热系统、中央供暖系统、暖爐

已建議將首兩條目合併,而現時暖爐重定向至此,不過明顯應自立條目。中央供暖系统極短,應從此條目搬些内容過去。--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14日 (三) 10:47 (UTC)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非真实感绘制 § 2012年8月

这个词条翻译成去真实感渲染会不会更好些?“非真实感绘制”听起来不太本土。 Tanabi留言) 2012年8月4日 (六) 08:49 (UTC)

Talk:李坤城 § 就建立消歧義頁徵求意見

李坤城(音樂人)的google搜尋結果約409,000項,李坤城 (立委)google搜尋結果約297,000項,兩者常用度沒有明顯差異,是否建立平等消歧義更佳?--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7月12日 (五) 12:20 (UTC)

Talk:翡翠台電視劇集列表 (2020年代) § 關於播出與待播出列表的意見

  • @Pyruvate,若有來源應直接放於條目內容中,不必放於編輯摘要。
  • 那些發表小道消息的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非官方帳號,並非維基接納的可靠來源。
  • 對於未發生(未正式播出)的電視內容,我主張採取嚴格的態度。對維基來說,當然什麼都應該有來源,但我不是那麼執著規則,為法律的存在而去執法的人。之所以有此取態,是因為我知道這些維基條目是在維基外受到關注的,真會影響讀者的。一個已發生的事實,若然寫錯了,不少人會知道並予以修正,所以我沒那麼着緊;但一個未發生的小道消息,就很少人敢去處理,只會造成不必要的疑惑;而事實上TVB劇集條目被寫上明顯或不明顯惡作劇內容,屢見不鮮,活躍編者也大多不尊重維基的方針。因此我主張嚴格對待,即來源必須來自主流傳媒或由電視台官方公開發佈,沒來源的內容想也不用想立即刪除,甚至作破壞論,增加半保護的機會(減低IP用戶隨意編輯的機會),唯有這樣才能有助養成放來源的習慣。
  • 對於尚未播出但已有較可靠播出消息的劇集,如8月31日的戀上西沙,我認為預計播出日期還遠的一律留在「完成拍攝」列表,可在備註一欄寫上預計播出日期及來源。至預計播出日期一星期前才開始移至播出列表。因以往曾有官方臨時更改播出計劃的先例。副知@Rastinition@Manchiu

--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7月13日 (六) 10:46 (UTC)

Talk:台大合唱團 § 宣傳性內容以及過度細節的內容

我覺得此條目的目的是針對"台大合唱團"以中立的觀點進行簡單的介紹,讓讀者可以知道此一組織。

目前條目的寫法,比較適合放在台大合唱團的網頁裡,不太適合放在維基百科上。

宣傳性內容至少有 "近年來更積極委託台灣新銳作曲家創作,勇於嘗試多元曲風", "成立宗旨為集合台大校園中眾多優秀的合唱者,藉著豐富的演出經驗,以塑造學生合唱團多元的表演形式和豐富的音樂觸角,並培養團員厚實的音樂根基與表演技巧,以不斷自我超越為目標", "更結合藝文活動或社會公益,期能徹底實踐以「以音樂服務社會」的理想,為台灣的合唱音樂文化發展奉獻心力。"

過度細節的內容, 我覺得歷屆指導老師、正副團長、例行音樂會、其他重要演出的列表都太過細節了。

也請參考Wikipedia: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以及維基百科:格式手冊/不要華而不實,後者中有提到"讓可供查證的事實說明一切", 也請作為參考,@Dafungfung楓笛NtuchorusPotter changLJSAN--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24日 (三) 09:24 (UTC)

Talk:长沙地铁 § 关于该条目名称的疑问

建议将S2线(磁浮快线)纳入本栏目,并建议本栏目重定向至长沙轨道交通

Zym02102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14:08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法轮功 § 从英文维基百科翻译了一段内容

我对当前英文维基百科版本的一个段落几乎原封不动地进行了翻译。然而,这些内容可能与其他段落的内容有重复、矛盾,望其他编者关注并进行合理修改(而不是直接回退);此外,段落放置的位置可能也需要调整。--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6月2日 (日) 03:22 (UTC)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

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可以说大多数情况下通称“中国”?请基于事实论述,而不是自己的政治立场。如果一个地方自称是改名,其他人也如此称呼,“通称”不是很正常?--Kethyga留言) 2024年7月7日 (日) 08:36 (UTC)

Talk:李坤城 § 就建立消歧義頁徵求意見

李坤城(音樂人)的google搜尋結果約409,000項,李坤城 (立委)google搜尋結果約297,000項,兩者常用度沒有明顯差異,是否建立平等消歧義更佳?--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7月12日 (五) 12:20 (UTC)

Wikipedia:知识问答 § 中华台北这个中文名称还受国际奥委会承认吗?

如题,今天去奥林匹克官网查阅巴黎奥运会比赛数据的时候发现中华台北代表团在中文下没有本地化名称而是显示为英文的Chinese Taipei,我印象里东京奥运会的时候还是显示中华台北这个中文名称的,这是否代表国际奥委会不再承认中华台北这个中文名称?--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4年8月10日 (六) 20:18 (UTC)

宗教與哲學

Talk:扎基拉姆 § 关于扎基拉姆

根据Google上的搜索结果,扎基拉姆确实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形象。但是条目创建者无缘故将这段删除了[6]--Thyj (คุย) 2024年7月15日 (一) 04:18 (UTC)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李坤城 § 就建立消歧義頁徵求意見

李坤城(音樂人)的google搜尋結果約409,000項,李坤城 (立委)google搜尋結果約297,000項,兩者常用度沒有明顯差異,是否建立平等消歧義更佳?--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7月12日 (五) 12:20 (UTC)

User talk:Ghrkya § 关于西安地铁八号环线相关信息


@Bob WehnA Chinese ID二位抱歉打扰。

先些天,我们在BW的讨论区中对西安地铁八号环线的命名展开了讨论,在前些日子,本人注意到,西安本地宝这一官方账号发布了新的命名方式(链接:[7]https://m.dianping.com/ugcdetail/254620006?sceneType=0&bizType=29&msource=baiduappugc],本人认为这表明西安地铁八号环线的名称已经彻底确定,已具备改名的条件。

如二位无异议,本人觉得在两日后也就是七月二十日对条目西安地铁八号线做出如下改动:

  1. 将该条目移动至西安地铁八号环线
  2. 在原位置

--——这是不想改签名的Ghrkya主页|讨论|签名) 2024年7月18日 (四) 05:39 (UTC)

Talk:楊勇緯 § 楊勇緯條目可能不符WP:廣告代言

楊勇緯條目可能不符WP:廣告代言

  1. 它為條目主的廣告代言設獨立章節(而非散文形式),而廣告代言並不是條目主目前的事業重心(柔道運動)
  2. 兩個廣告代言項目沒有任何來源
  3. 有來源的廣告代言項目有許多不符「獨立非第一手來源」
    • 例如「SEIKO PROSPEX 品牌之友」的來源即SEIKO自己的官網;「禾聯空調 代言人(2022年-2024年)」與「台灣大哥大 OP響樂生活 (2022年)」的來源即代言廣告影片本身
-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7月28日 (日) 05:41 (UTC)

Talk: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台北代表團 § 請問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台北代表團#獎牌名單同一屆的相同成色的獎牌得主是依據什麼順序排列的?

請問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台北代表團#獎牌名單同一屆的相同成色的獎牌得主是依據什麼順序排列的?

以現在正在進行的巴黎奧運為例,金牌得主排在銀牌得主上面(若未來幾日有銀牌得主的話),銀牌排在銅牌上面,這很顯然,我看得出來。

同樣是銅牌唐嘉鴻排最上面,接下來依序是李孟遠吳詩儀陳念琴,這順序是依照什麼標準決定的?

如果是依奪牌時間先後,顯然李孟遠才該是最上面[8],再來是吳詩儀[9],接下來才是唐嘉鴻[10],陳念琴則排最後[11](截至開討論時間)。

所以我不懂為什麼唐嘉鴻在最上面?排列的標準究竟是什麼?-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8月7日 (三) 16:29 (UTC)

Talk:Twins SPIRIT Since 2001 Live § 最近新增內容

因為已經臨近3RR,請@薏仁將閣下以及@Klkh閣下前來討論,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7:31 (UTC)

文革引号之疑

编辑

不算《“文化大革命”简史》等个别条目,其他条目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词汇的处理,并未统一。例如:

南京事件,或稱南京反「文革」勢力運動,是1976年在南京發生的反對「文化大革命」、支持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進行經濟建設政策的活動……

此处的文革打了引号,但也有打和不打皆有的情况:

傷痕文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0年代末「撥亂反正」時期出現的文學創作思想,是中國大陸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出現的文學潮流,一度成為1980年代文學思潮的主流。傷痕文學主要表現文化大革命為人們帶來的精神、物質上的巨大傷害……

虽维基百科不受中国法律管辖,但窃以为统一用法,对于权威性还是较为重要的。望提出看法,不任区区向往之至。--WPCD-DTV 2024年7月31日 (三) 14:15 (UTC)回复

南京事件 (1976年)中是原创命名、应是“文革势力”?伤痕文学等条目中,感觉不必要,尤其是有内链时。--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14:57 (UTC)回复
文革引号可能是受大陆出版物影响?因为大陆官方要求所有出版物该词都必须打引号。(前几天刚好提到过)用在维基百科我觉得应该是不中立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01 (UTC)回复
“文革引号”的处理方式明显违反Wikipedia:NPOV原因可参见此链接。--—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1:13 (UTC)回复
这是不是您从文革条目ref里找的(那些内容就是我写入的 不过也可能不是,毕竟Google也非常容易搜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1:22 (UTC)回复
其實更廣來說,本站編者對於專有名詞是否一律加引號尚無共識,所以通常是隨編者個人偏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日 (四) 16:40 (UTC)回复
专有名词为何要一律加引号??别说“一律加”,“加”的情况都很少,难道有任何中文文献会为“台中市”“美国”“鲁迅”“长江”这些词打上引号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6:47 (UTC)回复
那我就不知判斷標準從何而來了。反正就是有人喜歡給名詞加引號,有人不喜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04:02 (UTC)回复
一般情况下,能给文革加引号的编者,其对文革的编辑几乎都是对prc参考文献内容的微改。--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5:53 (UTC)回复
人名、地名、组织名加引号的不多,相对来说事件中加引号的多。此处的引号可以理解为着重强调特定词语。例「蘆溝橋事變」發生於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见台版的《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修订本--Kethyga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8:28 (UTC)回复
“特別指稱”不能叫“着重强调”(如着重号)吧。是引号内内容不仅仅是词汇的通常含义。--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8:43 (UTC)回复
“台独”顽固分子怎么说?--Kethyga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1:59 (UTC)回复
个人认为是定义权,如果没有引号,任何人或机构都可按自己的标准判定。--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8:06 (UTC)回复
第71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1日 (日) 08:08 (UTC)回复
加引号就是规定如此,就跟书籍需要加书名号一样。就像台风名需加引号就是规定一样,有些人就是硬要解读出“引号是台风名一部分”“引号为了表示强调”之类的含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1日 (日) 08:10 (UTC)回复
然而prc规定给文革加引号,其目决不是为了强调特定词语。根据某新闻的解释:像文革这类从前的概念,今天理解又都是负面的,所以必须加引号。可见给文革加引号绝对是违反npov方针的。--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9:12 (UTC)回复
在中国大陆,引号(“ ”)除了表示引用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表示反讽、嘲弄、否定等态度。--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09:15 (UTC)回复
臺灣也有的,引號也有表示「所謂」的功能。我覺得此種情況,至多開頭用一兩次(也算是強調),正文一般不用引號,或疑慮較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13:29 (UTC)回复
個人認為,兩例中,除了第一例的第一個「文革」可能涉及官方用詞需要加上之外,其他幾處的引號都應該移除。即使是第一例,也應該加上註釋和來源,說明引號的出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16:33 (UTC)回复

当前共识显示,对“文化大革命”一词加引号有不中立之虞,除引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中国大陆文献及其他个别情况外,文革应避免使用引号包裹。另@Patrickov向史公哲曰自由雨日Ericliu1912KethygaYFdyh000。--WPCD-DTV 2024年8月23日 (五) 13:25 (UTC)回复

赞成。见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3:28 (UTC)回复
自由亚洲电台涉及“文革”、“劳改营” 张艺谋影片《一秒钟》未获准首映,应该不是“否定义”、“不中立之虞”吧。还有[12][13]。倾向于Ericliu1912的,可以用来强调,本来就是中文标点符号的用法,但是无需多次强调。--Kethyga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4:37 (UTC)回复
这不是“强调”(4.8.3.2)吧?而是“4.8.3.3 标示语段中具有特殊含义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成分,如别称、简称、反语等”(标点符号用法)。上面的例子也均是将“文革”(简称)打的引号而非将“文化大革命”打的引号。所以应当说成是:“文化大革命”(全称)不应加引号,“文革”则可以加引号(表示简称)。见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4:49 (UTC)回复
「文化大革命」上加引號,中國大陸之外也有用的,比如[14][15][16]。“不中立之虞”的措辞比较主观。--Kethyga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5:43 (UTC)回复
这些大多是第一次出现时加引号,而非“一直加引号”,这应该就是“4.8.3.2 标示需要着重论述或强调的内容”了。那么应当说成是:“文化大革命”“文革”应当根据一般的事件类专有名词来对待,即用于“标示需要着重论述或强调的内容”或用于“表示简称”时可以加引号,但不应像中国大陆要求的那样永远加引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5:56 (UTC)回复
“不中立之虞”不主观,因为大陆要求“永远加引号”的原因就是“对其彻底否定”(甚至连《中国大百科全书》条头都带引号:《“文化大革命”》),那这个引号显然包含评价/态度在内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6:05 (UTC)回复
@CreeperDigital1903本人無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15:22 (UTC)回复
支持--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3日 (五) 15:23 (UTC)回复
不同意一律禁用,因為是否給特定事件專有名詞加引號屬於編者個人選擇(至少我認識的就有@Aizag君等會用)。但是,如果「祇」單獨給「文化大革命」加引號,那就確實不該有。個人建議是在條目行文格式維持一致或第一次提到而強調時,仍得使用引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2:36 (UTC)回复

那就这样:

对于“文化大革命”一词,首次提及时可加上引号以示强调。惟鉴于该用法在中国大陆表示“对其彻底否定”,有违反中立原则之虞,故除强调及引用原文等情况下,不建议以引号包裹“文革”“文化大革命”等词,但如为保持行文格式一致,则可例外。

--WPCD-DTV 2024年8月24日 (六) 12:57 (UTC)回复

@CreeperDigital1903同前,本人無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4:04 (UTC)回复

歐盟高峰會命名問題

编辑

台灣的歐盟高峰會比較像是EU Summit,也就是European Council舉行的會議,所以European Council是否要改成歐盟理事會? 臺灣歐洲聯盟中心 EU簡介--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2日 (五) 17:04 (UTC)回复

支持从高峰会改成理事会。这应该是搞混了summit和council导致的。此外,我感觉台译的European Council把European翻译成欧盟似乎多翻译了Union一词?--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20:33 (UTC)回复

不过既然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也能翻译成欧盟部长理事会,后一点也不太重要。--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20:35 (UTC)回复
但是歐洲理事會另有翻譯用處,我想需要加上歐盟委員會、歐洲委員會、歐盟理事會之類詞彙全部同時釐清,分別選擇首要用語,以避免混亂。說實話我在弄轉換組的時候也是一知半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4日 (日) 06:16 (UTC)回复
歐盟用語真的太過複雜。目前台灣翻譯最混亂的應該是這幾個:
European Council - 歐盟高峰會,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譯為「歐盟理事會」,歐盟成員國首腦組成。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 歐盟理事會,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譯為「部長理事會」,簡稱理事會(Council),由歐盟成員國部長組成,歐盟立法機構的上議院。
European Commission - 歐盟執委會,簡稱執委會,歐盟行政機構。
Council of Europe - 歐洲理事會,非歐盟組織。
除了執委會現在比較沒爭議外,另外三組看是否能取得共識。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4日 (日) 17:09 (UTC)回复
Council of Europe有翻译成欧洲委员会的。我想是否先就高峰会的错译达成共识比较好?--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12:51 (UTC)回复
據樂詞網資料,「European Council」譯為「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沒有收錄,「European Commission」可譯為「歐洲執行委員會」、「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歐盟執行委員會)」及「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則譯為「歐洲議會」(當然這就跟Parliament衝突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8日 (四) 05:51 (UTC)回复
據中央社資料,「European Council」譯為「歐洲聯盟理事會(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譯為「歐洲聯盟部長理事會(歐盟部長理事會)」,「European Commission」譯為「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歐盟執委會)」,「Council of Europe」則譯為「歐洲理事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8日 (四) 05:56 (UTC)回复
@The Puki desu這樣看來,「European Council」加譯「歐盟」與非歐盟組織「歐洲理事會」區分似乎也合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8日 (四) 05:58 (UTC)回复
如果採用中央社的翻譯大家同意嗎?--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9日 (五) 13:30 (UTC)回复
作为台译看起来可以,同时在条目中介绍其他翻译就行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4:36 (UTC)回复
突然發現,中國的歐盟理事會是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這樣就跟台灣的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打架了...--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10日 (六) 08:28 (UTC)回复
我建议先解决台湾翻译的问题。两岸的翻译矛盾暂且管不了它。--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10日 (六) 14:26 (UTC)回复
如果沒有其他問題,是不是就先採用中央社翻譯?那下一步要怎麼做調整?--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24年8月17日 (六) 06:20 (UTC)回复
@Fferic仍然必須核對各地翻譯,因為還要處理地區詞轉換(包含雙向及多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6:51 (UTC)回复

关于模板“原创大杂烩”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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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创大杂烩”一词未见诸WP:原创研究WP:删除方针,但却被作为删除理据被用在包括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17#Template:老北京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25#Template:老天津卫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老济南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老成都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宁乡市历史文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武汉市等在内的诸多模板,并得到了部分支持。
  2. 由于“原创大杂烩”涵盖广泛且未有定义标准,因此这个“口袋罪”似乎什么都可以往里装,仅相同主题涉嫌“原创大杂烩”的模板就有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模板Category:中国地区和领土专题模板下的各城市、各省份模板以及Template:臺灣主題Template:高雄主題Template:Hong Kong topicsTemplate:New York City等等模板。
  3. 在此就①对“原创大杂烩”一词在删除理据中的使用②对类似主题模板的处理③对已删除模板的处理等问题寻求诸君的意见。--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7:22 (UTC)回复
    我个人的意见和《T:武汉市》存废意见中基本相同:若所谓“大杂烩”并未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那么当然不属于“原创总结”,而是维基百科鼓励的总结(撰写百科全书本身就是一种“总结”,如果不允许“总结”那就变成只能复制粘贴了,甚至复制粘贴也属于一种“总结”——内容如何组织?乃至,复制哪里的内容?)。但具体是否“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比如《T:武汉市》我的意见就是“暂时保留,但需要根据《武汉市志》等文献来组织内容”,否则追究起来就可能可以解读出“暗示武昌鱼是最著名的菜肴”“暗示武钢集团是经济支柱”等信息(即“总结”的过程中可能造成了部分信息明显不合比重地被“曝光”),那就违反WP:非原创研究方针了(当然这里也同时可能违反WP:中立。(当然,对这方面“暗示”的判定应该从宽处理,它和典型的“联合国……,但/且……”原创总结这种“明显得出原创结论”的从严处理应该区分开来。)另外推荐英维en:WP:SYNTHNOT
    此外,“老北京城”等模板和“武汉市”等模板不同,它的本质问题不是原创总结而是主题缺乏明确定义,那么应算作WP:原创研究而删除(即编者在自行定义“老北京城”这一概念的范围)。如果主题存在明确定义(如“武汉市”显然有明确定义,另外一些“老/古”城如“定海古城”就在舟山市文件里有明确定义,那么当然可以“总结”这一主题下的内容建立模板(只要不暗示特别的结论)。
    至于楼主的问题。①“原创大杂烩”当然不是正式用词,不能在正式的删除理据中使用;但编者主要是用它来表达“原创总结”(主题明确但暗示了新结论)或“原创研究”(主题不明,原创定义范围来收录各种杂物),这一点是没疑问的。所以它并非“口袋罪”,只是一种修辞手段。我想维基百科的讨论没必要严肃到禁止修辞手法的使用。②③我认为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仍按一贯以来的WP:删除方针、WP:非原创研究方针等进行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17:38 (UTC)回复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个人十分赞同您对维基“总结”的论述,尤其是“撰写百科全书本身就是一种‘总结’”很精辟,en:WP:SYNTHNOT读后亦十分受用。
    “老北京城”等模板就以北京为例,一般理解上的“老北京城”(亦作“北京老城”)范围十分明确,空间范围无非内城+外城
     
    ,学术上范围亦十分明确。论文:《清波环绕北京城——记老北京城的水系》《北京老城城市形态演变研究( 2000—2020 )》《北京老城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分类 评价方法研究》《北京老城建筑遗产"主题式整合"保护路径探讨》。
    赞同“原创大杂烩”不能在正式的删除理据中使用,我亦不反对在别处使用。之所以说“原创大杂烩”是“口袋罪”正是因其不清不楚,而正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其次鉴于WP:JUSTAPOLICY,应避免直接使用WP:OR。--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6:54 (UTC)回复
    读了一下您给的来源,我认为“北京老城”是有明确定义的——标题取名“北京老城”可能比“老北京城”更好——《北京老城城市形态演变研究(2000—2020)》的ref4《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明确定义了“北京老城”的范围:“老城是指明清时期北京城护城河及其遗址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区域,其中二环路内占地面积约为62.5 km2”且,并没有其他与之相矛盾的定义。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没有编者举证(我前面是按照当时的存废讨论来判断“无明确定义”的)。既然有明确定义那么这一概念显然不是“原创新概念”(不过模板内标题“老北京地名与历史文化主题”确实有待商榷)。至于是否可能可能构成“原创总结”,我还没有看到过模板内容,不好判断。如果要新建{{北京老城}}等模板,我认为可按前面的《详细规划》等明确收录范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20:14 (UTC)回复
感謝您的意見,我的想法大體相同。有些用戶用此理由提出存廢討論,粗暴蠻橫地刪去前人總結的成果,不可取。諸如「老北京城」這類模板,在明確收錄範圍後完全可以保留。「非所獨有」,並不代表內容不可被收入模板中。--AdyaTalk 2024年8月13日 (二) 12:47 (UTC)回复
你可以隨時查詢已刪除內容,對之前存廢討論不認可,可循正規途徑恢復內容。如果本來就有理據保留,個人更建議在他人發起存廢討論時積極參與,避免反復。--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1:57 (UTC)回复
我刚刚看到这个讨论,在济南老城的案例中我已提出了很多的观点,综合起来就是,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既不应当持条目和导航模板不同的标准,亦不应当作与现实相悖的解读和推定,对于区域性的地理类主题,比如“武汉市”、“长江新区”、“台儿庄古城”、“南浔古镇”、“山塘街”,以及“XX山”、“XX湖”、“XX景区”等等,要依靠参考资料界定其空间范围或者区划范围容易,但界定其内容收录范围明显不现实,导航模板(如果有)显然也是如此。长久以来我一直认同老北京和老天津卫这两个模板,是因为在对应的条目中也完全可以充分介绍这些内容,且条目和模板都不足以“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但是如果像武汉市模板这样大而无章(武汉作为地级市,模板有些栏目里却只有一两个条目),即使不用大杂烩,用缺乏导航实用价值的理由一样可以提删。
另外顺便一提,无论是府州县厅卫所,只要历史上曾经建立过能够标示明确范围的城墙(甚至是城门),都可以具有XX老城或者XX古城的概念,它具有通用性,并不依赖于条例、规划、论文来重新定义,只是大多数古城如果要建立模板的话没有足够的条目支撑罢了。至于如今各类规划、保护所涉及的都是以古城所残留的内容(从街区再到文物,很多都是一小部分),并不能与历史时期的古城同日而语,不然的话,为何如今以定海为代表的很多地区还在追忆被改造前的古城呢?--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6:22 (UTC)回复
@自由雨日@RecoveryRing@FreeePedia
参见:Wikipedia_talk:非原创研究#如何区别“维基鼓励的总结”和“原创总结” , Wikipedia_talk:非原创研究#提议恢复原方针中被删的有关段落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57 (UTC)回复
分散討論的弊端是,回覆同一議題,要重複幾次,切勿超越来源中的表达,或者将来源用在与其本意不符的场合,譬如撰写与来源上下文无关的内容這段描述沒有改變過,總結的行為鼓勵與否,也是根據「來源」編寫。
你只是斟酌「鼓勵」,而忽略總結必須依據來源,也無補於事。--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2:05 (UTC)回复
谢谢,折叠了此处, 不在此处讨论。--Gluo88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3:31 (UTC)回复

地區詞相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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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機”和“直昇機”算是什麽情況?貌似不是簡繁,不是地區,不是異體,也不太能說是錯別字?全局轉換 -{zh:直昇機;zh-hans:直升机;zh-hant:直升機}- 可以嗎?在同一章節中出現兩種寫法可以接受嗎?同一條目,以至整個中維呢?問題例子見港澳客輪碼頭#直昇機坪空中快線EA206A號直昇機事故。--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1:28 (UTC)回复

不确定,“直升機”可能是港澳写法(但台似乎也有使用[17]),“直昇機”可能是台湾写法。通过google限定site分别为(.gov).tw和.gov.hk来对比。——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7日 (三) 01:42 (UTC)回复
問題就是港和台都是兩種寫法混用,但應該是“升”較常用。--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2:01 (UTC)回复
那也没办法,或者加一组单向转简“直昇(升)機=>直升机”作为补充?——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7日 (三) 03:27 (UTC)回复
“昇”的簡體就是“升”,問題是繁體中的混用是否可接受的情況。--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3:35 (UTC)回复
樂詞網兩者都有。--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8月7日 (三) 04:44 (UTC)回复
小弟認爲
要麽zh:直昇機;zh-hans:直升机;zh-hant:直升機
要麽zh-hans:直升机;zh-tw:直昇機;zh-hk:直升機
港澳絕大部分時候都是“升”,台灣的話我不熟就不亂説了。--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5:27 (UTC)回复
認為台灣也能用直昇機,參考當年很火的阿帕契打卡案,鬼島國防部也稱直升機。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8月7日 (三) 06:08 (UTC)回复
不只國防部,內政部也是稱直升機[18],再有常用和官方的加持下,認為寫成zh-tw:直昇機沒有問題。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8月7日 (三) 06:15 (UTC)回复
沒看懂,國防部內政部都用直升機,怎麽得出“寫成zh-tw:直昇機沒有問題”?--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7日 (三) 06:34 (UTC)回复
寫錯。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8月7日 (三) 07:06 (UTC)回复
我覺得「直升機」比較常用,但不確定哪一個是臺灣正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7日 (三) 18:06 (UTC)回复
「升」為常用國字,「昇」為次常用國字。《國語辭典》使用前者。--紺野夢人 2024年8月14日 (三) 06:39 (UTC)回复
如果不是罕見異體字,建議比照「線」、「臺」等案例允許使用,不以全域或本地公共轉換組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4日 (三) 18:33 (UTC)回复
“允許使用”是同一章節内可混用,還是同一條目,或中維整體?個人認爲至少條目内需統一,不然如果兩種寫法梅花間竹般交替出現,觀感上也不好吧。--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8月15日 (四) 01:44 (UTC)回复
比方說,我很痛恨「臺」、「台」混用,但祇能無奈忍受,此處應同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5日 (四) 14:59 (UTC)回复
@Ericliu1912應該「臺」才是正字對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5:23 (UTC)回复
就「臺灣」之「臺」而言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5日 (四) 15:24 (UTC)回复
@Patrickov大陆的繁体字标准甚至不允许写成“台灣”,“台”要么是第一声(阴平)只用于地名专名“台州”“天台”等,要么第二声(阳平)时只用于“兄台”(《现汉》释义为“敬辞,旧时用于称呼对方或跟对方有关的动作”)。--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16:43 (UTC)回复
粵語「臺」、「台」都讀陽平聲 toi4。--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7:21 (UTC)回复
刚刚查了下macOS自带的词典,《商務新詞典》还真都标注为toi4。按古代的读音推导应该是念toi1(阴平)的,可能是由于“台州”在粤语中很少用,大部分人念阳平,词典就不作区分、统一声调了(中国大陆也有很多人把“台州”的“台”念阳平,以及也有一些特殊读音的地名会逐渐改读音取消特殊化,比如“六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23:12 (UTC)回复

地區詞相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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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共类条目内容之低劣,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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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英骚乱命名的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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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同样是被当局政府认定的骚乱,为何命名不叫2019年香港骚乱?而同样是英国政府认定的骚乱2024年英国骚乱,为什么不叫反对穆斯林和反移民运动?这样的不同命名标准是否因遵循了编辑者意志或者政府意志而失去中立性?--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7:25 (UTC)回复

Wikipedia_talk:中立的观点#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条目命名微调建议,另外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7#关于WP:命名常规与WP:POV的冲突User:Cwek/工作室/关于条目常规的一些备存。我的想法按只照命名常规解决命名问题,除非有考虑过如何解决与NPOV的契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2日 (一) 08:27 (UTC)回复
命名取決於民意是否有制度化的方式能影響政府政策。英國議員是民選的,民意透過選舉能影響政府政策,法律也保障示威遊行的自由,因此沒有理由使用暴力抗議。香港立法會並不反映香港民意,行政部門聽北京的,限制示威遊行。把兩種完全不同的情形相提並論才是不中立。清末政府把革命黨叫成「亂黨」,維基百科難道要照搬?--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13:07 (UTC)回复
提醒阁下这个讨论并非在讨论中英政体和国情的差别,无论中英有多大差距,世界上所有政府的表态都仍然可以认为是一种主观的态度,而非维基百科精神中强调的客观的陈述,正如阁下提到的清政府认定革命党人为乱党一样,都不可能是客观陈述。而至于为什么维基百科应该使用辛亥革命而不是1911年中国骚乱这种标题,是属于涉及命名常规的问题,大多数历史上已经普遍接受和惯用的词汇,已经是成为中文中的词汇,所以不需要考虑pov问题,但是新近发生的新闻动态,还不属于历史上已经被广泛接受的中文词汇,所以才需要考虑pov问题。阁下应该看到前者后者的不同,在后者的命名权上,我认为遵循pov方针应该是排除双方用词后得到的一个结果。( π )题外话例如越南战争就属于一个非常好的符合pov方针的命名,比北越入侵南越抗美战争或者剿共战争都更加符合方针。同理我虽然反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但根据真正的pov方针语气,现在发生在乌克兰的战争也应该命名为乌克兰战争才能排除双方的主观态度。--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3日 (二) 02:52 (UTC)回复
Happyseeu的理論也是原創研究。俗話說「蓋棺定論」,當代事是很難客觀評判,持份者太多。就算是歷史事件也會因為當地政治需要而改變,典型如各種民間叛亂變成起義,還有一堆轉型正義的翻案。這些情況下可以看出「中立」也是隨著時間變化。說到底條目名是跟命名常規,可靠來源主流用那個就用那個,當然在爭議的話題上,最後不免變成話語權爭奪的遊戲。
就Happyseeu舉例的英國而言,英國可是貢獻最多國家獨立日的帝國。過去看著老女王還給些面子,現在就算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02:22 (UTC)回复
非常中肯。不过个人还是认为命名常规和pov方针中有一些无法调和的因素存在,不过其实也无可厚非。只是会对维基百科的中立性无法一视同仁上感到遗憾,毕竟这是任何人都可以编辑的百科全书。虽然维基百科之类的网站可以让广大网民的信息不平衡得到缓解,不过现实中命名权和话语权本身依然还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说到提到转型正义其实就想到个离题的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后对中华民国的掩盖是不是也是一种过渡司法,毕竟在中华民国彻底消失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某种程度本身依然还是可以认为仅仅只是中国政府换代的过渡时期而已,就算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这个外交承认也还没有达到100%的进度,所以民进党和共产党的“转型正义”在我看来还是有很多类似之处--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3:15 (UTC)回复
把香港的事一律寫為騷亂似乎暗示其他沒有參與暴力的人也是騷亂者,同樣不中立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3:49 (UTC)回复
正是因为我没有认为2019年香港骚乱是中立的表述,所以我也不认为2024年英国骚乱是中立的标题--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07:51 (UTC)回复
@重庆轨交18兩事本質不太一樣,甚至連背景成因都不同,本來就沒有可比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5 (UTC)回复
(~)補充:或者說得具體一點:香港這件事政府屬於當事人,加上只有少數參與者涉及暴力,不能說是騷亂;英國這件事政府其實不是當事人,而且是平民針對其他平民的暴力事件,政府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定性,這時說騷亂就說得過去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8:20 (UTC)回复
不敢苟同,英国政府怎么就不是当事人了?英国境内大量穆斯林移民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进入英国的,如果不是因为有相当多公民不认同政府的移民方面政策,为什么要上街反对?
同样香港2019年也没少见平民之间的暴力吧,有大量非警民之间的冲突都是因为政见不同吧?港府如果不是推出逃犯条例,又怎么可能引发大量香港居民的不认同?
您“只有少数参与者涉及暴力”的陈述也让人匪夷所思,请问同是英国的商铺,建筑物,英国警察遭到袭击和破坏,就等于有多数人涉及暴力,而香港的商铺,建筑物,香港警察被袭击和破坏就等于只有少数人涉及暴力?
还是您认为只要十来个人就可以去占领立法会,令港铁大量车站停运和瘫痪,让大量商场停业,而英国得要动员几千万人参与,才有能力去袭击一些小清真寺吗。--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11:21 (UTC)回复
英國的事件從頭到尾都是衝著針對穆斯林社群,不是衝著針對政府。香港就不多說了,我不想說錯話令自己的人身自由受威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14:00 (UTC)回复
(~)補充:從您的言辭,我感到您還是有把所有曾參與香港事件的香港人都跟有進行破壞者全部歸為同一類人(大約就是民建聯、工聯會的說法)的傾向。所以我覺得再說下去很危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14:03 (UTC)回复
示威者中本身就不是铁板一块,各种小派别比比皆是,全世界任何地方的骚乱中有混入一些单纯只是趁火打劫的暴徒,这本身就是家常便饭的常识。就单从这一常识出发,我就不可能认为所有破坏者都是同一类人,阁下却反复强调我是在将参与者一视同仁,让人感觉非常奇怪,这样强行对我的看法进行总结归类的做法让人感到遗憾,不知道您是想达到什么目的,我从来不认为我倾向于建制派或者中共,但如果您只是单纯想证明中英这两场骚乱就是不可以互相比较,又觉得您的言论会遭受国安法威胁,那您出发点本身就和这个讨论没有关系了--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2:54 (UTC)回复
全世界任何地方的騷亂中有混入一些單純只是趁火打劫的暴徒」──就算依您的觀點,應該是混入了之後才叫「騷亂」吧?
其他方面,我認為@Rastinition的比喻,比我之前嘗試用真實事例發表可能構成危險的言論更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4:22 (UTC)回复
那您的观点是香港除了那些包围政府建筑物的示威者可能不算在您认为的暴徒范围之内,那为何又有商场和港铁遭受冲击,难道港铁和商场也是可以送中的吗,这些非政府建筑物被破坏难道不就是因为有人趁火打劫?在您认为香港平常没有示威活动的时候,独狼也会冒着很快被逮捕的风险去打砸商铺吗。--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4:49 (UTC)回复
除了那些包圍政府建築物的示威者可能不算在您認為的暴徒範圍之內」──據我所知,香港政府建築物附近空間並不是那麼大,粗體字段只佔參與示威者的(極)少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14 (UTC)回复
重庆轨交18的观点似乎是承认“包围政府建筑物示威者”并非暴徒,他的重点是您如何看待商场、港铁的那些“趁火打劫”的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21 (UTC)回复
@自由雨日您不明白,問題是大部份參加者根本不屬於他所述的任何一類。現在他要把整件事說成跟現在英國騷亂同等,那是不是這些人也是騷亂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1 (UTC)回复
@Patrickov他并没有说那些人(即既没包围政府也没打劫商场、港铁等)是骚乱者吧?他的意思是,不论哪场示威,都总有(也一般只有)少数趁火打劫的暴徒混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5 (UTC)回复
@自由雨日您重新看看他的開場白吧。他是認為香港發生的整件事跟英國現在的騷亂一樣,認為兩者命名應該趨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7 (UTC)回复
@Patrickov并非本人认为香港事件和英国“骚乱”一样,而仅仅是从“政府都命名为骚乱”这一角度出发,谈维基百科的中立性问题而已。其实和Interaccoonale的论述有点相似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3 (UTC)回复
政府定性騷亂應該不需要百分之百都是趁火打劫的暴徒才有資格定性吧?相信英國政府同樣知道騷亂裡有很多和平示威的人,那為什麼政府依然要定性騷亂呢,定性騷亂為何就等於政府必須將暴徒和和平示威者混為一談或者一視同仁?--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5:46 (UTC)回复
您現在是另一個極端,把一件包含很多不同事件的事一概用騷亂命名呀--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48 (UTC)回复
您可能又誤解了。從一開始我就沒認為這些標題符合pov方針。我只是發現在命名上維基的雙重標準讓人感到遺憾。你當然可以說騷亂只是翻譯英文版riot,那也是從一開始英語版的編輯者就沒有遵循pov方針,而僅站在政府一方考慮問題。我會傾向於使用事件一詞,目前只有事件的感情色彩是中立的,而運動/革命/起義,和騷亂/暴動/暴亂都是包含參與者雙方的主觀態度在內。--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6:54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话说香港事件政府有定义为“骚乱”吗?反正我看我国中央政府一直是定义为更加严重的“暴乱”(另如[19])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7:00 (UTC)回复
閣下參考這篇報道。政府的態度向來也是影響事件進展的原因之一。英國政府定性暴亂在我看來,也是激化英國右翼不滿情緒的重要原因,在很多右翼觀點看來,這已經是等同於英國從穆斯林的政治正確出發對英國示威者進行暴力鎮壓。--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7:10 (UTC)回复
華文媒體(中港臺皆然,也包括因時局而停刊的幾家香港媒體)一向頗有立場,而且現在的香港媒體為了回應移民潮必然傾向採用對英方不利的報導,壓抑仍在香港的人的外移心理,不能照單全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7:21 (UTC)回复
「運動」據詞典定義是「社會中有目的、有組織而規模較大的群眾活動」,並不是您所列舉的褒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7:18 (UTC)回复
您是否有发现这个定义是遵守了pov方针的定义,所以让你看不出来是褒义还是贬义?但是运动在中文中依然含有进步的含义,要不然您认为五四运动、洋务运动、农民运动、平权运动、扫盲运动这些词中的运动是什么含义呢?--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7:26 (UTC)回复
您是否有听说过仇恨运动、闭关锁国运动、愚民运动、维稳运动、保皇运动这样的词呢--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7:30 (UTC)回复
有啊……頹廢主義運動;另外大躍進到現在即使被否定,仍然以「運動」稱之(見人民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8:20 (UTC)回复
无论如何运动这个词都不会是贬义,您既然举的颓废主义,又是否留意到文中声称一些作家反而自称颓废派,难道是因为颓废是个贬义词吗?您可以去看英文版也有陈述“used the word proudly to represent a rejection of what they considered banal "progress"”,同样的大跃进也不被当时的发动者认为是贬义词,尽管中共现在承认这是一个错误,但不代表要将历史用词重新定义。同理,香港示威者在当年被很多内地舆论宣传为废物青年,就像颓废一词一开始在法国也是贬义,但请问这些示威者是否接受,又是否有人骄傲的接受宣布自称废青?颓废确实是贬义词,但是法国的文艺界人士将其变成了一场特别流派和文艺运动,是否有香港示威者和趁火打劫的暴徒发展出一个废青主义运动,让废青不再是一个贬义词?
总而言之,运动这个词在发动者推动者看来肯定自认为是前进的和进步的,正如白纸运动和反送中条例运动如此这般被命名一样,如果照您的观点,为什么参与者不会自称白纸骚乱和反送中条例骚乱呢?--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9:29 (UTC)回复
騷亂是貶義,這比喻屬滑坡謬誤(您既然說「自稱」,自稱當然不會用貶義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0:13 (UTC)回复
@Patrickov另外大跃进到现在即使被否定,仍然以“运动”称之”:您是否想过为什么“‘大跃进’”要打引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2:00 (UTC)回复
@自由雨日沒有關係,重點是這個例子可以證明「運動」本身是中性而非褒義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4 (UTC)回复
@Patrickov这个例子恰恰证明“运动”是褒义词(所以才要打引号),“文化大革命”同理,参考这篇文章。--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7 (UTC)回复
不同意。連結裏打引號的是「大躍進」,不是「運動」(或者不是連著「運動」一起打引號)--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48 (UTC)回复
您如果认为运动是中立词汇,那您应该同意反穆斯林运动这样的命名,因为骚乱肯定不是中立词汇。除非您本来就无视pov方针。觉得英国政府的态度可以直接用来书写维基百科。那就无需在这里多言了。--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5:50 (UTC)回复
题外话,刚刚简单翻了下我国的中央官媒,《人民日报》好像未报导,《光明日报》倒是也定性为(暴力)骚乱(补充:[20])。--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8:26 (UTC)回复
@重庆轨交18您又滑坡了。如下面@NovaSpark451所言,兩件事目標清晰度也有很大分別。我也一直想表達兩事暴力成份佔比、動機以至對象都有分別。我是堅持兩件事定性不是一樣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19 (UTC)回复
@Patrickov两件事目标清晰度也有很大分别”“两事暴力成分占比、动机以至对象都有分别”这其实完全是您的原创研究了(这种定论连学者都很难下,更别说是在我们维基百科了)。@重庆轨交18在我的理解看来主要是想说,既然英国事件被英国政府定性为骚乱并且在中维作了条目标题,那么香港反送中就算不用“骚乱/暴乱”来命名,也至少应当创立重定向,这才符合POV方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7日 (六) 05:28 (UTC)回复
@自由雨日他本來想直接改名,NovaSpark451留言之後他才改說重定向。當然,重定向頁本來就代表那個命名不是最廣泛接受的,反倒沒甚麼--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2 (UTC)回复
再次提醒阁下不要试图用您自己的想像去断言别人本来怎么样,然后又怎么样。每个人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留着记录的,您可以引用已经发表的内容,而不是凭空想象别人没做过的事情,还代替别人声明别人本来从未有过的声明。--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5:47 (UTC)回复
那您一開始第一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同樣是被當局政府認定的騷亂,為何命名不叫2019年香港騷亂?」是甚麼來的?討論中間也沒有任何地方有提到重定向(我還特意只找「重」字,因為我也擔心有甚麼詞彙定義問題令我遺漏了甚麼)。再說,我也不認為您有甚麼惡意,只是我不認同那個建議而已,而那條留言之後我也立刻發表了我對重定向的看法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58 (UTC)回复
这仅仅是提出一个问题而已。这个问题为什么就等于我是在改名标题呢?--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6:02 (UTC)回复
中間加了一個「想」字,意指您有此願望,不是說有所實行(不然您也不會開此討論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6 (UTC)回复
我的愿望其实也多次表述了,虽然我不强求所有类似条目都得到一视同仁的中立命名,但是至少在我能看到范围内,我会尽量去修正很多条目的pov语气,因为维基百科从来都不是只给某个地方的人看的,而是全世界使用中文和学习中文的人的共同空间。开这个讨论就是为了讨论这几种在我看来都有问题的表达。如果自认为符合方针,并且能预料到社群巡查肯定也不会出现什么争议的情况下我才会直接跳过条目探讨--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6:28 (UTC)回复
标题并不是在定性。而是表述结果。骚乱就是骚乱,在英国纵火和打砸就是骚乱,在香港纵火和打砸就不是骚乱,您很明显在滥用双重标准。您这样的陈述就好比俄罗斯入侵乌克兰自诩特别行动,乌军进入俄国马上又大喊入侵一样。但是维基百科考虑的是,无论双方怎么各执一词,军队之间爆发大规模持续冲突,那就是战争。--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5:31 (UTC)回复
烏克蘭那個很早就被描述成「俄烏戰爭」(而且說「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太累贅)。其實二戰也很明顯是軸心國入侵為主,也沒有說成是「軸心國入侵世界」。現在烏克蘭也光明正大地反攻俄羅斯,改名完全恰當。但此例跟您現在所提的事並不是同一類比較。--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5 (UTC)回复
战争和骚乱当然不是同一个东西。以上是意在指出您对结果为同一类型给出的不同定性是以国情为由,那是否每个国家的骚乱都应该先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参与者施暴比例,必要时发明一个专用词汇来替代骚乱,而不可以将出现的纵火和打砸一概而论。那本事就和普京将入侵战争发明出特别军事行动一词来替代一样,是对战争结果的有意无视。--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5:59 (UTC)回复
每個國家的騷亂都應該先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參與者施暴比例,必要時發明一個專用詞彙來替代騷亂,而不可以將出現的縱火和打砸一概而論」──移除「考察政府民主程度」八字、以及將「必要時發明一個專用詞彙替代騷亂」一句改為「採用相應的詞彙描述相關事件」後我會答「是」--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5 (UTC)回复
為甚麼政府民主程度無關:孟加拉也是民主國家,近來發生甚麼事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10 (UTC)回复
说起这个,我早就想将“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改成“俄乌战争”了。虽然我国媒体仍然几乎都是用“俄乌冲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7日 (六) 05:36 (UTC)回复
其實用衝突也有道理,畢竟雙方並未正式宣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1 (UTC)回复
天哪,您这么说我确实是很惊讶,我以为非内地的朋友会强烈不认同“俄乌冲突”这种名称(我本人肯定是和中央政府立场保持一致,赞成这一名称)。当然,我并不会在维基百科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条目“下手”(也几乎从不编辑俄乌相关条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5 (UTC)回复
另開一串討論應該沒問題。不過當然,為了「保全元氣」,等這邊完結或者由其他人發起討論可能更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7日 (六) 06:08 (UTC)回复
词典应该没有pov方针吧……@Patrickov“运动”在各大词典中确实是您说的定义,但@重庆轨交18说的也非常有道理,如《现代汉语词典》的例句“五四运动|技术革新运动”、《现代汉语学习词典》的例句“新文化运动|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加技术革新运动”等等都是显而易见的褒义用法。另外,在大陆语境中,“群众”一词应该是自带褒义的,所以如果在大陆词典中释义带“群众”我觉得可以认为这词至少在大陆语境中就是褒义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7:38 (UTC)回复
定性騷亂為何就等於政府必須將暴徒和和平示威者混為一談或者一視同仁? -- 我是真的擔心有些有權力的人這樣想--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0 (UTC)回复
这种事情上有权力的人其实聪明得很……并不会通过“想”来定性来做出行动,而单纯只会看如何定性(包括如何对待示威不同派别)会对自己更加有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5:56 (UTC)回复
正是如此。我怎知道別人覺得甚麼對自己比較有利呢?--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06:08 (UTC)回复
那就需要极强的头脑分析不同群体(尤其是掌握权力的人)的利益和这些利益的实现方式了……当然这跟维基百科关系不大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6:12 (UTC)回复
我再黄婆买一次瓜了:en对于命名与中立性的论述,是两边都相互对应的说法。一类是类似实事件的专有名词,只要引用的所在语言(en就是英文、zh就应该是中文,而且应该排除了译文)来源显示某个名词足够常用,则可用,即使是“不中立”;另一类似虚事件的描述性事物,举例的“大沼泽区的恢复(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茶壶山丑闻案的政治影响(Political impact of the Boston Massacre)”、“XXX 的批评”、“社会对 XXX 的看法”等,可能不明晰地指代特定的事物,而是描述其事物所带来的域外作用“描述”,这部分对于描述的名词有期望中立性的说法。但zh这里,中立方针有论述这部分,但原则上和en对应的类似(区分专用名词和描述性事物),而命名常规主要涉及常用,但中立的体现不明晰,如果从就近主题的话,或者只考虑命名常规来处理。我认为上述两个事物对应的条目应该属于实事件,并且似乎具有专用名词,应该考虑命名常规中是否符合常用等规则优先,即使从中立方针来看,也是允许特定的专有名词的存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4:18 (UTC)回复
僅提出其他觀點(~)補充,針對命名常規的部分。對上面不管任一帳號的意見均不表示支持、反對或其他任何意見,這個位置剛好是topic最下方所以放在這邊
  • "伸出爪子抓擊"這個行為
    1. 物種A作用於狩獵
    2. 物種B作用於止癢
    3. 物種C作用於求偶
    4. 物種D作用於交配
    5. 物種E作用於表演
    6. 物種F作用於採食
統一將"伸出爪子抓擊的行為命名"為"物種A止癢"、"物種F止癢"是莫名其妙的,僅針對"U"相同,所以針對"I"統一命名的要求提出觀點--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4日 (三) 12:16 (UTC)回复
本人想集中講述有關2024年英國騷亂的命名中立問題。首先,英國對於是次事件的官方定性是「極右翼暴行」或「暴行」(英語:thuggery),而並非純屬「騷亂」。再者,普遍媒體報道及網上評論(包括中英文傳媒)都認同「騷亂」的定性,合乎「常用」及「容易識別」的要求。雖然騷亂參與者多數是針對穆斯林、(非法及合法)移民等人士,但他們大多的訴求並無統一或概括的範圍,甚至多數衝突都只能描述其破壞性行為但無法形容他們的目的。當然假資訊、英國移民問題、種族及宗教歧視等原因都能可以解釋為事件的導火線,但亦論證到事件並不能單純以「反穆斯林/反移民」來作識別。
目前的名稱並不會違反命名常規或中立性的問題。--NovaSpark451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2:11 (UTC)回复
那个词本来就是我的原创词汇。我本意并非在认为2024年英国骚乱条目名应该改名,而是在我看来反对逃犯修例运动这种词也很明显是民间主观原创的,只不过被媒体广泛转述罢了。我现在认为本站pov方针无法被一视同仁是也是情有可原的。所以应该按理以政府表态建立一个2019年香港骚乱的重定向至反对逃犯修例运动以供后世搜索者快速找到对应条目,其实也是符合方针的。--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3:05 (UTC)回复
這些問題簡而言之可歸結爲無關維基百科命名的兩點:
  • 香港特區政府及時任特首在反送中/反修例運動期間對此整體定性多爲「社會運動」/「運動」/「社會事件」/「風波」,對個別單一事件才有「騷亂」/「暴動」等之説。整體與局部不應混淆。
  • 在有可靠研究前,不宜將不同事件在「騷亂」尺度上相提並論。若以伯暴力程度或參與暴力的比例論,不少教科書讚頌的「運動」等之暴力甚於反送中運動,包括近代中國的某些「運動」。
以及有關維基百科命名的兩點:
  • 任何當局對非其主導的事態的稱謂在維基百科條目命名上不具任何立足之地。維基百科條目標題取用可靠來源最常用、較少歧義、易於識別的中文名稱。若僅有英國當局及少數來源如此疾呼,而多數可靠來源不將整件事認定「騷亂」,英文維基百科大概不會將條目命名為「2024 United Kingdom riots」;中維在此等名稱上多屬跟隨英維罷了。相似近例包括「旺角騷亂」、「黃背心運動」。
  • 如有既成專有名詞指稱,則不應自創名稱以解決爭議。「2024 United Kingdom riots」則屬尚無既成專有名詞;若有,應更名。何況,主流、可靠來源乃至當時的香港特區政府對反送中運動的「運動」一語都無爭議。「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不更名為常用的「反送中/反修例運動」,則是中維社群的痼疾,不宜與2024 United Kingdom riots類比。
--— Gohan 2024年8月20日 (二) 09:58 (UTC)回复
看出来阁下还是做了不少功课,非常钦佩。对于是否可以追随英维的内容本身也是长期时不时有零星讨论的,不过鉴于英语版本更为多元化的用户群体,英维确实在多数情况下更为可靠。典例有法轮功的英维条目与中维条目的语气和内容差距至于您提到港府的定性,很明显是有考虑到避免激化参与者情绪的目的在内。上面自由雨日阁下有指出中央政府的态度基本上只定性为暴动/暴乱,对参与者也几乎以暴徒一概而论。所以我想说的是非中立的命名最终总是会造成其中一部分群体的情绪产生反弹。正如许多香港示威参与者会反感被定性为骚乱以及被视为暴徒,许多英国示威参与者也同样反感政府以骚乱定性这次事件。所以能考虑到避免所有情绪波动的最好命名仍然是那些本身就为中立的词汇。--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16:41 (UTC)回复
@重庆轨交18上文有些换行问题,已代為修正,请检查有没有误改,谢谢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2日 (四) 07:47 (UTC)回复
無需顧慮名稱會否觸怒參與者,只要是多數可靠來源常用、無歧義、易於識別的名稱,即可使用。我相信,如果「反对穆斯林和反移民运动」是多數可靠來源最常用的專有名稱,那麽無論當局如何定性(甚或暴×),社群大概都不會反對更名至「反对穆斯林和反移民运动」——除非此事發生在中國,涉及中國的事件命名總比他國事件更麻煩。而當局如何定性,如上所説,在維基百科命名中沒有立足之地;或者,若屬可靠,充其量只是一種可靠來源以作參考,其分量長期以來在社群討論中被過度高估。--— Gohan 2024年8月23日 (五) 07:28 (UTC)回复

移除维护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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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著手翻譯en:Hydrogen infrastructure,發現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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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中文條目zh:氫氣管線輸送已與en:Hydrogen infrastructure建立連接,而這個[氫氣管線輸送]條目(Hydrogen pipeline transport)僅為Hydrogen infrastructure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我的建議是當我翻譯完成後,先將原來篇幅甚短的[氫氣管線輸送]條目的內容覆蓋,再請求將中文條目改為[氫氣基礎設施]。--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02:19 (UTC)回复

仅影响一个页面的条目应先在条目讨论页发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02:26 (UTC)回复
行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9 (UTC)回复

河流模板 coordinate 翻译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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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infobox river 中河源使用“坐标”,而河口使用“座标”。建议调整至一致。--——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09:22 (UTC)回复

 完成。--Kcx36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40 (UTC)回复
感谢。——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16:44 (UTC)回复

「泰恩-威爾地鐵」相關條目譯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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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在英國紐卡斯爾的地鐵系統名為Tyne and Wear Metro,中文維基百科意譯為泰恩-威爾地鐵

我即將創建有關該系統現役列車的條目。該款列車在英文維基百科的條目Tyne and Wear Metrocar,如按照地鐵系統之例作為意譯,則中文譯名為「泰恩-威爾地鐵列車」。事實上,泰恩-威爾地鐵條目內亦以此名稱呼這款列車。

然而這名稱似有不妥:

  • 「泰恩-威爾地鐵列車」似總稱多於專指單一型號列車
  • 事實上該款列車亦行將退役及由新車取代,如條目使用此名有可能造成混淆

我有考慮過將條目命名為「泰恩-威爾地鐵Metrocar」,但不肯定這是否符合命名常規中「缺乏中文可靠來源且確實難以翻譯」的情況,以及採用中英混合的譯名是否違反該方針。煩請大家指教,謝謝!

(註:泰恩-威爾地鐵部份延伸路段與國鐵共用,因此該列車實際上有英國鐵路列車車型編號(599型),但該編號並不常用,新車車型編號則為555型)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8日 (日) 17:03 (UTC)回复

副知@SanmosaEAP1221--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2 (UTC)回复
日文条目名称タイン・アンド・ウィア・メトロ4000形電車 (泰恩-威爾地鐵4000型电力动车组)您可以考虑使用,虽然这个名称不常用,但符合命名常規中命名原则的易於識別、防止歧義,且符合主要命名惯例名從主人。--EAP1221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03:44 (UTC)回复
@EAP1221如果是名從主人,英國有關方面近年的正式文件(如[21][22][23])是以Class 599稱之,那麼跟隨其他英國鐵路列車命名(即「英國鐵路599型電力動車組」)會否爭議更小?(副知@自由雨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4:28 (UTC)回复
也可以,其实只要内文足够精确我认为没有问题。即使使用「泰恩-威爾地鐵列車」,也可以通过在内文解释消除歧义。--EAP1221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04:46 (UTC)回复
如无可靠来源我会建议不译,尤其是目前条目中“当地简称为“地铁””显然是原创研究错误内容(将专有名词硬译为中文。英文简称“The Metro”完全不能佐证当地华人中文简称“地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3:11 (UTC)回复
中文可靠来源不译的情况也很常见,例如这个专有名词,《杨雪娇.全球无人驾驶地铁车辆市场调查[J].国外铁道车辆,2021,58(01):5-9》这篇文章就直接用原文“Tyne & Wear Metro”。--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3:15 (UTC)回复
那條目的原作者還會不時上來,或者也副知他一下(@KX675)--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3:46 (UTC)回复
更正:「當地簡稱為『地鐵』」是用戶R96340加上去的(變更51077103),反而原作者並沒有譯。我已就自由雨日對該句的建議(The Metro 一詞不譯)先對泰恩-威爾地鐵作出修訂(變更83871621)--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4:21 (UTC)回复
感谢您的查证与修改!不过严格来说,其实“当地人简称为‘The Metro’”属于“外语名称”,如果是我会倾向直接删除,因为对中文维基百科意义不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4:30 (UTC)回复
根據共識方針試行方案,這個議題應該在相關條目進行,而且現在條目討論頁Talk:泰恩-威爾地鐵也在進行討論,這樣會分散議題,請討論發起人跟試行方案,轉移該討論到條目討論頁,合併討論,謝謝。--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6:29 (UTC)回复
@Nostalgiacn兩個問題:
  1. 我實際要討論的條目(泰恩-威爾地鐵的列車尚未建立
  2. 您說的那條討論是之後才出現的。您可以看看兩則發帖的時間
如果我創建了(1)所述的條目,我是很樂意把這串討論結果移到那邊。請諒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01:11 (UTC)回复

  已完成:最後決定以英國鐵路599型電動列車為名創建條目,並調整有關命名的敘述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2日 (四) 07:42 (UTC)回复

事件條目是否該加上執政政府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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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民宅塌陷事故台北幼兒園性侵案寶林茶室中毒案都被加入Category:蔣萬安市府。個人認為這完全不合理,然而在詳細說明理由並刪除此分類後,受到多人多次阻礙,且無人提出任何該加入分類的理由,也沒有人回應我的說明,故來此提出討論。我反對這種分類的原因:

  1. 三個事件都是民間企業引發,不是市政府或公營事業造成。
  2. 對照Category:台北市事件、台中市事件、高雄市事件、以及子分類中的各條目,絕大多數都沒有這種分類。並且,若把所有事件條目都加上對應的市府,顯然不合理,因為這些事件就只是剛好發生在該城市、該執政時期,但跟市府無關。
  3. 如果說市政府是主管機關有責任,那麼中央政府或相關部會也都應該列入,然而我加上蔡英文政府分類時也被回退。注意市政府、中央政府、立法院、司法院、工會、公會也是所有遊行集會、車禍事件、火災、罪案、新通車捷運站、體育競賽等等的相關管理機關,難不成都要列入?
  4. 沒有任何客觀的標準可以認定說這三個民間企業引發的事件是政治事件,更不用說將其單獨判定為市政府但不是中央政府的政治事件。

另,標注相關人士@SeanetienneWilliamSkyWalkFcuk1203。--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6:44 (UTC)回复

已提醒過,類似分類如Category:柯文哲市府Category:侯友宜市府Category:盧秀燕市府Category:陳其邁市府等都有相同的用法,裡面也有大多事件並非由政府造成。這種用法已經存在許久,本來就應該遵照之前的共識行動,如有覺得不妥再提出討論,而非覺得因為地方首長市府的分類有提到該事件,所以中央首長的分類也要提到該事件。個人認為這樣形同是WP:POINT。--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06:52 (UTC)回复
(~)補充,如侯友宜市府有提到館長槍擊案、盧秀燕市府有東海商圈氣爆案與陳其邁市府有城中城大火,這些都非政府直接造成但與政府有關,且本來就明顯與地方政策有較大關係,個人認為全國性的問題(如全台大停電)或有上升到中央層級的問題(如台鐵刺警案),如Category:蔡英文政府爭議裡的條目會更為適合。--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06:57 (UTC)回复
你應該看的是台北市各事件條目有沒有市府分類,而不是市府分類中有沒有事件條目。若A則B不能證明若B則A。
另外,別跟我說什麼「提醒過」好像是我的錯一樣。你在A條目的摘要寫B條目提醒過,B條目的理由是A存在,這繞來繞去只是自我參照的循環論證,根本沒有提出任何理據。拿出具體的論點和判準告訴我為什麼這跟政府有關。--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7:26 (UTC)回复
不好意思,想請您說明哪個事件條目,在內容有提到的同時沒有市府分類?您提到的蔣萬安市府中三個事件條目都出現了蔣萬安三字,我想放到蔣萬安市府的分類中合情合理,與此同時該三個條目內容都沒有出現蔡英文三字,再提醒一次,切記不要因為政治因素而WP:POINT。--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07:34 (UTC)回复
Category:台北市事件底下含子分類中,大概90%的條目都沒有加上市政府分類。我隨便點開十個都沒有台上市府的分類:捷運電扶梯掀頭皮事件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林奕含事件燒肉粽事件2011年太子汽車工會罷工事件腳尾飯事件吳蔡美香國家賠償案金陽吸毒事件關愛之家再興社區案2016年中華航空空服員罷工事件,只有最後一個被標了林全內閣。還有你所謂「這種用法已經存在許久……該遵照之前的共識行動」是錯誤邏輯,少數不合理的條目存在不表示這種寫法就是正確的,見WP:別跟著闖紅燈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7:46 (UTC)回复
(:)回應,您提到的這幾個事件,就只有林奕含事件勉強算有提到台北市府二字...是否還有其他範例呢,不然那些條目就不算少數。--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10:29 (UTC)回复
如果內文有提及就可以如此分類,那麼寶林茶室案還可以分類為Category:馬來西亞華人(餐廳老闆是馬華欸!超重要的啦!)、Category:素食主義(整間店都是),Category:中華民國檢察機關(事發後調查的權責單位耶!)、Category: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主管機關啊!內文也有提到啊!),這叫合情合理?你才是為了政治因素而對條目分類帶有嚴重偏見。--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8:04 (UTC)回复
@C9mVio9JRy那就先從寶林茶室案說……從臺北地檢署公告正式開始着手偵辦此案時任臺北市市長蔣萬安勒令餐廳位於臺北市內分店即日起停業這兩句可以知道,這事的處理跟蔣萬安領導下的臺北市政府關係重大,甚至可以說是蔣的政績,因此把事件放到「蔣萬安市府」分類是有必要的。
個人認為,此條目是否納入他分類,或者其他條目是否應該納入此分類,需按情況個別討論,不能完全綑綁(副知@WilliamSkyWalkSeanetienneFcuk1203)--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09:11 (UTC)回复
民間搞出事情,然後政府依法行事做出回應,這完全不應該視為市府的事情,不是功績也不是過失。如果說政府修了一個法案、或是推動了一個政策、或是因為政府中的過失弊案而出事,這些可以放在對應的政府下面,但這三個案件都不是這種情況。--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9:33 (UTC)回复
再補充:你引用的那兩行一點解釋力都沒有,所有的犯罪事件都是由當地的檢調機構處理的啊!照你這麼說豈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要標上OOO市府?你說要個別討論不能綑綁,我倒要問:1)為什麼不能綑綁 2)如果個別討論,你討論的依據是什麼?分類不就是應該要有統一的標準?我的標準我從一開始就講得很明白:政府搞出來的事,或者雖然不是政府搞出來,但後續變成政治事件。你的標準是什麼,我完全看不明白。--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13:29 (UTC)回复
@C9mVio9JRy剛才我是有點思考不足了,抱歉。
或者這樣說。政府既然有所回應,那這個關聯性是可以令條目有放到這個分類之下的必要,但我也承認不是必然──所以我才說要逐條討論。簡單點的情況是:如果某政府對一件事的回應可以獨立成條(先不論是否政治事件),那麼那個回應本身的條目納入有關政府的分類下是毋庸置疑的。因為現在不是,所以您認為不應該是可以理解,但「政府對一件事的回應可以獨立成條」本身就是比較稀有的情況,反而是「政府給出甚麼回應」、「對這事件的處理會否成為該政府整個施政過程中一個重要事例」等等,這些東西才是決定「政府的回應是否足以令事件條目需要納入該屆政府相關分類」的因素。這不是一句「後續成為政治事件」可以概括的條件,因為「政治事件」有點涉及(公眾的)即時反應。
再加思考後,也許這件事要被廣泛接受為「蔣萬安市府施政的重要大事」,還要經過許多時間、其他事件的互相印證,最終要由後人(例如新聞工作者甚至歷史學者)去判定。現在下定論是有點太早了。
( π )题外话:我有遇過一些維基人跟您一樣,認為分類/模板等收納條件要一開始就很清晰,然後就用這個標準「一刀切」地為所有條目判定標準。我在職場多年給我的經驗是:這不一定可行。當然,涉及科學、工程的主題大部份都很簡單,但即使是「地鐵」這種東西也會有我們粵語所說的「擲界」事例。涉及社會科學/人事的主題就更不在話下了。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0日 (二) 15:00 (UTC)回复
我與User:Patrickov主張相同。上面沒有說清楚的部分應該是,明顯與地方政府有關的事件可被加入分類。上面所提及3個條目幾乎都可以找到市府及下轄各機關的反應都幾乎至少在條目內有不小的篇幅。另想說明放在這個市府的分類下完全不能與是不是它的功績或過失畫上等號,只能說明與其有相關。
最後再次重申,因為這邊如何如何,所以別的地方就也要怎樣怎樣,這並不是有助於共識的行為。--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0日 (二) 10:40 (UTC)回复
何謂「明顯與地方政府有關的事件」,你的判準是什麼?我前面已經用反例指出了發生地點、主管機關、以及條目內有提及這三種判準的不合理之處了。這麼說吧:在我看來寶林茶室和2024年花蓮地震是一模一樣的概念:發生了某件不在政府控制範圍內的事(不管是天災還是民間的人禍),然後政府做了一些反應,但事情一開始會發生根本就不關政府的事,政府只不過是眾多利害關係人的其中一位,加入市府分類完全不合理。另外,請試圖理解:我拿其他例子來問,是為了用反例指出你的原則會導致不合理的結果(歸謬法,例如你又新提出的新標準「條目內有不小的篇幅」就可以用花蓮地震來否證),以及想要搞懂你的判斷原則到底他X的是什麼(容我用個加重語氣詞,因為我真的他X的覺得我們在鬼打牆)。所有條目的邏輯一致、規則統一是基本的,如果每個條目該怎麼分類都要依由你或少數人來主觀認定這是不是「明顯與地方政府有關」,而沒有其他人可以使用的客觀的標準,那我和其他編輯要怎麼參與編輯?我們要怎麼確定條目分類是合理的?不能全部由你們三、五人說的算吧!--C9mVio9JRy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13:12 (UTC)回复
@C9mVio9JRy近來工作繁忙,沒有及時投入討論,不好意思。能意會你的出發點,但現在沒有充分的精神深入。幾天之後再來。Seanetienne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6:46 (UTC)回复
政府機關有反應和後續處理等於掛上相應分類的邏輯我不是很能理解。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8月22日 (四) 04:38 (UTC)回复
除非是政府本身施政措施,或與之有高度直接相關(注意特定政策之間接影響不屬於此類),否則沒必要添加分類。要不然現代國家各級政府掌控範圍廣泛,民間諸多事宜與官方均有關聯,豈不一大堆條目要添加政府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2日 (四) 13:57 (UTC)回复
我只是單純依照先前類似分類推出結論(因為其實這些分類定義本就不夠明確,而是單純依照習慣行事),如大家認為應予移除,那麻煩 @C9mVio9JRy再將各分類之發生事件清除。--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2日 (四) 14:01 (UTC)回复
我的看法跟Eric Liu類似。另外,我反對William先生從頭到尾的論述;以前怎麼做現在不見得要跟隨,既然被挑戰了,何不趁機反思它的合理性,倘若不合理即應撥亂反正,這是維基百科進步的原動力。William先生主張:「這種用法已經存在許久,本來就應該遵照之前的共識行動,如有覺得不妥再提出討論」然而,目前的使用方式是否經過共識決定不得而知,而且現在就是在針對妥適性進行討論。
這個問題可以置於「政治人物/政府條目如何呈現」的脈絡下討論。行政首長&政府的事蹟如何描述?政策方面的推行、特定議題的表態、任內城市的重大進展,當然特定事件的因應也包括在內。當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或事後影響對於政府而言為顯著時,應該在條目本文內描述,即使事件有獨立條目,仍應概述之。分類的使用,隱含「屬於」的概念;當事件上了政府分類,表示事件是政府的一部份。然而在這裡,無論工安事故、社會案件、食安事件,「xx屬於政府的一部份」的適用皆相當牽強。像大直坍塌事件,放在蔣萬安市府很奇怪,若是放在基泰建設下就合理。
這些用法的背後,我認為是出於「有意呈現,但吝於文字敘述」。文字是百科全書的主力,它的描述能力是模板和分類無法比擬的。若認為特定事件與首長或政府有關,請先考慮用文字呈現。Seanetienne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7:42 (UTC)回复
單純就S君回復之留言表達意見:這些案件,市府在條目內的文章篇幅本就不算少,何況後續新聞幾乎都是圍繞市府(如寶林茶室在政府網站甚至有特別專區)。再者,如果真的對於市府分類下的類似條目下有意見,則應該一視同仁,如果只單純對蔣萬安市府分類下的案件動手,而忽略其他相似分類中的相似案件(如:林森錢櫃大火),會讓人嚴重懷疑是不是有政治考量。--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4日 (六) 08:32 (UTC)回复
重大事件由市府出面解決符合直覺。有專區(寶林茶室食品中毒專區 (gov.taipei))應該是為了公眾利益,而非為了臺北市政府或市長蔣萬安自身。對,是應該一視同仁追溯調整沒錯,所以我這就去忙。Seanetienne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8:55 (UTC)回复

Iberia?Spanair?西班牙國家航空?西班牙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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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eria」是西班牙國家航空公司,「Spanair」則是西班牙的全服務航空公司。不過,論《中文維基百科》之「名從主人」原則,「Iberia」這一航空公司官方微博和微信號都叫「西班牙國家航空」。但「西班牙航空」一般是指「Iberia」。那「Spanair」的中文名稱是什麼?--楫交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1:07 (UTC)回复

现在的条目名称就已经是较佳的权宜之计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2:49 (UTC)回复
根据讨论递进机制,请至相关条目讨论页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3:04 (UTC)回复
即使前者常用「西班牙航空」,也可以用主從消歧義解決標題命名格式,問題不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5 (UTC)回复

关于姓氏条目和消歧义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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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问题其实我已经想了有一段时间。但一直都没遇到这个状况所以也没问,今天总算遇到了(贝雷佐夫斯基别列佐夫斯基)。

1. 姓氏条目是消歧义还是同类索引?

目前我发现{{Surname}}会自动将条目归入Category:全部同類索引條目,但我看模板的代码理应会分类至Category:全部消歧義頁面才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还是我对于模板的代码理解有问题?)。观察其他语言的维基,只有英维才视姓氏条目作同类索引,别的语言都视作消歧义。英维方面也有过相关的讨论,但我觉得似乎并没有形成非常明显的共识。因为英维将姓氏视作同类索引,所以他们的人名是可以单独从消歧义里拆出来建立页面的,比如en:Canton是消歧义页,地名、歌曲什么的都可以放进去,人名可以单独拆成en:Canton (surname)

英维这样做会出现一个小问题,也就是英维的姓氏条目(纯粹只能用作姓氏而无他用)不能和其他语言链接至同一维基数据项目,因为英维条目的属性是同类索引而其他语言的属性是消歧义。

2. 同一名字需要因为有不同译法而分别建立页面吗?

也就是我一开始提到的例子,所有语言都不会去区分俄罗斯的、乌克兰的和波兰语的“Berezovsky”,但《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将俄语的Berezovsky译作“别列佐夫斯基”(乌克兰语同样参照此翻译)而将波兰语的Berezovsky译作“贝雷佐夫斯基”。部分多国通用的人名可能会有多于两种译法。问题来了,中维有必要分别建立消歧义/同类索引页面吗?再进一步延申,假设各位认同“别列佐夫斯基”和“贝雷佐夫斯基”应分别建立页面,Berezovsky是否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消歧义页面?

第二种情况是同一语言的同一名字会有人名和地名译法有区别的现象,比如参照《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和《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Hershey作为人名要译作“赫尔希”,作为地名要译作“赫希”。对于这种,中维有必要分别建立消歧义/同类索引页面吗?

第三种情况是不同的原文拥有同样的中文翻译,比如Beal、Beer、Biehl、Bir等一大堆毫不相关的名字在中文都译作“比尔”,那么这些原文是否可以都单独拆出来作为姓氏页面,并将中文的“比尔”作为消歧义页面归纳它们?

我知道我的疑问可能有点多,但还是想征求一下社群的意见,因为不是很确定要在哪讨论就先放客栈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3:56 (UTC)回复

@MykolaHK--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3:58 (UTC)回复
如果是汉字文化圈(比如“刘姓人物”)那应该是“同类索引”无疑,因为汉语很少将人物单称姓:口语中除复姓等少数情况完全不可单称;书面语中只有拥有上下文语境等少数情况才可以单称,极似“上文已经称‘消防车’下文直称‘车’”(《WP:消歧义》指引中的反例)这种用法。但外文人物(中译)的情况就区别很大,常常是直称姓而不称名(更很少称包括中间名等在内的全名),只有正式介绍或是有重名时才一般称全名,这就更类似消歧义,但似乎也可以算“同类索引”。(注意这里应考虑中文对外文人物的称呼习惯,而非考虑该语言中的称呼习惯,当然有些语言同中文是很类似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4:14 (UTC)回复
(~)補充:目前有Category:姓氏译名消歧义这样的分类,但必须手动添加,而surname模板却会将条目分类至同类索引,所以目前分类方面是有冲突的。--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4:21 (UTC)回复
如果“别列佐夫斯基”“贝雷佐夫斯基”在中文中从来不会混用,那应该分列消歧义页面而不是合并,因为汉语并不将它们视作同一词,无需考虑外文(包括原文)如何;如果会混用,那么应当列在同一消歧义页面。不过,如果分列页面,“Berezovsky”这一外文重定向如何处理就困难了……似乎只能建“外文消歧义”页面,那可能要修订方针了;另一方面,即使是不混用的情况,列在同一消歧义页面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更便于检索,但命名就困难了,命名为“别列佐夫斯基”“贝雷佐夫斯基”“别列佐夫斯基/贝雷佐夫斯基”“Berezovsky”可能都有道理……(即便带斜线“/”的这种消歧义页面似乎仍无先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4:26 (UTC)回复
“赫尔希”“赫希”情况同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4:32 (UTC)回复
考虑到一般媒体也不会在乎命名的准确性,混用的情况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4:38 (UTC)回复
如果人们仍认为混用是“错误”的(类似“霰弹枪”错误写作“散弹枪”虽很常见,但并未被认为是“正确”用法),无需合并,加{{不是}}顶注即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4:41 (UTC)回复
“Beal、Beer、Biehl、Bir等原文不同的姓氏中文都译作‘比尔’”,全部建立外文重定向重定向至《比尔》页面即可,中文使用者并不会认为它们是不同的词,当然页面内可以按照不同原文进行分分章节归纳。--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4:36 (UTC)回复
目前大多数姓氏条目都会简短介绍词源,统合了要怎么介绍?或者可以省去?--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4:53 (UTC)回复
能否举个实际的例子?我看《Beal》《Beale》《Beel》目前均没有所谓“词源”介绍(另外《比尔》的首句也不太符合《WP:消歧义》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4:58 (UTC)回复
比如阿尼克耶夫就有介绍,据我观察大部分都会有简短介绍,有的姓氏英维甚至可以丰富到写成一个合格的条目en:O'Reilly。上述几个比尔的原文页面都是我早期不熟识维基百科的规则而建立的,所以我才会清楚这个问题  囧rz……。如果查阅对应的英维条目(Beale的那条)也是有介绍的(因为他们视作同类索引所以甚至可以放来源)。--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5:08 (UTC)回复
原来是你建的啊,那我就要批评你了  囧rz……“Beal”在汉语中就是“比尔”,单拎出来弄个英语标题页面是什么意思……比如人家只知道布拉德利·比尔中文名,他如果忘了名只记得姓,然后搜“比尔”,他知道应该去点击“Beal”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6:01 (UTC)回复
我的错,当时还不知道关注度、命名常规等维基百科的运作原则,但建到一半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妥就停止了。可是,有超过20种原文都可以译作比尔,全部塞一起读者也很难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6:06 (UTC)回复
为啥找不到?这不就和那些消歧义项非常多的页面一样吗?按类型分章节,或按原文分章节即可。如果建个“大”消歧义页《比尔》,再分别建“小”消歧义页《比尔 (Beal)》这种操作的话,不知道原文的读者怎么知道应该点击哪个“小”消歧义页?现在几个还勉强可以“枚举”点击,要是有20多个“小”消歧义页,那不知道原文的读者基本无法搜索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6:11 (UTC)回复
哦前面没注意到,一些“比尔”是名,一些是姓,“姓”和“名”可能可以分列两个页面,因为即使是中文读者一般也不会混淆外文姓和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16:16 (UTC)回复
哦对,你提到了一个问题。英维方面同一个名字也可以分别建立姓氏条目和名条目,比如en:Brandon (given name)en:Brandon (surname)。中维也需跟进?(英维简直把姓氏/名页面当分类来用了,几乎把全站的相关页面都列进)--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23:02 (UTC)回复
那是因為人家可靠來源多到傳記條目多如繁星。中文維基應該短期內沒有這個問題。此外,我認為名字條目不應該窮舉(其實英文版en:Brandon (given name)正文也非常長,人名列表應該分拆類似「List of people with the given name Brandon」的頁面出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3:53 (UTC)回复

欧洲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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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科学院可以是Academia Europaea,也可以是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后者相对来说可能比较野鸡?且后者来源很少,英维2020年将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删除(en:Wikipedia:Articles for deletion/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 (935065325)),虽然提删者后来被封禁(checkuserblock-account)。因为译名相同造成了一些地方混淆,而且对于一些学者来说,这个头衔似乎有些多余,比如白以龙中的欧洲科学院实为“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还有汤涛 (数学家)EAS链接),不止中国大陆的在列,比如香港的贺子森(Andy Tzi Sum Hor,前香港大学副校长),任廣禹(台湾出生,Alex Jen Kwan-yue,香港城市大学副校长)是否要从履历中删除或者如何比较好?--Kethyga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9:49 (UTC)回复

個人認為主從消歧義就可以了,例如把 European Academy of Sciences 命名為「歐洲科學院 (比利時)」--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3:49 (UTC)回复

同名同年出生同职业人物消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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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創建了條目阿肖克·库马尔_(1953年),然後發現存在多個同名同年出生同职业人物(見「[24]」),至少有三個名爲阿肖克·库马尔的印度外交官出生于1953年,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为条目命名?--源義信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7:40 (UTC)回复

将生日写到月。--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8:00 (UTC)回复
下一層行政區命名也是辦法(en:Ashok Kumar (disambiguation)英文維基百科採用之)--——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8:03 (UTC)回复
出生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8:14 (UTC)回复
另外你寫的那位我找不到英語和印地語維基百科頁面,無法建立Wikidata連結--——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20:41 (UTC)回复